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喪服第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也,骨肉相連屬,以其親盡,恐相疏,故以族言之耳。
雲“祖父之從父昆弟之親”者,欲推出高祖有服之意也。
以己之祖父與族祖父相與為從昆弟,族祖父與已之祖俱是高祖之孫,此四缌麻又與己同出高祖,已上至高祖為四世,旁亦四世,旁四世既有服,于高祖有服明矣。
鄭言此者,舊有人解,見《齊衰三月章》直見曾祖父母,不言高祖,以為無服,故鄭從下鄉上推之,高祖有服可知。
上章不言者,鄭彼注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服同,故舉一以見二也。
然則又雲族祖父者,鄭意以族祖父者,上連祖父之從父昆弟為義句也,故下亦高祖之孫也,明己之祖父,即高祖之正孫,族祖父,高祖之旁孫也。
庶孫之婦,庶孫之中殇。
(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殇,中從上。
此當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誤爾。
又諸言中者,皆連上下也。
) [疏]注“庶孫”至“下也”。
○釋曰:庶孫之婦缌者,以其?子之婦大功,庶子之婦小功,?孫之婦小功,庶孫之婦缌,是其差也。
雲“庶孫之中殇”,注雲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殇中從上者,則長、中殇皆入《小功章》中,故雲此當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誤爾。
又諸言中者皆連上下也者,謂大功之殇,中從上,小功缌麻之殇,中從下。
謂殇之内無單言中殇者,此經單言中殇,故知誤,宜為下也。
從祖姑姊妹?人者,報。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殇。
(不見中殇者,中從下。
) [疏]注“不見”至“從下”。
○釋曰:此一經皆本服小功,是以此經或出?,或長殇,降一等皆缌麻。
雲不見中殇者中從下者,以其小功之殇,中從下故也。
其雲從祖父長殇,謂叔父者也。
外孫。
(女子子之子。
) [疏]注“女子子之子”。
○釋曰:雲外孫者,以女出外?而生,故雲外孫。
從父昆弟侄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言中殇者,明中從下。
) [疏]注“言中”至“從下”。
○釋曰:從父昆弟,成人大功,長、中殇在小功,故下殇在此章也。
侄者為姑之出,降大功,長、中殇小功,故下殇在此也。
夫之叔父,成人大功,長殇在小功,故中下殇在此。
以下《傳》言之,婦人為夫之族類,大功之殇中從下,故鄭據而言之也。
從母之長殇,報。
[疏]釋曰:從母者,母之姊妹,成人小功,故長殇在此。
中、下之殇則無服,故不言。
雲報者,以其疏亦兩相為服也。
案《小功章》已見從母報服,此殇又雲報者,以前章見兩,俱成人以小功相報。
此章見從母與姊妹子,亦俱在殇死,相為報服,故二章并言報也。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
[疏]釋曰:此為無冢?,唯有妾子,父死,庶子承後,為其母缌也。
傳曰:何以缌也?《傳》曰:“與尊者為一體,不敢服其私親也。
”然則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缌也。
(君卒,庶子為母大功。
大夫卒,庶子為母三年也。
士雖在,庶子為母皆如衆人。
) [疏]“傳曰”至“缌也”。
○釋曰:傳發問者,怪其親重而服輕,故問。
引舊傳者,子夏見有成文,引以為證。
雲“與尊者為一體”者,父子一體,如有首足者也。
雲“不敢服其私親也”者,妾母不得體君,不得為正親,故言私親也。
雲“然則何以服缌也”,又發此問者,前答既雲不敢服其私親,即應全不服,而又服缌,何也?答曰“有死于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缌也”者,雲有死宮中者,縱是臣仆死于宮中,亦三月不舉祭,故此庶子因是為母服缌也。
有死即廢祭者,不欲聞兇人故也。
○注“君卒”至“衆人”。
○釋曰:雲“君卒,庶子為母大功”者,《大功章》雲“公之庶昆弟為其母”是也。
以其先君在,公子為母在五服外,記所雲是也。
先君卒,則是今君,庶昆弟為其母大功。
先君馀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今庶子承重,故缌。
雲“大夫卒,庶子為母三年也”者,以其母在大功,父卒無馀尊所厭,故伸三年。
士雖在庶子為母皆如衆人者,士卑無厭故也。
鄭并言大夫士之庶子者,欲見不承後者,如此服若承後,則皆缌,故并言之也。
向來經傳所雲者,據大夫士之庶子承後法。
若天子諸侯庶子承後,為其母所服雲何?案《曾子問》雲:“古者天子練冠以燕居。
”鄭雲“謂庶子王為其母”無服。
案《服問》雲:“君之母非夫人,則群臣無服,唯近臣及仆骖乘從服,唯君所服服也。
”注雲:“妾先君所不服也。
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缌。
言唯君所服,申君也。
《春秋》之義,有以小君服之者,時若小君在,則益不可。
”據彼二文而言。
《曾子問》所雲據小君在,則練冠五服外。
《服問》所雲,據小君沒後,其庶子為得申,故鄭雲申君,是以引《春秋》之義。
母以子貴。
若然,天子諸侯禮同,與大夫士禮有異也。
士為庶母。
[疏]釋曰:上下體例,平文皆士。
若非士,則顯其名位。
傳雲“大夫已上為庶母無服”,則為庶母是士可知。
而經雲“士”者,當雲大夫已上,不服庶母,庶人又無庶母,為庶母服者,唯士而已,故詭例言士也。
傳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
[疏]釋曰:發問者,除士以外,皆無服庶母服。
獨士有服,故發問。
答雲“以名服也”,以有母名,故有服。
雲“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者,以其降,故無服,此傳解特稱士之意也。
貴臣、貴妾。
[疏]“貴臣貴妾”。
○釋曰:此貴臣、貴妾謂公士大夫為之服缌以等。
非南面。
故服之也。
傳曰:何以缌也?以其貴也。
(此謂公士大夫之君也。
殊其臣妾貴賤而為之服。
貴臣,室老士也。
貴妾,侄娣也。
天子諸侯降其臣妾,無服。
士卑無臣,則士妾又賤,不足殊,有子則為之缌,無子則已。
) [疏]釋曰:發問者,以臣妾言不應服,故發問之也。
答雲“以其貴也”,以非南面,故簡貴者服之也。
○注“此謂”至“則已”。
○釋曰:雲“此謂公士大夫之君也”者,若士則無臣,又不得簡妾貴賤,天子諸侯又以此二者無服,則知為此服者,是公卿大夫之君,得“殊其臣妾貴賤而為之服”也。
雲“貴臣,室老士也”者,上《斬章》鄭已注雲:“室老,家相也。
士,邑宰也。
”雲“貴妾,侄娣也”者,案《曲禮》雲“大夫不名家相、長妾”,《士昏》雲“雖無娣,媵先”,是上侄娣不具,卿大夫有侄娣為長妾可知,故以貴妾侄娣也。
雲“天子諸侯降其臣妾無服”者,以其絕期已下故也。
雲“士卑無臣”者,《孝經》以諸侯天子大夫皆雲“争臣”,“士有争友”,是士無臣也。
雲“妾又賤,不足殊”者,以大夫已上身貴,妾亦有貴,士身賤,妾亦随之賤者,故雲妾又賤不足殊也。
雲“有子則為之缌,無子則已”者,《喪服小記》文。
乳母。
(謂養子者有他故,賤者代之慈己。
) [疏]注“謂養”至“慈己”。
○釋曰:案《内則》雲:“大夫之子有食母。
”彼注亦引此雲“《喪服》所謂乳母”。
以天子諸侯其子有三母具,皆不為之服,士又自養其子。
若然,自外皆無此法,唯有大夫之子有此食母為乳母,其子為之缌也。
雲“為養子者有他故”者,謂三母之内,慈母有疾病或死,則使此賤者代之養子
雲“祖父之從父昆弟之親”者,欲推出高祖有服之意也。
以己之祖父與族祖父相與為從昆弟,族祖父與已之祖俱是高祖之孫,此四缌麻又與己同出高祖,已上至高祖為四世,旁亦四世,旁四世既有服,于高祖有服明矣。
鄭言此者,舊有人解,見《齊衰三月章》直見曾祖父母,不言高祖,以為無服,故鄭從下鄉上推之,高祖有服可知。
上章不言者,鄭彼注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服同,故舉一以見二也。
然則又雲族祖父者,鄭意以族祖父者,上連祖父之從父昆弟為義句也,故下亦高祖之孫也,明己之祖父,即高祖之正孫,族祖父,高祖之旁孫也。
庶孫之婦,庶孫之中殇。
(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殇,中從上。
此當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誤爾。
又諸言中者,皆連上下也。
) [疏]注“庶孫”至“下也”。
○釋曰:庶孫之婦缌者,以其?子之婦大功,庶子之婦小功,?孫之婦小功,庶孫之婦缌,是其差也。
雲“庶孫之中殇”,注雲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殇中從上者,則長、中殇皆入《小功章》中,故雲此當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誤爾。
又諸言中者皆連上下也者,謂大功之殇,中從上,小功缌麻之殇,中從下。
謂殇之内無單言中殇者,此經單言中殇,故知誤,宜為下也。
從祖姑姊妹?人者,報。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殇。
(不見中殇者,中從下。
) [疏]注“不見”至“從下”。
○釋曰:此一經皆本服小功,是以此經或出?,或長殇,降一等皆缌麻。
雲不見中殇者中從下者,以其小功之殇,中從下故也。
其雲從祖父長殇,謂叔父者也。
外孫。
(女子子之子。
) [疏]注“女子子之子”。
○釋曰:雲外孫者,以女出外?而生,故雲外孫。
從父昆弟侄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言中殇者,明中從下。
) [疏]注“言中”至“從下”。
○釋曰:從父昆弟,成人大功,長、中殇在小功,故下殇在此章也。
侄者為姑之出,降大功,長、中殇小功,故下殇在此也。
夫之叔父,成人大功,長殇在小功,故中下殇在此。
以下《傳》言之,婦人為夫之族類,大功之殇中從下,故鄭據而言之也。
從母之長殇,報。
[疏]釋曰:從母者,母之姊妹,成人小功,故長殇在此。
中、下之殇則無服,故不言。
雲報者,以其疏亦兩相為服也。
案《小功章》已見從母報服,此殇又雲報者,以前章見兩,俱成人以小功相報。
此章見從母與姊妹子,亦俱在殇死,相為報服,故二章并言報也。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
[疏]釋曰:此為無冢?,唯有妾子,父死,庶子承後,為其母缌也。
傳曰:何以缌也?《傳》曰:“與尊者為一體,不敢服其私親也。
”然則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缌也。
(君卒,庶子為母大功。
大夫卒,庶子為母三年也。
士雖在,庶子為母皆如衆人。
) [疏]“傳曰”至“缌也”。
○釋曰:傳發問者,怪其親重而服輕,故問。
引舊傳者,子夏見有成文,引以為證。
雲“與尊者為一體”者,父子一體,如有首足者也。
雲“不敢服其私親也”者,妾母不得體君,不得為正親,故言私親也。
雲“然則何以服缌也”,又發此問者,前答既雲不敢服其私親,即應全不服,而又服缌,何也?答曰“有死于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缌也”者,雲有死宮中者,縱是臣仆死于宮中,亦三月不舉祭,故此庶子因是為母服缌也。
有死即廢祭者,不欲聞兇人故也。
○注“君卒”至“衆人”。
○釋曰:雲“君卒,庶子為母大功”者,《大功章》雲“公之庶昆弟為其母”是也。
以其先君在,公子為母在五服外,記所雲是也。
先君卒,則是今君,庶昆弟為其母大功。
先君馀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今庶子承重,故缌。
雲“大夫卒,庶子為母三年也”者,以其母在大功,父卒無馀尊所厭,故伸三年。
士雖在庶子為母皆如衆人者,士卑無厭故也。
鄭并言大夫士之庶子者,欲見不承後者,如此服若承後,則皆缌,故并言之也。
向來經傳所雲者,據大夫士之庶子承後法。
若天子諸侯庶子承後,為其母所服雲何?案《曾子問》雲:“古者天子練冠以燕居。
”鄭雲“謂庶子王為其母”無服。
案《服問》雲:“君之母非夫人,則群臣無服,唯近臣及仆骖乘從服,唯君所服服也。
”注雲:“妾先君所不服也。
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缌。
言唯君所服,申君也。
《春秋》之義,有以小君服之者,時若小君在,則益不可。
”據彼二文而言。
《曾子問》所雲據小君在,則練冠五服外。
《服問》所雲,據小君沒後,其庶子為得申,故鄭雲申君,是以引《春秋》之義。
母以子貴。
若然,天子諸侯禮同,與大夫士禮有異也。
士為庶母。
[疏]釋曰:上下體例,平文皆士。
若非士,則顯其名位。
傳雲“大夫已上為庶母無服”,則為庶母是士可知。
而經雲“士”者,當雲大夫已上,不服庶母,庶人又無庶母,為庶母服者,唯士而已,故詭例言士也。
傳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
[疏]釋曰:發問者,除士以外,皆無服庶母服。
獨士有服,故發問。
答雲“以名服也”,以有母名,故有服。
雲“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者,以其降,故無服,此傳解特稱士之意也。
貴臣、貴妾。
[疏]“貴臣貴妾”。
○釋曰:此貴臣、貴妾謂公士大夫為之服缌以等。
非南面。
故服之也。
傳曰:何以缌也?以其貴也。
(此謂公士大夫之君也。
殊其臣妾貴賤而為之服。
貴臣,室老士也。
貴妾,侄娣也。
天子諸侯降其臣妾,無服。
士卑無臣,則士妾又賤,不足殊,有子則為之缌,無子則已。
) [疏]釋曰:發問者,以臣妾言不應服,故發問之也。
答雲“以其貴也”,以非南面,故簡貴者服之也。
○注“此謂”至“則已”。
○釋曰:雲“此謂公士大夫之君也”者,若士則無臣,又不得簡妾貴賤,天子諸侯又以此二者無服,則知為此服者,是公卿大夫之君,得“殊其臣妾貴賤而為之服”也。
雲“貴臣,室老士也”者,上《斬章》鄭已注雲:“室老,家相也。
士,邑宰也。
”雲“貴妾,侄娣也”者,案《曲禮》雲“大夫不名家相、長妾”,《士昏》雲“雖無娣,媵先”,是上侄娣不具,卿大夫有侄娣為長妾可知,故以貴妾侄娣也。
雲“天子諸侯降其臣妾無服”者,以其絕期已下故也。
雲“士卑無臣”者,《孝經》以諸侯天子大夫皆雲“争臣”,“士有争友”,是士無臣也。
雲“妾又賤,不足殊”者,以大夫已上身貴,妾亦有貴,士身賤,妾亦随之賤者,故雲妾又賤不足殊也。
雲“有子則為之缌,無子則已”者,《喪服小記》文。
乳母。
(謂養子者有他故,賤者代之慈己。
) [疏]注“謂養”至“慈己”。
○釋曰:案《内則》雲:“大夫之子有食母。
”彼注亦引此雲“《喪服》所謂乳母”。
以天子諸侯其子有三母具,皆不為之服,士又自養其子。
若然,自外皆無此法,唯有大夫之子有此食母為乳母,其子為之缌也。
雲“為養子者有他故”者,謂三母之内,慈母有疾病或死,則使此賤者代之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