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淨土法門與至誠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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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念佛修持,誠敬為本
【317】念佛一法為什麼要恭敬至誠?
●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念佛一法,乃至簡至易、至廣至大之法,必須懇切志誠之極,方能感應道交,即生親獲實益。
若懶惰懈怠,毫無敬畏,雖種遠因,而亵慢⑴之罪,有不堪設想者。
縱令得生人天,斷難高預海會。
至于佛像當作真佛看,不可作土木銅鐵等看。
經典乃三世諸佛之師,如來法身舍利,亦當作真佛看,不可作紙墨等看。
對經像時,當如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
能如是,則無業障而不消,無福慧而不足矣。
現今士大夫學佛者多,然率皆讀其文,解其義,取其供給口頭,以博一通家之名而已。
至于恭敬志誠,依教修持者,誠為難得其人。
餘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無恭敬而緻亵慢,則罪業愈增,而福慧愈減矣。
哀哉!凡遇知交,當諄諄以此意告之,乃莫大之法施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47頁 複鄧伯誠居士書一) 【318】念佛如何注意至誠恭敬? ●視佛像一如活佛,視佛經祖語,一如佛祖對己說法一樣,不敢稍存疑慢。
至于平時念佛,聲默随意。
若睡卧,大小便,澡身濯足等,及經過臭穢不潔之地,俱宜默念,不可出聲。
出聲則便為不恭,默念則功德一樣。
念佛雖一切時、一切處,皆無妨礙,然須常存敬畏。
必須視佛像一如活佛,視佛經祖語,一如佛祖對己說法一樣,不敢稍存疑慢。
雖孝子之讀遺囑,忠臣之奉敕旨,當不過是。
至于平時念佛,聲默随意。
若睡卧,大小便,澡身濯足⑴等,及經過臭穢不潔之地,俱宜默念,不可出聲。
出聲則便為不恭,默念則功德一樣。
吾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或了無恭敬,則雖種遠因,而亵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矣。
今之在家讀佛經者,皆犯此病。
故于有緣者前,每諄諄言之。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第200頁 與徐福賢女士書) 且終日終年終身念佛之人,豈可于佛,不行禮敬。
十大願王,禮敬居首。
座下一切可以不,禮佛決不可以不。
若不禮佛,便難感通。
何以故,以身圖安逸,心之誠亦末由必緻其極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524頁 複法海大師書) 【319】卧床默念有罪過嗎? ●病人心存至誠卧床念佛無罪。
無病之人,睡時默念亦無罪。
念佛雖貴至誠清潔,然病人做不到,但心存至誠默念,或出聲念,功德仍是一樣。
以佛慈廣大,如父母于兒女病苦時,則不以平常之儀式見責,而且為其撫摩身體,洗濯污穢。
若兒女病好,猶然令父母同彼病時一樣伺候,則當被雷打。
閣下何得謂卧床默念,恐有罪過乎?即無病人,睡時尚宜默念,況病人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621頁 複裘佩卿居士書二) 【320】女子月信期中可否禮佛? ●凡事皆須推情度理,方得其宜,守經達權始可适中。
故知婦女月經時禮佛誦經,亦不妨,但宜少禮,多在己室念佛耳。
禮時當加倍緻誠恭敬。
光精神不給,諸凡健忘,前書問婦女月信期中可否禮佛遂緻忘答。
繼思此雖小事,或有不喻,緻令婦女每月之中禮誦工夫因茲間斷,亦甚有關系,故補答之。
凡事皆須推情度理,方得其宜,守經達權始可适中。
故知婦女月經時禮佛誦經,亦不妨,但宜少禮,多在己室念佛耳。
若當受持經典,亦不妨照舊讀誦。
但能洗濁緻潔,則愈好。
如勢有不能,但自勉力緻潔,勿令手被月水所污,則無礙矣。
光昔曾指甲生瘡,多日不敢洗其指,然仍舊禮誦。
不以為罪者,以病故也。
使指不生瘡,則罪不可逃逭⑴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47頁 緻許止淨居士書) 女人從十二三歲,至四十八九歲,皆有月經。
有謂當月經時,不可禮拜持誦,此語不通情理。
月經短者,二三日即止,長者六七日方止。
修持之人,必須念念無間,何可因此天生之小恙,竟令廢棄其修持乎?今謂當月經時,可少禮拜,(宜少禮,不是絕不作禮也。
)念佛誦經,均當照常。
宜常換洗穢布。
若手觸穢布,當即洗淨。
切勿以觸穢之手,翻經,及焚香也。
佛法,法法圓通,外道隻執崖理。
世人多多隻信外道所說,不知佛法正理,故緻一切同人,不能同沾法益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9頁 一函遍複) 女子經期,乃大半世之痼疾⑵,發必數日,何可以因此遂停念佛乎?平時必須緻潔緻誠,至此雖身體不能緻潔,當倍緻誠。
小衣内必厚襯布,勿令污血流于佛堂。
凡手若摸下體,必須洗淨。
禮拜若不便,當少禮。
至于念佛、誦經,則固以志誠恭敬心行之,其功德與平常了無減少。
以佛為一切衆生之大慈悲父母,當此病發時,能至誠念佛,則當倍生憐愍。
若如愚人所執,身有此不潔之病,則不可念佛。
若兒女堕于圊廁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援也,有是理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九第245頁 緻自覺居士書) 【321】為什麼古人修行皆能證道,今人修行少見明心? ●曆觀傳記高人,鹹皆視經像如視活佛。
其敬畏之迹,雖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何能仿佛一二。
因其恭敬之極,故能斷惑證真,超凡入聖。
古人修行,皆能證道。
今人修行,少見明心。
豈人根之不等耶,抑亦敬慢之所緻耳。
曆觀傳記高人,鹹皆視經像如視活佛。
其敬畏之迹,雖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何能仿佛一二。
因其恭敬之極,故能斷惑證真,超凡入聖。
觀于二祖立雪⑴,程門立雪⑵,可見矣。
今人視佛像如土木,視佛經如故紙。
縱有信心,讀誦受持,亦不過供其口頭滑利而已,有何實益之可論也。
雖種遠因,而亵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
願閣下以博學宏詞,提倡佛法時,必須常以此普利一切。
則法門幸甚,衆生幸甚。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38頁 複濮大凡居士書) 【322】什麼是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 ●向恭敬中求佛法實益,系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
故凡見一切信心人,皆須以此意告之。
吾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滅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滅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全無恭敬,雖種遠因,其亵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
凡見一切信心人,皆須以此意告之。
此系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
若當作腐僧迂談,便為自暴自棄,豈特辜負印光,實為辜負自己也已。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85頁 複高邵麟居士書四) 【323】為什麼說誠敬是入道不變的原則? ●入道多門,唯人志趣,了無一定之法。
其一定者,曰誠,曰恭敬。
此二事雖盡未來際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
座下勇猛精進,為人所難能。
又欲刺血寫經,可謂重法輕身,必得大遂所願矣。
雖然,光願座下先專志修念佛三昧。
待其有得,然後行此法事。
倘最初即行此行,或恐血虧神弱,難為進趣耳。
入道多門,唯人志趣,了無一定之法。
其一定者,日誠,曰恭敬。
此二事雖盡未來際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
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頓消業累,速證無生,不緻力于此,譬如木無根而欲茂,鳥無翼而欲飛,其可得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第269頁 複弘一師書一) 【324】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極妙秘訣是什麼? ●誠與恭敬,此語舉世鹹知,此道舉世鹹昧,實為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極妙秘訣。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欲得精一,莫不以此而為基本。
然印光實有人所不得而己所獨得之訣,不妨由汝之請,以普為天下之諸佛子告。
其訣唯何,曰誠,曰恭敬。
此語舉世鹹知,此道舉世鹹昧。
印光由罪業深重,企消除罪業,以報佛恩,每尋求古德之修持懿範⑴。
由是而知誠與恭敬,實為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極妙秘訣。
故常與有緣者諄諄言之。
持經利益随心論,雖發其端,未明其概。
拟續一二萬言,曆引古德誠敬之迹,與其感應之道,并參己蕪語⑵,發揮評論。
俾閱者法戒分明,知所取舍,自不至以巨因而獲微果,與夫以善因而招惡果耳。
斯言已與徐君說之。
須知誠與恭敬,非唯學佛宜然。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欲得精一,莫不以此而為基本。
觀孟子弈秋誨弈⑶一事,可以知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66頁 複永嘉某居士書五) 【325】如何才能得到佛法實益? ●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若毫無恭敬,雖誦經念佛,亦非毫無利益。
若現生竭誠盡敬,則現生即可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西方。
吾常曰,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即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即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毫無恭敬,雖誦經念佛,亦非毫無利益。
而亵渎之罪,當先受之,堕落三途,經若幹劫。
其罪畢已,當承此善因,又複聞法修道,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了生脫死。
若現生竭誠盡敬,則現生即可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西方。
一得往生,則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永離衆苦,但受諸樂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18頁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326】為什麼說佛經所在之處即為有佛? ●《金剛經》雲:“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
”何以故?以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
《涅槃經》雲:“法是佛母,佛從法生。
三世如來,皆供養法。
”況博地凡夫,通身業力,豈可任狂妄之知見,不存敬畏,同俗儒之讀誦,辄行亵黩。
《金剛經》雲:“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又雲:“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
當知此處,即為是塔。
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何以令其如此?以“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
而諸大乘經處處教人恭敬經典,不一而足。
良以諸大乘經,乃諸佛之母,菩薩之師。
三世如來之法身舍利,九界衆生之出苦慈航。
雖高證佛果,尚須敬法。
類報本追遠,不忘大恩。
故《涅槃經》雲,法是佛母,佛從法生。
三世如來,皆供養法。
況博地凡夫,通身業力,如重囚之久羁⑴牢獄,莫由得出。
何幸承宿世之善根,得睹佛經。
如囚遇赦書,慶幸無極。
固将依之以長揖三界,永出生死牢獄,親證三身,直達涅槃家鄉,無邊利益,從聞經得。
豈可任狂妄之知見,不存敬畏,同俗儒之讀誦,辄行亵黩。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四第683頁 竭誠方獲實益論) 【327】看經念佛最妙之法是什麼? ●凡誦經時,必須息慮忘緣,一心淨念,如對聖容,親聆圓音,不敢稍萌懈怠疏忽之意。
久而久之,自可潛通佛智,暗合道妙。
喻如陽春一到,堅冰自消,誠到極處,豁然貫通。
此是看經念佛最妙之法。
世出世間諸法,無不以誠為本。
諸修行人,更當緻誠,誠則業障消除,善根增長。
凡誦經時,必須息慮忘緣,一心淨念,如對聖容,親聆圓音,不敢稍萌懈怠疏忽之意。
久而久之,自可潛通佛智,暗合道妙。
喻如陽春一到,堅冰自消,誠到極處,豁然貫通。
此是看經念佛最妙之法。
汝能終身依此而行,其利益有不可名言焉者。
宗懿志之。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二第937頁 題王宗懿女士書彌陀經弁言) 【328】閱讀佛經為什麼要主敬存誠,如面佛天? ●閱讀佛經須生感恩心,作難遭想。
淨手潔案,主敬存誠,如面佛天,如臨師保,則無邊利益,自可親得。
若肆無忌憚,任意亵渎,及固執管見,妄生毀謗,則罪過彌天,苦報無盡。
一切佛經,及闡揚佛法諸書,無不令人趨吉避兇,改過遷善,明三世之因果,識本具之佛性,出生死之苦海,生極樂之蓮邦,讀者必須生感恩心,作難遭想。
淨手潔案,主敬存誠,如面佛天,如臨師保,則無邊利益,自可親得。
若肆無忌憚,任意亵渎,及固執管見,妄生毀謗,則罪過彌天,苦報無盡。
倘鑒愚誠,則幸甚。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四第417頁 印光法師文鈔三版封二題辭) 又近世儒者率皆不知敬書,或置之坐榻,或用作枕頭。
或以聖訓供戲谑,或以法言證鄙事。
或大怒而擲書于地,或抽解而猶自看書。
種種亵渎,不堪枚舉。
不但大小便後,概不洗手,即夜與婦宿,亦不洗手。
以故真儒日稀,而世道日見陷溺也。
倘以此習慣看佛經,則未得其益,先獲其禍。
深可痛傷。
懇祈信心士女,各各注意于恭敬經典。
即儒書所說,亦格緻誠正修齊治平之嘉谟,何可任意亵渎?亵渎,即是自棄其身于明明德、止至善之外。
佛經所說乃生佛之三世因果,凡夫之六道輪回,與夫背塵合覺之方,超凡入聖之道,較比儒書隻說現世、不說過未,隻重形軀、不重心性者,當切要百千萬倍矣。
以素所習慣讀儒書,尚獲大罪,倘以此習慣讀佛經,則其罪不更大乎?若能竭誠盡敬,則罪業日消,福慧日增,近則現生往生西方,遠則将來圓成佛道。
我願同仁,納此刍荛,則現未之益,悉皆親受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四第384頁 普勸敬惜字紙及尊敬經書文) 【329】恭敬寫經的要求是什麼? ●書經時須比新進士下殿試場,嚴恭寅畏,無稍怠忽。
能如是者,必能即業識心,成如來藏,于選佛場中,可得狀元。
接手書,見其字體工整,可依此書經。
夫書經乃欲以凡夫心識,轉為如來智慧。
比新進士下殿試場,尚須嚴恭寅畏⑴,無稍怠忽。
能如是者,必能即業識心,成如來藏,于選佛場中,可得狀元。
今人書經,任意潦草,非為書經,特藉此以習字,兼欲留其筆迹于後世耳。
如此書經,非全無益。
亦不過為未來得度之因,而其亵慢之罪,亦非淺鮮。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第274頁 複弘一師書二) 【330】為什麼不能在拜墊上印佛菩薩名号? ●以菩薩名号作拜墊用,罪過之極。
光若作一方主人,當必到處聲明此事之過。
俾有信心者,唯得其益,不受其損也。
●譬如子孫,以祖父之名,書之于布,以作拜祖父時墊地之用,及坐地時,恐污衣服,用此布以墊坐,則人必以為不孝,自己心亦不忍。
何竟敢以佛菩薩聖号,印于墊地護衣之布上乎? 下院當家來,以所寄壬年信及物件交光,知所寄白布,托壬年以打印者。
此事罪過之極,以菩薩名号作拜墊用,已屬亵渎至極,況尚有就地作坐墊用者。
餘光緒二十年在普陀一見,二十一年在育王又見,以為詫異。
告于舍利殿殿主,彼雲此甯波家風也。
自慚無力挽此惡風,使光若作一方主人,當必到處聲明此事之過。
俾有信心者,唯得其益,不受其損也。
且托者既屬至戚,何不開陳罪福,以祈用白布作墊,一則仍不污衣,二則唯益無損,其于彼方為有益。
何可循例緘默,仍代為彼轉求。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502頁 與馬契西居士書十二) 江浙信心婦女,每以白布鋪地禮佛,名為手方。
間或墊坐,為護衣服,固無不可,但不應打印其上。
若已打印,則萬萬不可鋪以禮佛,況墊坐乎!彼殆謂半截未打印,坐則無礙。
不知以有字之布置之于地,尚屬亵渎,況既坐其下半截,上半截亦貼靠自己下體,或有竟坐于打印之處矣。
須知印上之字,皆是佛菩薩之聖号,理當格外尊重,何可如此亵渎?阿育王之印,則是釋迦如來真身舍利寶塔之印,普陀普濟寺,則是敕建南海普陀禅寺觀音寶印,(普陀禅寺,乃明萬曆三十三年禦賜額,至清康熙三十八年始改賜普濟禅寺額。
如此,諒此印是康熙三十八年以前所鑄者。
)法雨寺,則是南海普陀天華法雨觀音寶印。
餘可類推。
打印之布,隻可藏于家中佛龛,或神龛内,則有功德。
若用以鋪地拜佛,則其罪非小,況墊坐乎!(如已經鋪地拜佛用過之手方,則又隻好洗淨焚化,切不可藏佛龛中。
)譬如子孫,以祖父之名,書之于布,以作拜祖父時墊地之用,及坐地時,恐污衣服,用此布以墊坐,則人必以為不孝,自己心亦不忍。
何竟敢以佛菩薩聖号,印于墊地護衣之布上乎?其原由于僧人不知事務,唯欲多打印,則多得錢,不計此布萬萬不可打印。
若此等僧,縱有修持,亦當堕落。
以亂為人打印,令一切信心婦女,同作亵渎佛菩薩之大罪故也。
願諸僧俗,各各痛戒。
又願識字之人,見聞此說,逢人勸誡,令一切人改此惡習,則功德無量無邊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四第371頁 戒坐墊打佛菩薩名号印) 【331】如何如法處理不可供、不可存的經像? ●經像不能供不能存者,必須另設化器,嚴以防守,不令灰飛餘處。
以其灰取而裝于極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淨沙或淨石,俾入水即沉,不緻漂于兩岸。
有過海者,到深處投之海中,或大江深處則可,小溝小河斷不可投。
如是行者,是為如法。
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供之或存之。
其不能供不能存者,焚化之。
毀像焚經,罪極深重,此約可供可存者說。
若不可供不可存者,亦執此義,則成亵渎。
譬如人子于父母生時,必須設法令其安全。
于父母亡後,必須設法為之埋藏。
若不明理之愚人,見人埋藏父母以為行孝,則将欲以活父母而埋藏之而盡孝。
或見人供養父母以為孝,遂對已死之父母,仍依平日供養之儀供養之。
二者皆非真孝也。
經像之不能讀不能供者,固當焚化之。
然不可作平常字紙化,必須另設化器,嚴以防守,不令灰飛餘處。
以其灰取而裝于極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淨沙或淨石,俾入水即沉,不緻漂于兩岸。
有過海者,到深處投之海中,或大江深處則可,小溝小河斷不可投。
如是行者,是為如法。
若不加沙石,決定漂至兩傍,仍成亵渎,其罪非小。
而穢石穢磚,切不可用。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0頁 複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332】抄錄佛祖經論依據什麼次序? ●先經,次論。
經論又須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後倒置。
凡錄佛祖經論,須先經,次論,然後方及此方著述。
經論又須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後倒置。
如綸音⑴告示,不可倒列。
一部中不能如此列者,一門斷不可不依此而列。
否則令無知者藐忽佛經,而大方家謂不知法耳。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第231頁 複丁福保居士書五) 【333】經書善書應當送給什麼人? ●當送通文理、有信心、能恭敬者。
善書為入聖超凡之前導,須送給稍有信心,通達文理之人。
送時又須誡以恭敬,切勿亵渎。
《淨土五經》乃念佛法門之根本。
當送通文理、有信心、能恭敬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第673頁 複拜竹居士書四) 善書貴于流通,然須其人稍有信心、通達文理,然後可以送彼。
送時又須誡以恭敬,切勿亵渎。
若或亵渎,必有罪咎。
此種書,皆為入聖超凡之前導,不得與一切小說閑書一例看,則或稍有益彼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八第1180頁 複傅法霖居士書) 己于十三日令弘化社寄《文鈔》十包,每包二部,尚欠分量,因加《了凡四訓》一本,此書文理極圓滿周到,為一切人所當詳讀之書。
現今紙貴之極,印書之報紙,賤時二元三角一領,今已五元多矣,尚日見漲價。
當保貴經書,否則後來恐無力能得矣。
送人時,亦當以此告之。
又須令其恭敬,不可亵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210頁 複趙智雲居士書一) 【334】有字有佛像的衣服等,可不可以作殓具? ●不可。
問,有字有佛像之衣服等,可作殓具否?(師旁批雲不可。
)經典可焚化以送亡人否?(師旁批雲不可妄焚。
) 答,如焚當另備化器,不可以經灰歸錫箔灰賣。
宜另包,用淨布作袋,内加淨沙,有人過海,投之深處,否則勿焚。
不加沙,恐不沉,仍漂岸邊。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二第1940頁 答卓智立居士問) 【335】慢佛、毀佛會遭禍嗎? ●會。
護法神必令其遭禍,以儆其效此作惡者。
佛雖慈悲廣大,而欲度衆生,須有折攝。
若慢佛、毀佛,佛實不生憎愛,然不行折伏,則無以為勸。
以故護法神,必令其遭禍,以儆其效此作惡者,其慈悲為何如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第1510頁 複卓智立居士書七) 【336】能否在卧室或寮房供佛? ●卧室斷不可供佛,除貧無餘屋。
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
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欲供養者,當于北京路長康裡佛經流通處,請石印之西方三聖像,用鏡龛裝好,彼處亦有,則阿彌陀佛、觀音、勢至,俱全矣。
卧室若不潔,可将佛像供于淨室,日請來熟視一二次,則心中便可作憶念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621頁 複裘佩卿居士書二) 卧室供佛,除貧無餘屋則可。
若有餘屋,斷不可在卧室供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14頁 複許止淨居士書) 既有佛堂,彼何須又在寮房供佛。
今人多半是粗心浮氣,殿堂上尚肆無忌憚。
正念誦禮拜時,尚敢出下氣,則寮房之放肆,更不堪言。
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每見高座法師,尚不以出下氣為罪,而于念誦時竟敢行之,況悠悠泛泛之學人乎。
座下所說,乃于無可設法中,與彼作一方便,當以在殿禮拜,為免招罪過之第一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9頁 複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337】為什麼不能在佛殿放屁? ●吾人業力凡夫,在聖中聖、天中天之佛殿中,三寶具足之地,竟敢不加束斂,任意放屁,此之罪過,極大無比。
●念佛之人,夜間不可赤體睡,須穿衫褲,以心常如在佛前也。
學佛之人,夜間不可赤體睡,須穿衫褲,以心常如在佛前也。
吃飯不可過度,再好的飯,隻可吃八九程。
若吃十程,已不養人。
吃十幾程,髒腑必傷。
常如此吃,必定短壽。
飯一吃多,心昏身疲,行消不動,必至放屁。
放屁一事,最為下作,最為罪過。
佛殿僧堂,均須恭敬。
若燒香,不過表心,究無甚香。
若吃多了放的屁,極其臭穢,以此臭氣,熏及三寶,将來必作糞坑中蛆。
不吃過度,則無有屁。
若或受涼,覺得不好,無事則出至空地放之,待其氣消,再回屋中。
如有事不能出外,當用力提之,不一刻,即在腹中散開矣。
有謂,不放則成病,此話比放屁還罪過,萬不可聽。
佛制戒律,未說此事,想古人身體好,又不貪吃,無有此事,故未說。
若有,佛必說之。
切不可謂佛不說,就應當放,則是自求堕落,佛也難救矣。
孔子以聖人之資格,朝于凡夫之國君,将欲升堂,在階下,便不敢大出氣,況入堂面君乎。
故《論語》雲:“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
”(攝,提也。
齊,音咨,與[]同,衣岔子也。
鞠,曲也。
屏,閉藏也。
息,鼻中氣也。
孔子朝君,将升堂,先鞠躬而行。
鞠躬,則衣前長,故必提其兩岔,去地約一尺,方不至蹋其衣而跌蹶失儀。
嚴肅之極,故鼻中之氣,似乎不出。
試看此是何等敬畏。
今人比孔子,則相去懸遠。
時君與佛,又相去懸遠。
放屁與不出氣,又相去懸遠。
靜言思之,直大地無容身之處矣,可不極力留心乎。
)吾人業力凡夫,在聖中聖、天中天之佛殿中,三寶具足之地,竟敢不加束斂,任意放屁,此之罪過,極大無比。
許多人因不多看古德著述,當做古德不說。
不知古德說的巧,雲洩下氣,他也不理會是什麼話,仍不介意。
光三四十年前,常說此事,後試問之,人不知是何事,以故隻好直說放屁耳。
唱戲罵人說放肆,就是說你說的話是放屁。
凡有所畏懼,氣都不敢大出,從何會放屁。
由其肆無忌憚,故才有屁。
你勿謂說放屁話,為不雅聽,我實在要救人于作糞坑之蛆之前耳。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23頁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338】為什麼萬萬不可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 ●佛經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
凡不關緊要之閑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
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小說每以回名。
吾人解經,自有成規,何得反效小說之用回乎?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
凡不關緊要之閑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
每見有白話不幾個字,便弄成十數字,反費事。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
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光老矣,目力不給,己于二十二年冬登新、申報(按:即新聞報、申報)半月刊,拒絕一切信劄差事。
序文不能作,以無精力目力,非不願為經效勞也。
即此來往信,乃以手眼二鏡強勉從事。
若用其一,尚不能見。
當憫光老而業重障深,不以見怪,則幸甚。
以白話解用譯字,未免有僭譯經⑴之過,不可不慎。
凡說話須按事實,汝之推尊于光,何異以平民稱皇帝,欲不累我以凡濫聖之愆⑵,何可得乎?切戒切戒!(《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第470頁 複胡宅梵居士書三) 第二章 念佛正行,持佛名号 【339】淨土法門的正行和助行是什麼? ●具真信切願,持佛名号為正行。
修行衆善,回向往生為助行。
佛愍衆生無力斷惑,難了生死,故特開一仗佛慈力,帶業往生之橫超法門。
無論斷惑與否,若具真信切願,持佛名号(此是正行),及修行衆善,回向往生(此是助行),無一不得生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73頁 複高邵麟居士書三) 數日前接手書,知居士近來道心真切,不勝欣忭。
所謂修淨業者,唯在一心求生西方,不作此世來生一切人天福樂想耳。
凡所持誦經咒,并一切種種功德,無論大小,皆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則心無二念,凡一切讀誦禮拜及諸善行,皆成淨土助行。
念佛之正行,再加以種種功德助之,則如船遇順風,又加高挂風篷,則一日千裡,速登彼岸矣。
所忌者,心口不相應,則一切善行,隻得現世虛名,無有了生脫死之實果矣。
縱令來生得其人天福樂,則由享福故,必定大造惡業。
及至命終,則永堕地獄,萬劫難出矣。
哀哉!由是之故,諸佛諸祖,皆勸衆生求生西方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92頁 複馬香瑞居士書) 【340】什麼是三昧?如何修證念佛三昧? ●三昧者,華言正定,亦雲正受。
正定者,寂照雙融之謂。
正受者,妄伏真現之謂。
●念佛人以真切之信願,持萬德之洪名。
念至功純力極,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佛不二,心佛一如而已。
欲證三昧,自有佛祖所示三世不易之法。
何得問我所證,方能缵步⑴。
《彌陀經》雲,執持名号,若一日乃至若七日,一心不亂。
(此一日七日,乃是舉例之詞,不可執定。
若是等覺根性,一念即能不亂,何待一日。
若是逆惡根性,畢生亦難一心,何況七日。
王耕心⑵混上中下根為一例,發而為論,深自矜誇⑶,謂為發前人所未發,實為上違佛祖誠言,下啟後進狂妄,令人不勝悲痛哀憐而莫之能止也。
)《觀經》雲:“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衆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作指心想,是指心是,觀想既是作,持誦禮拜豈不是作。
舉一反三,儒者尚然,況博地凡夫,上窺佛意,何得不依圓頓妙解,而以擔闆之見推測乎。
)楞嚴大勢至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文殊選圓通偈,謂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今例之曰,反念念自性,性成無上道。
《四十二章經》雲:“夫心者,置之一處,無事不辦。
”夢東雲:“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号,此十六字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
”欲修三昧,何不于此等語句中全身靠倒。
不以聖言為量,而以我之罪業凡夫為準,豈不颠倒之甚乎?然汝發此言,蓋亦有由。
以衷論詳示省一大師所見之境,及耕心謂承彼心傳,意者必有種種不思議妙境,及口傳心受之妙訣耳。
不知三昧者,華言正定,亦雲正受。
正定者,寂照雙融之謂。
正受者,妄伏真現之謂。
寂照雙融,有何境界之可得。
《心經》雲:“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又曰:以無所得故,三世諸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楞嚴雲:“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修禅定人(指四禅八定)及參禅人,以唯仗自力,不求佛加,故于工夫得力真妄相攻之時,每有種種境界,幻出幻沒。
譬如陰雨将晴之時,濃雲破綻,忽見日光,恍惚之間,變化不測。
所有境界,非真具道眼者,不能辨識。
若錯認消息,則著魔發狂,莫之能醫。
念佛人以真切之信願,持萬德之洪名,喻如杲日當空,行大王路。
不但魑魅魍魉⑴,鏟蹤滅迹,即歧途是非之念,亦無從生。
推而極之,不過曰,念至功純力極,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佛不二,心佛一如而已。
此理此行,唯恐人之不知,不能合佛普度衆生之願,豈秘而不傳,獨傳于汝乎?若有暗地裡口傳心受之妙訣,即是邪魔外道,即非佛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63頁 複永嘉某居士書五) 【341】怎樣才能做到念佛成片? ●制心不令外馳,久久自會成片。
念佛不能純一,必須制心不令外馳,久久自會純一。
成片者,純一無雜之謂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88頁 複馬契西居士書四) 【342】事持、理持的含義和關系是什麼?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于理外,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
既悟焉,則即事是理,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
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
”此未達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則此理方能彰顯,故名為造。
心具即理體,心造即事修。
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
是心作佛,即稱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
修德有功,性德方顯。
雖悟理而仍不廢事,方為真修。
否則便堕執理廢事之狂妄知見矣。
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系心之境,令不暫忘也”此種解法,千古未有。
實為機理雙契,理事圓融。
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于理外。
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
既悟焉,則即事是理。
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
如人身心,二俱同時運用,斷未有心與身,彼此分張者。
達人則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96頁 複馬契西居士書九) 【343】學解與學行有什麼不同? ●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
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善導和尚雲:“若欲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
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
否則經劫至劫,尚難出離。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其法備在《彌陀要解》及淨土諸書中。
當尋繹⑴之,茲不多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57頁 複鄧新安居士書) 【344】善導和尚所說的“專雜二修”是什麼? ●身業專禮,口業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
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
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
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善導和尚系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
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
至于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
專修謂身業專禮,(凡圍繞及一切處身不放逸皆是。
)口業專稱,(凡誦經咒,能志心回向,亦可名專稱。
)意業專念。
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
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
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
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二位當以此自利,又當以此普利一切。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36頁 複永嘉某居士昆季書) 【345】如何處理專修與兼修的關系? ●生死心切,誠敬真摯,則專兼均可。
否則一切皆難得利益矣。
修行用功,固宜專精。
然凡夫妄想紛飛,若不加經咒之助,或緻悠忽懈怠。
倘能如喪考妣⑴,如救頭然⑵之痛切,則于一行三昧,實為最善。
若以悠忽當之,久或懈惰放廢,固不如兼持經咒為有把握。
汝祈我決,我與汝說其所以,汝可自決。
總之生死心切,誠敬肫摯⑶,則專兼均可。
否則專落悠忽,兼落紛繁。
良以根本不真切,故緻一切皆難得利益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一第1680頁 開示五則) 【346】為什麼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 ●具縛凡夫,心多昏散。
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
以身口意三,互相資助。
若心能憶念,身不禮敬,口不持誦,亦難得益。
世之舉重物者,尚須以聲相助,況欲攝心以證三昧者乎。
所以《大集經》雲,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
古德謂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
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耳。
而具縛凡夫,心多昏散,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33頁 複濮大凡居士書) 【347】什麼是十念記數念佛?為什麼不可對十念記數之法遂生疑惑?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
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
随念随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
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
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
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
●吾輩之鈍根,舍此十念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
又須知此攝心念佛之
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念佛一法,乃至簡至易、至廣至大之法,必須懇切志誠之極,方能感應道交,即生親獲實益。
若懶惰懈怠,毫無敬畏,雖種遠因,而亵慢⑴之罪,有不堪設想者。
縱令得生人天,斷難高預海會。
至于佛像當作真佛看,不可作土木銅鐵等看。
經典乃三世諸佛之師,如來法身舍利,亦當作真佛看,不可作紙墨等看。
對經像時,當如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
能如是,則無業障而不消,無福慧而不足矣。
現今士大夫學佛者多,然率皆讀其文,解其義,取其供給口頭,以博一通家之名而已。
至于恭敬志誠,依教修持者,誠為難得其人。
餘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無恭敬而緻亵慢,則罪業愈增,而福慧愈減矣。
哀哉!凡遇知交,當諄諄以此意告之,乃莫大之法施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47頁 複鄧伯誠居士書一) 【318】念佛如何注意至誠恭敬? ●視佛像一如活佛,視佛經祖語,一如佛祖對己說法一樣,不敢稍存疑慢。
至于平時念佛,聲默随意。
若睡卧,大小便,澡身濯足等,及經過臭穢不潔之地,俱宜默念,不可出聲。
出聲則便為不恭,默念則功德一樣。
念佛雖一切時、一切處,皆無妨礙,然須常存敬畏。
必須視佛像一如活佛,視佛經祖語,一如佛祖對己說法一樣,不敢稍存疑慢。
雖孝子之讀遺囑,忠臣之奉敕旨,當不過是。
至于平時念佛,聲默随意。
若睡卧,大小便,澡身濯足⑴等,及經過臭穢不潔之地,俱宜默念,不可出聲。
出聲則便為不恭,默念則功德一樣。
吾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或了無恭敬,則雖種遠因,而亵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矣。
今之在家讀佛經者,皆犯此病。
故于有緣者前,每諄諄言之。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第200頁 與徐福賢女士書) 且終日終年終身念佛之人,豈可于佛,不行禮敬。
十大願王,禮敬居首。
座下一切可以不,禮佛決不可以不。
若不禮佛,便難感通。
何以故,以身圖安逸,心之誠亦末由必緻其極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524頁 複法海大師書) 【319】卧床默念有罪過嗎? ●病人心存至誠卧床念佛無罪。
無病之人,睡時默念亦無罪。
念佛雖貴至誠清潔,然病人做不到,但心存至誠默念,或出聲念,功德仍是一樣。
以佛慈廣大,如父母于兒女病苦時,則不以平常之儀式見責,而且為其撫摩身體,洗濯污穢。
若兒女病好,猶然令父母同彼病時一樣伺候,則當被雷打。
閣下何得謂卧床默念,恐有罪過乎?即無病人,睡時尚宜默念,況病人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621頁 複裘佩卿居士書二) 【320】女子月信期中可否禮佛? ●凡事皆須推情度理,方得其宜,守經達權始可适中。
故知婦女月經時禮佛誦經,亦不妨,但宜少禮,多在己室念佛耳。
禮時當加倍緻誠恭敬。
光精神不給,諸凡健忘,前書問婦女月信期中可否禮佛遂緻忘答。
繼思此雖小事,或有不喻,緻令婦女每月之中禮誦工夫因茲間斷,亦甚有關系,故補答之。
凡事皆須推情度理,方得其宜,守經達權始可适中。
故知婦女月經時禮佛誦經,亦不妨,但宜少禮,多在己室念佛耳。
若當受持經典,亦不妨照舊讀誦。
但能洗濁緻潔,則愈好。
如勢有不能,但自勉力緻潔,勿令手被月水所污,則無礙矣。
光昔曾指甲生瘡,多日不敢洗其指,然仍舊禮誦。
不以為罪者,以病故也。
使指不生瘡,則罪不可逃逭⑴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47頁 緻許止淨居士書) 女人從十二三歲,至四十八九歲,皆有月經。
有謂當月經時,不可禮拜持誦,此語不通情理。
月經短者,二三日即止,長者六七日方止。
修持之人,必須念念無間,何可因此天生之小恙,竟令廢棄其修持乎?今謂當月經時,可少禮拜,(宜少禮,不是絕不作禮也。
)念佛誦經,均當照常。
宜常換洗穢布。
若手觸穢布,當即洗淨。
切勿以觸穢之手,翻經,及焚香也。
佛法,法法圓通,外道隻執崖理。
世人多多隻信外道所說,不知佛法正理,故緻一切同人,不能同沾法益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9頁 一函遍複) 女子經期,乃大半世之痼疾⑵,發必數日,何可以因此遂停念佛乎?平時必須緻潔緻誠,至此雖身體不能緻潔,當倍緻誠。
小衣内必厚襯布,勿令污血流于佛堂。
凡手若摸下體,必須洗淨。
禮拜若不便,當少禮。
至于念佛、誦經,則固以志誠恭敬心行之,其功德與平常了無減少。
以佛為一切衆生之大慈悲父母,當此病發時,能至誠念佛,則當倍生憐愍。
若如愚人所執,身有此不潔之病,則不可念佛。
若兒女堕于圊廁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援也,有是理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九第245頁 緻自覺居士書) 【321】為什麼古人修行皆能證道,今人修行少見明心? ●曆觀傳記高人,鹹皆視經像如視活佛。
其敬畏之迹,雖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何能仿佛一二。
因其恭敬之極,故能斷惑證真,超凡入聖。
古人修行,皆能證道。
今人修行,少見明心。
豈人根之不等耶,抑亦敬慢之所緻耳。
曆觀傳記高人,鹹皆視經像如視活佛。
其敬畏之迹,雖忠臣之奉聖主,孝子之讀遺囑,何能仿佛一二。
因其恭敬之極,故能斷惑證真,超凡入聖。
觀于二祖立雪⑴,程門立雪⑵,可見矣。
今人視佛像如土木,視佛經如故紙。
縱有信心,讀誦受持,亦不過供其口頭滑利而已,有何實益之可論也。
雖種遠因,而亵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
願閣下以博學宏詞,提倡佛法時,必須常以此普利一切。
則法門幸甚,衆生幸甚。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38頁 複濮大凡居士書) 【322】什麼是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 ●向恭敬中求佛法實益,系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
故凡見一切信心人,皆須以此意告之。
吾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則滅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則滅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全無恭敬,雖種遠因,其亵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
凡見一切信心人,皆須以此意告之。
此系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
若當作腐僧迂談,便為自暴自棄,豈特辜負印光,實為辜負自己也已。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85頁 複高邵麟居士書四) 【323】為什麼說誠敬是入道不變的原則? ●入道多門,唯人志趣,了無一定之法。
其一定者,曰誠,曰恭敬。
此二事雖盡未來際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
座下勇猛精進,為人所難能。
又欲刺血寫經,可謂重法輕身,必得大遂所願矣。
雖然,光願座下先專志修念佛三昧。
待其有得,然後行此法事。
倘最初即行此行,或恐血虧神弱,難為進趣耳。
入道多門,唯人志趣,了無一定之法。
其一定者,日誠,曰恭敬。
此二事雖盡未來際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
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頓消業累,速證無生,不緻力于此,譬如木無根而欲茂,鳥無翼而欲飛,其可得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第269頁 複弘一師書一) 【324】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極妙秘訣是什麼? ●誠與恭敬,此語舉世鹹知,此道舉世鹹昧,實為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極妙秘訣。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欲得精一,莫不以此而為基本。
然印光實有人所不得而己所獨得之訣,不妨由汝之請,以普為天下之諸佛子告。
其訣唯何,曰誠,曰恭敬。
此語舉世鹹知,此道舉世鹹昧。
印光由罪業深重,企消除罪業,以報佛恩,每尋求古德之修持懿範⑴。
由是而知誠與恭敬,實為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極妙秘訣。
故常與有緣者諄諄言之。
持經利益随心論,雖發其端,未明其概。
拟續一二萬言,曆引古德誠敬之迹,與其感應之道,并參己蕪語⑵,發揮評論。
俾閱者法戒分明,知所取舍,自不至以巨因而獲微果,與夫以善因而招惡果耳。
斯言已與徐君說之。
須知誠與恭敬,非唯學佛宜然。
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欲得精一,莫不以此而為基本。
觀孟子弈秋誨弈⑶一事,可以知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66頁 複永嘉某居士書五) 【325】如何才能得到佛法實益? ●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若毫無恭敬,雖誦經念佛,亦非毫無利益。
若現生竭誠盡敬,則現生即可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西方。
吾常曰,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即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
有十分恭敬,即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
若毫無恭敬,雖誦經念佛,亦非毫無利益。
而亵渎之罪,當先受之,堕落三途,經若幹劫。
其罪畢已,當承此善因,又複聞法修道,吃素念佛,求生西方,了生脫死。
若現生竭誠盡敬,則現生即可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西方。
一得往生,則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永離衆苦,但受諸樂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18頁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326】為什麼說佛經所在之處即為有佛? ●《金剛經》雲:“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
”何以故?以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
《涅槃經》雲:“法是佛母,佛從法生。
三世如來,皆供養法。
”況博地凡夫,通身業力,豈可任狂妄之知見,不存敬畏,同俗儒之讀誦,辄行亵黩。
《金剛經》雲:“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又雲:“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
當知此處,即為是塔。
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何以令其如此?以“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
而諸大乘經處處教人恭敬經典,不一而足。
良以諸大乘經,乃諸佛之母,菩薩之師。
三世如來之法身舍利,九界衆生之出苦慈航。
雖高證佛果,尚須敬法。
類報本追遠,不忘大恩。
故《涅槃經》雲,法是佛母,佛從法生。
三世如來,皆供養法。
況博地凡夫,通身業力,如重囚之久羁⑴牢獄,莫由得出。
何幸承宿世之善根,得睹佛經。
如囚遇赦書,慶幸無極。
固将依之以長揖三界,永出生死牢獄,親證三身,直達涅槃家鄉,無邊利益,從聞經得。
豈可任狂妄之知見,不存敬畏,同俗儒之讀誦,辄行亵黩。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四第683頁 竭誠方獲實益論) 【327】看經念佛最妙之法是什麼? ●凡誦經時,必須息慮忘緣,一心淨念,如對聖容,親聆圓音,不敢稍萌懈怠疏忽之意。
久而久之,自可潛通佛智,暗合道妙。
喻如陽春一到,堅冰自消,誠到極處,豁然貫通。
此是看經念佛最妙之法。
世出世間諸法,無不以誠為本。
諸修行人,更當緻誠,誠則業障消除,善根增長。
凡誦經時,必須息慮忘緣,一心淨念,如對聖容,親聆圓音,不敢稍萌懈怠疏忽之意。
久而久之,自可潛通佛智,暗合道妙。
喻如陽春一到,堅冰自消,誠到極處,豁然貫通。
此是看經念佛最妙之法。
汝能終身依此而行,其利益有不可名言焉者。
宗懿志之。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二第937頁 題王宗懿女士書彌陀經弁言) 【328】閱讀佛經為什麼要主敬存誠,如面佛天? ●閱讀佛經須生感恩心,作難遭想。
淨手潔案,主敬存誠,如面佛天,如臨師保,則無邊利益,自可親得。
若肆無忌憚,任意亵渎,及固執管見,妄生毀謗,則罪過彌天,苦報無盡。
一切佛經,及闡揚佛法諸書,無不令人趨吉避兇,改過遷善,明三世之因果,識本具之佛性,出生死之苦海,生極樂之蓮邦,讀者必須生感恩心,作難遭想。
淨手潔案,主敬存誠,如面佛天,如臨師保,則無邊利益,自可親得。
若肆無忌憚,任意亵渎,及固執管見,妄生毀謗,則罪過彌天,苦報無盡。
倘鑒愚誠,則幸甚。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四第417頁 印光法師文鈔三版封二題辭) 又近世儒者率皆不知敬書,或置之坐榻,或用作枕頭。
或以聖訓供戲谑,或以法言證鄙事。
或大怒而擲書于地,或抽解而猶自看書。
種種亵渎,不堪枚舉。
不但大小便後,概不洗手,即夜與婦宿,亦不洗手。
以故真儒日稀,而世道日見陷溺也。
倘以此習慣看佛經,則未得其益,先獲其禍。
深可痛傷。
懇祈信心士女,各各注意于恭敬經典。
即儒書所說,亦格緻誠正修齊治平之嘉谟,何可任意亵渎?亵渎,即是自棄其身于明明德、止至善之外。
佛經所說乃生佛之三世因果,凡夫之六道輪回,與夫背塵合覺之方,超凡入聖之道,較比儒書隻說現世、不說過未,隻重形軀、不重心性者,當切要百千萬倍矣。
以素所習慣讀儒書,尚獲大罪,倘以此習慣讀佛經,則其罪不更大乎?若能竭誠盡敬,則罪業日消,福慧日增,近則現生往生西方,遠則将來圓成佛道。
我願同仁,納此刍荛,則現未之益,悉皆親受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四第384頁 普勸敬惜字紙及尊敬經書文) 【329】恭敬寫經的要求是什麼? ●書經時須比新進士下殿試場,嚴恭寅畏,無稍怠忽。
能如是者,必能即業識心,成如來藏,于選佛場中,可得狀元。
接手書,見其字體工整,可依此書經。
夫書經乃欲以凡夫心識,轉為如來智慧。
比新進士下殿試場,尚須嚴恭寅畏⑴,無稍怠忽。
能如是者,必能即業識心,成如來藏,于選佛場中,可得狀元。
今人書經,任意潦草,非為書經,特藉此以習字,兼欲留其筆迹于後世耳。
如此書經,非全無益。
亦不過為未來得度之因,而其亵慢之罪,亦非淺鮮。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第274頁 複弘一師書二) 【330】為什麼不能在拜墊上印佛菩薩名号? ●以菩薩名号作拜墊用,罪過之極。
光若作一方主人,當必到處聲明此事之過。
俾有信心者,唯得其益,不受其損也。
●譬如子孫,以祖父之名,書之于布,以作拜祖父時墊地之用,及坐地時,恐污衣服,用此布以墊坐,則人必以為不孝,自己心亦不忍。
何竟敢以佛菩薩聖号,印于墊地護衣之布上乎? 下院當家來,以所寄壬年信及物件交光,知所寄白布,托壬年以打印者。
此事罪過之極,以菩薩名号作拜墊用,已屬亵渎至極,況尚有就地作坐墊用者。
餘光緒二十年在普陀一見,二十一年在育王又見,以為詫異。
告于舍利殿殿主,彼雲此甯波家風也。
自慚無力挽此惡風,使光若作一方主人,當必到處聲明此事之過。
俾有信心者,唯得其益,不受其損也。
且托者既屬至戚,何不開陳罪福,以祈用白布作墊,一則仍不污衣,二則唯益無損,其于彼方為有益。
何可循例緘默,仍代為彼轉求。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502頁 與馬契西居士書十二) 江浙信心婦女,每以白布鋪地禮佛,名為手方。
間或墊坐,為護衣服,固無不可,但不應打印其上。
若已打印,則萬萬不可鋪以禮佛,況墊坐乎!彼殆謂半截未打印,坐則無礙。
不知以有字之布置之于地,尚屬亵渎,況既坐其下半截,上半截亦貼靠自己下體,或有竟坐于打印之處矣。
須知印上之字,皆是佛菩薩之聖号,理當格外尊重,何可如此亵渎?阿育王之印,則是釋迦如來真身舍利寶塔之印,普陀普濟寺,則是敕建南海普陀禅寺觀音寶印,(普陀禅寺,乃明萬曆三十三年禦賜額,至清康熙三十八年始改賜普濟禅寺額。
如此,諒此印是康熙三十八年以前所鑄者。
)法雨寺,則是南海普陀天華法雨觀音寶印。
餘可類推。
打印之布,隻可藏于家中佛龛,或神龛内,則有功德。
若用以鋪地拜佛,則其罪非小,況墊坐乎!(如已經鋪地拜佛用過之手方,則又隻好洗淨焚化,切不可藏佛龛中。
)譬如子孫,以祖父之名,書之于布,以作拜祖父時墊地之用,及坐地時,恐污衣服,用此布以墊坐,則人必以為不孝,自己心亦不忍。
何竟敢以佛菩薩聖号,印于墊地護衣之布上乎?其原由于僧人不知事務,唯欲多打印,則多得錢,不計此布萬萬不可打印。
若此等僧,縱有修持,亦當堕落。
以亂為人打印,令一切信心婦女,同作亵渎佛菩薩之大罪故也。
願諸僧俗,各各痛戒。
又願識字之人,見聞此說,逢人勸誡,令一切人改此惡習,則功德無量無邊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四第371頁 戒坐墊打佛菩薩名号印) 【331】如何如法處理不可供、不可存的經像? ●經像不能供不能存者,必須另設化器,嚴以防守,不令灰飛餘處。
以其灰取而裝于極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淨沙或淨石,俾入水即沉,不緻漂于兩岸。
有過海者,到深處投之海中,或大江深處則可,小溝小河斷不可投。
如是行者,是為如法。
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供之或存之。
其不能供不能存者,焚化之。
毀像焚經,罪極深重,此約可供可存者說。
若不可供不可存者,亦執此義,則成亵渎。
譬如人子于父母生時,必須設法令其安全。
于父母亡後,必須設法為之埋藏。
若不明理之愚人,見人埋藏父母以為行孝,則将欲以活父母而埋藏之而盡孝。
或見人供養父母以為孝,遂對已死之父母,仍依平日供養之儀供養之。
二者皆非真孝也。
經像之不能讀不能供者,固當焚化之。
然不可作平常字紙化,必須另設化器,嚴以防守,不令灰飛餘處。
以其灰取而裝于極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淨沙或淨石,俾入水即沉,不緻漂于兩岸。
有過海者,到深處投之海中,或大江深處則可,小溝小河斷不可投。
如是行者,是為如法。
若不加沙石,決定漂至兩傍,仍成亵渎,其罪非小。
而穢石穢磚,切不可用。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0頁 複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332】抄錄佛祖經論依據什麼次序? ●先經,次論。
經論又須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後倒置。
凡錄佛祖經論,須先經,次論,然後方及此方著述。
經論又須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後倒置。
如綸音⑴告示,不可倒列。
一部中不能如此列者,一門斷不可不依此而列。
否則令無知者藐忽佛經,而大方家謂不知法耳。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第231頁 複丁福保居士書五) 【333】經書善書應當送給什麼人? ●當送通文理、有信心、能恭敬者。
善書為入聖超凡之前導,須送給稍有信心,通達文理之人。
送時又須誡以恭敬,切勿亵渎。
《淨土五經》乃念佛法門之根本。
當送通文理、有信心、能恭敬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第673頁 複拜竹居士書四) 善書貴于流通,然須其人稍有信心、通達文理,然後可以送彼。
送時又須誡以恭敬,切勿亵渎。
若或亵渎,必有罪咎。
此種書,皆為入聖超凡之前導,不得與一切小說閑書一例看,則或稍有益彼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八第1180頁 複傅法霖居士書) 己于十三日令弘化社寄《文鈔》十包,每包二部,尚欠分量,因加《了凡四訓》一本,此書文理極圓滿周到,為一切人所當詳讀之書。
現今紙貴之極,印書之報紙,賤時二元三角一領,今已五元多矣,尚日見漲價。
當保貴經書,否則後來恐無力能得矣。
送人時,亦當以此告之。
又須令其恭敬,不可亵渎。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210頁 複趙智雲居士書一) 【334】有字有佛像的衣服等,可不可以作殓具? ●不可。
問,有字有佛像之衣服等,可作殓具否?(師旁批雲不可。
)經典可焚化以送亡人否?(師旁批雲不可妄焚。
) 答,如焚當另備化器,不可以經灰歸錫箔灰賣。
宜另包,用淨布作袋,内加淨沙,有人過海,投之深處,否則勿焚。
不加沙,恐不沉,仍漂岸邊。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二第1940頁 答卓智立居士問) 【335】慢佛、毀佛會遭禍嗎? ●會。
護法神必令其遭禍,以儆其效此作惡者。
佛雖慈悲廣大,而欲度衆生,須有折攝。
若慢佛、毀佛,佛實不生憎愛,然不行折伏,則無以為勸。
以故護法神,必令其遭禍,以儆其效此作惡者,其慈悲為何如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第1510頁 複卓智立居士書七) 【336】能否在卧室或寮房供佛? ●卧室斷不可供佛,除貧無餘屋。
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
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欲供養者,當于北京路長康裡佛經流通處,請石印之西方三聖像,用鏡龛裝好,彼處亦有,則阿彌陀佛、觀音、勢至,俱全矣。
卧室若不潔,可将佛像供于淨室,日請來熟視一二次,則心中便可作憶念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621頁 複裘佩卿居士書二) 卧室供佛,除貧無餘屋則可。
若有餘屋,斷不可在卧室供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14頁 複許止淨居士書) 既有佛堂,彼何須又在寮房供佛。
今人多半是粗心浮氣,殿堂上尚肆無忌憚。
正念誦禮拜時,尚敢出下氣,則寮房之放肆,更不堪言。
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每見高座法師,尚不以出下氣為罪,而于念誦時竟敢行之,況悠悠泛泛之學人乎。
座下所說,乃于無可設法中,與彼作一方便,當以在殿禮拜,為免招罪過之第一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9頁 複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337】為什麼不能在佛殿放屁? ●吾人業力凡夫,在聖中聖、天中天之佛殿中,三寶具足之地,竟敢不加束斂,任意放屁,此之罪過,極大無比。
●念佛之人,夜間不可赤體睡,須穿衫褲,以心常如在佛前也。
學佛之人,夜間不可赤體睡,須穿衫褲,以心常如在佛前也。
吃飯不可過度,再好的飯,隻可吃八九程。
若吃十程,已不養人。
吃十幾程,髒腑必傷。
常如此吃,必定短壽。
飯一吃多,心昏身疲,行消不動,必至放屁。
放屁一事,最為下作,最為罪過。
佛殿僧堂,均須恭敬。
若燒香,不過表心,究無甚香。
若吃多了放的屁,極其臭穢,以此臭氣,熏及三寶,将來必作糞坑中蛆。
不吃過度,則無有屁。
若或受涼,覺得不好,無事則出至空地放之,待其氣消,再回屋中。
如有事不能出外,當用力提之,不一刻,即在腹中散開矣。
有謂,不放則成病,此話比放屁還罪過,萬不可聽。
佛制戒律,未說此事,想古人身體好,又不貪吃,無有此事,故未說。
若有,佛必說之。
切不可謂佛不說,就應當放,則是自求堕落,佛也難救矣。
孔子以聖人之資格,朝于凡夫之國君,将欲升堂,在階下,便不敢大出氣,況入堂面君乎。
故《論語》雲:“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
”(攝,提也。
齊,音咨,與[]同,衣岔子也。
鞠,曲也。
屏,閉藏也。
息,鼻中氣也。
孔子朝君,将升堂,先鞠躬而行。
鞠躬,則衣前長,故必提其兩岔,去地約一尺,方不至蹋其衣而跌蹶失儀。
嚴肅之極,故鼻中之氣,似乎不出。
試看此是何等敬畏。
今人比孔子,則相去懸遠。
時君與佛,又相去懸遠。
放屁與不出氣,又相去懸遠。
靜言思之,直大地無容身之處矣,可不極力留心乎。
)吾人業力凡夫,在聖中聖、天中天之佛殿中,三寶具足之地,竟敢不加束斂,任意放屁,此之罪過,極大無比。
許多人因不多看古德著述,當做古德不說。
不知古德說的巧,雲洩下氣,他也不理會是什麼話,仍不介意。
光三四十年前,常說此事,後試問之,人不知是何事,以故隻好直說放屁耳。
唱戲罵人說放肆,就是說你說的話是放屁。
凡有所畏懼,氣都不敢大出,從何會放屁。
由其肆無忌憚,故才有屁。
你勿謂說放屁話,為不雅聽,我實在要救人于作糞坑之蛆之前耳。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23頁 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 【338】為什麼萬萬不可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 ●佛經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
凡不關緊要之閑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
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小說每以回名。
吾人解經,自有成規,何得反效小說之用回乎?竊謂以白話解,須先列經文,後再以白話簡略注之。
凡不關緊要之閑字,概不用,既明了又不枝蔓。
每見有白話不幾個字,便弄成十數字,反費事。
若完全把經文編做白話,萬萬不可。
何以故?以久則不得其要,而失本源故。
光老矣,目力不給,己于二十二年冬登新、申報(按:即新聞報、申報)半月刊,拒絕一切信劄差事。
序文不能作,以無精力目力,非不願為經效勞也。
即此來往信,乃以手眼二鏡強勉從事。
若用其一,尚不能見。
當憫光老而業重障深,不以見怪,則幸甚。
以白話解用譯字,未免有僭譯經⑴之過,不可不慎。
凡說話須按事實,汝之推尊于光,何異以平民稱皇帝,欲不累我以凡濫聖之愆⑵,何可得乎?切戒切戒!(《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第470頁 複胡宅梵居士書三) 第二章 念佛正行,持佛名号 【339】淨土法門的正行和助行是什麼? ●具真信切願,持佛名号為正行。
修行衆善,回向往生為助行。
佛愍衆生無力斷惑,難了生死,故特開一仗佛慈力,帶業往生之橫超法門。
無論斷惑與否,若具真信切願,持佛名号(此是正行),及修行衆善,回向往生(此是助行),無一不得生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73頁 複高邵麟居士書三) 數日前接手書,知居士近來道心真切,不勝欣忭。
所謂修淨業者,唯在一心求生西方,不作此世來生一切人天福樂想耳。
凡所持誦經咒,并一切種種功德,無論大小,皆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則心無二念,凡一切讀誦禮拜及諸善行,皆成淨土助行。
念佛之正行,再加以種種功德助之,則如船遇順風,又加高挂風篷,則一日千裡,速登彼岸矣。
所忌者,心口不相應,則一切善行,隻得現世虛名,無有了生脫死之實果矣。
縱令來生得其人天福樂,則由享福故,必定大造惡業。
及至命終,則永堕地獄,萬劫難出矣。
哀哉!由是之故,諸佛諸祖,皆勸衆生求生西方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92頁 複馬香瑞居士書) 【340】什麼是三昧?如何修證念佛三昧? ●三昧者,華言正定,亦雲正受。
正定者,寂照雙融之謂。
正受者,妄伏真現之謂。
●念佛人以真切之信願,持萬德之洪名。
念至功純力極,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佛不二,心佛一如而已。
欲證三昧,自有佛祖所示三世不易之法。
何得問我所證,方能缵步⑴。
《彌陀經》雲,執持名号,若一日乃至若七日,一心不亂。
(此一日七日,乃是舉例之詞,不可執定。
若是等覺根性,一念即能不亂,何待一日。
若是逆惡根性,畢生亦難一心,何況七日。
王耕心⑵混上中下根為一例,發而為論,深自矜誇⑶,謂為發前人所未發,實為上違佛祖誠言,下啟後進狂妄,令人不勝悲痛哀憐而莫之能止也。
)《觀經》雲:“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衆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作指心想,是指心是,觀想既是作,持誦禮拜豈不是作。
舉一反三,儒者尚然,況博地凡夫,上窺佛意,何得不依圓頓妙解,而以擔闆之見推測乎。
)楞嚴大勢至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文殊選圓通偈,謂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今例之曰,反念念自性,性成無上道。
《四十二章經》雲:“夫心者,置之一處,無事不辦。
”夢東雲:“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号,此十六字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
”欲修三昧,何不于此等語句中全身靠倒。
不以聖言為量,而以我之罪業凡夫為準,豈不颠倒之甚乎?然汝發此言,蓋亦有由。
以衷論詳示省一大師所見之境,及耕心謂承彼心傳,意者必有種種不思議妙境,及口傳心受之妙訣耳。
不知三昧者,華言正定,亦雲正受。
正定者,寂照雙融之謂。
正受者,妄伏真現之謂。
寂照雙融,有何境界之可得。
《心經》雲:“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又曰:以無所得故,三世諸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楞嚴雲:“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修禅定人(指四禅八定)及參禅人,以唯仗自力,不求佛加,故于工夫得力真妄相攻之時,每有種種境界,幻出幻沒。
譬如陰雨将晴之時,濃雲破綻,忽見日光,恍惚之間,變化不測。
所有境界,非真具道眼者,不能辨識。
若錯認消息,則著魔發狂,莫之能醫。
念佛人以真切之信願,持萬德之洪名,喻如杲日當空,行大王路。
不但魑魅魍魉⑴,鏟蹤滅迹,即歧途是非之念,亦無從生。
推而極之,不過曰,念至功純力極,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佛不二,心佛一如而已。
此理此行,唯恐人之不知,不能合佛普度衆生之願,豈秘而不傳,獨傳于汝乎?若有暗地裡口傳心受之妙訣,即是邪魔外道,即非佛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63頁 複永嘉某居士書五) 【341】怎樣才能做到念佛成片? ●制心不令外馳,久久自會成片。
念佛不能純一,必須制心不令外馳,久久自會純一。
成片者,純一無雜之謂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88頁 複馬契西居士書四) 【342】事持、理持的含義和關系是什麼?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于理外,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
既悟焉,則即事是理,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
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
”此未達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
”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則此理方能彰顯,故名為造。
心具即理體,心造即事修。
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
是心作佛,即稱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
修德有功,性德方顯。
雖悟理而仍不廢事,方為真修。
否則便堕執理廢事之狂妄知見矣。
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系心之境,令不暫忘也”此種解法,千古未有。
實為機理雙契,理事圓融。
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于理外。
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
既悟焉,則即事是理。
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
如人身心,二俱同時運用,斷未有心與身,彼此分張者。
達人則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496頁 複馬契西居士書九) 【343】學解與學行有什麼不同? ●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
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善導和尚雲:“若欲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
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
否則經劫至劫,尚難出離。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其法備在《彌陀要解》及淨土諸書中。
當尋繹⑴之,茲不多贅。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57頁 複鄧新安居士書) 【344】善導和尚所說的“專雜二修”是什麼? ●身業專禮,口業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
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
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
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善導和尚系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
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
至于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
專修謂身業專禮,(凡圍繞及一切處身不放逸皆是。
)口業專稱,(凡誦經咒,能志心回向,亦可名專稱。
)意業專念。
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
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
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希得一二,千中希得三四往生者。
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
二位當以此自利,又當以此普利一切。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136頁 複永嘉某居士昆季書) 【345】如何處理專修與兼修的關系? ●生死心切,誠敬真摯,則專兼均可。
否則一切皆難得利益矣。
修行用功,固宜專精。
然凡夫妄想紛飛,若不加經咒之助,或緻悠忽懈怠。
倘能如喪考妣⑴,如救頭然⑵之痛切,則于一行三昧,實為最善。
若以悠忽當之,久或懈惰放廢,固不如兼持經咒為有把握。
汝祈我決,我與汝說其所以,汝可自決。
總之生死心切,誠敬肫摯⑶,則專兼均可。
否則專落悠忽,兼落紛繁。
良以根本不真切,故緻一切皆難得利益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一第1680頁 開示五則) 【346】為什麼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 ●具縛凡夫,心多昏散。
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念佛雖貴心念,亦不可廢口誦。
以身口意三,互相資助。
若心能憶念,身不禮敬,口不持誦,亦難得益。
世之舉重物者,尚須以聲相助,況欲攝心以證三昧者乎。
所以《大集經》雲,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
古德謂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
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耳。
而具縛凡夫,心多昏散,若不假身口禮誦之力,則欲得一心,末由也已。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一第33頁 複濮大凡居士書) 【347】什麼是十念記數念佛?為什麼不可對十念記數之法遂生疑惑?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
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
随念随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
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
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
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
●吾輩之鈍根,舍此十念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大難大難。
又須知此攝心念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