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禅觀行演為台賢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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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之組織,遂為明清來所傳之賢首學。

     五、賢首學之述要 已說賢首學的成立和演變,則可知其宗學的大略,今複将其學之要點略為述之。

     甲、五重法界 五重法界者: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五一真法界。

    這五重法界說,為賢首宗開立之說。

    約言之,前四是相對的,有差别的,可安立的;第五一真法界則是絕對的,無差别的,不可施設,不可安立,不可言說的。

    又可以說全是相,則前四法的相,完全是别依于一真法界的相而起的,即是性起。

    雖四一不同,而一即是四,四即是一,一不外四,四亦不離于一。

    然此五重法界說,頗近唯識宗的四重真俗谛說,智者應詳。

     乙、六相 六相也是華嚴賢首學的要義。

    一同相,就是同類;二異相,就是異類;三總相,即一法之全體,如一屋相為總相;四别相,如戶窗等,是屋的别相;五成相,總合則成;六壞相,别具則壞。

    這六種相,無論何法,均可依之以觀察。

     丙、十玄 十玄為杜順所立,已如前說。

    不過賢首後來對于十玄稍有變動,因此講十玄的有新舊兩說。

    茲列表如次: 對于每一法一事皆可作十玄觀,此十玄義不能廣釋。

    如一多相容不同門,謂一能攝多,多複攝一,雖複互攝,而仍各具本位,不礙不壞。

    舉此一門,餘可例釋。

    十法門中,若賢首宗之說十身,亦為殊特。

    十身有兩種,一種就佛身明十身,二就有情世間器、世間正覺、世間融合而為十身。

    就總義,一切法皆為佛法身,他宗皆有此義;若分别說國土身,虛空身等,則為此宗勝義也。

     丁、性起 天台宗有性具義,華嚴宗對之說性起義。

    性起就是十玄緣起,亦名法界無盡緣起。

    如清涼《懸談序》雲:“大哉真界,萬法資始。

    ”萬法資始于真界,即性起義。

    賢首學者謂天台性具隻具而已,此宗說性起,則不但性具,而且性起為事實,故又勝于天台。

     六、賢首學與禅律淨密之關系 賢首學和禅、律、淨、密的關系,與天台和禅、律、淨、密關系不同。

    在淨、律、密三宗之中,雖多引用華嚴賢首學為它的依證,而賢首宗本身則對于淨、律、密未生多大之關系,唯對禅宗則很有關系。

    如智俨判頓教就是專為攝入禅宗,後來清涼亦習禅宗,至圭峰則本出于禅宗,故後之賢首學者亦近禅宗。

     第四節 賢首學與天台學之比較 一、五教與化法四教 賢首五教為小、始、終、頓、圓,天台化法四教之藏、通、别、圓。

    天台四教成立在前,賢首五教成立在後,說五教是仿四教立的,在慧苑法師已有批判。

    說小、始、終、頓、圓五教,除了頓教,小、始、終、圓,就是天台的藏、通、别、圓,不過改個名目,又加上個頓教罷了。

    但是慧苑說頓教是所诠之理,不應立為能诠的教法,因此說五教即是四教,五教和四教的比較,無甚殊勝。

    且在天台宗,雖不立頓教,而四教各說有離言谛,此離言谛就是頓教理,而在四教之外,反顯天台學者的善巧。

    然清涼對慧苑之說,曾為賢首辯護,謂頓教者,一言頓诠勝義;此一言,就是頓教。

    這說雖極有理,而此隻言單語總攝一切要義的言句,是散在各種經論之中,仍不能指定那一部經論是頓教,故其頓教義仍不能成立。

    然考賢首之立頓教。

    全為攝入當時之禅宗,故隻有禅宗的語錄可以判為頓教。

    複次,須注意者,天台化儀四教的頓教和這五教的頓教,字雖同而意極不同;天台頓教屬設化的形式,賢首頓教為能诠教體。

     二、十儀與化儀四教 賢首的十儀,雖然說是仿天台四儀建立的,但是十儀比較四儀确是完善得多,其建立的意旨,深遠奧妙,大有勝進。

    茲表攝之(見後)。

     十儀中的第二門,就是天台的漸教,第五門即天台的不定教,第六即秘密教,第七門即頓教。

    其餘各門,則超出天台的四儀了。

     三、三時與五時 賢首三時和天台五時的組織雖不同,而内容是同的。

    賢首的第二時就攝了天台的第二、第三、第四三時。

    其次,天台有通五時,賢首依之立十時。

    一一念時,二一化時,三三際時,四同劫時,五異劫時,六念攝時,七重劫時,八異界時,九相攝時,十收末時。

    這十時所觀之境,更為廣大深玄,實勝于天台通五時之義。

    茲表如次: 四、同别圓與兼純圓 賢首判華嚴為别教的圓一乘,而稱法華為同教的圓一乘,以法華雖為一乘圓教,而其中實攝有各種方便,而華嚴則為根本的純粹的圓教一乘也。

    可以說華嚴為特别整個的圓教一乘,因此論天台所宗的法華為同教一乘,不及華嚴的别教一乘。

    但是,在天台說華嚴雖本是圓教一乘,而兼有别教之法。

    圓教是實,别教為權。

    華嚴既兼别教故帶有權法,而不及法華為純圓至實之教。

     然兩宗之争點,于吉藏法師之根本法輪和攝末歸本法輪稍可釋之。

    假若直從佛智的自證境界而說,佛的自證境界到最圓滿者,實為華嚴;若從佛的大悲方面以言,佛的教化之圓滿當屬法華。

    又天台法華之圓,可以說是側重于覺他方便之法;賢首華嚴之圓,可以說是側重于自覺究竟之境。

    若總佛陀的全體大用以觀,必須總攝二宗之圓義,方是智悲雙足的佛法。

     第五節 結 論 天台智者大師,在中國佛學史上為最博大圓融之一人。

    因此智者大師在當時,實集隋以前中國佛學的大成,其智力非其他祖師所可及。

    然而有可惜者,在當時雖亦有《攝論》、《地論》等譯書,因其傳弘不廣,智者未多引用。

    其他若淨土、禅宗、法相、真言等,或因印度未傳,或因弘傳未廣,因此其學未能廣攝。

    又大師于三藏,多弘于經而少弘論,亦一缺憾。

     賢首時代,一切教法漸備,至清涼益為完備,兼其才智卓倫,大可綜貫佛法,而建立一完備之中國佛學系統。

    可惜者,以其專弘一經,雖判釋全藏佛教,而仍側重于專弘揚己宗,排斥他宗。

    至對于佛教中世出世善法及小大性相顯密等,未能組成一各如其分齊的安立。

     複次,二宗曆代祖師,皆各重自宗主觀,而尚缺平視等量之客觀的精神和态度。

    換言之,即對于釋尊教法未能平等的觀察和組織。

    因此,以今觀之,反不及西藏宗喀巴菩提道次第之組織圓滿。

    對于全部佛教既未能有圓滿完善之組織,故結果隻成為一家之學,一宗之義,而與他宗不能容攝也。

     又天台于四教各論斷證位次,其實聖教論中,隻有小乘與大乘各别之教理行果。

    于藏教之上,另立通教之位次,于别教之上,另立圓教位次,及說四教之菩薩位次與佛果等,皆無确實根據。

    而賢首五教,更仿四教為各别之斷證位次等,皆隻可自成其說,而不能以佛法之根本聖教為衡量者。

    故吾人今後應從全藏佛教,更為根本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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