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觀時品

關燈
丁十九(觀時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般若經》雲“過去不可得,未來不可得,現在不可得”以及“三時平等性故”等,宣說了時不存在的道理。

     戊二、品關聯: 如果對方提出:諸法是存在的,因為諸法是建立三時的因。

    而且,包括佛陀不是也提及過“三時”嗎? 為了證明時不成立,本為空性而宣說本品。

     此品分二:一、遮破時之本體;二、遮破時之能立。

     己一(遮破時之本體)分二:一、觀察三時之理;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庚一(觀察三時之理)分二:一、結合過去而破;二、類推餘法。

     辛一(結合過去而破)分三:一、遮破觀待而成立;二、遮破不觀待而成立;三、攝義。

     壬一、遮破觀待而成立: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

     未來及現在,應在過去時。

     時間是不可成立的。

    (我們可以用下面的理由來進行破斥:) 如果現在和未來的自性存在,那麼請問它們是與過去相觀待,還是不相觀待呢?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即現在與未來是與過去相觀待而成立的,則成了現在與未來成立于過去時中。

    如果存在于過去時中,則此二者就有成為過去的過失。

     若過去時中,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時,雲何因過去? 如果現在與未來不存在于過去時中,那麼現在與未來又怎麼與過去相觀待呢?如果能觀待的法都不存在,卻聲稱“其觀待他法而成立”,就如同觀待人而成立石女的兒子一樣。

     所謂的過去,是指瓶子等法在産生之後已經毀滅;所謂的現在,是指産生之後尚未毀滅;所謂的未來,是指可以出現的法尚未出現,或者指該法自身尚未得。

    它們之間的差别,是以現在的一個瓶子的毀滅、駐留以及能夠産生的角度而安立的,而時間自身的本體絲毫也不成立。

     壬二、遮破不觀待而成立: 不因過去時,是故無二時。

     (原譯: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時,亦無現在時,是故無二時。

    其中中間兩句,在藏文版中移至下一科判。

    ) 如果對方提出:現在和未來是不觀待過去而成立的。

     (如果是這樣,)則現在與未來二者自身也不可能成立,如同驢角一樣。

     壬三、攝義: 既無未來時,亦無現在時。

     因為無論是否觀待都不可成立,所以現在時與未來時也不可能成立。

     辛二、類推餘法: 以如是義故,則知餘二時。

     如前次第觀察的道理,也可以沿用至以其餘兩種時間作為參考對象的觀察。

    即以“若因現在時,有過去未來”等,以及“若因未來時,有過去現在”等進行破斥。

     還有,因為這些時間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同時相遇,所以本體存在的觀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