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佛陀遺體?遺物?遺迹之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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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等處,『西域記』都說無憂王造窣堵波,立石柱(7)。

    今鹿野苑轉*輪處,已于西元一九0四年發見石柱。

    岚毗尼──佛的誕生處,石柱也于西元一八九六年發見(8)。

    塔雖都已毀了,而所存的石柱,都與玄奘所見的相合。

    所以阿育王為佛廣建舍利塔的傳說,應該是事實可信的,隻是數量不見得是八萬四千,八萬四千原隻形容衆多而已。

     阿育王時,已有過去佛塔,可見為佛造舍利塔,事實早已存在,阿育王隻是造塔運動的推動者。

    過去,造塔的理由是:「于四衢道,起立塔廟,表剎懸缯,使諸行人皆見佛塔,思慕如來法[P56]王道化,生獲福利,死得上天」(9)。

    在四衢道立塔,很有近代在交通要道,立銅像紀念的意味。

    八王分得的舍利,或是王族,或是地方人士立塔,都是為公衆所瞻仰的。

    但到了阿育王時,「八萬四千大寺,起塔八萬四千」,塔不一定在寺内,但與寺院緊密的聯結在一起。

    我們知道,在造佛像風氣沒有普遍以前,舍利塔是等于寺院中(大雄寶殿内)佛像的地位,為信佛者瞻仰禮拜的中心。

    佛法發展中,形成了歸依佛、法、僧──三寶的佛教;三寶是信仰的對象。

    然在一般人的心中,多少有重于如來的傾向。

    如五根,以對如來及如來的教法不疑為信根(10),這是特重于如來(及如來的教法)了。

    『長阿含經』卷七『弊宿經』(大正一.四六下)說: 「我今信受歸依迦葉。

    迦葉報言:汝勿歸我,如我所歸無上尊者,汝當歸依。

    ……今聞迦葉言:如來滅度,今即歸依滅度如來及法、衆僧」。

     漢譯『長阿含經』,特點出:「世尊滅度未久」,「歸依滅度如來」(11),表示了歸依的與過去不同。

    如來涅槃了,在佛法的深入者,這是不成問題的。

    但在一般人的宗教情感中,不免有空虛的感覺。

    佛法與神教不一樣,佛不是神,不是神那樣的威靈顯赫,神秘的存在于天上。

    佛入涅槃了,涅槃決不是沒有,但隻是「寂然不動」,不可想象為神秘的存在,對人類還起什麼作用。

    這在類似一般宗教信仰的情感中,法與僧現在,佛卻是過去了。

    所以對佛的遺體──舍利,作為供養禮拜,啟發清淨信心的具體對象,可說是順應一般宗教情感的需要而自然發展起來的。

    阿育[P57]王時代,将舍利送到各處,讓每一地方的佛教,有佛的遺體──舍利,可以供養禮拜,如佛在世時那樣的成為信仰中心,三寶具足。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三(大正二三.七五三上)說: 「令洗手已,悉與香花,教其右旋,供養制底,歌詠贊歎。

    既供養已,……皆緻敬已,當前而坐,為聽法故。

    ……随其意樂而為說法」。

     信衆到寺院裡來,教他敬佛──供養制底,禮僧,聽法,成為化導信衆,歸敬三寶的具體行儀。

    這是舍利塔普遍造立的實際意義。

     注【8-001】參閱『阿育王傳』卷一(大正五0?一0二上)。

     注【8-002】『一切善見律注序』注四七(南傳六五?六二)。

     注【8-003】『島史』(南傳六0?五0)。

    『大史』(南傳六0?一八九)。

     注【8-004】『島史』(南傳六0?九八──一00)。

    『大史』(南傳六0?二六四)。

     注【8-005】『大唐西域記』卷六(大正五一?九00下、九0一中)。

     注【8-006】『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六一上)。

     注【8-007】『大唐西域記』卷七(大正五一?九0五中)。

    又卷六(大正五一?九0二中)。

     注【8-008】上來石柱的發見,并依『阿育王刻文』目次(南傳六五?八──九)。

     注【8-009】『長阿含經』卷三『遊行經』(大正一?二0中)。

    參閱『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傅七?一二七[P58])。

     注【8-010】『相應部』「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五二──五三)。

    『雜阿含經』卷二六,作「于如來所起信心」;「于如來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大正二?一八四上)。

     注【8-011】同本異譯的『中阿含經』卷一六『蜱肆王經』,『長部』(二三)『弊宿經』,沒有「滅度」字樣。

     第四項塔的建築與供養 佛舍利塔的建築,在佛教界,是不分地區與部派的。

    經過長時期的演化,塔形成為多姿多采的。

    塔的形态,依律部所傳,已有部派的色彩,但還可以了解出原始的形态。

    『摩诃僧祇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七下)說: 「下基四方,周匝欄楯。

    圓起二重,方牙四出(「塔身」)。

    上施盤蓋;長表輪相」。

     『僧祇律』所傳的佛塔,是「塔基」、「塔身」、「盤蓋」、「輪相」──四部分組成的。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一八(大正二四?二九一下)說: 「佛言:應可用!4俶,兩重作基。

    次安塔身。

    上安覆缽,随意高下。

    上置平頭,高一二尺,方二三尺,準量大小。

    中豎輪竿,次着相輪;其相輪重數,或一二三四,乃至十三。

    次安寶瓶」。

    [P59] 說一切有部所傳的佛塔,是「塔基」、「塔身」、「覆缽」、「平頭」、「輪竿與相輪」、「寶瓶」──六部分組成的,比大衆部的要複雜些。

    『善見律毗婆沙』卷三(大正二四?六九一上)說: 「當先起基,與象頂等。

    ……塔形雲何?摩哂陀答言:猶如積稻聚。

    王答:善哉!于塔基上起一小塔」。

     這是南方的古老傳說,當時僅分「塔基」與「塔」(身)二部分。

    所起的「小塔」,『一切善見律注序』與『大史』,都說與王的膝骨一樣高,并且是用磚造成的(1)。

    塔(身)是塔的主體,如稻谷堆一般,那不可能是圓錐形,而是半圓的覆缽形。

    依『雜事』說,在「塔身」與「平頭」間,加一「覆缽」,那是塔身的形态雖已經變了(『僧祇律』是圓形的二層建築),還沒有忘記舊有的覆缽形。

    「覆缽」上有長方形的「平頭」,那是作為塔蓋用的(『僧祇律』名為「盤蓋」)。

    約「塔身」說,原與加土成墳的形态相同。

    現存Sa^n~ci大塔,犍陀羅Gandha^ra的Manikyala塔,塔身都作覆缽形,與錫蘭的古說相合。

    從「塔基」到「平頭」,是塔;「輪竿」以上,是标記,如基督徒在墓上加十字架一樣。

    「輪竿」直上(後來有一柱的,三柱的,多柱的不同),中有「相輪」。

    Sa^n~ci大塔是三輪,Manikyala塔是二輪。

    塔上的「相輪」,起初可能沒有一定,後來北方才依證果的高低而分别多少,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一八[P60](大正二四?二九一下)說: 「若為如來造窣!9龤波者,應可如前具足而作。

    若為獨覺,勿安寶瓶。

    若阿羅漢,相輪四重;不還至三;一來應二;預流應一。

    凡夫善人,但可平頭,無有輪蓋」(2)。

     「相輪」的或多或少,是說一切有部的規制。

    上端安「寶瓶」,『僧祇律』等都沒有說到。

    大概最初用瓶分佛的舍利,所以用瓶來作佛舍利塔的标識。

    其實,塔在早期是沒有标識的,标識就是塔旁建立的崇高石柱。

    從『大唐西域記』所見,傳為阿育王所造的塔,塔旁大多是有石柱的。

    塔與柱合起來等于中國的「封」(墓)與(标)「識」了。

     『五分律』說:塔有三類:「露塔、屋塔、無壁塔」(3)。

    『四分律』也說「塔露地」與「屋覆」;『毗尼摩得勒伽』,說「偷婆」、「偷婆舍」二類(4)。

    「無壁塔」可說是「屋塔」的一類,不過沒有牆壁而已(5)。

    塔,不外乎「露塔」與「屋塔」二類:「露塔」是塔上沒有覆蔽的,「屋塔」是舍利塔供在屋内的。

    從後代發展的塔型來看,也隻此二類。

    一、從「露塔」而發展成的:古傳「塔基」與象一樣高,要上去,必須安上層級。

    這樣的露塔,在向高向大的發展中,如緬甸的Soolay塔,泰國的Ayuthia塔,在覆缽形(也有多少變化)的塔身下,一層層的塔基,是「塔基」層次的增多。

    平頭以上,作圓錐形。

    南方錫蘭、緬、泰的塔式,是屬于這一類型的。

    二、從「屋塔」而發展成的:「塔身」作房屋形、樓閣形(北方烏仗那的瞢揭厘,就是稻谷樓閣[P61]的意義),于是三重、五重、七重、九重、十一重、十三重的塔,特别在北印度、中國、日本等地發達起來。

    這樣的塔,可說受到相輪(一至十三)的影響;當然上面還有相輪。

    而原有覆缽形的塔身,作為覆缽形而安在塔身與相輪的中間。

    這種屋(樓閣)塔,層次一多,又成為「露塔」了。

     造塔的趨勢,是又高又大又多,到了使人驚異的程度。

    塔的向高大發展,是可以理解的。

    塔要建在「高顯處」、「四衢道中」、「四衢道側」,主要是為了使人見了,于如來「生戀慕心」,啟發信心。

    古代在塔旁建立高高的石柱,也就是為了引起人的注意。

    但與膝骨一樣高的塔身,如建在山上,遠望是看不到的。

    如建在平地,為房屋、樹木所障隔,也就不容易發見。

    在「四衢道側」,與出家衆的住處不相應,而且也難免煩雜與不能清淨。

    塔在僧衆住處的旁邊(或中間)建立,就不能不向高發展了。

    塔高了,塔身與塔基自然要比例的增大。

    總之,塔是向高向廣大發展了。

    現在留存的古塔,在北方,如犍陀羅地方的Darmarajka,Manikyala,Takti-Bahi,AliMasjid塔,都是西元前後到二三世紀的建築,規模都很大。

    在南方,西元前一世紀中,錫蘭毗多伽摩尼Vit!t!aga^man!i王所建的無畏山Abhayagiri塔,塔基直徑約三百六十尺,塔身直徑約二百七十尺。

    法顯說塔高四十丈(6)。

    更高大的,西元二世紀中,迦膩色迦Kanis!ka王所造大塔,晉法顯所見的是:「高四十餘丈,……閻浮提塔,唯此為上」(7)。

    北魏惠生所見的,[P62]已是「凡十三級,……去地七百尺」了(8)。

    當然最高大的,還要推西元六世紀初所建,洛陽的永甯寺大塔了,如『洛陽伽藍記』卷一(大正五一?一000上)說: 「有九層浮圖一所,架木為之,舉高九十丈。

    有剎複高十丈,合去地一千尺。

    去京師百裡,已遙見之」。

     塔的越高越大,除新建大塔而外,多數是在舊塔上加蓋新塔,如阿育As/oka王增建迦諾迦牟尼Kanakamuni佛塔那樣。

    現存的Sa^n~ci^大塔,也是在古塔上增建所成的。

    錫蘭傳說:Mahiyangan!a塔,起初是小型的青玉塔。

    舍利弗S/a^riputra的弟子沙羅浮Sarabhu^,取佛的頸骨,納入塔中,再建十二肘高的石塔,覆在上面。

    天愛帝須Deva^nam!piyatissa王子Uddhacu^la^bhaya,更增建為三十肘高。

    到度他伽摩尼Dut!t!haga^man!i王,更作八十肘高的大塔,蓋在上面(9):這是不斷加建加高的實例。

    迦膩色迦王大塔,也是這樣的,如『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正五一?八七九下──八八0上)說: 王「見有牧牛小豎,于林樹間,作小窣堵波,其高三尺。

    ……周小窣堵波處,建石窣堵波,欲以功力,彌覆其上。

    随其數量,恒出三尺。

    若是增高,踰四百尺。

    基址所峙,周一裡半。

    層基五級,高一百五十尺,方乃得覆小窣堵波。

    王因嘉慶,複于其上更起二十五層金銅相輪。

    ……營建纔訖,見小窣堵波在大基東南隅下,傍出其半。

    王心不平,便即擲棄,[P63]遂住窣堵波第二級下石基中半現。

    複于本處更出小窣堵波」。

     這一傳說,法顯、惠生等都有傳述,近于神話。

    然以事實推論,也隻是在原有小塔上作大塔,為了使人見到舊有小塔,所以将小塔露出一些。

    這是越建越高,越建越大的趨勢。

    建塔是聲聞部派佛教的特色,大乘佛法也繼承了下來。

    說到塔的多少,北方還不如南方。

    在南方,不但塔很多,如緬甸Mandalay附近的四百五十塔,成為塔的世界。

    Pegu的Shwemauddu大金塔的基壇上,有數十小塔。

    Java的Borobudur塔周圍,有七十二塔。

    或是塔群,或是多數小塔來莊嚴大塔。

    塔不但高大,而且衆多。

    建造舍利塔所形成的無數建築,代表了那時佛教的形式化與藝術化的傾向。

     高大的舍利塔,建築材料主要為磚、石、木;形式為圓、方或八角。

    塔基、塔身、平頭、覆缽、輪竿與相輪、金瓶──塔的結構,自身就是一項莊嚴的供養。

    再加上精工的雕刻,形形式式的繪畫(10)。

    『僧祇律』說「金薄覆上」(11),就是大金塔那樣的作法,金光閃閃,莊嚴中增加了尊貴的氣息。

    信衆們平日(或節日)對于塔的供養,有香與華鬘;珠鬘、璎珞、幢幡、傘蓋、燈明、飲食。

    或以伎樂歌頌來供養,那是在誠敬中帶有歡樂的成分了。

    依『僧祇律』:中央是大塔,四面作龛,龛是供佛像的。

    在塔的四面,作種種的園林、水池,四面再建支提。

    大衆部Maha^sa^m!ghika的塔園,不僅是建築莊嚴,而又園林化(12)。

    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是尊敬的,莊嚴[P64]的,又是藝術化的,越來越接近大乘的風格。

    不過,塔在印度,始終是宗教的信敬對象,還不會如中國那樣的佛塔,部分發展為點綴風景,「登臨眺望」;或者神秘化為鎮壓風水(或妖怪)的東西。

     建塔供奉舍利,舍利也還是要放在容器内的,如『四分律』卷五二(大正二二?九五七上)說: 「雲何安舍利?應安金塔中,若銀塔,若寶塔,若雜寶塔,若以缯綿裹,若以缽肆鴆岚婆衣,若以頭頭羅衣裹」。

     金塔、銀塔等,不是高大的塔,而是安放舍利的容器,所以說以衣(與布同)裹。

    古來有安放舍利的舍利瓶,其實也就是塔。

    小型的舍利瓶(塔),也可以供在屋内(發展為「屋塔」)。

    安放舍利的容器,近代都作大塔的模型,但古代的形态是不一的。

    如西元一八九八年,法人W.C.Peppe在尼泊爾Nepa^la南境,發掘Pipra^va^古墳,發見高六寸,徑四寸的蠟石壺。

    壺内藏着骨片(舍利),刻着「佛陀世尊的舍利龛,釋迦族人供奉」字樣。

    這可能為八王分舍利,釋迦S/a^kya族供奉(可能供在室内)的塔型。

    又如西元二六五年(或作二八二年),中國鄮縣所發見的,傳說為阿育王塔。

    高一尺四寸,徑七寸。

    從所刻的本生來說,應該是西元前後的舍利塔。

    小型的舍利塔,或藏在大塔裡,或供在室内。

    供在室内的舍利,如屬于頭骨或牙齒,更受到信衆的尊重,或舉行定期的大法會來供養。

    北印度那揭羅曷Nagaraha^ra的佛骨、佛齒,[P65]是受到非常尊敬供養的,如『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五八下)說: 「那竭國界酰羅城城中,有佛頂骨精舍,盡以金薄七寶挍飾。

    國王敬重頂骨,慮人抄奪,乃取國中豪姓八人,人持一印,印封守護。

    清晨,……出佛頂骨,置精舍外高座,上以七寶圓砧,砧下琉璃锺覆,上皆珠玑挍飾。

    骨黃白色,方圓四寸,其上隆起。

    ……以華香供養,供養已,次第頂戴而去。

    從東門入,西門出。

    ……日日如是,初無懈倦。

    供養都訖,乃還頂骨于精舍中,有七寶解脫塔,或開或閉,高五尺許以盛之。

    ……(那竭)城中亦有佛齒塔,供養如頂骨法」。

     佛頂骨與佛齒,都藏在五尺許的塔内。

    受到全國上下的尊敬,日日都迎到城中去受供養,這是西元五世紀初的情形。

    到了六世紀初,惠生們所見的,又多了「佛發」(13)。

    到玄奘時代,佛齒雖不見了,僅剩供佛齒的台,卻又多了佛髑髅與佛牙,如『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正五一?八七九上──中)說: 「第二閣中,有七寶小窣堵波,置如來頂骨,骨周一尺二寸,發孔分明,其色黃白。

    ……又有七寶小窣堵波,以貯如來髑髅骨,狀如荷葉,色同頂骨。

    ……又有七寶小窣堵波,有如來眼睛,睛大如!4抖,光明清澈,皦映中外。

    ……觀禮之徒,相繼不絕」。

     玄奘的時代,不是迎入城内供養,而是供在寺内。

    不但瞻禮要錢,又附加了一些占蔔的俗習[P66],這是北印度著名的佛頂骨。

    在南方,錫蘭的佛牙,也非常著名,如『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六五上──中)說: 「城中又起佛齒精舍,皆七寶作。

    ……佛齒常以三月中出之。

    ……王便夾道兩邊,作菩薩五百身已來種種變現(本生)。

    ……如是形像,皆采畫莊挍,狀若生人。

    然後佛齒乃出,中道而行。

    随路供養,到無畏精舍佛堂上,道俗雲集,燒香然燈,種種法事,晝夜不息。

    滿九十日,乃還城内精舍」。

     佛骨與佛牙,或是每天迎出,受人供養禮拜;或是每年舉行九十天的大法會。

    古人對佛舍利的尊敬,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 造舍利塔,尊敬供養,是不分南北的,不分部派的。

    那種莊嚴供養,在印度本土,已經不隻是在家信衆的事,而是出家衆在中主持推動的。

    『四分律』在受戒終了時,對新戒比丘這樣說:「汝當善受教法,應當勸化作福治塔」(14)!勸人修治舍利塔,竟成為出家衆的重要任務!其實供養三寶──作福,也不隻是在家信衆的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大正二三?六四二中)說: 「時諸苾刍,既聞斯說,多行乞!1罥,于佛法僧廣興供養,時佛教法漸更增廣」。

     「于三寶中廣修供養」,包含了興造寺院,建立塔婆(塑造佛像)。

    這些是能啟發世人信心[P67]的。

    使佛法更興盛流行起來,也就以此為弘揚佛法的方便。

    舍利越來越多,舍利塔也越多越大,這該是一項重要理由吧! 注【9-001】『一切善見律注序』(南傳六五?一0九──一一0)。

    『大史』(南傳六0?二六六)。

     注【9-002】『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七(大正二四?五六九上)。

     注【9-003】『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六(大正二二?一七三上)。

     注【9-004】『四分律』卷五二(大正二二?九五六下)。

    『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六(大正二三?五九九上)。

     注【9-005】『十誦律』卷四八(大正二三?三五一下──三五二上),卷五六(四一五下),都說到「塔」、「龛塔」、「柱塔」──三類。

    龛塔,是石窟中的塔。

    柱塔,是石柱形的,是石柱的塔婆化。

    建造得又多又高的,還是第一類塔。

     注【9-006】古塔的高大,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三八三四上)。

     注【9-007】『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五八中)。

     注【9-008】『洛陽伽藍記』卷五(大正五一?一0二一中)。

     注【9-009】『大史』(南傳六0?一五四──一五五)。

     注【9-010】『十誦律』卷四八說:唯「除男女和合像」,其他的都可以畫(大正二三?三五一下)。

     注【9-011】『摩诃僧祇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八上)。

     注【9-012】『摩诃僧祇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八上──下)。

    [P68] 注【9-013】『洛陽伽藍記』卷五(大正五一?一0二一下)。

     注【9-014】『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二?八一六上)。

     第五項佛塔與僧伽的關系 佛舍利s/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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