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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僧傳》作為中國佛教史上一部重要僧傳,宋及宋之後的各部重要《大藏經》都有刊載。宋《藏》載于“旦”函至“營”函,元《藏》亦載于“旦”函至“營”函,明南《藏》載于“祿”函至“富”函,明《北藏》載于“宅”函至“阜”函,清《藏》載于“縣”函至“給”函。日本所刊印的幾部《大藏經》,亦都收入了此傳,其中《大正新修《大藏經》》收入第五十卷,藏經書院刊印的《大藏經》載于第三十套第三至五冊,弘教書院刊印的《大藏經》載于“緻”函第四冊至第五冊。近代佛教學者楊文會創辦的金陵刻經處,有此傳之單刻本,稱《高僧傳三集》。一九八七年中華書局出版了由範祥雍點校的《宋高僧傳》。此中華版點校本以現今僅存之宋刻本(即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之宋版《碛砂藏》)為底本,并參校揚州本和《大正藏》本,錯訛相對少些,故本書以中華版之點校本為底本。

    此《宋傳》是中國佛教史上影響最大的三部僧傳之一。它上承《梁》《唐》二傳,其後又有不少僧人學者以弘揚佛法、表彰僧業為己任,陸續編纂了好幾部僧傳。

    接續《宋傳》之僧傳,當首推元僧昙噩所撰之《新修科分六學僧傳》,又稱《六學僧傳》,凡三十卷。昙噩此傳之作,起因于對以往三個僧傳體例編排之不滿。他認為,以往三傳(即《梁高僧傳》、《唐高僧傳》和《宋高僧傳》)皆立譯經等十科,此種“體制衰弱,略無先秦西漢風。”在他看來,“佛法非僧業弗行,僧業非佛法弗明。必佛法以之行,僧業以之明,其六學十二科而正矣”。也就是說,必須按佛法之“六學十二科”來重新組織、編排僧傳。

    所謂“六學”亦即“六度”。每一學又各有二科,共十二科。因此,他按“慧學”(中含“譯經”“傳宗”二科)、“施學”(中含“遺身”“利物”二科)、“戒學”(中含“弘法”“護教”二科)、“忍辱”(中含“攝念”“持志”二科)、“精進”(中含“義解”“感通”二科)、“定學”(中含“證悟”“神化”二科)來重新編排僧傳,以《梁傳》《唐傳》《宋傳》所收錄之僧人事迹為基本素材,兼采禅宗諸燈錄中的一些資料,加以取舍、整理,編纂成一部始自東漢終于北宋共收錄一千二百七十三人之僧傳。

    繼昙噩之後,明如惺又撰《大明高僧傳》,或曰《明僧傳》,凡八卷。此傳收錄自北宋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至明萬曆二十一年(公元一五九三年)前後四百餘載的僧人一百八十二人(其中正傳一百十二人,附見七十人)。此書之體例既不完整(全傳僅分“譯經”“義解”“習禅”三科),材料亦不全面(非是為撰寫僧傳而專門搜集的,而是作者在閱讀史志文集時,見載有名僧時,“随喜錄之”的),因此,作為一部僧傳,與以前幾部實不可同日而語。

    明人所撰之僧傳,值得一提的還有一部,即明華嚴宗僧人明河所編纂的《補續高僧傳》。與如惺寫《明傳》是在校、輯古籍偶見名僧時“随喜錄之”不同,明河編纂《補續高僧傳》費力甚巨。據明河弟子道開在該傳的“跋”中說:他為了編纂此傳,曾“南走閩越,北陟燕台,若雁宕、石梁、匡廬、衡嶽,絕壑空岩,荒林廢刹,碑版所在,搜讨忘疲。摹勒抄寫,彙集成編,而後竭思覃精,筆削成傳”。明河于此書先後花費了三十年心血,但他對初稿仍不太滿意,又忙于講經弘法,故未能最後定稿就入寂了,後由其弟子道開補綴而成。全書共二十六卷,亦仿《宋傳》分為十科,收錄僧人正傳五百四十八人,附見七十二人。此中之所收錄者,一為“補”,二為“續”。所補者是那些本屬《宋傳》收錄範圍而被遺漏者,所續者則是《宋傳》之後至明之高僧。因《補續》之作者不知有如惺之《明傳》,故其所“補續”者,非《明傳》。

    到了清代又有徐昌治編纂《高僧摘要》。此書篇幅較小,僅四卷,時間跨度很大(自東漢至清初),而收錄的僧人甚少(僅一百七十三人)。就内容說,此書主要把《梁傳》《唐傳》《宋傳》《明傳》及其他僧傳中的事迹作一提要,史料價值不大。但就體例言,此書自成一格,按道、法、品、化四科編排,這是本書之特點。

    趙宋及宋之後的僧傳,除以上述及的幾部外,還有一些單宗、單人或地區性的僧傳,如北宋惠洪所撰之《禅林僧寶傳》,南宋祖琇之《僧寶正續傳》,清自融、性磊之《南宋元明禅林僧寶傳》及北宋戒珠之《淨土往生傳》,明朱棣之《神僧傳》,清彭希涑之《淨土賢聖錄》和南宋元敬、元複之《武林西湖高僧事略》,明袾宏之《續武林西湖高僧事略》等等。

    總之,自《宋高僧傳》後,編纂僧傳者,代有其人。雖然這些僧傳在曆史上的影響均遠不及《梁》《唐》《宋》三傳,但因各自從不同側面保存了宋及宋之後各代僧人弘化的有關情況,因而對于人們了解、研究此一時期之佛教乃至當時的社會實不無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