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論 一 釋經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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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的錯誤,通達法性空即無常、無我、涅槃寂靜,親切證驗,做到去來坐卧莫不如此。

     依般若慧體驗真理,根除内心中的錯誤,導發正确的行為,則煩惱可除,生死可解。

    論到内心中的錯誤根本,即是執為實有自性而是常、是我的,略可分為二類:(一)、我執,(二)、法執。

    法執,是在一切法上所起的錯誤,其中最根本的執着,即有情——人們在見聞覺知上不期然而起的含攝得不變性、獨存性的實在感。

    衆生于中起執,不是全由意識計度得來,在五根對境時,影像相生,即不離此實在感;意識再繼之以分别,于是妄執實有自性。

    一切的錯誤,根源于此,舉凡宗教上的天神,哲學上的實體、本體,都從這種錯誤而來。

    我執,這是對于有情不悟解為因緣幻有而執有不變性、獨存性、實在性。

    我即有情,不外是因緣的聚合,有什麼實在性、不變性,如一般所計執的個體、靈、神我?特别是人們直覺的,于自身中計執有我——薩迦耶見,于所對的一切事物,以己意而主宰他,即計為我所。

    這種我——有我必有我所的計執,在生死輪回中,實為一切執着一切苦痛的根本。

    我執和法執的對境,雖有不同,然計執為不變性、自在(獨自存在)性、實在性,是一樣的。

    于自身中所起實有自性執,名為我執;在諸法上所起的執着,名為法執。

    此二執中,我執更為重要。

    世間自私自利的,不免要受大家的批評,其所以自私自利者,即因内計有我,求我之擴展,以一切為我所,于是隻問目的不擇手段。

    佛法首先教人除卻我執,我執沒有了,即能契合于緣起的正理,符合于群衆的正義,行為自然合理了。

    一己的私蔽雖去,而衆生的我執還在,于是起憐愍心,願使一切衆生同離我執,共證無生。

    佛法把引生錯誤思想、不道德行為的我執,徹底揭發出來;使人能離自我見,建立一切合理的道德,而苦痛的生死流轉,也就能從此解脫。

     我執和法執,為出生一切錯亂苦痛的根本,而我執尤為根本。

    我們要斷除煩惱,必先除掉這生起煩惱的根本——我執。

    佛世,弟子們根利慧深,佛為他們說無我,弟子們即能了達無我性空。

    後人不解佛意,于是聽說無我,轉執法有;為了對治他,所以大乘經特詳法空。

    羅什法師答慧遠法師書,曾談到此義。

    所以學者應當了知空(即無常、無我、涅槃)是佛法中的最高真理,應遍觀一切法空。

    但博觀必須反約,要在妄執根本、生死根本的我執中,深觀而徹底通達無性。

    這根本的我執破除了,其他的一切錯誤也就可以破除以及漸漸破除了。

    修學佛法,應先從舍離我執——悟入即空的無我入手。

     三、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波羅蜜多,是度一切苦厄;般若,是解除苦痛的主要方法;此經就是顯示這出苦主要方法的精要。

    心,可以有多種的解釋,然此處取心要、精要的意思。

     佛法有五乘的差别,五乘都是佛法,究竟那些是最主要的呢?佛為一些根機淺的,但教他受持三歸、奉守五戒,乃至教他修四禅、四無色等定,這是世間的人、天乘法。

    又印度人一向着重山林的生活,偏于自了,佛為适應這一類的根機,為說聲聞、緣覺乘法,使從持戒、修定、發慧的過程,解脫一己的生死苦痛。

    這些,都不是究竟的佛法,不是契合佛陀本懷的佛法。

    唯有菩薩行的大乘法,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心要。

    大乘法可以從三個意義去了解:(一)、菩提心,菩提心即以長期修集福德智慧,乃至成最後圓滿的遍正覺,為修學佛法的崇高目标,堅定信願以求其實現。

    (二)、大悲心,菩提心是從大悲心生起的,大悲心是對于人世間一切苦痛的同情,想施以救濟,使世間得到部分的與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

    有情——人是互相依待而存在的,如他人不能脫離苦痛,即等于自己的缺陷,所以大乘要以利他的大悲行,完成自我的淨化。

    (三)、般若慧,有了崇高的理想、偉大的同情,還要有了達真理的智慧,才能完成圓滿的人生——成佛。

    以此三種而行六波羅蜜多,是大乘佛法的特質。

    般若波羅蜜多,即大乘六波羅蜜多的别名,所以《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可解說為大乘心,大乘法即佛法的心要。

     然大乘中法門很多,在很多的大乘法門中,般若波羅蜜多又算是主要中之最主要了。

    因為修學大乘的菩薩行,無論是利濟他人或是淨化自己,都需要般若的智慧來領導——不是說隻要般若。

    布施乃至禅定,世間外道也有,算不得是佛法中的特法。

    《般若經》裡常說:般若為導。

    若沒有般若,一切修行皆成為盲目的,不是落于凡外——人、天,就是堕于小乘——聲聞、緣覺。

    從教典說,「一切經中《般若經》最大」。

    因為《般若經》是特别發揚般若的體悟宇宙人生真理的,所以《般若經》在一切經中為最大。

    在全體大乘法中,般若波羅蜜多及其經典最為精要。

    所以《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用六離合釋來說,是持業釋,般若波羅蜜多即是心。

     更進一層說,此經是一切《般若經》的心要:《般若經》的部帙繁多,文義廣博,此經以寥寥二百餘字,攝之淨盡,可說是《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心要了。

     上面所說的心義,一、整個佛法以大乘佛法為主要、為中心;二、大乘法中以般若波羅蜜多法為主要、為中心;三、《般若波羅蜜經》中,又以此經為主要、為中心,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經,梵語修多羅,譯為線,線有貫攝零星散碎的功能。

    佛弟子将佛所說的法,依文義次第,結集成章成部,如線貫物一樣,能曆久不失,所以名為修多羅。

    中文的經字,本也是線,如織布有經線、緯線。

    後人以古代有價值的典籍為經,漸漸附以可依可法的尊貴意思,所以佛典也譯之為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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