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觀染染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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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六(觀染染者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般若經》雲“貪欲清淨,故色法清淨”等,昭示了無有貪欲與貪者的道理。
戊二、品關聯: 如果認為:蘊界處等是存在的。
因為它們的一切所依者[能依]——煩惱存在。
為了證明其不存在,而宣說本品。
此品分二:一、遮破貪欲之惑;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己一(遮破貪欲之惑)分三:一、破前後次第而生;二、破同時而生;三、攝義。
庚一、破前後次第而生: 若離于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
如果認為:蘊界處等是存在的。
因為它們的一切所依者[能依]——煩惱存在。
如果所依不存在,則能依也不會存在。
猶如石女兒子的煩惱一樣。
(所以,如果能依煩惱存在,則所依蘊界處等也必然存在。
) 還有,煩惱緣于外境而生起之因也是存在的。
經中不是也說“諸比丘,少聞之凡夫堕于常邊,以眼見諸色法,于悅意處貪愛耽執,而成貪者”嗎? 這種推導也是不對的。
為什麼呢?因為,所謂貪欲,即是對有漏的可心之境生起愛意者的心所。
而貪者即是貪執外境的心王或補特伽羅,也是貪欲的所依。
如果貪欲的自性成立,那麼請問貪者在之前究竟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 假如是第一種情況,也即在貪欲存在之前,存在不具貪欲的貪者,則依存于彼貪者的貪欲也可以存在。
但是,因為(不具貪欲的)貪者在之前是不會存在的,所以貪欲也不會存在。
假使不具貪欲的貪者存在,則有阿羅漢也是貪者的過失。
若無有染者,雲何當有染? 假如是第二種情況,即貪者在之前并不存在,那麼,貪欲又怎麼會成立呢?所依不存在的緣故。
就像水果不存在,則水果的成熟也不會存在一樣。
染者複染着,有無次第同。
(原譯: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 我們還可以觀察:如果貪者的自性存在,而貪欲在之前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說法。
如果貪者還要貪著的話,那麼不論貪欲在之前是否存在,進行觀察都不合理。
具體觀察的次第,與前面相同,即以“若離于染者,先自有染法。
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
若無有染法,雲何有染者”的方式進行遮破。
庚二(破同時而生)分二:一、以無觀待之過而破;二、破斥結合而成。
辛一、以無觀待之過而破: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如果對方說道:既然貪者與貪欲不應該以前後的形式存在,那麼它們就應當處于同一時間。
也就是說,由心與同時生起的貪欲而使心成為了貪者,所以,其二者是存在的。
但是,貪欲與貪者是不應該同時生起的。
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則貪欲與貪者一方與另一方相互之間,就不存在觀待的關系,如同牦牛的左右角一樣。
辛二(破斥結合而成)分二:一、遮破一異;二、别破異體。
壬一、遮破一異: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雲何合? 如果其二者為一體,則不可能結合。
因為貪欲的性質與貪者本身是不可能結合的,就如同牦牛的自性與其自身不能結合一樣。
如果其二者為異體,又怎麼能結合呢?因為異體的違品處于同時,如同光明與黑暗,輪回與涅槃一樣。
所以,讓以自性成立的異體相
戊一、經部關聯: 《般若經》雲“貪欲清淨,故色法清淨”等,昭示了無有貪欲與貪者的道理。
戊二、品關聯: 如果認為:蘊界處等是存在的。
因為它們的一切所依者[能依]——煩惱存在。
為了證明其不存在,而宣說本品。
此品分二:一、遮破貪欲之惑;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己一(遮破貪欲之惑)分三:一、破前後次第而生;二、破同時而生;三、攝義。
庚一、破前後次第而生: 若離于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
如果認為:蘊界處等是存在的。
因為它們的一切所依者[能依]——煩惱存在。
如果所依不存在,則能依也不會存在。
猶如石女兒子的煩惱一樣。
(所以,如果能依煩惱存在,則所依蘊界處等也必然存在。
) 還有,煩惱緣于外境而生起之因也是存在的。
經中不是也說“諸比丘,少聞之凡夫堕于常邊,以眼見諸色法,于悅意處貪愛耽執,而成貪者”嗎? 這種推導也是不對的。
為什麼呢?因為,所謂貪欲,即是對有漏的可心之境生起愛意者的心所。
而貪者即是貪執外境的心王或補特伽羅,也是貪欲的所依。
如果貪欲的自性成立,那麼請問貪者在之前究竟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 假如是第一種情況,也即在貪欲存在之前,存在不具貪欲的貪者,則依存于彼貪者的貪欲也可以存在。
但是,因為(不具貪欲的)貪者在之前是不會存在的,所以貪欲也不會存在。
假使不具貪欲的貪者存在,則有阿羅漢也是貪者的過失。
若無有染者,雲何當有染? 假如是第二種情況,即貪者在之前并不存在,那麼,貪欲又怎麼會成立呢?所依不存在的緣故。
就像水果不存在,則水果的成熟也不會存在一樣。
染者複染着,有無次第同。
(原譯: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 我們還可以觀察:如果貪者的自性存在,而貪欲在之前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說法。
如果貪者還要貪著的話,那麼不論貪欲在之前是否存在,進行觀察都不合理。
具體觀察的次第,與前面相同,即以“若離于染者,先自有染法。
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
若無有染法,雲何有染者”的方式進行遮破。
庚二(破同時而生)分二:一、以無觀待之過而破;二、破斥結合而成。
辛一、以無觀待之過而破: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如果對方說道:既然貪者與貪欲不應該以前後的形式存在,那麼它們就應當處于同一時間。
也就是說,由心與同時生起的貪欲而使心成為了貪者,所以,其二者是存在的。
但是,貪欲與貪者是不應該同時生起的。
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則貪欲與貪者一方與另一方相互之間,就不存在觀待的關系,如同牦牛的左右角一樣。
辛二(破斥結合而成)分二:一、遮破一異;二、别破異體。
壬一、遮破一異: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雲何合? 如果其二者為一體,則不可能結合。
因為貪欲的性質與貪者本身是不可能結合的,就如同牦牛的自性與其自身不能結合一樣。
如果其二者為異體,又怎麼能結合呢?因為異體的違品處于同時,如同光明與黑暗,輪回與涅槃一樣。
所以,讓以自性成立的異體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