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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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述,多是重修之作。

    又有天人曰:“曾撰《祇洹圖經》,約有一百卷左右。

    ”道宣苦告口占,一一抄記,分為上下二卷。

    他又曾口傳偈頌,号《付囑儀》十卷。

     貞觀年間,曾隐居于沁部雲室山,有人看見天童侍候其左右。

    他于西明寺夜行時,曾從階上跌下來,但好像有什麼東西扶住了他一樣,一無傷害,定神一看,乃一少年也。

    道宣乃問:“是什麼人這麼晚了還在這裡?”那少年說:“我不是平常之凡夫俗子,乃毗沙門天王之子那吒也,侍護和尚已很久了。

    ”道宣曰:“貧道修行,沒有什麼事需要麻煩太子。

    太子威神自在,西域若有可做之事者,願為緻之。

    ”太子曰:“我有佛牙寶掌,因年代久遠,頭目已損壞,豈敢不奉上。

    ”遂把那佛牙寶掌授予道宣,道宣把它妥為保護供養。

     有一天,有一天神自庭前來禮谒道宣,對他說:“律師當生兜率天宮。

    ”并給他一苞,稱是棘林香。

    數十天後,道宣安然坐化,即乾封二年(公元六六七年)十月三日也,世壽七十二,僧臘五十二。

    他曾囑累門人把他葬于壇谷石室,其後建塔三座。

    唐高宗下敕,令繪道宣之像,由塑匠韓伯通塑造,以追仰其道風。

     道宣自受具足戒至入滅,其間受法傳教,弟子成百上千。

    受其親度者有大慈律師,傳其法者有文綱等。

    以前天人所贈之佛牙,他密令文綱掌護,後送往崇聖寺東塔。

    大和初年,丞相韋公處厚建塔于西廊。

    道宣之持律,聲譽遠揚至西域、天竺;道宣之編修,譽滿天下。

    所以無畏三藏到東土來朝谒,皇帝問他:“你不遠萬裡而來,實是辛苦,打算往哪裡栖息?”三藏奏曰:“在印度時,常聽說西明寺道宣律師秉持第一,願前往依止。

    ”皇上下敕準奏。

    道宣持戒嚴謹,捉到虱子後,用紙包好後,投于地上。

    …… 到代宗大曆二年(公元七六七年),皇上下敕此寺三綱,曰:“據說你寺有大德道宣律師傳授得釋迦佛牙及肉舍利,應即把它從右銀台門送至我處,我要觀禮。

    ”至大曆十一年(公元七七六年)十月,又下敕曰:“每年内出香一盒,送西明寺故宣律師堂,為國焚之禱祝。

    ”至懿宗鹹通十年(公元八六九年),左右街僧令霄、玄暢等上表乞追谥号,其年十月下敕谥号“澄照”,塔号“淨光”。

    道宣生前久居終南山,故其所創之宗派稱為南山律宗。

    天寶元年(公元七四二年)靈昌太守李邕、會昌元年(公元八四一年)工部郎中嚴厚本,各為其碑題頌。

     唐京師恒濟寺懷素 原典 釋懷素,姓範氏,其先南陽①人也。

    曾祖嶽,高宗朝選調為绛州曲沃縣丞。

    祖徽,延州廣武縣令。

    父強,左武衛長史,乃為京兆②人也。

    母李氏夢雲雷震駭,因而娠焉。

    誕育之辰,神光滿室。

    見者求占,此子貴極,當為王者之師傅也。

    幼齡聰黠,器度寬然,識者曰:“學必成功,才當逸格③。

    ”耳聞口誦,皆謂老成。

    年及十歲,忽發出家之意,猛利之性,二親難沮。

     貞觀十九年,玄奘三藏方西域回,誓求為師。

    雲與龍而同物,星将月以共光,俱懸釋氏之天,悉麗着明之象。

    初尋經論,不費光陰。

    受具已來,專攻律部。

    有邺郡法砺律師,一方名器,五律宗師,迷方皆俟其指南,得路鹹推其鄉導。

    著疏十卷,别是命家。

    見接素公,知成律匠。

    研習三載,乃見諸瑕,喟然歎曰:“古人義章,未能盡善!” 鹹亨元年,發起勇心别述《開四分律記》。

    至上元三年丙子歸京,奉诏住西太原寺傍聽道成律師講,不辍緝綴。

    永淳元年,十軸畢功,一家新立,彈糾古疏,十有六失焉。

    新義半千百條也。

    傅翼之彪,搏攫而有知皆畏;乘風之震,砰轟④而無遠不聞。

    所化翕然,所傳多矣。

     複著《俱舍論疏》一十五卷,《遺教經疏》二卷,《鈔》三卷,《新疏拾遺鈔》二十卷,《四分僧尼羯磨文》兩卷,《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

    日誦《金剛經》三十卷,講《大律》及疏計五十餘遍,其餘書經畫像,不可勝數。

    于本寺别院忽示疾,力且薾⑤然,告秀章曰:“餘律行多缺,一報将終。

    ”時空中有天樂浏亮,奄然而逝,俗齡七十四,法臘五十三。

    葬日,有鴻鶴繞塔悲鳴,至暮方散。

     素所撰述,宗薩婆多⑥。

    何邪?以法密部緣化地部出,化地從有部生,故出受體以無表色。

    又斥二宗雲:“相部無知,則大開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

    南山犯重,則與天神言論,是自言得上人法也。

    ”大抵素疏出,謂之新章焉。

    開元中,嵩山賓律師造《飾宗記》以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