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應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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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接觸的人多,可從身語所表現的行為,以引導感化他人來歸信佛法。

    這是在家居士的責任,不可推诿的! 應五人中,第四是應宰官身。

    宰官,通指政府中的文武百官,是協助國家首領治理國家的。

    古代,除國王外,國家最重要的負責人,是輔助國王的宰相、丞相、首相,其他一切供職于政府的,皆可名官。

    以現在話說,就是公務員。

    如一國的總理,各院院長,各部部長,乃至省主席、縣市長、鄉村長等,無不包含在宰官兩字之中。

     最高的官,如宰相、總理、或行政院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所負行政的責任很大。

    小如一般的縣官,古稱父母官,對老百姓,亦有相當的影響力。

    假定宰官信佛,百姓亦會随之信佛。

    若有一類衆生,‘應以宰官身’才能‘得度者’,觀世音菩薩慈悲,‘即現宰官身而為說法’。

    古今信奉佛法、護持佛法的宰官,是很多的。

    中國佛法能延續到今天,并仍繼續不斷的流傳下去,宰官們的信佛與護法,不能不說有很大的關系。

    因為長官信佛,其部下及人民,自然亦受感染而信佛法。

     一個良好的宰官,向上,對國家的最高領袖,必須竭智盡忠,向下,對所治理的百姓,必須愛護照顧,果能如此,那你信奉佛法,對佛法的弘揚,自然産生很大力量。

    不唯如此,還可運用宰官身以教化宰官。

    如軍政長官,一方大員,不是普通人可以教化的,所以觀音菩薩,随順衆生之機,示現宰官身分,為之說法勸導,令得身心解脫。

     應五人中,第五是應婆羅門身。

    常聽佛法的人都知道,印度有四種姓的階級,就是婆羅門、刹帝利、吠舍、首陀羅。

    在這四種姓中,非常的不平等,婆羅門向被認為是最高的一個種姓。

    據摩奴法典說:婆羅門是從梵天的口裡生出來的,在人間的職責,是屬專司祭祀的僧侶,其地位特别尊貴,并且具有超越國王的特殊權力,除了祭祀之外,他們不用做任何工作。

    刹帝利是從梵天肩生出來的,在人間的職責,是指揮軍隊和管理行政的人,諸如國王和武士,都是屬于這一階級。

    他們雖然比不上婆羅門那麼高貴神聖,但地位也相當高。

    吠舍是從梵天膝上生下來的。

    他們在社會上沒有什麼地位,婆羅門和刹帝利兩階級所需的生活品,主要是由他們供給。

    所以這一階級人物,包括農民、商人、手工業者。

    首陀羅是從梵天腳底生出來的,為最低下的階級,所做的是下等職業,終生做牛做馬,還要忍受無理的刑罰! 這四種姓,不但在社會上的地位,是極不平等的,就是在宗教的信仰上,也是極不平等的。

    以在社會說,首陀羅要想與其他的種姓接觸,是都不許可的。

    首陀羅在路上行走,假定腳踏到婆羅門身上照射下來的影子,也将罹殺身之禍。

    摩奴法典又這樣的規定:“首陀羅用草葉觸及婆羅門的身體,應行處斬”。

    由此可見社會上階級,是怎樣的森嚴了。

    以在宗教說,首陀羅是非再生族,其餘的三姓是再生族。

    所謂再生,就是人死以後,可再投生做人,因為他們生前有讀誦吠陀經典的權利。

    所謂非再生族,就是死了以後,一切也就算了,根本沒有可能再來人類受生,因為他們生前沒有權利讀誦吠陀經典。

    所以印度的四種種姓,其不平等的階級制度,是很明顯而嚴格的。

     若世間有一類衆生,‘應以婆羅門身’才能‘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即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

    為他們說什麼法?說平等法,以明人類生而平等的,沒有誰勝誰不如的差别,任何人不可自高自大,以為自己是“天之驕子”,或如以色列人所說“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或自認為自己這一種族,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民族。

    印度婆羅門,以為是世間最殊勝、最優秀的種族,經常要踏在其他的種族之上,控制他們,指揮他們,令他們服從自己。

    現在觀音菩薩示現與婆羅門一樣的身分,以身作則的到處表現平等的精神,以感化婆羅門,打破森嚴的階級觀念,信受人類以及衆生一律平等的真理,本此平等的真理去行,逐漸得到究竟的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