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本生?譬喻?因緣之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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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與佛菩薩有關的聖典
第一項九(十二)分教的次第成立
菩薩發心、修行、成佛,是大乘法的主要内容。
「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這三部聖典,就是大乘思想的主要來源。
佛法的早期聖典,不外乎法dharma與毗尼vinaya。
法是義理的,定慧修證的;毗尼是戒律的,僧團的制度。
原始結集的「法」的内容,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為四部『阿含』A^gama;四『阿含』以外,别有『雜藏』。
銅鍱部Ta^mras/a^t!i^ya分五部,在與四『阿含』相當的『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以外,還有『小部』。
Khud-daka是小、雜碎的意義,與說一切有部的『雜藏』相當。
這一部分,或屬于「法」──經藏,或編集在經藏以外,固然是部派不同,也有重要的意義在内。
如依四『阿含經』及『律藏』,對[P110]大乘思想的淵源,不能充分明了。
如依佛法的另一分類,九分教或十二分教(或譯「十二部經」),十二分教中「本生」、「譬喻」、「因緣」等部,理解其意義與成立過程,對大乘思想的淵源,相信會容易明白得多! 九分教是:修多羅su^tra、祇夜geya、記說vya^karan!a、伽陀ga^tha^、優陀那uda^na、本事itivr!ttakaitivuttaka(,或譯為如是語)、本生、方廣vaipulya,vedalla,或譯為有明)、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
再加上譬喻、因緣、論議upades/a,就成十二分教。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名目與先後次第,九分與十二分的關系,古今來有很多異說。
這裡不加論述,隻依我研究的結論,作簡略的說明(1)。
釋尊入涅槃後,弟子們為了佛法的住持不失,發起結集,即王舍城Ra^jagr!ha結集。
當時是法與律分别的結集,而内容都分為二部:「修多羅」、「祇夜」。
法義方面,有關蘊、處、緣起等法,随類編集,名為「相應」。
為了憶持便利,文體非常精簡,依文體──長行散說而名為「修多羅」(經)。
這些集成的經,十事編為一偈,以便于誦持。
這些結集偈,也依文體而名為「祇夜」。
其後,又編集通俗化的偈頌(八衆誦),附入結集偈,通名為「祇夜」。
這是原始集法的二大部。
律制方面,也分為二部分:佛制的成文法──學處s/iks!a^pada,随類編集,稱為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的,是「修多羅」。
有關僧伽規制,如受戒、布薩等項目,集為[P111]「随順法偈」,是律部的「祇夜」,為後代摩得勒伽ma^t!rka^及犍度khandha部的根源。
o是原始結集的内容,為後代結集者論定是否佛法的準繩。
佛法在開展中。
偈頌方面,不斷的傳出,有些是邊地佛教所傳來的。
依性質,或名「優陀那」──自說,或名「伽陀」。
起初,這些都曾總稱為「祇夜」,後來傳出的多了,才分别的成為不同的二部。
長行方面,或是新的傳出;或是弟子們對固有教義的分别、問答;或是為了适應一般在家弟子所作的教化。
這些「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名為「記說」。
記說,形式是分别與問答;内容着重在對于深隐的事相與義理,所作顯了的、明确的決定說。
上來的「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綜合起來,就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内容相當。
上來五種分教,是依文體而分别的,成立比較早。
不久,又有不同的分教傳出。
法義方面,或依增一法而編集佛說,沒有說明是為誰說的,在那裡說的,而隻是佛為比丘說,名為「本事」(或作「如是語」)。
或繼承「記說」的風格,作更廣的分别,更廣的問答,也重于深義的闡揚,名為「方廣」(或作「有明」)。
此外,還有有關過去生中的事。
或「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2),也名為「本事」。
本事或譯作無本起,就是不知道在那裡說,為誰說,而隻是傳說過去如此。
又有為了說明現在,舉出過去生中,曾有過類似的事情。
最後結論說:過去的某某,就是釋尊自己或弟子們。
這樣的宣說過去生中事,名為「本生」。
「本事」與「本生」,都是[P112]有關于過去生的事。
又有佛與大弟子,所有特殊的、希有的功德,名為「甚希有事」。
後四分,是依内容而分别的。
「本事」、「本生」、「甚希有事」,都是些事實的傳說。
佛滅一世紀,聖典已綜合為「九分教」。
九分教,不隻是文體與性質的分别,在當時是确有不同部類的。
應該是第二結集的事吧!原始的「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已集為『相應部』。
三分的後起部分,及「本事」、「方廣」等,分别的編為『中部』、『長部』、『增支部』。
「祇夜」,被解說為重頌;「優陀那」與「伽陀」等偈頌,極大多數沒有被編集進去。
律制方面,『波羅提木叉經』有了分别解說,與「記說」的地位相當。
『摩得勒伽』成立了,但還沒有進一步的分類編集,成為犍度等别部。
律典的集成,比經典要遲些。
在當時,有九分教的部類,但還沒有「譬喻」、「因緣」、「論議」。
這不是說沒有這樣性質的經典,而是還沒有集成不同的部類。
如『長部』的Maha^pada^nasuttanta──『大譬喻經』,就是「譬喻」。
漢譯『長阿含經』作『大本經』,而經上說:「此是諸佛本末因緣。
……佛說此大因緣經」(3),那是「譬喻」(本末)而又是「因緣」了。
銅鍱部是但立九分教的,但『小部』中有『譬喻』集;在『本生』前有『因緣』;『義釋』就是「論議」。
其實早期的「論議」,如Maha^padesana,已被編入『增支部』了(4)。
所以在九分教以上,加「譬喻」等三分,成為十二分教,并非新起的,而隻是部派間分類的不同。
後三分中,「譬喻」與「因緣」,都是傳說的事實。
[P113] 注【17-001】詳見拙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至十二章)。
注【17-002】『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17-003】『長阿含經』卷一『大本經』(大正一?一0下)。
注【17-004】『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二九三──二九七)。
第二項本事?本生?譬喻?因緣 十二分教中叙事的部分──「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都與佛及菩薩道有關,「本生」與「譬喻」的關系更大。
「本事」:叙事而稱為「本事」的,是「自昔展轉傳來」的過去事。
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事雲何?謂諸經中宣說前際所見聞事。
如說:過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見。
過去有佛,名毗缽屍,為諸弟子說如是法。
過去有佛,名……迦葉波,為諸弟子說如是法。
如是等」。
『大毗婆沙論』所說的過去事,有二類:一、印度國族的古代傳說:以香茅城Kus/a^vati善見王Sudars/ana為例,那末黎努Ren!u與大典尊Maha^govinda(1),堅固念王[P114]Dr!d!hanemi(2),摩诃毗祇多王Maha^vijita(3),釋迦族S/a^kya與黑族Kan!ha^yana(4),大天王Maha^deva與尼彌王Nimi(5)等,都應該是「本事」。
二、過去佛事:所舉毗婆屍佛Vipas/yin等七佛為弟子說法,與『大般涅槃經』所說,七佛為弟子說戒經,名伊帝目多迦(即本事)相合(6)。
以此為例,那末屍棄佛S/ikhi弟子事(7),羯句忖那佛Krakucchanda弟子事(8),都應該是「本事」。
「本事」,本為印度民族傳說的佛教化,擴展為更遠的過去佛事。
「本生」:音譯為阇多伽、阇陀等。
『成實論』說:「阇陀伽者,因現在事說過去事」(9)。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生雲何?謂諸經中,宜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等諸本生經。
如佛因提婆達多,說五百本生事等」。
「本生」與「本事」的差别,在「依現在事起諸言論,要由過去事言論究竟」(10)。
從現在事說到過去事,又歸結到過去的某某,就是現在釋尊自己或弟子。
「律部」所傳的本生,通于佛及弟子,或善或惡。
「經部」所傳的過去事──傳說的印度先賢或民間故事,一部分被指為釋尊的前生。
如大典尊,「我其時為大典尊婆羅門」(11)。
大善見王Maha^sudars/ana,「我憶六度埋舍利于此。
而(善見)王住轉輪王法,……第七埋舍利于此。
如來(今者)第八埋舍利于此」(12)[P115]。
『中部』『陶師經』說:「爾時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13)。
『相應部』說:「我于前生,為剎帝利灌頂王」(14)。
這都是指傳說的過去事,為釋尊的「本生」。
「本事」而化為「本生」的傾向,漢譯的『中阿含經』,極為普遍。
如大天王(15),頂生王Ma^ndha^tr!(16),随藍長者Vela^ma(17),阿蘭那長者Araka(18),善眼大師Sunetra(19)等,都說「即是我也」,成為釋尊的本生。
「本事」而轉化為「本生」,起初是為了說明:先賢雖功德勝妙,而終于過去(不究竟);現在成佛,才得究竟的解脫。
融攝印度的先賢盛德,引歸到出世的究竟解脫。
也就因此,先賢的盛德──世間的善業,成為佛過去生中的因行,菩薩道就由此而引發出來。
此外,律師所傳的佛(釋尊)的本生,雖也有王、臣、長者、婆羅門,而平民、鬼神、旁生──鹿、象、鳥等,也成為釋尊的前生:這是印度民間傳說的佛化。
釋尊的「本生」,越傳越多,南方錫蘭所傳的,『小部』有『本生』集,共五四七則。
我國所傳的,如康僧會譯的『六度集經』;支謙譯的『菩薩本緣經』;竺法護譯的『生經』。
但究竟有多少本生,沒有确定的傳說。
「譬喻」:是梵語阿波陀那的義譯。
依『大毗婆沙論』所引──『長譬喻』、『大譬喻』、『大涅槃譬喻』(20),或解說「譬喻」的原始意義,是光輝的事迹,這是大緻可信的。
然而,「譬喻」在北方,通于佛及弟子,也通于善惡。
這些「譬喻」,又與業報因緣相結合;「譬喻」與「因緣」的部類,有些是不容易分别的。
如『大譬喻經』,或作『大因緣經』,就是一例。
與「因[P116]緣」結合的「譬喻」,在當時的通俗弘法,引用來作為事理的證明,所以或譯為「譬喻」、「證喻」。
『大智度論』提到「菩薩譬喻」(21),這是與佛菩薩思想有關的。
考銅鍱部所傳,『小部』有『譬喻』集,都是偈頌,分「佛譬喻」,「辟支佛譬喻」,「長老譬喻」,「長老尼譬喻」。
「佛譬喻」為佛自說的,贊美諸佛國土的莊嚴;末後舉十波羅蜜多,也就是菩薩的大行(22)。
「辟支佛譬喻」(23),是阿難A^nanda說的。
「長老譬喻」五四七人(24);「長老尼譬喻」四0人(25)。
這是聲聞聖者,自己說在往昔生中,見佛或辟支佛等,怎樣的布施、修行。
從此,多生中受人天的福報,最後于釋尊的佛法中出家,得究竟的解脫。
據此來觀察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傳說,在『根有律藥事』中,雖次第略有紊亂,而确有内容相同的部分。
『藥事』這一部分,可分二大章:一、佛說往昔生中,求無上正覺的廣大因行。
又分二段:先是長行,從頂生王到陶輪師止(26)。
次是偈頌,與『小部』的「佛譬喻」相當(27)。
接着,有氈遮Cin~ca^外道女帶盂謗佛一節(28),是長行,與上下文都不相連接。
就文義而論,這是錯簡,應屬于末後一段。
二、佛與五百弟子到無熱池Anavatapta,自說本起因緣。
先說舍利弗S/a^riputra與目犍連Maha^maudgalya^yana神通的勝劣(29)。
次由大迦葉Maha^ka^s/yapa等自說本業,共三十五人,都是偈頌(30),與『小部』『譬喻』的「長老譬喻」,為同一原型的不同傳承。
末後,佛自說往昔的罪業,現受金槍、馬麥等報(31)。
「菩薩阿波陀那」,就是佛說往昔的菩薩因行部分,這是菩薩思[P117]想的重要淵源。
「因緣」:一般的說,佛的說法與制戒,都是有因緣的──為誰說法,為誰制戒。
然原始結集,但直述法義與戒條,說法與制戒的因緣,是在傳授時說明而流傳下來的。
這樣的因緣,是沒有特殊部類的。
有些偈頌(說法),不知道是怎樣說的,于是有因緣。
如「義品因緣」,即漢譯『義足經』的長行。
如『小部』『波羅衍那品』(『彼岸道品』),在正說一六章以前,有「序偈」(32);『小部』『那羅迦經』,也有「序偈」(33)。
這是說法──偈頌的「因緣」。
律部中,分别說部系Vibhajyava^din中,迦葉維師Ka^s/yapi^ya稱佛傳為『佛往因緣』;尼沙塞師Mahi^s/a^saka稱為『毗尼藏根本』(34)。
分别說部系的佛傳,是淵源于律藏而别組織的。
『銅鍱律』從釋尊成佛說起,度五比丘,攝化出家衆,「善來受具」,「三歸受具」。
度三迦葉、舍利弗、目犍連,在王舍城制立白四羯磨的「十衆受具」(35)。
『五分律』從釋迦族遷移到雪山下說起(36);『四分律』從劫初衆所舉王說起,都說到「十衆受具」止(37)。
這是建立僧伽的「因緣」。
說一切有部律,着重于破僧的「因緣」。
從(衆許王或)佛誕生說起,到迦毗羅Kapilavastu度釋種及提婆達多Devadatta止,為後來破僧的「因緣」(38)。
所以『根有律破僧事』,前九卷就是佛傳。
大衆部Maha^sa^m!ghika的佛傳,名為『大事』,也從律藏中别出。
這樣,佛的傳記,是出于律的(建僧或破僧)「因緣」,而發展編集所成的。
南傳『小部』的『本生』,前[P118]有「因緣」nida^na,分「遠因緣」、「次遠因緣」、「近因緣」。
從然燈佛Di^pam!kara時受記說起,到成佛,轉*輪,回祖國化度,成立祇園Jetavana止(39)。
在祇園說『本生』,所以這是本生的「因緣」。
律中的「因緣」,與「本生因緣」,都是佛的傳記。
在佛傳中,發現佛陀超越世間的偉大。
注【18-001】『長部』(一九)『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四四──二六八)。
注【18-002】『長部』(二六)『轉輪聖王師子吼經』(南傳八?七四──八0)。
注【18-003】『長部』(五)『究羅檀頭經』(南傳六?一九七──二0九)。
注【18-004】『長部』(三)『阿摩晝經』(南傳六?一三七──一三九、一四二──一四四)。
注【18-005】『中部』(八三)『大天!4抖林經』(南傳一一上?一00──一0八)。
注【18-006】『大般涅槃經』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四五二上)。
注【18-007】『相應部』「梵天相應」(南傅一二?二六三──二六六)。
注【18-008】『中部』(五0)『魔诃責經』(南傳一0?七四──八一)。
注【18-009】『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18-010】『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18-011】『長部』(一九)『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六八)。
注【18-012】『長部』(七)『大善見王經』(南傳七?二0一)。
[P119] 注【18-013】『中部』(八一)『陶師經』(南傳一一上?七二)。
注【18-014】『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二二六)。
注【18-015】『中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一?五一五上)。
注【18-016】『中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一?四九五下)。
注【18-017】『中阿含經』卷三九(大正一?六七八上)。
注【18-018】『中阿含經』卷四0(大正一?六八四上)。
注【18-019】『中阿含經』卷二(大正一?四二九中)。
注【18-020】『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
注【18-021】『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
注【18-022】『譬喻』「佛譬喻」(南傳二六?一──一0)。
注【18-023】『譬喻』「辟支佛譬喻」「南傳二六?─二──二七)。
注【18-024】『譬喻』「長老譬喻」(南傳二六?二八──二七?三五四)。
注【18-025】『譬喻』「長老尼譬喻」(南傳二七?三五七──五一四)。
注【18-026】『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二──一五(大正二四?五六中──七三下)。
注【18-027】『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五(大正二四?七三下──七五下)。
注【18-028】『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七六上──中)。
[P120] 注【18-029】『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七六下──七八上)。
注【18-030】『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六──一八(大正二四?七八上──九四上)。
注【18-031】『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八(大正二四?九四上──九七上)。
注【18-032】『小部』『經集』『彼岸道品』(南傅二四?三七0──三八六)。
注【18-033】『小部』『經集』『大品』(南傳二四?二五八──二六三)。
注【18-034】『佛本行集經』卷六0(大正三?九三二上)。
注【18-035】『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一──九九)。
注【18-036】『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五──一六(大正二二?一0一上──一一一中)。
注【18-037】『四分律』卷三一──三三(大正二二?七七九上──七九九下)。
注【18-038】『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一0(大正二四?九九上──一四七中)。
注【18-039】『本生』「因緣」(南傳二八?一──二0三)。
第三項傳說──印度民族德行的精華 十二分教中,與佛菩薩有關部分,現在可以考見的聖典,上面已約略說到。
然古代部派衆多,不同部派的聖典,不曾保存下來的,當然很多。
所以依此僅有的資料,不能充分理解大乘思想的形成過程,隻能說發現其淵源而已。
[P121] 「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有關釋尊過去生中的事迹,多少是可以相通的。
過去生中事──「本事」,如解說為釋尊的過去事,那「本事」就成為「本生」了。
「譬喻」是賢聖的光輝事迹;屬于釋尊的「譬喻」,從過去到現在,都是「譬喻」。
釋尊過去生中的「譬喻」,就與「本生」、「本事」相通。
「因緣」的含義極廣,約某人某事說,就與「譬喻」沒有多大的差别。
如「因緣」而說到釋尊過去生中事,也就與「本事」、「本生」的内容相通。
在後代,這些都是用來作為通俗教化的資料,或稱為「譬喻」,或稱為「因緣」,都是一樣的。
所以日本編集的『大正藏』,泛稱這些為「本緣部」,倒是個适當的名詞! 第二結集時,經部已集成四『阿含』A^^gama;當時的「本事」、「本生」、「譬喻」,已編集在内。
律部已集成「經分别」Suttavibhan%ga;「犍度」khandha的母體──「摩得勒伽」ma^t!rka^,也已部分集錄,裡面也有
「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這三部聖典,就是大乘思想的主要來源。
佛法的早期聖典,不外乎法dharma與毗尼vinaya。
法是義理的,定慧修證的;毗尼是戒律的,僧團的制度。
原始結集的「法」的内容,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為四部『阿含』A^gama;四『阿含』以外,别有『雜藏』。
銅鍱部Ta^mras/a^t!i^ya分五部,在與四『阿含』相當的『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以外,還有『小部』。
Khud-daka是小、雜碎的意義,與說一切有部的『雜藏』相當。
這一部分,或屬于「法」──經藏,或編集在經藏以外,固然是部派不同,也有重要的意義在内。
如依四『阿含經』及『律藏』,對[P110]大乘思想的淵源,不能充分明了。
如依佛法的另一分類,九分教或十二分教(或譯「十二部經」),十二分教中「本生」、「譬喻」、「因緣」等部,理解其意義與成立過程,對大乘思想的淵源,相信會容易明白得多! 九分教是:修多羅su^tra、祇夜geya、記說vya^karan!a、伽陀ga^tha^、優陀那uda^na、本事itivr!ttakaitivuttaka(,或譯為如是語)、本生、方廣vaipulya,vedalla,或譯為有明)、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
再加上譬喻、因緣、論議upades/a,就成十二分教。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名目與先後次第,九分與十二分的關系,古今來有很多異說。
這裡不加論述,隻依我研究的結論,作簡略的說明(1)。
釋尊入涅槃後,弟子們為了佛法的住持不失,發起結集,即王舍城Ra^jagr!ha結集。
當時是法與律分别的結集,而内容都分為二部:「修多羅」、「祇夜」。
法義方面,有關蘊、處、緣起等法,随類編集,名為「相應」。
為了憶持便利,文體非常精簡,依文體──長行散說而名為「修多羅」(經)。
這些集成的經,十事編為一偈,以便于誦持。
這些結集偈,也依文體而名為「祇夜」。
其後,又編集通俗化的偈頌(八衆誦),附入結集偈,通名為「祇夜」。
這是原始集法的二大部。
律制方面,也分為二部分:佛制的成文法──學處s/iks!a^pada,随類編集,稱為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的,是「修多羅」。
有關僧伽規制,如受戒、布薩等項目,集為[P111]「随順法偈」,是律部的「祇夜」,為後代摩得勒伽ma^t!rka^及犍度khandha部的根源。
o是原始結集的内容,為後代結集者論定是否佛法的準繩。
佛法在開展中。
偈頌方面,不斷的傳出,有些是邊地佛教所傳來的。
依性質,或名「優陀那」──自說,或名「伽陀」。
起初,這些都曾總稱為「祇夜」,後來傳出的多了,才分别的成為不同的二部。
長行方面,或是新的傳出;或是弟子們對固有教義的分别、問答;或是為了适應一般在家弟子所作的教化。
這些「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名為「記說」。
記說,形式是分别與問答;内容着重在對于深隐的事相與義理,所作顯了的、明确的決定說。
上來的「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綜合起來,就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内容相當。
上來五種分教,是依文體而分别的,成立比較早。
不久,又有不同的分教傳出。
法義方面,或依增一法而編集佛說,沒有說明是為誰說的,在那裡說的,而隻是佛為比丘說,名為「本事」(或作「如是語」)。
或繼承「記說」的風格,作更廣的分别,更廣的問答,也重于深義的闡揚,名為「方廣」(或作「有明」)。
此外,還有有關過去生中的事。
或「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2),也名為「本事」。
本事或譯作無本起,就是不知道在那裡說,為誰說,而隻是傳說過去如此。
又有為了說明現在,舉出過去生中,曾有過類似的事情。
最後結論說:過去的某某,就是釋尊自己或弟子們。
這樣的宣說過去生中事,名為「本生」。
「本事」與「本生」,都是[P112]有關于過去生的事。
又有佛與大弟子,所有特殊的、希有的功德,名為「甚希有事」。
後四分,是依内容而分别的。
「本事」、「本生」、「甚希有事」,都是些事實的傳說。
佛滅一世紀,聖典已綜合為「九分教」。
九分教,不隻是文體與性質的分别,在當時是确有不同部類的。
應該是第二結集的事吧!原始的「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已集為『相應部』。
三分的後起部分,及「本事」、「方廣」等,分别的編為『中部』、『長部』、『增支部』。
「祇夜」,被解說為重頌;「優陀那」與「伽陀」等偈頌,極大多數沒有被編集進去。
律制方面,『波羅提木叉經』有了分别解說,與「記說」的地位相當。
『摩得勒伽』成立了,但還沒有進一步的分類編集,成為犍度等别部。
律典的集成,比經典要遲些。
在當時,有九分教的部類,但還沒有「譬喻」、「因緣」、「論議」。
這不是說沒有這樣性質的經典,而是還沒有集成不同的部類。
如『長部』的Maha^pada^nasuttanta──『大譬喻經』,就是「譬喻」。
漢譯『長阿含經』作『大本經』,而經上說:「此是諸佛本末因緣。
……佛說此大因緣經」(3),那是「譬喻」(本末)而又是「因緣」了。
銅鍱部是但立九分教的,但『小部』中有『譬喻』集;在『本生』前有『因緣』;『義釋』就是「論議」。
其實早期的「論議」,如Maha^padesana,已被編入『增支部』了(4)。
所以在九分教以上,加「譬喻」等三分,成為十二分教,并非新起的,而隻是部派間分類的不同。
後三分中,「譬喻」與「因緣」,都是傳說的事實。
[P113] 注【17-001】詳見拙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至十二章)。
注【17-002】『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17-003】『長阿含經』卷一『大本經』(大正一?一0下)。
注【17-004】『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二九三──二九七)。
第二項本事?本生?譬喻?因緣 十二分教中叙事的部分──「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都與佛及菩薩道有關,「本生」與「譬喻」的關系更大。
「本事」:叙事而稱為「本事」的,是「自昔展轉傳來」的過去事。
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事雲何?謂諸經中宣說前際所見聞事。
如說:過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見。
過去有佛,名毗缽屍,為諸弟子說如是法。
過去有佛,名……迦葉波,為諸弟子說如是法。
如是等」。
『大毗婆沙論』所說的過去事,有二類:一、印度國族的古代傳說:以香茅城Kus/a^vati善見王Sudars/ana為例,那末黎努Ren!u與大典尊Maha^govinda(1),堅固念王[P114]Dr!d!hanemi(2),摩诃毗祇多王Maha^vijita(3),釋迦族S/a^kya與黑族Kan!ha^yana(4),大天王Maha^deva與尼彌王Nimi(5)等,都應該是「本事」。
二、過去佛事:所舉毗婆屍佛Vipas/yin等七佛為弟子說法,與『大般涅槃經』所說,七佛為弟子說戒經,名伊帝目多迦(即本事)相合(6)。
以此為例,那末屍棄佛S/ikhi弟子事(7),羯句忖那佛Krakucchanda弟子事(8),都應該是「本事」。
「本事」,本為印度民族傳說的佛教化,擴展為更遠的過去佛事。
「本生」:音譯為阇多伽、阇陀等。
『成實論』說:「阇陀伽者,因現在事說過去事」(9)。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生雲何?謂諸經中,宜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等諸本生經。
如佛因提婆達多,說五百本生事等」。
「本生」與「本事」的差别,在「依現在事起諸言論,要由過去事言論究竟」(10)。
從現在事說到過去事,又歸結到過去的某某,就是現在釋尊自己或弟子。
「律部」所傳的本生,通于佛及弟子,或善或惡。
「經部」所傳的過去事──傳說的印度先賢或民間故事,一部分被指為釋尊的前生。
如大典尊,「我其時為大典尊婆羅門」(11)。
大善見王Maha^sudars/ana,「我憶六度埋舍利于此。
而(善見)王住轉輪王法,……第七埋舍利于此。
如來(今者)第八埋舍利于此」(12)[P115]。
『中部』『陶師經』說:「爾時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13)。
『相應部』說:「我于前生,為剎帝利灌頂王」(14)。
這都是指傳說的過去事,為釋尊的「本生」。
「本事」而化為「本生」的傾向,漢譯的『中阿含經』,極為普遍。
如大天王(15),頂生王Ma^ndha^tr!(16),随藍長者Vela^ma(17),阿蘭那長者Araka(18),善眼大師Sunetra(19)等,都說「即是我也」,成為釋尊的本生。
「本事」而轉化為「本生」,起初是為了說明:先賢雖功德勝妙,而終于過去(不究竟);現在成佛,才得究竟的解脫。
融攝印度的先賢盛德,引歸到出世的究竟解脫。
也就因此,先賢的盛德──世間的善業,成為佛過去生中的因行,菩薩道就由此而引發出來。
此外,律師所傳的佛(釋尊)的本生,雖也有王、臣、長者、婆羅門,而平民、鬼神、旁生──鹿、象、鳥等,也成為釋尊的前生:這是印度民間傳說的佛化。
釋尊的「本生」,越傳越多,南方錫蘭所傳的,『小部』有『本生』集,共五四七則。
我國所傳的,如康僧會譯的『六度集經』;支謙譯的『菩薩本緣經』;竺法護譯的『生經』。
但究竟有多少本生,沒有确定的傳說。
「譬喻」:是梵語阿波陀那的義譯。
依『大毗婆沙論』所引──『長譬喻』、『大譬喻』、『大涅槃譬喻』(20),或解說「譬喻」的原始意義,是光輝的事迹,這是大緻可信的。
然而,「譬喻」在北方,通于佛及弟子,也通于善惡。
這些「譬喻」,又與業報因緣相結合;「譬喻」與「因緣」的部類,有些是不容易分别的。
如『大譬喻經』,或作『大因緣經』,就是一例。
與「因[P116]緣」結合的「譬喻」,在當時的通俗弘法,引用來作為事理的證明,所以或譯為「譬喻」、「證喻」。
『大智度論』提到「菩薩譬喻」(21),這是與佛菩薩思想有關的。
考銅鍱部所傳,『小部』有『譬喻』集,都是偈頌,分「佛譬喻」,「辟支佛譬喻」,「長老譬喻」,「長老尼譬喻」。
「佛譬喻」為佛自說的,贊美諸佛國土的莊嚴;末後舉十波羅蜜多,也就是菩薩的大行(22)。
「辟支佛譬喻」(23),是阿難A^nanda說的。
「長老譬喻」五四七人(24);「長老尼譬喻」四0人(25)。
這是聲聞聖者,自己說在往昔生中,見佛或辟支佛等,怎樣的布施、修行。
從此,多生中受人天的福報,最後于釋尊的佛法中出家,得究竟的解脫。
據此來觀察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傳說,在『根有律藥事』中,雖次第略有紊亂,而确有内容相同的部分。
『藥事』這一部分,可分二大章:一、佛說往昔生中,求無上正覺的廣大因行。
又分二段:先是長行,從頂生王到陶輪師止(26)。
次是偈頌,與『小部』的「佛譬喻」相當(27)。
接着,有氈遮Cin~ca^外道女帶盂謗佛一節(28),是長行,與上下文都不相連接。
就文義而論,這是錯簡,應屬于末後一段。
二、佛與五百弟子到無熱池Anavatapta,自說本起因緣。
先說舍利弗S/a^riputra與目犍連Maha^maudgalya^yana神通的勝劣(29)。
次由大迦葉Maha^ka^s/yapa等自說本業,共三十五人,都是偈頌(30),與『小部』『譬喻』的「長老譬喻」,為同一原型的不同傳承。
末後,佛自說往昔的罪業,現受金槍、馬麥等報(31)。
「菩薩阿波陀那」,就是佛說往昔的菩薩因行部分,這是菩薩思[P117]想的重要淵源。
「因緣」:一般的說,佛的說法與制戒,都是有因緣的──為誰說法,為誰制戒。
然原始結集,但直述法義與戒條,說法與制戒的因緣,是在傳授時說明而流傳下來的。
這樣的因緣,是沒有特殊部類的。
有些偈頌(說法),不知道是怎樣說的,于是有因緣。
如「義品因緣」,即漢譯『義足經』的長行。
如『小部』『波羅衍那品』(『彼岸道品』),在正說一六章以前,有「序偈」(32);『小部』『那羅迦經』,也有「序偈」(33)。
這是說法──偈頌的「因緣」。
律部中,分别說部系Vibhajyava^din中,迦葉維師Ka^s/yapi^ya稱佛傳為『佛往因緣』;尼沙塞師Mahi^s/a^saka稱為『毗尼藏根本』(34)。
分别說部系的佛傳,是淵源于律藏而别組織的。
『銅鍱律』從釋尊成佛說起,度五比丘,攝化出家衆,「善來受具」,「三歸受具」。
度三迦葉、舍利弗、目犍連,在王舍城制立白四羯磨的「十衆受具」(35)。
『五分律』從釋迦族遷移到雪山下說起(36);『四分律』從劫初衆所舉王說起,都說到「十衆受具」止(37)。
這是建立僧伽的「因緣」。
說一切有部律,着重于破僧的「因緣」。
從(衆許王或)佛誕生說起,到迦毗羅Kapilavastu度釋種及提婆達多Devadatta止,為後來破僧的「因緣」(38)。
所以『根有律破僧事』,前九卷就是佛傳。
大衆部Maha^sa^m!ghika的佛傳,名為『大事』,也從律藏中别出。
這樣,佛的傳記,是出于律的(建僧或破僧)「因緣」,而發展編集所成的。
南傳『小部』的『本生』,前[P118]有「因緣」nida^na,分「遠因緣」、「次遠因緣」、「近因緣」。
從然燈佛Di^pam!kara時受記說起,到成佛,轉*輪,回祖國化度,成立祇園Jetavana止(39)。
在祇園說『本生』,所以這是本生的「因緣」。
律中的「因緣」,與「本生因緣」,都是佛的傳記。
在佛傳中,發現佛陀超越世間的偉大。
注【18-001】『長部』(一九)『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四四──二六八)。
注【18-002】『長部』(二六)『轉輪聖王師子吼經』(南傳八?七四──八0)。
注【18-003】『長部』(五)『究羅檀頭經』(南傳六?一九七──二0九)。
注【18-004】『長部』(三)『阿摩晝經』(南傳六?一三七──一三九、一四二──一四四)。
注【18-005】『中部』(八三)『大天!4抖林經』(南傳一一上?一00──一0八)。
注【18-006】『大般涅槃經』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四五二上)。
注【18-007】『相應部』「梵天相應」(南傅一二?二六三──二六六)。
注【18-008】『中部』(五0)『魔诃責經』(南傳一0?七四──八一)。
注【18-009】『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18-010】『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18-011】『長部』(一九)『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六八)。
注【18-012】『長部』(七)『大善見王經』(南傳七?二0一)。
[P119] 注【18-013】『中部』(八一)『陶師經』(南傳一一上?七二)。
注【18-014】『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二二六)。
注【18-015】『中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一?五一五上)。
注【18-016】『中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一?四九五下)。
注【18-017】『中阿含經』卷三九(大正一?六七八上)。
注【18-018】『中阿含經』卷四0(大正一?六八四上)。
注【18-019】『中阿含經』卷二(大正一?四二九中)。
注【18-020】『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
注【18-021】『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
注【18-022】『譬喻』「佛譬喻」(南傳二六?一──一0)。
注【18-023】『譬喻』「辟支佛譬喻」「南傳二六?─二──二七)。
注【18-024】『譬喻』「長老譬喻」(南傳二六?二八──二七?三五四)。
注【18-025】『譬喻』「長老尼譬喻」(南傳二七?三五七──五一四)。
注【18-026】『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二──一五(大正二四?五六中──七三下)。
注【18-027】『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五(大正二四?七三下──七五下)。
注【18-028】『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七六上──中)。
[P120] 注【18-029】『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六(大正二四?七六下──七八上)。
注【18-030】『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六──一八(大正二四?七八上──九四上)。
注【18-031】『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一八(大正二四?九四上──九七上)。
注【18-032】『小部』『經集』『彼岸道品』(南傅二四?三七0──三八六)。
注【18-033】『小部』『經集』『大品』(南傳二四?二五八──二六三)。
注【18-034】『佛本行集經』卷六0(大正三?九三二上)。
注【18-035】『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一──九九)。
注【18-036】『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五──一六(大正二二?一0一上──一一一中)。
注【18-037】『四分律』卷三一──三三(大正二二?七七九上──七九九下)。
注【18-038】『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一0(大正二四?九九上──一四七中)。
注【18-039】『本生』「因緣」(南傳二八?一──二0三)。
第三項傳說──印度民族德行的精華 十二分教中,與佛菩薩有關部分,現在可以考見的聖典,上面已約略說到。
然古代部派衆多,不同部派的聖典,不曾保存下來的,當然很多。
所以依此僅有的資料,不能充分理解大乘思想的形成過程,隻能說發現其淵源而已。
[P121] 「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因緣」nida^na,有關釋尊過去生中的事迹,多少是可以相通的。
過去生中事──「本事」,如解說為釋尊的過去事,那「本事」就成為「本生」了。
「譬喻」是賢聖的光輝事迹;屬于釋尊的「譬喻」,從過去到現在,都是「譬喻」。
釋尊過去生中的「譬喻」,就與「本生」、「本事」相通。
「因緣」的含義極廣,約某人某事說,就與「譬喻」沒有多大的差别。
如「因緣」而說到釋尊過去生中事,也就與「本事」、「本生」的内容相通。
在後代,這些都是用來作為通俗教化的資料,或稱為「譬喻」,或稱為「因緣」,都是一樣的。
所以日本編集的『大正藏』,泛稱這些為「本緣部」,倒是個适當的名詞! 第二結集時,經部已集成四『阿含』A^^gama;當時的「本事」、「本生」、「譬喻」,已編集在内。
律部已集成「經分别」Suttavibhan%ga;「犍度」khandha的母體──「摩得勒伽」ma^t!rka^,也已部分集錄,裡面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