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有司徹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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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坐,左執爵,祭糗、?,同祭于豆祭,以羊?之?四挹羊?,遂以挹豕?,祭于豆祭,祭酒。
次賓羞豕匕氵音,如羊匕氵音之禮。
屍坐啐酒,左執爵,嘗上?,執爵以興,坐奠爵,拜。
主婦答拜。
執爵以興。
司士羞豕┵。
屍坐奠爵,興,受,如羊肉氵音之禮,坐取爵,興。
次賓羞豕燔。
屍左執爵,受燔,如羊燔之禮,坐卒爵,拜。
主婦答拜。
受爵,酌,獻侑。
侑拜受爵。
主婦,主人之北、西面答拜。
(酌獻者,主婦。
今文無西面。
) [疏]“酌獻”至“答拜”。
○注“酌獻”至“西面”。
○釋曰:同有三等,降于屍二等,無?羹與豕匕氵音。
雲三等者,主婦酌獻侑,主婦羞糗?,一也;司士羞豕┵,二也;次賓羞燔侑,乃卒爵,三也。
主婦羞糗、?,坐奠糗于<麥豐>南,?在ナ南。
侑坐,左執爵,取糗、?,兼祭于豆祭。
司士縮執豕┵以升。
侑興,取肺,坐祭之。
司士縮奠豕┵于羊俎之東,載于羊俎,卒,乃縮執俎以降。
侑興。
(豕┵無氵音,于侑禮殺。
) [疏]“主婦”至“侑興”。
○注“豕┵”至“禮殺”。
○釋曰:案上下文屍與侑及主人主婦,但是正俎,皆橫執俎以升,又橫設于席前。
若益送之俎,皆縮執之,又縮于席前。
今司士所羞豕┵,是益送之俎,縮執是其常,而言縮執者,以其文承上,主人獻侑時無羊肉氵音,故主婦獻侑,司士羞豕┵,不得相如,是以經特着“縮執俎”,見異于正俎。
諸文特雲“橫執”、“縮執”者,皆此類。
次賓羞豕燔,侑受如屍禮,坐卒爵,拜。
主婦答拜。
受爵,酌以緻于主人。
主人筵上拜受爵,主婦北面于阼階上答拜。
(主婦易位,拜于阼階上,辟并敬。
) [疏]“受爵”至“答拜”。
○注“主婦”至“并敬”。
○釋曰:自此盡“答拜受爵”,論主婦緻爵于主人之事。
此科亦有五節:行事主婦緻爵于主人時,主婦設二?,一也;又設糗?,二也;豕匕氵音,三也;豕┵,四也;豕燔,主人卒爵,五也。
雲“主婦易位,拜于阼階上,辟并敬”者,前主婦獻屍、侑,拜送于主人北。
今緻爵于主人,拜于阼階上者,辟并敬主人與屍、侑,故易位也。
若然,案《特牲》三獻爵止,乃緻爵。
此未三獻,已緻爵者,以上篇已有獻于屍,故此不待三獻。
又見傧屍禮殺,故早緻。
主婦設二?與糗、?,如屍禮。
主人其祭糗?、祭?、祭酒、受豕匕氵音、拜啐酒,皆如屍禮。
嘗?不拜。
(主人如屍禮,尊也。
其異者,不告旨。
) [疏]“主婦”至“不拜”。
○注“主人”至“告旨”。
○釋曰:雲主人“拜啐酒”,“嘗?不拜”,若然,則啐酒有拜,嘗?無拜案前主婦獻屍,屍坐啐酒,左執爵,嘗上?,執爵以興,坐奠爵拜,拜在嘗?之下,則嘗?有拜,坐啐酒不拜。
與此違者,彼拜雖在嘗?下,其拜仍為啐酒,拜在嘗?下者,以因坐啐酒,不興即嘗?,嘗?訖,執爵興,坐奠爵拜,拜仍為啐酒。
是以《特牲》、《少牢》屍嘗?皆不拜。
或此經啐酒之上無拜文,有者,衍字也。
其受豕┵,受豕燔,亦如屍禮。
坐卒爵,拜。
主婦北面答拜,受爵。
屍降筵,受主婦爵以降。
(将酢主婦。
) [疏]“屍降”至“以降”。
○注“将酢主婦”。
○釋曰:自此盡“皆就筵”,論屍酢主婦之事。
此科内從酢有三,三者,主婦受酢之時,婦贊者設豆笾,一也;司馬設羊俎,二也;次賓羞羊燔,主婦卒爵,三也。
以其主婦受從與侑同三,主人受從與屍同五,尊卑差也。
主人降,侑降。
主婦入于房。
主人立于洗東北,西面。
侑東面于西階西南。
(俟屍洗。
)屍易爵于篚,盥,洗爵。
(易爵者,男女不相襲爵。
)主人揖屍、侑。
(将升。
)主人升。
屍升自西階,侑從。
主人北面立于東楹東,侑西楹西、北面立。
(俟屍酌。
) 屍酌。
主婦出于房,西面拜,受爵。
屍北面于侑東答拜。
主婦入于房。
司宮設席于房中,南面。
主婦立于西席。
(設席者,主婦尊。
今文曰:南面立于席西。
) [疏]注“設席者主婦尊”。
○釋曰:以賓長以下,皆無設席之文,唯主婦與主人同設席,故雲“主婦尊”。
《特牲》及下大夫主婦設席,亦是主婦尊。
婦贊者薦韭、菹、醢,坐尊于筵前,菹在西方。
婦人贊者執<麥豐>、ナ以授婦贊者,婦贊者不興,受,設<麥豐>于菹西,ナ在<麥豐>南。
(婦人贊者,宗婦之少者。
) [疏]注“婦人”至“少者”。
○釋曰:案《特牲》記雲:“宗婦北堂,東面北上。
”注雲“宗婦,族人之婦。
其夫屬于所祭為子孫”者是也。
彼直雲“宗婦”,是《特牲》宗婦一人而已,不言“贊”或“少”,未可定。
此大夫禮隆,贊非一人,而稱贊,贊主婦及長婦,故雲“宗婦之少”者。
主婦升筵。
司馬設羊俎于豆南。
主婦坐,左執爵,右取菹扌Й于醢,祭于豆?;又取<麥豐>、ナ,兼祭于豆祭。
主婦奠爵,興,取肺,坐絕祭,哜之,興,加于俎,坐扌兌手,祭酒,啐酒。
(扌兌手者于?,?,佩巾。
《内則》曰婦人亦左佩紛?。
古文?作說。
) 次賓羞羊燔。
主婦興,受燔,如主人之禮。
主婦執爵以出于房,西面于主人席北,立卒爵,執爵拜。
屍西楹西、北面答拜。
主婦入,立于房。
屍、主人及侑皆就筵。
(出房立卒爵,宜鄉尊。
不坐者,變于主人也。
執爵拜,變于男子也。
) [疏]注“出房”至“子也”。
○釋曰:雲“不坐者,變于主人也”者,上主人受酢,坐卒爵,故雲變于主人也。
“執爵拜,變于男子”者,上下經凡男子拜卒爵,皆奠爵乃拜,故雲變于男子也。
上賓洗爵以升,酌,獻屍。
屍拜受爵。
賓西楹西北面拜送爵。
屍奠爵于薦左。
賓降。
(上賓,賓長也。
謂之上賓,以将獻異之,或謂之長賓。
奠爵,爵止也。
) [疏]“上賓”至“賓降”。
○注“上賓”至“止也”。
○釋曰:此一經論賓長備三獻,獻屍,其屍奠于薦左未舉之事。
屍不舉者,以三獻訖,正禮終,欲使神惠均,于庭遍得獻,乃舉之。
故下文主人獻,及衆賓以下訖乃作止爵。
若然,《特牲》及下大夫屍在室内,始行三獻,未行緻爵,屍奠爵,欲得神惠均于室。
此傧屍之禮,室内已行三獻,至此傧屍,夫婦又巳行緻爵訖,傧屍又在堂,故爵止者,欲得神惠均于庭,與正祭者異。
雲“上賓,賓長”者,上文雲“賓長設羊俎”,是此與上文長賓互見為一人。
雲“謂之上賓,以将獻異之”者,言長賓,賓中長,尊稱輕,若言上賓,賓中上,尊稱重,故以将獻變言上賓。
雲“或謂之長賓”者,或《少牢》文。
案彼雲長賓洗爵,獻于屍,此異之,稱長上者,《少牢》屍有父尊,屈之故,但雲長賓耳。
若然,不傧屍亦雲長賓。
《特牲》雲“賓三獻如初”,又不言長賓者,士賓卑,又阙之。
雲“奠爵,爵止”者,《特牲》雲:“賓三獻如初,燔從如初,爵止。
”不傧屍者,亦然是其爵止之事。
案下經爵止者,多非為均神惠之事,故此特解之。
主人降,洗觯。
屍、侑降。
主人奠爵于篚,辭,屍對。
卒洗,揖。
屍升,侑不升。
(侑不升,屍禮益殺,不從。
) [疏]“主人”至“不升”。
○注“侑不”至“不從”。
○釋曰:自此盡“皆左之”,論主人酬屍設羞之事。
雲“侑不升,屍禮益殺”者,傧屍之禮殺于初,今侑不升,又殺,故雲益殺也。
主人實觯,酬屍,東楹東,北面坐奠爵,拜。
屍西楹西,北面答拜。
坐祭,遂飲,卒爵,拜。
屍答拜。
降洗,屍降,辭。
主人奠爵于篚,對。
卒洗,主人升,屍升。
主人實觯,屍拜受爵。
主人反位,答拜。
屍北面坐奠爵于薦左。
(降洗者主人。
) [疏]“屍北”至“薦左”。
○注“降洗者主人”。
○釋曰:此主人酬屍,屍奠于薦左者不舉。
案下經不舉,二人舉爵于屍侑,“侑奠爵于右”,注雲:“奠于右者,不舉也。
神惠右不舉,變于飲酒。
”與此不同者,《特牲》及下不傧屍,皆無酬屍之事,此特有之。
由傧屍,如與賓客飲酒無,故有酬,異于神惠,神惠右不舉,侑奠于右是也。
侑一名加者,《少牢》無侑屍,此乃有,故無加稱,是以主人酬賓,賓奠于左,亦是神惠,故即舉之。
《特牲》及不傧屍皆有酬賓,同是神惠,故皆奠于左也。
屍、侑、主人皆升筵,乃羞。
宰夫羞房中之羞于屍、侑、主人、主婦,皆右之。
司士羞庶羞于屍、侑、主人、主婦,皆左之。
(二羞所以盡歡心,房中之羞,其笾則糗餌粉糍,其豆則酏食糁食。
庶羞,羊?熏豕?堯,皆有?醢。
房中之羞,内羞也。
内羞在右,陰也。
庶羞在左,陽也。
) [疏]注“二羞”至“陽也”。
○釋曰:以二羞是内羞,房中之羞,以傧屍用之,故雲“盡歡心”。
雲“房中之羞,其笾”是《周禮·笾人職》雲“羞笾之實”,案彼鄭注雲“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為也。
合蒸曰餌,餅之曰糍。
糗者,搗粉熬大豆為餌,糍之粘着以粉之耳。
餌言糗,糍言粉,互相足”是也。
雲“其豆則酏食糁食”者,《周禮·醢人職》羞“豆之實”,案彼鄭雲“酏,饣?也。
《肉則》曰:取稻米舉?蚤溲之,小切,狼?蜀膏,以與稻米為饣?。
又曰: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與稻米。
稻米二,肉一,合以為餌,煎之”是也。
若然,案《王制》雲“庶羞不逾牲”,注雲:“祭以羊,則不以牛肉為羞。
”依《内則》羞用三牲者,據得用大牢者,若大夫已下不用大牢者,則無牛矣。
而此引之者,舉其成文,以曉人耳。
雲“庶羞,羊?熏豕?堯,皆有?”,知者,案《公食大夫》牲皆?霍及炙?。
今此鄭直雲?熏?,不言炙者,此傧屍飲酒之禮,故主人獻屍,皆羊燔從,當主婦獻,皆豕燔從。
《公食大夫》是食禮,故庶羞并陳。
此飲酒之禮,故先以?番從,酬賓之後,乃言司士羞庶羞,則知止有羊?熏豕?堯,羊?豕?,以其燔炙前已從獻訖,故知止有?熏?而已。
雲“房中之羞,内羞也”者,案下大夫不傧屍,雲乃羞,宰夫羞房中之羞,司士羞庶羞,于屍、祝、主人、主婦内羞在右,庶羞在左是也。
雲“内羞在右,陰也”者,以其是?物,故雲陰也。
雲“庶羞在左,陽也”者,以其是牲物,故雲陽。
《大宗伯》亦雲:天産作陰德,地産作陽德。
鄭亦雲:“天産六牲之屬,地産九?之屬。
”是其?物陰,牲物陽者也。
次賓羞豕匕氵音,如羊匕氵音之禮。
屍坐啐酒,左執爵,嘗上?,執爵以興,坐奠爵,拜。
主婦答拜。
執爵以興。
司士羞豕┵。
屍坐奠爵,興,受,如羊肉氵音之禮,坐取爵,興。
次賓羞豕燔。
屍左執爵,受燔,如羊燔之禮,坐卒爵,拜。
主婦答拜。
受爵,酌,獻侑。
侑拜受爵。
主婦,主人之北、西面答拜。
(酌獻者,主婦。
今文無西面。
) [疏]“酌獻”至“答拜”。
○注“酌獻”至“西面”。
○釋曰:同有三等,降于屍二等,無?羹與豕匕氵音。
雲三等者,主婦酌獻侑,主婦羞糗?,一也;司士羞豕┵,二也;次賓羞燔侑,乃卒爵,三也。
主婦羞糗、?,坐奠糗于<麥豐>南,?在ナ南。
侑坐,左執爵,取糗、?,兼祭于豆祭。
司士縮執豕┵以升。
侑興,取肺,坐祭之。
司士縮奠豕┵于羊俎之東,載于羊俎,卒,乃縮執俎以降。
侑興。
(豕┵無氵音,于侑禮殺。
) [疏]“主婦”至“侑興”。
○注“豕┵”至“禮殺”。
○釋曰:案上下文屍與侑及主人主婦,但是正俎,皆橫執俎以升,又橫設于席前。
若益送之俎,皆縮執之,又縮于席前。
今司士所羞豕┵,是益送之俎,縮執是其常,而言縮執者,以其文承上,主人獻侑時無羊肉氵音,故主婦獻侑,司士羞豕┵,不得相如,是以經特着“縮執俎”,見異于正俎。
諸文特雲“橫執”、“縮執”者,皆此類。
次賓羞豕燔,侑受如屍禮,坐卒爵,拜。
主婦答拜。
受爵,酌以緻于主人。
主人筵上拜受爵,主婦北面于阼階上答拜。
(主婦易位,拜于阼階上,辟并敬。
) [疏]“受爵”至“答拜”。
○注“主婦”至“并敬”。
○釋曰:自此盡“答拜受爵”,論主婦緻爵于主人之事。
此科亦有五節:行事主婦緻爵于主人時,主婦設二?,一也;又設糗?,二也;豕匕氵音,三也;豕┵,四也;豕燔,主人卒爵,五也。
雲“主婦易位,拜于阼階上,辟并敬”者,前主婦獻屍、侑,拜送于主人北。
今緻爵于主人,拜于阼階上者,辟并敬主人與屍、侑,故易位也。
若然,案《特牲》三獻爵止,乃緻爵。
此未三獻,已緻爵者,以上篇已有獻于屍,故此不待三獻。
又見傧屍禮殺,故早緻。
主婦設二?與糗、?,如屍禮。
主人其祭糗?、祭?、祭酒、受豕匕氵音、拜啐酒,皆如屍禮。
嘗?不拜。
(主人如屍禮,尊也。
其異者,不告旨。
) [疏]“主婦”至“不拜”。
○注“主人”至“告旨”。
○釋曰:雲主人“拜啐酒”,“嘗?不拜”,若然,則啐酒有拜,嘗?無拜案前主婦獻屍,屍坐啐酒,左執爵,嘗上?,執爵以興,坐奠爵拜,拜在嘗?之下,則嘗?有拜,坐啐酒不拜。
與此違者,彼拜雖在嘗?下,其拜仍為啐酒,拜在嘗?下者,以因坐啐酒,不興即嘗?,嘗?訖,執爵興,坐奠爵拜,拜仍為啐酒。
是以《特牲》、《少牢》屍嘗?皆不拜。
或此經啐酒之上無拜文,有者,衍字也。
其受豕┵,受豕燔,亦如屍禮。
坐卒爵,拜。
主婦北面答拜,受爵。
屍降筵,受主婦爵以降。
(将酢主婦。
) [疏]“屍降”至“以降”。
○注“将酢主婦”。
○釋曰:自此盡“皆就筵”,論屍酢主婦之事。
此科内從酢有三,三者,主婦受酢之時,婦贊者設豆笾,一也;司馬設羊俎,二也;次賓羞羊燔,主婦卒爵,三也。
以其主婦受從與侑同三,主人受從與屍同五,尊卑差也。
主人降,侑降。
主婦入于房。
主人立于洗東北,西面。
侑東面于西階西南。
(俟屍洗。
)屍易爵于篚,盥,洗爵。
(易爵者,男女不相襲爵。
)主人揖屍、侑。
(将升。
)主人升。
屍升自西階,侑從。
主人北面立于東楹東,侑西楹西、北面立。
(俟屍酌。
) 屍酌。
主婦出于房,西面拜,受爵。
屍北面于侑東答拜。
主婦入于房。
司宮設席于房中,南面。
主婦立于西席。
(設席者,主婦尊。
今文曰:南面立于席西。
) [疏]注“設席者主婦尊”。
○釋曰:以賓長以下,皆無設席之文,唯主婦與主人同設席,故雲“主婦尊”。
《特牲》及下大夫主婦設席,亦是主婦尊。
婦贊者薦韭、菹、醢,坐尊于筵前,菹在西方。
婦人贊者執<麥豐>、ナ以授婦贊者,婦贊者不興,受,設<麥豐>于菹西,ナ在<麥豐>南。
(婦人贊者,宗婦之少者。
) [疏]注“婦人”至“少者”。
○釋曰:案《特牲》記雲:“宗婦北堂,東面北上。
”注雲“宗婦,族人之婦。
其夫屬于所祭為子孫”者是也。
彼直雲“宗婦”,是《特牲》宗婦一人而已,不言“贊”或“少”,未可定。
此大夫禮隆,贊非一人,而稱贊,贊主婦及長婦,故雲“宗婦之少”者。
主婦升筵。
司馬設羊俎于豆南。
主婦坐,左執爵,右取菹扌Й于醢,祭于豆?;又取<麥豐>、ナ,兼祭于豆祭。
主婦奠爵,興,取肺,坐絕祭,哜之,興,加于俎,坐扌兌手,祭酒,啐酒。
(扌兌手者于?,?,佩巾。
《内則》曰婦人亦左佩紛?。
古文?作說。
) 次賓羞羊燔。
主婦興,受燔,如主人之禮。
主婦執爵以出于房,西面于主人席北,立卒爵,執爵拜。
屍西楹西、北面答拜。
主婦入,立于房。
屍、主人及侑皆就筵。
(出房立卒爵,宜鄉尊。
不坐者,變于主人也。
執爵拜,變于男子也。
) [疏]注“出房”至“子也”。
○釋曰:雲“不坐者,變于主人也”者,上主人受酢,坐卒爵,故雲變于主人也。
“執爵拜,變于男子”者,上下經凡男子拜卒爵,皆奠爵乃拜,故雲變于男子也。
上賓洗爵以升,酌,獻屍。
屍拜受爵。
賓西楹西北面拜送爵。
屍奠爵于薦左。
賓降。
(上賓,賓長也。
謂之上賓,以将獻異之,或謂之長賓。
奠爵,爵止也。
) [疏]“上賓”至“賓降”。
○注“上賓”至“止也”。
○釋曰:此一經論賓長備三獻,獻屍,其屍奠于薦左未舉之事。
屍不舉者,以三獻訖,正禮終,欲使神惠均,于庭遍得獻,乃舉之。
故下文主人獻,及衆賓以下訖乃作止爵。
若然,《特牲》及下大夫屍在室内,始行三獻,未行緻爵,屍奠爵,欲得神惠均于室。
此傧屍之禮,室内已行三獻,至此傧屍,夫婦又巳行緻爵訖,傧屍又在堂,故爵止者,欲得神惠均于庭,與正祭者異。
雲“上賓,賓長”者,上文雲“賓長設羊俎”,是此與上文長賓互見為一人。
雲“謂之上賓,以将獻異之”者,言長賓,賓中長,尊稱輕,若言上賓,賓中上,尊稱重,故以将獻變言上賓。
雲“或謂之長賓”者,或《少牢》文。
案彼雲長賓洗爵,獻于屍,此異之,稱長上者,《少牢》屍有父尊,屈之故,但雲長賓耳。
若然,不傧屍亦雲長賓。
《特牲》雲“賓三獻如初”,又不言長賓者,士賓卑,又阙之。
雲“奠爵,爵止”者,《特牲》雲:“賓三獻如初,燔從如初,爵止。
”不傧屍者,亦然是其爵止之事。
案下經爵止者,多非為均神惠之事,故此特解之。
主人降,洗觯。
屍、侑降。
主人奠爵于篚,辭,屍對。
卒洗,揖。
屍升,侑不升。
(侑不升,屍禮益殺,不從。
) [疏]“主人”至“不升”。
○注“侑不”至“不從”。
○釋曰:自此盡“皆左之”,論主人酬屍設羞之事。
雲“侑不升,屍禮益殺”者,傧屍之禮殺于初,今侑不升,又殺,故雲益殺也。
主人實觯,酬屍,東楹東,北面坐奠爵,拜。
屍西楹西,北面答拜。
坐祭,遂飲,卒爵,拜。
屍答拜。
降洗,屍降,辭。
主人奠爵于篚,對。
卒洗,主人升,屍升。
主人實觯,屍拜受爵。
主人反位,答拜。
屍北面坐奠爵于薦左。
(降洗者主人。
) [疏]“屍北”至“薦左”。
○注“降洗者主人”。
○釋曰:此主人酬屍,屍奠于薦左者不舉。
案下經不舉,二人舉爵于屍侑,“侑奠爵于右”,注雲:“奠于右者,不舉也。
神惠右不舉,變于飲酒。
”與此不同者,《特牲》及下不傧屍,皆無酬屍之事,此特有之。
由傧屍,如與賓客飲酒無,故有酬,異于神惠,神惠右不舉,侑奠于右是也。
侑一名加者,《少牢》無侑屍,此乃有,故無加稱,是以主人酬賓,賓奠于左,亦是神惠,故即舉之。
《特牲》及不傧屍皆有酬賓,同是神惠,故皆奠于左也。
屍、侑、主人皆升筵,乃羞。
宰夫羞房中之羞于屍、侑、主人、主婦,皆右之。
司士羞庶羞于屍、侑、主人、主婦,皆左之。
(二羞所以盡歡心,房中之羞,其笾則糗餌粉糍,其豆則酏食糁食。
庶羞,羊?熏豕?堯,皆有?醢。
房中之羞,内羞也。
内羞在右,陰也。
庶羞在左,陽也。
) [疏]注“二羞”至“陽也”。
○釋曰:以二羞是内羞,房中之羞,以傧屍用之,故雲“盡歡心”。
雲“房中之羞,其笾”是《周禮·笾人職》雲“羞笾之實”,案彼鄭注雲“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為也。
合蒸曰餌,餅之曰糍。
糗者,搗粉熬大豆為餌,糍之粘着以粉之耳。
餌言糗,糍言粉,互相足”是也。
雲“其豆則酏食糁食”者,《周禮·醢人職》羞“豆之實”,案彼鄭雲“酏,饣?也。
《肉則》曰:取稻米舉?蚤溲之,小切,狼?蜀膏,以與稻米為饣?。
又曰: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與稻米。
稻米二,肉一,合以為餌,煎之”是也。
若然,案《王制》雲“庶羞不逾牲”,注雲:“祭以羊,則不以牛肉為羞。
”依《内則》羞用三牲者,據得用大牢者,若大夫已下不用大牢者,則無牛矣。
而此引之者,舉其成文,以曉人耳。
雲“庶羞,羊?熏豕?堯,皆有?”,知者,案《公食大夫》牲皆?霍及炙?。
今此鄭直雲?熏?,不言炙者,此傧屍飲酒之禮,故主人獻屍,皆羊燔從,當主婦獻,皆豕燔從。
《公食大夫》是食禮,故庶羞并陳。
此飲酒之禮,故先以?番從,酬賓之後,乃言司士羞庶羞,則知止有羊?熏豕?堯,羊?豕?,以其燔炙前已從獻訖,故知止有?熏?而已。
雲“房中之羞,内羞也”者,案下大夫不傧屍,雲乃羞,宰夫羞房中之羞,司士羞庶羞,于屍、祝、主人、主婦内羞在右,庶羞在左是也。
雲“内羞在右,陰也”者,以其是?物,故雲陰也。
雲“庶羞在左,陽也”者,以其是牲物,故雲陽。
《大宗伯》亦雲:天産作陰德,地産作陽德。
鄭亦雲:“天産六牲之屬,地産九?之屬。
”是其?物陰,牲物陽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