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觀成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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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堕于恒常。
因為“因果生成與壞滅的相續”,也就是三有輪回,(所以既不會堕入斷滅,又不會堕于恒常。
) 如果承許雖然諸法無常,但因為因果的同一相續,也就是三有輪回,所以不會是斷滅。
則即使相續存在,但因為因法本身已經毀滅,并且沒有産生,那麼,因法自身的相續又怎能不斷滅呢? 自宗的觀點卻不相同,因為(自宗承許)因法無自性,所以(因法的相續)又怎麼會斷滅呢?絕不可能。
還有,如果因法的自性存在,則因為自性不會退轉,所以仍然會堕于恒常。
另外,如果承許因法或者果法的相續以本體而存在,或者承許相續以自性而存在,自宗也可以用同樣的道理進行駁斥。
若因果生滅,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因即為斷滅。
因此,如果認為因果生成與壞滅的相續,也就是輪回,仍然會堕于恒常與斷滅。
因為(因法)已經毀滅,又沒有再産生,所以有因法斷滅的過失。
法住于自性,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則堕于斷滅。
如果諸法本體以自性而存在,則該法在任何時候也不可能從有實法變為無實法。
因為本體相違,或者(有實法)永不改變。
這樣一來,還有在獲得涅槃的時候存在斷滅的過失,因為輪回相續已經寂滅。
若初有滅者,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亦無有後有。
如果對方又提出:以前世滅盡的最後一刹那作為因,而産生後世的第一刹那作為果,并且像這樣中途連續不斷的過程,就稱之為三有或者輪回。
(所以,生成和壞滅是存在的。
) 但是,像這樣由你們所安立的三有并不存在。
如果你們一定要認為它存在的話,那麼請問:作為果法的後世第一刹那本體的存在,是在前世最後一刹那已經滅盡、尚未滅盡還是正在滅盡的哪一種情況下産生的呢? 如果前世最後一刹那的本體已經滅盡,則不應該産生後世的第一刹那,因為有因法不存在的過失,如同由已經焚毀的種子産生苗芽一樣。
如果前世最後一刹那以本體而沒有滅盡,也不應該産生後世的第一刹那,否則,後世的第一刹那就會成為無因。
這樣一來,就有一個衆生具備兩個本體、沒有前世的衆生也會産生、前世恒常存在、種子沒有滅盡卻産生了苗芽等諸多過失。
若初有滅時,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生時是一有。
而正在滅盡是屬于現在的法,始終無法與正在産生的未來之法相遇。
如果承許在前世最後一刹那正在滅盡之時,産生了後世的第一刹那,則(正在滅盡與正在産生)這兩個過程就成了同時。
既然如此,則屬于正在滅盡的為一個輪回之有,屬于正在産生的又為除此之外的另一個輪回之有,這樣就有兩個輪回之有同時在同一個相續中出現的過失。
也就是說,如果在前世最後一刹那正在滅盡之時,産生了後世的第一刹那,則屬于正在滅盡的為一個輪回之有,屬于正在産生的又為除了前世之外的另一個輪回之有。
若言于生滅,一時則非理。
豈可此陰死,亦于此陰生? (原譯:若言于生滅,而謂一時者。
則于此陰死,即于此陰生。
) 如果認為前世的正在滅盡,與後世的正在産生位于同時,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按照你們的說法,豈不成了在某個出現死亡的五蘊上面,又出現了出生的現象嗎?(這顯然不合理,)因為死亡與出生二者是完全相違的法。
此處“亦”字的含義,表示前後世二者的五蘊合而為一成為了一體。
壬三、攝義: 三世中求有,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何有有相續? 因此,如果有産生,則不會有死亡;如果有死亡,則不會有産生,所謂的“相續”并不存在。
因為在(前世、今生、後世的)三世中,無論前世已經滅盡,還是尚未滅盡等情形下,三有的相續都不可能存在。
既然在所知的三世中都不存在,則三有的相續又怎麼會存在呢?絕不會存在。
《中觀根本慧論》之第二十一觀成壞品釋終
因為“因果生成與壞滅的相續”,也就是三有輪回,(所以既不會堕入斷滅,又不會堕于恒常。
) 如果承許雖然諸法無常,但因為因果的同一相續,也就是三有輪回,所以不會是斷滅。
則即使相續存在,但因為因法本身已經毀滅,并且沒有産生,那麼,因法自身的相續又怎能不斷滅呢? 自宗的觀點卻不相同,因為(自宗承許)因法無自性,所以(因法的相續)又怎麼會斷滅呢?絕不可能。
還有,如果因法的自性存在,則因為自性不會退轉,所以仍然會堕于恒常。
另外,如果承許因法或者果法的相續以本體而存在,或者承許相續以自性而存在,自宗也可以用同樣的道理進行駁斥。
若因果生滅,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因即為斷滅。
因此,如果認為因果生成與壞滅的相續,也就是輪回,仍然會堕于恒常與斷滅。
因為(因法)已經毀滅,又沒有再産生,所以有因法斷滅的過失。
法住于自性,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則堕于斷滅。
如果諸法本體以自性而存在,則該法在任何時候也不可能從有實法變為無實法。
因為本體相違,或者(有實法)永不改變。
這樣一來,還有在獲得涅槃的時候存在斷滅的過失,因為輪回相續已經寂滅。
若初有滅者,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亦無有後有。
如果對方又提出:以前世滅盡的最後一刹那作為因,而産生後世的第一刹那作為果,并且像這樣中途連續不斷的過程,就稱之為三有或者輪回。
(所以,生成和壞滅是存在的。
) 但是,像這樣由你們所安立的三有并不存在。
如果你們一定要認為它存在的話,那麼請問:作為果法的後世第一刹那本體的存在,是在前世最後一刹那已經滅盡、尚未滅盡還是正在滅盡的哪一種情況下産生的呢? 如果前世最後一刹那的本體已經滅盡,則不應該産生後世的第一刹那,因為有因法不存在的過失,如同由已經焚毀的種子産生苗芽一樣。
如果前世最後一刹那以本體而沒有滅盡,也不應該産生後世的第一刹那,否則,後世的第一刹那就會成為無因。
這樣一來,就有一個衆生具備兩個本體、沒有前世的衆生也會産生、前世恒常存在、種子沒有滅盡卻産生了苗芽等諸多過失。
若初有滅時,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生時是一有。
而正在滅盡是屬于現在的法,始終無法與正在産生的未來之法相遇。
如果承許在前世最後一刹那正在滅盡之時,産生了後世的第一刹那,則(正在滅盡與正在産生)這兩個過程就成了同時。
既然如此,則屬于正在滅盡的為一個輪回之有,屬于正在産生的又為除此之外的另一個輪回之有,這樣就有兩個輪回之有同時在同一個相續中出現的過失。
也就是說,如果在前世最後一刹那正在滅盡之時,産生了後世的第一刹那,則屬于正在滅盡的為一個輪回之有,屬于正在産生的又為除了前世之外的另一個輪回之有。
若言于生滅,一時則非理。
豈可此陰死,亦于此陰生? (原譯:若言于生滅,而謂一時者。
則于此陰死,即于此陰生。
) 如果認為前世的正在滅盡,與後世的正在産生位于同時,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按照你們的說法,豈不成了在某個出現死亡的五蘊上面,又出現了出生的現象嗎?(這顯然不合理,)因為死亡與出生二者是完全相違的法。
此處“亦”字的含義,表示前後世二者的五蘊合而為一成為了一體。
壬三、攝義: 三世中求有,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何有有相續? 因此,如果有産生,則不會有死亡;如果有死亡,則不會有産生,所謂的“相續”并不存在。
因為在(前世、今生、後世的)三世中,無論前世已經滅盡,還是尚未滅盡等情形下,三有的相續都不可能存在。
既然在所知的三世中都不存在,則三有的相續又怎麼會存在呢?絕不會存在。
《中觀根本慧論》之第二十一觀成壞品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