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講義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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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一者近緣、速得度故、謂衆生依諸佛菩薩善知識為眷屬等、直接受益、容易成就、故謂之近緣速度。
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謂衆生未得依諸佛等親作眷屬、但聞其德行言教、見其像迹、間接受益、不易即時成就、故謂之遠緣、經久遠時劫始能得度。
以是遠近二緣之或就、分别之之複有二種。
一者增長行緣、謂成就遠近修德之因。
二者受道緣、謂成就遠近證德之果。
即如釋迦如來、示現之時、衆生親為眷屬、彼時謂之近緣。
成就雖速、而因果不同、多有但能增長修德之因、不能受道證果德者。
亦有即時受道證果者。
迨如來示寂之後、衆生隻能聞經贊德禮像、謂之遠緣。
成就雖遲、而因果亦不相同。
亦多有但能修行、不能受道者。
亦有聞經即時受道者。
而遠近遲速因果成就、互相有種種不同、可以意會。
平等緣者。
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衆生。
自然熏習常恒不舍。
以同體智力故。
随應見聞而現作業。
所謂衆生依于三昧。
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上說差别緣者、乃明諸佛菩薩随感應現、有種種不同。
此言平等緣者、乃謂諸佛菩薩大悲應物、恒念不忘、非待于感而應、故曰皆願度脫一切衆生。
以衆生是諸佛心内本具之衆生。
而佛願度者、唯以平等心為能度。
而此平等心豈有不自然熏習心内之衆生者乎。
所以常恒不舍也。
以與衆生同體之智力故。
随衆生之應見應聞、而現所作之若色若聲最勝業境等。
然衆生之機緣未熟、三昧未得者、故未曾見佛作佛也。
所謂衆生依于三昧(譯等持)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所謂等持者、乃觀諸法平等而任持也。
一念相應、自他境智生佛因果無不平等、非見諸佛而何。
此體用熏習。
分别複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未相應。
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
以意意識熏習。
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未得無分别心。
與體相應故。
未得自在業修行。
與用相應故。
前言真如有體相熏習及用熏習。
今言其分别也、此體用熏習者、乃會言真如自體相熏習及用熏習、複有相應未相應二種差别也。
一未相應者、謂凡夫以意識(第六識)審而不恒之觀念、及二乘聲聞緣覺初發意信位菩薩等以意(第七識)恒審思量之觀念、此皆以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平等無分别心與佛平等法體相應故、及未得世間自在業智修行與佛差别妙用相應故。
二者已相應。
謂法身菩薩。
得無分别心。
與諸佛智用相應。
唯依法力自然修行。
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以别教論之、由登地乃至等覺、共十一位、皆為法身菩薩。
若以圓教論之、自初住後、乃至等覺、共四十一位、皆為法身菩薩。
同以不思議心觀不思議境證不可思議之事理。
故曰得無分别心、與諸佛之境智體用相應。
并無纖毫異術、唯依色法、心法、互不相取、互不相舍、色則色如、心則心如、各不相妄、故曰真如。
以此不取不舍之力、而為力、乃得無功用道、故曰自然修行。
如是熏習真如日勝、無明日衰、故曰滅無明故。
上明染淨相資中染淨熏習已竟 下明染淨熏習盡不盡義 複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
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
盡于未來。
此義雲何。
以真如法常熏習故。
妄心則滅。
法身顯現。
起用熏習。
故無有斷。
此明染淨熏習有盡不盡之義也。
蓋染淨熏習之義、如水之與流、水上見流者、如染熏也。
觀流即水者、如淨熏也。
以執水上見流、而水流同源同注、故曰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
若不執水而有流、覺悟全流即水、則何染之有。
故曰得佛後、則有斷染之時。
又水有不流之時、而流無獨存之日。
故曰淨法熏習則無有間斷、盡于未來際也。
此義雲何者、重又征起解釋、以水流不一不異、不即不離。
流是流如、水是水如、水如水常、流如流常、複何分别之有。
故曰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
以此水流二法、推及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全體全用、皆如皆常、故曰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間斷之時也。
前釋生滅門中、初生滅心法已竟。
以下辨所示之義、即釋體相用三大。
以初标雲、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至此乃釋也。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
一切凡夫。
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
非前際生。
非後際滅。
畢竟常恒。
從本已來。
性自滿足一切功德。
此大乘論之鋼要、乃一心二門(一心真如門、一心生滅門)三細六粗、五意、六染者是也。
以是真如相、即示大乘體故。
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大乘自體相用故。
心真如相者、乃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也。
心生滅因緣相者、乃三細六粗五意六染也。
上卷自心生滅者以前、皆釋是心真如相即示大乘體故。
自心生滅者以後、皆釋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大乘自體相用故。
此之上文、釋是心生滅因緣相已竟。
至此正釋能示大乘自體相用故。
真如自體相者何、乃十法界之一切六道凡夫、及四聖中之聲聞緣覺菩薩諸佛是也。
何則、以十法界中、非凡即聖、非生即佛。
而凡聖生佛皆如。
(凡無凡相乃至佛無佛相)而如無異相、則無所為增減、複何有前後之生滅也。
然生成佛、佛度生、凡入聖、聖超凡、雖然互相遷變、以具眼觀之、乃畢竟常恒之事也。
(若作如是信、謂之圓解。
作如是觀、謂之圓修。
作如是果決、謂之圓證。
嗚呼、衆生沈迷、别尋奇巧之道、奈何奈何。
)從本已來何嘗變此遷變者也。
互為自性、豈不滿足一切因果德者乎。
是故以十法界之若體若相、皆如皆真、故名真如之體相。
如是運出非真非如。
故曰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
遍照法界義故。
真實識知義故。
自性清淨心義故。
常樂我淨義故。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此明真如體相、自性本具一切功德、乃無六染之相也。
所謂有大智慧光明義故者、乃謂四聖六凡依正二報、通是毗盧遮那佛法身真體、故曰大智慧光明、遍滿一切處、是無根本業不相應染也。
遍照法界義故者、謂性德之顯、權實二智、鑒照事理、無不窮源徹底、是無能見心不相應染也。
真實識知義故者、謂色外無心、脫諸根量、是無現色不相應染也。
自性清淨心義故者、謂如來藏永離惑業、是無分别智相應染也。
常樂我淨義故者、謂曾無凡夫之四倒、執身為淨、執受為樂、執心為常、執法為我、及二乘之四倒、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而真如之體無此凡聖八倒。
即三心而不遷者常也、于諸受而不住者樂也、雖一法而不舍者我也、曆九相而不取者淨也、是無不斷相應染也。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者、謂無執情、亦無煩惱、真心常住、業苦自脫、是無執相應染也。
此性中本具之淨德、在衆生而不知、必須修德有功、性德方顯、縱言衆生與諸佛毫無增減、不假修德、終不自認。
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
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
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此總結真如體相具足一切無量功德之義也。
意謂雖具足如是大智慧光、遍照法界、真實識知、自性清淨、常樂我淨、清涼自在、豈止于是。
可以如是而推、有過于恒河沙數之多。
雖多而亦不離真如之體。
不但不離而亦不斷。
不但不斷而亦不異。
此乃不即不離不常不斷不一不異過恒河沙數之功德、皆是不思議之佛法。
乃至圓滿具足無有所少纖亳缺欠義故、即是完全十法界之依正。
而法界無外、複與誰即誰離。
更與誰比常斷。
對何為一、為異。
雖無量恒沙、為沙界依報之最少分、何足比喻、故曰過恒沙也。
于此法界以不思議心、名如來藏心。
以不思議境、亦名如來法身。
然心境本不可分、無非随勝立名。
若以法界之思議心、乃名阿黎耶識、以法界之思議境、乃名九界衆生之依正。
于是展轉熟思、庶乎可會真如體相之功德也。
問曰。
上說真如其體平等。
離一切相。
雲何複說。
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設此問端、以通途觀之、可謂釋疑。
那知菩薩之用意、确是作當頭一棒、令讀者頓睜夢眼、轉身反迷也。
蓋人之常情、若聞平等離相等語者、莫不以為别有平等之境、及另尋無相之鄉。
嗚呼、誰知非平等之平等、而說平等。
相即無相之相、而說離相耶。
故順世情發此一問、乃曰、既說真如平等離相、何故又說體有種種功德之相、豈不自相矛盾乎。
答曰。
雖實有此諸功德義。
而無差别之相。
等同一味。
唯一真如。
此義雲何。
以無分别。
離分别相。
是故無二。
答此疑問、曰、雖有此諸功德義、而即無差别之相也。
意謂于諸功德相、即無功德相、以如是為平等。
同于一味、乃依諸相差别而作唯一真如之體也。
猶恐不明、又作一問。
此義雲何、是以無分别之心、方離分别之相。
乃相本無相因心有。
于相外無心、是謂二而無二也。
于是則顯然可見諸相不二、是心有二。
若心無二、而諸相與真如自無二也。
或曰、如是解釋、謂諸相即無相、二相即無二相、乃完全武斷之解、何足為是。
曰非武斷之解也。
乃破其原記武斷之偏計也。
若非武斷偏計、應說何為差别之所以、何為平等之所以。
由是可推及世界之所有、何為究竟之名、何為徹底之相、何為元起之性。
不然非武斷之偏計而何。
果離此偏計、非如而何。
既如、非真而何。
了是義者、真亦偏計、如亦偏計。
了是偏計者、以偏計而破偏計。
則偏計即無偏計之相。
說無二、說真如、又何不可。
此之謂唯一真如、何武斷之有也。
複以何義得說差别。
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意謂既然唯一真如、則不應說有差别之相。
故曰、複以何義得說差别之相、謂以業識起生滅差别之相、而有示現也。
此雲何示。
又曰、既示唯一真如、複示業識生滅。
若真如即非業識、若生滅即非唯一、何故一說而兩歧、豈非自相矛盾乎。
如此雲雲、将以何而示現。
此随情縱起偏執。
引下文互說染淨、以奪偏計。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于念。
而有妄心、不覺念起。
見諸境界。
故說無明。
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
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
無有自性。
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
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生佛幾希、祇在一念、不怕念起、唯怕覺遲。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于念者、覺也。
而有妄心、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者、謂三細六粗之染業依正二報、由于一念不覺也。
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者、謂心之境者性也。
性之智者心也。
心性不起、境智一如。
離其業不相應染、即清淨法身也。
(離第一細染)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者、謂若心起能見之不相應染、即不能如慧光之遍照、則有不得見之相也。
(成第二細染)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者、謂若心離能見之不相應染、即是慧光遍照法界、而無不見也。
(離第二細染)若心有動、非真識知者、謂心不動則可、動則非真、即成妄識妄知、能現色不相應染也。
(成第三細染)無有自性者、謂無自性清淨心、即成分别智相應染也。
(第一粗染)非常、非樂、非我、非淨者、謂凡聖八種颠倒、不斷相應染也。
(第二粗染)熱惱衰變、則不自在者、謂情執熱勝、惱亂自心、妄見衰敗變遷、不得自在清涼、是執相應染也(第三粗染)。
乃至記偏計之名字(第四粗染)、起諸業相(第五粗染)、受衆苦縛(第六粗染)、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
對此心動義故、而心性不動者、則本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也。
向來染淨之熏、唯在心動念覺。
然覺者、覺于法界唯心、是淨熏習。
若念者、念于分别美惡憎愛取舍、是染熏習。
淨熏者真如力厚、而無明力薄、則恒沙功德漸增。
染熏者、無明力厚而真如力薄則恒沙妄染曰盛若是頓悟頓證、不延時間、立地成佛、何須彈指之頃。
然非貢高我慢者為之、何者念則成染、覺則成淨、而恒沙之功德妄染、示現于念覺之間、的然可知。
而仍随偏計成染者、愚何如也。
若心有起。
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
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
是故滿足。
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此明淨法本自滿足、以結真如體相二大也。
夫真如體相、具足一切功德、無欠無餘。
若心有起、即成業相等。
更見前法可念者、即成分别智相等。
而分别智相、察一漏萬、縱充其量、則有所少也。
然如是淨法、無量功德、非有異相參加、即是一心、豈有自相憎愛取舍者乎。
不但不為取舍、更無所作念者、是故本自滿足也。
于是名為清淨法身、及如來之藏心也。
上釋體相二大竟 下釋用大 複次真如用者。
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
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攝化衆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衆生界。
亦不限劫數。
盡于未來、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
而亦不取衆生相。
此以何義。
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别異故。
上明真如體相、此明體相本具之用。
所謂用者、乃力用也。
有因中之用、有果上之用、有自利及化他之用、雖種種之用、無非自行因果、化他能所。
諸佛如來者、果人也、在本因地、行菩薩道、發大慈悲、是真如本具之與樂拔苦、自行因果之用也。
修諸波羅密(譯到彼岸)攝化衆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衆生界、亦不限劫數、盡于未來、乃化他能所之用也。
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衆生相者、謂因果不二、能所不二、乃至種種不二、由體起用、全用即體、體則全相全用之體、相則全體全用之相用則全體全相之用、是故以一切相一切用而為體大一切體一切用、而為相大、一切體一切相而為用大也。
此以何義者、謂作如此說、以何意義、乃以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别異故。
所謂心佛衆生三無差别之義是也。
如實知者、心是、乃相大也。
一切衆生及與己身者、衆生是、乃用大也。
真如平等者、佛是、乃體大也。
無别異故者、三無差别是、乃體相用、舉一即三也。
蓋體大者、乃具一切事理之實也。
用大者、乃造一切事理之權也。
相大者、乃表一切權實之功也。
是故體則無邊、相則無量、用則無窮。
此三大一本未少、而衆生本來如是未減纖毫、自不承認奈何、緻我大悲世尊示現于世、而廣說此三大也。
緣盡示滅、又緻馬鳴菩薩重述三大之要、而衆生雖見示現廣說、續迹略述、若不能由根本領會體大者、則世尊與菩薩之示迹述說、皆歸造成一切權巧方便之事理、于是洋洋相大非表一切權實之功、隻是略表有權之能耳、其三乘中途踯躅、何所免也。
若果衆生就此相大、觑透權實、自不于用外覓體、以知體未離用故。
則于靈山會上、如來拈花、迦葉破顔微笑、祇園會上、如來敷座、空生道句希有、自無疑意矣。
可知法華會上、必待聲聞呈悟、而後授記作佛、是印其用上見體也。
如釋迦從兜率降王宮、乃至八相成道、及本迹之廣遠、若依若正、無非相大。
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盡未來際、無非用大。
若于此用相二大、了知本非用相、本迹本非本迹、廣遠本非廣遠、因果本非因果、能所本非能所、有非有相、無非無相、則有、無、相、用、不可言思、以如是本迹廣遠、因果能所、推至無量無窮、皆是無邊宛然之體。
是故法華會上、關權顯實、開迹顯本、除迹之外、那有本相可言。
知迹不可思議、即是開迹顯本。
除權之外、那有實相可指。
知權不可思議、即是開權顯實。
故經雲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
又雲、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然而說即方便、而無上道如何得說、則可知無說即說、說即無說、而說與無說、皆是妙難思議、若本若實顯然可會。
法華一經、通是以相大而示用大、以用大歸顯體大。
此說真如之用者、乃是顯體之用也。
學佛者于是深究、庶乎可見一斑。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除滅無明。
見本法身。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
又亦無有用相可得。
上明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皆是用大之方便智也。
不用此方便、不能助開實相。
不開實相、不能破除無明、見本法身。
故曰、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也。
然法身有本具之般若、解脫、故曰、自然而有不思議之般若德、業即解脫德、種種之妙用。
此法身、般若、解脫之三德、同是真如本體、平等普遍一切處、豈另有般若解脫之用乎。
故曰、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也。
何以故。
謂諸佛如來。
唯是法身智相之身。
第一義谛。
無有世谛境界。
離于施作。
但随衆生見聞得益。
故說為用。
何以故者、乃問何故用無用相也。
以随情執、故立此問、為破所知固習耳。
意謂若無用相、以何而度衆生耶。
豈知若有用相、而衆生終非得度之日也。
答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者、乃謂真如之體大為素法身、真如之相大是智德莊嚴之清淨法身、故曰唯是法身智相之身也。
此智德莊嚴之清淨法身、乃一切實義、一切谛理之第一、故曰第一義谛。
此第一義谛、是無分别法、不可思議、無有纖毫世谛分别境界、當然離于身心施為作用。
于是但随衆生、若見若聞、施無施相、作無作相、方得諸佛之利益、故說真如之用大、即成第一義谛、何用相之有哉。
若衆生不能離于施作、以施作而為施作、則成世谛、而用有用相、雖見雖聞、而無利益、乃成衆生之用、為世谛境界也。
雖諸佛時時現身說法、縱聞縱見、而無實益可得、或得相似小益、亦非諸佛之究竟用也。
此用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依分别事識。
凡夫二乘心所見者。
名為應身。
以不知轉識現故。
見從外來取色分齊。
不能盡知故。
此明諸佛妙用、衆生受益不同也。
以衆身不承認己之身心是佛之妙用、尤不承認佛之身心是己之妙用。
于是見佛時、以為佛從外來、隻能取色相分齊之應身、則不能盡知佛之用大故。
唯依分别事識(第六識)故名凡夫二乘心、竟不知是能見轉識現故。
雖見應身、但得相似小益。
然應身佛、非時非處而不現。
報身佛、雖光滿遍處、非時而不現。
法身佛、随時随處而常現。
故曰有盡不盡知、益之大小也。
或曰、何故應身由轉識現也。
曰、不但應身、及凡夫身、乃至圓滿報身、皆是轉識現故。
知其義而熏習者、能見報身佛。
不知其義者、見凡夫身。
縱有機緣熟時、則見應身佛耳。
以知識現者、則用不相應染心品熏習。
既不為分别所現、則不取色之分齊。
機緣成熟、性光遍滿、以是大因而克大果、十地菩薩乃能見也。
若不自知轉識現者、則用相應染心品、分别事識。
故成分齊執取自他之相也。
二者依于業識。
謂諸菩薩從初發意。
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
名為報身。
此明依于業識不相應染心品熏習、故依轉識現報身佛也。
其業轉現三識、皆為不相應染心品。
若别教菩薩、從初發意時、知自轉識、現法界相、而非外有。
如是熏習、乃至究竟法雲地心所見者、名為圓滿報身佛也。
身有無量色。
色有無量相。
相有無量好。
所住依果。
亦有無量。
種種莊嚴。
随所示現。
即無有邊。
不可窮盡。
離分齊相。
随其所應。
常能住持。
不毀不失。
上明菩薩以不相應染心品熏習、始能見報身佛果。
此明所見佛之正報身、及依報土也。
謂身有無量色者、以一色攝一切色、色色無礙。
色有無量相者、以一相攝一切相、相相無礙。
相有無量好者、以一好攝一切好、好好無礙。
不但正報佛身如是、而所住依報國土、亦有無量色相好等、一攝一切無礙、種種莊嚴。
随所機感示現、即無有邊際限度。
不可以言思窮盡、唯離分齊相、方能随其所感則應。
于是常能住持、三災不壞、盡劫不失。
如是功德。
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
具足無量樂相。
故說為報身。
此結報身佛之依正因果也。
謂如是因功果德、皆因修十度諸波羅密(譯到彼岸)等。
無漏行熏(事造)及不思議熏(理具)二種之所成就。
因如果如、方具足無量樂相。
故說為圓滿報身、實報莊嚴無障礙國土、依正二報也。
又為凡夫所見者。
是其麤色。
随于六道。
各見不同。
種種異類。
非受樂相。
故說為 應身。
此别釋六道凡夫所見之應身佛不等、由業感之不同耳。
以其所見之佛、必與能見之衆生同類、方能師資道合。
而衆生有種種之異、則佛即随類而示現之、非如報身所受之樂相、故說為應身佛也。
複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
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
知彼色相莊嚴等事。
無來無去。
離于分齊。
唯依心現。
不離真如。
然此菩薩猶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此别釋三賢菩薩所見真谛、不同地上菩薩所見中道。
前雲依業識從初發意至究竟地、乃總說所見皆是報身佛。
然其中不無深淺分滿之别、故此重明三賢發心、雖深信真如、但以六識分别比觀、不過相似而見、故曰少分耳。
雖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于分齊、不離真如。
然此菩薩仍是未離第六意識猶自分别、以未破無明、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
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上說凡夫二乘初發
一者近緣、速得度故、謂衆生依諸佛菩薩善知識為眷屬等、直接受益、容易成就、故謂之近緣速度。
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謂衆生未得依諸佛等親作眷屬、但聞其德行言教、見其像迹、間接受益、不易即時成就、故謂之遠緣、經久遠時劫始能得度。
以是遠近二緣之或就、分别之之複有二種。
一者增長行緣、謂成就遠近修德之因。
二者受道緣、謂成就遠近證德之果。
即如釋迦如來、示現之時、衆生親為眷屬、彼時謂之近緣。
成就雖速、而因果不同、多有但能增長修德之因、不能受道證果德者。
亦有即時受道證果者。
迨如來示寂之後、衆生隻能聞經贊德禮像、謂之遠緣。
成就雖遲、而因果亦不相同。
亦多有但能修行、不能受道者。
亦有聞經即時受道者。
而遠近遲速因果成就、互相有種種不同、可以意會。
平等緣者。
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衆生。
自然熏習常恒不舍。
以同體智力故。
随應見聞而現作業。
所謂衆生依于三昧。
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上說差别緣者、乃明諸佛菩薩随感應現、有種種不同。
此言平等緣者、乃謂諸佛菩薩大悲應物、恒念不忘、非待于感而應、故曰皆願度脫一切衆生。
以衆生是諸佛心内本具之衆生。
而佛願度者、唯以平等心為能度。
而此平等心豈有不自然熏習心内之衆生者乎。
所以常恒不舍也。
以與衆生同體之智力故。
随衆生之應見應聞、而現所作之若色若聲最勝業境等。
然衆生之機緣未熟、三昧未得者、故未曾見佛作佛也。
所謂衆生依于三昧(譯等持)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所謂等持者、乃觀諸法平等而任持也。
一念相應、自他境智生佛因果無不平等、非見諸佛而何。
此體用熏習。
分别複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未相應。
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
以意意識熏習。
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未得無分别心。
與體相應故。
未得自在業修行。
與用相應故。
前言真如有體相熏習及用熏習。
今言其分别也、此體用熏習者、乃會言真如自體相熏習及用熏習、複有相應未相應二種差别也。
一未相應者、謂凡夫以意識(第六識)審而不恒之觀念、及二乘聲聞緣覺初發意信位菩薩等以意(第七識)恒審思量之觀念、此皆以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平等無分别心與佛平等法體相應故、及未得世間自在業智修行與佛差别妙用相應故。
二者已相應。
謂法身菩薩。
得無分别心。
與諸佛智用相應。
唯依法力自然修行。
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以别教論之、由登地乃至等覺、共十一位、皆為法身菩薩。
若以圓教論之、自初住後、乃至等覺、共四十一位、皆為法身菩薩。
同以不思議心觀不思議境證不可思議之事理。
故曰得無分别心、與諸佛之境智體用相應。
并無纖毫異術、唯依色法、心法、互不相取、互不相舍、色則色如、心則心如、各不相妄、故曰真如。
以此不取不舍之力、而為力、乃得無功用道、故曰自然修行。
如是熏習真如日勝、無明日衰、故曰滅無明故。
上明染淨相資中染淨熏習已竟 下明染淨熏習盡不盡義 複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
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
盡于未來。
此義雲何。
以真如法常熏習故。
妄心則滅。
法身顯現。
起用熏習。
故無有斷。
此明染淨熏習有盡不盡之義也。
蓋染淨熏習之義、如水之與流、水上見流者、如染熏也。
觀流即水者、如淨熏也。
以執水上見流、而水流同源同注、故曰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
若不執水而有流、覺悟全流即水、則何染之有。
故曰得佛後、則有斷染之時。
又水有不流之時、而流無獨存之日。
故曰淨法熏習則無有間斷、盡于未來際也。
此義雲何者、重又征起解釋、以水流不一不異、不即不離。
流是流如、水是水如、水如水常、流如流常、複何分别之有。
故曰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
以此水流二法、推及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全體全用、皆如皆常、故曰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間斷之時也。
前釋生滅門中、初生滅心法已竟。
以下辨所示之義、即釋體相用三大。
以初标雲、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至此乃釋也。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
一切凡夫。
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
非前際生。
非後際滅。
畢竟常恒。
從本已來。
性自滿足一切功德。
此大乘論之鋼要、乃一心二門(一心真如門、一心生滅門)三細六粗、五意、六染者是也。
以是真如相、即示大乘體故。
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大乘自體相用故。
心真如相者、乃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也。
心生滅因緣相者、乃三細六粗五意六染也。
上卷自心生滅者以前、皆釋是心真如相即示大乘體故。
自心生滅者以後、皆釋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大乘自體相用故。
此之上文、釋是心生滅因緣相已竟。
至此正釋能示大乘自體相用故。
真如自體相者何、乃十法界之一切六道凡夫、及四聖中之聲聞緣覺菩薩諸佛是也。
何則、以十法界中、非凡即聖、非生即佛。
而凡聖生佛皆如。
(凡無凡相乃至佛無佛相)而如無異相、則無所為增減、複何有前後之生滅也。
然生成佛、佛度生、凡入聖、聖超凡、雖然互相遷變、以具眼觀之、乃畢竟常恒之事也。
(若作如是信、謂之圓解。
作如是觀、謂之圓修。
作如是果決、謂之圓證。
嗚呼、衆生沈迷、别尋奇巧之道、奈何奈何。
)從本已來何嘗變此遷變者也。
互為自性、豈不滿足一切因果德者乎。
是故以十法界之若體若相、皆如皆真、故名真如之體相。
如是運出非真非如。
故曰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
遍照法界義故。
真實識知義故。
自性清淨心義故。
常樂我淨義故。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此明真如體相、自性本具一切功德、乃無六染之相也。
所謂有大智慧光明義故者、乃謂四聖六凡依正二報、通是毗盧遮那佛法身真體、故曰大智慧光明、遍滿一切處、是無根本業不相應染也。
遍照法界義故者、謂性德之顯、權實二智、鑒照事理、無不窮源徹底、是無能見心不相應染也。
真實識知義故者、謂色外無心、脫諸根量、是無現色不相應染也。
自性清淨心義故者、謂如來藏永離惑業、是無分别智相應染也。
常樂我淨義故者、謂曾無凡夫之四倒、執身為淨、執受為樂、執心為常、執法為我、及二乘之四倒、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而真如之體無此凡聖八倒。
即三心而不遷者常也、于諸受而不住者樂也、雖一法而不舍者我也、曆九相而不取者淨也、是無不斷相應染也。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者、謂無執情、亦無煩惱、真心常住、業苦自脫、是無執相應染也。
此性中本具之淨德、在衆生而不知、必須修德有功、性德方顯、縱言衆生與諸佛毫無增減、不假修德、終不自認。
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
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
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此總結真如體相具足一切無量功德之義也。
意謂雖具足如是大智慧光、遍照法界、真實識知、自性清淨、常樂我淨、清涼自在、豈止于是。
可以如是而推、有過于恒河沙數之多。
雖多而亦不離真如之體。
不但不離而亦不斷。
不但不斷而亦不異。
此乃不即不離不常不斷不一不異過恒河沙數之功德、皆是不思議之佛法。
乃至圓滿具足無有所少纖亳缺欠義故、即是完全十法界之依正。
而法界無外、複與誰即誰離。
更與誰比常斷。
對何為一、為異。
雖無量恒沙、為沙界依報之最少分、何足比喻、故曰過恒沙也。
于此法界以不思議心、名如來藏心。
以不思議境、亦名如來法身。
然心境本不可分、無非随勝立名。
若以法界之思議心、乃名阿黎耶識、以法界之思議境、乃名九界衆生之依正。
于是展轉熟思、庶乎可會真如體相之功德也。
問曰。
上說真如其體平等。
離一切相。
雲何複說。
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設此問端、以通途觀之、可謂釋疑。
那知菩薩之用意、确是作當頭一棒、令讀者頓睜夢眼、轉身反迷也。
蓋人之常情、若聞平等離相等語者、莫不以為别有平等之境、及另尋無相之鄉。
嗚呼、誰知非平等之平等、而說平等。
相即無相之相、而說離相耶。
故順世情發此一問、乃曰、既說真如平等離相、何故又說體有種種功德之相、豈不自相矛盾乎。
答曰。
雖實有此諸功德義。
而無差别之相。
等同一味。
唯一真如。
此義雲何。
以無分别。
離分别相。
是故無二。
答此疑問、曰、雖有此諸功德義、而即無差别之相也。
意謂于諸功德相、即無功德相、以如是為平等。
同于一味、乃依諸相差别而作唯一真如之體也。
猶恐不明、又作一問。
此義雲何、是以無分别之心、方離分别之相。
乃相本無相因心有。
于相外無心、是謂二而無二也。
于是則顯然可見諸相不二、是心有二。
若心無二、而諸相與真如自無二也。
或曰、如是解釋、謂諸相即無相、二相即無二相、乃完全武斷之解、何足為是。
曰非武斷之解也。
乃破其原記武斷之偏計也。
若非武斷偏計、應說何為差别之所以、何為平等之所以。
由是可推及世界之所有、何為究竟之名、何為徹底之相、何為元起之性。
不然非武斷之偏計而何。
果離此偏計、非如而何。
既如、非真而何。
了是義者、真亦偏計、如亦偏計。
了是偏計者、以偏計而破偏計。
則偏計即無偏計之相。
說無二、說真如、又何不可。
此之謂唯一真如、何武斷之有也。
複以何義得說差别。
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意謂既然唯一真如、則不應說有差别之相。
故曰、複以何義得說差别之相、謂以業識起生滅差别之相、而有示現也。
此雲何示。
又曰、既示唯一真如、複示業識生滅。
若真如即非業識、若生滅即非唯一、何故一說而兩歧、豈非自相矛盾乎。
如此雲雲、将以何而示現。
此随情縱起偏執。
引下文互說染淨、以奪偏計。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于念。
而有妄心、不覺念起。
見諸境界。
故說無明。
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
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
無有自性。
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
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生佛幾希、祇在一念、不怕念起、唯怕覺遲。
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于念者、覺也。
而有妄心、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者、謂三細六粗之染業依正二報、由于一念不覺也。
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者、謂心之境者性也。
性之智者心也。
心性不起、境智一如。
離其業不相應染、即清淨法身也。
(離第一細染)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者、謂若心起能見之不相應染、即不能如慧光之遍照、則有不得見之相也。
(成第二細染)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者、謂若心離能見之不相應染、即是慧光遍照法界、而無不見也。
(離第二細染)若心有動、非真識知者、謂心不動則可、動則非真、即成妄識妄知、能現色不相應染也。
(成第三細染)無有自性者、謂無自性清淨心、即成分别智相應染也。
(第一粗染)非常、非樂、非我、非淨者、謂凡聖八種颠倒、不斷相應染也。
(第二粗染)熱惱衰變、則不自在者、謂情執熱勝、惱亂自心、妄見衰敗變遷、不得自在清涼、是執相應染也(第三粗染)。
乃至記偏計之名字(第四粗染)、起諸業相(第五粗染)、受衆苦縛(第六粗染)、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
對此心動義故、而心性不動者、則本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也。
向來染淨之熏、唯在心動念覺。
然覺者、覺于法界唯心、是淨熏習。
若念者、念于分别美惡憎愛取舍、是染熏習。
淨熏者真如力厚、而無明力薄、則恒沙功德漸增。
染熏者、無明力厚而真如力薄則恒沙妄染曰盛若是頓悟頓證、不延時間、立地成佛、何須彈指之頃。
然非貢高我慢者為之、何者念則成染、覺則成淨、而恒沙之功德妄染、示現于念覺之間、的然可知。
而仍随偏計成染者、愚何如也。
若心有起。
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
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
是故滿足。
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此明淨法本自滿足、以結真如體相二大也。
夫真如體相、具足一切功德、無欠無餘。
若心有起、即成業相等。
更見前法可念者、即成分别智相等。
而分别智相、察一漏萬、縱充其量、則有所少也。
然如是淨法、無量功德、非有異相參加、即是一心、豈有自相憎愛取舍者乎。
不但不為取舍、更無所作念者、是故本自滿足也。
于是名為清淨法身、及如來之藏心也。
上釋體相二大竟 下釋用大 複次真如用者。
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
發大慈悲、修諸波羅密、攝化衆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衆生界。
亦不限劫數。
盡于未來、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
而亦不取衆生相。
此以何義。
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别異故。
上明真如體相、此明體相本具之用。
所謂用者、乃力用也。
有因中之用、有果上之用、有自利及化他之用、雖種種之用、無非自行因果、化他能所。
諸佛如來者、果人也、在本因地、行菩薩道、發大慈悲、是真如本具之與樂拔苦、自行因果之用也。
修諸波羅密(譯到彼岸)攝化衆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衆生界、亦不限劫數、盡于未來、乃化他能所之用也。
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衆生相者、謂因果不二、能所不二、乃至種種不二、由體起用、全用即體、體則全相全用之體、相則全體全用之相用則全體全相之用、是故以一切相一切用而為體大一切體一切用、而為相大、一切體一切相而為用大也。
此以何義者、謂作如此說、以何意義、乃以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别異故。
所謂心佛衆生三無差别之義是也。
如實知者、心是、乃相大也。
一切衆生及與己身者、衆生是、乃用大也。
真如平等者、佛是、乃體大也。
無别異故者、三無差别是、乃體相用、舉一即三也。
蓋體大者、乃具一切事理之實也。
用大者、乃造一切事理之權也。
相大者、乃表一切權實之功也。
是故體則無邊、相則無量、用則無窮。
此三大一本未少、而衆生本來如是未減纖毫、自不承認奈何、緻我大悲世尊示現于世、而廣說此三大也。
緣盡示滅、又緻馬鳴菩薩重述三大之要、而衆生雖見示現廣說、續迹略述、若不能由根本領會體大者、則世尊與菩薩之示迹述說、皆歸造成一切權巧方便之事理、于是洋洋相大非表一切權實之功、隻是略表有權之能耳、其三乘中途踯躅、何所免也。
若果衆生就此相大、觑透權實、自不于用外覓體、以知體未離用故。
則于靈山會上、如來拈花、迦葉破顔微笑、祇園會上、如來敷座、空生道句希有、自無疑意矣。
可知法華會上、必待聲聞呈悟、而後授記作佛、是印其用上見體也。
如釋迦從兜率降王宮、乃至八相成道、及本迹之廣遠、若依若正、無非相大。
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盡未來際、無非用大。
若于此用相二大、了知本非用相、本迹本非本迹、廣遠本非廣遠、因果本非因果、能所本非能所、有非有相、無非無相、則有、無、相、用、不可言思、以如是本迹廣遠、因果能所、推至無量無窮、皆是無邊宛然之體。
是故法華會上、關權顯實、開迹顯本、除迹之外、那有本相可言。
知迹不可思議、即是開迹顯本。
除權之外、那有實相可指。
知權不可思議、即是開權顯實。
故經雲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
又雲、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然而說即方便、而無上道如何得說、則可知無說即說、說即無說、而說與無說、皆是妙難思議、若本若實顯然可會。
法華一經、通是以相大而示用大、以用大歸顯體大。
此說真如之用者、乃是顯體之用也。
學佛者于是深究、庶乎可見一斑。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除滅無明。
見本法身。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
又亦無有用相可得。
上明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皆是用大之方便智也。
不用此方便、不能助開實相。
不開實相、不能破除無明、見本法身。
故曰、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也。
然法身有本具之般若、解脫、故曰、自然而有不思議之般若德、業即解脫德、種種之妙用。
此法身、般若、解脫之三德、同是真如本體、平等普遍一切處、豈另有般若解脫之用乎。
故曰、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也。
何以故。
謂諸佛如來。
唯是法身智相之身。
第一義谛。
無有世谛境界。
離于施作。
但随衆生見聞得益。
故說為用。
何以故者、乃問何故用無用相也。
以随情執、故立此問、為破所知固習耳。
意謂若無用相、以何而度衆生耶。
豈知若有用相、而衆生終非得度之日也。
答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者、乃謂真如之體大為素法身、真如之相大是智德莊嚴之清淨法身、故曰唯是法身智相之身也。
此智德莊嚴之清淨法身、乃一切實義、一切谛理之第一、故曰第一義谛。
此第一義谛、是無分别法、不可思議、無有纖毫世谛分别境界、當然離于身心施為作用。
于是但随衆生、若見若聞、施無施相、作無作相、方得諸佛之利益、故說真如之用大、即成第一義谛、何用相之有哉。
若衆生不能離于施作、以施作而為施作、則成世谛、而用有用相、雖見雖聞、而無利益、乃成衆生之用、為世谛境界也。
雖諸佛時時現身說法、縱聞縱見、而無實益可得、或得相似小益、亦非諸佛之究竟用也。
此用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依分别事識。
凡夫二乘心所見者。
名為應身。
以不知轉識現故。
見從外來取色分齊。
不能盡知故。
此明諸佛妙用、衆生受益不同也。
以衆身不承認己之身心是佛之妙用、尤不承認佛之身心是己之妙用。
于是見佛時、以為佛從外來、隻能取色相分齊之應身、則不能盡知佛之用大故。
唯依分别事識(第六識)故名凡夫二乘心、竟不知是能見轉識現故。
雖見應身、但得相似小益。
然應身佛、非時非處而不現。
報身佛、雖光滿遍處、非時而不現。
法身佛、随時随處而常現。
故曰有盡不盡知、益之大小也。
或曰、何故應身由轉識現也。
曰、不但應身、及凡夫身、乃至圓滿報身、皆是轉識現故。
知其義而熏習者、能見報身佛。
不知其義者、見凡夫身。
縱有機緣熟時、則見應身佛耳。
以知識現者、則用不相應染心品熏習。
既不為分别所現、則不取色之分齊。
機緣成熟、性光遍滿、以是大因而克大果、十地菩薩乃能見也。
若不自知轉識現者、則用相應染心品、分别事識。
故成分齊執取自他之相也。
二者依于業識。
謂諸菩薩從初發意。
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
名為報身。
此明依于業識不相應染心品熏習、故依轉識現報身佛也。
其業轉現三識、皆為不相應染心品。
若别教菩薩、從初發意時、知自轉識、現法界相、而非外有。
如是熏習、乃至究竟法雲地心所見者、名為圓滿報身佛也。
身有無量色。
色有無量相。
相有無量好。
所住依果。
亦有無量。
種種莊嚴。
随所示現。
即無有邊。
不可窮盡。
離分齊相。
随其所應。
常能住持。
不毀不失。
上明菩薩以不相應染心品熏習、始能見報身佛果。
此明所見佛之正報身、及依報土也。
謂身有無量色者、以一色攝一切色、色色無礙。
色有無量相者、以一相攝一切相、相相無礙。
相有無量好者、以一好攝一切好、好好無礙。
不但正報佛身如是、而所住依報國土、亦有無量色相好等、一攝一切無礙、種種莊嚴。
随所機感示現、即無有邊際限度。
不可以言思窮盡、唯離分齊相、方能随其所感則應。
于是常能住持、三災不壞、盡劫不失。
如是功德。
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
具足無量樂相。
故說為報身。
此結報身佛之依正因果也。
謂如是因功果德、皆因修十度諸波羅密(譯到彼岸)等。
無漏行熏(事造)及不思議熏(理具)二種之所成就。
因如果如、方具足無量樂相。
故說為圓滿報身、實報莊嚴無障礙國土、依正二報也。
又為凡夫所見者。
是其麤色。
随于六道。
各見不同。
種種異類。
非受樂相。
故說為 應身。
此别釋六道凡夫所見之應身佛不等、由業感之不同耳。
以其所見之佛、必與能見之衆生同類、方能師資道合。
而衆生有種種之異、則佛即随類而示現之、非如報身所受之樂相、故說為應身佛也。
複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
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
知彼色相莊嚴等事。
無來無去。
離于分齊。
唯依心現。
不離真如。
然此菩薩猶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此别釋三賢菩薩所見真谛、不同地上菩薩所見中道。
前雲依業識從初發意至究竟地、乃總說所見皆是報身佛。
然其中不無深淺分滿之别、故此重明三賢發心、雖深信真如、但以六識分别比觀、不過相似而見、故曰少分耳。
雖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于分齊、不離真如。
然此菩薩仍是未離第六意識猶自分别、以未破無明、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
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上說凡夫二乘初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