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脫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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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培法師講述



    庚三能脫刑難



    設複有人,若有罪,若無罪,杻械枷鎖,檢系其身,稱觀世音菩薩名者,皆悉斷壞,即得解脫。

    在七難中,這是第六杻械枷鎖難。杻是手拷,械是腳鐐,枷是套在頸項上的項闆,鎖是縛在身上的鐵索。如人沒有這些東西纏在身上,行動是自由的,否則,不論做什麼,都感到不便,所以誰也不願遇到這樣的災難!

    ‘設複有’這麼一個‘人’,不論是‘有罪’的,或者是‘無罪’的。有罪,就是自己确曾做過違犯國家法律的事;無罪,就是并未犯罪而為人之所栽誣的。于是國家執法機關,看你所犯罪的輕重,以‘杻械枷鎖’來‘檢系其身’。檢是約束,系是系縛。人身本可自由活動的,由于檢系其身,身體不得自由。可是當你正遇到這情形時,如能至誠的‘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所有檢系其身的杻械枷鎖,自然‘皆悉斷壞’,使你當下‘即得解脫’。

    從事相說:相傳過去有對夫婦,是歸依三寶的佛子,平時最信觀世音。後來丈夫為人陷害,說他曾經為盜,于是政府捉他,治以應得之罪。但他得到這消息,知辯是沒有用的,唯有逃避的一途。可是,政府捉不到正犯,就将其妻捕去,代為受罪,手拷腳鐐加在身上,與諸犯人同系獄中。一天,牢獄忽然火起,犯人被移押外面路邊。正在這時,适一僧人經過,因婦人是信佛教,就喊師父慈悲救我。說也真奇,這個僧人,正是該婦人的歸依師。其師就對她說:“你要我救你,我實在沒法,你是深信觀音的,應本固有的信念,一心一意稱念觀音聖号,自有不可思議的靈驗,使你得到解脫”!從此,婦人在獄中,萬緣放下,一心稱名。念了三晝夜,加在身上的杻械,忽然的皆悉斷壞,雖可自由的出去,但因獄警在門口看守,不敢就這樣離去。正作這樣躊躇時,忽聞空中有聲,叫她立刻出獄,不要稍存猶豫。張眼四面看看,獄門果然大開,即從獄中逃出。靜靜的走了二三十裡,路上遇到自己丈夫,二人在患難中相見,自有說不出的喜悅!從這事實看,證知稱念觀音聖号,确可解脫杻械枷鎖的災難!

    有形的杻械枷鎖,固然使人不得自由,無形的杻械枷鎖,把人縛得緊緊的,人還不知道哩!如向所說“名缰利鎖”,不是牢牢的系縛著世人嗎?試看世間的人,有幾個不為名利牽來牽去?名利牽到東就到東,名利牽到西就到西。因為求名,那裡有名就到那裡去;因為求利,那裡有利就到那裡去。自己一點主都做不到,還談得上有什麼自由?貪名為名所系,叫做名缰;求利為利所鎖,叫做利鎖。枷指男女相愛說的,男貪女愛,結為夫婦,組織家庭,男的套住女的,女的系著男的,誰也離不開誰,這不是枷是什麼?械,說深刻點,是每個人的我執,因執有實在自我,終日為我奔走,時刻服侍自我,稍微不如我意,就将大發雷霆,所以我執是械。

    據此,生存在世間的人,依佛法說,為有形的杻械伽鎖所縛,問題還小,為無形的杻械枷鎖所纏,問題才大。且有形的枷鎖,别人加于我的,還有解脫時期,而無形的枷鎖,是自己系自己。自己如不設法解除,别人是沒法為你解除的。自己解除系縛自己的枷鎖,佛陀指示我們的方法,本是很多的。但以現在所講的普門品說,我們認為最簡要而又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一心稱念大悲觀世音菩薩,以求早日脫離這娑婆世界。心中存有這樣意念,對世間的名利,對男女的相愛,對自我的執著,自然就淡泊而不妄事貪著了。系縛是由自己,解脫亦由自己,根本不須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