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世間經——自覺世間法,宣說世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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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自覺世間①,亦為他說,如來知世間。如來自覺世間習②,亦為他說,如來斷世間習。如來自覺世間滅③,亦為他說,如來世間滅作證。如來自覺世間道迹,亦為他說,如來修世間道迹。若有一切盡普正,有彼一切如來知見覺得。所以者何?如來從昔夜覺無上正盡之覺,至于今日夜,于無餘涅槃④界,當取滅訖。于其中間,若如來口有所言說,有所應對者,彼一切是真谛,不虛不離于如⑤,亦非颠倒,真谛審實。若說師子者,當如說如來,所以者何?如來在衆有所講說,謂師子吼。一切世間,天及魔、梵、沙門、梵志,從人至天,如來是梵有,如來至冷有,無煩亦無熱,真谛不虛有。”于是世尊說此頌曰:

    知一切世間,出一切世間;

    說一切世間,一切世如真。

    彼最上尊雄,能解一切縛⑥;

    得盡一切業,生死悉解脫。

    是天亦是人,若有歸命佛;

    稽首禮如來,甚深極大海。

    知已亦修敬,諸天香音神⑦;

    彼亦稽首禮,謂随于死者。

    稽首禮智士,歸命⑧人之上;

    無憂離塵安,無礙諸解脫。

    是故當樂禅,住遠離極定,

    當自作燈明,無我必失時⑨,

    失時有憂戚,謂堕地獄中。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選自《中阿含經》卷三十四《大品·世間經》第二十一)

    注釋

    ①世間:與“世界”同義。《翻譯名義集》卷三:“間之與界,名異義同。間是隔别間差,界是界畔分齊。”

    ②習:可譯為因緣,即原因。下一“習”可譯為習氣。

    ③滅:即“滅谛”,“四谛”之一,說苦的消滅。“四谛”乃佛教教義的最基本内容。

    ④無餘涅槃:與“有餘涅槃”相對。指“生死”之因果都盡,不再受生于世間三界者。有餘涅槃則指雖生死原因之煩惱已經斷絕,但作為前世惑業造成的果報身還留在世間。如釋迦牟尼三十歲證得無上大道而成佛,因當時他的肉體還是過去惑業之果的剩餘,故稱“有餘涅槃”,而到他八十歲逝世,才是入“無餘涅槃”。

    ⑤如:即“如實”,也稱“真如”等,指佛所說的絕對真理。

    ⑥縛:“煩惱”的别名。因煩惱能系縛人,使人不得自由自在,故名。

    ⑦香音神:也稱“香神”,為“天龍八部”之一。音譯名為“乾闼婆神”(Gandharva),此神食香,并能從身上放出香氣,故名“香神”。此神主音樂,故有時也稱“樂神”,多稱“香音神”。

    ⑧歸命:将自己的身命歸依信順于佛門。

    ⑨無我必失時:無我可理解為遠離我執,不執着于“我”。如此就必與世俗理解的“時”相違。

    譯文

    我曾聽佛這樣說過:

    有一次,佛遊化于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當時,佛告訴諸位比丘:“如來自覺悟世間法,就為他人宣說,如來了知世間。如來明白了世間煩惱的原因,也對他人講說,如來斷絕世間煩惱之習氣。如來自覺悟世間滅谛真理,也跟他人宣講,如來在世間證得涅槃。如來自覺悟并成立世間之妙道,也向他人宣傳,如來修習世間之妙道。若有,則所有一切全都正确圓滿;所有一切均為如來所知、所見、所覺、所得。這是為什麼?如來自以前的那個夜間證得無上真正大覺,一直到今夜,他将在無餘涅槃界進入寂滅。在此中間,如來所有言語應答,都是真理,不虛如實;也不颠倒,真實絕對。所以如果說獅子的話,該就是說如來。為什麼?如來在大衆中所有宣講演說,就叫作是獅子吼。一切世間,諸天及梵、魔、沙門、梵志,從人到天,唯有如來淨潔離欲,清涼無比,沒有煩憂,沒有熱惱,真理如實,不虛不妄。”于是,世尊為諸位比丘宣講如下一首偈頌:

    了知世間一切法,出離世間一切法;

    宣說世間一切法,世間諸法皆真如。

    佛是最高之尊雄,能解一切煩惱縛;

    能滅種種業因緣,生老病死全解脫。

    天神人類諸衆生,若有皈依佛門者;

    稽首禮拜如來佛,恭敬無比至海深。

    覺後仍亦修敬心,諸天之中香音神;

    他亦禮拜表恭敬,說願随于衆死者。

    稽首禮拜有智士,歸命願升人之上;

    無憂無惱離俗塵,無阻無礙全解脫。

    所以當有禅定樂,安住己果離極定,

    當自作燈自照明,遠離我執必失時,

    失時若有憂戚生,此謂必堕地獄中。

    佛如此講說,衆位比丘聽完佛所說的道理,高高興興奉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