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釋譯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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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藏法師玄奘譯:此經是從梵文譯過來的,譯者是我國初唐時最享盛名的玄奘法師。
《心經》的譯本,截至清季就有七種。
最早的是羅什法師譯的;奘譯是七譯中的第二譯,在中國最為盛行。
師俗姓陳,河南人。
出家後遍學三藏,于經論深義,有疑莫決,于是即萌到印度求法的志願。
于貞觀元年,潛出國境,冒險犯難西行,終于在印廣學教法,經十七年,于貞觀十九年學成歸唐,朝野崇敬備至,于是立寺翻經,為我國譯經史上的權威者。
若欲詳知奘師曆史,請讀《大唐慈恩三藏法師傳》。
正釋 經文都有初、中、後三分:初即序分,叙說法時、處、因緣、聽衆等。
中為正宗分,正說當經義理。
後為流通分,即經末信受奉行、作禮而去等。
今此《心經》,無首無尾,辟頭一句,就是「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但趙宋施護的譯本,三分具足。
有人說:奘師譯的是略本,所以不具三分。
然從另一觀點看,奘師所譯的《心經》,才是《心經》原型。
此經本是《般若波羅蜜多經》中的心要,在六百卷的《大般若經》裡,有〈相應品〉,此品有與本經幾乎完全相同的文句,不但不是觀自在菩薩說的,而是佛直接向舍利子說的。
此經應該是《大般若經》裡的精要部分,古德為了易于受持,特地摘出來單行流通,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這樣,本經沒有首尾,不是更合理嗎?後人以為經有三分,見此經首「觀自在菩薩」一句,于是即将此經添足三分,而作為觀自在菩薩所說的了。
甲一 标宗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此是總标,以下即是解釋此三句的。
此三句中有人有法,有因有果。
觀自在菩薩,是能修般若法門者。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即是所修觀法。
修般若波羅蜜多,通達五蘊皆空,即是因;由此體達空性而能度一切苦厄,即是果。
「觀自在菩薩」,即般若觀慧已得自在的菩薩,不一定指補怛落迦的觀世音菩薩。
菩薩是依德立名的,有某種特殊功德,即名他為某某。
《華嚴經》每有若幹同名同号的菩薩,即由于此。
所以,誰有觀自在的功德,誰就可以稱為觀自在。
觀是對于宇宙人生真理的觀察,由此洞見人生的究竟。
下文照見,即是般若觀慧的作用。
自在即是自由,擺脫了有漏有取的蘊等系縛,即得身心的自由自在。
用經文來解釋,照見五蘊皆空即是觀,度一切苦厄即得自在。
由此,觀自在菩薩可作兩說:一、特别指補怛落迦的觀自在菩薩。
二、凡是能觀察真理獲得痛苦解脫者,都名觀自在菩薩——本經指後者。
經上說八地以上的菩薩,得色自在、心自在、智自在,為菩薩的觀自在者。
然菩薩登地,通達真理,斷我法執,度生死苦,即可名觀自在。
就是勝解行者,能于畢竟空觀修習相應,也可以随分得名觀自在了。
菩薩,梵語應雲菩提薩埵。
菩提譯為覺悟,對事理能如實明白,了知人生的真意義,由此向人生的究竟努力以赴。
這不是世間知識所知,唯有般若慧才能究竟洞見的。
佛是具有最高覺悟者,菩薩即以佛的大覺為理想的追求者。
薩埵譯為有情,情是堅強意欲向前沖進的力量。
人和一般動物,都有這種緊張沖動的力量,所以都是有情。
有的譬喻為金剛心,就是說明這種堅忍的毅力。
合起來,菩提薩埵譯為覺有情,有覺悟的有情,不但不是普通的動物,就是混過一世的人,也配不上這個名稱。
必須是了知人生的究竟所在,而且是為着這個而努力前進的,所以菩薩為一類具有智慧成分的有情。
又可以說:菩提薩埵是追求覺悟的有情。
有情雖同有緊張沖動的活力,可惜都把它們用在食、色、名位上。
菩薩是把這種強毅的力量,緻力于人生究竟的獲得,起大勇猛,利濟人群以求完成自己,就是吃苦招難,也在所不計。
所以經裡常常稱贊菩薩不惜犧牲,難行能行。
以堅毅的力量求完成自己的理想——覺悟真理,利濟人群,淨化自己,這才不愧稱為菩薩。
又,覺是菩薩所要追求的,有情是菩薩所要救濟的。
上求佛道,下化有情,就是這覺有情的目的和理想。
由此看來,菩薩并不意味什麼神與鬼,是類似世間的聖賢而更高尚的。
凡有求證真理、利濟有情的行者,都可名菩薩。
修到能照見五蘊皆空,度脫一切苦厄,即是觀自在菩薩。
此明能觀的人。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此說觀自在菩薩所修的法門。
智慧,是甚深的。
深淺本是相對的,沒有一定的标準,但此處所說的深,專指體驗第一義空的智慧,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到的,故名為深。
《般若經》裡,弟子問佛:深奧是何義?佛答以:『空是其義,無相、無願、不生不滅是其義。
』這空、無相、無願——即空性,不是一般人所能了達的,所以極為深奧。
《十二門論》也說:『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 能「照見五蘊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
般若的悟見真理,如火光的照顯暗室,眼睛的能見衆色一樣。
五蘊,是物質精神的一切,能于此五類法洞見其空,即是見到一切法空。
有的譯本,在五蘊下加個『等』字,即等于下文所要講的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緣起等。
空性,是要在具體的事實上去悟解,依有明空,空依有顯,若離開了具體存在的事物,也不知什麼是空了。
所以佛經明空,總是帶着具體的事實的,如說五蘊空,十二處空等。
蘊,是積聚的意思,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
佛把世間法總分為五類:色、受、想、行、識。
一切物質的現象,總攝為色;精神的現象,開為受、想、行、識四種,總名之曰五蘊。
色蘊的色,不是青黃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
此色有二義:一、質礙義,二、變壞義。
質礙義者:凡是有體積、占有空間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的體積和扇子所占據的方位,鐘有鐘的體積和鐘所占據的方位;扇子與鐘都是有質礙的,兩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并容。
變壞義是:有體積而存在的,受到另一質礙物的沖擊,可能而且是終久要歸于變壞的。
有此二義,即名為色,即等于近人所說的物質。
舊科學家所說物質最終的單元,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
常人見到現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内在的矛盾,于是設想物體最後固定的實體。
其實,一切色法——物,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沖擊、障礙,向着變壞的道路前進。
關于心理活動,佛把它分為受、想、行、識。
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易了知,最親切的,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
佛觀察心理的主要活動為三類:一、受蘊:在我們與外境接觸時,内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
如接觸到可意的境界時,内心起一種适悅的情緒,這名為樂受;接觸到不适意的境界時,内心起一種不适悅的情緒,即是苦受。
另有一種中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不樂的感覺,此名舍受。
二、想蘊:想是在内心與外境接觸時,所起的認識作用,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于外境的了解、聯想、分析、綜合都是想的作用。
三、行蘊:此行是造作的意思,與外境接觸時,内心生起如何适應、改造等的心理活動,依之動身發語而成為行為。
行是意志的,以此執行對于境界的安排與處理。
其他的心理活動,凡是受、想所不攝的,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裡。
四、識蘊:此也是心理活動,是以一切内心的活動為對象的。
就是把上面主觀上的受、想、行等客觀化了,于此等客觀化了的受、想、行,生起了别認識的作用,即是識蘊。
識,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一方面即受、想等綜合而成為統一性的。
這五蘊,是佛法對于物質、精神兩種現象的分類。
佛不是專門的心理學家或物理學家,佛所以要這樣說的,是使人由此了知五蘊無我。
一般人總直覺的有一個自我存在,佛為指出自我是沒有的,有的不過是物質與精神現象所起的協調作用而已。
若離此五蘊,想找一實體的自我,是找不到的。
身體是色,情緒上的苦樂感覺是受,認識事物的形相是想,意志上所起的欲求造作是行,了别統攝一切心理活動的是識,除此各種活動以外,還有什麼是實體的自我
《心經》的譯本,截至清季就有七種。
最早的是羅什法師譯的;奘譯是七譯中的第二譯,在中國最為盛行。
師俗姓陳,河南人。
出家後遍學三藏,于經論深義,有疑莫決,于是即萌到印度求法的志願。
于貞觀元年,潛出國境,冒險犯難西行,終于在印廣學教法,經十七年,于貞觀十九年學成歸唐,朝野崇敬備至,于是立寺翻經,為我國譯經史上的權威者。
若欲詳知奘師曆史,請讀《大唐慈恩三藏法師傳》。
正釋 經文都有初、中、後三分:初即序分,叙說法時、處、因緣、聽衆等。
中為正宗分,正說當經義理。
後為流通分,即經末信受奉行、作禮而去等。
今此《心經》,無首無尾,辟頭一句,就是「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但趙宋施護的譯本,三分具足。
有人說:奘師譯的是略本,所以不具三分。
然從另一觀點看,奘師所譯的《心經》,才是《心經》原型。
此經本是《般若波羅蜜多經》中的心要,在六百卷的《大般若經》裡,有〈相應品〉,此品有與本經幾乎完全相同的文句,不但不是觀自在菩薩說的,而是佛直接向舍利子說的。
此經應該是《大般若經》裡的精要部分,古德為了易于受持,特地摘出來單行流通,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這樣,本經沒有首尾,不是更合理嗎?後人以為經有三分,見此經首「觀自在菩薩」一句,于是即将此經添足三分,而作為觀自在菩薩所說的了。
甲一 标宗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此是總标,以下即是解釋此三句的。
此三句中有人有法,有因有果。
觀自在菩薩,是能修般若法門者。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即是所修觀法。
修般若波羅蜜多,通達五蘊皆空,即是因;由此體達空性而能度一切苦厄,即是果。
「觀自在菩薩」,即般若觀慧已得自在的菩薩,不一定指補怛落迦的觀世音菩薩。
菩薩是依德立名的,有某種特殊功德,即名他為某某。
《華嚴經》每有若幹同名同号的菩薩,即由于此。
所以,誰有觀自在的功德,誰就可以稱為觀自在。
觀是對于宇宙人生真理的觀察,由此洞見人生的究竟。
下文照見,即是般若觀慧的作用。
自在即是自由,擺脫了有漏有取的蘊等系縛,即得身心的自由自在。
用經文來解釋,照見五蘊皆空即是觀,度一切苦厄即得自在。
由此,觀自在菩薩可作兩說:一、特别指補怛落迦的觀自在菩薩。
二、凡是能觀察真理獲得痛苦解脫者,都名觀自在菩薩——本經指後者。
經上說八地以上的菩薩,得色自在、心自在、智自在,為菩薩的觀自在者。
然菩薩登地,通達真理,斷我法執,度生死苦,即可名觀自在。
就是勝解行者,能于畢竟空觀修習相應,也可以随分得名觀自在了。
菩薩,梵語應雲菩提薩埵。
菩提譯為覺悟,對事理能如實明白,了知人生的真意義,由此向人生的究竟努力以赴。
這不是世間知識所知,唯有般若慧才能究竟洞見的。
佛是具有最高覺悟者,菩薩即以佛的大覺為理想的追求者。
薩埵譯為有情,情是堅強意欲向前沖進的力量。
人和一般動物,都有這種緊張沖動的力量,所以都是有情。
有的譬喻為金剛心,就是說明這種堅忍的毅力。
合起來,菩提薩埵譯為覺有情,有覺悟的有情,不但不是普通的動物,就是混過一世的人,也配不上這個名稱。
必須是了知人生的究竟所在,而且是為着這個而努力前進的,所以菩薩為一類具有智慧成分的有情。
又可以說:菩提薩埵是追求覺悟的有情。
有情雖同有緊張沖動的活力,可惜都把它們用在食、色、名位上。
菩薩是把這種強毅的力量,緻力于人生究竟的獲得,起大勇猛,利濟人群以求完成自己,就是吃苦招難,也在所不計。
所以經裡常常稱贊菩薩不惜犧牲,難行能行。
以堅毅的力量求完成自己的理想——覺悟真理,利濟人群,淨化自己,這才不愧稱為菩薩。
又,覺是菩薩所要追求的,有情是菩薩所要救濟的。
上求佛道,下化有情,就是這覺有情的目的和理想。
由此看來,菩薩并不意味什麼神與鬼,是類似世間的聖賢而更高尚的。
凡有求證真理、利濟有情的行者,都可名菩薩。
修到能照見五蘊皆空,度脫一切苦厄,即是觀自在菩薩。
此明能觀的人。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此說觀自在菩薩所修的法門。
智慧,是甚深的。
深淺本是相對的,沒有一定的标準,但此處所說的深,專指體驗第一義空的智慧,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到的,故名為深。
《般若經》裡,弟子問佛:深奧是何義?佛答以:『空是其義,無相、無願、不生不滅是其義。
』這空、無相、無願——即空性,不是一般人所能了達的,所以極為深奧。
《十二門論》也說:『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 能「照見五蘊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
般若的悟見真理,如火光的照顯暗室,眼睛的能見衆色一樣。
五蘊,是物質精神的一切,能于此五類法洞見其空,即是見到一切法空。
有的譯本,在五蘊下加個『等』字,即等于下文所要講的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緣起等。
空性,是要在具體的事實上去悟解,依有明空,空依有顯,若離開了具體存在的事物,也不知什麼是空了。
所以佛經明空,總是帶着具體的事實的,如說五蘊空,十二處空等。
蘊,是積聚的意思,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
佛把世間法總分為五類:色、受、想、行、識。
一切物質的現象,總攝為色;精神的現象,開為受、想、行、識四種,總名之曰五蘊。
色蘊的色,不是青黃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
此色有二義:一、質礙義,二、變壞義。
質礙義者:凡是有體積、占有空間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的體積和扇子所占據的方位,鐘有鐘的體積和鐘所占據的方位;扇子與鐘都是有質礙的,兩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并容。
變壞義是:有體積而存在的,受到另一質礙物的沖擊,可能而且是終久要歸于變壞的。
有此二義,即名為色,即等于近人所說的物質。
舊科學家所說物質最終的單元,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
常人見到現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内在的矛盾,于是設想物體最後固定的實體。
其實,一切色法——物,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沖擊、障礙,向着變壞的道路前進。
關于心理活動,佛把它分為受、想、行、識。
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易了知,最親切的,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
佛觀察心理的主要活動為三類:一、受蘊:在我們與外境接觸時,内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
如接觸到可意的境界時,内心起一種适悅的情緒,這名為樂受;接觸到不适意的境界時,内心起一種不适悅的情緒,即是苦受。
另有一種中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不樂的感覺,此名舍受。
二、想蘊:想是在内心與外境接觸時,所起的認識作用,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于外境的了解、聯想、分析、綜合都是想的作用。
三、行蘊:此行是造作的意思,與外境接觸時,内心生起如何适應、改造等的心理活動,依之動身發語而成為行為。
行是意志的,以此執行對于境界的安排與處理。
其他的心理活動,凡是受、想所不攝的,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裡。
四、識蘊:此也是心理活動,是以一切内心的活動為對象的。
就是把上面主觀上的受、想、行等客觀化了,于此等客觀化了的受、想、行,生起了别認識的作用,即是識蘊。
識,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一方面即受、想等綜合而成為統一性的。
這五蘊,是佛法對于物質、精神兩種現象的分類。
佛不是專門的心理學家或物理學家,佛所以要這樣說的,是使人由此了知五蘊無我。
一般人總直覺的有一個自我存在,佛為指出自我是沒有的,有的不過是物質與精神現象所起的協調作用而已。
若離此五蘊,想找一實體的自我,是找不到的。
身體是色,情緒上的苦樂感覺是受,認識事物的形相是想,意志上所起的欲求造作是行,了别統攝一切心理活動的是識,除此各種活動以外,還有什麼是實體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