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涅槃思想的完成—大般涅槃經的涅槃思想之總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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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斷欲界結,乃至能斷非想非非想處結,亦謂是安樂境,而叫做涅槃,則此涅槃之意義,自可解為隻是一種心靈愉樂的狀态,或某種高層的身心甯靜境界而已。
其狀态的内在,或有深淺高低之差别,但形容其甯靜愉樂的境界,而以此一名詞則無異。
此乃是自古《奧義書》追求之彼岸起至學派興起時代止,幾乎同一想法,同叁思義。
僅此種意義,自不能合乎佛陀涅槃的要求,因此本經要辨别其非大涅槃了。
即使是二乘人之涅槃,本經亦認為: 還生煩惱,有習氣故。
雲何名為煩惱習氣?聲聞緣覺有煩惱習氣,所謂我身、我衣、我去、我來、我說、我聽。
諸佛如來人于涅槃,涅槃之性,無我無樂,唯有常淨,是則名為煩惱習氣。
佛法衆儈有差别相,如來畢竟入于涅槃,聲聞緣覺諸佛如來所得涅槃,等無差别,以是義故,二乘所得,非大涅槃,何以故?無常樂我淨故。
常樂我淨乃得名為大涅槃也。
(<德王品>·卷二十一·頁十四)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劃别,但其劃别乃是以本經之大乘立場,以常樂我淨義來作準繩的。
蓋以常樂我淨四義來衡量以往之涅槃思想,那自是難稱究竟。
以上略論本經所界定之涅槃的差别概念,此概念原為(印度、佛教)已有的現象,非本經自身用語之差異處,茲再分數則将差異及否定義詳言于後。
㈠本經的涅槃之同義異語 在第一章第叁節中,已說過涅槃的同義異語,但那多是根據部派佛教及原始佛教的經文所集之類别。
現再就本經所述之同義異語作一考查,以求從多方面了解涅槃的豐富涵義。
下面一節為釋涅槃之意義者,但亦可歸于本則之内。
A①、涅者言不,盤者言織,不織之義,名為涅槃。
②盤又言覆,不覆之義,乃名涅槃。
③盤言去來,不去不來,乃名涅槃。
④盤者言取,不取之義,乃名涅槃。
⑤盤言不定,定無不定,乃名涅槃。
⑥盤言新故,無新故義,乃名涅槃。
⑦盤言障礙,無障礙義,乃名涅槃。
善男子,有優樓迦迦毗羅弟子等言:⑧盤者名相,無相之義,乃名涅槃。
善男子。
⑨盤者言有,無有之義,乃名涅槃。
⑩盤名和合,無和合義,乃名涅槃。
⑾盤者言苦,無苦之義,乃名涅槃。
((德王品)·卷二十五) 此共舉涅槃十一義,其中一義稱為“有優樓迦迦毗羅弟子等言”,則除優樓迦迦毗羅弟子等所說的一義外,尚有十義是本經自身所言者。
但此十義,若對照之,則又都出在《大昆婆沙論》卷二十九。
(大正二十七·頁一四七)所舉的十叁種(此在第一章第叁節已言及),除了前面叁種便完全相同。
自然,此十種都是構成大乘涅槃思想之基本的。
如言不去不來,定無不定,無和合義等,這都是本經所發揮的重要思想。
所謂不去不來者,即是常住不變之義,如卷二十八(師子吼品))雲:“諸聖無去無來,如來已斷去來住相。
”此即不變不易之法身。
所謂定不定者,亦複如是,如卷二十((德王品))雲:“一切所有聲聞弟于,鹹言如來人于涅槃,當知如來,亦不必定入于涅槃,何以故?如來常住不變易故,以是義故,如來涅槃亦複不定。
”再如卷二十二(同上品)說:“若使涅槃從因生者,因無常故,果亦無常,而是涅槃不從因生,體非是果,是故為常。
善男子,以是義故,涅槃之體無定無果。
”此不從因生,即是無和合義。
有因有緣始叫做和合,“是涅槃,不從因生,體非是果”,自是非和合了。
由是看來,我覺得《大般涅槃經》的思想,受婆沙部的影響是很深的,尤其關于涅槃的常義,似乎是承接婆沙而再深邃的發揮。
當然,婆沙部的“有”之思想,原是不夠深刻的,緻所以遭到般若系大乘佛教的非難,待般若系之理論完全建立後,有之思想又重新撞頭,參照空的理論,重整旗鼓,以之與其對壘,于是便産生了本經妙有的大般涅槃思想。
此思想經過一度“空”之否定後,至此自與婆沙部不同了,因此而形成大乘佛教完整的涅槃體系。
其殊勝本然處如說:“善男子,斷煩惱者,不名涅槃,不生煩惱,乃名涅槃。
”此種積極本然的精神,豈婆沙論師們能及。
此所以大乘之成為大乘,而異于原始及部派佛教者,自有其根因也。
複次,再看同義異語兩段經文: B、①涅槃者,即是煩惱諸結火滅。
②又涅槃者,名為屋宅,何以故?能遮煩惱惡風雨故。
③又涅槃者,名為歸依,何以故?能過一切諸怖畏故。
④又涅槃者,名為洲渚,何以故?四大暴河不能漂故,何等為四?一者欲暴,二者有暴,叁者見暴,四者無明暴,是故涅槃名為洲渚。
⑤又涅槃者,名為畢竟歸,何以故?能得一切畢竟樂故。
(八師子吼品)第二十叁·卷二十五·頁二十) C、猶如涅槃,①亦名無生,②亦名無出,③亦名無作,④亦名歸依,⑤亦名窟宅,⑥亦名解脫,⑦亦名光明,⑧亦名燈明,⑨亦名彼岸,⑩亦名無畏,⑾亦名無退,⑿亦名安樂,⒀亦名寂靜,⒁亦名無相,⒂亦名無二,⒃亦名一行,⒄亦名清涼,⒅亦名無闱,⒆亦名無礙,⒇亦名無诤,(21)亦名無濁,(22)亦名廣大,(23)亦名甘露,(24)亦名吉祥。
((迦葉品)第二十四·卷叁十一) 總此兩則看來,本經涅槃之異語者,計有二十七語,B段五條,有二語與C段同,如歸依和屋宅(C則稱窟宅,其意同)。
此外在卷二十九第五頁亦載有十一種同義的異語,但讀十一種中有六語是與此C段雷同的,雷同者是無生、無出、無作、涅槃、屋宅、寂靜。
不雷同者,另有五種,五種是:l洲歸(此或B則中所言的洲渚,原同一語,而說法不同罷了。
)2安隐,3滅度,4無諸病苦,5無所有。
就上統計之二十七語,加上此段五語,合計全經出現不同之異語者,僅有叁十二個。
以此叁十二個與第叁早第叁節所述者,自是相差還遠,但即此已可知本經所涵攝原有之同義異語,于此再糅和發揮新的大乘涅槃意義也。
㈡本經的解釋與矛盾 以上各節已經引述過許多解釋涅槃和大涅槃的問題,并且在第叁節中說過涅槃即是大涅槃,但本經對涅槃的用語解釋,卻并非完全如第叁節所述者,在卷十九、卷二十叁(德王品)中,對涅槃與大涅槃的用法,大肆分辨其差異,謂絕非同一。
就中卷十九雲: 布施者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檀波羅蜜乃得名為大涅槃因。
叁十七品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無量阿儈隻劫菩提法,乃得名為大涅槃因。
卷二十叁雲: 有名涅槃非大涅槃,雲何涅槃非大涅槃?不見佛性而斷煩惱,是名涅槃,非大涅槃,以不見佛性故,無常無我,唯有樂淨,以是義故,雖斷煩惱,不得名為大般涅槃。
若見佛,能斷煩惱,是則名為大般涅槃。
就此二節言,便知涅槃一詞,使用并不固定。
其不固定之理由,則如前述,凡指世俗一般所謂之涅槃,或二乘人所證之涅槃,均不能稱為大涅槃,凡諸佛菩薩所修之涅槃,則稱為大涅槃。
但泛用時,仍統稱為涅槃。
有時亦冠用一形容詞作其區别,如(菩薩品)雲:“舍利弗等,以小涅槃而般涅槃,緣覺之人,于中涅槃而般涅槃,菩薩之人,于大涅槃而般涅槃。
”(卷九·頁二十八)此亦即分别涅槃之層次,但冠以小、中、大而作分别,較此兩節及前引卷十九(德王品)二十二之叁所述者為佳,此意在本節開始時已言明,不必再述。
然問題是,即大涅槃一詞,在本經中有時亦有差别的用法,亦有其難明之處,比如說,菩薩與佛之境界,在(如來性品)及(月喻品)等品中,劃别得很大,(如來性晶)謂:“善男子,如是菩薩,位階十地,尚不明了知見佛性,何況聲聞緣覺之人能得見耶?”菩薩既然未能明了知見佛性,則菩薩之人如何能夠“于大涅槃而般涅槃”呢?經中各品都顯示著是大涅槃乃諸佛之境界,既是佛之境界,菩薩就不應亦用此一“大涅槃”名詞。
若用,則就無法分别出菩薩和諸佛之大涅槃有何差别了,若謂無差别,而本經卻又将菩薩和佛的境界劃開極明。
就如上述(菩薩品)小、中、大叁等涅槃之分辨,接著在該節經文後又說:“如是等人,若同佛性,何故不同如來涅槃而般涅槃。
”顯然的,這已經被規定了菩薩的大涅槃而不同于如來的大涅槃,既是如此,卻又偏偏用之,豈不是矛盾麼?同時在(菩薩品)中又雲:“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之人如生熟酥,諸佛世尊猶如醍醐,以是義故,大涅槃中,說四種性,而有差别。
”大涅槃中,說四種性,這又無異說,聲聞緣覺也都是大涅槃,隻因其成就之不同,而在同一大涅槃中劃成四種性罷了,這樣說來,大涅槃這個用語,就承認其應有差異了。
此在判别四種性的境界上,固應有此區别,可是同一“大涅槃”之詞,分成諸佛和菩薩的境界,且将菩薩的層次又判得與佛的境界距離甚遠,雲位階十地,尚不能明了知見佛性,這種使用涅槃的用語,即使不矛盾,也不大妥當吧。
再次,請看入涅槃與不入涅槃之差别。
本經自(衰歎品)起,即已宣說涅槃是常樂我淨,也是常住不變的。
可是在前後各品中又分出了入涅槃與不入涅槃的歧見。
以常樂我淨之涅槃意義來說,是應該般入涅槃的,但在另一面涅槃的意義又解作非常樂我淨,于是便謂如來不入涅槃。
就經文推察,此歧見的原因是:當把入涅槃看作是聖者死亡的意味時,或永遠休息之處時,則謂如來畢竟不入涅槃,此時,不入涅槃便成為如來身之常住不變義。
當講到入涅槃時,涅槃又成為了常樂我淨義,甚至有一特别的境界所在,讓聖者們擺開五陰所結之煩惱身,進入那安隐的處所。
現且詳細道來: 甲、涅槃入與不入之差異 A、闊于入涅槃者 先從弟子們對釋尊入涅槃的觀感說起,當世尊在娑羅樹下欲将滅度時,弟子們即大感悲痛,鹹言世尊已臨涅槃,此涅槃即成了滅亡之意,例如(序品)中雲: 時諸天人,及諸會衆,阿修羅等,見佛光明不從口入,皆大恐怖,身毛為豎,複作是言:如來光明出已還入,非無因緣,必于十方所作已辦,将是最後涅槃之相,何其苦哉!何其苦哉!如何世尊,一旦舍離四無量心,不受人天所奉供養,聖慧日光,從今永滅,無上法船,于斯沉沒,嗚呼痛哉! 很顯然的,這是弟子們把世尊之入滅,看作最後涅槃之相,涅槃的意義,在此也就成了如來的滅亡,因此彼等才如此悲痛:“何其苦哉!何其苦哉!”的哀号不已。
且世尊亦同時說:“有為之法,其性無常,生已不住,寂滅為樂。
”((純陀品)·十四)也承認最後之入滅,乃是進入“寂滅為樂”的境地,此進入亦即肉體(佛之生身)之死亡。
世尊亦承認于娑羅雙樹下之逝世而為涅槃。
如(純陀品)世尊自說的:“今日欲入涅槃”。
此種死亡意味的涅槃,并贊雲:“諸佛法皆爾”(衰歎品)第叁)。
死,是生之必然性,這自無疑議,但何以把進入涅槃視作死後境界,而稱為“諸佛法皆爾”呢?這一偈,當然沒說明死後是否存在的,但就“寂滅為樂”一句看,可以推想該語義,乃是說世尊的肉身滅亡後,更有寂滅的安樂境存在,可是這一寂滅境雖然存在,卻是一個永絕世間的狀态,無法想像它如何存在,故此弟子們哀痛說:“聖慧日光,從今永滅,無上法船,于斯沉沒。
”這尤其在(現病品)中,說得更明白: 世尊往昔為我故,于無量劫中修苦行,如何一旦棄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
(卷十) 舍命,便是死亡,往昔為我故,于無量劫中修行,這是說,往昔的生存,雖亦必經生死的階段,但那階段仍是存在的,或者說是延續的,而延至今日,卻問“如何一旦棄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這表示說,此日之入滅,乃是不再延續了,已便舍命般入涅槃了。
依據這樣一個觀念,故難怪(序品)中說,“必于十方所作已辦,将是最後涅槃之相”。
這在當時弟子們心中,大約的确是作這樣一個想法的,可不知這個想法中,卻有著疑問,因為既知世尊往昔為我故,已經于無量劫中修過行了,怎能斷今日之入滅,不是再為衆生故呢?如何敢雲是“一旦棄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呢?同時,照這個哀歎的觀念,涅槃便成為一個退休的安隐處了。
因為彼等認為如來“必于十方所作已辦”,既然所作已辦了,那就應該退休了,于是乎而說這是最後涅槃之相,這是舍命般入涅槃。
B、關于不入涅槃者 或就因為基于弟子們認定佛陀于娑羅樹下之滅亡,是永絕世間的般入涅槃,于是在另一方面就極力否定說,如來是畢竟不入涅槃的。
在全〈衰歎品〉裡,世尊自己也說過,在娑羅樹下之滅度,是“示現涅槃”,而非真實涅槃⑿。
于(純陀品)也指出說:“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哀愍我故,久住于世。
我以哀愍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
”此種涅槃表示,原是一種方便善巧,為化度衆生而示現的。
至于真實之涅槃,則絕對否定不入,若入,便批評那是病行,或不究竟。
如(現病品)中,世尊答迦葉說:“如來正覺,實無有病,右脅而卧,亦不畢竟入于涅槃。
”又說:“有五種人,于是大乘大涅槃中有病行處,非如來也。
”其所舉之五種人是:斷叁結之須陀洹果,斯陀含果,斷五下分結之阿那含果。
永斷貪欲瞠恚愚癡之阿羅漢果,以及辟支佛果。
此一批評,即否定了佛陀在娑羅樹下乃是入涅槃之說。
此種否定從其用意看,可得出兩點意思,一是,否定如來在雙樹林中之入滅,非入涅槃,意在肯定如來之身為常住,不是因為滅度了而就不住了。
但從反一面看,這卻又無異說,涅槃乃是真實之死亡,因為恐怕般入涅槃,法身就不常住了。
二是,入涅槃者于此大乘大涅槃典中有病行處,即意味著涅槃隻是一消極的沈空境界,如來緻所以不入涅槃,乃因為如來不是消極的,所以特别指出,五果人物入此涅槃,而非如來。
恰好五果均是小乘,都是自利而消極的。
又謂此五果小乘,未來亦當證人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但需經過百千劫或十千劫⒀。
就這一意義看,入涅槃又非死亡意,而是一暫時性的沈入空寂,或等如說暫時在那兒休息,以待時間到時再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像這種含義的經文很多,如(大衆品)所載的偈語,一連串地說:“如來視一切,猶如羅喉羅,雲何舍慈悲,求人于涅槃?假使一闡提,現身成佛道,永處第一樂,爾乃入涅槃。
”又“假使一切衆,一時成佛道,遠離諸過患,爾乃入涅槃。
”(卷十·頁叁十一)這在在都說明著,一入涅槃,就是休息不利益衆生了。
這就以原始佛教的“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來看,也是這樣的意味,永入涅槃,就等如說,永遠的安靜休息,這種觀念恐怕還是基于社會的服勞及生死可厭的觀念而來,因為要利益衆生,就要和凡夫一樣的有生死,來到這個人間社會,一到了人間社會,煩惱和痛苦便都不能免,于是辦完了一期利益衆生的事,就趕快退休,找一個安息之處,靜住下來。
大乘佛教則覺到此種心理是不正确的,衆生界無盡,悲願無窮,如何能夠退休下來,于是乃主張不入涅槃。
實際這還是一消極的說法,積極者是: 佛告文殊師利,汝今雲何故于如來生涅槃想,善男子,如來實是常住不變,不般涅槃。
(<聖行品>第十九之下·頁六)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名曰實相,以是義故,如來實不畢竟涅槃。
(卷二十叁·頁十八) 終不言如來畢竟入于涅槃,是名菩薩修持淨戒。
(卷十六·頁叁) 此閻浮提一切愚人,當作是念,如來正覺必當涅槃,生滅盡想,而如來性實不畢竟入于涅槃,何以故?如來常住無變易故。
(<現病品>第十八·頁二十一) 解大涅槃甚深義者,則知諾佛終不畢竟入于涅槃。
(卷二十叁·頁四) 這均是不入涅槃的積極說法,但此種不入,對佛身常住之義是顯出來了,而對“涅槃”一語之定義,卻成為矛盾的了,因為本經之特定闡釋及所完成之涅槃觀念,乃是常樂我淨,與如來身無有差别的,既無有差别,為何又将涅槃和如來身分開,謂如來終不畢竟涅槃,此終不畢竟涅槃,即把涅槃不看作是,即如來身,即解脫,即般若,即佛性(參照本章第叁節)了,此
就其斷欲界結,乃至能斷非想非非想處結,亦謂是安樂境,而叫做涅槃,則此涅槃之意義,自可解為隻是一種心靈愉樂的狀态,或某種高層的身心甯靜境界而已。
其狀态的内在,或有深淺高低之差别,但形容其甯靜愉樂的境界,而以此一名詞則無異。
此乃是自古《奧義書》追求之彼岸起至學派興起時代止,幾乎同一想法,同叁思義。
僅此種意義,自不能合乎佛陀涅槃的要求,因此本經要辨别其非大涅槃了。
即使是二乘人之涅槃,本經亦認為: 還生煩惱,有習氣故。
雲何名為煩惱習氣?聲聞緣覺有煩惱習氣,所謂我身、我衣、我去、我來、我說、我聽。
諸佛如來人于涅槃,涅槃之性,無我無樂,唯有常淨,是則名為煩惱習氣。
佛法衆儈有差别相,如來畢竟入于涅槃,聲聞緣覺諸佛如來所得涅槃,等無差别,以是義故,二乘所得,非大涅槃,何以故?無常樂我淨故。
常樂我淨乃得名為大涅槃也。
(<德王品>·卷二十一·頁十四)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劃别,但其劃别乃是以本經之大乘立場,以常樂我淨義來作準繩的。
蓋以常樂我淨四義來衡量以往之涅槃思想,那自是難稱究竟。
以上略論本經所界定之涅槃的差别概念,此概念原為(印度、佛教)已有的現象,非本經自身用語之差異處,茲再分數則将差異及否定義詳言于後。
㈠本經的涅槃之同義異語 在第一章第叁節中,已說過涅槃的同義異語,但那多是根據部派佛教及原始佛教的經文所集之類别。
現再就本經所述之同義異語作一考查,以求從多方面了解涅槃的豐富涵義。
下面一節為釋涅槃之意義者,但亦可歸于本則之内。
A①、涅者言不,盤者言織,不織之義,名為涅槃。
②盤又言覆,不覆之義,乃名涅槃。
③盤言去來,不去不來,乃名涅槃。
④盤者言取,不取之義,乃名涅槃。
⑤盤言不定,定無不定,乃名涅槃。
⑥盤言新故,無新故義,乃名涅槃。
⑦盤言障礙,無障礙義,乃名涅槃。
善男子,有優樓迦迦毗羅弟子等言:⑧盤者名相,無相之義,乃名涅槃。
善男子。
⑨盤者言有,無有之義,乃名涅槃。
⑩盤名和合,無和合義,乃名涅槃。
⑾盤者言苦,無苦之義,乃名涅槃。
((德王品)·卷二十五) 此共舉涅槃十一義,其中一義稱為“有優樓迦迦毗羅弟子等言”,則除優樓迦迦毗羅弟子等所說的一義外,尚有十義是本經自身所言者。
但此十義,若對照之,則又都出在《大昆婆沙論》卷二十九。
(大正二十七·頁一四七)所舉的十叁種(此在第一章第叁節已言及),除了前面叁種便完全相同。
自然,此十種都是構成大乘涅槃思想之基本的。
如言不去不來,定無不定,無和合義等,這都是本經所發揮的重要思想。
所謂不去不來者,即是常住不變之義,如卷二十八(師子吼品))雲:“諸聖無去無來,如來已斷去來住相。
”此即不變不易之法身。
所謂定不定者,亦複如是,如卷二十((德王品))雲:“一切所有聲聞弟于,鹹言如來人于涅槃,當知如來,亦不必定入于涅槃,何以故?如來常住不變易故,以是義故,如來涅槃亦複不定。
”再如卷二十二(同上品)說:“若使涅槃從因生者,因無常故,果亦無常,而是涅槃不從因生,體非是果,是故為常。
善男子,以是義故,涅槃之體無定無果。
”此不從因生,即是無和合義。
有因有緣始叫做和合,“是涅槃,不從因生,體非是果”,自是非和合了。
由是看來,我覺得《大般涅槃經》的思想,受婆沙部的影響是很深的,尤其關于涅槃的常義,似乎是承接婆沙而再深邃的發揮。
當然,婆沙部的“有”之思想,原是不夠深刻的,緻所以遭到般若系大乘佛教的非難,待般若系之理論完全建立後,有之思想又重新撞頭,參照空的理論,重整旗鼓,以之與其對壘,于是便産生了本經妙有的大般涅槃思想。
此思想經過一度“空”之否定後,至此自與婆沙部不同了,因此而形成大乘佛教完整的涅槃體系。
其殊勝本然處如說:“善男子,斷煩惱者,不名涅槃,不生煩惱,乃名涅槃。
”此種積極本然的精神,豈婆沙論師們能及。
此所以大乘之成為大乘,而異于原始及部派佛教者,自有其根因也。
複次,再看同義異語兩段經文: B、①涅槃者,即是煩惱諸結火滅。
②又涅槃者,名為屋宅,何以故?能遮煩惱惡風雨故。
③又涅槃者,名為歸依,何以故?能過一切諸怖畏故。
④又涅槃者,名為洲渚,何以故?四大暴河不能漂故,何等為四?一者欲暴,二者有暴,叁者見暴,四者無明暴,是故涅槃名為洲渚。
⑤又涅槃者,名為畢竟歸,何以故?能得一切畢竟樂故。
(八師子吼品)第二十叁·卷二十五·頁二十) C、猶如涅槃,①亦名無生,②亦名無出,③亦名無作,④亦名歸依,⑤亦名窟宅,⑥亦名解脫,⑦亦名光明,⑧亦名燈明,⑨亦名彼岸,⑩亦名無畏,⑾亦名無退,⑿亦名安樂,⒀亦名寂靜,⒁亦名無相,⒂亦名無二,⒃亦名一行,⒄亦名清涼,⒅亦名無闱,⒆亦名無礙,⒇亦名無诤,(21)亦名無濁,(22)亦名廣大,(23)亦名甘露,(24)亦名吉祥。
((迦葉品)第二十四·卷叁十一) 總此兩則看來,本經涅槃之異語者,計有二十七語,B段五條,有二語與C段同,如歸依和屋宅(C則稱窟宅,其意同)。
此外在卷二十九第五頁亦載有十一種同義的異語,但讀十一種中有六語是與此C段雷同的,雷同者是無生、無出、無作、涅槃、屋宅、寂靜。
不雷同者,另有五種,五種是:l洲歸(此或B則中所言的洲渚,原同一語,而說法不同罷了。
)2安隐,3滅度,4無諸病苦,5無所有。
就上統計之二十七語,加上此段五語,合計全經出現不同之異語者,僅有叁十二個。
以此叁十二個與第叁早第叁節所述者,自是相差還遠,但即此已可知本經所涵攝原有之同義異語,于此再糅和發揮新的大乘涅槃意義也。
㈡本經的解釋與矛盾 以上各節已經引述過許多解釋涅槃和大涅槃的問題,并且在第叁節中說過涅槃即是大涅槃,但本經對涅槃的用語解釋,卻并非完全如第叁節所述者,在卷十九、卷二十叁(德王品)中,對涅槃與大涅槃的用法,大肆分辨其差異,謂絕非同一。
就中卷十九雲: 布施者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檀波羅蜜乃得名為大涅槃因。
叁十七品是涅槃因,非大涅槃因,無量阿儈隻劫菩提法,乃得名為大涅槃因。
卷二十叁雲: 有名涅槃非大涅槃,雲何涅槃非大涅槃?不見佛性而斷煩惱,是名涅槃,非大涅槃,以不見佛性故,無常無我,唯有樂淨,以是義故,雖斷煩惱,不得名為大般涅槃。
若見佛,能斷煩惱,是則名為大般涅槃。
就此二節言,便知涅槃一詞,使用并不固定。
其不固定之理由,則如前述,凡指世俗一般所謂之涅槃,或二乘人所證之涅槃,均不能稱為大涅槃,凡諸佛菩薩所修之涅槃,則稱為大涅槃。
但泛用時,仍統稱為涅槃。
有時亦冠用一形容詞作其區别,如(菩薩品)雲:“舍利弗等,以小涅槃而般涅槃,緣覺之人,于中涅槃而般涅槃,菩薩之人,于大涅槃而般涅槃。
”(卷九·頁二十八)此亦即分别涅槃之層次,但冠以小、中、大而作分别,較此兩節及前引卷十九(德王品)二十二之叁所述者為佳,此意在本節開始時已言明,不必再述。
然問題是,即大涅槃一詞,在本經中有時亦有差别的用法,亦有其難明之處,比如說,菩薩與佛之境界,在(如來性品)及(月喻品)等品中,劃别得很大,(如來性晶)謂:“善男子,如是菩薩,位階十地,尚不明了知見佛性,何況聲聞緣覺之人能得見耶?”菩薩既然未能明了知見佛性,則菩薩之人如何能夠“于大涅槃而般涅槃”呢?經中各品都顯示著是大涅槃乃諸佛之境界,既是佛之境界,菩薩就不應亦用此一“大涅槃”名詞。
若用,則就無法分别出菩薩和諸佛之大涅槃有何差别了,若謂無差别,而本經卻又将菩薩和佛的境界劃開極明。
就如上述(菩薩品)小、中、大叁等涅槃之分辨,接著在該節經文後又說:“如是等人,若同佛性,何故不同如來涅槃而般涅槃。
”顯然的,這已經被規定了菩薩的大涅槃而不同于如來的大涅槃,既是如此,卻又偏偏用之,豈不是矛盾麼?同時在(菩薩品)中又雲:“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之人如生熟酥,諸佛世尊猶如醍醐,以是義故,大涅槃中,說四種性,而有差别。
”大涅槃中,說四種性,這又無異說,聲聞緣覺也都是大涅槃,隻因其成就之不同,而在同一大涅槃中劃成四種性罷了,這樣說來,大涅槃這個用語,就承認其應有差異了。
此在判别四種性的境界上,固應有此區别,可是同一“大涅槃”之詞,分成諸佛和菩薩的境界,且将菩薩的層次又判得與佛的境界距離甚遠,雲位階十地,尚不能明了知見佛性,這種使用涅槃的用語,即使不矛盾,也不大妥當吧。
再次,請看入涅槃與不入涅槃之差别。
本經自(衰歎品)起,即已宣說涅槃是常樂我淨,也是常住不變的。
可是在前後各品中又分出了入涅槃與不入涅槃的歧見。
以常樂我淨之涅槃意義來說,是應該般入涅槃的,但在另一面涅槃的意義又解作非常樂我淨,于是便謂如來不入涅槃。
就經文推察,此歧見的原因是:當把入涅槃看作是聖者死亡的意味時,或永遠休息之處時,則謂如來畢竟不入涅槃,此時,不入涅槃便成為如來身之常住不變義。
當講到入涅槃時,涅槃又成為了常樂我淨義,甚至有一特别的境界所在,讓聖者們擺開五陰所結之煩惱身,進入那安隐的處所。
現且詳細道來: 甲、涅槃入與不入之差異 A、闊于入涅槃者 先從弟子們對釋尊入涅槃的觀感說起,當世尊在娑羅樹下欲将滅度時,弟子們即大感悲痛,鹹言世尊已臨涅槃,此涅槃即成了滅亡之意,例如(序品)中雲: 時諸天人,及諸會衆,阿修羅等,見佛光明不從口入,皆大恐怖,身毛為豎,複作是言:如來光明出已還入,非無因緣,必于十方所作已辦,将是最後涅槃之相,何其苦哉!何其苦哉!如何世尊,一旦舍離四無量心,不受人天所奉供養,聖慧日光,從今永滅,無上法船,于斯沉沒,嗚呼痛哉! 很顯然的,這是弟子們把世尊之入滅,看作最後涅槃之相,涅槃的意義,在此也就成了如來的滅亡,因此彼等才如此悲痛:“何其苦哉!何其苦哉!”的哀号不已。
且世尊亦同時說:“有為之法,其性無常,生已不住,寂滅為樂。
”((純陀品)·十四)也承認最後之入滅,乃是進入“寂滅為樂”的境地,此進入亦即肉體(佛之生身)之死亡。
世尊亦承認于娑羅雙樹下之逝世而為涅槃。
如(純陀品)世尊自說的:“今日欲入涅槃”。
此種死亡意味的涅槃,并贊雲:“諸佛法皆爾”(衰歎品)第叁)。
死,是生之必然性,這自無疑議,但何以把進入涅槃視作死後境界,而稱為“諸佛法皆爾”呢?這一偈,當然沒說明死後是否存在的,但就“寂滅為樂”一句看,可以推想該語義,乃是說世尊的肉身滅亡後,更有寂滅的安樂境存在,可是這一寂滅境雖然存在,卻是一個永絕世間的狀态,無法想像它如何存在,故此弟子們哀痛說:“聖慧日光,從今永滅,無上法船,于斯沉沒。
”這尤其在(現病品)中,說得更明白: 世尊往昔為我故,于無量劫中修苦行,如何一旦棄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
(卷十) 舍命,便是死亡,往昔為我故,于無量劫中修行,這是說,往昔的生存,雖亦必經生死的階段,但那階段仍是存在的,或者說是延續的,而延至今日,卻問“如何一旦棄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這表示說,此日之入滅,乃是不再延續了,已便舍命般入涅槃了。
依據這樣一個觀念,故難怪(序品)中說,“必于十方所作已辦,将是最後涅槃之相”。
這在當時弟子們心中,大約的确是作這樣一個想法的,可不知這個想法中,卻有著疑問,因為既知世尊往昔為我故,已經于無量劫中修過行了,怎能斷今日之入滅,不是再為衆生故呢?如何敢雲是“一旦棄本誓,而便舍命欲涅槃”呢?同時,照這個哀歎的觀念,涅槃便成為一個退休的安隐處了。
因為彼等認為如來“必于十方所作已辦”,既然所作已辦了,那就應該退休了,于是乎而說這是最後涅槃之相,這是舍命般入涅槃。
B、關于不入涅槃者 或就因為基于弟子們認定佛陀于娑羅樹下之滅亡,是永絕世間的般入涅槃,于是在另一方面就極力否定說,如來是畢竟不入涅槃的。
在全〈衰歎品〉裡,世尊自己也說過,在娑羅樹下之滅度,是“示現涅槃”,而非真實涅槃⑿。
于(純陀品)也指出說:“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哀愍我故,久住于世。
我以哀愍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
”此種涅槃表示,原是一種方便善巧,為化度衆生而示現的。
至于真實之涅槃,則絕對否定不入,若入,便批評那是病行,或不究竟。
如(現病品)中,世尊答迦葉說:“如來正覺,實無有病,右脅而卧,亦不畢竟入于涅槃。
”又說:“有五種人,于是大乘大涅槃中有病行處,非如來也。
”其所舉之五種人是:斷叁結之須陀洹果,斯陀含果,斷五下分結之阿那含果。
永斷貪欲瞠恚愚癡之阿羅漢果,以及辟支佛果。
此一批評,即否定了佛陀在娑羅樹下乃是入涅槃之說。
此種否定從其用意看,可得出兩點意思,一是,否定如來在雙樹林中之入滅,非入涅槃,意在肯定如來之身為常住,不是因為滅度了而就不住了。
但從反一面看,這卻又無異說,涅槃乃是真實之死亡,因為恐怕般入涅槃,法身就不常住了。
二是,入涅槃者于此大乘大涅槃典中有病行處,即意味著涅槃隻是一消極的沈空境界,如來緻所以不入涅槃,乃因為如來不是消極的,所以特别指出,五果人物入此涅槃,而非如來。
恰好五果均是小乘,都是自利而消極的。
又謂此五果小乘,未來亦當證人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但需經過百千劫或十千劫⒀。
就這一意義看,入涅槃又非死亡意,而是一暫時性的沈入空寂,或等如說暫時在那兒休息,以待時間到時再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像這種含義的經文很多,如(大衆品)所載的偈語,一連串地說:“如來視一切,猶如羅喉羅,雲何舍慈悲,求人于涅槃?假使一闡提,現身成佛道,永處第一樂,爾乃入涅槃。
”又“假使一切衆,一時成佛道,遠離諸過患,爾乃入涅槃。
”(卷十·頁叁十一)這在在都說明著,一入涅槃,就是休息不利益衆生了。
這就以原始佛教的“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來看,也是這樣的意味,永入涅槃,就等如說,永遠的安靜休息,這種觀念恐怕還是基于社會的服勞及生死可厭的觀念而來,因為要利益衆生,就要和凡夫一樣的有生死,來到這個人間社會,一到了人間社會,煩惱和痛苦便都不能免,于是辦完了一期利益衆生的事,就趕快退休,找一個安息之處,靜住下來。
大乘佛教則覺到此種心理是不正确的,衆生界無盡,悲願無窮,如何能夠退休下來,于是乃主張不入涅槃。
實際這還是一消極的說法,積極者是: 佛告文殊師利,汝今雲何故于如來生涅槃想,善男子,如來實是常住不變,不般涅槃。
(<聖行品>第十九之下·頁六)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名曰實相,以是義故,如來實不畢竟涅槃。
(卷二十叁·頁十八) 終不言如來畢竟入于涅槃,是名菩薩修持淨戒。
(卷十六·頁叁) 此閻浮提一切愚人,當作是念,如來正覺必當涅槃,生滅盡想,而如來性實不畢竟入于涅槃,何以故?如來常住無變易故。
(<現病品>第十八·頁二十一) 解大涅槃甚深義者,則知諾佛終不畢竟入于涅槃。
(卷二十叁·頁四) 這均是不入涅槃的積極說法,但此種不入,對佛身常住之義是顯出來了,而對“涅槃”一語之定義,卻成為矛盾的了,因為本經之特定闡釋及所完成之涅槃觀念,乃是常樂我淨,與如來身無有差别的,既無有差别,為何又将涅槃和如來身分開,謂如來終不畢竟涅槃,此終不畢竟涅槃,即把涅槃不看作是,即如來身,即解脫,即般若,即佛性(參照本章第叁節)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