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緣起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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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說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滅,此滅故彼滅」;說是緣起定義的具體說明。
如将緣起二字拆開來講;起是生起的意思,就是果法生起時所因待的條件;合起來說:就是果法生起所所因待的因緣。
名為緣起。
所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兩句,指出諸法的關系是:因為這個東西的有,所以那個東西就有:因為這個東西的生,所以那個東西就生。
以十二緣起的内容說:彼行業的有,是由于此無明,緣此無知的無明,所以有彼造作的業行。
因此,這兩句可以簡單的解釋做「緣起故彼起」。
此是指的因,彼是指的果,此彼二字,就是因果的代名詞。
中觀經論第五章說:「若用抽象的公式來說,緣起即是此故彼。
此與彼,泛指因與果。
彼之所以如此,不是自己如此的,是由于此而如此的,此為彼所以如此的因待性;彼此間即構成因果系。
」所以諸法的生起,沒有一法是無因而偶然的,必須在此因彼果的相對關系下,方可說它存在與生起。
這是佛陀探究宇宙人生的諸法現象何以會這樣的所得最正确的結論,這正确的結論,為其他任何思想所擊不破的!諸法的存在與生起,固是由于緣起,諸法的還無與消滅,也是由于緣起。
所以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無對有說的,滅對生說的,凡是有的必然要歸于無,生的必然要歸于滅。
如緣起支中的行,是因無明而有而生的,當知它的滅無,還是因無明的滅無而滅無。
援上例說,那是這機的:因為這個東西的無,所以那個東西就無,因為這個東西的滅,所以那個東西就滅。
因此,諸法的還無與消滅,必然也是此故彼的緣起關系;離此緣起的關系,絕無實法的滅無。
中觀今論第五章說:「凡是依緣而起的,此生起與存在的必然要歸于滅無。
所以佛說緣起,不但說『此有故彼有』的生起,而是說『此無故彼無』的還滅。
依他而有而生,必依他而無而滅,這是深刻的指出緣起的内在特性。
」根據這緣起的定義,觀察萬有的諸法,不論是内在的生命界,外在的自然界,法法都是緣起的。
進一步觀察,不但有因有果從緣所生的内外有為界是緣起,就是無因無果不從緣生的無為界也是緣起的,假使有人離開有為無為另外找出一法來,這一法也是緣起的!因此,存在的一切法,都是依緣起而建立的,離了緣起,沒有一法可得! 三、緣起的内容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它的定義是此故彼的因果關系,
如将緣起二字拆開來講;起是生起的意思,就是果法生起時所因待的條件;合起來說:就是果法生起所所因待的因緣。
名為緣起。
所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兩句,指出諸法的關系是:因為這個東西的有,所以那個東西就有:因為這個東西的生,所以那個東西就生。
以十二緣起的内容說:彼行業的有,是由于此無明,緣此無知的無明,所以有彼造作的業行。
因此,這兩句可以簡單的解釋做「緣起故彼起」。
此是指的因,彼是指的果,此彼二字,就是因果的代名詞。
中觀經論第五章說:「若用抽象的公式來說,緣起即是此故彼。
此與彼,泛指因與果。
彼之所以如此,不是自己如此的,是由于此而如此的,此為彼所以如此的因待性;彼此間即構成因果系。
」所以諸法的生起,沒有一法是無因而偶然的,必須在此因彼果的相對關系下,方可說它存在與生起。
這是佛陀探究宇宙人生的諸法現象何以會這樣的所得最正确的結論,這正确的結論,為其他任何思想所擊不破的!諸法的存在與生起,固是由于緣起,諸法的還無與消滅,也是由于緣起。
所以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無對有說的,滅對生說的,凡是有的必然要歸于無,生的必然要歸于滅。
如緣起支中的行,是因無明而有而生的,當知它的滅無,還是因無明的滅無而滅無。
援上例說,那是這機的:因為這個東西的無,所以那個東西就無,因為這個東西的滅,所以那個東西就滅。
因此,諸法的還無與消滅,必然也是此故彼的緣起關系;離此緣起的關系,絕無實法的滅無。
中觀今論第五章說:「凡是依緣而起的,此生起與存在的必然要歸于滅無。
所以佛說緣起,不但說『此有故彼有』的生起,而是說『此無故彼無』的還滅。
依他而有而生,必依他而無而滅,這是深刻的指出緣起的内在特性。
」根據這緣起的定義,觀察萬有的諸法,不論是内在的生命界,外在的自然界,法法都是緣起的。
進一步觀察,不但有因有果從緣所生的内外有為界是緣起,就是無因無果不從緣生的無為界也是緣起的,假使有人離開有為無為另外找出一法來,這一法也是緣起的!因此,存在的一切法,都是依緣起而建立的,離了緣起,沒有一法可得! 三、緣起的内容 緣起是佛法的特色,它的定義是此故彼的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