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般若波羅蜜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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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阿毗跋緻」、「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7)。

    『恭敬菩薩品』有另一四階位說(38),各本名義略有出入,今對列各譯本的譯語如下: 一、學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初發意?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發大菩提心二、如說行?如理修行?修菩薩行三、随學般若波羅蜜?随般若波羅蜜教?随明度教?修習般若波羅蜜相應行?學般若波羅蜜多于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四、阿鞞跋緻?阿惟越緻?不退轉 這一階位說,各譯本的出入很大。

    「漢譯本」與「吳譯本」,僅有三階位,缺第二「如說行」,與『佐助品』的三階位相合(39)。

    「放光本」也是三階,但說「行菩薩道學般若波羅蜜者」(40),那是合二?三位為一位了。

    「唐譯四分本」第三位為:「學般若波羅蜜多」,「于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41),似乎分為二位。

    這一類四階位的第三位,「随學般若波羅蜜」,「随般若波羅[P660]蜜教」,「修習般若波羅蜜相應行」,「于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不就是第一類四階位的第二,「行六波羅蜜」,「随次第上」的「久修習」、「久發心」──久行菩薩嗎?這可見第二類的四階位,是在(前一類四階位)「初發心」與「修習般若波羅蜜相應」中間,别立「如說行」、「修菩薩行」階段,也就是與般若波羅蜜還(沒有修,或)沒有相應的階段,這是應該明确分别的問題! 經說學般若波羅蜜,應親近善知識,「漢譯本」與「吳譯本」,說到了「阿阇浮菩薩」(42)。

    與此相當的,「唐譯初分本」、「唐譯二分本」作「初業」;「宋譯本」作「初學」;「放光本」、「大品本」,「唐譯三分本」、「四分本」、「五分本」,都作新學;原語為a^dikarmika,而「秦譯本」卻譯作「新發意」。

    「中品般若」的「放光本」說:深般若波羅蜜,「不當于新學菩薩前說」(43)。

    這裡的「新學」,「唐譯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也譯為「新學」,而「大品本」也譯作「新發意」。

    在說到随喜回向時,「漢譯本」與「吳譯本」說到「新學」(44),「放光本」及「唐譯本」,也作「新學」,而「秦譯本」、「大品本」(及「宋譯本」),都譯為「新發意」。

    依上來對勘,可見鸠摩羅什Kuma^raji^va所譯的「秦譯本」與「大品本」,都把「新學」誤譯作「新發意」了。

    「新學」、「初學」或「初業」,原語為a^dikarmika,與十住中的「治地」住,原語相同。

    那末,『般若經』所說的「初發心」;「如說行」或「修[P661]菩薩行」、「新學」;「随學般若波羅蜜相應行」──三階,與十住說的「發心住」、「治地住」、「(相)應行住」,次第完全相合。

    再加「不退轉」,「阿惟顔」,名目也與十住說相合。

    在「下品般若」中,「新發意」與「新學」是不同的,所以『原始般若經之研究』,分「實相品」為七章,以第四為「新發意菩薩位」,而不知是「新學」,這是應加以修正的。

    該書在「新發意菩薩」前,立「天王品」、「種姓品」二章。

    不知道所立的「天王品」──『釋提桓因品』,開始就說:「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今應當發!……是人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我亦随喜,終不斷其功德」(45)。

    稱贊須菩提所說的般若波羅蜜深妙,難信難解,正是激勸大衆發菩提心。

    所立「種姓品」,佛在在家出家、人天大衆前,誘導一般人,從聽聞、讀、誦、書寫、供養、如說行中,修學般若波羅蜜,正是新學菩薩的行相。

    該書稱第七章為「總攝品」,也是誤解的!經義雖次第漸深,而聽衆還是人天大衆,所以經文始終保有誘導修學的特性,有提到前階位的地方。

    被稱為「總攝品」部分,主要應該是不退轉菩薩所應學的,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說(46): 1.「若菩薩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當親近善知識。

    ……菩薩欲自深智明了,不随他語,不信他法;若欲斷一切衆生疑,應當學是般若波羅蜜」!2.「若菩薩随般若婆羅蜜所教行者,是菩薩不斷一切種智,是菩薩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P662],是菩薩必坐道場,是菩薩拯濟沒溺生死衆生。

    ……若菩薩如是學時,四天王持四缽至其所,……我等當奉此四缽」。

    3.「如是學者,名為學薩婆若。

    學薩婆若,為學般若波羅蜜,學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

    須菩提!菩薩如是學者,則到諸學彼岸。

    ……魔若魔民不能降伏;……疾得阿毘跋緻,……疾坐道場;……學自行處,……學救護法,……學大慈大悲,……學三轉十二相*輪,……學度衆生……學不斷佛種,……學開甘露門」。

    4.「若菩薩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欲于一切衆生中為無上者,欲為一切衆生作救護,欲得具足佛法,欲得佛所行處,欲得佛所遊戲,欲得佛師子吼,欲得三千大千世界大會講法,當學般若波羅蜜」!5.「若菩薩欲到一切法彼岸,當學般若波羅蜜」!6.「菩薩坐道場時,如是觀十二因緣,離于二邊,是為菩薩不共之法。

    ……菩薩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如是行般若波羅蜜!……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則具足諸波羅蜜,亦能具足方便力。

    ……諸有所作,生便能知。

    ……如十方諸佛所得諸法相,我亦當得」。

     從上面所引的文證,可見被稱為「總攝品」──『深心求菩提品』後半起,是以得佛的功德,學習佛的自行化他為目标的。

    所以「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的大科,應該是這樣的:『初品』[P663]是「原始般若」,是「直示般若」深法的。

    第二品以下,是由淺而深的「漸學般若」,可以約菩薩四階位說(二種四階位的綜合,含有五階位),說明由淺而深的修學曆程,列表如下: 圖片 直示般若──────────────────『初品』 ┌發心?初學─────────────『釋提桓因品』…………『歎淨品』 │(發心)初學轉久學─────────『不可思議品』…………『船喻品』 漸學般若│(發心?初學)久學得不退──────『大如品』………………『深心求菩提 │品』上 └(發心?初學?久學)不退向佛道───『深心求菩提品』下……『見阿!B粊佛國 品』 「原始般若」是專提般若波羅蜜的,着重于不退轉(為二乘)菩薩的深悟無生。

    法門的流行傳布,不退轉以下的,是久學、新學、初發心。

    對于發心、新學,着重于聽聞、讀、誦、受持、問義、思惟,加上書寫、供養、施他;以校量功德,毀謗的罪過,來啟導、堅定信衆的學習。

    不退轉以上的,是學佛功德,成佛度衆生。

    在菩薩的菩提道中,般若成為徹始徹終的法門。

    法門的随機适應,或淺或深,終于綜合而集成「下品般若」(當時沒有上中下的分别)。

    從「原始般若」來看,「下品般若」的發展趨勢,不但普及初學,由淺及深,又從般若波羅蜜而論到六波羅蜜[P664]。

    對不退轉菩薩的無生深悟,明确的指示為涅槃的體悟(不是證入)。

    聲聞的果證,是不離菩薩無生法忍的(47)。

    以空等三解脫門來表示般若深法,終于說到了「一切法空」(48)。

    原始佛教的菩提分──根、力、覺分、道分,也提到了(49)。

    觀緣起如虛空無盡的菩薩不共中道妙觀,也明白的說出來(50)。

    所以般若法門不是别的,是原始佛教;但不限于聲聞所覺知的,而是更深徹的,由菩薩(無生法忍所悟為核心)而成佛的「佛無上智、大智、自然智、一切智、如來智」(51)。

     「原始般若」向更廣的初學,更深的佛道而展開,終于集成「下品般若」。

    經典的集成,應該是經多方面發展,而後綜合集出的。

    古人說:般若「非一日一坐說」(52)。

    如受持的功德,不退菩薩的相貌,都說了又說,可解說為不同傳授的綜集。

    「原始般若」的集出,約為西元前五0年(法門弘傳,應該更早些已經存在)。

    「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可能經多次集出而完成。

    從發展到完成,約為西元前五0年,到西元五0年左右。

    集出完成的時代,般若在北方已相當的流行;書寫經卷及供養,已蔚成風氣了! 注【80-001】以上均見『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初品』。

     注【80-00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上)。

     注【80-003】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三下)。

    2.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下)。

    3.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上)。

    4.卷六(大正八?五六一下)。

    [P665] 注【80-004】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下)。

    2.卷三(大正八?五四八上)。

     注【80-005】文中所說「新發意」,異譯本作「新學」。

     注【80-00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二下)。

     注【80-00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五七中)。

     注【80-00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八上──中)。

     注【80-009】『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二八上)。

     注【80-010】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五七中)。

    2.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

    3.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

     注【80-011】『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四五四下),「沙門」作「作其師被服」,是披袈裟的出家者。

     注【80-01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下)。

     注【80-01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下)。

    又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中)。

     注【80-01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四六下)。

     注【80-01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下)。

     注【80-01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中)。

     注【80-01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五0上)。

     注【80-01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四中)。

    [P666] 注【80-019】『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五下)。

     注【80-020】『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五七)。

     注【80-02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九上)。

     注【80-02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一下)。

     注【80-02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下──五七0上)。

     注【80-02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五六五上)。

     注【80-02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七0中──五七一中)。

     注【80-02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中──下)。

     注【80-02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六0上──中)。

     注【80-028】『大智度論』卷四五(大正二五?三七一上)。

     注【80-029】『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上)。

     注【80-030】『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下)。

     注【80-03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上)。

     注【80-032】三藏中沒有說到「實際」,見『大智度論』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中)。

     注【80-033】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中──下)。

    2.卷六(大正八?五六一中)。

    3.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上)。

    4.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

    5.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中)。

    [P667] 注【80-034】『雜阿含經』卷三一(大正二?二二四中)。

     注【80-035】『相應部』「無為相應」(南傳一六上?八二──九七)。

     注【80-036】見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列舉(二九九──三00)。

     注【80-03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上──中)。

     注【80-03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注【80-039】『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四六五上)。

    『大明度經』卷五(大正八?五0一上)。

     注【80-040】『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四(大正八?一00下──一0一上)。

     注【80-04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四分)卷五五三(大正七?八四七中)。

     注【80-042】『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四五二中)。

    『大明度經』卷四(大正八?四九三上)。

     注【80-043】『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七0上)。

     注【80-044】『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四三八中)。

    『大明度經』卷二(大正八?四八六中)。

     注【80-04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上)。

     注【80-046】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一中──下)。

    2.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上)。

    3.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上)。

    4.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下)。

    5.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中)。

    6.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下──五七九上)。

     注【80-04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下)。

    [P668] 注【80-04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又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中)。

    又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

     注【80-049】『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中、五六九中)。

     注【80-050】『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下)。

     注【80-05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二下)。

     注【80-052】『大智度論』卷四0(大正二五?三五六上)。

     第三項下品的增補部分 依「秦譯本」,到『見阿!B粊佛國品』第二十五,「下品般若」已經圓滿了。

    但現行本,以下還有四品,成立的時代要遲些。

    四品可分為二類:『随知品』第二十六,是「下品般若」的附屬部分;末後三品,是從「中品般若」移來的。

    這裡,分别的給以說明。

     1.『随知品』第二十六,品名與「宋譯本」相同;「漢譯本」與「吳譯本」作『随品』;「唐譯四分本」作『随順品』(1)。

    依梵文『八千頌般若』,品名為anugama。

    anu是「随順」、「次第」的意思;gama有「去」、「到達」等意思。

    所以anugama,是「随順行」、「随順趣入」、「随順悟入」的意義。

    『道行般若經』有「随次第上菩薩」(2),應該就是Anugama菩[P669]薩的義譯。

    這一品的内容,是「中品般若」所沒有的,「唐譯五分本」(「下品般若」中文句最簡的)也沒有,所以可解說為:這是後出的,在「中品般若」發展成立時,「下品般若」還沒有這一品。

    『随知品』的内容,說明了「随順般若波羅蜜行」。

    在「漢譯本」中,一再說「菩薩随般若波羅蜜教」,這樣的與般若波羅蜜相應,才是菩薩的般若波羅蜜。

    「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文段長了一些,适宜于一般的教化,而對于随法修行(随念、随觀、随入)者,需要的卻是簡易的行法。

    『随知品』,可能是适應随順觀行者的需要而集成的。

    「下品般若」的傳持者,把他附在後面,就成為「下品般若」的一品。

    正如『戒經』的傳持者,将處理僧事的七項法規──「七毗尼」,附在『戒經』後面,也就成為『戒經』的一部分一樣。

    『随知品』說明「一切法(或「五陰」)無分别」,「一切法無壞(變異)」、「一切法但假名」等行法,但包含了一些「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所沒有的内容。

    「如大海」、「如虛空」、「如日照」、「如師子吼」、「如須彌山莊嚴」、「如地」、「如水」、「如火」、「如風」、「如空」。

    這些比喻,如『古寶積經』的稱贊菩薩功德(3),『寶雲經』所說的菩薩行中(4),都有部分相同的。

    大乘經序分,用這些來贊歎菩薩功德的,更是不在少數。

    『随知品』用這些比喻來說明菩薩随般若波羅蜜行,應該受到了當時大乘經的影響。

     2.『薩陀波侖品』(第二十七)、『昙無竭品』(第二十八)、『囑累品』(第二十九):[P670]「唐譯二分本」,沒有這三品,那是玄奘簡略了;中國古譯的「小品」、「大品」,「藏文本」,「梵文本」,都是有這三品的。

    前二品是專精求得般若波羅蜜的故事,『囑累品』隻是附帶的總結而已。

    現存的「下品般若」,都有此三品,但研究起來,可以斷定本來是屬于「中品般若」所集出的,理由是:一、「秦譯本」說:「已得陀羅尼,諸神通力」(5);「漢譯本」、「吳譯本」、「宋譯本」,都提到了「陀羅尼」。

    在「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中,沒有說到「陀羅尼」;「陀羅尼」為大乘法門,出于「中品」,所以這是與「中品般若」相符合的。

    二、薩陀波侖Sada^prarudita一心想見到昙無竭Dharmodgata菩薩,「入諸三昧門」(6);聽了昙無竭說法,得了「六百萬三昧」(7)。

    經中列舉種種「三昧」的名字,與「中品般若」相同,而與「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的體例不合。

    三、「秦譯本」在前二十五品中,有四處說到佛的功德: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佛法──合為一聚(8);或作力、無所畏、法(9);清淨力、清淨無畏(或增清淨佛法)(10):「下品般若」大都是一緻的(11)。

    但『薩陀波侖品』說:「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12),卻與「中品般若」相合。

    這樣,推論這部分原屬于「中品般若」,是可以采信的。

    可能由于求法故事的感動人心,有助于「般若法門」的宏通,所以「下品般若」的傳持者,也就采用而附在經末。

     還有更重要的理由,足以證明為是屬于「中品般若」的。

    佛法的修學者,通于在家、出家。

    [P671]釋尊是出家的,随佛出家而成為佛教主體的,是出家的。

    出家的生活,沒有男女間的淫欲,也沒有資财的物欲。

    在家人雖同樣的修行證果,而一般說來,不及出家人的專精容易;對于在家生活,存有厭患的情緒,以出家為修行的理想典型(13)。

    「原始般若」是從阿蘭若(無诤)行,修得于一切法無所取執三昧而流傳出來的,所以在「下品般若」中,教化四衆及善男子、善女人,使轉化為受持奉行般若波羅蜜的菩薩,而仍保有佛教傳統的觀念,也就是對在家生活存有厭患的情緒,如說(14): 「在家者與婦人相見,心不樂!6槱,常懷恐怖。

    與婦人交接,念之(言?):惡露臭處不淨潔,非我法也。

    盡我壽命,不複與相近,當脫是惡露中去。

    譬如有人行大荒澤中,畏盜賊,心念言:我當何時脫出是厄道中去。

    當棄遠是淫泆,畏懼如行大荒澤中。

    亦不說其人惡,何以故?諸世間皆欲使安隐故也。

    ……是皆深般若波羅蜜威神力」!「是菩薩若在居家,不染着諸欲。

    所受諸欲,心生厭離,常懷怖畏。

    譬如險道多諸賊難,雖有所食,厭離怖畏,心不自安,但念何時過此險道!阿惟越緻菩薩,雖在家居,所受諸欲,皆見過惡。

    心不貪惜,不以邪命非法自活,甯失身命,不侵于人。

    何以故?菩薩在家應安樂衆生,雖複在家,而能成就如是功德。

    何以故?得般若波羅蜜力故」。

     這是「漢譯本」與「秦譯本」的古譯,與唐譯不同。

    在家不退轉菩薩,對于「欲」,存有很[P672]深的厭患情緒,所以受欲而不會貪着;一心希望,最好能不再過那種愛欲的生活。

    「漢譯本」(「吳譯本」、「晉譯本」相同)着重于男女的愛欲,「秦譯本」(「宋譯本」同)是通于男女及财物欲的。

    在家菩薩對于「欲」的态度,古譯的「下品般若」,與原始佛教的精神相合。

    「中品般若」的意趣,顯然的有了不同,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三二七(大正六?六七三下──六七四上)說: 「現處居家,方便善巧,雖現攝受五欲樂具,而于其中不生染着,皆為濟給諸有情故。

    &hellip&hellip現處居家,以神通力或大願力,攝受珍财。

    ……雖現處居家而常修梵行,終不受用諸妙欲境。

    雖現攝受種種珍财,而于其中不起染着」。

     其他「中品」類各本,都與這「初分」──「上品般若」的意義一樣。

    依經說:「方便善巧」、「現處居家」、「現攝受五欲」,可見在家菩薩的攝受五欲,是「方便示現」的;是神通力,是大願力。

    總之,不退轉菩薩而「現處居家」,是方便現化的。

    雖也說到「常修梵行」,而對于在家生活的厭患情緒,卻完全沒有了!「下品般若」所說的在家不退轉菩薩,是真實的在家者,是人類修學般若波羅蜜,到達不退轉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地位(15)。

    引導在家的修學般若,向不退轉位而前進。

    不是「中品般若」那樣,以理想的「法身大士」為不退轉,着重在表揚其化度衆生的方便善巧。

    薩陀波侖的求法故事,正表顯了「中品般若」的精神。

    如薩陀波侖為在家的[P673]青年,與一位長者女,一同去求般若(16)。

    當然古代的某些地區,男女生活自由,不能以「男女授受不親」,及出家生活來衡量的。

    當時的說法師,是昙無竭菩薩。

    「與六萬八千婇女,五欲具足,共相娛樂」;又接受薩陀波侖供養的「五百女人」,「五百乘車」的寶莊嚴具:這是一位受欲的在家菩薩。

    當薩陀波侖發心求法時,空中有聲音指導他,說到(17): 「惡魔或時為說法者作諸因緣,令受好妙色聲香味觸,說法者以方便力故受是五欲。

    汝于此中莫生不淨之心!應作念言:我不知方便之力,法師或為利益衆生令種善根故,受用是法,諸菩薩者無所障礙」。

     這是弟子對說法師應有的态度。

    如說法師受用微妙的五欲,那是菩薩的方便,菩薩是于一切法無着無礙的。

    不能見說法師的受用五欲,而生起不清淨心,應該恭敬供養的追随法師!薩陀波侖的求法故事,是在家人從在家的說法師修學。

    經中所說的受用五欲,也應該是方便善巧了。

    薩陀波侖求法故事,雖是現存的下中上──三部般若所共有的,但「方便受欲」的事緣,是與「中品般若」的精神相合的。

    「法身大士」那樣的「方便」,如一般化而成為在家的修學典型,那佛教精神無可避免的要大為改觀!這一意境,與文殊師利Man~jus/ri^法門相呼應。

    在第十二章,還要論到大乘佛教的新傾向。

     注【81-001】『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譯為『聚集品』。

    [P674] 注【81-002】『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四六五下)。

     注【81-003】『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三上──中)。

     注【81-004】『寶雲經』卷二?三(大正一六?二一九下──二二二中)。

     注【81-00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五八二上)。

     注【81-00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五八一中──下)。

     注【81-00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五八六上──中)。

     注【81-00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下)。

    又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上)。

     注【81-009】『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中)。

     注【81-010】『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注【81-011】『大般若波羅蜜經』卷五五二,「唐譯四分本」,作「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大正七?八四六中)。

    是「下品般若」,卻與「中品般若」相同。

     注【81-01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五八二下)。

     注【81-01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說:「樂佛法中而得出家」(大正八?五六五中)。

     注【81-014】『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四五五中)。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五上)。

     注【81-015】「唐譯四分本」,「唐譯五分本」,雖還保有對「欲」的厭患情緒,但說:「為有情故,雖處居家,而于其中不生貪着;雖現受欲而常厭怖。

    ……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力所持故」(大正七?九0二上)[P675],與「方便」的思想相結合。

     注【81-016】『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四,作「共乘一車」(大正八?六七二中)。

     注【81-017】『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0(大正八?五八0中)。

     第四節中品般若 「中品般若」,古人稱為「大品」。

    上面說到,「中品般若」是三部分所成立的。

    依「大品本」全部九十品,分為三分如下: 圖片 前分──『序品』第一…………『舌相品』第六 中分──『三假品』第七……&hellip『累教品』第六六 後分──『無盡品』第六七……『囑累品』第九0 先說「後分」:大概的說,「中分」是與「下品般若」相當的。

    「後分」共二十四品,其中二十一品(末後三品,是流通分),是上承「下品般若」而發展所成的。

    「下品」的『見阿!B粊佛品』中,佛示現神力,使大衆都見到阿!B粊Aks!obhya佛土衆會,然後勸學,贊歎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Subhu^ti問「般若無盡」,佛說:菩薩坐道場,觀十二因緣如虛空那樣的不可盡,是不共二乘的菩薩中道觀,與「中品般若」『無盡品』的内容相當。

    接着,如(「下品」)『小[P676]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九上──中)說: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則具足諸波羅蜜,亦能具足方便力。

    是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諸有所作,生便能知」(1)。

    「菩薩欲得方便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當修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若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生般若波羅蜜時,應念……如十方諸佛所得諸法相,我亦當得」。

    「菩薩為諸佛所念者,不生餘處,必當至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菩薩終不堕三惡道,當生好處,不離諸佛」。

     如上所引的,『見阿!B粊佛品』末段,與「中品般若」的『六度相攝品』(第六八)、『方便品』(第六九)的内容次第,都是相合的。

    『三慧品』(第七0)說:「菩薩摩诃薩雲何行般若波羅蜜?雲何生般若波羅蜜?雲何修般若波羅蜜」(2)?「行」,「生」,「修」,也出于『見阿!B粊佛品』。

    『三慧品」闡明了般若,說到三乘的(三)智斷,及般若的名義。

    所以『無盡品』、『六度相攝品』、『方便品』、『三慧品』──四品,都是依『見阿!B粊佛品』而成的廣本。

    『見阿!B粊佛品』到此為止,「下品般若」也就圓滿了,而「中品般若」,卻依般若而有的「方便力」,開展出以下的十七品。

    『大智度論』稱這部分為「方便道」(3);「中品般若」的「後分」,的确是處處說到「方便之力」的。

    「下品般若」是「般若道」,重于般若的無所取着,悟入如如法[P677]性;「中品般若」的「後分」,是「方便道」,重于方便的化他;自行、化他而重于不違實相的施設。

    『道樹品』(第七一)以下的内容,主要是: 一、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念一切種智(『道樹品』第七一);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行菩薩行(『菩薩行品』第七二);應薩婆若念,得方便而行(『種善根品』第七三)。

    二、菩薩遍學諸道──聲聞道、辟支佛道、佛道而超出二乘(『遍學品』第七四);于諸法無所有中,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三次第行品』第七五);行般若,一念具足萬行(『一念品』第七六,『六喻品』第七七)。

    三、住報得五神通,到十方土,以六度、布施、四攝,攝化衆生(『四攝品』第七八)。

    四、善達法相,于名相虛妄分别中拔出衆生(『善達品』第七九)。

    不壞實際,立衆生于實際中(『實際品』第八0)。

    五、以方便力具足菩薩道,成就衆生(『具足品』第八一);大誓莊嚴,淨佛國土(『淨佛國品』第八二)。

    六、于佛道中畢定。

    以神通波羅蜜,現生惡道,化度衆生(『畢定品』第八三)。

    七、行菩薩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為衆生說四谛、實谛(『差别品』第八四)。

    八、諸法性無業無報,無道無果,不垢不淨(『七譬品』第八五)。

    諸法平等相(『平等品』第八[P678]六)。

    一切如幻化,涅槃如幻化(『如化品』第八七)。

     「中品般若」的「後分」,比對「下品般若」,重點與意趣,都有明顯的差别。

    如一、「下品般若」是一般人修學的般若法門,所以從讀、誦、書寫、供養等說起。

    阿惟越緻(不退轉)菩薩,也絕大多數是人間修行者的模樣。

    一再說到:不退轉為二乘,不堕二地的方便;種種修學的障礙──「魔事」;菩薩與聲聞的關系。

    「中品般若」的「後分」,泛說「聽聞」,而讀、誦、書寫、供養等都不見了,菩薩都是深行的菩薩。

    二、「下品般若」說:「阿惟越緻菩薩,……常樂欲生他方清淨佛國,随意自在;其所生處,常得供養諸佛」(4)。

    恒伽Gan%ga^天女受記以後,也「命終之後,從一佛土,至一佛土,常修梵行,……不離諸佛」(5)。

    這是說受記不退轉的菩薩,常生他方淨土,常修梵行,常見佛、供養佛:說明不退菩薩的向上增進──自利行。

    「中品般若」的「後分」,『四攝品』(第七八)以下所說的六度、四攝、報得神通、現身惡道、成就衆生,嚴淨佛土,都是不退菩薩(法身大士)的利益衆生。

    所以說:「是菩薩從初發意已來,…………不為餘事故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為一切衆生故」(6)。

    前七品(『道樹品』……『六喻品』)所說發心、修行,得善知識(不離佛菩薩)、供養諸佛、增益善根,雖可說是自利行,但也是:「為衆生故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漸漸行六波羅蜜,得一切種智,成佛樹,以葉華果實益衆生」(7)。

    般若法門當然立足于無所得行,而救度衆生的悲心,「後分」顯然的着重起來。

    三、[P679]從「下品般若」看來,般若是不容易持行的。

    「無量無邊阿僧祇衆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毗跋緻地」(8),不退菩薩是那樣的難得!但(「中品」)『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上)說: 「是門,利根菩薩摩诃薩所入!佛言:鈍根菩薩亦可入;是門,中根菩薩、散心菩薩亦可入是門。

    是門無礙,若菩薩摩诃薩一心學者,皆入是門」(9)。

     般若法門,是三根普被的,也不論行位高低的。

    經上到處說:「菩薩初發意已來」,初發意就是這樣學的。

    學般若法門,決定成佛,所以說:「初發意菩薩亦畢定,阿惟越緻菩薩亦畢定,後身菩薩亦畢定」(10)。

    初發心以來,決定成佛,這與「下品般若」的難得不退,是多麼不同!這一不同,從佛教發展史去理解,「下品般若」反應了般若法門初行,得般若深悟的極少。

    「中品般若」的「後分」,反應了般若法門大流行,般若成為當代佛法思潮的主流。

    正如禅宗在中國,達摩時代,與馬祖、石頭時代的不同情況。

    四、「下品般若」是開示的,啟發的,誘導的,而「中品般若」的「後分」,卻是叙述的,說明的。

    特别是,在般若自證的無戲論處、平等性中,一切都不可施設;有情不可得,法也不可得。

    沒有業報,沒有道果,沒有迷悟,沒有垢淨,沒有修證,沒有名相;佛與佛法也不可說。

    一切歸于法性平等,那為什麼要說法?為什麼有生死業報?為什麼要發心,要度衆生,要成佛?在「後分」中,說到那裡,就疑問到那裡,解釋到那裡。

    一[P680]層層的問答,問題始終是一樣的。

    「後分」提出了二谛說(11),到處說:「以世谛故,非第一義」,二谛說是解開這一矛盾的方法。

    這一(世俗)名相虛妄分别,不能契入「正法」,而又非以名相分别來開示不可的大矛盾,「下品般若」也略有答複,如說:「如是學者能成就薩婆若,所以者何?一切法無生無成就故」。

    「菩薩如是學,亦不學薩婆若;如是學,亦名學薩婆若」(12)。

    「下品般若」的矛盾論法,「中品般若」以「二谛」來作更明白的解釋;但二谛隻是假設,二谛「如」是沒有差别可得的(13)。

     再說「前分」:「前分」共有六品。

    第六『舌相品』,是「中分」的序分。

    同一原本的「下品般若」,沒有這一部分,所以是集成「中品般若」時,增入這一部分,表示「中分」與「前分」間的不同。

    這樣,「前分」隻有五品。

    第一『序品』,是全經的序分,也是「前分」的序分。

    「前分」五品,可分為序起、正說、結贊──三分,内容如下: 圖片 ┌放光現瑞,十方菩薩來集─────┐ 序起─┤列舉菩薩法,勸學般若波羅蜜───┴『序品』第一 └得諸天敬奉與護持────────┐ ┌行般若波羅蜜,超勝二乘────┬┴『奉缽品』第二 正說─┤習應般若波羅蜜,是空相應───┴─『習應品』第三 [P681] └般若相應菩薩,何處來生,往生何處─┐ 結贊─┬─聽衆得益受記──────────┴『往生品』第四 └─大衆稱歎般若───────────『歎度品』第五 「前分」,佛為舍利弗S/a^riputra說。

    經文的重點是:首先說:「菩薩摩诃薩,欲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當習行般若波羅蜜」(14)。

    一切種智是佛智,佛智要從菩薩修習廣大的功德中來,而這都非學般若不可。

    般若能攝受廣大功德行,不隻是「下品般若」那樣的攝導五度。

    這段經文的末了,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上)說: 「欲以道慧具足道種慧,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以道種慧具足一切智,……;欲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hellip欲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當習行般若波羅蜜」! 道慧與道種慧,是菩薩的智慧;一切智與(能斷煩惱習的)一切種智,是佛的智慧(15)。

    佛菩薩的智慧,都從習行般若中來。

    聲聞辟支佛的智慧,比起菩薩的般若波羅蜜來,如螢火與日光一樣,簡直是不成比例的(16)!般若波羅蜜,是「住空無相無作法,能過一切聲聞辟支佛地,住阿惟越緻地,淨于佛道」(17)。

    所以,般若相應是「習應七空」(18);「諸相應中,般若波羅蜜相應為最第一。

    ……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相應,所謂空無相無作」;「是空相應,名為第一相應」(19);「菩薩摩诃薩,于諸相應中為最第一相應,所謂空相應」(20)。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見一切[P682],不為一切,不念一切,而能生大慈大悲,不堕二乘地的,就是「空相應行」。

    般若波羅蜜與空的一緻性,「前分」明确的揭示出來。

     在『往生品』中,行般若波羅蜜相應的,舉他方、兜率天、人間──三處來,與「下品般若」『相無相品』所說相合(21)。

    說到「與般若波羅蜜相應,從此間終,當生何處」時,廣說修菩薩行人的不同行相,共四十四類。

    這不但是「下品般若」所未說,也是「中品般若」「後分」所沒有的。

    這表示了當時佛教界所知道的菩薩,無論是事實的,論理的,傳說的,有那麼多的不同類型。

    『序品』說到了華積世界,文殊Man~jus/ri^與善住意Susthitamati菩薩(22),當時大乘經的數量,傳出的應該不少了! 與「下品般若」相當的,是「中分」。

    有次第與内容的共同性,所以可互相比對,而了解「中分」是怎樣的成為别本。

    「中分」的文字,比「下品般若」要多出三倍以上,到底增廣些什麼? 一、内容的增廣:主要是『問乘品』(第十九)、『廣乘品』(第二十)、『發趣品』(第二十一),占「中分」全部的百分之七。

    「下品般若」說到:「菩薩發大莊嚴,乘大乘故,是名摩诃薩」。

    對于「大乘」,隻說:「大乘者無有量,無分數故」。

    大乘是虛空一般的容受一切衆生;沒有來處、去處、住處;三世平等(23)。

    「中品般若」的「中分」,從大乘是菩薩行的見地,[P683]列舉了大乘的内容: 1.六波羅蜜?十八空?百八三昧2.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分?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空無相無作)三三昧?十一智?三(無漏)根?(有覺有觀等)三三昧?十念?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舍?九次第定3.十力?四無所畏?四無閡智?十八不共法4.四十二字門 這四類中,1.是菩薩法。

    2.是共二乘法。

    菩薩是遍學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

    不過每一法門,都說是「以不可得故」,表示為與般若不可得相應的行門。

    3.是佛的功德。

    4.字門是陀羅尼。

    在「中品般若」(及「上品般若」)中,字門每每是列在最後的。

    字門的自成一類,表示了字義本是世間學,被融攝而屬于大乘的。

    在初期大乘中,字門陀羅尼是比較後起的。

    「中分」在說明了「何為大乘」以後,又說到「大乘發趣」,就是「從一地至一地」,叙述了「十地」的行法。

    這是「中分」所增廣的部分,其他片段的增入,如「阿毗跋緻相貌」、「魔事」等,都有部分的增廣。

     二、解釋經義的增廣:「下品般若」的深義部分,是簡要深奧的。

    在「下品般若」的傳誦中[P684],有解釋的必要,就有解釋的傳出。

    「中品般若」的集成者,以解釋為佛說、須菩提說而編集進去。

    如『三假品』(第七),須菩提說:「世尊所說菩薩、菩薩字,何等法名菩薩?世尊!我等不見是法名菩薩,雲何教菩薩般若波羅蜜」(24)?在「下品般若」中,這是須菩提奉佛的慈命,以反诘法,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

    所以接着說:「若菩薩聞作是說,不驚不怖不沒不退,如所說行,是名教菩薩般若波羅蜜」(25)。

    「中品般若」「中分」,也是佛命須菩提說般若,而對于須菩提的反問說法,可能解說為向佛發問,于是佛說了一大段文字,也隻是說明了菩薩、菩薩名的假名施設,所以不得不見菩薩;不見一切法,所以能不驚不怖。

    我們如注意佛命須菩提說般若,那末「中分」卻是佛為須菩提說般若,上下文不相應。

    所以,這不是從「中品」抄出「下品」,而是将解釋部分,作為佛說而有所補充,文意也就多少變化。

    又如『十無品』第二十五,須菩提白佛:菩薩三際不可得等,與「下品般若」的文義相同(次第小變化)(26)。

    但在「中分」中,舍利弗依須菩提所說的,提出了十個問題,須菩提一一的給以解釋。

    這些都是将解釋集入而增廣的實例。

    「下品般若」深義的解釋,在「中分」是到處可見的。

     三、法數的增多:「下品般若」是以五蘊為所觀境的。

    在行法中,以般若為主,略說到其他五度。

    共世間行──四禅、四無量、四無色定、五神通;共二乘行──三十七道品、三三昧,都已提到。

    果法中,聲聞的四向、四果,辟支佛,五(無漏)聚;佛的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P685]法,也都說到了。

    但菩薩是遍學一切道──聲聞道、辟支佛道、佛道的,遍知一切法的。

    所以說明行法,如『問乘品』、『廣乘品』,包含了二乘的共行。

    論所觀的境,包括了一切的人與法。

    「法」是陰、處、界、緣起、谛等,二乘與菩薩行,佛的功德;「人」是凡夫、聲聞的四向、四果、辟支佛、菩薩、佛的智證:這一切都是所應知的。

    這樣,「下品般若」的簡略,在「中品般若」中,擴展為法數繁多,又一一的叙述而成為詳備。

    依「中品般若」來說,增列的法數,主要是部派所傳的『阿含經』說。

    以薩婆多部Sarva^stiva^din為主的,北方的阿毗達磨論義,已有部分的被采錄。

    如「前分」的勸學般若,說到「四緣」與「十一智」(27)。

    因緣說是佛法所共的,因緣的内容,或分為二十四緣,或分為十緣,或作四緣,各部派是不同的。

    「十一智」是:「法智、比智、他心智、世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如實智」。

    如實智是佛的智慧;前十智是二乘的,為薩婆多部所立。

    又如「唐譯二分本」,說十六行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空想,集想、因想、生想、緣想,滅想、靜想、妙想、離想,道想、如想、行想、出想」(28)。

    又如以無記法為:「無記身業、口業、意業,無記四大,無記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無記報,是名無記法」(29),也是阿毗達磨義。

    又如「一切法──善法、不善法,……共法、不共法」的分别(30);「世間法施」與「出世法施」的分别(31);「名」與「相」内容的分别(32):都是阿毗達磨式的。

    雖然是契經的體裁,阿毗達磨的分别抉擇,還沒有太多的引用,但經文的解說多了[P686],答複疑問的多了,不免多少有了重論議、重說明的傾向。

     「中品般若」的三部分,是在「下品般若」的流行中,依「下品般若」而各為不同的開展,終于形成了不同的三部分。

    後來,極可能是「中分」的傳誦者,綜合三部分,及常啼Sada^parudita菩薩求法故事,而集成「中品般若」全部。

    三部分是各别成立的,成立也是多少有先後的,這裡且約「空」義來說明。

    一般的說,「空」是般若法門中最重要的。

    其實,「原始般若」并沒有說到「空」。

    「下品般若」的『釋提桓因品』(第二品,才說「以空法住般若波羅蜜」(33)。

    『相無相品』(第十三品)、『大如品』(第十五品)說:「諸法以空(無相無作)為相」;這才極力闡明「一切法空」,「有所說法,皆為空故」(34)。

    這是「下品般若」各譯本所共同的,但還沒有将種種空組合起來。

    在「中品般若」──三部分的各别成立中,「前分」應該是先成立的。

    「前分」到處說「空」,又綜合為「七空」,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二二三上)說: 「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習應七空,所謂性空、自相空、諸法空、無所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七空」,其他譯本沒有列舉名目,也許會有不同的解說,但組合種種「空」為一類──「七空」,确是「中品般若」各譯本所一緻的(35)。

    「光贊本」八?九──二卷,不斷的提到「七空[P687]」,并列舉「七空」的名目為:「内空、外空、(所)有空、無(所有)空、近空、遠空、真空」(36)。

    「光贊本」所說的,雖與「大品本」不合,但也是「七空」的組合為一類。

    内容不明的「七空」說,在當時是曾經相當流傳的。

    其次成立的是「後分」;「後分」各品中,處處說到種種「空」,又綜合為「十四空」,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0(大正八?三六七中)說: 「菩薩住般若波羅蜜,内空、内空不可得,外空、外空不可得,内外空、内外空不可得,空空、空空不可得,乃至一切法空、一切法空不可得:菩薩住是十四空中」(37)。

     「中品般若」的異譯本,「放光本」、「唐譯三分本」、「唐譯二分本」,都一緻的說到了,以「一切法空」為最後的「十四空」(38);「十四空」是「七空」的一倍。

    傳說彌勒Maitreya所造的『辯中邊論』,先說以「一切法空」為末後的「十四空」,次說「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共為「十六空」(39)。

    從「十四空」而增廣為「十六空」,「十六空」不正是「唐譯三分本」所說的嗎?「十六空」出于「中分」的「大乘相」中(40),可說是「中分」所成立的。

    「中分」的「十六空」,「唐譯二分本」增列為「十八空」(41)。

    「放光本」、「大品本」,也說「十八空」(42);「光贊本」也是「十八空」說(43)。

    到了「上品般若」,更增廣為「二十空」了。

    「空」的綜合增多,由「七空」而「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明顯的表示出『般若經』成立的先後。

    以「中品般若」而論,「前分」為「七空」說,「後分」為「十四空」[P688]說,「中分」為「十六空」(後又增列為「十八空」)說。

    确定了「十六空」(或「十八空」)說,于是集成「中品般若」時,綜合三部分及流通分中,到處都插入「十六空」(或「十八空」)了。

    好在「中品」的各譯本,保存了「七空」、「十四空」的古說(在「上品般若」中,已被改寫統一而不見了),使我們能清楚的看出,「中品般若」集成的過程。

     注【82-001】「諸有所作,生便能知」,依各譯本,是惡魔而有所作(娆亂)的:一開始就能知道,不受惑亂的意思 注【82-00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三上)。

     注【82-003】『大智度論』卷一00(大正二五?七五四中──下)。

     注【82-00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五中)。

     注【82-00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八中)。

     注【82-006】『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四一四中)。

     注【82-007】『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七上)。

     注【82-00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

     注【82-009】「唐譯初分本」、「唐譯三分本」,與「大品本」一緻,般若是三根都可以趣入的。

    但「唐譯二分本」,「放光本」,局限為利根所入。

    [P689] 注【82-010】『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四0九中)。

     注【82-01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二(大正八?三七八下)。

     注【82-012】『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上──中)。

     注【82-013】『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二(大正八?三七八下)。

     注【82-014】『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八下)。

     注【82-015】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各譯本的出入很大。

    「放光本」但舉「菩薩慧」與「薩雲若」(大正八?二下);「光贊本」舉「道慧」,「欲曉了慧具足充備諸通慧」,「了一切得近蠲除塵勞」(大正八?一四九中)。

    雖古譯本不完全相合,但「菩薩」「道慧」在前,卻是一緻的。

    這與「後分」的「三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的次第不同。

    「唐譯三分本」、列舉一切智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相智、一切有情心行相智。

    「唐譯初分本」、「二分本」,更加一切相微智。

    唐譯本顯然與古本不合。

     注【82-016】『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下──二二二中)。

     注【82-017】『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中)。

     注【82-018】『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

     注【82-019】『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四下)。

     注【82-020】『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五上)。

    [P690] 注【82-02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二五上──中)。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五六0上) 注【82-02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八下)。

     注【82-02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上)。

     注【82-024】『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0下)。

     注【82-025】『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注【82-026】『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二六七上──中)。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

     注【82-027】『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下、二一九上)。

     注【82-028】『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六五(大正七?三五二上)。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二(大正八?三八三上)。

     注【82-029】『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二四二下)。

     注【82-030】『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二四二下──二四三中)。

     注【82-031】『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四中──三九六中)。

     注【82-03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八中──下)。

     注【82-03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中)。

    [P691] 注【82-034】『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

     注【82-035】『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下)。

    『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一五三中)。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0三(大正七?一三下)。

    『大般若波羅蜜經』(三分)卷四八0(大正七?四三五中)。

     注【82-036】『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一九九中、二0三上)。

    又卷九(大正八?二0四下)。

     注【82-037】『摩诃般若波羅蜜經』說到「十四空」的,還有卷二二(大正八?三八七中);卷一二(大正八?三0七下);卷二五(大正八?四0三下、四0五中)。

    前二則與『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相同。

     注【82-038】『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五(大正八?一0八中)。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卷四五九(大正七?三二0中)。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三分)卷五二三(大正七?六八二中) 注【82-039】『辯中邊論』卷上(大正三一?四六六上──中)。

    『中邊分别論』卷上(大正三一?四五二下──四五三上 注【82-040】『大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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