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實相印(大乘不共學)
關燈
小
中
大
一實相印者,出龍樹菩薩《大智度論》。
以為二乘法,是諸行無常等三法印之所印定,大乘法是唯一實相印之所印定。
實相者,《法華》謂之諸法實相。
諸法,謂五蘊十八界等一切法。
就諸法本來之真實相如何,即了知其如何,說明其如何,無稍違背錯誤之處,此即平等大覺之所知境。
除佛之外,其餘有情以其心量有限,就其所知境則覺其切要,其所不知則不注意,不能圓滿。
依佛乘義,則完全依智慧而修行,初發心菩薩,雖未能證知諸法實相,而能依佛之智為智故,亦能達諸法實相。
其實三法印即一實相印,以皆明諸法因緣生故,無自性故。
依一實相之三方面分别解釋,即三法印,究其根源,即貫通為一實相印。
茲分四節言之。
第一節 諸法畢竟空 在一實相印中,首明諸法畢竟空義。
因緣所生法即有為法,雖有假象幻用,但求其實體,考究結果,都無可得,故假象幻用諸法,皆無實性。
今科學所依之唯物論,考究宇宙原質是何物,及又有發明,則前所計随破。
彼今所講最後結構力之電子,已無實質之可執,以後當續有發明,終必無得。
依此欲求物質實在,而亦終無究竟實體可得,故色法畢竟空。
色法既然,心法亦複如是,故有為法畢竟空。
有為法,猶有衆緣相續之假相幻用,至無為法并假相幻用而無之,但有其名,由此可見無為法更是畢竟空。
有為以因緣生,故知其唯假相幻用而畢竟空,無為但是智觀上假設名義,故亦畢竟空。
此在《掌珍論》等詳之。
将所有一切諸法皆告以畢竟空,畢竟空故,一切分别計執皆滅,一切心念皆息。
由了得諸法畢竟空,則一切執着皆無安足處,由是無分别智現前,如如相應諸法實相。
第二節 五法三自性 此中五法者,即五種法:一、名;二、相;三、分别;四、正智;五、真如。
名者,即言說所依之名字。
由名生句,由句生說。
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無量則名亦無量。
然法之範圍甚寬,名亦法之一種,無數名字言說,即此五法第一法。
相者
以為二乘法,是諸行無常等三法印之所印定,大乘法是唯一實相印之所印定。
實相者,《法華》謂之諸法實相。
諸法,謂五蘊十八界等一切法。
就諸法本來之真實相如何,即了知其如何,說明其如何,無稍違背錯誤之處,此即平等大覺之所知境。
除佛之外,其餘有情以其心量有限,就其所知境則覺其切要,其所不知則不注意,不能圓滿。
依佛乘義,則完全依智慧而修行,初發心菩薩,雖未能證知諸法實相,而能依佛之智為智故,亦能達諸法實相。
其實三法印即一實相印,以皆明諸法因緣生故,無自性故。
依一實相之三方面分别解釋,即三法印,究其根源,即貫通為一實相印。
茲分四節言之。
第一節 諸法畢竟空 在一實相印中,首明諸法畢竟空義。
因緣所生法即有為法,雖有假象幻用,但求其實體,考究結果,都無可得,故假象幻用諸法,皆無實性。
今科學所依之唯物論,考究宇宙原質是何物,及又有發明,則前所計随破。
彼今所講最後結構力之電子,已無實質之可執,以後當續有發明,終必無得。
依此欲求物質實在,而亦終無究竟實體可得,故色法畢竟空。
色法既然,心法亦複如是,故有為法畢竟空。
有為法,猶有衆緣相續之假相幻用,至無為法并假相幻用而無之,但有其名,由此可見無為法更是畢竟空。
有為以因緣生,故知其唯假相幻用而畢竟空,無為但是智觀上假設名義,故亦畢竟空。
此在《掌珍論》等詳之。
将所有一切諸法皆告以畢竟空,畢竟空故,一切分别計執皆滅,一切心念皆息。
由了得諸法畢竟空,則一切執着皆無安足處,由是無分别智現前,如如相應諸法實相。
第二節 五法三自性 此中五法者,即五種法:一、名;二、相;三、分别;四、正智;五、真如。
名者,即言說所依之名字。
由名生句,由句生說。
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無量則名亦無量。
然法之範圍甚寬,名亦法之一種,無數名字言說,即此五法第一法。
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