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囑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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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創造一些辦法來尋求真道;或者到處建立道場,講說有與無的過錯。
像這樣的人,多少劫也不能見性,隻應去依法修行才對。
也不要什麼都不想,從而給道性造成斷滅的障礙。
倘若聽到說法卻不去修行,反而會産生邪念。
一定要依法修行,不要住相,也不要建立固定一套修行的辦法去教人。
你們若能領悟,依照上面的去說,依照上面的去用,依照上面的去行,就不會失去本宗宗旨。
“如果有人問你們問題,問有就用無答對,問無就用有答對,問凡用聖對,問聖用凡對。
兩方面相互借助,産生中道義理。
像這樣一問一對,其餘問題也完全照這樣去做,就不會出錯。
“假若有人問:‘什麼叫暗?’就回答說:‘明是因,暗是緣,明消失了就是暗。
’用明來顯示暗,用暗顯示明,一來一回相互借助,成中道義理。
其他問題全都照此去做。
你們以後傳法,就這樣互相教授,不要迷失宗旨。
” 原典 師于太極元年壬子,延和七月(是年五月改延和,八月玄宗即位,方改元先天,次年遂改開元,他本作先天者非)命門人往新州國恩寺建塔,仍令促工。
次年夏末落成。
七月一日,集徒衆曰:“吾至八月欲離世間,汝等有疑,早須相問,為汝破疑,令汝迷盡。
吾若去後,無人教汝。
”法海等聞,悉皆涕泣,唯有神會神情不動,亦無涕泣。
師雲:“神會小師,卻得善不善等,毀譽不動,哀樂不生,餘者不得,數年山中,竟修何道?汝今悲泣,為憂阿誰?若憂吾不知去處,吾自知去處。
吾若不知去處,終不預報于汝。
汝等悲泣,蓋為不知吾去處;若知吾去處,即不合悲泣。
法性本無生滅去來。
汝等盡坐,吾與汝說一偈,名曰‘真假動靜偈’。
汝等誦取,此偈與吾意同;依此修行,不失宗旨。
” 衆僧作禮,請師說偈曰: 一切無有真,不以見于真; 若見于真者,是見盡非真。
① 若能自有真,離假即心真; 自心不離假,無真何處真? 有情即解動,無情即不動;② 若修不動行,同無情不動。
若覓真不動,動上有不動③; 不動是不動,無情無佛種。
能善分别相,第一義不動;④ 但作如此見,即是真如用。
報諸學道人,努力須用意; 莫于大乘門,卻執生死智。
若言下相應,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合掌令歡喜。
⑤ 此宗本無诤,诤即失道意; 執逆诤法門,自性入生死。
時,徒衆聞說偈已,普皆作禮,直體師意,各各攝心,依法修行,更不敢诤。
乃知大師不久住世。
法海上座再拜問曰:“和尚入滅之後,衣法當付何人?” 師曰:“吾于大梵寺說法以至于今,抄錄流行,目曰《法寶壇經》,汝等守護,遞相傳授,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名正法。
今為汝等說法,不付其衣。
蓋為汝等信根淳熟,決定無疑,堪任大事。
然據先祖達磨大師付授偈意,衣不合傳。
偈曰:‘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 注釋 ①上二句意為:一切無有真的意思,隻是說不以所見為真。
下二句的意思是:假如認為見到了真,那麼所見的就全不是真,因為真在自己心裡。
②以上二句意為:凡是有情都會動,不動的是無情木石。
因此,讓人修持不動,那就是把人當作了無情木石。
把有情和無情區别開來,是《壇經》保留的佛教傳統,也是《壇經》的重要思想之一。
下文“無情無佛種”,也就是說“無情無佛性”,因而是不可能成佛的。
③動上有不動:真正的不動,存在于動中。
這個思想是非常深刻的。
④語出《維摩經·佛國品》:“能善分别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
”《壇經》反對分别,認為分别即是二法。
這裡的“善分别”,是真正通曉、了解的意思。
“第一義”指真如佛性。
就是說,真正通曉諸法相的人,才懂得真正不動的隻是真如佛性。
當然,這個不動的真如佛性是存在于動中,是動中的不動。
⑤以上四句意為:言相投合的(相應),共論佛義;實在不投合(不相應),也要“合掌令歡喜”,不争論,争論就失道意。
譯文 大師于太極元年(公元七一二年)壬子,延和七月(這一年五月改“太極”為“延和”,八月唐玄宗即位才改元為“先天”,第二年就改為“開元”。
其他本子把年号說成“先天”是錯誤的),派門人到新州國恩寺建塔,又派人督促施工。
第二年夏末落成。
七月一日,大師把門人集合起來說道:“我到八月要離開世間,你們有什麼疑問,及早提出,我給你們解答,讓你們迷誤消失。
我去世以後,就沒有人教你們了。
” 法海等人聽了這話,全都哭泣起來,隻有神會不動聲色,也不哭泣。
大師說:“神會小師,卻懂得善與不善相同,毀譽不動,哀樂不生,别人都做不到這一點,你們這幾年在山裡都修的什麼道?你們現在哭泣是為誰擔憂?若是憂慮不知我要到哪裡,我自己知道要去哪裡。
假如我不知道要去哪裡,也不會預先告訴你們。
你們哭泣,就是因為不知我要去哪裡;如果知道我去往何處,就不應該哭泣。
法性本就沒有生滅去來。
你們都坐下,我給你們說一偈,名叫‘
像這樣的人,多少劫也不能見性,隻應去依法修行才對。
也不要什麼都不想,從而給道性造成斷滅的障礙。
倘若聽到說法卻不去修行,反而會産生邪念。
一定要依法修行,不要住相,也不要建立固定一套修行的辦法去教人。
你們若能領悟,依照上面的去說,依照上面的去用,依照上面的去行,就不會失去本宗宗旨。
“如果有人問你們問題,問有就用無答對,問無就用有答對,問凡用聖對,問聖用凡對。
兩方面相互借助,産生中道義理。
像這樣一問一對,其餘問題也完全照這樣去做,就不會出錯。
“假若有人問:‘什麼叫暗?’就回答說:‘明是因,暗是緣,明消失了就是暗。
’用明來顯示暗,用暗顯示明,一來一回相互借助,成中道義理。
其他問題全都照此去做。
你們以後傳法,就這樣互相教授,不要迷失宗旨。
” 原典 師于太極元年壬子,延和七月(是年五月改延和,八月玄宗即位,方改元先天,次年遂改開元,他本作先天者非)命門人往新州國恩寺建塔,仍令促工。
次年夏末落成。
七月一日,集徒衆曰:“吾至八月欲離世間,汝等有疑,早須相問,為汝破疑,令汝迷盡。
吾若去後,無人教汝。
”法海等聞,悉皆涕泣,唯有神會神情不動,亦無涕泣。
師雲:“神會小師,卻得善不善等,毀譽不動,哀樂不生,餘者不得,數年山中,竟修何道?汝今悲泣,為憂阿誰?若憂吾不知去處,吾自知去處。
吾若不知去處,終不預報于汝。
汝等悲泣,蓋為不知吾去處;若知吾去處,即不合悲泣。
法性本無生滅去來。
汝等盡坐,吾與汝說一偈,名曰‘真假動靜偈’。
汝等誦取,此偈與吾意同;依此修行,不失宗旨。
” 衆僧作禮,請師說偈曰: 一切無有真,不以見于真; 若見于真者,是見盡非真。
① 若能自有真,離假即心真; 自心不離假,無真何處真? 有情即解動,無情即不動;② 若修不動行,同無情不動。
若覓真不動,動上有不動③; 不動是不動,無情無佛種。
能善分别相,第一義不動;④ 但作如此見,即是真如用。
報諸學道人,努力須用意; 莫于大乘門,卻執生死智。
若言下相應,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合掌令歡喜。
⑤ 此宗本無诤,诤即失道意; 執逆诤法門,自性入生死。
時,徒衆聞說偈已,普皆作禮,直體師意,各各攝心,依法修行,更不敢诤。
乃知大師不久住世。
法海上座再拜問曰:“和尚入滅之後,衣法當付何人?” 師曰:“吾于大梵寺說法以至于今,抄錄流行,目曰《法寶壇經》,汝等守護,遞相傳授,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名正法。
今為汝等說法,不付其衣。
蓋為汝等信根淳熟,決定無疑,堪任大事。
然據先祖達磨大師付授偈意,衣不合傳。
偈曰:‘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 注釋 ①上二句意為:一切無有真的意思,隻是說不以所見為真。
下二句的意思是:假如認為見到了真,那麼所見的就全不是真,因為真在自己心裡。
②以上二句意為:凡是有情都會動,不動的是無情木石。
因此,讓人修持不動,那就是把人當作了無情木石。
把有情和無情區别開來,是《壇經》保留的佛教傳統,也是《壇經》的重要思想之一。
下文“無情無佛種”,也就是說“無情無佛性”,因而是不可能成佛的。
③動上有不動:真正的不動,存在于動中。
這個思想是非常深刻的。
④語出《維摩經·佛國品》:“能善分别諸法相,于第一義而不動。
”《壇經》反對分别,認為分别即是二法。
這裡的“善分别”,是真正通曉、了解的意思。
“第一義”指真如佛性。
就是說,真正通曉諸法相的人,才懂得真正不動的隻是真如佛性。
當然,這個不動的真如佛性是存在于動中,是動中的不動。
⑤以上四句意為:言相投合的(相應),共論佛義;實在不投合(不相應),也要“合掌令歡喜”,不争論,争論就失道意。
譯文 大師于太極元年(公元七一二年)壬子,延和七月(這一年五月改“太極”為“延和”,八月唐玄宗即位才改元為“先天”,第二年就改為“開元”。
其他本子把年号說成“先天”是錯誤的),派門人到新州國恩寺建塔,又派人督促施工。
第二年夏末落成。
七月一日,大師把門人集合起來說道:“我到八月要離開世間,你們有什麼疑問,及早提出,我給你們解答,讓你們迷誤消失。
我去世以後,就沒有人教你們了。
” 法海等人聽了這話,全都哭泣起來,隻有神會不動聲色,也不哭泣。
大師說:“神會小師,卻懂得善與不善相同,毀譽不動,哀樂不生,别人都做不到這一點,你們這幾年在山裡都修的什麼道?你們現在哭泣是為誰擔憂?若是憂慮不知我要到哪裡,我自己知道要去哪裡。
假如我不知道要去哪裡,也不會預先告訴你們。
你們哭泣,就是因為不知我要去哪裡;如果知道我去往何處,就不應該哭泣。
法性本就沒有生滅去來。
你們都坐下,我給你們說一偈,名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