第十二章 文殊師利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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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位者,不能複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生此華。

    如是見無為法人正位者,終不複能生于佛法;煩惱泥中,乃有衆生起佛法耳」。

    3.「菩薩以善權方便,廣随所入,欲救度一切。

    一切所求,惟因諸見、愛欲、四颠倒中求。

    所以者何?一切從是中生故;于此求索,一切不可得見。

    ……當作是知!菩薩道于愛欲中求」。

    4.「當于衆生愛欲之中,求于佛事。

    ……以于衆生塵勞之故,受于愛欲。

    設無愛欲,不興[P974]佛事,譬如無疾,則不用醫」。

    5.「佛境界當于何求?曰:于一切衆生煩惱中求。

    何以故?衆生煩惱性不可得。

    ……如佛境界無有增減,煩惱本性亦無增減」。

    6.「菩提者,當何處求?……&hellip從身見根本求于菩提,無明、有愛求于菩提,颠倒、起結求于菩提,障礙、覆蓋求于菩提。

    ……如實覺知如是諸法,是名菩提」。

     煩惱在「佛法」中,是生死根本,是非斷不可的。

    在「大乘佛法」中,煩惱有了深一層的積極意義。

    如所引經文的1.2.,是說發菩提心,是不離世間衆生的。

    世間依愛欲而有,所以不能離愛欲。

    初學者發大心,都是有為有漏的;悲心也是緣衆生而起的愛見大悲。

    如「不随愛欲」,怎麼能發心?沒有初學,怎麼會有久學、不退?3.4.是:衆生都在愛欲中,煩惱中,菩薩要求索一切煩惱不可得(空);也要以煩惱為度衆生的方便,所以說「設無愛欲,不興佛事」。

    5.6.是:佛菩提是「如實覺知如是諸法」。

    『思益經』說:「諸法是菩提,如實見故」(12)。

    『清淨毗尼方廣經』也說:「一切法空,解于空故,名得菩提」(13)。

    如實見煩惱性空,不斷不盡,不增不減,與佛境界平等不二。

    在佛境界中,煩惱可說是成就的,如『諸法無行經』說:「一切諸佛皆入貪欲平等法中故,遠離诤訟,通達貪欲性故。

    世尊!貪欲即是菩提,何以故?知貪欲實性,說名菩提,是故一切諸佛皆成就貪欲」(14)。

    『文殊師利普門會』說:「三世一切佛,了知貪性空,住此[P975]境界中,未曾有舍離」(15)。

    這都是說:菩提是了知煩惱性空的,也就是煩惱實性的。

    煩惱性是不斷不盡,不增不減的,與佛菩提平等不二,所以可說佛成就貪欲等煩惱(16)。

    煩惱不離「法界」,煩惱于「法界」中不可得,而煩惱不斷。

    煩惱在菩薩道中,如『大方廣寶箧經』卷上(大正一四?四六七上)說: 「佛法、結使,有何差别?文殊師利言:大德須菩提!如須彌山王光所照處,悉同一色,所謂金色。

    如是須菩提!般若光照一切結使,悉同一色,謂佛法色。

    是故須菩提!佛法、結使,以般若慧觀,等無差别」。

     「結使」,是煩惱的異名。

    「佛法」,是佛所證得法;約「分得」說,菩薩得無生忍,也可說「佛法」。

    佛法是菩提(含得一切功德)的别名。

    在衆生來說,結使與佛法,是完全不同的,但在般若慧光照下,一切法空,一切如如,與佛法平等。

    佛法與結使的等無差别,雖然本來如此,但要般若才能照了出來。

    在般若的慧光下,煩惱雖還是煩惱,但失去了煩惱的作用,如『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七八中、一0七七上)說: 「天子!如人知于毒蛇種性,能寂彼毒。

    如是若(以聖智)知結使種性(妄想為根本),能寂煩惱」。

    「不斷于欲,不為欲(所惱亂煩)熱;不斷于瞋,不為瞋熱;不斷于癡,不為癡熱。

    于一[P976]切法離諸暗障,不斷煩惱,勤行精進」。

     蛇是有毒的,能傷人的。

    如能知道是什麼蛇,是什麼毒,加以制伏,那蛇雖還是蛇,卻沒有蛇毒,不會傷人了。

    煩惱也是這樣,是能熱惱人的,如能以般若慧,了達煩惱性空無所有,那煩惱雖然不斷,卻沒有熱惱人的作用了!總之,「煩惱是菩提」,是「文殊法門」的要義,但應該理解他的意義,不能「如文取義」了事的! 煩惱是招感生死苦的根本。

    如煩惱斷了,不會再造生死業;舊有的業,缺乏煩惱的滋潤,也就失去感果的力量。

    隻要煩惱斷了,苦體就不會相續,所以解脫生死的關鍵,就是斷煩惱,這是「佛法」一緻的見解。

    「文殊法門」說:「諸法是菩提」(17)。

    業與苦體,當然也與菩提不二,但煩惱是最重要的,所以一再的、不斷的說到「煩惱是菩提」。

    說到業,業是有善的、惡的。

    最重的惡業,是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五逆也叫無間業,非堕入無間地獄不可。

    罪業是可畏的,但佛法有「出罪」法,罪業是可以依忏悔而減輕,或失去作用的,所以說:「有罪當忏悔,忏悔則清淨」。

    阿阇世王Aja^tas/atru是殺父而登上王位的,犯了逆罪;後來,從佛聽法而悔悟,『長阿含經』的『沙門果經』(18),早就這樣說了。

    在「文殊法門」中,阇王的逆罪,因文殊的教誨而得到減輕,是『阿阇世王經』的主題。

    阇王從文殊忏罪,『密迹金剛力士經』,『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阿阇贳世王女阿術達菩薩經』,都已說到(19);[P977]這在當時,确是傳說的重要教化事迹。

    逆罪由心而造作,所以文殊對阇王的教化,主要是「心性本淨」,「諸法悉空」;歸結于「其逆者亦不離法身[界];其所作逆者身,悉法身之所入」(20)。

    直說「五逆是菩提」的,如『文殊師利所說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上(大正八?七二八下)說: 「菩提即五逆,五逆即菩提。

    何以故?菩提、五逆無二相故」。

     五逆即菩提,與煩惱是菩提的原理,是相同的。

    依「佛法」說:忏悔,不是将業消滅了,而是削弱業的作用,使惡業不緻于障礙道的進修。

    如五逆稱為「業障」,那是怎麼樣修行,也決定不能證果的。

    『沙門果經』說:「若阿阇世王不殺父者,(聽了佛的說法),即當于此坐上得法眼淨(證得初果),而阿阇世王今自悔過,(隻能)罪咎損減,已拔重咎」(21)。

    『增壹阿含經』及『律藏』,都說阿阇世王得「無根信」,或「不壞信」(22)。

    逆罪因忏悔而減輕了,但還是不能證果。

    『阿阇世王經』說:阿阇世王聽法以後,得「信忍」,或作「順忍」(23),與「無根信」、「不壞信」相當。

    阇王雖有所悟入,還是要堕賓頭地獄,不過不受苦,能很快的生天(24)。

    『阿阇世王經』所說,罪性本空而因果不失,悔悟也隻能輕(重罪輕受)些,與原始佛法,還沒有太多的差别。

    『阿阇世王經』又說:有殺母的罪人,因文殊的誘導,見佛聞法而證得阿羅漢果(25)。

    這是與「佛法」相違,與阿阇世王悔罪說相違,可能是遲一些而附入的部分。

     煩惱與業所感得的生死報體,佛說是「陰、界、入」。

    「文殊法門」闡述陰、界、入是菩提[P978]的,不在少數,而『大淨法門經』,說得最完備。

    文殊師利化度上金光首淫女,勸發菩提心。

    說到菩提時,文殊直截的說:「汝則為道[菩提]」(26)。

    「汝則為道」,意思說汝身就是道。

    文殊分别的開示:陰──色、受、想、行、識是道;種[界]──地、水、火、風(空與識略去)是道;入──眼、耳、鼻、舌、身、意是道;身、心是道;然後以「覺了諸法一切平等,則為道矣」作結(27)。

    衆生是陰、界、入、身心和合的假名,陰、界、入是道,也就等于衆生是道;所以說:「一切衆生皆處在道,道亦處在一切衆生」(28),表示衆生與道是不相離的。

    『諸法無行經』也說:「衆生即菩提,菩提即衆生,菩提衆生一,知是為世尊」(29)。

    『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說:「道是文殊,文殊是道」(30)。

    這裡的衆生,是陰、界、入和合的假名,不可解說為真我,應記着『思益經』的開示:「我平等故,菩提平等;衆生性無我故,如是可得菩提」(31)。

     總之,「文殊法門」所着意表達的,是:「道乎!龍首!在于一切,一切亦道」(32)。

     注【101-001】『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八0中)。

    『維摩诘所說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五二下──五五三上)。

     注【101-002】『無希望經』(大正一七?七七七下)。

    『文殊師利巡行經』(大正一四?五一一上)。

     注【101-003】『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五中)。

     注【101-004】『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一中)。

    [P979] 注【101-005】『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二上)。

     注【101-006】『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0八下)。

     注【101-007】『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七六下)。

     注【101-008】『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五(大正一五?八五上)。

     注【101-009】『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八上)。

     注【101-010】同上(7)。

     注【101-011】1.『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0四下)。

    2.『維摩诘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四九中)。

    3.『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一一0下)。

    4.『魔逆經』(大正一五?一一六下)。

    5.『大寶積經』卷一0一『善德天子會』(大正一一?五六六中)。

    6.『大寶積經』卷二七『法界體性無分别會』(大正一一?一五0中)。

     注【101-012】『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五中)。

     注【101-013】『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七九中)。

     注【101-014】『諸法無行經』卷下(大正一五?七五七上)。

     注【101-015】『大寶積經』卷二九『文殊師利普門會』(大正一一?一六0下──一六一上)。

     注【101-016】這一思想,與天台宗性惡說相近。

     注【101-017】同上(12)。

    [P980] 注【101-018】『長阿含經』卷一七『沙門果經』(大正一?一0九中──下)。

     注【101-019】『大寶積經』卷一四『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七六下)。

    『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三六四中)。

    『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九中)。

     注【101-020】『阿阇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0中──四0二下)。

     注【101-021】『長阿含經』卷一七『沙門果經』(大正一?一0九中──下)。

     注【101-022】『增壹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五六0上)。

    『增支部』「一集」(南傳一七?三六)。

    『摩诃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0中、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0(大正二四?一四七下)。

     注【101-023】『阿阇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二下、四0六上)。

    『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卷下,作「柔順法忍」(大正一五?四二四上),與『阿阇世王經』意義相合。

    趙宋譯『未曾有正法經』卷六,作「無生忍」(大正一五?四四四下、四四六中),與原義不合。

     注【101-024】『阿阇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四上)。

     注【101-025】『阿阇世王經』卷下(大正一五?四0三上──下)。

     注【101-026】『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一七下)。

     注【101-027】『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一七下──八一九上)。

     注【101-028】『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一八中)。

     注【101-029】『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一上)。

    [P981] 注【101-030】『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九0一中)。

     注【101-031】『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五四下)。

     注【101-032】『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上(大正八?七四一下)。

     第五項彈偏斥小 天台學者,以『維摩诘經』為例,稱之為「彈偏斥小,歎大褒圓」的「方等部」。

    與文殊師利Man~jus/ri^有關的經典,的确是有這種意義,但在佛教發展史上,是應該這樣去了解的:大乘初興,如『般若經』、『阿!B粊佛國經』、『阿彌陀經』,對佛教共傳的(聲聞)大弟子,予以相當的尊重;菩薩的般若波羅蜜,還是弟子們宣說的呢!當然,這是稱歎大乘菩薩道的,勝過聲聞與緣覺的,但沒有呵斥聲聞。

    惟有舍棄般若相應經,想從聲聞經中求佛道的(1);或勸人取涅槃,反對修菩薩道的(2),才被指斥為「魔事」。

    這是「大乘佛法」初興,從固有「佛法」中傳出的情形。

    等到大乘盛行起來,與傳統的部派佛教,有了對立的傾向,于是大乘行者!采取了貶抑聲聞的立場,這就是「斥小」。

    大乘普遍流行,有的不免忽略了般若深悟的根本立場,而蔽于名目、事相,所以要「彈偏」。

    「彈偏斥小」,是「大乘佛法」相當的流行,與傳統的聲聞教團,漸漸分離,而大乘内部,也有着重事相傾向的階段。

    [P982] 「文殊師利法門」,起初也還是尊重聲聞弟子的,如『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舍利弗S/a^riputra對文殊所說的,能充分的信忍(3);『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舍利弗與須菩提Subhu^ti,與文殊共論深法(4)。

    但貶抑聲聞弟子的,相當的多。

    或是聲聞弟子們,一再的自恨證入「正位」,不如犯五逆罪的,還能發大菩提心(5)。

    或是聲聞弟子同入無礙法界,為什麼智慧有礙有量(6)!或弟子自認為「如牛迹中水」,而菩薩「如大海」(7)。

    『維摩诘經』說:天女散天華,華都着在弟子們身上,神力也不能除去(8);弟子們聽了緊那羅王的琴聲,竟不能自主而舞起來(9),這多少有點戲劇化了!這一切,都不外乎達成貶抑聲聞的目的。

     維摩诘Vimalaki^rti長者,責難十大弟子,是一般所熟知的。

    其實,在「文殊法門」中,對一一大弟子,加以問難,是不止『維摩诘經』一部的。

    1.『魔逆經』:魔波旬Ma^rapa^pi^yaH文殊的神力,化作佛相;六大弟子問魔,魔為說深法(10)。

    2.『離垢施女經』:離垢施Vimaladatta女問八大弟子,弟子們都不能回答(11)。

    3.『首楞嚴三昧經』:示現各各「第一」的九大弟子,但沒有問答(12)。

    4.『維摩诘經』:十大弟子都說,過去見到維摩诘長者,被難問而不能答,所以不敢去問疾(13)。

    5.『須真天子經』:十四大弟子,各以自己所長的問文殊,文殊為他們說,他們都歡喜默然(14)。

    佛的大弟子,如『增壹阿含經』說,是各有「第一」的。

    「文殊法門」大抵從他們所擅長的(或是僧團一般事項)而加以問難,「斥小」就是「歎大」,引入大[P983]乘佛法。

    試列表如下: 圖片 │『魔逆經』│『離垢施女經』│『首楞嚴三昧經』│『維摩結經』│『須真天子經』 ───┼─────┼───────┼────────┼──────┼─────── 大迦葉│1修行之縛│3知足│4頭陀│3乞食│1八解脫 ───┼─────┼───────┼────────┼──────┼─────── 須菩提│2福田│4空行││4乞食│4知他法行 ───┼─────┼───────┼────────┼──────┼─────── 舍利弗│3三昧│1智慧│2智慧│1宴坐│2智慧 ───┼─────┼───────┼────────┼──────┼─────── 目犍連│4心得自在│2神足│3神通│2為白衣說法│3神足 ───┼─────┼───────┼────────┼──────┼─────── 富樓那│5說法│5說法│5說法│5說法│5說法 ───┼─────┼───────┼────────┼──────┼─────── 優波離│6持律││7持律│8持律│7持法(律) ───┼─────┼───────┼────────┼──────┼─────── 離婆多││6行禅│9坐禅││6樂襌 ───┼─────┼───────┼────────┼──────┼─────── 阿那律││7天眼│8天眼│7天眼│8天眼 ───┼─────┼───────┼────────┼──────┼─────── 阿難││8多聞│1侍佛│10侍佛│14多聞 ───┼─────┼───────┼────────┼──────┼─────── 羅侯羅│││6樂戒│9出家│13淨戒 ───┼─────┼───────┼────────┼──────┼─────── 迦旃延││││6敷演法│11分别諸法 ───┼─────┼───────┼────────┼──────┼─────── 薄拘羅│││││9諸根寂定 ───┼─────┼───────┼────────┼──────┼─────── 央掘魔│││││10利根 ───┼─────┼───────┼────────┼──────┼─────── 拘絺羅│││││12四無礙解 [P984] 「文殊師利法門」,對大弟子所論難的問題,是大弟子所有的專長,也是比丘們日常所行的,符合于律制的生活。

    所以對諸大弟子的論難,等于批判了傳統的聲聞佛教,引向大乘的深悟。

    我們知道,佛是菩提樹下現覺正法而成佛的;佛的化度衆生,隻是方便引導,使學者達到與自己同樣的證覺,證覺内容才是根本的佛法。

    然佛的方便開示教導,弟子們傳誦結集而成為「經」。

    為了文多義雜,發展出審定、分别、抉擇、條理的「阿毗達磨」,流為名目事相的學問。

    佛攝化弟子出家,而有僧伽的組合,并依法攝僧,制立團體生活軌範的「律」。

    持律者分别、抉擇,與阿毗達磨者一樣,使律制成為繁瑣固定的制度。

    這是部派佛教的一般情形,尤其是上座部Sthavira系的佛教。

    從佛法本義來說,這是值得商榷的。

    「文殊法門」的「斥小」,就表達了這一立場。

    以『維摩诘經』為例,與十大弟子的問難,不外乎「乞食」、「宴坐」,「說法」、「出家」、「持律」、「侍佛」與「天眼」。

    如阿難A^nanda是佛的侍者,為了佛有病而去乞求牛乳,受到維摩诘的責難:「佛身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為,不堕諸數:如此之身,當有何疾?當有何惱」(15)?這是與大衆部Maha^sa^m!ghika「佛身無漏」說一緻的。

    舍利弗在山林宴坐,維摩诘告訴他:「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16)。

    在滅盡定中,能起諸威儀──行、住、坐、卧、揚眉、瞬目、舉手、說話等,應從『龍相應頌』的「那伽常在定」而來,是動靜一如的禅法。

    與上座部系的禅法大異;大衆部說:「在等引位,有發語言」(17),倒有點相近。

    如說[P985]法,什麼是法?維摩诘與目犍連Maha^maudgalya^yana問難,直示「法」的本義──離欲寂滅法(18),這就是歸依的法。

    大衆部系的多聞部Bahus/ruti^ya說:「佛五音是出世教: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五涅槃寂靜」(19)。

    維摩诘為大迦旃延Maha^ka^tya^yana所說的,也就是這五法,但約實相一如的深義而說(20)。

    其實,佛在人間弘法,不能不方便的說法、制律,但也重視深一層的實義。

    如『雜阿含經』說:「聞色(等)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正法)」。

    「于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21)。

    「多聞」與「法師」,也就是法的聽聞與演說,這都是約法的深義說。

    如阿蘭若aran!ya,指遠離村落,沒有喧嚣聲音的地方。

    專住這種地方的,稱為「阿蘭若行」。

    然阿蘭若行,深化為「無诤行」、(無诤三昧)「空寂行」)(22)。

    如空閑處s/u^^nyata^ga^ra,指洞窟、冢間、露地等修行處。

    在這裡修行,傾向于層層超越而達于最高的空住s/u^^nyata^-viha^ra。

    「空住」,『雜阿含經』譯作「入空三昧禅住」,稱為「上座禅」(23)。

    如獨住(ekaviha^rin),是個人獨住的修行者,然『雜阿含經』說:如于境不貪、不喜、不系者,即使住在高樓重閣,也是獨住。

    反之,如于境生貪、生喜、起系者,那即使是空閑獨處,也還是第二住(與伴共住)(24)。

    這與『般若經』所說的遠離viveka,意義完全一樣(25)。

    又如沙門s/raman!a,是當時出家者的通稱。

    然佛說「沙門法」、「沙門義」,(26)沙門要有實際的内容,否則就是假名沙門了。

    佛法是重視深悟的宗教,雖說種種法,立種種制度,[P986]隻是為了助成這一大事,而不是拘泥于言說、制度的,這種精神。

    在「文殊法門」中高揚起來。

    如乞食,是為了修證而不得不乞食,不是為乞食而乞食的,所以維摩诘對大迦葉Maha^ka^s/yapa、須菩提說:應怎樣的乞食,要怎樣才可以受食(27)。

    優波離Upa^li是持律者,為二犯戒比丘,依律制說滅罪法。

    維摩诘直捷的說:罪性本空,消除了二比丘的疑悔(28)。

    羅!7畝羅Ra^hula贊歎出家的功德,到底出家的目的何在?維摩诘說成就功德,遠離煩惱的「真出家法」。

    進一步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29)。

    這都是對聲聞律制,而表示大乘者的見解。

     維摩诘責難諸大弟子的,如佛陀與禅法,是提示不同的信解。

    說法,是說法的内容問題。

    乞食,是要乞食的,隻是乞食者要具備應有的理念。

    這都是内容的深化,不是全盤否定的。

    但持律者,依律為比丘說出罪法──「作法忏」,是僧團的制度,為了大衆和樂清淨而成立的制度,是否一概的以大乘的「理忏」來替代?出家,是佛傳下來的制度,固然要有出家的實質意義,但真的發菩提心就是出家,不再要事相的出家嗎?與律制有關的出罪法與出家法,到底「文殊法門」的真意何在!這裡,對出家作一番經說的考察。

    『如幻三昧經』(『善住意天子經』的舊譯)中,善住意天子Susthitamatidevaputra問文殊:「假使人來,欲得出家為沙門者,當何以化?何除須發?何受具戒」?文殊約沙門出家,除須發,披袈裟,思念興造[作],受具戒,學戒,受供養,限節[頭陀],一一的分别解說。

    如說:「若不發心欲得出家,我乃令卿作沙門耳。

    ……勿得發[P987]心作沙門也」!似乎勸人不要出家,其實是要人不起妄想,無住無着,為出家……頭陀行應有的實質意義(30)。

    『如幻三昧經』中,文殊曾化作菩薩說法,說到:「精習于閑居[阿蘭若];……常行而乞食;數數相調習,親近坐樹下;穢藥以療身。

    ……此等勇猛士,必成尊佛道」(31)。

    對出家的「四依」行,是相當尊重的。

    『大神變會』說:「過去未來世,一切諸如來,無有不舍家,得成無上道」(32)。

    『文殊師利授記會』說:「樂阿蘭若,住寂靜處,獨行無侶,如犀一角。

    ……若有出家菩薩,行于七步,向阿蘭若寂靜之處,而此福德甚多于彼」(33)。

    『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說:一法不失(菩薩)所願,是:「開士當學追慕阿!B粊如來宿命本行菩薩道時,志願出家,樂沙門行,世世所生,不違本誓」(34)。

    文殊的本願,是:「從今日以往,假使生欲心,辄當欺諸佛,現在十方聖。

    ……常當修梵行,棄欲舍穢惡,當學于諸佛,戒禁調和性」(35),與阿!B粊佛Aks!obhya的本願相當。

    依經文的明證,「文殊法門」到底是重視出家,而修住阿蘭若等頭陀行的。

    不過,一部分經典,就顯得不同,如說(36): 1.「有受持諷誦,廣為一切解說其義者,是為持戒清淨,……是為沙門,……是為除須發,是為受大戒」。

    2.「若人得聞如是經法,是人名為善出家者,何況信受讀誦,如所說行」!3.「若有菩薩住是三昧,雖複在家,當說是人名為出家」。

    [P988]4.「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受)具足」。

    5.「菩薩不以除須發者為是出家也,……不以自被袈裟,……自奉禁戒,……自處閑居,……不以顔貌形容、威儀禮節為是出家也。

    ……若當還複上驷馬車,與畏間長者子俱,為開化說此,則是汝出家之行也」。

     上面所引經文,前三則,是以受持大乘經,住大乘三昧為出家,與出家僧制是不合的。

    特别是4.,長者子是要出家的,維摩诘教他發菩提心,就是出家,就是受具足戒了。

    5.上金光首淫女,也想出家,文殊為他說出家法──菩薩利他行。

    末了,要他與畏間長者子一共上車,如能教化他,就是出家行了。

    這二則,在事相上,都是勸修菩薩行,不用出家的具體事例。

    所以,「文殊師利法門」,本來是繼承『般若經』、『阿!B粊佛國經』,推重出家菩薩行的。

    出家行,是釋尊成佛以前那樣的出家行,沒有制定羯磨受具以前的出家行;住阿蘭若,常乞食,糞掃衣,陳腐藥──「四依」時代的出家行。

    但在家菩薩的地位,一天天重要,透露出不必出家,在家菩薩也是一樣的消息。

     「彈偏」,是對菩薩說的。

    維摩诘為彌勒Maitreya說「授記」,及「菩提」的實義。

    為光嚴Prabha^vyu^ha童子說「道場」。

    持世Vasudha^ra是出家菩薩,維摩诘在持世前,為魔女說「法樂」。

    長者子善德設大施會,為他說「法施之會」。

    這都是約深義說的。

    佛教中,「[P989]成佛」、「轉*輪」、「入涅槃」,是釋尊當時所有的重要事項。

    自從「本生」流行,于是有「菩薩」、「受記」、「六波羅蜜」等術語。

    大乘法興起,有「發菩提心」、「大誓莊嚴」、「得無生忍」、「度盡衆生」、「莊嚴佛土」等名目,是大乘行者所重的,在大乘法流行中,有依世俗谛,分别解說的必要。

    然沒有深悟的世俗分别,是不符般若深悟真義的。

    特重深悟的「文殊法門」,對有關大乘的發心、修行、證果等事相,每從深悟的境地,給以破斥。

    如『善住意天子會』,立「破菩薩相品」,論「初發心」、「得無生忍」、「轉入諸地」(37)。

    如『離垢施女經』,對八大菩薩,一一的問難,使他們默然無對(38)。

    如『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師子步雷音菩薩問文殊:「當久如成最正覺」?「發意久如應發道心」?「發道心以來為幾何耶」?「用何等故不成正覺」?「不一發心吾當得道,仁者雲何勸化衆生使發道心」?「仁成佛時,國土何類」(39)?這些論題(除末後問),佛說:「文殊師利在深妙忍,所入深忍,不逮得道,亦不得佛,複不得心,以無所得,故不說之」(40)。

    文殊依深悟的境地,所以不作正面的答複。

    這些論題,不是全不可說,大都由佛順俗而為之解答。

    這與對聲聞律制的問答,雖論說相近,而立意是大有不同的。

     注【102-00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五六上──中)。

     注【102-00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下)。

     注【102-003】『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大正一二?二三八上──下)。

    [P990] 注【102-004】『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下(大正八?七四六下──七四七中)。

     注【102-005】『阿阇世王經』卷上(大正一五?三九五中)。

    『首楞嚴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六四三上)。

    『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三七上──中)。

    『維摩诘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四九中)。

     注【102-006】『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上(大正一四?四五五下)。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二下──四三中)。

     注【102-007】『須真天子經』卷二(大正一五?一0四上)。

     注【102-008】『維摩诘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二八中)。

     注【102-009】『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三五一下)。

     注【102-010】『魔逆經』(大正一五?一一五上──下)。

     注【102-011】『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一下──九二下)。

     注【102-012】『首楞嚴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六四三下)。

     注【102-013】『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三九下──五四二上)。

     注【102-014】『須真天子經』卷二(大正一五?一0三中──一0四上)。

     注【102-015】『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二上)。

     注【102-016】『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三九下)。

     注【102-017】『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下)。

    [P991] 注【102-018】『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0上)。

     注【102-019】『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上)。

     注【102-020】『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上)。

     注【102-021】『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五下)。

     注【102-022】如『中阿含經』卷四三『拘樓瘦無诤經』(大正一?七0三上──下)。

     注【102-023】『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七中)。

    『中部』(一五一)『乞食清淨經』,作「空住」,是「大人住」(南傳一一下?四二六)。

     注【102-024】『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八八下──八九上)。

    『相應部』「處相應」(南傅一五?五七──五九)。

     注【102-02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七0下──五七一上)。

     注【102-026】『雜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二0五中)。

    『相應部』「道相應」(南傳一六上?一八0──一八一)。

     注【102-027】『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0上──下)。

     注【102-028】『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中──下)。

     注【102-029】『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下)。

     注【102-030】『如幻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二?一四五下──一四七下)。

     注【102-031】『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四0中──下)。

     注【102-032】『大寶積經』卷八六『大神變會』(大正一一?四九五下)。

    [P992] 注【102-033】『大寶積經』卷五九『文殊師利授記會』(大正一一?三四三上)。

     注【102-034】『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上(大正一一?八九三中──下)。

     注【102-035】『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八九七中)。

     注【102-036】1.『須真天子經』卷四(大正一五?一一一下)。

    2.『諸法無行經』卷上(大正一五?七五五上)。

    3.『集一切福德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二?一00三上)。

    4.『維摩诘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四一下)。

    5.『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二一下──八二二中)。

     注【102-037】『大寶積經』卷一0四『善住意天子會』(大正一一?五八二上──五八四上)。

     注【102-038】『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二下──九三下)。

     注【102-039】『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上?下(大正一一?八九五下──八九八中)。

     注【102-040】『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八九六下)。

     第六項女菩薩?四平等 「文殊師利法門」,傾向于在家出家平等,男女平等。

    由于特重方便,所以留下了重在家、重女人的迹象。

    文殊師利Man~jus/ri^菩薩,是釋尊往昔發心時的善知識,是十方佛菩薩的善知識,在初期大乘經的贊歎聲中,是一位最卓越的大菩薩。

    然在「文殊法門」中,卻另有一類傳說,如說(1):[P993]1.「是離垢施菩薩發無上正真道,造行以來,八十百千阿僧祇劫,然後文殊師利乃發道意」。

    2.「佛語文殊師利:是須摩提,……是仁本造發意時師」。

    3.「是離意女,本勸文殊令發道意」。

     文殊那樣的卓越,而這三位女菩薩,都比文殊發心早,有的還是文殊的善知識(師)。

    這一傳說,是值得深思的!『諸佛要集經』說:文殊被天王佛Devara^ja移到鐵圍山去。

    文殊盡一切的神力,不能使離意女出定(2)。

    離垢施Vimaladatta女難問乞食的八大菩薩,八大聲聞,文殊是被難的八菩薩之一(3)。

    文殊與須摩提Sumati問答,而被責為:「仁作是問,不如不問」(4)!文殊與三位女菩薩的關系,顯然存有貶抑文殊菩薩的意味。

    『諸佛要集經』所說的「諸佛要集」,是般若法門,依「中品般若」而集成的;文殊想參與法會聞法,被天王佛遷走了(暗示般若中沒有文殊參與的原因)。

    離垢施是波斯匿Prasenajit王女,因八大菩薩、八大聲聞的入城乞食,引起問難;并見佛問菩薩行(十八事)。

    須摩提是王舍城Ra^jagr!ha長者女,見佛問菩薩行(十事)。

    這二部與『諸佛要集經』,性質不同,但同樣表示了,女菩薩勝于文殊師利。

     『離垢施女經』與乞食有關,因而聯想到三部經。

    一、『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主體[P994]為文殊與那伽室利Na^gas/ri^的問答,以乞食為全經的線索。

    末後,須菩提Subhu^ti入城乞食,遇到一位優婆夷,以乞食為問難,使須菩提「聞優婆夷所說,即寂寞不知所言」。

    優婆夷「普現感動光明相像,顯轉無上阿惟越緻*輪」(5),這是一位勝過大弟子的女菩薩。

    二、晉竺法護譯的『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女見諸大比丘來乞食,「不起不迎,不為作禮,亦不請令坐,亦不與分衛具」(6)。

    女與諸比丘論義,揚大乘而抑聲聞。

    然後下座禮敬比丘(7)。

    三、『順權方便經』,竺法護譯。

    須菩提入城乞食,遇到了轉女身菩薩,女為論義。

    女來見佛,「須菩提從坐起,往迎其女,叉手禮之」。

    舍利弗S/a^riputra責須菩提不合聖法,也就是違犯律制(8)。

    『順權方便經』以欲樂為方便(9),與『維摩诘經』的「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相合。

    又認為不必「時食」:「恣安所審,坐自服食」(10)。

    出家可以禮在家(11)。

    「文殊師利法門」,主要是深悟的,為天子們說的。

    以在家菩薩為主體的,如『維摩诘經』,文殊隻是從旁助成者。

    『離垢施女經』,『須摩提經』,以女菩薩為主,文殊是受貶抑的。

    『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順權方便經』,雖以乞食為緣起,但沒有文殊;反律制的傾向,充分流露!我以為,與文殊有關的三位女菩薩,表示勝過了文殊,也許由于初期大乘的文殊菩薩,是現出家相(維持傳統佛教的形式)的關系!「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别」,是『華嚴經』說(12)。

    衆生、菩薩、如來──三位平等,是如[P995]來藏說(13)。

    「文殊法門」立四種一,如『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四二下)說: 「一切諸佛皆為一佛,一切諸剎皆為一剎,一切衆生悉為一神[我],一切諸法悉為一法。

    是一定(空?)故,故名曰一;亦非定一,亦非若幹」。

     一佛、一剎土、一衆生、一法,是「文殊法門」所表示的平等說。

    『大神變會』也說:「一切諸佛唯是一佛,說無量佛,是名神變;一切佛土唯一佛土,說無量土,是名神變;無量衆生即一衆生,說無量衆生,是名神變;一切佛法唯一佛法,說無量法,是名神變」(14)。

    為什麼隻說佛、土、法、衆生──四者的一呢?見一切佛,遊一切佛土,聽一切法,也是說一切法,度一切衆生,這是方便道菩薩的事。

    『諸佛要集經』說:離意女住三昧中,「普聞十方無央數!3殏、百千億載現在佛土諸佛說法,而無所著;所可聽受,為他人說。

    ……在諸剎土,無剎土想;處于諸佛,無諸佛想;聞所說法,無經典想;無吾我想,無他人想,……度脫開化無數衆生」(15)。

    佛、土、法、人──四者,在「法界」平等性中,是無分别而成一切佛事的。

    四種一,就是四種平等,平等的意義,如『清淨毗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0八0中──下)說: 「文殊師利言:善男子!一切世界皆悉平等,一切佛等,一切法等,一切衆生等:我住于彼。

    ……一切剎土,如虛空故等;諸佛法界,不思議故等;一切諸法,虛僞故等;一切衆生,無我故等」。

    [P996] 經中解說了四種平等的意義。

    「諸法虛僞故等」,異譯『寂調音所問經』,作「一切法空」(16)。

    『如幻三昧經』說:「雲何曉了一切衆生?皆假号耳。

    若真谛觀,其假号者,亦無處所,其衆生者,悉一神[我]耳」(17)。

    『寂調音所問經』也說:「衆生自性無我」。

    所以「一切衆生是一衆生」,不是真我說,而是一切衆生假名無我。

    又說:「我觀平等性如是故,作是說言:一切剎土平等,一切佛、法、衆生平等」(18)。

    四一或四平等,隻是一法界平等性的說明。

     「文殊法門」,到這裡作一結束。

     注【103-001】1.『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六下)。

    2.『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七八上)。

    3.『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九下)。

     注【103-002】『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下──七六六下)。

     注【103-003】『離垢施女經』(大正一二?九二下)。

     注【103-004】『須摩提菩薩經』(大正一二?七七下)。

     注【103-005】『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下(大正八?七四七中──七四八上)。

     注【103-006】『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四中)。

     注【103-007】『阿阇贳王女阿術達菩薩經』(大正一二?八八下)。

     注【103-008】『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九中──下)。

    [P997] 注【103-009】『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六上)。

     注【103-010】『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七下)。

     注【103-011】『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九中──下)。

     注【103-012】『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0(大正九?四六五下)。

     注【103-013】『無上依經』卷上(大正一六?四六九下)。

     注【103-014】『大寶積經』卷八六『大神變會』(大正一一?四九三中──下)。

     注【103-015】『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中)。

     注【103-016】『寂調音所問經』(大正二四?一0八六中)。

     注【103-017】『如幻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四三上──中)。

     注【103-018】『寂調音所問經』(大正二四?一0八六中)。

    [P999]
0.19065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