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贊五十八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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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依車名義,以真谛理智去加抉擇,何者為車?分觀之輪為車乎?軸為車乎?從一一支分求車不可得,合而求車亦不可得,如是不可得,即是無自性。

    中觀自續派以下,以此理推來重視識蘊,認為識有自性,是其錯誤,此種錯誤由其不能假名安立之故。

    惟天清派能善解此,如是假名安立有之有,是俗谛細分之有。

    然則一切法皆依分别心假名安立而有乎,曰然。

     此有經文為據,如雲遍開燦爛奪目花,中有悅意黃金屋,如是可樂花與屋,實皆無有造作者,皆由分别心安立。

     四百頌雲:由有分别而有有法。

    此語意謂有法,先有知名分别安立之則有,無此分别安立之則無。

    故此處所講緣起法為不共緣起法。

    所謂不共者,即以唯有分别心假名安立而起之法為緣起法,先明如此緣起理,此理即一切觀中王,依此理而後抉擇空性。

     簡言之,如苗芽之生,有因生乎?無因生乎?苗芽非無因生,其理易明,已如前說。

    有因生中如為自生,則不依水土諸緣而苗芽自生苗芽,如是苗芽複自生苗芽,然實無此事,故自生之理不成。

    然他生乎?如系他生,則支可生豆,然實無此,故他生之理亦不成。

    然則自他共生乎?自生他生各别有過,理不極成。

    共生同具二過,其理不成,更屬顯然。

    不辨有因生無因生,是為常人無定見者則然。

    立無因者、定為外道,如上所述四邊生者,皆不合理。

    于是生出決定正知,知苗芽之生,惟依分别假名安立而有。

     第二步進而尋求安立假名事實,複不可得,于是知苗芽無有自性。

    雖已破除四邊生之不合理,然欲知苗芽之無自性。

    終究須歸于緣起道理。

    依緣起道理,乃能遠離斷常二見入于中道義谛。

    如不知緣起道理,而惟用其他理智,則破常或落于斷,破斷或落于常,惟有緣起乃能同離二邊。

    常人心中對于一句色聲香味觸相,幾乎随時随地皆起覺為實有之見,依據經教是為妄見。

    何時始為不妄,直至佛地證入空性乃為不妄。

     有一類善知識以為諸色等妄相悉應遮止。

    頗邦喀大師謂此為謬解,謂色等諸相,非所應遮。

    章嘉活怫雲,是諸見相分,境自還境,必欲滅之,如滅兔角,實多終與空性無緣見面。

     頗邦喀大師又雲,遮止相見,亦非全不合理,不過初業有情即依此理,易人斷見,仍以如理抉擇為宜,即依一異理抉擇自蘊我執之有無,則知所執實我,依蘊離蘊,皆不可得,因而知人我本無自性,不過于蘊上以分别心安立假名而已。

    如是可知人無我道理,推之一切法無非由分别心安立假名而起。

    如謂不信,各各法皆各有名,各各法又不能自立其名,非由分别心與之安立,名從何來。

     唯識家對緣起上自性不空,所立宗與因相違,以下二部亦然。

    若凡夫外道不承認緣起,則于正因更不成立,若輩如是對于中道義谛如何能了知耶。

    唯識家以下不了知性空宗與緣起因本來相順,或見相違,或見不成,由其不能安立業果道理故。

    其所以不能安立業果道理,由其不了知緣起即性空理故。

    其所以不了知緣起即性空理,由其不了知依分别心安立假名不共理據故。

     三頌 凡諸修甚深空義人,若有一時能見空性即是緣起義,即能遮止苗芽由自性成立諸邪見,同時即知安立緣起因果之理與性空極為和順而互相為用。

    不解此不共緣起理者,見善因生樂果、惡因生苦果、苗生芽等,顯然而有一面則對空性,一面即有半邊麻木不能通達,若解不共緣起理者,能去此半邊麻木,即善安立因果,又善安立性空,一切能作所作皆悉無違,是緣起即空,空即緣起,果為一義乎,答一義。

     問假如有問何為人與瓶,答善說善聽即人,圓而大腹即瓶,汝所謂空即緣起,緣起即空,亦如是否。

    答,否,必須自證中道義者,始能見空即緣起不二之義,未修未證者,不能見此,龍樹菩薩雲:緣起、性空、中觀三者,均為斷我執離二邊入中道之正法,須當了知者,有為即無常,無常即有為,若以此種語句,例彼緣起即性空、性空即緣起,則又不然,蓋緣起為俗谛,性空為真谛,若以緣起目為性空,則又有誤認俗谛即真谛之嫌,故所謂緣起即性空,非如常例可以例知,必真正證入中道人乃能知空有不二之義,即如苗芽由種子諸緣和合經分别心安立名言而起,修中道人依于緣起,斷除四邊生之邪執,決定了知苗芽之生,無有自性,複以此種無自性之決定了知,回觀苗芽之生,須賴種子諸緣和合,一一與其無自性之定知,毫不相違,此類證知緣起人,不但見得因與果之無自性,且能立種種正量成立因與果,不但見因與果與真谛下違,且見因與果與俗谛不違,亦即于能作所作作用上,鹹能成立性空道理,而使一切作用與性空不違,此則真見性空緣起不二時之人所有能事也。

     四頌 若反乎性空即緣起之見者,見得性空一面,即對于緣起有作用一面,認為不能成立,見得緣起作用是有一面,則又認為必有自性而不能空去自性執著,此則指唯識以下諸部而言。

    在藏文名此輩為惡薄瓦,意謂說有法者,即對于一切有法說為實有之意,在印度文為八哇,八哇亦實有義。

    此輩說實有者,因其見着性空與緣起不合,以為纏縛于輪回者與解脫于輪回者,如皆無自性,又以何為纏縛,何為解脫,豈非入于斷見,其反對中觀見在此。

     龍猛于根本智論,引此輩理論有雲:如一切皆空,生滅亦悉無,聖者四谛法,一切皆摧毀。

    其意謂生有既無,還滅亦無,與苦集滅道四谛悉相違背,即是煩惱業力之集谛既無,苦谛亦無,苦集既無,滅道亦無,此即空則用不成說法。

    彼輩有謂,如果一切法無自性,即汝無自性之語亦說不出。

    如是種種反駁論調,總之皆由于對唯名安立即是緣起之理成立不來,橫順須于安名之事上面立一種實有,乃能成立其說。

    中觀天清派于安名之事面上不去追尋,惟于彼彼法上知其唯有假名安立之有,故于緣起法上善建性空對于彼輩反駁之相違理論,不但視為毫無中傷,反益暴露彼輩理論不成之過患,故根本智論答雲:設一切不空,生滅法悉無,亦無四聖谛,此過歸于汝。

    簡言之,一切法實有之執,如不遮止而顯出性空,則于緣起相貌毫不能見。

     譬如有礙法與觸受若不破除,則不知虛空。

    以虛空與觸礙相違故。

    若無虛空,則一切雲霞虹彩山河大地皆無可見現之處,甚至地水火風四大皆無為現其為有。

    再簡言之,若無虛空則吾人出氣之處亦無。

    如是若與性空相反之自性實有,如不破除,則緣起方面一切生有諸法皆重立不起。

    簡言之,于本來性空諸法之上,起實有執。

    實有皆有自性,即不賴緣。

    如不賴緣,推之無明不賴緣,而自成無明,行不賴緣而自成行,乃至生老死不賴緣而自成生老死,一切生滅理悉無矣。

     此種見解不堕于常即堕于斷,入種種苦惱險處矣,此頌藏文内尚有字,言此空用不成,堕諸險處之苦,為世尊所洞同見。

    此則不僅唯識以下諸宗,即中觀自續派亦有此險,所謂苦惱險處,指常斷有共不共。

    就常言,如外道大自在天神我生等,為執有主宰之常見。

    内道婆沙部則執虛空為常有,亦是一種常見,就斷言,如外道執無前後生、無解脫、無業果,是為斷滅見。

     内道中觀自續派以下,以為凡是有法,即有自性,有法之生,皆自性生。

    如果承認有法皆是實有,皆自性生,如苗芽為自性生,則自性生之自性,即苗芽之情況,而苗芽亦即苗芽之情況,苗芽複生苗芽。

    苗芽複生苗芽堕于常邊。

    苗芽既有自性而事實上苗芽又須刹那刹那壞滅,刹那壞滅與自性之情況相違,豈非堕于斷邊。

    根本頌亦雲:諸法有自性,是否皆常有,原有今忽斷,是則名斷滅。

    苗先有自性,苗壞自性随,是則堕斷邊。

    此種斷邊與外道不同者,即有先承認其有而今壞滅一點。

     五頌 首二句是故二字,意謂以上述相違過患故,于世尊教中極端贊歎能見依分别心假名安立而起之緣起。

    蓋僅依一異等理智抉擇,尚不能遠離二邊;必依緣起即性空以抉擇之,始能遠離二邊,因依一異抉擇,僅能通達空性,而不能通達甚深空義谛;必依不共緣起理乃能通達甚深空義谛。

    通達甚深空義即通達緣起,必如此乃能善巧安立俗谛、能作所作諸法。

    經雲:若見緣起即見諸法,見諸法者即見如來。

    此語蓋即緣起見性空,見性空,即通達見如來道路之意,故緣起法即佛經寶藏中之如意寶,若有見緣起清淨法者,即見如來智慧法身。

     五頌後二句五六頌 彼字指性空即緣起諸義。

    彼諸義之意,非謂内外諸法一切皆無,亦非謂内外諸法是自性有,固不如,上述待因緣牽合,分别假名安立之法,直如空中之花畢竟是無,故一切法必有所依,無依之法,簡直非有,空花雖亦有名,實無安立花名處所,凡無安名處所之法,畢竟是無,故須承認一切法必定待緣,若見内外諸法皆無,則破斥太過,對于正見恰為相違之障,若見内外諸法實有,則承許太過,對于正見亦為相違之障。

    故有無皆有二對,有方二對:一名言有,一自性有;無方二對;一名言無,一自性無。

    應當承認一切法自性無、名言有。

     心經所雲無色聲香味等等均指自性無而言,不過文略未盡耳。

    而于八千頌則結雲所謂無色聲等,是說其真谛無,非說俗谛,名言無。

    總之凡經教所說之無,皆說無自性,非說無名言。

    初業行人對于真谛相違之處,未善抉擇,少有見地即覺一切皆無,易入斷見。

    故凡修行人之量天尺,即須承認一切法是有,而自性是無。

    換言之,因一切法自性是無,故一切法是名言之有。

    反之如見一切法皆無,則與性空即緣起之量相違。

    如見一切法是自性有,不但與性空即緣起量相違,即單對空性一面,亦屬相違。

    蓋一切法如有自性,即不待因與緣乃至假名安立,而自體便能成就。

     月稱入中論言:如瓶本性能自生,何待衆緣與作者。

    文意謂緣起者違自成,而待他成。

    然唯識家、經部、有部亦以違自成、待他成為緣起,彼有何咎。

    須知唯識家等所謂緣起,僅能了解違自成一面,而不算甚深緣起。

    此處所說其深緣起,系于安立名字處所,須待分别心安立名字乃為緣起。

    如立名處不須分别心立名即能成立之法,此法即有本體,有自性。

    如法有自性、有本體,即與見空性之道路相違,必如何而後合于中道乎。

    即對于任一法上、一面知其為自性空,一面知其為名言有、空有二心,同時互助,由達其性空,即知其為緣起,由知其為緣起,愈達其為性空。

    如于任何處所而言,我穿衣、我吃飯諸有法上,知其為假名安立,同時即知彼諸有法其性是空,愈知彼諸有法惟有假名安立。

    總之我穿衣、我吃飯、凡俗所 稱之我,尚非必須破除之自性我。

    如于凡俗我能加體認,即能引起無自性我之正當了知。

    如能了知無自性之我,則更知凡俗我不須破除,以其無害于無自性我也。

    己二,說一切法自性空分二一、正說法無自性二、與一切法不相違 共三頌 一、是故破緣起更無有少法故說離性空亦無有少法 二、若法有自性則說無涅槃及無戲論滅自性無滅故 三、故于智衆中發大獅子吼數唱離自性善說誰能難 初二頌 一切法由分别心于安立名處安名而後起,除以分别心于安名處安名之外,無有少法可得;此即言一切法惟依分别假名而起,無非性空,離性空外無有少法可得。

    大般若等經,常言不生不滅無生等究竟謂何? 楞伽雲: 大智者汝當知,吾見無自性生故說無生,故知說無自性乃為佛之究竟意思。

    初轉法-輪說一切色法有自性。

    中轉法-輪說一切色法無自性。

    末轉法-輪說一切色法有:有自性者,有無自性者。

    三轉法-輪所說不同,而究竟意思,仍為楞伽所說無自性生。

     中觀人依中轉法-輪注重在知無自性一義。

    何以必依中轉,聽法人恰合甚深法要之機。

    初轉則此類機感尚未具備故,楞伽無自性生語,佛常常說之,如問法何故性空,答緣起故,假如承認法有自性,則對于我執與虛妄分别戲論,即不能滅;因自性之法,無滅之之可能,則亦無涅槃可得。

     衆力經雲: 設若諸法有自性,勝者聲聞,應現知,恒法不應般涅槃,智者永無離戲論,蓋法若有自性,則生死輪回中衆生,天應永天,人應永人,即無轉變。

    此偈所說為成立法性本空。

     若法有自性句,在藏文内尚有一凡字,意謂法如有少自性,則無涅盤,自性是不變義。

    法有自性,六道即無轉變。

    又法有自性,無明亦有自性,即不可滅。

     根本頌雲: 「法若有變遷,即與自性違」 三頌 此頌大意,因上文聽說義,故佛數數于有智大衆中發大無畏、作獅子吼,特唱無自性,是為善說,任便何人無能遮難。

    數唱者,初證道時,在菩提樹下,天人請法,即說法無自性。

     初轉法-輪,仍說法無自性。

    中轉在靈鹫山說大中小般若,正說法無自性。

    末轉,亦說法無自性。

     大智衆者,指機應法、根已成熟者言。

    即指解達中觀,智慧辟衆,言其非此根器之人,則為說其他諸法。

    善說者,所說悉與法要相合,所舉無自性之理與喻,亦皆屬于清淨正知。

    如欲求其不合法要、不屬清淨正知之過以唯之,實不可得。

    此亦法無自性所以能成立之一證。

     獅子依山發吼,震驚百獸。

    人間獅子則依慧度,發無自性吼,折服一切邪外。

    否則一切邪外,如谟底等撥無前世後世,即以眼不見前世後世為證,其力甚大非可易伏,惟有無自性吼聲,乃能推彼與其同類無有遺餘。

    初轉佛說:我說色法有自性,若不依我甚深義,此說即為诤論端。

    說一切法自性空竟。

     己三:說自性空成就能作所作共四頌 說無少自性及依此此生建立皆成立二不違随順 即由緣起因說不依邊見此善說即是尊無上說因 此皆自性空緣此此果起二決定更互無障為助伴 除此更有何為甚奇希有以此理贊尊成贊非由餘 初二頌承上文緣起即性空義而申之,所謂空者即無自性義,有問如法性是空,一切能作所作如佝成立。

    答、性空不但與能作所作不違,且正相合,無少自性者,從真谛俗谛兩方推尋,皆不得少有自性之法。

    依此此生者,依此因即有此果,亦即依此分别假名安立,即有此分别假名所安之事。

    建立者,說真俗兩方面之建立,即緣起與性空兩方之建立。

    不違随順者,於一法上即能顯見此緣起性空二者,不但不相違而反随順。

     又所謂不違随順者,指真俗之體性而言,非指言說與形相皆無區别。

    即真俗所依之本體是一。

    如有為法與無常,凡有為之法,初生即有變滅。

    換言之,凡無常之法,其成立必待因與緣,而屬於有為。

    故有為與無常,無常與有為,系屬一體。

     又如心經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亦即此意。

    意謂色之本性,原來是空,亦可謂色之緣起即是空義谛。

    換言之,色之空性,即是色之本性體。

    亦可謂色之緣起,即空義谛之空,亦即是色之緣起。

    總之不外說明真谛與俗谛是一體。

    色之緣起,不與空性相關者無有,色之空性,不與緣起相關者、亦無有。

     又可謂色之本性體即空,空之本性體即色。

    因色之本性體即空故,可以将色安于空一方面;同時色之自性空之處,亦依於色。

    如色之自性不空,則包不依他生而自有色,則對於有法(惡波)。

    所謂,能成事之功能恰成相反,即是無色。

    若色且無,則色之法性即性空亦無。

    以無色即無安立假名處所也。

    如法不由分别假名安立而有者,即非空性所攝。

    故色一成其為色之時,即空性成其為空性之時。

     換言之,色之空性一成其空之時,即色成其為色之時,故吾人之心顯見俗谛時,即能顯見真谛。

    顯見真谛時,即能顯見俗谛。

    由緣起為因,即能遠離常斷二邊之見,除佛以外無能說此正因者,故佛說為無上說。

    經雲:智者通達緣起法,是則不依諸邊見。

    此處智者,指甚深中觀人而言。

    若自續派以下,不依於常,則依於斷矣。

    總而言之,怫見性空於能作所作皆相依順。

    此由見緣起為因故。

    此因即是佛說無上之正因。

     三四頌皆字指一切法,自性空是一種決定義。

    緣此因即有此果起,又是一種決定義。

    故于空性起決定時,須于緣起不相害,而反相助;換言之於緣起起決定時,須于空性不相害而反相助;故除此以外則無希有之法矣。

     釋菩提心論雲:知此諸法空,而依業果者,甚奇此甚奇,希有此希有。

    即其證也。

     複次,依緣起而決定性空以除常見,依性空而決定緣起以除斷見,此一希奇也。

    應成派雲:依緣起決定性空,同時除斷常二見,此又一希奇也。

    宗喀巴大師雲:由有除常邊,由空除斷邊,此則不共說法也。

    自續派則雲:依有除斷,依空除常。

     宗喀巴大師之意,由有不但能除斷,亦能除常;由空不但能除常,亦能除斷。

    再補充數語,任何一法皆具二谛。

    如瓶有假名安立一分,即是俗谛;遣除不依假名安立而自性威立之自性以後所顯現之空性,是真谛。

    又如空性亦可安立二谛,空性名言屬於俗谛,遣除不須假名安立而自成之空性以後所顯現之空性,屬真谛。

    一雲何空性亦以名言而成俗谛,因性空空性雲者,仍未離世俗名言故。

    凡依世俗名言安立,其對境亦屬於世俗方面者,皆為俗谛。

     今此空性既依世俗假名安立,則由此假名安立而起之見,及其所對之境,皆屬於世俗,故得力俗谛也。

    反之若真證空性者,遣除不依假名安立而自成立空性之見,於此即得空見。

    由此空見所見之一切對境,亦皆為真谛矣。

     又頌所謂決定更互者: 一、決定自性本空。

     二、決定一切法于蘊之安立名處,依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