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喪服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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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
) [疏]注“君子”至“妻子”。
○釋曰:鄭雲“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妻子”者,禮之通例。
雲君子與貴人皆據大夫已上,公子尊卑比大夫,故鄭據而言焉。
又國君之子為慈母無服,士又不得稱君子,亦複自養子無三母具,故知此二人而已。
必知?妻子者,妾子賤,亦不合有三母故也。
傳曰: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雲君子子者,則父在也。
父沒,則不服之矣。
以慈己加,則君子子亦以士禮為庶母缌也。
《内則》曰:“異為孺子室于宮中,擇于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
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子室。
他人無事不往。
”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
”庶母慈己者,此之謂也。
其可者賤于諸母,謂傅姆之屬也。
其不慈己,則缌可矣。
不言師、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
國君世子生,蔔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而出,見于公宮,則劬非慈母也。
士之妻自養其子。
) [疏]注“雲君”至“其子”。
○釋曰:雲“為庶母何以小功也”,發問者,以諸侯與士之子皆無此服,唯此貴人大夫與公子之子猶有此服,故發問也。
答雲“慈己加也”,故以缌麻上加至小功也。
雲“君子子者,則父在也”者,以其言子繼于父,故雲父在。
且大夫公子不繼世,身死則無馀尊之厭,如凡人,則無三母慈己之義,故知父在也。
雲“父沒則不服之矣”者,以其無馀尊,雖不服小功,仍服庶母缌麻也,如士禮,故鄭又雲“以慈己加,則君子子以士禮為庶母缌也”,是其本為庶母缌麻也。
“《内則》”已下,至“非慈母也”,皆《内則》文。
彼文承國君與大夫士之子生之下,鄭彼注雲:“為君養子之禮。
”今此鄭所引,證大夫公子養子之法,以其大夫公子?妻亦得立三母故也。
雲“異為孺子室于宮中”者,鄭注雲:“特埽一處以處之,更不别室。
”還于側室生子之處也。
雲“擇于諸母與可者”,諸母謂父之妾,即此經庶母者也。
雲“可”者,彼注雲:“可者,傅禦之屬也。
”謂母之外别有傅母禦妾之等有德行者,可以充三母也。
雲“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寬謂寬弘,裕謂容裕,慈謂恩慈,惠謂惠愛,溫謂溫潤,良謂良善,恭謂恭恪,敬謂敬肅,慎謂能謹慎,寡言謂審詞語,有此十行者,得為子師,始終與子為模範,故取德行高者為之也。
故彼注雲:“子師,教示以善道者。
”雲“其次為慈母”,彼注雲:“慈母知其嗜欲者,德行稍劣者為慈母。
”即此經慈母是也。
又雲“其次為保母者”,德行又劣前者為保母,彼注雲:“保母,安其居處者。
”雲“皆居子室”者,以皆是子母,是以居子之室也。
雲“他人無事不往”者,彼注雲:“為兒精氣微弱,将驚動也。
”又雲“大夫之子有食母”者,彼注雲:“選于傅禦之中。
《喪服》所謂乳母也。
”案下章雲乳母,注雲:“謂養子者,有他故,賤者代之慈己者。
”若然,大夫三母之内,慈母有他故,使賤者代慈母養子,謂之乳母。
死則服之三月,與慈母服異。
引之者,證三母中又有此母也。
君與士皆無此事。
雲“庶母慈己者,此之謂也”者,謂此經庶母慈己,則《内則》所雲之謂也。
雲“其可者賤于諸母,謂傅姆之屬也”者,傅姆謂女師,鄭注《昏禮》雲:“姆婦人年五十無子,出而不複嫁,能以婦道教人者。
若今時乳母矣。
”鄭注《内則》雲:“可者,傅禦之屬。
”與此注不同者,無正文,故注有異,相兼乃具。
雲“其不慈己,則缌可矣”者,覆解子為三母之服,謂諸母也。
傳雲“以慈己加”,若不慈己,則不加,明本當缌也。
雲“不言師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者,周公作經,舉中以見上下,故知皆服之矣。
雲“國君世子生,蔔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而出,見于公宮,則劬非慈母”者,引此者,彼既總據國君與卿大夫士養子法,向來所引,唯據大夫與公子養子法,故更見國君養子之禮。
但國君子之三母具,如前說三母之外,别有食子者,二者之中,先取士妻無堪者,乃取大夫妾,不并取之。
案彼注謂先有子者,以其須乳故也。
劬勞三年,子大出見公宮,則勞之以束帛,此經慈母以其無服故也。
知國君子于三母無服者,案《曾子問》孔子曰:“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以此而言,則知天子諸侯之子,于三母皆無服也。
雲“士之妻自養其子”者,此亦《内則》文。
取之者,以其君大夫養子已具,故因論士之養子法。
彼注雲:“賤不敢使人也。
” 缌麻三月者。
(缌麻,布衰裳而麻?帶也。
不言衰?,略輕服,省文。
) [疏]注“缌麻”至“省文”。
○釋曰:此章五服之内,輕之極者,故以缌如絲者為衰裳。
又以澡治莩垢之麻為?帶,故曰“缌麻”也。
“三月”者,凡喪服變除,皆法天道,故此服之輕者,法三月,一時天氣變,可以除之,故三月也。
雲“缌麻布衰裳”者,缌則絲也,但古之缌麻字通用,故作缌字。
直雲“而麻?帶”也,案上《殇小功章》雲“澡麻?帶”,況缌服輕,明亦澡麻可知。
雲“不言衰?,略輕服,省文”者,據上殇小功言?帶,故成人小功與此缌麻有?帶可知,故雲略輕服省文也。
傳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缌。
(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
或曰有絲,朝服用布,何衰用絲乎?抽猶去也。
《雜記》曰:“缌冠纟?纓。
”) [疏]注“謂之”至“纟?纓”。
○釋曰:雲“缌者十五升抽其半”者,以八十縷為升,十五升千二百縷,抽其半六百縷,縷粗細如朝服,數則半之,可謂缌而疏,服最輕故也。
雲“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缌”者,案下記雲“大夫吊于命婦錫衰,傳曰:錫者十五升抽其半,無事其縷,有事其布曰錫”,鄭注雲:“謂之錫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
不錫者,不治其縷,哀在内也。
缌者,不治其布,哀在外。
”若然,則二衰皆同升數,但錫衰重,故治布不治縷,哀在内故也。
此缌麻衰,治縷不治布,哀在外故也。
雲“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者,以其粗細與朝服十五升同,故細如絲也。
雲“或曰有絲”者,有人解有用絲為之,故雲缌。
又曰“朝服用布,何衰用絲乎”者,此鄭以義破,或解朝服,謂諸侯朝服缁布衣,及天子朝服皮弁服白布衣,皆用布,至于喪衰,何得反絲乎,故不可也。
引《雜記》“缌冠纟?纓”者,以其斬衰纓,纓重于冠,齊衰已下纓,纓與冠等。
上傳曰:“齊衰大功,冠其受也。
缌麻小功,冠其衰也。
”則此雲缌冠者,冠與衰同用缌布,但纟?纓者,以灰纟?治布為纓,與冠别,以其冠與衰皆不治布纓,則纟?治以其輕,故特異于上也。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族曾祖父者,曾祖昆弟之親也。
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孫,則高祖有服明矣。
) [疏]注“族曾”至“明矣”。
○釋曰:此即《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缌,服之窮也。
”名為四,缌麻者也。
雲“族曾祖父母”者,己之曾祖親兄弟也。
雲“族祖父母”者,已之祖父,從父昆弟也。
雲“族父母”者,已之父從祖昆弟也。
雲“族昆弟”者,已之三從兄弟皆名為族。
族,屬
) [疏]注“君子”至“妻子”。
○釋曰:鄭雲“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妻子”者,禮之通例。
雲君子與貴人皆據大夫已上,公子尊卑比大夫,故鄭據而言焉。
又國君之子為慈母無服,士又不得稱君子,亦複自養子無三母具,故知此二人而已。
必知?妻子者,妾子賤,亦不合有三母故也。
傳曰: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雲君子子者,則父在也。
父沒,則不服之矣。
以慈己加,則君子子亦以士禮為庶母缌也。
《内則》曰:“異為孺子室于宮中,擇于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
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子室。
他人無事不往。
”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
”庶母慈己者,此之謂也。
其可者賤于諸母,謂傅姆之屬也。
其不慈己,則缌可矣。
不言師、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
國君世子生,蔔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而出,見于公宮,則劬非慈母也。
士之妻自養其子。
) [疏]注“雲君”至“其子”。
○釋曰:雲“為庶母何以小功也”,發問者,以諸侯與士之子皆無此服,唯此貴人大夫與公子之子猶有此服,故發問也。
答雲“慈己加也”,故以缌麻上加至小功也。
雲“君子子者,則父在也”者,以其言子繼于父,故雲父在。
且大夫公子不繼世,身死則無馀尊之厭,如凡人,則無三母慈己之義,故知父在也。
雲“父沒則不服之矣”者,以其無馀尊,雖不服小功,仍服庶母缌麻也,如士禮,故鄭又雲“以慈己加,則君子子以士禮為庶母缌也”,是其本為庶母缌麻也。
“《内則》”已下,至“非慈母也”,皆《内則》文。
彼文承國君與大夫士之子生之下,鄭彼注雲:“為君養子之禮。
”今此鄭所引,證大夫公子養子之法,以其大夫公子?妻亦得立三母故也。
雲“異為孺子室于宮中”者,鄭注雲:“特埽一處以處之,更不别室。
”還于側室生子之處也。
雲“擇于諸母與可者”,諸母謂父之妾,即此經庶母者也。
雲“可”者,彼注雲:“可者,傅禦之屬也。
”謂母之外别有傅母禦妾之等有德行者,可以充三母也。
雲“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寬謂寬弘,裕謂容裕,慈謂恩慈,惠謂惠愛,溫謂溫潤,良謂良善,恭謂恭恪,敬謂敬肅,慎謂能謹慎,寡言謂審詞語,有此十行者,得為子師,始終與子為模範,故取德行高者為之也。
故彼注雲:“子師,教示以善道者。
”雲“其次為慈母”,彼注雲:“慈母知其嗜欲者,德行稍劣者為慈母。
”即此經慈母是也。
又雲“其次為保母者”,德行又劣前者為保母,彼注雲:“保母,安其居處者。
”雲“皆居子室”者,以皆是子母,是以居子之室也。
雲“他人無事不往”者,彼注雲:“為兒精氣微弱,将驚動也。
”又雲“大夫之子有食母”者,彼注雲:“選于傅禦之中。
《喪服》所謂乳母也。
”案下章雲乳母,注雲:“謂養子者,有他故,賤者代之慈己者。
”若然,大夫三母之内,慈母有他故,使賤者代慈母養子,謂之乳母。
死則服之三月,與慈母服異。
引之者,證三母中又有此母也。
君與士皆無此事。
雲“庶母慈己者,此之謂也”者,謂此經庶母慈己,則《内則》所雲之謂也。
雲“其可者賤于諸母,謂傅姆之屬也”者,傅姆謂女師,鄭注《昏禮》雲:“姆婦人年五十無子,出而不複嫁,能以婦道教人者。
若今時乳母矣。
”鄭注《内則》雲:“可者,傅禦之屬。
”與此注不同者,無正文,故注有異,相兼乃具。
雲“其不慈己,則缌可矣”者,覆解子為三母之服,謂諸母也。
傳雲“以慈己加”,若不慈己,則不加,明本當缌也。
雲“不言師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者,周公作經,舉中以見上下,故知皆服之矣。
雲“國君世子生,蔔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而出,見于公宮,則劬非慈母”者,引此者,彼既總據國君與卿大夫士養子法,向來所引,唯據大夫與公子養子法,故更見國君養子之禮。
但國君子之三母具,如前說三母之外,别有食子者,二者之中,先取士妻無堪者,乃取大夫妾,不并取之。
案彼注謂先有子者,以其須乳故也。
劬勞三年,子大出見公宮,則勞之以束帛,此經慈母以其無服故也。
知國君子于三母無服者,案《曾子問》孔子曰:“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以此而言,則知天子諸侯之子,于三母皆無服也。
雲“士之妻自養其子”者,此亦《内則》文。
取之者,以其君大夫養子已具,故因論士之養子法。
彼注雲:“賤不敢使人也。
” 缌麻三月者。
(缌麻,布衰裳而麻?帶也。
不言衰?,略輕服,省文。
) [疏]注“缌麻”至“省文”。
○釋曰:此章五服之内,輕之極者,故以缌如絲者為衰裳。
又以澡治莩垢之麻為?帶,故曰“缌麻”也。
“三月”者,凡喪服變除,皆法天道,故此服之輕者,法三月,一時天氣變,可以除之,故三月也。
雲“缌麻布衰裳”者,缌則絲也,但古之缌麻字通用,故作缌字。
直雲“而麻?帶”也,案上《殇小功章》雲“澡麻?帶”,況缌服輕,明亦澡麻可知。
雲“不言衰?,略輕服,省文”者,據上殇小功言?帶,故成人小功與此缌麻有?帶可知,故雲略輕服省文也。
傳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缌。
(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
或曰有絲,朝服用布,何衰用絲乎?抽猶去也。
《雜記》曰:“缌冠纟?纓。
”) [疏]注“謂之”至“纟?纓”。
○釋曰:雲“缌者十五升抽其半”者,以八十縷為升,十五升千二百縷,抽其半六百縷,縷粗細如朝服,數則半之,可謂缌而疏,服最輕故也。
雲“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缌”者,案下記雲“大夫吊于命婦錫衰,傳曰:錫者十五升抽其半,無事其縷,有事其布曰錫”,鄭注雲:“謂之錫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
不錫者,不治其縷,哀在内也。
缌者,不治其布,哀在外。
”若然,則二衰皆同升數,但錫衰重,故治布不治縷,哀在内故也。
此缌麻衰,治縷不治布,哀在外故也。
雲“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者,以其粗細與朝服十五升同,故細如絲也。
雲“或曰有絲”者,有人解有用絲為之,故雲缌。
又曰“朝服用布,何衰用絲乎”者,此鄭以義破,或解朝服,謂諸侯朝服缁布衣,及天子朝服皮弁服白布衣,皆用布,至于喪衰,何得反絲乎,故不可也。
引《雜記》“缌冠纟?纓”者,以其斬衰纓,纓重于冠,齊衰已下纓,纓與冠等。
上傳曰:“齊衰大功,冠其受也。
缌麻小功,冠其衰也。
”則此雲缌冠者,冠與衰同用缌布,但纟?纓者,以灰纟?治布為纓,與冠别,以其冠與衰皆不治布纓,則纟?治以其輕,故特異于上也。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族曾祖父者,曾祖昆弟之親也。
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孫,則高祖有服明矣。
) [疏]注“族曾”至“明矣”。
○釋曰:此即《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缌,服之窮也。
”名為四,缌麻者也。
雲“族曾祖父母”者,己之曾祖親兄弟也。
雲“族祖父母”者,已之祖父,從父昆弟也。
雲“族父母”者,已之父從祖昆弟也。
雲“族昆弟”者,已之三從兄弟皆名為族。
族,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