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涅槃思想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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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此各随己意的解說而來;内容之複雜化及演變,也即由此整個思想之推演敷述所緻。

    有了演變,則涅槃的诤論,自是無法避免。

     關于這诤論的整個内容,本文暫無法細述。

    現僅就《昆婆沙論》、《發智論》,及參照西傑爾巴托斯基氏的TheConceptionofBUddhistNirvirvana第六章等所觸及者,略為論述,餘則他日另詳。

     《阿昆達磨發智論》,及《大昆婆沙論》所诤論的問題,重點仍在有關于二種涅槃界。

    有謂涅槃是有學無學,有謂涅槃是非學非無學,有謂涅槃是善,有謂涅槃非善,各各逞其“己見”亘執一義。

    至于有餘和無餘涅槃為何位所證,則二論多與上述第二節第一種的(原始佛教的)涅槃觀相同。

    如《發智論》雲: 雲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大種造色,相續未斷,依五根身心相續轉,有餘依故,諸結永盡,得獲觸證,名有餘依涅槃界。

    雲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已滅,大種造色,相續已斷,依五根身心不複轉,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

    (《發智論》卷第二。

    大正二十六·頁九二叁) 這正就如上面第二節第一種所說,有餘者為依身所證,無餘者為無依身所證。

    《昆婆沙論》亦作如此同樣意見: 雲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諸結永盡,得獲觸證。

    雲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壽命已滅,諸結永盡,若作是說,則生叁界阿羅漢,若有色身,若無色身,若有心轉,若無心轉,若具五根,若不具五根,但有壽命,皆名住有餘依涅槃界;壽命滅已,皆名住無餘依涅槃界。

    (大正二十·頁一六七下、一六八中) 從這看來,可說是純是承原始佛教第一種有餘、無餘涅槃觀而來。

    到了昆婆沙論師則更清楚地用有壽命與無壽命,來肯定的劃分二種涅槃界。

    在這點上,整個部派佛教,似乎都無多大诤議,他們所诤議的,隻是在窮究涅槃屬何所證?以及有餘、無餘涅槃的境狀究竟如何?如《婆沙論》卷第叁十二雲: 謂或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有自性;無餘依涅槃界,無自性。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有自性,或複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有漏;或無餘依涅槃界,是無漏;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無漏。

    或複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有為,無餘依涅槃界是無為,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無為。

    或複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善,無餘依涅槃界是無記,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善性。

    或複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道非道果,無餘依涅槃界是道果非道,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道果。

    ……或複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谛攝,無餘依涅槃界非谛攝,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谛攝……。

     此均是反映當時對涅槃诤執之所在。

    《發智論》中雲: 涅槃當言學耶無學耶,非學非無學耶?答涅槃應言非學非無學。

    有作是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

    雲何學?謂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

    雲何無學?謂無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

    雲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得諸結斷,得獲觸證。

    于此義中,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又涅槃不應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若如是者,應成二分諸法,不決定故,應有雜亂,是則不應施設諸法性相決定,佛亦不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性。

     這亦正是一诤議之所在。

    複有關于涅槃自體有無的問題,各學派的意見,亦都是對立的。

    說一切有部以涅槃為“無為法”,依智慧的揀擇力斷煩惱時,便離脫了一切有漏法的系縛,而得解脫;由是乃謂涅槃,亦即擇滅。

    此擇滅以離系為性,主張其自體是實有的(見《大昆婆沙論》卷叁十四)。

    經量部則反是,而認為涅槃隻是煩惱和諸苦永滅所施設之名,其永滅的分位,不過被假立的,因此而謂涅槃,并沒有另外一個“自體”存在(見《俱舍論》卷第六)。

    在《婆沙論》卷叁十二裡,對各學派有關涅槃的學、無學,及非學、非無學,有體、無體,一體、多體,均作了極大的辯論。

    轉變論者,謂涅槃是學、無學,及非學、非無學轉變不定的。

    決定論者,則否認涅槃之體是學、無學,或非學非無學此叁種主張。

    雖然如此互相诤論不已,但各學派卻仍有一共同之點,此點即是,鹹認永斷煩惱、諸苦,其斷處便是涅槃。

    關于一切有部的立場,它的要義則是: 一切中唯有涅槃之實,是善是常,無餘爾名同類,謂所餘之法,有善非常,有常非善,有二俱非,涅槃獨俱善與常二義。

    是故名為獨不同類。

    (《大兒婆沙論》卷第叁十一)由這,也就可知說一切有部為何要主張涅槃之體是實有的了。

    此一主張,假如欲從原始的經典中來找尋它的根據,那麼在前面第二節所引《本事經》及《中阿含經》解釋有關無餘涅槃的一則,就可獲得依憑了。

    因為《本事經》與《中阿含》,都說明了得無餘涅槃者是“諸漏已盡,梵行已立”的,漏盡自然是善,且無餘涅槃的境狀是:“隐沒不現,惟由(或有)清淨,無戲論體,如是清淨,無戲論體,不可謂有,不可謂無,不可謂彼亦有亦無,不可謂彼非有非無。

    ”由此來推演它,謂其是常,從絕對的立場看,當然也是可以肯定的。

    不過“常”的意義,在《阿昆達磨論》中,并還沒有徹底發揮出來,真正發揮出來而成為絕對的超概念的“常”之意義,直到後來《大般涅槃經》出,才完全圓熟。

     至于經量部之主張無自體,而緻後人誤其是虛無論的主張者,亦并非沒有契經的根據。

    例如《俱舍論》卷第六所言的燈焰涅槃(31),與阿含中常引燈滅以喻涅槃者,同為一義;以《俱舍論》的立場解釋,可以不緻于看做“虛無”,但以經部無自體涅槃予以合解,便十足可以看成虛無的意味了。

    關于這點,我以為可作為經量部之根據者,最好莫過于《雜阿含》卷叁十八其中一則了。

    該則說:“爾時,尊者陀骠摩羅子,即于佛前入于叁昧,如其正受,向于東方升虛空行,現四威儀行住坐卧,入火叁昧,身下出火,舉身洞然,光焰四布,青黃赤白頗梨紅色,身下出火,還燒其身,身上出水,以灑其身,……即于空中内身出火還燒其身取無餘涅槃,消盡寂滅,令無遺塵,譬如空中然燈油炷俱盡。

    陀骠摩羅子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亦複如是。

    ”(大正二·頁叁八O)再如“譬若如鐵,洞然俱熾,以推行之,進火飛空,上已即滅。

    ”(《中阿含》第二。

    大正一·頁四叁七),同《雜阿含》卷叁十八佛說偈曰:“譬如燒鐵丸,其焰洞熾然,熱勢漸息滅,莫知其所歸。

    ”這均易使人誤解是一種虛無的顯示。

    經量部若根據這些經義,而謂涅槃無自體性,為一切俱滅,則誰又可評其無理,或無據?但是,卻也正因如此,緻使部派佛教的涅槃思想,而遭受了後世大乘佛教極嚴厲的暍責(詳以下第叁、四章)。

    至于西方學者,僅據經量部部分教說,而誤認佛教的涅槃,是絕對的虛無思想,此隻是他們的寡陋罷了,連部派佛教中的一切有部,婆沙論師們的理論都忽略了,那又能完全了解小乘佛教時期的涅盤思想。

    關于此,西傑爾巴托斯基氏的TheC。

    nceptionofBuddhistNirvana第六章裡,已經予以嚴正的指出和批評,在此且不用煩說。

     第四節如何被曲解為虛無性的涅槃思想 原始佛教中,佛教的涅槃觀,出現了兩義:一是有餘依涅槃;一是無餘依涅槃。

    此兩義中最難理解的是無餘依涅槃,也因此佛教的涅槃常被後人誤解或曲解。

    同時又由于部派佛教對此曾經發生過極激烈的诤論(詳第二章第叁節),且诤論中的極端者,亦嘗視無餘依為絕對的虛無,于是虛無論的主張者,或被認為(佛教)是虛無論的主張者便出來了。

    西洋研究佛教的學者們,就往往以此诤論中出現的虛無主張,而認定其即是佛教涅槃底根本思想;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錯誤!但他們何以會有如此的錯誤,甚至本質地曲解佛陀的根本思想,這是值得我們需加留意的。

    我們不能說凡是批評佛教的涅槃為虛無論者的,均是無知;應該回察佛教涅槃思想的本身,是否果有此種趨向(涵蓋)意味?這一點,我以為日本的木村泰賢氏說得很好,他說:“唯無餘涅槃問題最困難之點,乃為其與實在問題相結合時,當如何考究之耳,即有餘涅槃感悟所得之積極力,于無餘涅槃,當如何處理之問題也。

    ” 先自實在問題之表面言之,如佛說,一切為因緣生,離因緣則無一物,乃為下易之論,但無餘涅槃雲者,畢竟指脫離此因緣羁絆之當體,即不外為無明滅而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之當體,于此佛陀說為“初知法住,後知涅槃”(PubbedhammatthinanampaCehanibbanenananti),是故自理弘姗盡之,無餘涅槃一石者,畢竟可謂不外為虛無之異名,何則?以無明即生意志滅為之當體,不存有一物故也。

    且佛及佛弟子說無餘涅槃,好似膠盡則燈火自滅盡喻,由此喻推之,亦不得不為虛無,循是以無餘涅槃,釋為虛無寂滅之義,在論理上殊可認為至當,宜乎佛弟子中,早已有主張此種意見者,降而至于部派時代,如經量部(Sautrantika,Suttanta)亦為此方面有力之主張。

    尤其在今日之東西學者中,主張此種意見者,殆有不勝屈之概,例如IosephDammann氏之《涅盤論》(NirvanaS.t——35)Pischd氏《滅谛論》之結論(LebenUndLehrederBUddhas,S·76)。

    ChilderS氏于巴利辭典之解釋,近如DeLaValleePOursin氏于TheWaYofNirvana中之議論皆是也(32)。

    木村氏此說,可謂是對佛教涅槃的本身,作一種反省的。

    無餘涅槃緻所以易被人看作虛無,我在第一章注(42)中,已引述過《遊行經》的“滅行無有餘,如燈盡火滅”一偈,木村氏此節話裡亦有此同感,謂膠盡燈火自滅之喻,推之不得不為虛無,此乃誠然。

    然涅槃之本義,當絕非如是,我今以如燈盡火滅一喻,作為批評無餘涅槃有虛無意味,還是站在大乘傳統佛教上的一貫的說法(33)。

    實際上,以西洋的學者們所批評的問題則更多,他們不僅從無餘涅槃的表面意義去看,并從若幹基本教義的解釋去看,當然,以虛無的立場去解釋某些基本教義,如無我,五蘊和合,一切皆空等,自可順然地符合他們的看法。

    即使是牽強附會,也可在虛無觀念的曲意下,成為果如其然的如理解答。

    就以木村氏所引的DeLeVal1eePousin氏來說,他在《涅槃之道》(TheWayofNir《ana)一書中,便對涅槃是虛無論的這個問題,發揮了極多的議論。

    雖然那些問題,就一個真正了解佛教的學者來說,似乎是多餘的,但其論之所及,卻是佛教思想上最易為人所誤解的所在。

    現在不妨就将他(D.Pousin譯音蒲善,下皆從此)所述及的這個問題,簡要地綜引于下。

     蒲善氏說:從佛教一般的立場來看,或就文獻上說,涅槃實在可以說是一種虛無的思想。

    因為佛教的主張,一貫是認為人之構成,不說物質和精神的集合體,并沒有一實在性或永遠性之物,隻是各種要素和合而成的有機體罷了。

    此種有機體,在一般人(指凡夫)來說,死後亦非即告斷滅,由于生前之欲望和業的造作,又可相續構成另一個新的有機體之存在。

    反過來說,如果根絕欲望、絕滅業因,那麼便不再有重生的相續之因了。

    佛教的目的,即在教人止絕欲業,修習無漏,凡依此而修證果之聖者,死後便不再受生——相續的新精神和物質的集合體。

    既是如此,也當就不可能再有一離開精神和物質以外的存在體了。

     假如像數論一樣,承認有一超越的靈魂,或如《奧義書》、吠檀多派等肯定有一内在的絕對性,那對死後存在的問題,還較容易說明。

    然而佛教卻是倡說無我的,不承認有什麼超越不變的靈魂或内在的絕對體,如上所述一切,在此種情形下,則對聖者死後的存在問題,實無法再好予以說明了。

     尤其是編纂經典的佛教徒們,他們對于(佛陀所說的)無我的道理,認為是當然的導出,故對其結論亦無異議的接受。

    可是,這樣一來,對聖者死後的存在問題,便不晃發生了疑問,對于這一問題的回答,到現在仍是以常述的同樣的話說:“當聖者逝去,便不再有任何一物存在,可稱做那聖者的身體。

    ”不僅此,即非物質的要素而形成人間有機體制的也與此同樣,“已不複有什麼意識存在,可稱做那聖者的意識。

    ”又在其他處(經上)亦見著是“由是之故(指無我及斷滅業因等理),若問聖者死後,是滅抑是不滅。

    回答是聖者的肉體滅”。

     同時在經上又嘗有将衆生之存在體(我)喻為車雲:也非柄、也非軸,若無各各構成車之諸部分,即無以言車。

    同樣的,稱為聖者之假體,若無各種形成個體之要素(如所謂五蘊),亦無聖者存在體之可言。

     推蒲善氏此意是:般入涅槃之聖者,既不受後有,當不再有五蘊和合存在體之可言,既無五蘊和合之假體,又複不言有另一超自然的靈魂,或絕對的真體存在,則豈非虛無而何?因此他下結語說:“如此說來也就可以說涅槃是虛無的了。

    ” 以上便是蒲善氏批評涅槃是虛無論之理由所在,但他也知道佛教的目的,并絕非是虛無的,于是他又說: 是的,佛教徒本也絕不以虛無作為涅槃的目的,而期其到達。

    就一般視虛無為涅槃的主要因素的學者也說,比丘們所過的宗教生活,并非是為了死後到達虛無,而是為了成作聖者持宗教生活。

    故才奉比丘們乃是以清淨為目标、為至(最适)善,及解脫、涅槃的。

     依照李士特比慈的意思,釋迦牟尼所說的解脫是:“在人生痛苦的生活裡,隻要憑著返歸本心,便可于現世中達到解脫。

    ”因此,比丘的目的在獲得:“消除貪欲、瞠恚、愚癡之叁焰,而于現世中緻達平和、幸福的存續狀态。

    ”幸福的存續狀态,乃是自達聖者時起至死時止一段期間。

    如此說來,則佛教自是成為了追求現世幸福的生活之教。

    就我們的看法,李士特比慈的意見,是極寬泛的說法的,然他的說法,也自有其相應的理申,在某種程度上言,也可說他是很正确的。

    同時,我們也可直截地認為清淨——共及虛無——永遠是佛教徒作為宗教生活的指導原理的。

     按照佛教哲學的教理——嚴肅地解說——它一面說輪回是痛苦的。

    另一面說聖者死後是不存在的。

    因此,像死後生存這樣的問題,對佛教徒并沒引起什麼興味,他們隻是專心于追求理想底現世的幸福。

    而此種幸福亦可說是一種職業的幸福,或是清淨的那些比丘們——造作絕對的精神及道德的恍惚狀态——已經是傾向,以清淨作為他們的敦理底眼目。

     故此,到達完全的平靜狀态,不會感覺快樂,也不會感覺痛苦。

    也同時是,到達了完全幸福的境界(狀态)底苦行者,或冥想家們,為印度人民最畏敬贊賞的。

    就因為如此情況,所以在印度這樣的背景下,便當然的會産生這些苦行者和冥想家們的人物了。

    這些苦行者們,一般人對他們是如何尊敬的,則從婆羅門的聖者,或佛教的聖者們所受到的畏敬底适例來,就可直接地肯認和明了了。

     婆羅門對這些冥想的聖者,附上形而上學的解釋,喚他們是現身的解脫者。

    所謂現身解脫者,即生而解脫的意味,此種解脫,乃是真正與梵“普拉福曼”合一了的,亦即與内在的絕對完全合一了的。

     佛教的聖者也和婆羅門一樣,是在一個相同的點上出發,但是佛教徒又并不像婆羅門那樣加上形而上學的解釋。

    他們(佛教徒)隻是專事于心理上的确切的事實之探究便已足。

    這裡,一言以蔽之,佛教的聖者是,“不動觀念不動感情”集中精神力進入此種(真實的)狀态(境界)而已。

     雖是如此沈入精神力中的狀态,但聖者是浸在幸福底心的狀态,抑且是,雖常常為了看見現實世界得開目,但不論所看到現實如何,他的心亦仍然是浸在幸福之泉裡。

     聖者是站在那清朗的彼岸,冥想人間的困惱,因之聖者的心是逍遙在自由的境地;而人類則因為欲望被縛了。

    又聖者在此世界,再有一最微妙的幸福,即一面伴著愛他、一面享受自己滿足的快樂(所謂利他自利者是),于是佛教的聖者也恰如爾窟列崛斯派的聖者一樣,有如下述: 登上智慧的高合 無憂者 觀察憂苦的求生 勇健者 觀察愚人 像立在那山巅眺望著地上的人們 到達如此地步,有著聖者之幸福的榮光,其例即可從釋迦牟尼的自身顯示出來。

     在這點上,也并不是說沒有神秘的色彩,隻是初發心者的沙彌們,他們雖願望到達如此完全,如此的幸福,但他們的理想,卻沒有要成為像釋迦牟尼這樣的人一樣。

    亦即換言之,他們隻想依據(現生的)修業成為聖者,而于死後成為虛無這件事,對于他們,也許可以說并未怎樣太愛好過的。

     然而主張涅槃為虛無的學者們,卻持著如下述的理由吧。

     一、如果是虛無的話,人生的痛苦便可有告終的一天,因之,佛教徒由是而作其厭世主義,由于嫌惡存在,那麼涅槃也就當然是虛無的了。

     二、在歐洲人方面,有所謂個人的意識,為死生存的重要因素,由有個人意識的連續,于此就開始考慮到成立死後的生存了。

    但印度的哲學家們對于這一點,卻沒有加深去考慮的。

    比如吠檀多派的主張,解說是絕滅個人的迷想(i11uon)。

    意味,再如數論派的主張,解說是靈魂永遠的解脫,是永遠無意識的狀态。

     以此看來,佛教徒以涅槃為之虛無,那就無甚奇異了,隻不過是舊有的印度思想前進了一步而已。

     且人,又嘗考慮其于死後的理想幸福是什麼?此種考慮便是從現世上的理想幸福型态類推而來的。

     然而依從佛教徒或一般印度思想的标準言,對于活人最上的幸福是,在其緻達一種“無感情也無觀念”的專注狀态,安住于此一狀态,便是見到了天地。

    因此之故,虛無這個想法,不用說,也就不得不說是對現世幸福一個永遠的連續了。

    在這種意義上看,那麼,虛無也就是幸福的狀态了。

     叁、但是,印度的修道者也仍是人,凡是人則亦必共通的渴望著一個永遠性。

    此渴望自不是永遠之死,而是一永遠的生命。

    故此,涅槃作成虛無,又當難滿足此等人們的心理,然實際上,在此,支持涅槃作為虛無的教理,也正是滿足心情要求的一個良好方法。

     這方法是怎樣的?是自然的熱衷于生命之中,對尚未體驗生者必滅之理的年輕人,喚醒死并不是怎樣可怖的東西。

    與此同樣的理,由對尚未體驗為虛無涅槃的人們,延長那到達虛無的涅槃時期,便可容易接受這虛無的涅槃了;用這樣的方法,為了滿足修道者的心情要求,在比丘們未到達涅槃之前,亦仍說有一些存在物的。

     當在釋迦牟尼的時代,釋迦的諸弟子們,都已成為聖者,故那些弟子們,如果死了的話,就皆歸入到虛無。

     可是不久,又造出了新的教理,依據這教理,要達到聖者的地步(狀态),隻是一生的修業,那畢竟是困難的。

    于是便必需要分成階段,慢慢地求其到達了。

     這在曾經分譬過說,走上聖者之途的弟子們,要想抵達這最後階段,必需經過人間、天上、或七世,或更多幾世,始可成為聖者。

     佛教這個教理,就在婆羅門中也有著這樣的思想,可以其作為比較之例。

    這是應予注意的,起初,婆羅門的思想,亦同樣,隻是直接于現世中和梵合一的思想,但後來卻進化了。

    和吠檀多派的人同樣,追求漸進的修業。

    從此,才開始說到至達解脫的教理。

     這種新的見解,為何會産生出來,其原因想是很多的。

    首先是,要想成為一個聖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當是原因之一吧。

    次則是,涅槃是一個很遙遠的方向,比丘們在實際上是很幸福,這原因,可能是比第一個原因更有力吧。

     稱做大乘的新佛教,在這一點上更加進步,因之大乘把涅槃的方向也推栘得更遠。

    表現真正之法的圖,即曼茶羅圖,依據這圖,人為了到達涅槃,起先就必得成佛,而為了成佛又必得在數百萬世之間,努力實修慈悲深廣的生活。

     如是,佛教除了涅槃這個觀念,并且利用它(涅槃)為實際的理想而成功了。

    (以上摘譯ThewayofNirvana譯本二五五——二六七頁。

    ) 上述這一段話,是蒲善氏根據吉爾塔斯、李士特比慈、比西艾爾等的見解,所綜合引述的。

    但他也表示并不同意比西艾爾等把佛教的宗教生活目的,說成是虛無的清淨涅槃。

    故又批評說:“他們所述者,絕非是闡明涅槃觀念的正确意義。

    ” 然而他卻又說:“也難怪,在經典裡,亦記述著有聖者死後即歸入虛無的這種說法,且有著範疇的叙述,預想著到達這樣的結論。

    這樣說來,那麼瑪可斯、美留羅說,涅槃絕非是虛無的教義,也顯然的是錯了。

    謂涅槃是虛無的,這也可以說是佛教的教義。

    ” 照這樣說來,佛教豈不是矛盾的了麼?他解釋說:“佛教不是從相互矛盾的諸教義的系統組織中成立的東西,甯可說是為了實際的修行,再從實際的教說中成立的。

    因此,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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