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贊五十八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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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說甚深緣起門中稱贊無上大師善說心藏
略名緣起贊五十八頌
宗喀巴大師造
具足無緣大悲至尊具德恩師功德名稱亟難贊說昂旺朗吉堪布口授
郭和卿譯
黃述筆記
師雲:說法儀式有多種,茲引寂天半谒,「人身不離苦、如彼龍在海」。
此言人身在輪回中,一切所受,無非是苦。
所謂人生,毫無意義與樂趣可尋,與龍之一生,局于泥水相似。
吾人今得人身,人身可貴重處多未細思,故鮮知者。
世人得寶辄生歡喜,如果細思知人身貴重處,則多移愛寶之心以愛此人身。
尋求世寶一年十年積勞始得,喜辄不勝;若積勞更久,其得之也,喜亦更深。
一世人身動須多劫積累功德,而後可得,以視世寶其喜何如。
且世寶僅能利益現世,不能利及後世,人身則後世之後世均能利及,其重于寶又當何如。
若得人身而糟踏之,比于糟蹋牟尼大寶尤為可惜,故對此身必須使其具大意義而後可。
如專為眼前安樂輕抛此身,其失極大。
故寂天雲:既得圓滿人身而不常入善法,等于自害自殺。
然則對于人身何者乃為最大義利,誠不可不探究也。
常人對于有義利之善法或雖知之,然多推緩不肯遽作,即不推緩亦限局于現世疏淺計劃,對于後世義利能認識者,蓋甚少矣。
人身須積許多善法,許多福德資糧,始能一次換得。
而二世以後能否保持不失,又不可必。
然依據教理,後世人身能否續得,亦有可抉擇之道。
大緻得殘缺人身亦須持有一戒,何況暇滿人身必具五戒衆善,兼為後世而發清淨願者乃可得之,自無疑義。
故人身不可不得,而亦非随便可得,今吾人既得人身,能造衆業,或善或惡,主權在我。
今日人身,即為未來續得人身與否之分迳,故當于今日即向人生有大義利一方邁進,不可推緩。
以人身無常,何時死亡不可預知,死後入于何趣,亦不可預知,真能利益死後者,遍尋世間,均無所得。
以死至時,世間種種珍物,乃至一針一線皆攜不去故也。
而死非斷滅,必有所趣,所趣不外苦樂二途,如生苦趣,地獄大寒大熱萬生萬死之苦,必不可忍,餓鬼一漿一粒皆不可得,饑渴之苦,必不可忍。
其次畜生之苦,姑以不言,所食所居,污穢之狀,豈人所堪。
試思吾人,此身将來究能免于三惡趣否,以教義抉擇,則此身生彼趨勢為多。
生苦趣因,是為惡業。
吾人試檢點平日所行,辄覺造惡力量勝于造善,吾人心中無惡不備,正如王庫無寶不備。
罪性小者入畜生趣、次入餓鬼趣、次入地獄趣、必不可免。
或謂吾已皈依三寶,兼行善法,當可免乎。
于此又須考查為善發心何如,其力究能敵今生及前生所有惡業否?為善發心,以菩提心為最,不但此心極不易發,即最初皈依三寶之心,恐亦多為此世名利起見,未必純潔,如是則發心之力殊嫌微眇。
噶當派大師有言,凡為此生名利所發之心,大半入于三惡趣,故抉擇吾人造善之力決定小于造惡之力,則将來善惡二趣,決定生于惡趣,不蔔可知。
何以故,依佛經教苦樂二趣,推視善惡二業熟大,善業大則樂趣先熟,惡業大則苦趣先熟。
既知此理,求能解脫三惡道為我作救護者,惟皈依三寶勤行善惡取舍。
依三寶為救護而取善舍惡,則決定離苦趣而得善趣。
如是皈依三寶勤修取舍,為後世永離苦趣而發心者,是為下士道之發心,依下士發心能離三惡趣苦雖可決定,但僅此尚非究竟。
吾人過去離苦趣入善趣,甚至得天帝釋身,而後偶因惡業堕落者,不知若幹次矣。
不論善趣惡趣,隻要尚在生死輪回中,皆不出于苦惱。
生死輪回,何以皆為苦惱,因六趣之身皆為苦器,有此苦器,則現在将來,乃至一切行苦,必皆麇集,生死苦本,植于取蘊之身,如能舍此取蘊之身,則衆苦皆斷。
所謂取蘊者,以此蘊身由煩惱而取得者也。
欲斷煩惱取蘊,當先斷煩惱,長流六道各有取蘊之身,知六道皆苦,則當發心斷六道取蘊之身。
欲斷六道取蘊身,則當知斷六道取蘊之方法,即戒、定、慧也。
抉擇此戒、定、慧方法而發心解脫生死輪回者,是為中士道。
其上士道之發心,依戒、定、慧三學解脫生死,雖屬決定,但僅此尚非究竟。
因自他二利中,不但利他,即論自利亦未圓故。
大乘發心如何,應當視生死六道中一切有情如父如母等無有異,因輪回無始展轉取趣,一切有情決無不曾為我父我母者。
一切有情為我父母時,其愛我育我之恩德,視今生父母等無有異。
故對于一切有情生死痛苦,當視同今生父母所有痛苦而發起解脫之心。
于此當先善觀一切如母有情所有恩德,知其恩德,見其痛苦,發出一種不忍之心。
因此不忍之心而發起一種如何為彼聚集樂果樂因,拔除苦果苦因之心,是為慈心,悲心。
然僅此尚為不足,又必須發起此種予樂拔苦責任我獨擔荷、不依馀力之心,是為增上心。
然反觀我今日力量,能對于一切如母有情拔苦予樂乎?不但我有未能,即諸阿羅漢諸大菩薩皆有未能,能者惟佛一人。
以佛有五智,一毛之光,功德無量。
故我須發成佛之心,具足佛功德,始能滿我拔一切如母有情一切苦,而予一切樂之大願,是為菩提心。
故最要者為生起此種猛勇饒益之菩提心,是為學佛,次第大概情形。
須知發心心量關系最重,大小三乘、佛與衆生一切差别,皆視發心如何而定,故發心為一切加行之前導。
且此心能否入于善法與能否成就善法,皆與發心有關。
如所發不為菩提心,則對于成佛可謂毫無關系。
今日所談最重要者,為能發大乘道之菩提心。
大乘菩提心意義如此重要,一類行人每日皆誦願文曰,吾為利益一切有情故而願成佛,似乎發心亦屬甚易,然此不過畫餅而已。
最要者為慈悲等心,在自心中能真實生起。
一切大師開示法要反複叮咛者,無非在激發此種心量。
阿底峽、宗喀巴以來,皆此規矩,今日特循之略說耳。
欲利衆生,須得成佛,欲求成佛,須依于法。
今日講緣起贊頌即為開示成佛法要,故欲得佛果,須依于法,究依何法乎?則當抉擇無過失之法,一切佛法由佛開演而來,如大雪山為日所融,分為百川。
凡法自佛傳來,經一切大般增達,次第承傳開演者,是為抉擇之一道。
過去大德依于此法,聞思修皆獲成就者,是為抉擇之又一道。
薩迦派有一般增達雲,凡人購一馬必須往是挑選,然于佛法之重,或反如飲茶食飯略不思擇,其惑甚矣。
一、法須由佛發源, 二、法須有曆代上師承傳, 三、法須有曆代大師依之修證,具此三者而後無過。
今日所說甚深緣起贊頌,法源甚為清淨。
此頌雖宗喀已大師所造,而實根據大般若經。
經分二份, 一、正為顯示空義谛而說甚深教法。
二、付為顯示空義谛而說廣行教法。
此頌純解釋甚深教法,即大般若之精要。
佛說此種授記龍樹為之開釋。
龍樹承記所造諸論,分依教依理二類。
依教者有釋經諸論,依理者有中觀論六種,六種中最要者為根本智慧論,此論以甚深故,龍樹以後諸師各依所見而作解釋。
如阿奢黎倫遁笑則解為自續派,繼後佛護認為自續派所釋不合龍樹原意,故解為天清派(應成派)此二派何者為無過,則以佛護一派為最清淨最契佛意。
後經月稱大師繼續開演宏揚而造二論,一為解釋根本論之文句者,一為解釋根本論之意義者,即現所稱入中論是也。
月稱以後授于智鵑、智鵑複授于弟子亦名智鵑者,第二智鵑授于阿底峽,阿底峽雲,龍樹親傳弟子月稱,尊所得一切教法悉無颠倒染污完全與佛意無異。
又雲因此之故依月稱論理所得為直至佛位之路,不依月稱論理所得未必為成佛之路,故此法派由阿底峽尊者至藏以後噶當派各大德皆依之修行,觀其列傳可知。
以前如馬巴木、那若巴等,乃至赤松頓真、蓮花生與蓮花生二十五大弟子,皆根本此派皆不差錯,不過各派或承傳中斷耳。
故中觀雖有三四派(乃至薩迎派亦不外此)至宗喀巴大師時,為尋正源費力,事實甚多,簡言之,宗喀巴大師所依上師有鹧榮大師及薩迦仁打瓦等,均盡量學習心尚有疑,最後聞有中觀者(五馬巴)能親見文殊,訪得之,以心中對于顯教所疑諸點請求轉訊,得答甚為圓滿。
宗喀巴大師因此依中觀精勤修學,并依密法勤修而親見文殊。
初見文殊開始一問,即雲,我于内外一切法,有一種見不知是否清淨見。
文殊雲,尚非清淨見,因為說清淨見,宗喀巴大師不甚了解,文殊囑其依積福忏罪,廣觀經論,上師瑜伽諸法,後當自解。
大師因此開示精修之後,親見文殊與月稱等事實甚多,最後得佛護所傳秘密傳承。
自謂所生之樂,如毒刺梗身,忽拔其本。
又如果熟枝頭,仰首瞥見。
由得此見以後,著述此書,地點雪山聚中,大雪山王阿德公家側山近處尊勝州,大師即在此處證得中觀正見,因作頌文,贊歎佛德。
故論名為緣起贊,善說心藏意謂緣起贊即為大師諸善說中之心要,蓋對八萬四千法門中之極無颠倒者也。
佛說大般若經,經龍樹父子開演以至宗喀巴大師而作此贊,非徒口說,實由據理抉擇加以來證而述,故追溯此論根本源,厥為大般若之要義。
根據中觀道理,此論有無颠倒,據上述大師親見文殊等事迹已可知之。
再考大師傳記釋迦在菩提樹下證道,大師時為一婆羅門子,遇菩薩比丘明墨緣珠引之見佛供清淨水晶珠一串,發願願佛加持速得甚深清淨無倒如佛正見,遠因如此。
再考天清瓦一派正見,從前曾一度傳至西藏,經支那和尚相似理淆亂,遂為一衰。
再考大師宏揚正見,過去有無記别,則有笃德蕩額阿摩白經雲,了解我深教者,有善慧名稱于清淨地建寺名噶敦,其他有我相立,彼為我相供五佛冠等語,恰與大師事迹相符。
經又雲,由彼願力宏大故我此深教能宏揚一千年。
又文殊根本續雲,将來有一人名首有乙字,尾具遍揚義,此人出世時,能大宏我教。
彼時我教衰,賴彼得重振,我之深正見,彼契合無違。
即蓮花生大師亦曾授記有雲,将來有人建噶丹寺,彼解甚深義,其名曰,善慧雲雲。
又雲彼金剛持化之身,開解脫門,拔衆生苦,略舉數證,證明法源甚為清淨,一使人敬法,心生決定,二使人明了造論因緣,聞此法殊勝功德,簡言之,據佛經雲,一切善業離智慧分,依五度修功德雖大,有人以散亂心聞般若名,一經于耳功德與等。
如能生信,信此法決定能出生死更不可量。
又雲,依空義谛一切罪最為殊勝,五無問罪依空見力,莫不忏盡,其他經論類此尚多。
此論分三科: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 甲二本論 甲三總結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分二 乙一依身語意敬禮 乙二贊歎 乙一依身語意敬禮 敬禮尊重妙音菩薩 西藏造論例敬禮譯師或本師、大師此論亦依此意。
複有三種禮敬法,如系依律論、則敬禮佛;如系依經論,則敬禮佛與菩薩;如系顯教論,則敬禮文殊菩薩。
此論屬于第三,禮亦如之。
所以獨禮文殊者,顯教論屬于慧分,慧分菩薩以文殊為主,故藏文為南無古汝曼殊古卡雅,南無者即敬禮義,依身語意三種敬禮。
古汝者上師義,亦含有尊重又。
何為尊重,必須具足證教二種功德資糧之上師,乃為尊重。
古卡雅者,妙音之前。
義合言之,為敬禮于尊重妙音菩薩之前,此為共義,大師親蒙文殊之教,證入甚深空性義谛,為贊佛故先贊文殊,此為不共義。
大師依文殊而證空性事實,于自着辦了不了義論中,曾言及之略謂,謂多聞抉擇瑜伽神通教證具足久經勤行所不能獲之空性義谛、依于恩師文殊而後得之。
聽法發心文,我為遍虛空盡法界一切如母有情獲得解脫,自願成佛故,發心聽受甚深法要。
乙二贊歎 由見說何法智說成無上勝者見緣起垂教我敬禮。
此頌總贊佛功德,初句為啟問語,為心見,說為口說。
首二句為釋之,即由見何法而能見之智成為無上。
由說何法而所立之說成為無上,此是問詞,三四句答,由見緣起,其智成為無上,由垂緣起教,其說成為無上,何故見說緣起其智其說皆成無上,以緣起是甚深空義谛,最無上故。
何故甚深空義谛最為無上?一切有情最希望者為解脫道,得解脫道,除甚深義,馀不能故。
依無常、苦、粗分無我所生之智,尚非解脫生死之主要,必見緣起空義所生之智解脫生死,乃最主 要。
故緣起智在一切智中最為無上。
一切外道不能開示緣起法要,能開示緣起法要者,惟佛能仁,故能仁之教最為無上。
能仁以無上智立無上教,故堪為一切有情無上皈依處,又能仁以此智說具足自利利他二門,由見緣起證得最究竟智慧,成就最自在法身,是為具足最圓滿自利事。
依最究竟智慧為因緣随衆生種類自在現量宣說種種法要,是為具足最圓滿利他事。
勝者,戰勝四魔義。
薄伽梵得見緣起,戰勝四魔,二利圓滿,故堪敬劄。
又佛所以為無上皈依者,以佛能拔一切有情生死根本,指示一切有情出高生死無謬道路,故佛複為不堕失皈依處。
合而言之,敬禮何人,敬禮戰勝四魔之勝者,以勝者見緣起義其智無上,以無上智而垂教,其說亦無上故。
甲二本論分三 乙一贊緣起因相 乙二正贊緣起理 乙三結贊 乙一贊緣起因相三頌 世所有衰損其根為無明見何能還滅是故說緣起。
爾時具慧者如何不了知尊聖教心要即語緣起道。
如是于依怙希有稱贊門除說緣起外誰能得餘者。
初頌 别法不贊,贊緣起者何?以緣起法能斷生死根,是為聖教心要,一切贊中所贊第一。
世間者,依藏文具足怖畏蘊是為世間。
何故為怖畏蘊?以其具足刹那刹那變毀因緣,故集合衆多刹那變毀因緣為蘊,是為世同相。
(佛世間就色身論亦屬無常,但此處指凡夫由惑業所得之生死輪回世間而言。
)衰損者,不美滿之異名,色、生、老、病、死、憂愁、苦惱而言。
分之則六度衆生各有所苦,是諸苦本阙為無明,必見緣起,無明乃滅,無明滅故,生死乃滅,故佛就緣起法,誅此無明斷生死之根。
欲知生死是否可斷,當視生死是否無常,如是無常,必是有為法,如是有為法,決定依緣而生,既是依緣而生,所依之緣為同體為異體,如為異體,則麥可以生豆,火可以生水?審是則必為同體無疑,既知其為同體,又必知其為業與煩惱,既知業與煩惱為緣,兒而摧毀業與煩惱,即壞生死種子。
如壞毒藥種,毒藥必不得生。
一切造作為業,業之根源阙為煩惱,煩惱最主要之根本,阙為無明,何以知之,依佛經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諸法本如是,而皆無明過。
故知一切生死根本皆是無明,認識生死根本為無明,唯識及中觀自續派皆然。
惟唯識派以昏暗愚癡心為無明,中觀自續派之認識無明粗分與唯識派相同,但以補特伽羅我執為無明,是不同處,中觀天清瓦派則以人法二我執為無明,唯識派雲依于無明而起人法執,如認繩為蛇,初不識繩,即是無明,繼起蛇執,即是人法二執。
即對補特伽羅昏暗不識而起執著是為人我執;對一切法昏暗不識而起執著,是法我執;中觀自續派則惟承夥人我執,為無明以謂人我執乃生死根本,以入清津涅盤,不必斷盡法我執。
故天清派以人我法我二執為無明,是為特唱。
此有教證為據,佛經雲,何謂無明,對于正淨空性不能了知而起颠倒邪執是為無明。
龍樹寶蔓論雲,因緣所生諸有法,本來清淨,反之執為實有,即是無明。
總之諸因緣生法,執之為實,即是無明。
總上諸理不獨人我二執為生死根本,人法二我執皆為生死根本。
但二執甚為細微,且所執同體,由先有法我執,而後有人我執。
寶蔓論亦雲,由有蘊執,即有人我執,由有人我執,即有生死。
再推究法我執自何而有,月稱雲,煩惱諸過患,皆由我執起。
于成立人我諸蘊,執為實有,執為主體,而起我想是人我執。
亦即于安立我名諸蘊執為實有,是法我執,于實有蘊上成立我想,執為實有,是人我執。
複次于自蘊執實,亦即于他蘊執實,于自蘊我生貪,于他蘊我生嗔。
再推之由執自蘊為實之人我執,對于自方生貪煩惱,由貪嗔煩惱為故,而造非福業,則生三惡趣,造福業則生欲界善趣,由我愛執造福業兼定力,則生上二界;故可明白指定,置有情于生死獄者為無明。
複由無明所生煩惱有差别,故有三界差别。
故滅無明則煩惱盡,其他由煩惱所生之業與果亦盡。
譬如身根,諸根具足,無明亦然,具諸煩惱。
若斷身根,諸根悉斷,若斷無明,煩惱悉斷。
又如斷樹,枝葉悉倒,愚癡無明既除,其他随煩惱皆盡。
佛為八萬四千煩惱,說八萬四千對治,對治須用同類,如慈以治嗔,不淨治貪,忍辱治恨,如是次第對治,能斷煩惱否,次第對治不過如石壓草,一一煩惱其根皆為無明,須治無明其根乃拔。
無明建于我執之上,斷我執無明,惟有依于甚深緣起法門。
何以故,由甚深緣起法所怔無我智慧,與我執無明執我之愚癡,恰相反對。
故無明者,即于無我智慧境而起颠倒,一切執為實有之愚癡心,故執我無明與無我智慧,恰與真與僞,相似與不相似正反對立;因此智慧亦恰為摧毀無明唯一工具。
反之無明能害智慧否,如一處有瓶,有于瓶處起有瓶執心,有于瓶處起無瓶執心,如是二心,誰能害誰,今因境上确有此瓶,故必然有瓶心能害無瓶心。
以此衡奪,智愚二心,則緣起智依量依理而成,執實愚非依量依理而成,故智能害愚,愚不能害智,故根本頌雲,無明滅,智慧而生。
巴登曲渣亦雲,孰能于彼有理量,即于對方能摧毀。
又雲,能見無我境,即摧生死根,總之欲脫生死,須尋生死根,能知生死根,即知斷根
此言人身在輪回中,一切所受,無非是苦。
所謂人生,毫無意義與樂趣可尋,與龍之一生,局于泥水相似。
吾人今得人身,人身可貴重處多未細思,故鮮知者。
世人得寶辄生歡喜,如果細思知人身貴重處,則多移愛寶之心以愛此人身。
尋求世寶一年十年積勞始得,喜辄不勝;若積勞更久,其得之也,喜亦更深。
一世人身動須多劫積累功德,而後可得,以視世寶其喜何如。
且世寶僅能利益現世,不能利及後世,人身則後世之後世均能利及,其重于寶又當何如。
若得人身而糟踏之,比于糟蹋牟尼大寶尤為可惜,故對此身必須使其具大意義而後可。
如專為眼前安樂輕抛此身,其失極大。
故寂天雲:既得圓滿人身而不常入善法,等于自害自殺。
然則對于人身何者乃為最大義利,誠不可不探究也。
常人對于有義利之善法或雖知之,然多推緩不肯遽作,即不推緩亦限局于現世疏淺計劃,對于後世義利能認識者,蓋甚少矣。
人身須積許多善法,許多福德資糧,始能一次換得。
而二世以後能否保持不失,又不可必。
然依據教理,後世人身能否續得,亦有可抉擇之道。
大緻得殘缺人身亦須持有一戒,何況暇滿人身必具五戒衆善,兼為後世而發清淨願者乃可得之,自無疑義。
故人身不可不得,而亦非随便可得,今吾人既得人身,能造衆業,或善或惡,主權在我。
今日人身,即為未來續得人身與否之分迳,故當于今日即向人生有大義利一方邁進,不可推緩。
以人身無常,何時死亡不可預知,死後入于何趣,亦不可預知,真能利益死後者,遍尋世間,均無所得。
以死至時,世間種種珍物,乃至一針一線皆攜不去故也。
而死非斷滅,必有所趣,所趣不外苦樂二途,如生苦趣,地獄大寒大熱萬生萬死之苦,必不可忍,餓鬼一漿一粒皆不可得,饑渴之苦,必不可忍。
其次畜生之苦,姑以不言,所食所居,污穢之狀,豈人所堪。
試思吾人,此身将來究能免于三惡趣否,以教義抉擇,則此身生彼趨勢為多。
生苦趣因,是為惡業。
吾人試檢點平日所行,辄覺造惡力量勝于造善,吾人心中無惡不備,正如王庫無寶不備。
罪性小者入畜生趣、次入餓鬼趣、次入地獄趣、必不可免。
或謂吾已皈依三寶,兼行善法,當可免乎。
于此又須考查為善發心何如,其力究能敵今生及前生所有惡業否?為善發心,以菩提心為最,不但此心極不易發,即最初皈依三寶之心,恐亦多為此世名利起見,未必純潔,如是則發心之力殊嫌微眇。
噶當派大師有言,凡為此生名利所發之心,大半入于三惡趣,故抉擇吾人造善之力決定小于造惡之力,則将來善惡二趣,決定生于惡趣,不蔔可知。
何以故,依佛經教苦樂二趣,推視善惡二業熟大,善業大則樂趣先熟,惡業大則苦趣先熟。
既知此理,求能解脫三惡道為我作救護者,惟皈依三寶勤行善惡取舍。
依三寶為救護而取善舍惡,則決定離苦趣而得善趣。
如是皈依三寶勤修取舍,為後世永離苦趣而發心者,是為下士道之發心,依下士發心能離三惡趣苦雖可決定,但僅此尚非究竟。
吾人過去離苦趣入善趣,甚至得天帝釋身,而後偶因惡業堕落者,不知若幹次矣。
不論善趣惡趣,隻要尚在生死輪回中,皆不出于苦惱。
生死輪回,何以皆為苦惱,因六趣之身皆為苦器,有此苦器,則現在将來,乃至一切行苦,必皆麇集,生死苦本,植于取蘊之身,如能舍此取蘊之身,則衆苦皆斷。
所謂取蘊者,以此蘊身由煩惱而取得者也。
欲斷煩惱取蘊,當先斷煩惱,長流六道各有取蘊之身,知六道皆苦,則當發心斷六道取蘊之身。
欲斷六道取蘊身,則當知斷六道取蘊之方法,即戒、定、慧也。
抉擇此戒、定、慧方法而發心解脫生死輪回者,是為中士道。
其上士道之發心,依戒、定、慧三學解脫生死,雖屬決定,但僅此尚非究竟。
因自他二利中,不但利他,即論自利亦未圓故。
大乘發心如何,應當視生死六道中一切有情如父如母等無有異,因輪回無始展轉取趣,一切有情決無不曾為我父我母者。
一切有情為我父母時,其愛我育我之恩德,視今生父母等無有異。
故對于一切有情生死痛苦,當視同今生父母所有痛苦而發起解脫之心。
于此當先善觀一切如母有情所有恩德,知其恩德,見其痛苦,發出一種不忍之心。
因此不忍之心而發起一種如何為彼聚集樂果樂因,拔除苦果苦因之心,是為慈心,悲心。
然僅此尚為不足,又必須發起此種予樂拔苦責任我獨擔荷、不依馀力之心,是為增上心。
然反觀我今日力量,能對于一切如母有情拔苦予樂乎?不但我有未能,即諸阿羅漢諸大菩薩皆有未能,能者惟佛一人。
以佛有五智,一毛之光,功德無量。
故我須發成佛之心,具足佛功德,始能滿我拔一切如母有情一切苦,而予一切樂之大願,是為菩提心。
故最要者為生起此種猛勇饒益之菩提心,是為學佛,次第大概情形。
須知發心心量關系最重,大小三乘、佛與衆生一切差别,皆視發心如何而定,故發心為一切加行之前導。
且此心能否入于善法與能否成就善法,皆與發心有關。
如所發不為菩提心,則對于成佛可謂毫無關系。
今日所談最重要者,為能發大乘道之菩提心。
大乘菩提心意義如此重要,一類行人每日皆誦願文曰,吾為利益一切有情故而願成佛,似乎發心亦屬甚易,然此不過畫餅而已。
最要者為慈悲等心,在自心中能真實生起。
一切大師開示法要反複叮咛者,無非在激發此種心量。
阿底峽、宗喀巴以來,皆此規矩,今日特循之略說耳。
欲利衆生,須得成佛,欲求成佛,須依于法。
今日講緣起贊頌即為開示成佛法要,故欲得佛果,須依于法,究依何法乎?則當抉擇無過失之法,一切佛法由佛開演而來,如大雪山為日所融,分為百川。
凡法自佛傳來,經一切大般增達,次第承傳開演者,是為抉擇之一道。
過去大德依于此法,聞思修皆獲成就者,是為抉擇之又一道。
薩迦派有一般增達雲,凡人購一馬必須往是挑選,然于佛法之重,或反如飲茶食飯略不思擇,其惑甚矣。
一、法須由佛發源, 二、法須有曆代上師承傳, 三、法須有曆代大師依之修證,具此三者而後無過。
今日所說甚深緣起贊頌,法源甚為清淨。
此頌雖宗喀已大師所造,而實根據大般若經。
經分二份, 一、正為顯示空義谛而說甚深教法。
二、付為顯示空義谛而說廣行教法。
此頌純解釋甚深教法,即大般若之精要。
佛說此種授記龍樹為之開釋。
龍樹承記所造諸論,分依教依理二類。
依教者有釋經諸論,依理者有中觀論六種,六種中最要者為根本智慧論,此論以甚深故,龍樹以後諸師各依所見而作解釋。
如阿奢黎倫遁笑則解為自續派,繼後佛護認為自續派所釋不合龍樹原意,故解為天清派(應成派)此二派何者為無過,則以佛護一派為最清淨最契佛意。
後經月稱大師繼續開演宏揚而造二論,一為解釋根本論之文句者,一為解釋根本論之意義者,即現所稱入中論是也。
月稱以後授于智鵑、智鵑複授于弟子亦名智鵑者,第二智鵑授于阿底峽,阿底峽雲,龍樹親傳弟子月稱,尊所得一切教法悉無颠倒染污完全與佛意無異。
又雲因此之故依月稱論理所得為直至佛位之路,不依月稱論理所得未必為成佛之路,故此法派由阿底峽尊者至藏以後噶當派各大德皆依之修行,觀其列傳可知。
以前如馬巴木、那若巴等,乃至赤松頓真、蓮花生與蓮花生二十五大弟子,皆根本此派皆不差錯,不過各派或承傳中斷耳。
故中觀雖有三四派(乃至薩迎派亦不外此)至宗喀巴大師時,為尋正源費力,事實甚多,簡言之,宗喀巴大師所依上師有鹧榮大師及薩迦仁打瓦等,均盡量學習心尚有疑,最後聞有中觀者(五馬巴)能親見文殊,訪得之,以心中對于顯教所疑諸點請求轉訊,得答甚為圓滿。
宗喀巴大師因此依中觀精勤修學,并依密法勤修而親見文殊。
初見文殊開始一問,即雲,我于内外一切法,有一種見不知是否清淨見。
文殊雲,尚非清淨見,因為說清淨見,宗喀巴大師不甚了解,文殊囑其依積福忏罪,廣觀經論,上師瑜伽諸法,後當自解。
大師因此開示精修之後,親見文殊與月稱等事實甚多,最後得佛護所傳秘密傳承。
自謂所生之樂,如毒刺梗身,忽拔其本。
又如果熟枝頭,仰首瞥見。
由得此見以後,著述此書,地點雪山聚中,大雪山王阿德公家側山近處尊勝州,大師即在此處證得中觀正見,因作頌文,贊歎佛德。
故論名為緣起贊,善說心藏意謂緣起贊即為大師諸善說中之心要,蓋對八萬四千法門中之極無颠倒者也。
佛說大般若經,經龍樹父子開演以至宗喀巴大師而作此贊,非徒口說,實由據理抉擇加以來證而述,故追溯此論根本源,厥為大般若之要義。
根據中觀道理,此論有無颠倒,據上述大師親見文殊等事迹已可知之。
再考大師傳記釋迦在菩提樹下證道,大師時為一婆羅門子,遇菩薩比丘明墨緣珠引之見佛供清淨水晶珠一串,發願願佛加持速得甚深清淨無倒如佛正見,遠因如此。
再考天清瓦一派正見,從前曾一度傳至西藏,經支那和尚相似理淆亂,遂為一衰。
再考大師宏揚正見,過去有無記别,則有笃德蕩額阿摩白經雲,了解我深教者,有善慧名稱于清淨地建寺名噶敦,其他有我相立,彼為我相供五佛冠等語,恰與大師事迹相符。
經又雲,由彼願力宏大故我此深教能宏揚一千年。
又文殊根本續雲,将來有一人名首有乙字,尾具遍揚義,此人出世時,能大宏我教。
彼時我教衰,賴彼得重振,我之深正見,彼契合無違。
即蓮花生大師亦曾授記有雲,将來有人建噶丹寺,彼解甚深義,其名曰,善慧雲雲。
又雲彼金剛持化之身,開解脫門,拔衆生苦,略舉數證,證明法源甚為清淨,一使人敬法,心生決定,二使人明了造論因緣,聞此法殊勝功德,簡言之,據佛經雲,一切善業離智慧分,依五度修功德雖大,有人以散亂心聞般若名,一經于耳功德與等。
如能生信,信此法決定能出生死更不可量。
又雲,依空義谛一切罪最為殊勝,五無問罪依空見力,莫不忏盡,其他經論類此尚多。
此論分三科: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 甲二本論 甲三總結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分二 乙一依身語意敬禮 乙二贊歎 乙一依身語意敬禮 敬禮尊重妙音菩薩 西藏造論例敬禮譯師或本師、大師此論亦依此意。
複有三種禮敬法,如系依律論、則敬禮佛;如系依經論,則敬禮佛與菩薩;如系顯教論,則敬禮文殊菩薩。
此論屬于第三,禮亦如之。
所以獨禮文殊者,顯教論屬于慧分,慧分菩薩以文殊為主,故藏文為南無古汝曼殊古卡雅,南無者即敬禮義,依身語意三種敬禮。
古汝者上師義,亦含有尊重又。
何為尊重,必須具足證教二種功德資糧之上師,乃為尊重。
古卡雅者,妙音之前。
義合言之,為敬禮于尊重妙音菩薩之前,此為共義,大師親蒙文殊之教,證入甚深空性義谛,為贊佛故先贊文殊,此為不共義。
大師依文殊而證空性事實,于自着辦了不了義論中,曾言及之略謂,謂多聞抉擇瑜伽神通教證具足久經勤行所不能獲之空性義谛、依于恩師文殊而後得之。
聽法發心文,我為遍虛空盡法界一切如母有情獲得解脫,自願成佛故,發心聽受甚深法要。
乙二贊歎 由見說何法智說成無上勝者見緣起垂教我敬禮。
此頌總贊佛功德,初句為啟問語,為心見,說為口說。
首二句為釋之,即由見何法而能見之智成為無上。
由說何法而所立之說成為無上,此是問詞,三四句答,由見緣起,其智成為無上,由垂緣起教,其說成為無上,何故見說緣起其智其說皆成無上,以緣起是甚深空義谛,最無上故。
何故甚深空義谛最為無上?一切有情最希望者為解脫道,得解脫道,除甚深義,馀不能故。
依無常、苦、粗分無我所生之智,尚非解脫生死之主要,必見緣起空義所生之智解脫生死,乃最主 要。
故緣起智在一切智中最為無上。
一切外道不能開示緣起法要,能開示緣起法要者,惟佛能仁,故能仁之教最為無上。
能仁以無上智立無上教,故堪為一切有情無上皈依處,又能仁以此智說具足自利利他二門,由見緣起證得最究竟智慧,成就最自在法身,是為具足最圓滿自利事。
依最究竟智慧為因緣随衆生種類自在現量宣說種種法要,是為具足最圓滿利他事。
勝者,戰勝四魔義。
薄伽梵得見緣起,戰勝四魔,二利圓滿,故堪敬劄。
又佛所以為無上皈依者,以佛能拔一切有情生死根本,指示一切有情出高生死無謬道路,故佛複為不堕失皈依處。
合而言之,敬禮何人,敬禮戰勝四魔之勝者,以勝者見緣起義其智無上,以無上智而垂教,其說亦無上故。
甲二本論分三 乙一贊緣起因相 乙二正贊緣起理 乙三結贊 乙一贊緣起因相三頌 世所有衰損其根為無明見何能還滅是故說緣起。
爾時具慧者如何不了知尊聖教心要即語緣起道。
如是于依怙希有稱贊門除說緣起外誰能得餘者。
初頌 别法不贊,贊緣起者何?以緣起法能斷生死根,是為聖教心要,一切贊中所贊第一。
世間者,依藏文具足怖畏蘊是為世間。
何故為怖畏蘊?以其具足刹那刹那變毀因緣,故集合衆多刹那變毀因緣為蘊,是為世同相。
(佛世間就色身論亦屬無常,但此處指凡夫由惑業所得之生死輪回世間而言。
)衰損者,不美滿之異名,色、生、老、病、死、憂愁、苦惱而言。
分之則六度衆生各有所苦,是諸苦本阙為無明,必見緣起,無明乃滅,無明滅故,生死乃滅,故佛就緣起法,誅此無明斷生死之根。
欲知生死是否可斷,當視生死是否無常,如是無常,必是有為法,如是有為法,決定依緣而生,既是依緣而生,所依之緣為同體為異體,如為異體,則麥可以生豆,火可以生水?審是則必為同體無疑,既知其為同體,又必知其為業與煩惱,既知業與煩惱為緣,兒而摧毀業與煩惱,即壞生死種子。
如壞毒藥種,毒藥必不得生。
一切造作為業,業之根源阙為煩惱,煩惱最主要之根本,阙為無明,何以知之,依佛經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諸法本如是,而皆無明過。
故知一切生死根本皆是無明,認識生死根本為無明,唯識及中觀自續派皆然。
惟唯識派以昏暗愚癡心為無明,中觀自續派之認識無明粗分與唯識派相同,但以補特伽羅我執為無明,是不同處,中觀天清瓦派則以人法二我執為無明,唯識派雲依于無明而起人法執,如認繩為蛇,初不識繩,即是無明,繼起蛇執,即是人法二執。
即對補特伽羅昏暗不識而起執著是為人我執;對一切法昏暗不識而起執著,是法我執;中觀自續派則惟承夥人我執,為無明以謂人我執乃生死根本,以入清津涅盤,不必斷盡法我執。
故天清派以人我法我二執為無明,是為特唱。
此有教證為據,佛經雲,何謂無明,對于正淨空性不能了知而起颠倒邪執是為無明。
龍樹寶蔓論雲,因緣所生諸有法,本來清淨,反之執為實有,即是無明。
總之諸因緣生法,執之為實,即是無明。
總上諸理不獨人我二執為生死根本,人法二我執皆為生死根本。
但二執甚為細微,且所執同體,由先有法我執,而後有人我執。
寶蔓論亦雲,由有蘊執,即有人我執,由有人我執,即有生死。
再推究法我執自何而有,月稱雲,煩惱諸過患,皆由我執起。
于成立人我諸蘊,執為實有,執為主體,而起我想是人我執。
亦即于安立我名諸蘊執為實有,是法我執,于實有蘊上成立我想,執為實有,是人我執。
複次于自蘊執實,亦即于他蘊執實,于自蘊我生貪,于他蘊我生嗔。
再推之由執自蘊為實之人我執,對于自方生貪煩惱,由貪嗔煩惱為故,而造非福業,則生三惡趣,造福業則生欲界善趣,由我愛執造福業兼定力,則生上二界;故可明白指定,置有情于生死獄者為無明。
複由無明所生煩惱有差别,故有三界差别。
故滅無明則煩惱盡,其他由煩惱所生之業與果亦盡。
譬如身根,諸根具足,無明亦然,具諸煩惱。
若斷身根,諸根悉斷,若斷無明,煩惱悉斷。
又如斷樹,枝葉悉倒,愚癡無明既除,其他随煩惱皆盡。
佛為八萬四千煩惱,說八萬四千對治,對治須用同類,如慈以治嗔,不淨治貪,忍辱治恨,如是次第對治,能斷煩惱否,次第對治不過如石壓草,一一煩惱其根皆為無明,須治無明其根乃拔。
無明建于我執之上,斷我執無明,惟有依于甚深緣起法門。
何以故,由甚深緣起法所怔無我智慧,與我執無明執我之愚癡,恰相反對。
故無明者,即于無我智慧境而起颠倒,一切執為實有之愚癡心,故執我無明與無我智慧,恰與真與僞,相似與不相似正反對立;因此智慧亦恰為摧毀無明唯一工具。
反之無明能害智慧否,如一處有瓶,有于瓶處起有瓶執心,有于瓶處起無瓶執心,如是二心,誰能害誰,今因境上确有此瓶,故必然有瓶心能害無瓶心。
以此衡奪,智愚二心,則緣起智依量依理而成,執實愚非依量依理而成,故智能害愚,愚不能害智,故根本頌雲,無明滅,智慧而生。
巴登曲渣亦雲,孰能于彼有理量,即于對方能摧毀。
又雲,能見無我境,即摧生死根,總之欲脫生死,須尋生死根,能知生死根,即知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