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釋忏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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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們愛着華麗衣裳,尤其女人對衣服更為考究,所以五顔六色,各式各樣,奇裝異服,無不皆有,因而令人對之生起非法妄想,造成種種罪惡,身根造罪可知。

     六、意根對法:意所對的法很多,“或”有修行的人,修定本可入定,因“意”對于諸法,多所“亂想”,“觸向”無不“乖”違于“法”。

    乖法不能契入妙理,亂想不能入定,妄想紛飛,是以意根會造成種種罪惡。

     “由此”眼等“六根所造”成的“罪業”,有“無量無邊”那麼多,本于因果律說,有罪必要感果,苦果很不易受,然則應當怎辦?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衆,皆悉忏悔”清淨,未來就可不受苦果。

     壬二願成六功德 願以忏悔眼根功德,願令此眼徹見十方諸佛、菩薩,清淨法身不以二相。

     一、“願以忏悔眼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眼”能夠“徹見十方……”。

    “諸佛、菩薩”都已證得“清淨法身”,但是衆生眼根,從來不曾見過,原因是被眼根罪業蒙蔽,現在由于至誠忏悔,眼根罪業消除,願得徹見法身,“不以二相”分别。

    二相,是指眼色二相,一般以為這是相對的,并且執着是實在有,殊不知根色都是空無自性的,哪裡還有什麼二相?維摩诘說:“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見諸不以二相”。

    僧肇解說:“真天眼,謂法身無相之目,萬色彌目,有若目前,未嘗不定,未嘗不見,故無眼色二相”。

    所見法身,生佛原是平等的,還有什麼二相可見? 願以忏悔耳根功德,願令此耳常聞十方諸佛、賢聖所說正法,如說奉行。

     二、“願以忏悔耳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耳常”得聽“聞十方諸佛”、十方“賢聖所說”的“正法”,并且“如說”之所“奉行”。

    聽聞正法,不是為求了解正法的理論,而是要依正法切實去行,唯有依教奉行,始得聞法實益。

    一般聽佛正法,隻知甚深微妙,不知如教奉行,雖能了解很多正法,但對自己無所受用,這是非常可惜的!因此,佛說每一部經結束,總是要人“信受奉行”。

     願以忏悔鼻根功德,願令此鼻常聞香積入法香位,舍離生死不淨臭穢。

     三、“願以忏悔鼻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鼻常”得“聞”到“香積入法香位”,并且依此“舍離生死”的“不淨臭穢”。

    鼻以嗅香為主,有時亦說聞香,唯此所說嗅香,是嗅種種功德之香,不是嗅一般所有的香。

    如說“常聞香積入法香位”,是維摩诘經香積佛品所說香積佛國,香積飯所特有的香氣。

    香積佛國在上方世界,離開娑婆世界,約過四十二億恒河沙這麼遠,該世界到處充滿一切微妙香氣,所以在此國中,有佛号名香積,因佛色身是由衆多功德妙香之所積成。

    其國衆生,鼻根最利,香積佛也就以香塵的香飯作大佛事,使其國中衆生,嗅到微妙香氣,立刻得大法益。

    香積國中香氣,比十方諸佛世界人間天上的香還要香,所以其香最為第一。

    一切的一切固皆以香為主,就是所受用的食物,亦是以香為本,且其食香遍流十方無量世界,沒有一個世界不聞到其香。

    維摩居士變現為威德殊勝的大菩薩,到香積國見香積佛,“願得世尊所食之馀,當于娑婆世界施作佛事”。

    化菩薩取得香積如來所食之馀的飲食,回到娑婆世界,雖小小一缽飯,使在會人等悉皆飽食,且每個食此飯者,身心輕安愉快,毛孔皆出微妙香氣。

    維摩到此聞衆香菩薩說:“香積如來以何說法”?彼菩薩曰:“我土如來無文字說,但以衆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

    菩薩各各坐香樹下,聞斯妙香,即獲一切功德藏三昧。

    得是三昧者,菩薩所有功德皆悉具足”。

    所以現說聞香積國香氣,即入法位,舍離這個世界的生死不淨臭穢。

     願以忏悔舌根功德,願令此舌常餐法喜禅悅之食,不貪衆生血肉之味。

     四、“願以忏悔舌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我從今以後,“令此舌”根“常”常得以飽“餐法喜禅悅之食”。

    增一阿含經第四十一說:食分世間出世間食,總有九種。

    經說:“夫觀食有九種,四種人間食,五種出世間食”。

    四種人間食,在此不談。

    經接着說:“彼雲何名為五種之食出世間之表?一者禅食,二者願食,三者念食,四者八解脫食,五者法喜食”。

    出世間食,超出世間的食,是長養保持聖者的慧命。

    華嚴經疏第二十八解釋出世間五種食說:禅悅食,是出世間修行人,由得定力而自長養慧命,道品圓明,心常喜樂;願食,是修行人以願持身,不舍萬行,長養一切善根;念食,是行者常持正念,長養一切善根;解脫食,解脫是自在的意思,即修行人離諸系縛,于法自在,長養一切菩提善根;法喜食,是行者愛樂大法,資養道種,心生歡喜。

    于此五種食中,以法喜、禅悅二食為上,所以現說常餐法喜、禅悅之食。

    受用出世間有益慧命及諸根之食,當“不”再“貪衆生血肉之味”,臭穢消除,而餐甘露法味之食。

     願以忏悔身根功德,願令此身,披如來衣,着忍辱铠,卧無畏床,坐法空座。

     五、“願以忏悔身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身根功德”,由此功德,“願”從今以後,使“令此身,披如來衣,着忍辱铠,卧無畏床,坐法空座”。

    此在法華經卷四,法師品第十說:“入如來室,着如來衣,坐如來座……如來室者,一切衆生中大慈悲心是;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

    披如來衣就是着如來衣,着此衣者,其心柔和忍辱,所以說着忍辱铠;卧無畏床就是入如來室,因入室内方睡床上,此床說為無畏,顯示卧此床上,一切皆無所畏;坐法空座就是坐如來座,因唯如來,始達一切法空,所以說坐法空座。

    大般涅槃經說:“大菩薩施床時,願令一切衆生,得天中天所卧之床,得大智慧,坐四禅處,卧于菩薩所卧之床,得安隐床,離生死床,成大涅槃師子卧床,無上床,忍辱床,無畏床,清淨床,善法床,右脅卧床”。

    心地觀經說:“上根菩薩常于露地常坐不卧,中根菩薩于枝葉中常坐不卧,下根菩薩于石室中常坐不卧。

    如是三根出家菩薩,坐三種座”。

    隻要忏悔身根罪業而得功德,若衣若床若座,亦皆如佛。

     願以忏悔意根功德,願令此意,成就十力、洞達五明,深觀二谛空平等理,從方便慧入法流水,念念增明,願發如來大無生忍。

     六、“願以忏悔意根”罪業清淨所成就的“功德”,由此功德,“願令此意”,得以“成就十力,洞達五明”。

    十力,在前十力、無畏文中已說,現不重述。

    五明,是五種學藝之意,明亦可解說學問,是将各種知識,歸納成五大類,所以說為五明,對此應當學習明了通達。

    瑜伽師地論第三十八說:“一切明處所攝有五明處:一、内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方明處,五、工巧明處”。

    大唐西域記第二說:“七歲以後,逐漸講授五明大論:第一叫做聲明,解釋字義,把條目搞清楚,加以區分;第二叫作工巧明,教授工程技巧,陰陽曆算;第三是醫方明,講念咒制邪,草藥礦物藥,針灸和艾;第四叫因明,鑒定正邪,考定真僞;第五叫内明,研究五乘的因果和妙理”。

    這在印度,是類别諸科的學藝,類于現在所說文、理、醫、工等的科别。

    對此五明,願我意根洞徹明達。

    同時能“深觀二谛”,是深切的觀察俗谛與真谛。

    此二谛,為佛法根本論題。

    中觀今論第十章談二谛中說:“佛法的目的,在乎引導衆生轉迷開悟,而引導的方法,即以二谛為本,故對二谛應求得确當的了解……中論說:‘諸佛依二谛,為衆生說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從教義說,佛以二谛的方式為衆生說法,故對于二谛不能确當辨别,即對于佛法也不能了解”。

    是以為佛子者,應當深觀二谛。

    俗谛,是常識的境界,屬于世俗有,名為世俗谛。

    古德說:“佛事門中不舍一法,如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治,勸家以和,弘善,示天堂之樂,治惡,顯地獄之苦”。

    諸如此類,皆是俗谛。

    真谛,是特勝的真智界,屬聖人知見所體悟到的諸法本相,不是一般認識所認識的名為勝義谛。

    古德說:“彰本寂之理,一性混然,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指萬有即真如,會三乘歸實際”。

    諸如此義,皆是真谛。

    不特要深觀二谛,并深觀“空平等理”。

    諸法空性,是平等的,沒有差别可得,世人見有差别,對空性未深觀,若深觀空,即知諸法真理本是平等。

     “從方便慧入法流水”:方便慧,又名方便智,是對真實智說。

    經論到處說佛智有二,就是真實智與方便智。

    真實智,是契證真如妙理的智慧,方便智,是以三業方便權巧化導衆生的智慧。

    以方便智巧化衆生,“入法流水”,顯示與佛的法流水接,念念流入法性妙海,“念念”獲得“增明”,終于圓證諸法法性,“顯發如來大無生忍”。

    無生,就是諸法不生不滅,說為忍者,顯示将證未證此法時,其微細法都不可得,名為無生法忍。

    即觀諸法無生之理而谛忍之。

    得到無生法忍的,即可名為不退轉菩薩。

    是菩薩觀諸法空,入見道初歡喜地,即得無生法忍。

    如是無生法忍,究竟而言,乃是如來無上之法,所以名為大無生忍。

    由于入法水念念增明,所以大無生忍得以顯發,從是安住大無生忍,不受任何所動,堪稱無上菩提。

     發願已,歸命禮常住三寶。

     這是發願總忏的結忏。

    意說如是“發願已”,當再“歸命”常住三寶,敬“禮常住三寶”。

     贊 西蜀九隴,有泌其泉,厥名三昧滌冤愆;迦諾啟真源,清淨通玄,其法廣流傳。

    南無妙覺地菩薩摩诃薩,或改為南無求忏悔菩薩摩诃薩。

     “西蜀”,指四川,省名,在中國西部,故稱西蜀。

    “九隴”,是山名,在四川省。

    古說“蜀道難,難于上青天”。

    原因四川到處崇山峻嶺,交通不便時代;到四川确難,而九隴山即相當高的大山。

    山中“有泌其泉”的泉水“厥名三昧”德水,能“滌”人世間的“冤愆”。

    人與人的冤仇,不論經過多久,用此三昧水一洗,立刻解冤釋結。

    此三昧水,任何山川,根本沒有,為迦諾迦尊者示現,所以說“迦諾啟真源”。

    尊者洞徹真源,知悟玄過去曾與人結有深冤,為接引玄,化解冤仇,特示摩羅疾,考驗人們對病患者是否同情,知玄能對病人照顧,特再示三昧水,所以說“清淨通玄”。

    玄感尊者恩深似海,德高如山,乃造這部忏法,除了自修忏悔,并使流傳利人,所以說“其法廣流傳”。

    不特空間到處流傳此忏法,在時間上直到今日仍流傳此忏法,不知多少佛子,依此忏法忏悔,得除無邊罪業,在本卷結束時,特以贊語贊歎! 以偈贊佛 大慈大悲愍衆生,大喜大舍濟含識,相好光明以自嚴,衆等志心歸命禮。

     本忏中卷講完,現在續講下卷。

    現在流行的忏本,每卷開頭都以偈贊佛,但古德注釋,隻有上卷用偈贊佛,而該偈就是現在的偈頌,今德注釋,三卷皆無偈贊,現遵流通本,每卷首偈贊。

    此贊佛偈,中國叢林早晚課誦,晚課忏悔文前亦有此偈,現在略為解說:初二句是贊佛陀四無量心的功德;第三句是贊佛陀的相好莊嚴;第四句是表四衆佛子對佛的誠敬歸依。

     “大慈大悲”,講忏題時,已略解說。

    慈悲是佛法的宗本,佛法亦最重視慈悲,特再略明。

    不論什麼,不加比較,難以顯出勝劣。

    如說佛的大慈大悲,唯有從世間的父母慈愛,得以反顯佛的慈悲廣大。

    如世間的父母,對兒女的慈愛,真是無微不至,無法形容得出。

    但若子女不孝,甚至做出有辱家門的事,不但不會再對子女慈愛,而且會對子女生起瞋恚,所以其慈愛心是很薄弱而又微小的,不特如此,即使始終慈愛到底,亦不過止此一世,到了任何一方生命結束,改頭換面互不相識時,根本就沒有慈愛存在,諸佛的慈悲不是這樣,不說現在對衆生慈悲,在未究竟離苦得樂前,生生世世的不舍對衆生的慈悲,在在處處的實踐與樂拔苦的慈悲,不說在這現實人間對衆生慈悲,就是衆生堕入無間地獄受痛苦的襲擊,亦會跟随在衆生後面,願代衆生受無量苦。

    像這樣的大慈大悲,哪裡是世間父母的慈愛可與相比?所以說為大慈大悲。

    佛之所以這樣大慈大悲的對待衆生,實因見到衆生為諸痛苦之所逼迫,自己盡管忍受不了,而又沒法可以除苦,确是太過可憐,實太值得哀愍,所以縱曆無量那麼久的時間,縱曆無量那麼廣的空間,縱要度無量多的衆生,與樂拔苦的一念心,總是精進勇猛不休不息的去利益衆生,直到衆生離生死大苦,得涅槃大樂而後已,所以說“愍衆生”。

     “大喜大舍”,亦是佛陀的特德。

    如見别人有了什麼榮耀,或是真的已經離苦得樂,内心對之生起無限的歡喜,認為他之得有今天,全是他的德學以及修持所感,實應為之喜有今天。

    世間一般衆生不是這樣想法,反而好像總是感到有點不大自然,認為這不是他所應得的,從而對他高度嫉妒,甚至予以無情打擊,哪裡會對他有一些兒慶喜?大聖佛陀,本望每個衆生,得到所應得的利樂,如衆生沒有得到還要給與,現在衆生基于本身的勤行,得到世出世間的樂事,怎不為之大大慶喜?舍在這兒當不執着講,如以内外财施,隻要哪個需要,就無條件施與,決不于中分别執着,是我親的我就施與,是我怨的就不施與。

    不特具有怨親平等的觀念,就是度生的心想,給與衆生的大樂,諸如此類的心想樂念,做了就算,好像大圓鏡中,無有絲毫影子存在,是為大舍。

    “濟含識”,含識範圍很廣,包括一切具有心識活動的有情,不管含識有情是怎樣多,皆是佛陀所要救濟的對象。

    用什麼濟諸含識?就是四無量心。

    心地觀經說:“大慈四法,能生一切福德智慧,利益安樂無量衆生,速證菩提”。

     “相好光明以自嚴”,此贊佛的身相莊嚴。

    諸佛皆具三身:法是真理之法,此法遍一切處而無所不在,以之為身,無有形像,當就談不上有什麼相好。

    為大機示現的報身,為凡小示現的應身,皆有其特殊相好,或說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無量相、無量好,并有威德光明照耀,而這皆由因中修四無量心等種種功德,自然而然的任運莊嚴,不用假藉任何力量,使諸衆生見了,自然予以禮敬。

     “衆等志心歸命禮”,此明忏悔大衆竭誠歸命。

    志心就是一心,在向佛歸命時,唯是一心向佛,更無其他異想,以表對佛誠敬到極點。

    吾人以佛為三界尊,對之尊敬作禮,必須五體投地,以全生命奉敬,方算是歸命禮。

     二叙忏法意 一切諸佛,愍念衆生,為說水忏道場總法,今當歸命一切諸佛。

     這如中卷開頭所說。

     三禮三世佛 南無毗盧遮那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彌勒佛,南無龍種上尊王佛,南無龍自在王佛,南無寶勝佛,南無覺華定自在王佛,南無袈裟幢佛,南無師子吼佛;南無文殊師利菩薩,南無普賢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地藏菩薩,南無大莊嚴菩薩,南無觀自在菩薩。

     這如上卷禮諸佛時解說。

     辛四三寶 壬一承前起後 禮諸佛已,次複忏悔。

    上來已忏身三、口四竟,今當忏悔佛法僧間一切諸障。

     “禮諸佛已”,是承前;“次複忏悔”,是起後。

    “上來已”經“忏”悔“身三、口四”所造罪業已“竟,今當”繼續“忏悔”在“佛法僧”三寶之“間”所起“一切諸障”。

    三寶是佛弟子的歸敬對象,恭敬尊重理應不成問題,但因罪障深重,亦有佛弟子對三寶起障,不信佛者對三寶起障自必更多,所以需要忏悔。

     壬二列相分忏 癸一總明忏滅 經中佛說: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衆僧難值,信心難生,六根難具,善友難得;而今相與宿植善根,得此人身,六根完具,又值善友,得聞正法,于其中間,複各不能盡心精勤,恐于未來長溺萬苦無有出期;是故今日至誠求哀忏悔。

     佛法所說衆生,或五趣或六道,但以人類最勝,不特惡趣生命不及,就是天人生命亦所不及,因在大小乘“經中、佛”曾“說”人有六種特勝,不是其他各趣所及。

     一、“人身難得”:有以為做人沒有意思,這實是極大錯誤觀念,以佛告訴我們,人身最為難得,得到人身,應該慶幸!如佛有次與阿難在外遊化,偶然停息在一個地方,佛亦沒有放棄說法的機會,立從地上以爪取少泥土,問阿難道:你看我的指爪上土多?還是大地上的土多?阿難本于事實回答說:我看大地上的土多,指爪上的土少,少得沒有辦法與大地土比。

    佛接着對阿難說:衆生要想得到人身,好像指爪上的土那樣少,但是失去人身,卻有大地土那樣的多。

    人身怎樣難得,于此可以了知。

    現在得到人身,應怎樣的珍惜人身,不讓人身空過? 二、“佛法難聞”:得到現實人身,要想聽聞佛法,是也相當困難,不如想像容易。

    試看人類現有四十多億人口,但能聽到佛法的有幾人?不說整個世界,就是某個地方,假定隻有一二百萬人,能聞正法者有沒有十分之一?我想誰也不敢說會有這麼多人聞法。

    聞法的人所以少有,一方面要看他有沒有聞法的善根,另方面還要看世間有沒有佛法的流行。

    以後者說,法華經說:“于昔無量劫,空過無有佛”。

    這麼久沒有佛出世,哪裡會有佛法流行?沒有佛法流行,怎麼得聞正法?是以佛法極難聽聞,現在有緣聽聞佛法,應生難遭難遇之想,不要錯過聞法機會。

     三、“衆僧難值”:僧是負有住持及弘法的重任,佛滅度後,如沒有僧代佛宣揚,正法還是難得流行。

    可是得人身的,雖說不是沒有,但能學佛的已經不多,出家為僧的自是更少,是以欲得值遇高僧大德,自是同樣很難,特别沒有佛法流行的邊地,一般人不說沒有遇過衆僧,就是僧的名号亦未聽過,證知值遇弘法度生的僧伽,不要以為很易。

    設有僧伽弘揚正法,應對僧伽恭敬供養,見到僧伽應生歡喜,不要不禮貌的對待僧人。

     四、“信心難生”:有雖得到人身,亦聽到如來正法,當亦值遇助佛宣揚的衆僧,照理應該正信三寶,做個忠實的佛弟子,但是有人認為我隻要做個好人就行,為什麼還要信仰三寶?是以信心亦難生起。

    殊不知這是錯誤的,做個好人并不如想像那樣容易,明明走錯了人生正确的路向,還自以為是對的,這對做人是不利的,假定你能正信三寶,三寶指導你正确的人生正道,甚至為你指出向上向善向光明的大道,那豈不是對你極為有利?為什麼不能生起對三寶的信心? 五、“六根難具”:六根,就是組成生命體的眼、耳、鼻、舌、身的六大要素,唯有六根完具不缺,生命體的相貌才得端正。

    做人不唯是要做個人,還要“五官端正”,“六根完具”,才能成為堂堂皇皇的人,但這要你過去做個像樣的人,現得人身六根才得完具,假定過去做人沒有做得好,現在要想六根具足也就很難。

    諸位都是六根具足的善男子善女人,應知這不是簡單得來的! 六、“善友難得”:善友,以佛法說,就是善知識。

    人生在世,要在人生正道一直走下去,最要是得善友的協助,但是“相識滿天下,知心有幾人”?真正的善友是極為難得的,不要把得善友,看得極為平常,一旦得到善友,就當經常接近善友,聽善友的忠告指導,不要把善友的話當作無所謂,甚至不願多聽。

     “而今”吾人“相與宿植善根”,“得此”難得的“人身”,值遇難以值遇的衆僧,生起難以生起的信心,“六根”又是這樣的“完具”無缺,“又值”遇到難以值遇的“善友”,“得聞”難以聽到的“正法”,該是怎樣的為自己慶幸?但于慶幸之馀,“于其”一期生命“中間”,應當運用這樣殊勝的因緣,精勤勇猛的修學佛法,完成生命的自由解放!設“複各”各“不能”利用這個人身,“盡心”盡力的“精勤”為道,“恐”怕“于未來”中,“長”期的沉“溺”,感“萬”般的痛“苦”,那就難受得了。

    亦“無有出”離的時“期”。

    過去已經過去,對于過去所造衆罪,無人可以為你赦免,“是故”唯有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求哀忏悔”,願諸罪障悉皆消滅! 癸二别列罪忏 子一忏慢佛罪 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于今日:常以無明覆心,煩惱障意,見佛形像不能盡心恭敬,輕蔑衆僧,殘害善友,破塔毀寺,焚燒經像,出佛身血。

    或自處華堂,安置尊像卑猥之處,使煙熏日曝,風吹雨露,塵土污坌,雀鼠毀壞,共住同宿,曾無禮敬。

    或裸露像前,初不嚴飾,遮掩燈燭,關閉殿宇,障佛光明。

    如是等罪,今日至誠,皆悉忏悔。

     發心在此忏悔的“某等,自從無始以來”,一直“至于今日”:對于三寶,本應恭敬尊重,現在不但不如此,反而在三寶前,造成種種罪惡,将來果報豈輕?于三寶中,先忏慢佛罪,其造罪的原因如下: 吾人無始以來,“常以無明”蓋“覆”現前之“心”,從無明而來的“煩惱”,又“障”自己“意”念,于是“見”到“佛”陀的“形像”,自然而然的,“不能盡心”的“恭敬”尊重,當更談不上向佛至心禮拜,即或偶爾拜一拜,也是當着玩耍,根本沒有誠心。

    這從朝山入寺進香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

    對佛尚且不緻敬意,自然就會“輕蔑衆僧”,看到出家人根本不屑一顧,以為出家人總是逃避現實的,或是沒有辦法才出家的。

    殊不知僧是紹隆佛種的最尊貴的人,亦是荷擔如來家業最重要的人,更是化導人群的說法利生者,恭敬之所不暇,怎可予以輕蔑?至于善友,是我們最難得的幫手,亦是佛道上最有力的伴侶,随時随地都會給與我們指正,是極為希有難得的,怎麼反而對他殘害?所以說“殘害善友”。

    塔是供佛舍利以予人瞻禮的,怎麼可以“破塔”?寺是供佛安僧以供修道弘化的,怎麼可以“毀寺”?經是諸佛的法身,有諸經典的流通,方有佛法的弘揚;像是諸佛的儀表,有佛供奉的地方,始知佛仍在人間;所以經應讀誦,佛應禮敬,“焚燒經像”,豈非破壞如來法身?滅絕佛的表徵?其過失的重大可知。

    “出佛身血”,雖是佛世時,提婆達多,推石壓佛而來,但到末法時代的現在,有人在佛像上刮金,豈不等于出佛身血?當亦是五逆罪之一。

     佛像大都是供養在莊嚴的大殿,使人見佛禮佛得大功德,是理所當然的,然而“或”有“自”己居“處”于堂皇的“華堂”之中,反而“安置尊像”在“卑猥”雜鬧不淨“之處”,像這樣的人可說所在都有。

    若将佛像供在靠近廚房,“使”得佛像每日受到“煙熏”,試問于心何忍?或所供佛的地方,由于年久失修,每“日”不是為太陽“曝”曬,就是為“風”所“吹”,再不然,就為“雨露”所淋;或将佛像供在接近廠房,經常為飛揚的“塵土污坌”,失去佛像的清淨莊嚴;或将供佛的殿宇,曠日持久的關閉,緻使白日有“雀”飛進撞“毀”,夜晚有“鼠”竄來竄去的破“壞”,使得佛像面目全非;或有在卧房中供奉佛像,或有在佛像前鋪單睡眠,如是與佛“共住同宿”,“曾無”一念“禮敬”,試問成何體統?供佛豈非慢佛?“或”有“裸”形“露”體,袒胸暴背的在佛“像前”,自“初”就“不”莊“嚴”文“飾”,平時既不燃一香一燭,到了晚上恐為煙熏光照,複用物件“遮掩燈燭”,使燈燭之光無法透出,同時“關閉殿宇,障”蔽“佛”的無量“光明”,使人不能得到佛光的照耀。

    “如是”像上所說慢佛“等罪”,是極為重大的,如不忏悔滅除,将來受苦無邊。

    想到這點,唯有“今日至誠”懇切的“皆悉忏悔”。

     子二忏輕法罪 又複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或于法間,以不淨手把捉經卷,或臨經書非法俗語,或安置床頭坐起不敬,或關閉箱箧蟲蠧朽爛,或首軸脫落,部帙失次,或挽脫漏誤,紙墨破裂,自不修習,不肯流傳。

    如是等罪,今日至誠,皆悉忏悔。

     慢佛罪已忏,現忏輕法罪。

    “又複”衆生從“無始以來”,一直“至于今日”,對于如來所說經典,往往在不知不覺間有所輕視,自然也就構成重罪。

    前說經是如來法身,金剛經說:“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等于三寶具足,想想經典何等尊貴?但是吾等“或于”正“法”之“間”,亦即是于三藏十二部一切佛法,或如現在所有的各部大藏經,每“以不淨手把捉經卷”。

    若真尊重經典,當你去取經典,或用讀誦,或作研究,皆當以清淨手去取,不應以污穢不淨手取用經書。

    如大小解以後,或拿過肮髒東西,或早起身尚未梳洗,都不得取經,必要将手洗淨,然後取經始可,如是淨手取經,始表對法恭敬。

    淨手取經時,或稱念佛号,或誦經中四句偈,方算合法,然而有很多人,“或”當面“臨經書”時,對清淨正法,還說些“非法俗語”,這自亦是對法的不敬。

    非法語,是指閑言雜談,根本不是法語,俗語,是指一般粗俗語,同樣是不合法的,所以面對經書不得閑談雜話。

     有人為了便于閱讀,“或”将經書如一般小說那樣的“安置”在自己的“床頭”,若“坐”若“起”,皆對經書“不”起一點“敬”意,完全當作世俗的書籍看待,這哪裡像個尊重法的樣子?普通人這樣安放,固已相當的不對,身為佛子的四衆,如也這樣的安置,其過當然很重。

    “或”者有人将經書“關閉”在“箱箧”當中,從不請出來看看,亦不取出放在太陽下面曝曬,經過時間一久,就有侵蝕書籍的小蟲産生,将經書咬得不像樣子,緻使經書枯朽腐爛,所以說“蟲蠹朽爛”。

    “或首軸脫落,部帙失次”:軸有車軸、畫軸。

    車軸,是以兩端貫于車毂的橫木;畫軸,是畫卷可以卷起的畫杆。

    古代,不但畫有畫軸,書亦有書軸,卷起來便于收藏,展開來便于讀誦。

    唯對部面的卷軸要保持好,假定卷軸脫落破壞,就當設法将之修好,不得讓它就這樣的脫落,以免破壞經書的内頁。

    部帙是指經書的布套,每部經的部帙,有它一定次序,按照次序取用,那是很方便的,假定颠倒無序,是就失去次第,不但取用很難,而且經論不次,同樣很罪過的,如照三藏層次,經藏在上,次為律藏,最後才是論藏,一旦發現部帙失其次序,理當立刻将之整理有序,絕對不可無有次序的亂放,以免失去對佛的敬意。

     “或”者有人粗心大意,用力過猛,取經典閱讀時,“挽脫漏誤、紙墨破裂”。

    挽是牽拉的意思,脫是脫落的意思,意以手拉經書,拉得稍為出力,就将經書拉了脫落,縱然立即整理,不是漏掉幾頁,就是前後誤放,使一部完整經典,颠三倒四的面目全非,如有别人取看,發現經文前後不能一貫,無法卒讀。

    經典既被牽拉脫落,紙墨當有或破或裂的現象,如經紙,不是缺了一角,就是牽破半邊,不是掉了一兩個字,就是少了一句兩句,經過相當時間,“自”己既“不修”補以供誦“習”,亦不請人将經修剪美觀。

    佛經本以流通為主,自己或寺内有多經書,應該普遍流傳,展轉流通,使自他皆得傳習,家喻戶曉的讀誦,這才是弘揚佛法之道。

    然而有人明明有很多經書,特别是在過去時代,甯可将經書“束之高閣”,“不肯”将經書展轉“流傳”,使諸愛好佛法者,得不到經書學習或讀誦,豈不是障礙人群慧目?過失當然很重。

    “如是”像上所說以不淨手受佛法“等”的“罪”業,有無量無邊那麼多,唯有“今日至誠,皆悉忏悔”,使諸罪業消滅。

     或眠地聽經,仰卧讀誦,高聲語笑,亂他聽法;或邪解佛語,僻說聖意,非法說法,法說非法,非犯說犯,犯說非犯,輕罪說重,重罪說輕;或抄前著後,抄後著前,前後著中,中著前後;绮飾文詞,安置己典;或為利養名譽恭敬,為人說法無道德心,求法師過而為論義,非理彈擊,不為長解,求出世法;或輕慢佛語,尊重邪教,毀呰大乘,贊聲聞道。

    如是等罪,無量無邊,皆悉忏悔。

     “或”有不知對法尊重的人,聞法時不端身正坐的用心傾聽,而是躺在床上或地上聽,所以說“眠地聽經”。

    到了現代,由于錄音機可将講者所講清楚錄下,因而有人不用來,請法友為之錄講法音,他就可以安然的睡在床上或躺在沙發椅上慢慢的聽,以為這樣聽經非常寫意,殊不知造下慢法重罪。

    為佛子者,應當受持經典,這是修持之一,但有懶惰成性的人,竟然“仰卧”着“讀誦”,好像俗人看小說聽歌曲一樣,成何話說?對經應如對佛一樣的恭敬,哪裡可以仰卧而讀?有人在講經法會中,不能息心靜靜的傾耳聞法,反而“高聲”的大談闊論,到了言“語”說得自覺有趣時,更加大“笑”特笑,自己既不能得到聞法的利益,亦擾“亂他”人靜心“聽法”,使他人亦不能一心入于聞法的語義中,這過失多大,怎可以這樣? “或”有對經中思想理論,沒有得到正确認識,就以為深解佛意,因而開始解釋佛經,殊不知所解說的,既不契于經的本意,亦不合于如來聖心,根本是“邪解佛語”,誤導初心學佛者。

    有人不以佛意宣說佛法,好用自己偏僻之意講說,使聽講者同樣得到僻解,所以說“僻說聖意”。

    像這樣的妄解佛經,妄說佛意,都是罪過很大。

    如明“非”是世間出世間的正“法”,而妄“說”是如來正“法”;明是如來的正“法”而妄“說”是“非”屬正“法”。

    如是之類,皆是邪解僻說。

    如有狂妄之徒說:“天堂是妄造,地獄非真說;酒肉不礙菩提,淫欲不妨正性”。

    對于佛說最大誤解,果真作如此說,誠如法華經化城喻品所說,會使這個世間:“三惡道充滿,諸天衆減少”,多麼令人可怕?奉持佛法者,對律行的持犯,戒律說得極為清楚,犯戒說他犯戒,不犯戒不可說他犯戒,同住在一個僧團中,是可以舉說的。

    若人本來“非犯”其所遵守的淨戒,你卻“說”他“犯”了淨戒,這樣的故入人罪,是絕對不可以的;反之,某人明明“犯”了淨戒,你卻“說”他并“非犯”戒,這樣的故脫人罪,同樣是要不得的。

    佛所制的戒律,有輕有重不同:輕戒,比丘律中,是指三十尼薩耆,九十波逸提等,重戒,是指四波羅夷,八波羅夷等;菩薩戒中,是指二十八輕、四十八輕等。

    受比丘戒或菩薩戒者,在未證聖果前,有時煩惱沖動,犯戒在所難免,問題要看是犯輕戒還是犯重戒,輕重戒的違犯,過失是不同的,所以對人犯戒,應先知其輕重,犯輕戒的說他犯輕戒,犯重戒的說他犯重戒,是如法如律的。

    若将他人所犯的“輕罪”,随便的“說”成是犯“重”罪,固然是不可的;若将他人所犯的“重罪”,故意的“說”成是犯“輕”罪,同樣的要不得。

    因所犯戒,有的是可忏悔的,有的是不可忏悔,在可忏悔中,如犯十三僧殘,要二十清淨僧方可忏悔,若犯百衆學,隻要對他說悔就可忏除。

    忏悔罪業之時,這要将輕重分别清楚。

     “或”有發心解釋經典,這本是很好的,因為佛經甚深,若不予以解釋,初學難以了解,所以古今大德,為佛經解釋者,可說是很多的,但對經義确有了解才行。

    若己經義未明,貿貿然的解說,不是“抄前著後”,就是“抄後著前”,或是“前後著中”,乃至“中著前後”,如是倒亂經意,罪惡實是無邊。

    如嚴格說,這不是做注解,而是抄謄經文,但因對于經文,沒有辦法分清,以緻割裂混亂,又是多麼罪過?另外有一些人,在為經作解時,對于經義本不了解,但仗恃自己的文字華麗,“绮飾”自己所作注解的“文詞”,并以自己的私意竄入經文當中,名為“安置己典”,以顯自己的解說多麼出色! 弘揚佛法,既是為佛法流傳,亦是為利濟人群,絕對不可存有任何名利觀念,亦即對于聽衆完全沒有一點要求,因為說法功德就是自己安樂資具,像這樣的為自他成佛說法,始能得到說法的勝利。

    然“或”有“為利養、名譽、恭敬,為人說法”,根本“無”有利生的“道德心”,而是販賣如來家業,還談什麼弘法利生?諸經要集第二敬法篇說:“不以悲心利益衆生而取财物,或用飲酒,或與女人共飲其食,如伎兒法自賣求财,如是法施其果甚少,生于天上作智慧鳥……以清淨心,為欲增長衆生智慧,而為說法不為财利,為令邪見衆生等住于正法,如是法施自利利人,無上最勝,乃至涅槃,其福不盡”。

    如是,怎可為名聞利養為衆生說法?又怎可為恭敬尊重為衆生說法?應于聽衆無有絲毫希求,而為說法才對。

     說法者固然不應為求名聞利養,聞法者亦不應“求法師過而為論義”,而當于說法者生起如佛之想,随順法師正行,不求法師過失。

    因法師為我人說法,時時增長我人的智慧,究竟給與涅槃、菩提大果,對師作眼目想及勝利想都來不及,哪裡還可尋求說法師的過失?有人自以為對佛法有深刻的理解,對師所說法不竟以為然,特别要與法師論義,看看是師講得對,還是我講得對,這就是吹毛求疵的尋師過失。

    如佛陀難提欲與七祖婆須密論義。

    祖對他說:“仁者論即不義,義即不論,若拟論義,終非義論”。

    難提聽祖這樣說,知己錯誤而師義勝,因而對師心悅誠服。

    “非理彈擊”,是以非理義的言詞,妄對法師所講的義理,作無情的彈擊,不是說這裡講得不對,就是說那兒講得大錯,以顯自己對佛法懂得很多,甚至欲以自己代替說法者的地位。

    “不為長解”,是說不為要求超方勝妙的見解,不為增長自己對佛法的正見,亦不欲為“求出世”大“法”而聞佛法,隻是争強好勝為邪見所縛而已。

     “或”有聽聞佛法以後,自己善根不夠,不能接受佛法,反而“輕慢佛”的“語”言,以為佛的言教沒有什麼了不起,從而“尊重”外道的“邪教”,以為世間一般宗教思想理論,反而有它的特色,這真是将石頭當黃金,将邪法當正法,多麼可憐可愍!經說“我慢高山,輕慢佛語”者,不應為之說法,免他造謗法罪。

    還有一類行者,向以小乘佛法為佛親口所說,是最值得信受奉行,至于大乘佛法不是佛所說的,佛在世時,從來沒有說過大乘,于是“毀呰大乘”,說大乘是婆羅門法,佛弟子不應信受,因而“贊聲聞道”,認為唯有聲聞乘法,始能獲得究竟解脫。

    當知這都是錯誤的邪見。

    經說“邪見稠林,尊重邪教”者,不應為之說法,免他造謗法罪。

    要知佛所說的一切語言,皆是開示成佛的方便,如有于中妄為分别,說這類是成佛的方便,那類是成佛的障礙,或說這類法是佛弟子所應學的,那類法不是佛弟子所應學的,是為毀謗如來正法。

    遍攝一切研磨經說:“若于如來所說聖語,于其一類起善妙想,于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

    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

    如是即為毀謗三寶,所以謗法其罪極重。

    三摩地王經說:若人毀壞南瞻部洲中一切塔,其罪固然很重,但不及毀謗契經的罪重;若人殺盡恒河沙數那麼多阿羅漢,其罪是屬五逆之一,但亦不及毀謗契經的罪重,所以不論在任何情形下,不應謗佛正法。

     “如是”像上所說“眠地聽經”“等罪”,有“無量無邊”之多,沒有其他辦法,隻好“皆悉忏悔”。

     子三忏蔑僧罪 又複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或于僧間有障,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害發無上菩提心人,斷滅佛種,使聖道不行;或剝脫道人,鞭拷沙門,楚撻驅使,苦言加謗;或破淨戒及破威儀,或勸他人,舍于八正,受行五法;或假托形儀,闚竊常住。

    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衆生“又複”從“無始以來”,一直“至于今日”,除了慢佛、輕法,“或于僧間有”蔑僧“障”,就是對三寶之一的僧衆,蔑視而瞧不起。

    正因存有這種心理,所以有人膽敢“殺阿羅漢”。

    阿羅漢是小乘最高聖者,為衆生的無上福田,應對之恭敬供養,怎可予以殘殺?殺阿羅漢是五逆罪之一,将來必感地獄的苦果。

    “破和合僧”,僧衆和合,是清淨僧團最為團結的集團,為正法住世的象征,所以說“僧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三寶得以住在世間,佛滅度後,全賴僧團的和合,佛特以住持正法的力量,鄭重的負托于僧團,對和合僧團應力加護持,怎可破壞令不和合?五分律說:“調達不能害佛,欲破和合僧。

    佛語達曰:若僧已破能和合者,其人生天;若僧和合而破之者,堕地獄中”。

    此亦是五逆罪之一,過失同樣是很重的。

    在佛法說,能發菩提心的,是最極殊勝的,不但自己可以成就佛果,亦有無量衆生而得救度,這對衆生多麼有大利益?照理對發菩提心者,應從各個不同角度,多方予以維護,使之安心度生,現在竟然有“害發無上菩提心人”,實無異于“斷滅佛”的“種”子,“使”諸“聖道不”得流“行”。

    成佛必要發菩提心,不發菩提心決不得成佛,現在害了發菩提心的人,豈不是斷滅了佛種?不但發菩提心的人不得成佛,有賴發菩提心度化的衆生,亦因發菩提心人被害,不能得到法水的滋潤,菩提心種不能出生菩提心芽,亦即等于障礙衆生的成佛,想想這個罪惡多麼重大?将來感受無間地獄的苦果又是多重?因而,未發菩提心者應勸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應護令不退。

     “或”有将真心誠意修道的道人,本是非常用功辦道的,為了不願看到他的成就,就來擾亂道人,“剝脫道人”衣服,使其不能安心辦道,過失多麼重大?不然,就是“鞭拷沙門,楚撻驅使”。

    沙門,在印度有各種沙門團,都是修行的宗教行人,但有些不信宗教者,看到沙門不大滿意,就予鞭策拷打,或是楚撻笞打,甚至驅使做種種不應做的工作,或驅使到東到西的服務。

    除了鞭拷捶打以苦沙門的肉體,更用“苦”不堪聽的惡“言”,對沙門“加”以無稽的毀“謗”,使沙門聽了感到精神痛苦。

    人之所以對于别人毀謗,病在是對他人長處嫉妒,有了嫉妒在内心中燃燒,不能忍受他人有此榮耀,于是毀謗其人,破壞其人聲譽,讓他失去榮耀。

    大經說:“人有妒心,則有诽謗;若無妒心,雲何有謗”?證知謗由妒心而來。

     “或破淨戒及破威儀”,這是沙門特别尊重,唯有淨行清淨,威儀齊整,始成如法如律的沙門。

    沙門本身,對戒嚴格守持,時刻注意威儀,可是現在有人,不願意看到沙門,僧相莊嚴,威儀如法,于是就想辦法,引誘沙門違法,破壞沙門淨戒,或于沙門戲耍,破壞沙門威儀,使人對沙門失去信心,這種用心,可說相當毒辣!八正道,是趣向解脫的唯一光明正道,唯有循八正道而行,始可進入涅槃妙城,可是有人不願沙門得真解脫,就以花言巧語,“或勸他人,舍于八正,受行五法”。

    佛陀開始為五比丘說法,就要他們舍離苦樂二邊,行于中道,而此中道,就是八正道,并認為是“古仙人道”,不但是向上、向解脫的德行的常道,而且具有永久性、普遍性。

    自有佛法流行以來,佛弟子無不奉行八正道趣向涅槃,八正道是多麼重要的德行!五法是提婆達多所妄立的不受五味、斷肉、斷鹽、不受割截衣、不住聚落邊寺的五種。

    這是提婆達多用來破壞僧團,引誘比丘從他去學,成立另外與佛陀僧團對立的僧團,以期與佛抗衡,當時雖有五百比丘為其所惑,但待了解提婆達多的用意,再加目連尊者的神通顯示,離去的比丘又回到清淨和合的僧團中來,五法哪裡是純正比丘所應受用?像這樣的勸人舍八正道受行五法,豈不也就等于是在破僧?其罪之重不說可知! “或”還有人,本不要真正學佛,更無意想要出家,但想知道佛教寺内實際情形,如寺内經濟是怎樣的,僧人是否如實修行,于是“假托”出家人所具有的“形儀”,表示要來寺内住短時期,試試自己能不能過出家人生活,可以然後發心出家。

    事實不是真的想來出家,而是懷着不正常的野心,“窺竊”這個“常住”的一切活動,一旦寺内有什麼不如法事為他發現,或他故意吹毛求疵的,說寺内如何不對,于是離開寺院,到外破壞僧人。

     “如是”像上所說殺阿羅漢“等罪”,有無量無邊那麼多,“今”日皆“悉”志誠“忏悔”清淨。

     子四忏馀三寶罪 或裸露身形,輕衣唐突,在經像前,不淨腳履,踏上殿塔;或着屧屐,入僧伽藍,涕唾堂房,污佛僧地,乘車策馬,排揬寺舍。

    凡如是等,于三寶間所起罪障,無量無邊,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衆,皆悉忏悔。

     上來分别忏對三寶不敬重罪,現在總忏對三寶忽略不恭敬罪。

    具有三寶的寺院,是清淨的佛地,入内應有禮貌,方不緻對三寶犯下罪行。

    可是“或”有世俗凡夫,不知對三寶的尊敬,竟然“裸露身形,輕衣唐突”。

    赤身露體,就是身不着衣的天體運動,過去在鄉下寺廟,到了炎熱的夏天,有很多人為了貪圖涼爽,不是裸體的卧在寺外,就是輕衣的躺在寺内,如是輕佻的唐突佛地,破壞寺廟莊嚴的形相,使人生起厭惡的觀感,對佛教有不良的批評。

    到了現在,有很多袒胸露背的進入佛寺,同樣是很不雅觀的。

    為佛子者,應絕對的避免!因為這樣“在經像前”,是慢佛輕法之罪,對自己亦大不利。

    佛教的或殿或塔,都是極為莊嚴清淨的,不論什麼時候,都不應以“不淨腳履,踏上殿塔”。

    不淨腳是指腳的肮髒,不淨履是指鞋的污穢。

    殿是供佛像的地方,塔是供佛舍利的地方,随時随刻都應保持清淨,假定以不淨腳,或以污穢鞋,踏入殿宇,登上寶塔,使殿塔不淨,豈不是對佛及法不恭敬?哪裡可以這樣随便?南傳各國寺塔,都要脫鞋進去,非常合乎佛制。

     “或”者有人“着屧屐,入僧伽藍”:屧讀屑,是無跟的涼鞋,屐讀及,是鞋的通稱,有木屐、草屐之類。

    僧伽藍,具作僧伽羅摩,或作僧伽羅磨,略說伽藍,譯為衆園,就是衆僧所居住的房舍。

    十誦律第五十六說:“地法,佛聽受地,為僧伽藍故,聽起僧坊舍故”。

    在印度,如華氏城的雞園、王舍城的迦蘭陀竹園、舍衛城的祇樹給孤獨園等,是最著名的僧伽藍;在中國,各省著名的大叢林,如金山的江天寺,焦山的定慧寺,揚州的高旻寺,常州的天甯寺皆是有名的僧伽藍。

    着不如法的鞋子,入僧伽藍,都是有罪的。

    應當脫鞋入内,以免污穢淨地。

    進入僧伽藍後,不得任意的“涕唾堂房,污”染“佛”及“僧”的居“地”。

    至于交通工具,古代不外車馬,不得“乘車策馬”,推“排”沖“揬”,亂七八糟的橫放“寺”内“舍”外,以免阻礙行路,或是有礙觀瞻,到了現代以汽車代替驢馬,同樣要放得整齊,更不可随便停放! 諸“凡如是等,于三寶間所起罪障”,看來好像是小事,但同樣是有罪的。

    如是“無量無邊”的罪業,縱或不是有心如此,現在既知是罪,就當從“今日”起,“至誠”懇切的,“向十方佛”、十方“尊法”、十方“聖衆”,無所保留的“皆悉忏悔”,以求罪業冰清! 子五發願成德 願(承是忏悔佛法僧間所有罪障)生生世世,常值三寶,尊仰恭敬,無有厭倦,天缯妙綵,衆寶璎珞,百千伎樂,珍異名香,花果鮮明,盡世所有,常以供養。

    若有成佛,先往勸請開甘露門,若入涅槃,願我常得獻最後供;于衆僧中,修六和敬,得自在力,興隆三寶,上宏佛道,下化衆生。

     真誠發心忏悔,不特業障消除,且會産生功德,茲“願”承是忏悔于佛法僧所有罪障而有功德,得于“生生世世”之中,“常”常“值”遇“三寶”,并對三寶生起高度“尊仰恭敬”,不再對三寶間生起罪障,而且這個崇仰尊敬之心,不是短時期的如此,就是直到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