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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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來就有“道由人弘”的說法,意謂任何一種學說、主張乃至任何一種宗教、文化,都有賴于人的傳揚、弘化。如果說佛教“三寶”中的“法”即是指的佛之“道”,那麼,此中之“僧寶”,在相當程度上就擔負着弘揚“佛道”之使命,此正如元代僧人昙噩在《六學僧傳·序》中所說的:“佛法非僧業弗行,僧業非佛法弗明。”也就是說,佛法之行,有賴于僧業之明。而僧業又如何才能明呢?從曆史上看,編纂僧傳,表彰高僧之道行、德操,使時僧有所依仿,令後人得到啟迪,從而讓佛法發揚光大——這也許就是曆代僧傳編纂者們本意之所在。

    自六朝至宋明各部僧傳中所輯錄的曆代高僧,或以傳譯經典、闡釋義理而使慧燈長傳,或以神通利物、遺身濟衆而使佛法深入人心,有的以精進修禅為四方叢林作則,有的則以戒律嚴謹而成天下學僧之模範,凡此等等,曆代《高僧傳》确實具有“明僧業而弘佛法”之宗教意義。

    其次,作為僧傳,各部《高僧傳》之史學價值更是毋庸置疑的。不難想見,如果沒有這代代相續之各部《高僧傳》,治中國佛教史者恐将無從下手。不但如此,由于各部《高僧傳》都是作者或花費幾十年心血,甚或傾注畢生精力才完成的,他們或南走閩越、北陟燕台,或身臨大川、足履危岩,碌碌奔波于荒山廢刹之間,苦心搜讨于各種碑銘墓志之上,因此,僧傳中所記錄的許多資料,往往為正史所不載,而又是研究當時許多思想家特别是佛教思想家所不可或缺的。就此而論,各部《高僧傳》不唯具有重要的宗教意義,而且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進而論之,自慧皎倡高蹈遠遁,易“名”以“高”,以高風亮節為選錄傳主之标準後,各部《高僧傳》多注重僧人之道行德操,正因為如此,每個有緣讀到《高僧傳》的人,從書中所得到的,就不僅僅是一些佛教知識和曆史資料,而可以在思想上得到洗練或熏陶,從這個意義上說,《高僧傳》還具有溫渥人心、淨化心靈的作用。

    另外,正如宗教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高僧傳》之文化價值也是不容忽視的。在《梁》《唐》《宋》三部僧傳中,人們看到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與融彙,從法顯之《佛國記》到玄奘之《大唐西域記》再到義淨的《南海寄歸内法傳》等,都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頁。雖然從主觀上說,他們也許是為求法而西行或為弘教而東來,但在客觀上他們為中印文化之交流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再如譯經,把印度佛典翻譯成漢語,這本身就是一種文化的傳播與交流。《高僧傳》中屢屢語及的佛經翻譯的曆史衍變及譯經之規則——諸如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隋彥琮的“八備”、唐玄奘的“五不翻”及宋贊甯的“六例”等,對于今日世界各國之間的文化傳播與交流都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當然,《高僧傳》作為古代僧人的著作,一如所有的曆史著作一樣,都難免有其二重性。例如傳中在贊頌高僧之道行時,往往過分渲染其神通,以至于挪動嵩嶽于千裡之外也易如反掌,等等,這些都有待讀者、曆史去閱讀及見證;又如傳中雖然提供了許多甚至連正史也不曾言及的十分寶貴的曆史資料,但是,史實不當、記載錯誤之事亦屢屢有之,這就要求讀者應該去僞存真、棄其糟粕取其精華,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做到開卷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