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根本慧論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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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菩薩造頌
鸠摩羅什譯
頂禮文殊師利童子!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一、觀因緣品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如諸法自性,不在于緣中, 以無自性故,他性亦複無。
作非具有緣,無緣作不成, 無作則非緣,若具作可生。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 果先于緣中,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若果非有生,亦複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若有此緣法,則彼無實義, 于此無緣法,雲何有緣緣? 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雲何從緣出?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若果是緣性,諸緣非自性, 從無自性生,豈得緣自性? 故緣非自性,非緣性成果, 非有中無果,非緣豈成緣? 二、觀去來品 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
動處則有去,此去時之動。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
雲何于去時,而當有去法。
若離于去法,去時不可得。
若言去時去,彼者于去時, 應成無去法,去時有去故。
若去時有去,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二謂去時去。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
以離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離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去者則不去,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無第三去者。
若離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雲何有此義? 去者去何處,彼去者将成, 無去之去者,許去者去故。
若謂去者去,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說去者有去。
已去中無發,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何處當有發? 于未發之前,何處發可成? 去無去時無,未去何有發? 一切無有發,何故而分别? 去無未去無,亦複去時無。
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若當離于去,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當住,雲何有此義? 去時無有回,去未去無回, 所有去發回,皆同于去義。
去法即去者,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是事亦不然。
若謂于去法,即為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是事則為一。
若謂于去法,有異于去者, 離去者有去,離去有去者。
去去者是二,若于一異法, 二門俱不成,雲何當有成?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故無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異去, 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所去處皆無。
三、觀六情品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塵。
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 火喻則不能,成于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
見若未見時,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是事則不然。
見不能有見,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于見,則為破見者。
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
近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 耳鼻舌身意,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皆同于上說。
四、觀五陰品 若離于色因,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于色,色因不可得。
離色因有色,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是事則不然。
若離色有因,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别色。
若果似于因,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受陰及想陰,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皆同于色陰。
以空辯論時,若人欲答辯。
是則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解說空性時,若人言其過。
是則不成過,俱同于所立。
五、觀六種品 空相未有時,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即為是無相。
是無相之法,一切處無有。
若無無相法,法相依何成? 有相無相中,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餘處亦不住。
相法無有故,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相法亦複無。
是故今無相,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更亦無有物。
若使無有有,雲何當有無? 有無俱非中,知有無者誰? 是故知虛空,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隐法。
六、觀染染者品 若離于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
若無有染者,雲何當有染? 染者複染着,有無次第同。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雲何合? 若一有合者,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離伴亦應合。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
為使合相成,複說異相乎?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
于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七、觀三相品 若生是有為,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何名有為相? 三相若分散,不能有所相。
雲何于一處,一時聚三相?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無即非有為。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還生于生生。
若謂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從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謂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從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時,彼生可成立。
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燈中自無暗,住處亦無暗。
破暗乃名照,無暗則無照。
此燈正生時,不能及于暗。
雲何燈生時,而能破于暗? 燈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燈在于此間,則破一切暗。
若燈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應自暗,亦能暗于彼。
此生若未生,雲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若謂生時生,是事已不成。
雲何依生法,爾時而得生? 若法衆緣生,即是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一、觀因緣品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如諸法自性,不在于緣中, 以無自性故,他性亦複無。
作非具有緣,無緣作不成, 無作則非緣,若具作可生。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 果先于緣中,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若果非有生,亦複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若有此緣法,則彼無實義, 于此無緣法,雲何有緣緣? 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雲何從緣出?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若果是緣性,諸緣非自性, 從無自性生,豈得緣自性? 故緣非自性,非緣性成果, 非有中無果,非緣豈成緣? 二、觀去來品 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
動處則有去,此去時之動。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
雲何于去時,而當有去法。
若離于去法,去時不可得。
若言去時去,彼者于去時, 應成無去法,去時有去故。
若去時有去,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二謂去時去。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
以離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離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去者則不去,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無第三去者。
若離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雲何有此義? 去者去何處,彼去者将成, 無去之去者,許去者去故。
若謂去者去,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說去者有去。
已去中無發,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何處當有發? 于未發之前,何處發可成? 去無去時無,未去何有發? 一切無有發,何故而分别? 去無未去無,亦複去時無。
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若當離于去,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當住,雲何有此義? 去時無有回,去未去無回, 所有去發回,皆同于去義。
去法即去者,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是事亦不然。
若謂于去法,即為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是事則為一。
若謂于去法,有異于去者, 離去者有去,離去有去者。
去去者是二,若于一異法, 二門俱不成,雲何當有成?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故無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異去, 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所去處皆無。
三、觀六情品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塵。
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 火喻則不能,成于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
見若未見時,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是事則不然。
見不能有見,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于見,則為破見者。
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
近取等諸緣,雲何當得有? 耳鼻舌身意,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皆同于上說。
四、觀五陰品 若離于色因,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于色,色因不可得。
離色因有色,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是事則不然。
若離色有因,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别色。
若果似于因,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受陰及想陰,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皆同于色陰。
以空辯論時,若人欲答辯。
是則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解說空性時,若人言其過。
是則不成過,俱同于所立。
五、觀六種品 空相未有時,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即為是無相。
是無相之法,一切處無有。
若無無相法,法相依何成? 有相無相中,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餘處亦不住。
相法無有故,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相法亦複無。
是故今無相,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更亦無有物。
若使無有有,雲何當有無? 有無俱非中,知有無者誰? 是故知虛空,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隐法。
六、觀染染者品 若離于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
若無有染者,雲何當有染? 染者複染着,有無次第同。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染者染法一,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雲何合? 若一有合者,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離伴亦應合。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雲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
為使合相成,複說異相乎?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
于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七、觀三相品 若生是有為,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何名有為相? 三相若分散,不能有所相。
雲何于一處,一時聚三相?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無即非有為。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還生于生生。
若謂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從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謂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從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時,彼生可成立。
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燈中自無暗,住處亦無暗。
破暗乃名照,無暗則無照。
此燈正生時,不能及于暗。
雲何燈生時,而能破于暗? 燈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燈在于此間,則破一切暗。
若燈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應自暗,亦能暗于彼。
此生若未生,雲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若謂生時生,是事已不成。
雲何依生法,爾時而得生? 若法衆緣生,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