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般若波羅蜜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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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蜜多經』(三分)卷四八八(大正七?四八0中)。

     注【82-04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0三(大正七?一三上)又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上──下)。

     注【82-04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中)。

    又卷五(大正八?二五0中)。

    『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一九上)。

    又卷四(大正八?二三中)。

     注【82-043】『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一五四下)。

    又卷六(大正八?一八九中──一九0上)。

    [P692] 第五節上品般若 「上品般若」,是傳說的「十萬頌本」,與唐譯『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初分』相當。

    在文段次第上,「上品般若」與「中品般若」是大體一緻的。

    「唐譯初分本」,共四百卷。

    在數量上,比「中品般若」的「唐譯二分本」(七八卷),多了五倍;比「唐譯三分本」(五九卷),幾乎多了七倍。

    到底多了些什麼?法數雖也增加一些,而主要增多的,是每一法的反複叙述;問與答,都不厭其繁的一一叙述。

    最特出的,如色淨、果淨、我淨、「一切智淨」的說明。

    在「二分本」中,『大正藏本』僅二頁零;「三分本」僅有一頁;而「初分本」(「上品」)卻是從一八三卷起,到二八四卷止,共一百零二卷,五二八頁,占了全經的四分之一。

    在适應印度的部分根性,「上品般若」推演到這樣的冗長,在愛好簡易的中國人看來,真是不可思議! 「上品般若」的推演集成,是在初期大乘向後期演進的過程中,所以在「上品般若」──『初分』中,有了後期大乘的特征。

    如: 一、「實有菩薩」:「唐譯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有「實有菩薩」說,經中的文句是一緻的,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四(大正五?一七中──下)說: 「舍利子!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實有菩薩。

    不見有菩薩,不見菩[P693]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多,不見般若波羅蜜多名:不見行,不見不行。

    何以故?舍利子!菩薩自性空,菩薩名空。

    所以者何?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自性空;不由空故;受、想、行、識空非受、想、行、識;受、想、行、識不離空,空不離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

    何以故?舍利子!此但有名謂為菩提,此但有名謂為薩埵,此但有名謂為菩提薩埵,此但有名謂之為空,此但有名謂之為色、受、想、行、識。

    如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

    菩薩摩诃薩如是行般若波羅蜜多,不見生,不見滅,不見染,不見淨。

    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

    假立客名,随起言說。

    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着。

    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于如是等一切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着」(1)。

     這一段經文,瑜伽者是作為『般若』全經要義去理解的。

    無着Asan%ga的『攝大乘論』,立十種分别,第十名「散動分别」,「散動分别」又有十種,如『論』卷中(大正三一?一四0上)說: 「散動分别,謂諸菩薩十種分别:一、無相散動,二、有相散動,三、增益散動,四、損減散動,五、一性散動,六、異性散動,七、自性散動,八、差别散動,九、如名取義散[P694]動,十、如義取名散動。

    為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說無分别智。

    如是所治、能治,應知具攝般若波羅蜜多義」(2)。

     十種「散動分别」,是所對治的執着;能對治「散動分别」的,是般若──「無分别智」。

    在世親Vasubandhu與無性Asvabha^va的『攝大乘論釋』中,都是依據上面所引的經文,而分别的解說為對治十種散動分别,圓滿的總攝般若波羅蜜多的要義。

    『金剛仙論』與『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也都說到『般若經』的對治十種「散動分别」(3)。

    般若能對治一切分别執着,當然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經初的「實有菩薩」一句。

    「實有菩薩」,與經說的「但有假名謂之菩提薩埵」,直覺得有點不調和。

    到底什麼是「實有菩薩」?世親『攝大乘論釋』說:「言實有者,顯示菩薩實有空體。

    空即是體,故名空體」(4)。

    無性的『論釋』也說:「謂實有空為菩薩體」(5)。

    原來瑜伽學者,是以「空」為「空所顯性」,圓成實(空)性是真實有的。

    實有空(性)為菩薩體,為「如來藏」、「大我」說的一種解說。

    如傳為無着所造的,『大乘莊嚴經論』卷三(大正三一?六0三下、六0四下)說: 「第一無我,謂清淨如。

    彼清淨如,即是諸佛我自性。

    ……由佛此我最得清淨,是故号佛以為大我」。

    「一切衆生,一切諸佛,等無差别,故名為如。

    ……得清淨如以為自性,故名如來。

    以是[P695]義故,可說一切衆生名為如來藏」。

     一切衆生,一切菩薩,一切諸佛,平等無差别,名為真如。

    真如是佛的我自性──最清淨自性,所以佛稱為大我。

    在衆生位,就是「衆生界」、「如來藏」;在菩薩位,是「菩薩界」、「菩薩實有空體」。

    以清淨空性為菩薩體,這是不能說沒有的。

    如以為沒有,那就是「無相散動」;為了對治這種妄執分别,所以佛說「實有菩薩」:這是瑜伽學者對于『般若經』義的解說。

     「實有菩薩」,雖「唐譯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同樣的這樣說,但不能不使人感到可疑。

    考中國古代傳譯的「中品般若」,如「放光本」、「光贊本」、「大品本」──『大智度論』所依的二萬二千頌本,與上來引經相當的,文義大緻相同,而唯一不同的,是沒有「實有菩薩」一句。

    略引如下(6): 「放光本」:「佛告舍利弗: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者,不見有菩薩,亦不見字;亦不見般若波羅蜜;悉無所見,亦不見不行者。

    何以故?菩薩空,字亦空……」。

    「光贊本」:「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不見菩薩,亦不見菩薩字;亦不見般若波羅蜜;亦不見行般若波羅蜜字,亦不見非行。

    所以者何?菩薩之字自然空……」C「大品本」:「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見菩薩,不見菩薩字;不見[P696]般若波羅蜜;亦不見我行般若波羅蜜,亦不見我不行般若波羅蜜。

    何以故?菩薩,菩薩字性空……」。

     「放光本」、「光贊本」、「大品本」,是與「唐譯二分本」、「三分本」相當的。

    同樣是「中品般若」,在西元三──五世紀譯出的,沒有「實有菩薩」句,而七世紀譯出的卻有了。

    從此可以推定為:當「中品般若」集成時,是沒有「實有菩薩」的,也就是還沒有附入「真我」說。

    極可能是從「中品」而推衍為「上品般若」時,增入了「實有菩薩」一句,如『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四(大正三一?七六四中)說: 「如是十種分别,依般若波羅蜜多初分宣說」。

     安慧Athiramati是西元五世紀人。

    在他糅釋造成『雜集論』的時候,「十種分别」還隻是依『般若經』「初分」宣說,所以特地提到依據『初分』。

    『初分』所說,比「二分本」等「中品般若」,多了「實有菩薩」一句,為瑜伽學者「十種散亂分别」所依。

    在梵本的長期流傳中,玄奘所傳的「二分本」(梵本),也已受影響而補上這一句──「實有菩薩」了。

     『攝大乘論』、『集(大乘)論』,依『般若經』「初分」而立對治十種散動,瑜伽學者雖一直沿用下來,然對「實有菩薩」的解說,卻并不一緻。

    如陳那Din%na^ga的『佛母般若波羅[P697]蜜多圓集要義論』(大正二五?九一三上)說: 「若有菩薩有,此無相分别,散亂止息師,說彼世俗蘊」。

     依『釋論』說:菩薩有,是對治「無相分别散亂」的。

    「令了知有此蘊故,除遣無相分别散亂。

    如是所說意者,世尊悲愍新發意菩薩等,是故為說世俗諸蘊(為菩薩有)。

    使令了知。

    為除斷見;止彼無相分别,非說實性」(7)。

    『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是依『八千頌般若』(與「唐譯四分本」相當)造的。

    『八千頌般若』沒有「實有菩薩」的文句,所以約依世俗五蘊而說有「菩薩及帝釋天主」等。

    這是除初學者的斷見,說「有菩薩」,不是約「實性」說的;陳那論與『攝大乘論』的解說不同。

    依『金剛般若』而造的『金剛仙論』,又别立一說,如『論』卷一(大正二五?七九八上)說: 「一者,無物相障:如般若中說:有為無為一切諸法,乃至涅槃空。

    衆生不解,起于斷見,謂一切法無。

    此障對治,佛告須菩提:有菩薩摩诃薩,行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

     對治一切法無──「無相散動」,說世俗中我法是有的。

    『金剛仙論』與陳那論的意見相近,都沒有采用「實有菩薩空體」說。

    這固然由于『八千頌般若』(「下品」類)與『金剛般若』,沒有「實有菩薩」的明文;也由于瑜伽學的發展,如陳那、護法Dharmapa^la、玄奘(所傳『成唯識論』),都是盡量避免「似我真如」的(8)。

    「下品般若」沒有,『金剛般若』沒有,[P698]古譯的「中品般若」也沒有,「實有菩薩」決定是「上品般若」所增入的。

     二、「五種所知海岸」:第六地菩薩,應圓滿六波羅蜜多,波羅蜜多pa^ramita^是「到彼岸的意思。

    「上品般若」說到這裡,接着又說到「五種所知海岸」,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五四(大正五?三0六中)說: 「住此六波羅蜜多,佛及二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

    何等為五?一者過去,二者未來,三者現在,四者無為,五者不可說」。

     「五種所知海岸」,「唐譯三分本」作「所知彼岸」(9),「二分本」次第小小不同,「不可說」在三世與無為的中間(10)。

    唐譯本的「五種所知」,是與犢子部Va^tsi^putri^ya的「五法藏」說相符合的。

    如『成實論』卷三(大正三二?二六0下)說: 「汝(指犢子部)法中說: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無為及不可說;我在第五法中」。

     「可知法」,就是五種所知的「所知」。

    『俱舍論』說:「彼所許三世、無為及不可說──五種爾焰」(11),爾焰jn~eya就是「所知」的音譯。

    犢子部的「五種所知」中,三世與無為法,是一切部派所共通的,特色在「不可說」。

    犢子部以為:「我」是非有為(三世法)非無為的,是不可說(為有為或無為)的實體。

    龍樹Na^ga^rjuna『十住毗婆沙論』卷一0(大正二六?七[P699]三下、七五中──下)說: 「諸佛住是三昧,悉能通達過去、現在、未來、過出三世(即無為)、不可說──五藏所攝法,是故名一切處不閡」。

    「凡一切法有五法藏,所謂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出三世法、不可說法,唯佛如實遍知是法」。

     龍樹引用了「五法藏」,唐譯的「上品般若」、「中品般若」也都說到了「五種所知」,但在中國古代傳譯的「中品般若」,如「放光本」、「光贊本」、「大品本」──龍樹『大智度論』的所依本,都隻說六地應圓滿六波羅蜜,而沒有說「能度五種所知海岸」。

    可見「中品般若」(與「唐譯二分本」相當)成立時,還沒有「五種所知」說。

    龍樹引用「五法藏」,也知道有「十萬頌本」,所以可推論為這是「十萬頌本」(「初分本」)所增入的。

    「五種所知」中的「不可說」,是真實我,所以增入「五種所知」,與加入「實有菩薩」,是同一理路。

    将「五法藏」中的「不可說」引入『般若經』中,當然可以解說為離言說的如如法性。

    但這是犢子部著名的學說,「不可說」是「不可說我」,使人無意中将離言說的如法性,與作為流轉、還滅的主體──真我相結合。

    「五種所知」沒有明說真我,而是暗暗的播下真我說的種子,使般若法門漸漸的與真我說合流。

    [P700] 三、「常樂我淨真實功德」:「唐譯初分本」──『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三二(大正六?七0一下)說: 「為諸有情說無倒法,謂說生死無常、無樂、無我、無淨,唯有涅槃寂靜微妙,具足種種常樂我淨真實功德」。

     「唐譯二分本」、「三分本」,也這樣說(12)。

    但中國古譯的「放光本」、「大品本」,卻隻說生死的無常、苦、無我、不淨(13)。

    生死是「無常苦無我不淨」,涅槃是「常樂我淨」,這是『大般涅槃經』等真常大乘的主要思想。

    『般若經』說如化,生死、涅槃都如化;說清淨,生死、涅槃都清淨;一切法如,一切法不生:『般若經』所開示的,是般若的不二法門。

    唐譯「中品般若」說「生死無常苦無我不淨,涅槃常樂我淨」,而這是古代譯本所沒有的。

    「我」,原是奧義書Upanis!ad以來,印度宗教文化的主流。

    佛法的特義,是「緣起無我」。

    但緣起無我,衆生怎能生死延續而不斷?聖者解脫而證入涅槃,又是怎樣?由于解說這一問題,部派佛教中,傳出了犢子部的「不可說我」,說轉部Sam!kra^ntiva^din的「勝義我」。

    真我,是印度一般所容易接受的。

    在般若法門流行中,世俗的真我說,也漸漸的滲入了。

    「實有菩薩」說,「五種所知」的「不可說」說,「常樂我淨」的「大我」說,附入『般若經』中,用意是一樣的。

    「中品般若」的古譯本沒有,而與之相當的「唐譯二分本」、「三分本」卻有了。

    「上品般若」集成時,将犢子部的真我說,編入經中,可能與集經者的環境(中印度),部派有關。

    久之,在「中品般[P701]若」梵本流傳中,也被添糅進去。

    「上品般若」所增入的,如極喜等「十地」說,及流傳中後來附入的「三性」說(西藏本有「三性」說),還有不少可以論究的,這裡隻能簡略了。

     『般若經』的次第集成,雖沒有精确的年代,但可作大略的推斷。

     圖片 原始般若西元前五0年 下品般若[除『随知品』、『常啼品』等四品]西元五0年 中品般若西元一五0年 上品般若西元二00年 這是各部集成所不能再遲的年代。

    「原始般若」,出于阿蘭若行者的深悟,被認為菩薩的般若波羅蜜。

    經典集出的時代,離十八部的成立,應該是不太遠的,今定為西元前五0年。

    「下品般若」的集出,般若法門已到達北方。

    菩薩行雖相當的流行,但深悟般若的,還并不太多。

    所以說:「北方雖多有菩薩,能讀聽受般若波羅蜜,少能誦利、修習行者」(14)。

    「無量無邊阿僧祇衆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鞞跋緻地」(15)。

    般若的普及流行,是以聽聞、讀、誦、書寫、供養、施他為方便的。

    推定「下品般若」,約在西元五0年集出,離「原始般若」的集出,約一百年。

    「中品般若」的集出,是各别發展而又綜集起來的,大概也要一百年。

    「[P702]中品般若」說:「初發意菩薩亦畢定,阿惟越緻菩薩亦畢定,後身菩薩亦畢定」(16),大有一發大心,決定成佛的意義。

    菩薩是有高低淺深的,但「于諸法無所有性中,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以是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17)。

    菩薩從發心到究竟,都不能沒有「諸法無所有性」──般若的勝解與悟入。

    讀、誦、書寫等,在「下品般若」中,是初學的方便誘導,而在「中品般若」中,「是般若波羅蜜,若聽、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不離薩婆若心」(18)。

    「唐譯二分本」作:「不離一切智智心,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于此般若波羅蜜多,恭敬聽聞。

    受持、讀、誦、精勤修學,如理思惟」(19)、「不離薩婆若心」,「不離一切智智心」,或譯作「應薩婆若念」、「一切智智相應作意」。

    讀誦等,都要以「不離薩婆若心」(菩提心),及「無所得為方便」為前提,不再隻是通俗普及的方便。

    般若法門在北方,已是非常的盛行,無所得為方便,已為修學般若的前提。

    如『常啼品』所見的衆香城──犍陀羅Gandha^ra,已成為弘揚般若,為外方參學者向往的地區。

    『往生品』種種菩薩的不同,也反應了般若、大乘法門的隆盛。

    從「中品般若」到「上品般若」,隻是文字的推演,是比較容易的。

    經中提到歡喜等「十地」,「五法藏」(含有「不可說我」);龍樹Na^ga^rjuna的『大智度論』、『十住毗婆沙論』,也提到了,也知道「十萬頌般若」。

    龍樹為西元二、三世紀間人;假定于三世紀初造論,那末「上品般若」的集成,是不能遲于西元二00年了。

    [P703] 注【83-00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0二(大正七?一一中──下。

    又(三分)卷四八0(大正七?四三三中)。

     注【83-002】各種譯本,大意相同,這裡依唐玄奘的譯本。

    又無着『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七,也有此「十種散亂分别」(大正三一?六九二下)。

     注【83-003】『金剛仙論』卷一(大正二五?七九八上──下)。

    『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大正二五?九一三上)。

     注【83-004】『攝大乘論(世親)釋』卷四(大正三一?三四二下)。

     注【83-005】『攝大乘論(無性)釋』卷四(大正三一?四0五中)。

     注【83-006】『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四下)。

    『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一五二上)。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

     注【83-007】『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釋論』卷二(大正二五?九0五中)。

    [P704] 注【83-008】清辯『大乘掌珍論』卷下,責瑜伽師的「真如雖離言說而是實有」,為「似我真如」(大正三0?二七五上)。

     注【83-009】『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三分)卷四九0(大正七?四九四上)。

     注【83-010】『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一六(大正七?八六上)。

     注【83-011】『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三中)。

    [P704] 注【83-01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五二(大正七?二八一下)。

    又(三分)卷五一七(大正七?六四七中──下)。

     注【83-013】『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四(大正八?九五上)。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八(大正八?三五一上)。

     注【83-01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五中)。

     注【83-01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

     注【83-016】『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四0九中)。

     注【83-017】『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三(大正八?三八四中)。

     注【83-018】『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二八0上)。

     注【83-019】『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二七(大正七?一四六中)。

     第六節般若法義略論 第一項菩薩行位 菩薩修行的行位次第,上面曾說到:「下品般若」的菩薩位,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阿毗跋緻」、「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位說(1)。

    「中品般若」「後分」,也說[P705]到:「初發意」、「入法位」、「向佛道」(2),及「初發意」、「阿毗跋緻」、「後身」(3)。

    梵本『八千頌般若』,也立此三位(4)。

    發心菩薩、不退菩薩、最後身菩薩,是般若法門最初所發見的菩薩行位。

     「下品般若」中,有二類不同的四位說。

    一、「初發心」、「行六波羅蜜」、「阿毗跋緻」、「一生補處」(或作「阿惟顔」)(5)。

    二、「學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說行」、「随學般若波羅蜜」、「阿毗跋緻」(6)。

    這二類不同的四位說,如綜合起來,就有五位: 圖片 初發心 如說行 随學般若(即六)波羅蜜(或作「修習般若相應行」) 阿毘跋緻 一生補處(阿惟顔) 「下品般若」的菩薩行位,與初期大乘經所通用的「十住」說,非常類似。

    「十住」是:發心住、治地(初業)住、(修行)應行住、生貴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

    『阿含經』中,多以輪王比拟佛,「十住」就是以王子來比拟菩薩的。

    明白可見的,如「生貴」是誕生王家;「方便具足」是少年的學習書與伎術;(「不退」是成年);「[P706]童真」是成年而還沒有結婚的童真階段;「王子」是登上王太子位,成為王國繼承人;「灌頂」是依印度習俗,經灌頂儀式,舉行登位典禮;典禮終了,就是國王了。

    這比拟從「生貴住」的「生在佛家,種姓清淨」(7),到經「灌頂住」而成佛。

    「下品般若」的菩薩行位,是與「十住」說相近的。

    如初發心,是「發心住」。

    如說行,與阿阇浮菩薩的地位相當,或譯作「新學」、「初業」,原文a^dikarmika,是發趣修學般若(或「六」)波羅蜜者(8);是十住第二「治地」住。

    「随學般若」,或譯作「修習般若相應行」,與第三「應行」住合。

    阿毗跋緻,是第七「不退」住。

    「一生補處」,「漢譯本」、「放光本」,作「阿惟顔」(9),是「灌頂」住。

    「唐譯四分本」、「五分本」,說到「從一菩薩地,趣一菩薩地」(10);「安住菩薩初地乃至十地」(11)。

    但古譯本,都沒有這從一地到一地的思想。

    「下品般若」集成時,十地住說,在形成過程中,還沒有完成。

    依據「下品般若」,是可以這樣論定的。

     「中品般若」的「發趣品」,說到「從一地至一地」,叙述從初地到十地的行法,但沒有說一一地的名字。

    末了,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九下)說: 「菩薩摩诃薩,住是十地中,以方便力故,行六波羅蜜,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過幹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過是九地,住于佛地」。

    [P707] 「幹慧地」……「佛地」,被稱為「三乘共十地」,是綜合三乘聖賢的行證為十地的。

    菩薩的十地修行,能超過二乘地,能經曆「菩薩地」,而住于究竟的「佛地」。

    那末「幹慧」等十地,當然不是菩薩發趣大乘,所經曆的菩薩行位。

    這樣,「中品般若」所說的十地,到底是「發心」等十住,還是「歡喜」等十地?有一點是先要注意的!依後代,「十住」das/aviha^ra)與「十地」das/abhu^mi的梵語不同,是不會含混不明的。

    但在菩薩行位發展之初,「十住」與「十地」,可能淵源于同一原語──可能是「住地」。

    如「十住」,或譯作「十住地」,「十地住」;十地,羅什還譯作「十住」。

    「中品般若」的「十地」,「光贊本」譯作「十道地」,又說「第一住」、「第二住」等(12)。

    住與地的不分明,困擾了古代的中國佛教。

    到『仁王護國般若經』,才給以分别:「入理般若名為住,住生德行名為地」(13)。

    所以「中品般若」所說的,沒有名字的「十地」說,是「十住」還是「十地」,應作審慎的思擇! 「中品般若」的「十地」,實為「十住」說。

    竺佛念所譯的『十住斷結經』,前四卷是十住說,也名為十地,如說:「十住菩薩于十地中而淨其行」(14)。

    十住的名字,該經雖譯得不完備,然如(15): 1.「生貴菩薩于四住中而淨其地」。

    2.「阿毗婆帝(不退)菩薩于七住地而淨其行」。

    [P708]3.「童真所修……第八菩薩之道」。

     「生貴」、「不退」、「童真」,名稱與次第,顯然的與「十住」說相合。

    『十住斷結經』所說的十住行法,與「中品般若」所說的十地行,内容也大體是一緻的,試對列前三地如下: 『般若經』:初地行十事:深心堅固?于一切衆生等心?布施?親近善知識?求法?常出家?愛樂佛身?演出法教?破憍慢?實語二地念八法:戒清淨?知恩報恩?住忍辱力?受歡喜?不舍一切衆生?入大悲心?信師恭敬谘受?勤求諸波羅蜜三地行五法:多學問無厭足?淨法施不自高?淨佛國土不自高?受世間無量勤苦不以為厭?住慚愧處(16)『十住斷結經』:初住:發心建立志願?普及衆生?施?與善者周接?說法?出家?求佛成道?分流法教?滅貢高?谛語(17)二住:念淨其戒?識其恩重?勤行忍辱?常懷喜悅?行大慈悲?孝順師長?笃信三寶崇習妙慧(18)三住:多學問義無厭足?分流法施謙下于人?修治國土亦不貢高?初發心行者令無有斷?觀諸衆生說喜悅法(19)[P709] 「中品般若」的「十地」說,與『十住斷結經』「十住」的内容相同,可見「中品般若」是屬于「十住」說的。

    又如「中品般若」,除了繼承「下品般若」所傳的十住名目──發心、初業、相應、不退、灌頂,還說到「童真」與「法王子」,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20)說: 1.「欲生菩薩家,欲得童真地,欲得不離諸佛,當學般若波羅蜜」!2.「菩薩住法王子地,滿足諸願,常不離諸佛」。

     「童真地」kuma^rabhu^mi以前,說「生菩薩家」,也就是生在佛家buddhakula,與十住的第四「生貴住」相當。

    「童真地」以下的「不離諸佛」,依上面所引的經文,就是「法王子住」yauvara^jya。

    「童真」與「王子」,都是十住的名目。

    「中品般若」的「十地」說,是繼承「下品般若」發展而來;與「十住」說相符合,是确實而不容懷疑的! 「中品般若」的「十地」說,經文隻泛說「初地」、「二地」等,而沒有明說十地的名目。

    但「唐譯初分本」──「上品般若」,卻明确的說:「住初極喜地時,應善修治如是十種勝業」;「住第二離垢地時,應于八法思惟修習,速令圓滿」(21)。

    一地一地都說出了名字,于是『般若經』的菩薩行位,被解說為:極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與『十地經』所說的十地一樣了。

    「上品般若」到處列舉極喜等十地,淨觀(「幹慧」的異譯)等十地──二類十地(22);「唐譯三分本」,是與「初分本」相同的(23)。

    [P710]「唐譯二分本」,雖也偶有二類十地的叙列(24),或但說極喜等十地(25),次數不如「初分本」、「三分本」那麼多。

    然在「中品般若」的古譯本,沒有二類十地的叙列,也沒有極喜地等名字。

    龍樹Na^ga^rjuna『大智度論』所依據的二萬二千頌本,也沒有說到。

    所以,這是「上品般若」集成時,『十地經』已成立流傳,也就取極喜等十地,解說沒有名目的十地。

    「中品般若」的「唐譯二分本」、「三分本」,有二類十地與極喜等名字,是受了「上品般若」不等程度的影響。

    從此但見極喜等二類十地說,而實屬于「十住」說的古義,卻被忽略了! 龍樹『大智度論』這樣(26)說: 「此中是何等十地?答曰:地有二種: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

    共地者,所謂幹慧地乃至佛地。

    但菩薩地者,歡喜地、離垢地、有光地、增曜地、難勝地、現在地、深入地、不動地、善相地、法雲地,此地相如十地經中廣說」。

    「當知(十地)如佛者,菩薩坐如是樹下,入第十地,名為法雲地。

    ……十方諸佛慶其功勳,皆放眉間光,從菩薩頂入」。

     龍樹依「中品般若」造論,而解說十地,卻是依據「上品般若」的,所以說「如十地經廣說」。

    解說第十地時,指為「法雲地」,并以『十地經』「法雲地」的内容來解說。

    『般若經』的十地,龍樹是确信為歡喜等十地的。

    總之,「下品般若」的菩薩行位,還在「十住」的成立過程[P711]中。

    「中品般若」成立「十地」行法,是「十住」說,但沒有一一的叙列名字。

    到「上品般若」,以十地為極喜等十地,于是菩薩行位的般若古義,漸隐沒而不明了! 「中品般若」叙述了沒有名字的「十地」,又舉幹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

    稱為「共地」的十地,是從阿毗達磨者叙述修證者而來的(27)。

    『舍利弗阿毗昙論』與『人施設論』,立「種性人」(28)。

    『論事』有「第八人」(29)。

    見(谛)地、薄地、離欲地,是妙音Ghos!a、迦旃延尼子Ka^tya^yani^putra所說過的(30)。

    『毗尼母經』說到:白骨觀地(白業觀)、性地、八人地、見谛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及無師自覺、成就六度(菩薩)(31)。

    後二者雖沒有稱為地,然與『般若經』的共十地相合。

    「幹慧地」,或譯「淨觀地」s/ukla-vidars/ana^-bhu^mi『毗尼母經』作「白業觀」、「白骨觀」,是修不淨觀而得白骨淨觀。

    共十地是部派佛教的行位,而被組入『般若經』的。

    依『大智度論』,共十地可作二種解釋:一、從「幹慧地」到「已作地」,是聲聞;及辟支佛、菩薩、佛,就合于「上品般若」的聲聞地、辟支佛地、菩薩地、如來地──四地說(32)。

    二、從「幹慧地」到「已作地」,也可用來解說菩薩修行成佛的過程(33)。

    依『般若經』文,共十地應以四地說為主,表示了菩薩的勝過二乘。

    如經上(34)說: 1.「性法乃至辟支佛法;初地乃至十地;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

    [P712]2.「須陀洹法至羅漢法;十住;道法、薩雲若」。

    3.「種性諸法,阿羅漢法,辟支佛法;怛薩阿竭、菩薩法;十住事法;薩芸若慧及諸道慧」。

     「唐譯本」約二類十地說,(3.)「光贊本」近于「唐譯本」。

    依「放光本」及「大品本」,「十地」或說「十住」,正與共十地中的「菩薩地」相當;所以共十地中的「菩薩地」,就是『般若經』中沒有名字的十地(十住)。

    「中品般若」一再引用共十地(35),表示了菩薩的超過了二乘,也有含容二乘的意味。

    從菩薩的立場說:二乘的智與斷,都是菩薩無生法忍的少分(36)。

    那末從「八人地」到「辟支佛地」,是菩薩而共二乘的;辟支佛以上,是不共二乘的──七住以上的菩薩。

    「八人地」以前的「幹慧地」、「性地」,可依『智度論』的解說。

    一再引述共三乘的十地,表示大乘法是超勝二乘而又含容二乘的。

    也說明了,大乘般若的流通,面對傳統的部派佛教,有加以貫攝的必要。

     注【84-00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中)。

     注【84-00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七下)。

     注【84-003】『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四0九中)。

     注【84-004】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引(二八八)。

    [P713] 注【84-00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五上)。

     注【84-00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注【84-007】『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下(大正二四?一0一七中)。

     注【84-008】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二九0──二九四)。

     注【84-009】『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四六五下)。

    『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五(大正八?一0二上)。

     注【84-010】『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三八(四分)(大正七?七六七中)。

    又(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八下 注【84-01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四分)卷五四一(大正七?七八五上 注【84-012】『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一九六中──下)。

     注【84-013】『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大正八?八二七中)。

    『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下,也有類似的說明(大正二四?一0一七中──下)。

     注【84-014】『十住斷結經』卷四(大正一0?九九四上)。

     注【84-015】1.『十住斷結經』卷一(大正一0?九七三上)。

    2.卷二(大正一0?九七八上)。

    3.卷三(大正一0?九八五中)。

     注【84-016】『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五六下──二五七上)。

     注【84-017】『十住斷結經』卷一(大正一0?九六七上──中)。

    [P714] 注【84-018】『十住斷結經』卷一(大正一0?九六八上)。

     注【84-019】『十住斷結經』卷一(大正一0?九六九上)。

     注【84-020】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中)。

    2.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中)。

     注【84-021】『大般若波羅蜜經』(初分)卷五三(大正五?三0三中)。

     注【84-022】如『大般若波羅蜜經』(初分)卷五六(大正五?三一六上、三一八中──下) 注【84-023】如『大般若波羅蜜經』(三分)卷四九二(大正七?五0二中、五0四下──五0五上)。

     注【84-024】『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二二(大正七?一一九上)。

    卷四四二(大正七?二二六下)。

    卷四五四(大正七?二九二上)。

     注【84-025】『大般若波羅蜜經』(二分)卷四六九(大正七?三七五中)。

    卷四七二(大正七?三九三上)。

     注【84-026】『大智度論』卷四九(大正二五?四一一上──中)。

    『大智度論』卷五0(大正二五?四一九中──下)。

     注【84-027】以下引述,并見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三九0──四00)。

     注【84-028】『舍利弗阿毗昙論』卷八(大正二八?五八四下)。

    『人施設論』(南傳四七?三七六)。

     注【84-029】『論事』(南傳五七?三一四──三一八)。

     注【84-030】『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八(大正二七?一四七中──下)。

     注【84-031】『毗尼母經』卷一(大正二四?八0一中)參看卷八(大正二四?八五0中)。

     注【84-03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三六(大正五?二0二下)。

    [P715] 注【84-033】『大智度論』卷七五(大正二五?五八五下──五八六上)。

     注【84-034】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二六八下)。

    2.『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三四下)。

    3.『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二0六上)。

     注【84-035】『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二六一上、二六二上、二六三上)。

    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六中)。

    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七下、三八一中)。

    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九上)。

     注【84-03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下)。

     第二項空性 空(空性,s/u^nyata^),可說是般若法門的特色。

    在般若法門的發揚中,或以為說空是究竟了義;或以為說空是不了義,而說空所顯性,成為後期大乘的二大流。

    然在「原始般若」中,并沒有說到「空」。

    到底在什麼意義下,「空」在般若法門中重要起來,終于成為般若法門的主要特色。

    依「原始般若」來說:菩薩是人,般若波羅蜜是法,這二者(代表了我與法的一切)都「不可得」,「不可見」。

    在般若的修學中,「不應住」,「不應念」、「不行相」、「不分别」。

    為什麼「不可得」……「不分别」?因為有所念、有所住、有所行相、有所分别,就與般若波羅蜜不相應,不能成就薩婆若。

    所以不相應、不能成就,隻因為:「是法皆離自性,性相亦離」[P716];「如是諸法無所有故」(1)。

    「我法畢竟不生」(2)。

    「離」、「無所有」、「不生」以外,『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上)又說到: 「衆生無性故,當知念亦無性;衆生離故,念亦離;衆生不可得故,念亦不可得」。

     一切(我)法是這樣的:「離」,「無所有」,「無性」,「不可得」,「無生」,「作是思惟觀」察,那就「若色(等)無受則非色」;「色無生即非色」(3),能悟入「無生無滅,無二無别……&hellip即是無二法」(4)。

    這就是「無生」與「不二」法門,也就是「法相」dharmata^、「諸法實相」。

    「以得諸法實相故得解脫;得解脫已,于諸法中無取無舍,乃至涅槃亦無取無舍」(5)。

    般若與薩婆若,是這樣的修學而達成的。

     從下、中、上品般若看來,「原始般若」所說的「離」、「無性」、「無所有」、「無生」等,都是「空」義。

    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說: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法随順一切法。

    何以故?世尊!是法無障礙處,無障礙相如虛空。

    世尊!是法無生,一切法不可得故。

    世尊!是法無處,一切處不可得故」。

    「爾時,欲色界諸天子白佛言:世尊!長老須菩提為随佛生,有所說法,皆為空故」。

     「皆為空故」,「宋譯本」作「皆悉空故」;「大品本」作「皆與空合」;「唐譯本」作「一切皆與空相應故」(6)。

    須菩提Subhu^ti說:法是無礙如虛空的,無生的,無處所的;而天[P717]子們稱贊他,所說的都與「空」相契合。

    可見須菩提的無礙、無生、無處,都是表達「空」義的。

    又『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上──中)說: 「釋提桓因語須菩提:如所說者,皆因于空而無所礙,譬如仰射虛空,箭去無礙」。

    佛告「憍屍迦:須菩提所說,皆因于空。

    須菩提尚不能得般若波羅蜜,何況行般若波羅蜜者!尚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況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尚不得薩婆若!何況得薩婆若者!尚不得如,何況得如者!尚不得無生,何況得無生者!……憍屍迦!須菩提常樂遠離,樂無所得行」。

     「皆因于空」,是一切依空而說的意思。

    「空」是不得人與法,因與果,智與如,「空」是一切都無所得。

    這裡對須菩提的贊歎,正與經初贊須菩提,「無诤三昧最為第一」,前後呼應。

    須菩提說空,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中)說: 「以空法住般若波羅蜜」。

     依經下文說:不應住色等;不應住色等的常無常、苦樂、淨不淨、我無我、空不空。

    「空法」是不住一切法的,也不住空與不空的。

    這可見「空法」的内涵,不是與不空相對待的空,而是不住于一切(不住,也非不住)的。

    從上來所說,可見「空」是般若行,是脫落一切取相妄執,脫落一切名言戲論的假名,并非從肯定的立場,去說明一切皆空的理論。

    [P718] 在說明「下品般若」時,曾經指出:般若表示自證的内容,是稱為「法相」(唐譯「法性」)、「如」、「實際」(應該還有「法性」。

    唐譯「法界」)的,而這就是涅槃。

    以「空」、「無相」、「無作」來表示涅槃,于是空義日漸發展起來。

    「離」(遠離)、「滅」(寂靜、寂滅)、「淨」(無染)、「無所有」、「無生」,本來都是原始佛教固有的術語,用來表示涅槃的。

    「下品般若」将這些術語,與「空、無相、無作(無願)」結合起來、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上)說: 「甚深相者,即是空義,即是無相、無作、無起(唐譯或作「無造作」)、無生、無滅、無所有、無染、寂滅、遠離、涅槃義」。

     依「唐譯本」,末後一句,是「種種增語,皆顯涅槃為甚深義」(7):可見「空、無相」等,都是表顯涅槃深義的。

    到了「中品般若」,更與「如」、「法性」、「實際」等相結合。

    如上面所引的『小品經』文,在「大品本」中,就是:「深奧處者,空是其義,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無染、寂滅、離、如、法性、實際、涅槃」(8)。

    「中品般若」進展到:「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染、寂滅、離」;「如、法性、實際」──三類名字,作為同一的自證内容。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六九(大正七?三七五中)說: 「諸空等智者,謂菩薩摩诃薩,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智,及真如乃至不思議界智,是名諸[P719]空等智」(9)。

     空智與真如等智,合為同一類來說明,與所說深奧義的内容一緻。

    這三類名字,「寂滅、遠離」等,約離一切妄執,離一切戲論說。

    「如、法性」等,約沒有變異性、差别性說;佛出世也好,不出世也好,「法」是那樣「法爾常住」的。

    「空、無相」等,約三三昧所顯發說,但并不是因觀察而成為「空、無相、無作」的。

    在『般若經』中,由于這三類名義的統一,而表現為悟理、修行、得果的無二無别。

     「空」、「無相」、「無作」,被看作表示涅槃的同義詞,也可說是『雜阿含經』的深義(10)。

    然在『般若經』,「空」的廣泛應用,決不是「無相、無作」所可及的。

    為什麼如此?理由可從原始的『阿含經』(部派佛教與大乘,都是繼承這一法脈而流出的)中得到說明。

    「空、無相、無作」,或「無量、空、無相、無所有」,『阿含經』中被集成為一類,而「空」卻早已受到尊重,如『雜阿含經』(11)說: 1.「眼(等)空,常恒不變易法空,我所空。

    所以者何?此性自爾」(12)。

    2.「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

    是故比丘于空諸行,……常恒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

    3.「眼(等)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P720]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4.「如來所說修多羅,甚深明照,空相應随順緣起法」(13)。

     這是薩婆多部Sarva^stiva^din所傳的。

    2.是『撫掌喻經』,3.是『勝義空經』,是南傳巴利聖典所沒有的。

    薩婆多部是「三世實有論」者,但對于有為(諸行、緣起法)的如幻如焰,即生即滅,「來無所從,去無所至」的緣起法,是稱之為「勝義空」、「空相應」的。

    雖有他自宗的解說,但到底表示了發揚空義,重視「空」的傾向。

    又『中阿含經』的『大空經』,依禅觀的進修次第,成立「内空」、「外空」、「内外空」(14)。

    『小空經』佛說:「我多行空」(15),大乘學者确認為:「菩薩行位,多修空住」的教證(16)。

    『中阿含經』雖傾向于阿毗達磨式的分别抉擇,然在佛法修證中,表現了「空」的優越性。

    在部派佛教中,上座部系Sthavira以外,案達羅派Andhraka立「空性是行蘊所攝」;以為涅槃空(無相、無願)與「諸行空」(無我)為二,諸行空是行蘊所攝的(17)。

    這是理解到經中所說的緣起空與涅槃空。

    緣起與涅槃寂滅,也就是「有為法」與「無為法」,佛是稱之為甚深、最極甚深的(18)。

    案達羅學派注意到行空與涅槃空,同有空義,而還不能發見内在的統一性。

    當時的方廣部Vetulyaka,說一切法空無。

    部派佛教界,是相當重視空義的。

    般若法門的傳誦者,在「空、無相、無作」中,當然也特重「空[P721]」而予以發揮了! 「下品般若」,依各譯本所共同的來說:「空」的廣泛應用,是與表示涅槃深義的名字,聯合應用,如「無生」、「空」、「寂滅」(19);「空」、「離」、「淨」、「寂滅」(20);「空」、「無所依」(21);「離」、「空」(22)。

    一方面,又單獨應用,一再宣說「一切法空」(23);「皆因于空」(24)。

    但所說的「一切法空」(或譯為「諸法空」),在「下品般若」中,是總說一切法,與「一切法無生」、「一切法寂滅」、「一切法離相」一樣,還不是「空」的一種别名。

    在「中品般若」、「上品般若」的長期發展中,由于「空」的廣泛應用,漸成立「空」的不同名稱,又把這些「空」組合起來。

    上面說過,在般若法門的開展中,有「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種種組合。

    「七空」的名目,是有異說的,這裡先對列「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于下(25): 圖片 ┌───┐┌───┐┌───┐┌───┐ │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 └───┘└───┘└───┘└───┘ 内空内空内空内空 外空外空外空外空 内外空内外空内外空内外空 空空空空空空空空 [P722] 大空大空大空大空 勝義空勝義空勝義空勝義空 有為空有為空有為空有為空 無為空無為空無為空無為空 畢竟空畢竟空畢竟空畢竟空 無際空無際空無際空無際空 散空散空 散無散空 無散空無變異空 本性空本性空本性空本性空 自相空 自共相空相空自共相空 共相空 一切法空一切法空一切法空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不可得空 [P723] 無性空無性空無性空 自性空自性空 無性自性空,無性,自性空無性自性空 說明種種空的成立與組合,首先要說明的是:由于般若法門的遍學一切,所以融攝了傳統佛教的内容(給以新的解說)。

    據現在所知道的,『舍利弗阿毗昙論』已成立了「六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26)。

    六種空的名目與次第,與『般若經』的前六空,完全一緻。

    『大毗婆沙論』引『施設論』,說十種空:「内空、外空、内外空、有為空、無為空、無邊際空、本性空、無所行空、勝義空、空空」(27),與『般若經』的前十二空相同,隻少了「大空」與「畢竟空」。

    所以「空」的組合,羅列了種種名目,其中十一空(十種空加「大空」),都是部派佛教,依據『阿含經』而成立的。

    『般若經』所有「空」的組合,是在部派佛教所說的種種空的基礎上,加上般若家特有的「空」義。

    「唐譯二分本」,立「散無散空」與「自共相空」。

    依「大品本」,是譯為「散空」與「自相空」的。

    「散空」,依『雜阿含經』,佛為羅陀(Ra^dha)所說,于五蘊當「散壞消滅」而立的(28)。

    『般若經』處處說「自相空故」;「十六空」作「相空」(可通于自相共相)。

    所以「散空」與「自相空」,是初期的本義。

    般若法門所特有的(沒有見到是部派佛教所說),在「十四空」中,隻是「畢竟空」、「自相空」、「一切法空」。

    「[P724]十六空」更加「無性空」與「無性自性空」;「十八空」更加「不可得空」與「自性空」。

    然「一切法空」與「不可得空」,都是泛說,可以看作『般若經』所立而有深義的,是「畢竟空」、「自相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

    不過「本性空」與「無始空」,尤其是「本性空」,雖依『阿含經』說而立,卻是「中品般若」所重視的。

     「本性空」prakr!ti-s/u^nyata^,「大品本」譯為「性空」,是依『雜阿含經』,「諸行空……性自爾故」而立的。

    「本性空」(29),是說「空」是「本來常爾」的。

    『般若經』到處說「本性空故」,雖在「十四空」……「二十空」中,「本性空」隻是「空」的一種,而其實,『般若經』的「空」,是以「本性空」為基礎的。

    如『摩诃衍品』說:「眼、眼空……意、意空,非常非滅故。

    何以故?性自爾,是名内空。

    ……無法有法空,非常非滅故。

    何以故?性自爾,是名無法有法空」(30)。

    每一空都說「性自爾」,也就都是本來空的。

    與「本性空」相近的,有「自相空」與「自性空」。

    「自相空」svalaks!an!a-s/u^nyata^或作「相空」;「自相」與「共相」,是阿毗達磨論者的主要論題。

    屬于一法而不通于其他的,名「自相」,「自相」是一一法的特性(包括獨特的狀态與作用)。

    憑了「自相」,才确定有法的存在;如推求而沒有「自相」,那就是假法了。

    如一般所說的「七十五法」,都是依「自相」的推究而成立的。

    『般若經』到處說「自相空故」;一一法的特相,隻是因緣和合所成,并非實有「自相」的存在。

    「自相」不可得,也[P725]就不能依「相」而推定實法的存在了。

    「自性空」svabha^va-s/u^nyata^,「大品本」作「有法空」。

    bha^va是有,sva是自,所以這是「自有」的。

    『大智度論』說:「諸法因緣和合生故有法,有法無故,名有法空」(31)。

    「有法」──「自性」,一般人以為,從因緣和合而有的法,是自體存在的,所以這是「有」而又是「自有」的。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六(大正二七?二九下)說: 「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

     薩婆多部學者,對這些名字,是看作同義詞的。

    所以「本性空」的「本性」,「自性空」的「自性」,「自相空」的「自相」,是有相同意義而可以通用的;這三種空也就有相通的意義。

    「自相」為一切阿毗達磨者,上座部Sthavira論師所重的;「自性」是薩婆多部所重的。

    「中品般若」在「本性空」的基石上,立「自相空」與「自性空」,顯然有針對部派佛教的用意。

    尤其是「十四空」與「十六空」中,還沒有「自性空」,「十八空」與「二十空」,才成立而加以應用,可推定「中品般若」成立以後,為了适應北方「自性有」的佛教,而作出新的适應。

     「本性空」與「自相空」,「中品般若」有廣泛的應用,此外還有「畢竟空」atyanta-s/u^nyata^與「無始空」anavara^gra-s/u^nyata^,及「無性空」abha^va-s/u^nyata^與「無性自性空」abha^va-svabha^va-s/u^nyata^。

    「畢竟空」是『般若經』所常說的。

    『四攝品』一再[P726]說「畢竟空」與「無始空」──二空(32);『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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