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釋譯題
關燈
小
中
大
在一法達法性空,即能于一切法上通達了。
己二 泯相證性觀——正證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上面講菩薩依般若通達五蘊——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空,現象與空寂,是相即不相離的。
這從有空的相對性而觀察彼此相依相成,得二谛無礙的正見,也即是依緣起觀空,觀空不壞緣起的加行觀,為證入諸法空相的前方便。
由此引發實相般若,即能達到『般若将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的中道實證。
上來說:一分學者不能得如實中正的體驗,于現象與空性,生死與涅槃相礙,成為厭離世間的沈空滞寂者。
解除此項錯誤,必須了達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成為入世度生的悲智雙運。
但如滞留于此,不能親證空性,戲論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内在的,即每每會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甚至圓融成執,弄到善惡不分,是非不辨。
不知《華嚴經》說『有相無相無差别,至于究竟終無相』,《中論》說『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無不從有空相即的相待,而到達畢竟空寂的絕待的。
所以本經在說不異、即是以後,接着說「是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諸法,指一切法。
空相作空性解。
性與相,佛典裡沒有嚴格的分别,如實相、實性,譯者常是互用的。
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是以無自性為自性,自性即是無自性的。
色、受、想、行、識,本為世俗常識的境界,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從空有相即的相對觀中,超脫空有相待而親證無色、受、想、行、識的空性。
此空性,本經以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來表示它。
中道實證的空性,不但不是與有相對差别的,也還不是相即一體的;是從相待假名的空有相即,冥契畢竟寂滅的絕待空性。
這用世間任何名字來顯示,都是不恰當的;在畢竟清淨纖塵不立的意義上,空,還近似些,所以佛典裡都用空——無、非、不等字來顯示。
然空性是意指即一切法而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間的名言來顯示,總不免被人誤解!語言和思想,都不過是世間事物的符号。
世間的事物,語言思想都不能表現出他的自身,何況即一切法而超一切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過假名而已。
空性,不是言語思想所能及的,但不是不可知論者,倘能依性空緣起的正論來破除認識上的錯誤——我執法執,般若慧現前,即能親切體證,故佛法是以理論為形式而以實證為實質的。
真能證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經結論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空中無色等,從相即不離而證入,所以與一分學者的把生死涅槃打成兩橛者不同。
佛法的中道實證,可說是内在的超越——證真,這當然即是超越的内在——達俗。
中國的部分學者,不能體貼經義,落入圓融的情見,以為:色不異空是空觀,空不異色是假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道觀;本經即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圓教了義。
假定真是如此,那經文應結論說『是故即空即色,即色即空』才是。
但經文反而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他們為了維持自己,于是割裂經文,以為前四句明圓教,而空中無色等,是結歸通教。
當然,經義是可能多少異解的,但經義尤其是簡短的本經,應有一貫性,不是随意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
應該明白:菩薩修學般若時,觀察諸法從緣起,所以自性空;諸法自性空,所以從緣起。
了知空有相依相成,實沒有諸法自性可得;入地才能如實證見一切法畢竟空性——即根本智證真如,幻相不現。
所以本經首标五蘊皆空,次說五蘊皆空的理由: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由此為觀察方法而後能得實證的結果:是諸法空相……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這是佛門中道實證的坦途,切莫照着自己的情見而妄說! 『不生不滅』等三句,是描寫空相的,空性既不是言思所能思議,這隻有用離言思的方法去體證。
如我們未能證得,不解佛說的意趣,那就是佛再說得多些、明白些,也隻有增加我們的誤會。
這如從來沒有見過白色的生盲,有人告訴他說:如白鶴那樣白,盲人用手扪摸白鶴,即以為白是動的。
有人告訴他說:不是動的,白如白雪那樣白,盲人又以為白是冷的。
結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我們對于真理——空性,也是這樣。
所以佛不能為我們直說,不能用表顯的方法,而用遮顯的,這如繪畫的烘雲托月法,從側面的否定去反顯它。
本經所說的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這六不、三對,即是對我們一切法的種種認識,予以否定,使我們從此否定悟入諸法的空性。
這裡所應注意的:為什麼要舉生滅、染淨、增減,一對一對的法加以否定呢?這就是說明我們的言語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對法,世間的一切存在也沒有不是相對的。
即使說絕對的,絕對又是對相對而說的,稱為絕對,也還是不離相對。
一切法沒有不是相對的,相對的即是緣起幻相,不能顯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
佛把這些相對的都否定了,從此否定的方式中顯示絕對的空性。
龍樹說『破二不着一』,所以這些相對的——二法否定了,我們不應執為一體,如還有所執,還是不對的。
用否定來顯示法空性,不是把現象都推翻了,是使我們在即一切法上了知超越相對的空性;這超越相對的空性,是内在的超越,不單是内在的,或超越的。
所以,即超越的内在,能成立那不礙空性的生滅、染淨、增減等等緣起法。
至于本經隻舉此六不三對來顯示空性,不多不少,這可以說有理由,也沒有理由。
依世間所知的方面講,以六不三對來顯示,有它恰當的意義。
生滅,是就事物的自體存在與不存在上說的:生是生起,是有;滅是滅卻,是無。
垢淨,是就性質上說的:垢即是雜染,淨是清淨。
增減,是就數量上說的:增即數量增多,減即減少。
世間的一切事物,不外是體性的有無,性質的好壞,數量的多少。
如一個團體,團體的存在與否,這是生滅方面的;團體健全、堕落,前進或反動,是垢淨方面的;團體的發展或縮小,是數量方面的。
任何一法,都不出此體、質、量三者,所以本經特舉此三對。
如專約菩薩的證入空相說,即通達諸法自性空,空非先有後無或本無今有的,所以說不生不滅;空性離煩惱而顯,然在纏不染,離纏也并非新淨;空不因證而新得,不因不證而失去,所以也就沒有增減。
此究竟真理——畢竟空,隻是法爾如此。
悟入畢竟空性,離一切相,所以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先明十二處空。
十二處,也是一切法的分類,但與五蘊不同。
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總分為能取所取:能取是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
這是認識論的分類法。
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因為内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塵為對象。
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舌、身,這不過扶護五根的,名為扶根塵。
眼、耳等根,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視神經等,佛法名此為淨色根,有質礙而不可見。
意根,也有說為微細物質的,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
據實說,此意根,和我們的肉體——前五根有密切的關系,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但他不僅是物質的,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不同一般唯物論者,說精神是物質派生的。
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即青、黃、赤、白——顯色,長、短、高、下、方、圓——形色等;耳根所取的是聲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根所取的是觸,即冷、煖、細、滑、粗、澀、軟、
己二 泯相證性觀——正證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上面講菩薩依般若通達五蘊——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空,現象與空寂,是相即不相離的。
這從有空的相對性而觀察彼此相依相成,得二谛無礙的正見,也即是依緣起觀空,觀空不壞緣起的加行觀,為證入諸法空相的前方便。
由此引發實相般若,即能達到『般若将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的中道實證。
上來說:一分學者不能得如實中正的體驗,于現象與空性,生死與涅槃相礙,成為厭離世間的沈空滞寂者。
解除此項錯誤,必須了達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成為入世度生的悲智雙運。
但如滞留于此,不能親證空性,戲論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内在的,即每每會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甚至圓融成執,弄到善惡不分,是非不辨。
不知《華嚴經》說『有相無相無差别,至于究竟終無相』,《中論》說『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無不從有空相即的相待,而到達畢竟空寂的絕待的。
所以本經在說不異、即是以後,接着說「是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諸法,指一切法。
空相作空性解。
性與相,佛典裡沒有嚴格的分别,如實相、實性,譯者常是互用的。
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是以無自性為自性,自性即是無自性的。
色、受、想、行、識,本為世俗常識的境界,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從空有相即的相對觀中,超脫空有相待而親證無色、受、想、行、識的空性。
此空性,本經以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來表示它。
中道實證的空性,不但不是與有相對差别的,也還不是相即一體的;是從相待假名的空有相即,冥契畢竟寂滅的絕待空性。
這用世間任何名字來顯示,都是不恰當的;在畢竟清淨纖塵不立的意義上,空,還近似些,所以佛典裡都用空——無、非、不等字來顯示。
然空性是意指即一切法而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間的名言來顯示,總不免被人誤解!語言和思想,都不過是世間事物的符号。
世間的事物,語言思想都不能表現出他的自身,何況即一切法而超一切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過假名而已。
空性,不是言語思想所能及的,但不是不可知論者,倘能依性空緣起的正論來破除認識上的錯誤——我執法執,般若慧現前,即能親切體證,故佛法是以理論為形式而以實證為實質的。
真能證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經結論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空中無色等,從相即不離而證入,所以與一分學者的把生死涅槃打成兩橛者不同。
佛法的中道實證,可說是内在的超越——證真,這當然即是超越的内在——達俗。
中國的部分學者,不能體貼經義,落入圓融的情見,以為:色不異空是空觀,空不異色是假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道觀;本經即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圓教了義。
假定真是如此,那經文應結論說『是故即空即色,即色即空』才是。
但經文反而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他們為了維持自己,于是割裂經文,以為前四句明圓教,而空中無色等,是結歸通教。
當然,經義是可能多少異解的,但經義尤其是簡短的本經,應有一貫性,不是随意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
應該明白:菩薩修學般若時,觀察諸法從緣起,所以自性空;諸法自性空,所以從緣起。
了知空有相依相成,實沒有諸法自性可得;入地才能如實證見一切法畢竟空性——即根本智證真如,幻相不現。
所以本經首标五蘊皆空,次說五蘊皆空的理由: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由此為觀察方法而後能得實證的結果:是諸法空相……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這是佛門中道實證的坦途,切莫照着自己的情見而妄說! 『不生不滅』等三句,是描寫空相的,空性既不是言思所能思議,這隻有用離言思的方法去體證。
如我們未能證得,不解佛說的意趣,那就是佛再說得多些、明白些,也隻有增加我們的誤會。
這如從來沒有見過白色的生盲,有人告訴他說:如白鶴那樣白,盲人用手扪摸白鶴,即以為白是動的。
有人告訴他說:不是動的,白如白雪那樣白,盲人又以為白是冷的。
結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我們對于真理——空性,也是這樣。
所以佛不能為我們直說,不能用表顯的方法,而用遮顯的,這如繪畫的烘雲托月法,從側面的否定去反顯它。
本經所說的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這六不、三對,即是對我們一切法的種種認識,予以否定,使我們從此否定悟入諸法的空性。
這裡所應注意的:為什麼要舉生滅、染淨、增減,一對一對的法加以否定呢?這就是說明我們的言語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對法,世間的一切存在也沒有不是相對的。
即使說絕對的,絕對又是對相對而說的,稱為絕對,也還是不離相對。
一切法沒有不是相對的,相對的即是緣起幻相,不能顯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
佛把這些相對的都否定了,從此否定的方式中顯示絕對的空性。
龍樹說『破二不着一』,所以這些相對的——二法否定了,我們不應執為一體,如還有所執,還是不對的。
用否定來顯示法空性,不是把現象都推翻了,是使我們在即一切法上了知超越相對的空性;這超越相對的空性,是内在的超越,不單是内在的,或超越的。
所以,即超越的内在,能成立那不礙空性的生滅、染淨、增減等等緣起法。
至于本經隻舉此六不三對來顯示空性,不多不少,這可以說有理由,也沒有理由。
依世間所知的方面講,以六不三對來顯示,有它恰當的意義。
生滅,是就事物的自體存在與不存在上說的:生是生起,是有;滅是滅卻,是無。
垢淨,是就性質上說的:垢即是雜染,淨是清淨。
增減,是就數量上說的:增即數量增多,減即減少。
世間的一切事物,不外是體性的有無,性質的好壞,數量的多少。
如一個團體,團體的存在與否,這是生滅方面的;團體健全、堕落,前進或反動,是垢淨方面的;團體的發展或縮小,是數量方面的。
任何一法,都不出此體、質、量三者,所以本經特舉此三對。
如專約菩薩的證入空相說,即通達諸法自性空,空非先有後無或本無今有的,所以說不生不滅;空性離煩惱而顯,然在纏不染,離纏也并非新淨;空不因證而新得,不因不證而失去,所以也就沒有增減。
此究竟真理——畢竟空,隻是法爾如此。
悟入畢竟空性,離一切相,所以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先明十二處空。
十二處,也是一切法的分類,但與五蘊不同。
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總分為能取所取:能取是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
這是認識論的分類法。
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因為内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塵為對象。
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舌、身,這不過扶護五根的,名為扶根塵。
眼、耳等根,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視神經等,佛法名此為淨色根,有質礙而不可見。
意根,也有說為微細物質的,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
據實說,此意根,和我們的肉體——前五根有密切的關系,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但他不僅是物質的,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不同一般唯物論者,說精神是物質派生的。
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即青、黃、赤、白——顯色,長、短、高、下、方、圓——形色等;耳根所取的是聲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根所取的是觸,即冷、煖、細、滑、粗、澀、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