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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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舍他不淨,即名雜毒入心,最能障礙道念。

    如能做到“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時,非但超凡入聖與汝有分,乃至成佛作祖,甚且超佛越佛,亦隻在汝語斷心滅之時,所謂“妙高頂上,從來不許商量,第二峰頭,諸祖略容話會”。

    此即宗門有異于教門者也。

     至講教者,亦往往诋诽宗門曰:“學禅人,不求知,糊糊塗塗過一世,口頭說的是參禅,關着禅房打瞌盹。

    學機鋒,充能手,談起佛法橫擺頭,坐起香來打妄想,跑進齋堂作飯桶。

    ”如此禅和,不若教門中人,将一生所學所解者盡量發揮,終身不懈,本着僧寶之職責,以利生為事業,以宏法是家務;不但此生如是行去,即盡未來際生,亦如是行去。

    所謂:“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

    ”況教門中人,置身教海,研之鑽之,潛移默化,自可言言見谛,句句歸宗,現生雖不能證入佛地,亦是大心人應世,弘揚正法,化度衆生,乘願再來,永作人天師表。

    此即教門有異于宗門者也。

     四、宗教通說 宗教二門,果相異而不相通耶?非也。

    真實行者,對宗教二門,正相輔并行,未可偏執,以宗為道之本,教為道之迹,如唐圭峰宗密大師之《禅源諸诠集都序》,以教通宗,闡明教禅不二之旨趣;宋永明延壽大師之《宗鏡錄》以宗融教,亦闡宗教一緻之原理。

    是知真參禅者不能廢教;真說教者,未必非禅。

    不廢教者,以教為指示心要之标指,又為證明心宗之法印,如達摩大師以《楞伽》印心,慧能大師以《金剛》印心者是。

    不非禅者,以禅為實踐教示之旨趣,又為圓成教門之極則。

    苟說教人,能依教觀心,息心達本,體顯而用亦彰;參禅之人,徹悟心源,一法通時萬法通,宗明而教自通。

    宗明者自悟徹底,離言絕思者是。

    教通者,說法自在,施教利生者是。

    我輩學人能宗教俱通,體用雙彰者,堪稱為大宗師、大法師。

    此正相輔而相成,宗教原無二緻也。

     據印光大師說:“如來說經,諸祖造論,宗教二門,原是一法,從無可分,亦無可合,随機得益,随益得名。

    上根一聞,頓了自性,同修道品,即名為宗。

    中下聞之,進修道品,漸悟真理,即名為教。

    及至像季,法流此土,人根聰利,多得聞持,衲子本分,向上一着,實悟親證者少,說食數寶者多,以故達摩大師,特地西來,闡直指人心之法,令人親見本來面目,然後看經修行,方知一大藏教,皆是自己家裡話;六度萬行,皆是自己家裡事。

    是宗之解悟為目,教之修持為足,非目則無由見道,非足則不能到家,是宗教之相需而不相悖,相合而不相離也。

    ” 又《來果禅師語錄》亦雲:“禅宗教外别傳一法,由凡夫頓同佛體,不落聖凡階漸,超佛越祖,直透法身之大法。

    何以?未悟以前,不與教乘合,全教即宗;大悟以後,不與宗乘合,全宗即教。

    不與教合者,正用心時,掃一切法,離一切心,絕語言,空文字,專辦己事,何教之有?此名教外别傳之宗。

    不與宗合者,發明以後,立一切法,發一切心,随機利世,何宗之有?此名宗外别傳之教。

    又宗外教外,互相别傳,不容互謗。

    宿植教因,聞教生歡。

    宿植宗因,聞宗生信。

    教因感發,必喜聽教弘經。

    宗因感發,必喜修禅習定。

    前種之麻,今必得麻,無複豆也。

    尚望有志之士,聞得教外别傳,也盡力贊揚;教内同傳,亦盡力贊揚,方許免遭謗法之愆。

    否則,不但毀後果,正是毀前因,因果俱毀,感報之惡,令人吐舌!”今舉二老之言,證知宗教二門,殊途同歸,而且法法平等,無有高下。

    吾輩學佛人,随機攝受,一門深入固好,兼修并學不為偏廢亦未為不好,隻是不犯淺嘗辄止、見異思遷的大病,就無适而不自得矣。

     附:問答三則 問一:宗教二門,有何同異?其修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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