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觀十二因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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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稱之為眼觸。

     以判斷外境的觸,就會因悅意外境而産生快樂等諸受。

    其餘的觸、受[指耳、鼻、舌、身識,以及由耳識等所産生的樂受等]也與此相同。

     如果産生樂受,就會生起不離開樂受的渴愛;如果産生苦受,就會生起要脫離痛苦的渴愛;如果生起等舍,就會産生令其不退失的渴愛。

    這樣以受為緣就産生了愛,因為以對外境的不同感受,可以産生相應之愛。

     因愛有四取,因取故有有。

     一旦産生愛,就會以愛為緣而産生取。

    究竟有哪些取呢?所謂取,就是指欲取、見取、戒禁取與我語取四者。

    取就是由此而形成的。

     一旦有了取,就會因為取而使業具有能力,取受者也就會流轉于三有,“有”也就由此而形成了。

     若取者不取,則解脫無有。

     如果能以妙觀察智而不依存于取受,則三有的本體也就不會産生。

    所以,一旦不存在取受,則就成為了解脫者,三有也就不存在了。

     從有生五蘊,從有而有生。

     (原譯:從有而有生。

    其中第一句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 所謂三有,即以三門所作之業,是五蘊之因法。

    因為由此而産生未來五蘊,所以是以果法(五蘊)而安立因法(三有)之名的。

    身語所作之業屬于色蘊,而意業則為其他四蘊。

    此處的“有”,也就是指業的有。

    因為将來會形成生有,(故未來五蘊也就必然成立,)所以是以果法而安立因法之名的。

     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 憂愁及哀号,痛苦與不悅, 以及諸迷亂。

     (原譯: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

    其中部分内容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 三有之業因愛受而增盛,從而産生了來世的生,由生就會導緻老死、憂愁、哀号、痛苦、不悅以及迷亂的出現。

    此處的“老”,是指五蘊的成熟;“死”是指五蘊的壞滅。

     遠離歡喜或者死亡之時,因為具有貪欲煩惱,就會産生内心的苦惱、哀愁,以及由哀愁所引發的口中之哀号,因身體或五根遭受傷害而導緻的痛苦,因内心遭受重創而導緻的不悅,以及因痛苦與不悅而産生的身心迷亂。

     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

     是故大苦陰,但以因緣生。

     (原譯: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

    但以是因緣,而集大苦陰。

    ) 因為這一切,都是由生而引發的,所以諸多痛苦憂傷聚集的大苦蘊,是遠離我與我所,或者可以說是空性的,這一切都僅僅是依靠因緣而産生的。

    也可以說,所謂苦蘊,也就是“不夾雜歡樂”的意思。

     己二、行與非行之差别: 生死根即行,諸智者不為, 愚者即行者,智非見性故。

     (原譯:是謂為生死,諸行之根本。

    無明者所造,智者所不為。

    ) (十二緣起的)還滅:因為,作為生死輪回的識等之後十有支根本的,即為諸行。

    因此,證悟真如法性的聖者,就不會再造作引業。

    按照前譯文,本偈頌應為:“智者不造作,輪回根本行。

    ” 生死輪回的根源,也就是諸行。

    所以,無有智慧的凡夫就是諸行的造作者。

    而作為智者,是不會造作諸行的,因為他們已經通達真如實相。

     以無明滅故,諸行則不生。

     (原譯:以是事滅故,是事則不生。

    ) 如果對方提出:為什麼(智者)不會造作諸行呢? 因為(輪回)不能直接滅除,而需要連根拔除。

    也就是說,如果消滅了無明,諸行也就不可能産生。

     己三、闡釋破十二有支之次第: 若欲滅無明,以智修法性。

     前前若能滅,後後則不生。

     (該偈頌在鸠摩羅什的譯本中缺漏,此處依照藏文版本予以增補。

    ) 消除無明的方法,是以緣起妙觀察智而修持真如法性。

    作為因法的無明等一旦能被消滅,則其果法也即後面的有支也就不會再次出現了。

     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滅。

     這樣一來,因輪回苦蘊不會再産生,所以也就被徹底消滅了。

     《中觀根本慧論》之第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