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贊五十八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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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生死根為無明,斷無明法為緣起智。
故于緣起智應當修習,久經修習之後,于緣起理生決定知,以此定知,反觀從前所執人法上之自性,知其皆由謬保而起。
但僅依散心猶為不足,必須修定。
在定中細細觀察無我境,方能使我執壓伏。
由此深入生起空性中道勝觀,剛入見道位。
但曆劫我執習氣之強固,本來遠勝解空力量,見道以後,微細我執猶時萌起,須用修道位法下斷修刁,乃能使我執深根完全披除。
譬如北極寒氣,如用小人熱力,隻能溫暖身之一部,而不能免全身之戰栗,繼用中火熱力,能溫全身,停止戰栗,而不能免心中寒意,後用大人熱力,乃能銷盡心中寒意,且轉寒帶為溫帶。
巴登曲渣雲,視通達力之大小,我執消滅量之大小随之。
此皆小乘去執方便,大乘剛于發菩提心後,依空性義修習智意資糧,證入空牲;複于後得依智慧資糧,回向人生,勤行六度佛于行而修福德資糧,如是雙運。
由智慧資糧所得為法身,福德資糧所得為報身。
小乘純修空慧,解脫生死,得見法身,不但無大乘福德資糧之方便,即智慧資糧之方便,亦無大乘之殊勝,是為不同。
密乘須用福慧二種資糧與顯大乘同,但顯大乘依次第修,而密乘則于一座間同時修習二種資糧,故密乘最為殊勝。
有人謂證空性後,即已無德不圓,此語當否,以教為判,教謂離智慧之方便,不為究竟,離方便之智慧亦不為究竟,必智慧方便雙具,乃如車之二輪,鳥之雙翼,能至所當至,所以心于後得修六度萬行者在此。
至于證得空性一切德圓之說,乃為不知尊重空性之人而發,已知尊重空性之人,則不須此說,又有謂欲證空性者,須于任何境界不起作意,乃為合法。
果如此說,則老年人心境即多不起作意,恬眠無夢,心境亦不起作意,認為證空方便可乎。
諸佛相好一一皆由無量福德而來,斷無專證空性即為圓滿之理。
得凡夫身亦須衆緣,何況佛果而有不須具足各種因緣者乎。
次頌 尊聖教三字,包證字而言,教證必雙具故。
爾時指佛說甚深緣起義教及立緣起因明量時而言。
緣起教義所以為聖教心要者,因八萬四千法門,最終皆為開示空性見故,複因八百四千法門最終目的,皆為解脫衆生生死,而解脫生死惟有緣起空性法故。
譬如有人有一要法以示一人,且盼其人依法成辦,但觀其人心性差别尚有疑阻,則必先秘其法要而别示種種方便,俟其知解接近,始示要法,而悟之曰,吾前種種皆為此耳。
佛為善說者,種種說法不外曲示直示二種,或直示以空性,或曲示以空性,故一切教法雖皆為究竟無我空義而說,但以對機不同之故,有時反說有我,如外道或于人上起斷見,或于法上起斷見,則必說依蘊有我,或依法有我,蓋恐其撥無因果,而引之識因果故,如其不識因果,必不知修福,福且不修,如何能承受人無我法無我之深法。
必使之知因果,修福業,而後漸漸引人空義。
故說有我者,其意亦正為引入無我。
四百頌有雲,初斷不善業,中問斷蘊執,最終斷我執,而入解脫道。
乃至說無常苦等,亦無非為成熟某種有情,使先知無常,先知其苦,而後引入無我。
入行論亦雲,佛說一切法,為說性空義,如何不了知者,意謂當如理了知也。
應當了知緣起甚深空義,離斷常二邊,以解脫生死也。
證教二種心要皆為甚深空義,乃至八萬四千直接問接一切總法,最終皆歸結于空義一點,故大般若為經中王,以說甚深空義故。
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于世,為度衆生轉大法-輪,不外顯示空義。
寶積經雲,空性寂靜無生理,衆生不知堕流轉,佛為悲攝衆生故,以種種門說空義,一切有力法皆非實有,其理完全包括于性空、寂靜、無生三法之内。
三頌 如是者,如上文所說一切稱贊門中以贊說,緣起為希有贊,舍此而贊佛四禅,四無色定,五智,乃至身語意諸功德,皆非希有,禅定外道所共,不為希有,自不待論,三十二相八十随好身功德,乃至慈無量等意功德,亦非希有,轉輪至王亦具三十二相,八地以上菩薩亦昙三十二相,八十随好,及慈無量等功德,然不能作衆生皈依處,以此諸德尚非解脫衆生生死法要故。
諸佛菩提分可謂希有,而非究竟希有,以非衆生究竟皈依處,惟甚深空義為佛究竟心境,贊歎空義即究竟贊,不通甚深空義,即不能通達佛之究竟心境,經論雲,佛說一切法,全為示無我,一切具慧者,應當知空義,如知空性義,即知一切法,能知一切法,亦即知佛心,總言之,甚深空義能解脫衆生生死根本,故為佛教心要,從心要贊佛為希有。
稱贊贊因相竟。
乙二、正稱贊分三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贊無過大師 丙二、贊佛為解脫道大師 丙三、随念佛恩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贊無過大師分三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複分略廣 戊一、略中四頌 由彼彼依緣說彼彼性空離此更何有希有善教誨。
愚者執何法堅固邊執縛智善彼即是戲綱盡斷門。
此教于餘未能見故唯稱尊為大師外竊名以飾贊。
如于野牛呼獅子曰 希有大師希有依希有勝說希有怙極善說緣起教 于彼大師我敬禮。
初頌正說緣起性空理,彼彼指有為無為法,有為無為皆依緣起故皆性空,即此二句已能使人離斷常二見,此處彼彼依緣仍以有為法為主,有為法虛妄如幻,唯識家亦能知之,所謂以有為法為主者,就有為法粗相抉擇其無自性,則對于無為法之無自性亦易了知,龍王請問經雲,緣生即無生,彼無生性故,依緣故說空,依空解諸苦。
本頌即本此處經義而開演者,例如茶杯,訊其如何而生,則知由因緣生,非自性生故,說茶杯是無生,彼無生性一語,即答上句彼無自性生意。
三句以其依緣故說為空,而非實有,此偈系就空義谛說緣起理。
再譬之如苗芽等依水土日光種于諸緣而生,即非自性生,如為自性生,則苗芽不待水土諸緣直由苗芽而生苗芽,而實不能,故知自性之中,無生性,再簡捷言之,凡法依他力而始有生,即非自性生,如不依他力而生,則為自性生,苗芽非自性生理征尚多,專就非自性生一點,尚不能遠離斷常二邊,必知其依緣起,故非自性生,始能斷除二邊執著,經偈首二句有緣生即性空、性空即緣生義,凡有為法皆由與緣牽引和合而後生,故曰緣生,亦曰緣起,藏文為敦則,敦即依義,所依為佝,即因與緣,依賴因緣即無自性,如鐘擺動必依發條人工諸緣和合而後擺動,原非自性擺動。
如電發光必依機器水火力諸緣和合而後發光,非自性發光,但恒人往往不加分析,誤為自性擺動,自性發光,心中暗起一種自性執著,必經人教授,加以分析乃能悟入緣生無自性理。
通常一切耳目所接,一切諸法莫不如是,若不分析即皆執為各有自性,加以分析則知皆依緣起,緣複依緣一切皆無自性,因此之故,内外諸法有雖是有,但為依緣之有,而非自性之有。
知其為依緣有故,則斷見之過可遮,知其非自性有故,則常見之過可遮,由遮二邊,故得二種定知,由依緣義生起估谛定知,由無自性義生起真谛定知。
入中論有雲,任何一法,皆依緣有,由此之故,即離四邊,以此智慧斷盡戲綱,緣生無生之理,略說如是。
所謂善教海者,即以依緣而生,征明無生之理,遮斷二邊,由遮二邊得二谛正知,以二谛正知雙修福慧,感得法色二種佛身,故為善教侮中之希有者。
次頌愚者,總謂凡夫及初業有情,此處特指執緣起法有自性有情,如苗芽依水土諸緣而生,而此類有性于諸緣上執有自性生,彼以為如無自性即不能生,從唯識家起,以下二部有情皆包在内。
彼謂火生煙,火與煙本具有能生力,何以故,火不能生水,乃至虛空不能生餘物,以虛空等本身即無能生餘物力故,彼如是于緣起法上反執自性,執為實有,堕為斷常二邊。
中現智者善達緣起法即無自性,即非實有,故對于一切依據緣而生諸法上所起一切戲論綱,皆悉破裂。
又愚者堕于二邊,為生死縛,智者為離戲綱,從生死得解脫,故餘派皆不了知緣起法與緣起義,中觀派不特了知緣起法,且了知緣起法上無上之義,所以能遠離二邊,解脫生死。
門宇當作法門解,中觀派以緣起為征明無自性之方便,将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諸戲綱盡斷無餘。
月稱菩薩雲,斷盡四生者,其喻無薪即無火。
三四頌,此教之教,指說緣起即空之教,言餘教皆未見及于此,唯世尊見及,故唯世尊可你大師。
如谟底外道、仙人外道、等六種外道,雖各自立大師之名,直如野狐冒獅王名,觀彼狐。
身實無獅和,據阿奢黎倫敦傑所著印度有四種常見外道,一種斷見外道,斷見外道又稱遠離外道,彼不承認有過去因緣,問心依何有,謂依身有,問身依何有,謂依四大有,問死後四大何歸,謂四大還歸四大,故彼不承認有前生,複不承認有後生,彼謂身死心斷,如汝内道所謂阿羅漢究竟邊心,無有來去,又如火滅成煙,煙入于空,故無來生,智者以理以量視彼所說如小兒語,而亦妄稱大師,真如狐竊師名,又西藏所謂谟底外道者,自造有谟底經,自以所見為解脫道,亦自有其理智抉擇,自有其所證定境,略似空明定,于彼擇義所證境,立為究竟境,解脫而非解脫。
複有一種有情,不用理智,不立宗義者,内道所謂宗義者,不論其為經部或婆沙部或唯識派或中觀派,皆由皈依三寶之門,以其理智抉擇一切性相,而認定生死苦惱根蒂為何,内外一切法根蒂為何,得其決定,始立以為宗義,但外道之理亦須了知,以外道各有所認為解脫道者,或觀字,或住瓶氣,于禅定中偶得道境,即認為解脫道,而立種種異名,或名離一切苦,或名離生死,實則不過一種定,或一種見耳,而即謬許為究竟道,以視能仁所示緣起究竟道,相去懸絕,彼等皆未夢見,故由外道思維所見之理,所立之說,所具之小小功德,至何境界,即知佛為希有大師,即由佛見無謬甚深緣起空理,說無謬甚深緣起教,安置衆生于究竟解脫道,故為衆生真正皈依處,希有勝說者,以種種理種種方便為衆生說,調伏衆生,而為衆生依怙也,兒以一切外道加以比較,愈益驚歎,惟佛始為希有大師,惟佛說始為希有勝說,惟佛始能作衆生善知識,為衆生希有依估,如彼外道者,有認為一切皆大自在天所造,就認為一切皆神我所造,此與正淨解脫道不啻相背而馳,皆屬邪見邪說,不能作衆生真正善知識,如何能如佛稱為大師,稱為勝說,稱為依怙哉,故于世尊應敬禮。
戊二廣說分三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 己二、一切法無自性說 己三、無自性成立能作所作說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中一、正說空性即緣起義二、立空性即緣起量 已一、共六頌 恒作饒益者為益衆空故說教藏空性無比決定因 謂緣起道理見相違不成于此尊教法如何能了知 尊許若時見 空即緣起義 性空與成立 作所作無違 若見反彼者空則用不成有用則無空堕苦惱險處 是故于尊教極贊見緣起彼亦非旨無及以自性有 無待如空花故無依非有若性有彼生待因緣相違 初頌至二頌 首句恒作僥益者指佛,佛為利益衆生,所說教藏空性之最殊勝決定因,即是緣起道理,佛為利益衆生,使衆生解脫生死,所說經教甚多,然解脫生死惟有空性,能達空性即脫生死,故空性為藏要,空性理證何在,即在緣起。
中觀自續派所說二無我理,最終仍歸于緣起,惟程序不同,彼雲,何謂法無我,截四邊執,即法無我之證據何謂人無我,滅第七識執即人無我之證據,故其初雖遠緣起理,終仍歸于緣起,夫遠緣起者仍必歸于緣起,故緣起之義應當了知。
然内外學人有承認緣起者,有不承認緣起者,一切外道皆不承認緣起,内道婆沙部、經部、唯識家,皆承認緣起,而程序不同。
即于有為法承認緣起,于無為法不承認緣起,唯識家以依因與緣而有者為緣起法,以其以依緣而有為緣起,故于有為法上見其為緣起,于無為法上不見其為緣起。
中觀二派皆以依因依緣與自支分而有者為緣起,有為無為二法皆屬緣起。
自續派對于唯識依因緣而有為緣起一分自屬相同,唯以自支分亦屬緣起一分,較唯識略有增廣。
應成派則于因緣及支分為緣起二分上,更以分别心于立名處安立假名而起之種種法相為緣起。
次頌後三句 外道對于緣起因認為不成,彼以自在天等為一切生因故。
内道唯識以下諸宗于緣起理未徹底了知,雖許緣起而不承認性空,故有相違過患;如以苗芽如何而生,問諸經部有部,必答曰依緣而生,又必曰依緣而生即有自性,若以訊諸外道,則必答根本自性生,(夙因)或必答曰,大自在天生。
唯識家亦謂正為依緣,所以有自性;其意以緣起為實有。
但亡中略般若經皆謂佛以所證清淨智照見一切法本無自性,故中觀天清派依此立一切法無自性宗。
唯識家駁之,謂般若經系中轉法-輪,為不了義教;于是依解深密經成立三法性,以圓成依他為有自性,遍計為無自性,而以中觀人說依他起無自性為不合理;其意謂依他如無自性,則蘊亦無自性,如蘊無自性,則蘊非安立補特伽羅名字處乎。
中觀人則必答曰然。
唯識家複曰,不但不然,如許應理,則蘊即為無蘊,無自性即無蘊體,如有本體與汝中觀無自性相違,如無本體即是無法,則汝中觀人堕于斷見,故依他起必有自性,如無自性即無依他起,如無依他起,則遍計之處亦無,又若無依他起,則能空之處既無,所空之圓成實亦無,汝中觀人是謗三性者。
此說見于無着所著菩薩地品及律儀品。
藏文敦則二字,在印度文則為紮這打、桑墨八打雅,紮這打,譯雲,有牽引、憑籍、依倚三義,桑墨八打雅,譯之為生起義,并含有成就義。
唯識家據名譯義,以為此語意謂諸法由因與緣牽引生起,故此語诠有力法,非诠無為法。
中觀自續派則以為紮這打,不但有牽引義,尚有憑籍義,此語意謂諸法由因緣牽引自支分,一人與一個相憑藉而生起,故包有為無為二法在内。
天請派則以為紮這打尚有依倚一義,此語意謂諸法不但因緣牽引自支分相憑籍,且須依分别心安立假名而始生起,如是解釋緣起方為完足,故天清派設立二義: 一、一切法緣起為無自性 二、一切法唯由分别依假名而起為無自性。
宗喀大師則許第二義,以謂能通此義,則一切相違義悉能摧毀,頗邦喀大師亦宗此義。
雲何一切法唯因假名而起耶,如瓶,瓶如瓶口,瓶頸、瓶腹、瓶底,分而尋之無瓶可得,如瓶口、頸、腹、底悉合,是否即名為瓶,須知如是悉合尚不得虛名為瓶,此不過一安名之處所而已,安名處所與名原系各别,先當了知如是離口、頸、腹、底,不得為瓶,合之亦不得為瓶,完全無瓶乎,曰有,如何而有,必須能安名字之分别心安立瓶名于口、頸、腹、底和合處,而後瓶法生起。
瓶喻亦非天清派獨造,經雲,譬如諸支分和合、依之而立車名字,如是依諸蘊法者,是則名為世俗谛。
此頌意謂僅僅輪、軸諸支分和合,尚不得為車,即支分和合起用運載行動亦尚不得為車,必俟安立名言分别于諸支和合處安立車名,然後車法始成,故所謂車者,唯有分别心所成立之假名支分和合。
已經運行未安車名不得為車,聞者或不信入則以常人先有車名薰習在心,故一見車相(相支分和合者)車名立起之故。
頗邦喀大師雲,如有人建屋三間,一作卧室,一作廚房,一作客堂,工人受命建成,未立名時有人見之,問為何屋,工人不能舉名,主人亦未定名,不能答也。
随經思索東宜為廚房,西宜為卧室,中宜為客堂,由其分别心内原有廚房、卧室、客堂諸名,故廚房、卧室、客堂等名安于東西中三間之後,廚房、卧室、客堂三法以起。
故廚房、卧室、客堂等雲者,完全建于分别心,唯有假名而已。
如是色受想行識和合,本來尚未得成為補特伽羅,而中觀自續派認第六識為補特伽羅,唯識家以第八識為補恃伽羅。
天清派不特不承認第八識,即對于第六識亦不承認為補特伽羅,而僅承認其為安立補特伽羅名字之一外,其餘色受等亦複如是,惟于五蘊和合處所之上,依分别心安立補特伽羅之名,而後成為補特伽羅。
又如盤繩其上本無蛇之支分,由分别心中原有蛇名習氣,忽于繩上安立蛇名,一經安立之後,由蛇名習氣自心生起蛇懼,以語其友,其友亦生蛇懼,若細觀之繩上繩中何有蛇分,僅有心中蛇名之執,誤安其上而已。
如此譬喻以反三隅,上至佛陀,下至地獄,皆屬假名安立。
知此理已,凡與空性相違應當遮止,諸法即了解,即易遮止,遮止相違法後,對于空性即易認識,即易證入,故所應遮止之法錯誤不得。
若妄揣一種遮止法,即如法遮止,亦不能入正理究竟。
所應遮止者為何法,即與空性相違之法,是即與安立假名理相違之法,是于是諸蘊和合上依分别心安立我名即是我法,如認為我法,不由分别心假名安立而起,而自性成立者,此即我執,即是賊魁,應當遮止。
如在最苦痛時,忽然生起我受痛苦之我想,此時之我想,覺其不由分别假名安立而起、而自性成立者即是我執,應當遮止。
(或謂我雖由諸蘊和合假名安立而起,而此知覺分别總算不空,則當知知覺分别屬識,識亦假名安立處,故分别亦由假名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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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于緣起智應當修習,久經修習之後,于緣起理生決定知,以此定知,反觀從前所執人法上之自性,知其皆由謬保而起。
但僅依散心猶為不足,必須修定。
在定中細細觀察無我境,方能使我執壓伏。
由此深入生起空性中道勝觀,剛入見道位。
但曆劫我執習氣之強固,本來遠勝解空力量,見道以後,微細我執猶時萌起,須用修道位法下斷修刁,乃能使我執深根完全披除。
譬如北極寒氣,如用小人熱力,隻能溫暖身之一部,而不能免全身之戰栗,繼用中火熱力,能溫全身,停止戰栗,而不能免心中寒意,後用大人熱力,乃能銷盡心中寒意,且轉寒帶為溫帶。
巴登曲渣雲,視通達力之大小,我執消滅量之大小随之。
此皆小乘去執方便,大乘剛于發菩提心後,依空性義修習智意資糧,證入空牲;複于後得依智慧資糧,回向人生,勤行六度佛于行而修福德資糧,如是雙運。
由智慧資糧所得為法身,福德資糧所得為報身。
小乘純修空慧,解脫生死,得見法身,不但無大乘福德資糧之方便,即智慧資糧之方便,亦無大乘之殊勝,是為不同。
密乘須用福慧二種資糧與顯大乘同,但顯大乘依次第修,而密乘則于一座間同時修習二種資糧,故密乘最為殊勝。
有人謂證空性後,即已無德不圓,此語當否,以教為判,教謂離智慧之方便,不為究竟,離方便之智慧亦不為究竟,必智慧方便雙具,乃如車之二輪,鳥之雙翼,能至所當至,所以心于後得修六度萬行者在此。
至于證得空性一切德圓之說,乃為不知尊重空性之人而發,已知尊重空性之人,則不須此說,又有謂欲證空性者,須于任何境界不起作意,乃為合法。
果如此說,則老年人心境即多不起作意,恬眠無夢,心境亦不起作意,認為證空方便可乎。
諸佛相好一一皆由無量福德而來,斷無專證空性即為圓滿之理。
得凡夫身亦須衆緣,何況佛果而有不須具足各種因緣者乎。
次頌 尊聖教三字,包證字而言,教證必雙具故。
爾時指佛說甚深緣起義教及立緣起因明量時而言。
緣起教義所以為聖教心要者,因八萬四千法門,最終皆為開示空性見故,複因八百四千法門最終目的,皆為解脫衆生生死,而解脫生死惟有緣起空性法故。
譬如有人有一要法以示一人,且盼其人依法成辦,但觀其人心性差别尚有疑阻,則必先秘其法要而别示種種方便,俟其知解接近,始示要法,而悟之曰,吾前種種皆為此耳。
佛為善說者,種種說法不外曲示直示二種,或直示以空性,或曲示以空性,故一切教法雖皆為究竟無我空義而說,但以對機不同之故,有時反說有我,如外道或于人上起斷見,或于法上起斷見,則必說依蘊有我,或依法有我,蓋恐其撥無因果,而引之識因果故,如其不識因果,必不知修福,福且不修,如何能承受人無我法無我之深法。
必使之知因果,修福業,而後漸漸引人空義。
故說有我者,其意亦正為引入無我。
四百頌有雲,初斷不善業,中問斷蘊執,最終斷我執,而入解脫道。
乃至說無常苦等,亦無非為成熟某種有情,使先知無常,先知其苦,而後引入無我。
入行論亦雲,佛說一切法,為說性空義,如何不了知者,意謂當如理了知也。
應當了知緣起甚深空義,離斷常二邊,以解脫生死也。
證教二種心要皆為甚深空義,乃至八萬四千直接問接一切總法,最終皆歸結于空義一點,故大般若為經中王,以說甚深空義故。
佛以一大事因緣出現于世,為度衆生轉大法-輪,不外顯示空義。
寶積經雲,空性寂靜無生理,衆生不知堕流轉,佛為悲攝衆生故,以種種門說空義,一切有力法皆非實有,其理完全包括于性空、寂靜、無生三法之内。
三頌 如是者,如上文所說一切稱贊門中以贊說,緣起為希有贊,舍此而贊佛四禅,四無色定,五智,乃至身語意諸功德,皆非希有,禅定外道所共,不為希有,自不待論,三十二相八十随好身功德,乃至慈無量等意功德,亦非希有,轉輪至王亦具三十二相,八地以上菩薩亦昙三十二相,八十随好,及慈無量等功德,然不能作衆生皈依處,以此諸德尚非解脫衆生生死法要故。
諸佛菩提分可謂希有,而非究竟希有,以非衆生究竟皈依處,惟甚深空義為佛究竟心境,贊歎空義即究竟贊,不通甚深空義,即不能通達佛之究竟心境,經論雲,佛說一切法,全為示無我,一切具慧者,應當知空義,如知空性義,即知一切法,能知一切法,亦即知佛心,總言之,甚深空義能解脫衆生生死根本,故為佛教心要,從心要贊佛為希有。
稱贊贊因相竟。
乙二、正稱贊分三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贊無過大師 丙二、贊佛為解脫道大師 丙三、随念佛恩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贊無過大師分三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說緣起空義法複分略廣 戊一、略中四頌 由彼彼依緣說彼彼性空離此更何有希有善教誨。
愚者執何法堅固邊執縛智善彼即是戲綱盡斷門。
此教于餘未能見故唯稱尊為大師外竊名以飾贊。
如于野牛呼獅子曰 希有大師希有依希有勝說希有怙極善說緣起教 于彼大師我敬禮。
初頌正說緣起性空理,彼彼指有為無為法,有為無為皆依緣起故皆性空,即此二句已能使人離斷常二見,此處彼彼依緣仍以有為法為主,有為法虛妄如幻,唯識家亦能知之,所謂以有為法為主者,就有為法粗相抉擇其無自性,則對于無為法之無自性亦易了知,龍王請問經雲,緣生即無生,彼無生性故,依緣故說空,依空解諸苦。
本頌即本此處經義而開演者,例如茶杯,訊其如何而生,則知由因緣生,非自性生故,說茶杯是無生,彼無生性一語,即答上句彼無自性生意。
三句以其依緣故說為空,而非實有,此偈系就空義谛說緣起理。
再譬之如苗芽等依水土日光種于諸緣而生,即非自性生,如為自性生,則苗芽不待水土諸緣直由苗芽而生苗芽,而實不能,故知自性之中,無生性,再簡捷言之,凡法依他力而始有生,即非自性生,如不依他力而生,則為自性生,苗芽非自性生理征尚多,專就非自性生一點,尚不能遠離斷常二邊,必知其依緣起,故非自性生,始能斷除二邊執著,經偈首二句有緣生即性空、性空即緣生義,凡有為法皆由與緣牽引和合而後生,故曰緣生,亦曰緣起,藏文為敦則,敦即依義,所依為佝,即因與緣,依賴因緣即無自性,如鐘擺動必依發條人工諸緣和合而後擺動,原非自性擺動。
如電發光必依機器水火力諸緣和合而後發光,非自性發光,但恒人往往不加分析,誤為自性擺動,自性發光,心中暗起一種自性執著,必經人教授,加以分析乃能悟入緣生無自性理。
通常一切耳目所接,一切諸法莫不如是,若不分析即皆執為各有自性,加以分析則知皆依緣起,緣複依緣一切皆無自性,因此之故,内外諸法有雖是有,但為依緣之有,而非自性之有。
知其為依緣有故,則斷見之過可遮,知其非自性有故,則常見之過可遮,由遮二邊,故得二種定知,由依緣義生起估谛定知,由無自性義生起真谛定知。
入中論有雲,任何一法,皆依緣有,由此之故,即離四邊,以此智慧斷盡戲綱,緣生無生之理,略說如是。
所謂善教海者,即以依緣而生,征明無生之理,遮斷二邊,由遮二邊得二谛正知,以二谛正知雙修福慧,感得法色二種佛身,故為善教侮中之希有者。
次頌愚者,總謂凡夫及初業有情,此處特指執緣起法有自性有情,如苗芽依水土諸緣而生,而此類有性于諸緣上執有自性生,彼以為如無自性即不能生,從唯識家起,以下二部有情皆包在内。
彼謂火生煙,火與煙本具有能生力,何以故,火不能生水,乃至虛空不能生餘物,以虛空等本身即無能生餘物力故,彼如是于緣起法上反執自性,執為實有,堕為斷常二邊。
中現智者善達緣起法即無自性,即非實有,故對于一切依據緣而生諸法上所起一切戲論綱,皆悉破裂。
又愚者堕于二邊,為生死縛,智者為離戲綱,從生死得解脫,故餘派皆不了知緣起法與緣起義,中觀派不特了知緣起法,且了知緣起法上無上之義,所以能遠離二邊,解脫生死。
門宇當作法門解,中觀派以緣起為征明無自性之方便,将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諸戲綱盡斷無餘。
月稱菩薩雲,斷盡四生者,其喻無薪即無火。
三四頌,此教之教,指說緣起即空之教,言餘教皆未見及于此,唯世尊見及,故唯世尊可你大師。
如谟底外道、仙人外道、等六種外道,雖各自立大師之名,直如野狐冒獅王名,觀彼狐。
身實無獅和,據阿奢黎倫敦傑所著印度有四種常見外道,一種斷見外道,斷見外道又稱遠離外道,彼不承認有過去因緣,問心依何有,謂依身有,問身依何有,謂依四大有,問死後四大何歸,謂四大還歸四大,故彼不承認有前生,複不承認有後生,彼謂身死心斷,如汝内道所謂阿羅漢究竟邊心,無有來去,又如火滅成煙,煙入于空,故無來生,智者以理以量視彼所說如小兒語,而亦妄稱大師,真如狐竊師名,又西藏所謂谟底外道者,自造有谟底經,自以所見為解脫道,亦自有其理智抉擇,自有其所證定境,略似空明定,于彼擇義所證境,立為究竟境,解脫而非解脫。
複有一種有情,不用理智,不立宗義者,内道所謂宗義者,不論其為經部或婆沙部或唯識派或中觀派,皆由皈依三寶之門,以其理智抉擇一切性相,而認定生死苦惱根蒂為何,内外一切法根蒂為何,得其決定,始立以為宗義,但外道之理亦須了知,以外道各有所認為解脫道者,或觀字,或住瓶氣,于禅定中偶得道境,即認為解脫道,而立種種異名,或名離一切苦,或名離生死,實則不過一種定,或一種見耳,而即謬許為究竟道,以視能仁所示緣起究竟道,相去懸絕,彼等皆未夢見,故由外道思維所見之理,所立之說,所具之小小功德,至何境界,即知佛為希有大師,即由佛見無謬甚深緣起空理,說無謬甚深緣起教,安置衆生于究竟解脫道,故為衆生真正皈依處,希有勝說者,以種種理種種方便為衆生說,調伏衆生,而為衆生依怙也,兒以一切外道加以比較,愈益驚歎,惟佛始為希有大師,惟佛說始為希有勝說,惟佛始能作衆生善知識,為衆生希有依估,如彼外道者,有認為一切皆大自在天所造,就認為一切皆神我所造,此與正淨解脫道不啻相背而馳,皆屬邪見邪說,不能作衆生真正善知識,如何能如佛稱為大師,稱為勝說,稱為依怙哉,故于世尊應敬禮。
戊二廣說分三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 己二、一切法無自性說 己三、無自性成立能作所作說 己一、空性即緣起義中一、正說空性即緣起義二、立空性即緣起量 已一、共六頌 恒作饒益者為益衆空故說教藏空性無比決定因 謂緣起道理見相違不成于此尊教法如何能了知 尊許若時見 空即緣起義 性空與成立 作所作無違 若見反彼者空則用不成有用則無空堕苦惱險處 是故于尊教極贊見緣起彼亦非旨無及以自性有 無待如空花故無依非有若性有彼生待因緣相違 初頌至二頌 首句恒作僥益者指佛,佛為利益衆生,所說教藏空性之最殊勝決定因,即是緣起道理,佛為利益衆生,使衆生解脫生死,所說經教甚多,然解脫生死惟有空性,能達空性即脫生死,故空性為藏要,空性理證何在,即在緣起。
中觀自續派所說二無我理,最終仍歸于緣起,惟程序不同,彼雲,何謂法無我,截四邊執,即法無我之證據何謂人無我,滅第七識執即人無我之證據,故其初雖遠緣起理,終仍歸于緣起,夫遠緣起者仍必歸于緣起,故緣起之義應當了知。
然内外學人有承認緣起者,有不承認緣起者,一切外道皆不承認緣起,内道婆沙部、經部、唯識家,皆承認緣起,而程序不同。
即于有為法承認緣起,于無為法不承認緣起,唯識家以依因與緣而有者為緣起法,以其以依緣而有為緣起,故于有為法上見其為緣起,于無為法上不見其為緣起。
中觀二派皆以依因依緣與自支分而有者為緣起,有為無為二法皆屬緣起。
自續派對于唯識依因緣而有為緣起一分自屬相同,唯以自支分亦屬緣起一分,較唯識略有增廣。
應成派則于因緣及支分為緣起二分上,更以分别心于立名處安立假名而起之種種法相為緣起。
次頌後三句 外道對于緣起因認為不成,彼以自在天等為一切生因故。
内道唯識以下諸宗于緣起理未徹底了知,雖許緣起而不承認性空,故有相違過患;如以苗芽如何而生,問諸經部有部,必答曰依緣而生,又必曰依緣而生即有自性,若以訊諸外道,則必答根本自性生,(夙因)或必答曰,大自在天生。
唯識家亦謂正為依緣,所以有自性;其意以緣起為實有。
但亡中略般若經皆謂佛以所證清淨智照見一切法本無自性,故中觀天清派依此立一切法無自性宗。
唯識家駁之,謂般若經系中轉法-輪,為不了義教;于是依解深密經成立三法性,以圓成依他為有自性,遍計為無自性,而以中觀人說依他起無自性為不合理;其意謂依他如無自性,則蘊亦無自性,如蘊無自性,則蘊非安立補特伽羅名字處乎。
中觀人則必答曰然。
唯識家複曰,不但不然,如許應理,則蘊即為無蘊,無自性即無蘊體,如有本體與汝中觀無自性相違,如無本體即是無法,則汝中觀人堕于斷見,故依他起必有自性,如無自性即無依他起,如無依他起,則遍計之處亦無,又若無依他起,則能空之處既無,所空之圓成實亦無,汝中觀人是謗三性者。
此說見于無着所著菩薩地品及律儀品。
藏文敦則二字,在印度文則為紮這打、桑墨八打雅,紮這打,譯雲,有牽引、憑籍、依倚三義,桑墨八打雅,譯之為生起義,并含有成就義。
唯識家據名譯義,以為此語意謂諸法由因與緣牽引生起,故此語诠有力法,非诠無為法。
中觀自續派則以為紮這打,不但有牽引義,尚有憑籍義,此語意謂諸法由因緣牽引自支分,一人與一個相憑藉而生起,故包有為無為二法在内。
天請派則以為紮這打尚有依倚一義,此語意謂諸法不但因緣牽引自支分相憑籍,且須依分别心安立假名而始生起,如是解釋緣起方為完足,故天清派設立二義: 一、一切法緣起為無自性 二、一切法唯由分别依假名而起為無自性。
宗喀大師則許第二義,以謂能通此義,則一切相違義悉能摧毀,頗邦喀大師亦宗此義。
雲何一切法唯因假名而起耶,如瓶,瓶如瓶口,瓶頸、瓶腹、瓶底,分而尋之無瓶可得,如瓶口、頸、腹、底悉合,是否即名為瓶,須知如是悉合尚不得虛名為瓶,此不過一安名之處所而已,安名處所與名原系各别,先當了知如是離口、頸、腹、底,不得為瓶,合之亦不得為瓶,完全無瓶乎,曰有,如何而有,必須能安名字之分别心安立瓶名于口、頸、腹、底和合處,而後瓶法生起。
瓶喻亦非天清派獨造,經雲,譬如諸支分和合、依之而立車名字,如是依諸蘊法者,是則名為世俗谛。
此頌意謂僅僅輪、軸諸支分和合,尚不得為車,即支分和合起用運載行動亦尚不得為車,必俟安立名言分别于諸支和合處安立車名,然後車法始成,故所謂車者,唯有分别心所成立之假名支分和合。
已經運行未安車名不得為車,聞者或不信入則以常人先有車名薰習在心,故一見車相(相支分和合者)車名立起之故。
頗邦喀大師雲,如有人建屋三間,一作卧室,一作廚房,一作客堂,工人受命建成,未立名時有人見之,問為何屋,工人不能舉名,主人亦未定名,不能答也。
随經思索東宜為廚房,西宜為卧室,中宜為客堂,由其分别心内原有廚房、卧室、客堂諸名,故廚房、卧室、客堂等名安于東西中三間之後,廚房、卧室、客堂三法以起。
故廚房、卧室、客堂等雲者,完全建于分别心,唯有假名而已。
如是色受想行識和合,本來尚未得成為補特伽羅,而中觀自續派認第六識為補特伽羅,唯識家以第八識為補恃伽羅。
天清派不特不承認第八識,即對于第六識亦不承認為補特伽羅,而僅承認其為安立補特伽羅名字之一外,其餘色受等亦複如是,惟于五蘊和合處所之上,依分别心安立補特伽羅之名,而後成為補特伽羅。
又如盤繩其上本無蛇之支分,由分别心中原有蛇名習氣,忽于繩上安立蛇名,一經安立之後,由蛇名習氣自心生起蛇懼,以語其友,其友亦生蛇懼,若細觀之繩上繩中何有蛇分,僅有心中蛇名之執,誤安其上而已。
如此譬喻以反三隅,上至佛陀,下至地獄,皆屬假名安立。
知此理已,凡與空性相違應當遮止,諸法即了解,即易遮止,遮止相違法後,對于空性即易認識,即易證入,故所應遮止之法錯誤不得。
若妄揣一種遮止法,即如法遮止,亦不能入正理究竟。
所應遮止者為何法,即與空性相違之法,是即與安立假名理相違之法,是于是諸蘊和合上依分别心安立我名即是我法,如認為我法,不由分别心假名安立而起,而自性成立者,此即我執,即是賊魁,應當遮止。
如在最苦痛時,忽然生起我受痛苦之我想,此時之我想,覺其不由分别假名安立而起、而自性成立者即是我執,應當遮止。
(或謂我雖由諸蘊和合假名安立而起,而此知覺分别總算不空,則當知知覺分别屬識,識亦假名安立處,故分别亦由假名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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