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觐禮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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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疏]“上介”至“而立”。

    ○注“置于”至“作上”。

    ○釋曰:雲“上介皆奉其君之?,置于宮,尚左”者,此雖不言前期,鄭雲“豫為其君見王之位也”,則亦前期一日可也。

    公侯就?,據臨朝之時也。

    此?鄭雖不解,鄭注《夏官》中夏辨号名,此表朝位之?,與銘旌及在軍徽幟同,皆以尺易刃,小而為之也。

    雲“中階之前”已下皆朝事儀,《明堂位》文。

    以朝事儀論會同之事,《明堂位》周公朝諸侯于明堂,不在宗廟,皆與此同,故鄭依之也。

    言“上”者,皆以近王為上。

    雲“尚左者,建?,公東上,侯先伯,伯先子,子先男,而位皆上東方”者,以其侯伯别階相,對子男雖隔門,亦相對,皆以東為上,故雲侯先伯、子先男也。

    雲“諸侯入?門,或左或右,各就其?而立”者,案下注雲“諸侯初入門,王官之伯帥之”,則此雲諸侯入?門或左或右者,是二伯初帥之,各依左右。

    若《康王之诰》雲:“大保帥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帥東方諸侯入應門右。

    ”皆北面。

    此雖無應門,亦二伯帥諸侯初入宮門,或左或右,亦皆北面立定,乃始各就其?而立。

    王乃降南面,見之而揖。

    必知王有降揖之事者,《燕禮》、《大射》公降揖群臣,使定位,故知王亦然。

    又知王“土揖庶姓”之等者,此是《司儀職》王在壇揖諸侯之事,彼與此同。

    鄭彼注雲:“土揖,推手小下之也。

    時揖,平推手也。

    天揖,推手小舉之。

    以推手曰揖,引手曰扌壹。

    ”故為此解也。

    若然,《觐禮》天子不下堂而見諸侯,今王降者,以在壇會同相見,與觐異故也。

    以其《觐禮》廟門設擯,此則堂?門設擯,是以雖繼《觐禮》之下,《觐禮》無降揖法,此與諸侯對面相見,故有降揖之事。

     四傳擯。

    (王既揖五者,升壇,設擯,升諸侯以會同之禮。

    其奠瑞玉及享币,公拜于上等,侯伯于中等,子男于下等。

    擯者每延之,升堂緻命,王受玉撫玉,降拜于下等。

    及請事、勞,皆如觐禮,是以記之觐雲。

    四傳擯者,每一位畢,擯者以告,乃更陳列而升。

    其次,公也,侯也,伯也,各一位,子男俠門而俱東上,亦一位也。

    至庭乃設擯,則諸侯初入門,王官之伯帥之耳。

    古文傳作傅。

    ) [疏]“四傳擯”。

    ○注“王既”至“作傳”。

    ○釋曰:知“奠瑞玉及享币,公拜于上等,侯伯于中等,子男于下等,擯者每延之。

    升堂緻命,王受玉撫玉,降拜于下等”者,三等拜禮皆《司儀職》文。

    擯者延之升堂以下,約上《觐禮》之法,雲王受玉謂朝時,撫玉謂享時。

    是以《司儀》三等之下雲“其将币亦如之”,鄭雲:“将币,享也。

    ”又雲“及請事、勞,皆如觐禮”者,請事謂上文侯氏奠圭,擯者請侯氏,王欲親受之;勞謂侯氏受刑後,王勞之,故雲皆如觐禮。

    雲“公也,侯也,伯也,各一位”者,以其面位同,故各自設擯。

    雲“子男俠門而俱東上,亦一位也”者,以其雖隔門,相去近,又同北面東上,故共一位設擯,故有四傳擯。

    雲“至庭乃設擯”者,對上觐禮門外設擯。

    案此上經,諸侯各就其?而立,乃雲“四傳擯”,則在諸侯之北,故知至庭乃設擯。

    雲“則諸侯初入門,王官之伯帥之耳”者,約《顧命》而知之。

     天子乘龍,載大?,象日月、升龍、降龍,出,拜日于東門之外,反祀方明。

    (此謂會同以春者也。

    馬八尺以上為龍。

    大?,大常也。

    王建大常,纟參首畫日月,其下及旒交畫升龍、降龍。

    《朝事儀》曰:天子冕而執鎮圭,尺有二寸,缫藉尺有二寸,?大圭,乘大路,建大常十有二旒,樊纓十有二就,貳車十有二乘,帥諸侯而朝日于東郊,所以教尊尊也。

    退而朝諸侯。

    由此二者言之,已祀方明,乃以會同之禮見諸侯也。

    凡會同者,不協而盟。

    《司盟職》曰:“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書及其禮儀,北面诏明神,既盟則藏之。

    ”言北面诏明神,則明神有象也。

    象者其方明乎?及盟時又加于壇上,乃以載辭告焉。

    詛祝掌其祝号。

    ) [疏]“天子”至“方明”。

    ○注“此謂”至“祝号”。

    ○釋曰:自此盡“西門外”,論将見諸侯,先禮日月山川之事。

    雲“此謂會同以春者也”者,案下文于南門、北門、西門之外禮日月四渎,會同以夏、秋、冬,此雲“拜日于東門之外”,故知會同以春者也。

    雲“馬八尺以上為龍”者,是《周禮·?人職》文,案彼雲“馬八尺以上為龍,七尺以上為?來,六尺以上為馬”,五尺以上為駒。

    雲“大?,大常也”者,案《周禮·司常》雲:“日月為常,交龍為?。

    ”則?與常别,此既象日月,則是大常。

    而雲大?者,九?各有定稱,亦有通名,故桓二年臧哀伯雲:“三辰?旗”,服氏注雲:“九?之總名。

    ”故大常亦謂之大?,是以諸侯建交龍為?,亦謂之常。

    《大行人》雲五等諸侯亦曰“建常九ヵ”,亦是通稱也。

    雲“王建大常,纟參首畫日月,其下及旒交畫升龍、降龍”,知義然者,以其先言日月,後言龍,故知纟參首畫日月,依《爾雅》說旌旗雲正幅為纟參,“長尋曰?”,謂旌旗身也,其下屬旒,乃畫日月交龍。

    案《左傳》雲:“三辰?旗。

    ”服注雲:“三辰,謂日、月、星。

    ”孔君《尚書傳》亦雲畫日、月、星于衣服旌旗。

    鄭注《司服》亦雲:“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于旌旗,所謂三辰,?旗昭其明也。

    ”若然,大常當有星,所以《司常》及此直雲日、月,不雲星者,既言三辰,則日月星俱有。

    《周禮·司常》不言星者,《司常》九?皆以二字為名,故略不言星,是以此文亦略不言星。

    案文大常之上又有交龍,則諸侯交龍為?無日月,王之大常非直有日月兼有交龍。

    《司常》不言交龍,亦是于文略。

    引《朝事儀》以下,至“朝諸侯”,此亦同法,故引之證此拜日于東門之事。

    雲“天子冕而執鎮圭”者,案《玉藻》天子玄冕拜日于東門之外,則知此亦玄冕也。

    ?大圭者,則《周禮·玉人職》“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是也。

    雲“乘大路”者,則《周禮·玉路》也,以周之玉路,因殷之大路,飾之以玉,故猶以大路為名。

    雲“樊纓十有二就”者,案《巾車》鄭注雲:“樊,馬大帶。

    纓,馬鞅。

    就,成也。

    以五采?飾之,一匝為一成,樊與纓各飾為十二匝,十二就也。

    雲“貳車十有二乘”者,案《周禮·大行人》雲:上公貳車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

    而天子十二以為節,故十二乘。

    貳車者,飾皆與正路同,當亦飾之以玉,使人乘之。

    《少儀》雲“乘貳車則式,佐車則否”是也。

    雲“帥諸侯朝日于東郊”者,朝日即拜日,一也,以其朝必有拜。

    雲“所以教尊尊也”者,天子至尊,猶往朝日,是教天下尊敬其所尊者,故雲教尊尊也。

    雲“退而朝諸侯”者,朝日于東郊,退就壇使諸侯朝已。

    雲“由此二者言之,已祀方明,乃以會同之禮見諸侯也”者,言二者,諸侯朝事儀與此觐禮,其朝事儀朝日退,乃始朝諸侯,此觐禮加方明于壇上,公侯伯子男就其?而立,王乃四傳擯見之,是已祀方明,乃始見諸侯,二者同,故雲由此二者言之。

    若然,朝事儀直有朝日,禮畢退見諸侯,此觐禮祀方明,禮畢乃朝諸侯,不同者,以其邦國有疑,則有盟事。

    朝日既畢,乃祀方明于壇,祀方明禮畢,退去方明于下,天子乃升壇與諸侯相見。

    朝禮既畢,乃更加方明于壇,與諸侯行盟誓之禮。

    若邦國無疑,王帥諸侯朝日而已,無祀方明之事。

    是以《朝事儀》直雲朝日教尊尊而朝諸侯,不言祀方明之事。

    鄭雲已祀方明者,據此《觐禮》上下有盟誓而言。

    此天子乘龍及下文禮日之等,若有盟誓,文當在“宮方三百步”之上。

    今退文在下者,欲見盟誓非常,尋常無盟誓之事,直朝日而已故也。

    雲“凡會同者,不協而盟”者,《左氏傳》雲:“有事而會,不協而盟。

    ”引此者,解此經反祀方明之意。

    反祀方明者,為不協而盟故也,故引《司盟》證之。

    雲“既盟則藏之”者,盟誓既訖,寫此盟辭頒之于六官,司盟之官覆寫一通自藏,拟後覆驗。

    雲“言北面诏明神,則明神有象也。

    象者其方明乎”,鄭雲此者,《司盟》雲“诏明神”,不言方明,此文直言方明,不言明神,鄭欲合為一事,故雲言北面诏明神,則明神有形象可告,以其方明有四方四色,是其象,無正文,以義約為一事,故言“乎”以疑之。

    雲“及盟時又加于壇上,乃以載辭告焉”者,對前祀方明加于壇上,祀訖,退而乃朝諸侯訖,又加于壇上,以載辭告之。

    雲“詛祝掌其祝号”者,案《春官·詛祝職》雲:“掌盟、詛、類、造、攻、說、衤會、?之祝号。

    ”注雲:“八者之辭,皆所以告神明也。

    盟詛主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詛。

    ”又雲“作盟詛之載辭,以叙邦國之信”是也。

     禮日于南門外,禮月與四渎于北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