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觀邪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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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徑庭)。
若半天半人,則堕于二邊。
常及于無常,是事則不然。
如果對方認為:從生命或者人我的角度而言,人與天人二者為一體,但從身體的角度而言,二者卻是迥然各異的。
如果一方面是天人,而另一方面又是人,則會堕于恒常與無常的二邊,這種見解是徹頭徹尾的荒謬之見。
若常及無常,是二俱成者。
如是則應成,非常非無常。
如果“恒常”與“無常”二者兼具的法可以成立,那麼就必須承認非恒常與非無常(二者兼具)的法成立。
既然已經成為所破的恒常與無常二者兼具的人我本體絲毫也不存在,那麼二者皆非的(人我)也不可成立。
這裡所說的于同體中恒常與無常二者,如果是以異體的方式而成立,則為二者兼具;如果是以一體的方式而成立,則為二者皆非。
如果将恒常視為無常,将無常視為恒常,但(常與無常)二者是如同光明與黑暗一樣不可位于同體的法,又怎麼能在見到其中一者的時候,又見到另一者呢? 法若定有來,及定有去者。
生死則無始,而實無此事。
如果對方認為:從無始以來,(衆生)以連續不斷的生生死死一再流轉漂泊,以及未來的流轉漂泊是實有存在的,這種恒常存在的輪轉者,就稱之為人我。
如果承許人我或者五蘊從以往向此時的來,以及前往何處的去以自性而存在,則人我就成為沒有開始,也就是從無始以來即恒常存在的法。
但事實上,這種情況并不存在。
因為在十六品[觀縛解品]等各品中,已經宣說了人我或者五蘊無論以自性而成立為常與無常,其來去[流轉]都不合理的理由。
所以,所謂“無始輪回”的說法,隻不過是分别心假立的法而已。
今若無有常,雲何有無常, 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由此可見,如果輪回不存在絲毫的恒常,那麼無有始終的輪回又怎麼會是無常的呢?因為無始無終并非一刹那的法,而無常又是刹那之性。
既然如此,那麼所謂前後世的取舍者又怎麼可能應理呢?絕不可能。
還有,如果恒常之法絲毫也不存在,那麼寂滅的無常又是指什麼呢?作為無常之法,就不能被無常所吞噬,因為是刹那性的,故而以他法不可毀滅,如同以水不能使水潮濕一樣,并且不存在非無常的法。
既然如此,那麼無常究竟是什麼樣的呢? 對此,諸大派别都異口同聲地說過:“以‘恒常無常中,悉皆無無常’就可以将(無常)駁得毫無立錐之地;而以‘無常中無常,常亦無無常’又可以舉一反三地類推二者兼具的情形;這樣一來,證明二者皆非不存在的破斥方法也就一目了然了。
”所立之法也因此而不可存在了。
因此,包括單獨的恒常與無常,以及彙集其二者的二者兼具都被駁得蕩然無存,二者皆非的情形也随之而不可能再有安身之處了。
辛四、破依後際而安立之恒常等四種邪見: 若世間有邊,雲何有後世? 若世間無邊,雲何有後世? 如果世間的人我及五蘊為有邊,則為斷滅之法,那麼又怎能會有輪回世間的後世呢?如同阿羅漢最後的身體一樣。
反之,如果輪回世間為無邊,又怎能會有輪回世間的後世呢?因為并沒有新産生跟随前世五蘊的後世取受五蘊,前後世的五蘊完全成為了一體。
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焰。
以是故世間,不應邊無邊。
為什麼呢?因為,五蘊既在接連不斷地延續,又在(接連不斷地)毀滅前法[前面的五蘊],如同燈火的火焰也是以接連不斷生滅的方式出現的一樣。
因為前法的毀滅,所以遮破了有邊;又因為後法的産生,所以又遮破了無邊。
以燈的比喻可以揭示出:所謂前際僅僅為有邊,或僅僅為無邊的說法,都是不合理的。
若先五陰壞,不因是五陰, 更生後五陰,世間則有邊。
如果前一刹那(的五蘊)已經毀滅,并且依靠前面正在毀滅的五蘊,也沒有産生後面的五蘊,如同燈火熄滅了一般,那麼世間也就成了有邊。
若先陰不壞,亦不因是陰, 而生後五陰,世間則無邊。
如果前面(的五蘊)沒有毀滅,并且也沒有依靠前面的五蘊,而産生後面的五蘊,那麼世間也就成了無邊。
但以上的兩種假設都是不合理的。
(鸠摩羅什原譯中“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如是則生死,非有邊無邊”一偈,在藏文原文中遺缺。
) 若世半有邊,世間半無邊。
是則亦有邊,亦無邊不然。
如果(世間的)一半是有邊,而另一半是無邊,那麼世間就成了有邊無邊二者兼具的法。
但是,因為其二者相違,所以這種假設不合理。
彼受五陰者,雲何一分破, 一分而
若半天半人,則堕于二邊。
常及于無常,是事則不然。
如果對方認為:從生命或者人我的角度而言,人與天人二者為一體,但從身體的角度而言,二者卻是迥然各異的。
如果一方面是天人,而另一方面又是人,則會堕于恒常與無常的二邊,這種見解是徹頭徹尾的荒謬之見。
若常及無常,是二俱成者。
如是則應成,非常非無常。
如果“恒常”與“無常”二者兼具的法可以成立,那麼就必須承認非恒常與非無常(二者兼具)的法成立。
既然已經成為所破的恒常與無常二者兼具的人我本體絲毫也不存在,那麼二者皆非的(人我)也不可成立。
這裡所說的于同體中恒常與無常二者,如果是以異體的方式而成立,則為二者兼具;如果是以一體的方式而成立,則為二者皆非。
如果将恒常視為無常,将無常視為恒常,但(常與無常)二者是如同光明與黑暗一樣不可位于同體的法,又怎麼能在見到其中一者的時候,又見到另一者呢? 法若定有來,及定有去者。
生死則無始,而實無此事。
如果對方認為:從無始以來,(衆生)以連續不斷的生生死死一再流轉漂泊,以及未來的流轉漂泊是實有存在的,這種恒常存在的輪轉者,就稱之為人我。
如果承許人我或者五蘊從以往向此時的來,以及前往何處的去以自性而存在,則人我就成為沒有開始,也就是從無始以來即恒常存在的法。
但事實上,這種情況并不存在。
因為在十六品[觀縛解品]等各品中,已經宣說了人我或者五蘊無論以自性而成立為常與無常,其來去[流轉]都不合理的理由。
所以,所謂“無始輪回”的說法,隻不過是分别心假立的法而已。
今若無有常,雲何有無常, 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由此可見,如果輪回不存在絲毫的恒常,那麼無有始終的輪回又怎麼會是無常的呢?因為無始無終并非一刹那的法,而無常又是刹那之性。
既然如此,那麼所謂前後世的取舍者又怎麼可能應理呢?絕不可能。
還有,如果恒常之法絲毫也不存在,那麼寂滅的無常又是指什麼呢?作為無常之法,就不能被無常所吞噬,因為是刹那性的,故而以他法不可毀滅,如同以水不能使水潮濕一樣,并且不存在非無常的法。
既然如此,那麼無常究竟是什麼樣的呢? 對此,諸大派别都異口同聲地說過:“以‘恒常無常中,悉皆無無常’就可以将(無常)駁得毫無立錐之地;而以‘無常中無常,常亦無無常’又可以舉一反三地類推二者兼具的情形;這樣一來,證明二者皆非不存在的破斥方法也就一目了然了。
”所立之法也因此而不可存在了。
因此,包括單獨的恒常與無常,以及彙集其二者的二者兼具都被駁得蕩然無存,二者皆非的情形也随之而不可能再有安身之處了。
辛四、破依後際而安立之恒常等四種邪見: 若世間有邊,雲何有後世? 若世間無邊,雲何有後世? 如果世間的人我及五蘊為有邊,則為斷滅之法,那麼又怎能會有輪回世間的後世呢?如同阿羅漢最後的身體一樣。
反之,如果輪回世間為無邊,又怎能會有輪回世間的後世呢?因為并沒有新産生跟随前世五蘊的後世取受五蘊,前後世的五蘊完全成為了一體。
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焰。
以是故世間,不應邊無邊。
為什麼呢?因為,五蘊既在接連不斷地延續,又在(接連不斷地)毀滅前法[前面的五蘊],如同燈火的火焰也是以接連不斷生滅的方式出現的一樣。
因為前法的毀滅,所以遮破了有邊;又因為後法的産生,所以又遮破了無邊。
以燈的比喻可以揭示出:所謂前際僅僅為有邊,或僅僅為無邊的說法,都是不合理的。
若先五陰壞,不因是五陰, 更生後五陰,世間則有邊。
如果前一刹那(的五蘊)已經毀滅,并且依靠前面正在毀滅的五蘊,也沒有産生後面的五蘊,如同燈火熄滅了一般,那麼世間也就成了有邊。
若先陰不壞,亦不因是陰, 而生後五陰,世間則無邊。
如果前面(的五蘊)沒有毀滅,并且也沒有依靠前面的五蘊,而産生後面的五蘊,那麼世間也就成了無邊。
但以上的兩種假設都是不合理的。
(鸠摩羅什原譯中“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如是則生死,非有邊無邊”一偈,在藏文原文中遺缺。
) 若世半有邊,世間半無邊。
是則亦有邊,亦無邊不然。
如果(世間的)一半是有邊,而另一半是無邊,那麼世間就成了有邊無邊二者兼具的法。
但是,因為其二者相違,所以這種假設不合理。
彼受五陰者,雲何一分破, 一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