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聘禮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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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君也。
至于階,讓,大夫先升一等。
(讓不言三,不成三也。
凡升者,主人讓于客三。
敵者則客三辭,主人乃許升,亦道賓之義也。
使者尊,主人三讓,則許升矣。
今使者三讓,則是主人四讓也。
公雖尊,亦三讓乃許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
古文曰三讓。
) [疏]“至于”至“一等”。
○注“讓不”至“三讓”。
○釋曰:雲“讓不言三,不成三也。
凡升者,主人讓于客三。
敵者則客三辭,主人乃許升”者,是三讓三辭成也。
今賓三讓,大夫即升,無三辭,則不成三也。
雲“使者尊,主人三讓,則許升矣”者,即此經主人讓大夫先升是也。
雲“今使者三讓,則是主人四讓也”者,經雖言讓,大夫先升,大夫之讓不明,故鄭君兩言之,但使尊終先升。
若主人三讓,使人亦三讓,主人又一讓,則主人四讓,使者乃升,故鄭複言此也。
案《周禮·司儀》雲“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大夫郊勞,“三讓,登聽命”,又雲“緻饔饩如勞之禮”,即得行三讓之禮。
此中“古文雲三讓”,與彼合。
鄭不從者,《周禮》統心,舉其大率而雲三讓,此《儀禮》據屈曲行事。
觀此經直雲讓,大夫先升,是主人或三讓,大夫無三讓,故不從古文也。
雲“公雖尊,亦三讓乃許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者,此據公為主人,亦有三讓,故上行聘時,雲“至于階,三讓,公升二等賓升”,亦是公先讓先升,故成三讓。
是以《聘義》雲“三讓而後升”,公尊,必三讓者,不下賓客,主人之義故也。
賓從,升堂,北面聽命。
(北面于階上也。
) 大夫東面緻命。
賓降,階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
(大夫以束帛同緻饔饩也,賓殊拜之,敬也,重君之禮也。
) [疏]注“大夫”至“禮也”。
○釋曰:“大夫以束帛同緻饔饩五牢”,及陳豆壺車米之等,今賓拜饔三牢,及庭實又别拜饩二牢,及門外米禾殊拜之者,敬主君以重禮故也。
大夫辭,升成拜。
(尊賓。
)受币堂中西,北面。
(趨主君命也。
堂中西,中央之西。
)大夫降,出。
賓降,授老币,出迎大夫。
(老,家臣也。
賓出迎,欲擯之。
) 大夫禮辭,許。
入,揖讓如初。
賓升一等,大夫從,升堂。
(賓先升,敵也,皆北面。
) [疏]“大夫”至“升堂”。
○注“賓先”至“北面”。
○釋曰:前大夫奉君命歸饔饩,故先升一等,今賓私傧使者,無君命,體敵,故賓先升在館,如主人之儀故也。
知皆北面者,以其體敵,又下始雲“賓奉币西面,大夫東面”,明此北面可知。
庭實設,馬乘。
(乘,四馬也。
)賓降堂,受老束錦,大夫止。
(止不降,使之馀尊。
) [疏]注“止不”至“馀尊”。
○釋曰:凡賓主體敵之法,主人降,賓亦降。
今賓降,使者不降者,使之馀尊,雖合降而不降。
賓奉币西面,大夫東面。
賓緻币。
(不言緻命,非君命也。
) 大夫對,北面當楣,再拜稽首。
(稽首,尊君客也。
緻對,有辭也。
) [疏]注“稽首”至“辭也”。
○釋曰:賓主既行敵體之禮,當行頓首,今大夫稽首,于賓為拜君之拜,尊君客故也。
緻者,賓緻币當有辭,對者,大夫對亦當有辭,所以無辭者,文不具故也。
受币于楹?,南面,退,東面俟。
(賓北面授,尊君之使。
) [疏]“受币”至“面俟”。
○注“賓北”至“之使”。
○釋曰:北賓傧使者,是體敵之義。
經雲“受币于楹?南面”,知賓不南面并授,而雲賓北面授者,凡敵體授之義,授由其右,受由其左。
今尊君之使,是以大夫南面,賓北面,故知賓北面授币。
賓再拜稽首送币。
大夫降,執左馬以出。
(出廟門,從者亦訝受之。
) [疏]注“出廟”至“受之”。
○釋曰:言“亦”者,上賓受禮時,受币馬,雲賓降,“執左馬以出,上介受賓币,從者訝受馬”,此亦從者訝受馬,故雲亦也。
賓送于外門外,再拜。
明日,賓拜于朝,拜饔與饩,皆再拜稽首。
(拜謝主君之恩惠于大門外。
《周禮》曰:凡賓客之治令,訝聽之。
此拜亦皮弁服。
) [疏]“賓送”至“稽首”。
○注“拜謝”至“弁服”。
○釋曰:知拜謝在大門外者,以其直言賓拜于朝,無入門之文,故知在大門外。
若然,諸侯外朝在大門外明矣。
引《周禮》者,《秋官·掌訝職》雲:賓客“至于國,賓入館,次于舍門外,待事于客。
及将币,為前驅,至于朝,诏其位”。
凡賓客之治令訝訝治之。
引之者,欲見賓客發館至朝來往,皆掌訝前驅為之導。
知“此拜亦皮弁”者,以其受時皮弁,故知此拜亦皮弁也。
故《公食大夫》雲:“若不親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緻之。
賓朝服以受,明日賓朝服以拜賜于朝。
”彼朝服受,還朝服拜,則知此皮弁受,亦皮弁拜可知。
上介,饔饩三牢,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饪鼎七,無鮮魚、鮮臘也。
賓、介皆異館。
) [疏]“上介”至“鼎三”。
○釋曰:自此盡“兩馬束錦”,論主君使下大夫歸饔饩于上介之事。
○注“饪鼎”至“異館”。
○釋曰:雲“饪鼎七,無鮮魚、鮮臘也”者,對上賓九鼎,有鮮魚、鮮臘也。
雲“賓、介皆異館”者,案下記雲:“卿館于大夫,大夫館于士,士館于工商。
”彼雲卿,即此賓,一也。
彼雲大夫,即此上介也。
彼雲士,即此衆介也。
故知賓、介各異館。
必異館者,所陳饔饩厚,無所容故也。
腥一牢,在東,鼎七;堂上之馔六。
(六者,賓西夾之數。
) 西夾亦如之。
?及甕,如上賓。
(凡所不貶者,尊介也。
言如上賓者,明此賓客介也。
) [疏]“西夾”至“上賓”。
○注“凡所”至“介也”。
○釋曰:雲“如上賓者,明此賓客介也”者,案下雲“賓之公币、私币皆陳,上介公币陳”,是上介有與賓同者。
前經不言如上賓,獨此經言如上賓,以其此饔饩大禮,西夾?及甕如上賓,以其客此上介,如上賓之禮也。
饩一牢。
門外米、禾視死牢,牢十車,薪刍倍禾。
凡其實與陳,如上賓。
(凡,凡饪以下。
)下大夫韋弁,用束帛緻之。
上介韋弁以受,如賓禮。
(介不皮弁者,以其受大禮似賓,不敢純如賓也。
) 傧之兩馬束錦。
[疏]“傧之兩馬束錦”。
○釋曰:此下大夫使者受上介之傧禮,如卿使者受賓傧禮,當庭同,不言如上大夫者,省文也。
士介四人,皆饩大牢,米百?,設于門外。
(牢米不入門,略之也。
米設當門,亦十為列,北上。
牢在其南,西上。
) [疏]“士介”至“門外”。
○注“牢米”至“西上”。
○釋曰:自此至“無傧”,論使宰夫歸饩于衆介之事。
上文賓與上介米陳碑南,饩陳門内,此不入門,陳于門外者,鄭雲“略之也”。
雲“米設當門,亦十為列,北上”,彼亦當門。
此直雲“設于門外”,不雲東西,明當門北上,與賓同。
雲“牢在其南,西上”者,以此饩本設于庭,在門内,由士介賤,不得入門,且賓與上介門東有米三十車,薪六十車,門西禾三十車,刍六十車,皆統門為上。
此饩本非門外東西之物,制不在門外東西,宜當門陳之。
雲“牢在其南,西上”,知如此設之者,以其賓、上介饩在米南,門西,東上,明知此牢亦在米南而,西上為異耳。
宰夫朝服,牽牛以緻之。
(執纟引牽之,東面緻命,朝服無束帛,亦略之。
士介西面拜迎。
) [疏]“宰夫”至“緻之”。
○注“執纟引”至“拜迎”。
○釋曰:案下記雲“士館于工商”,則此緻者在工商之館,宰夫從外來,即為賓客,宜在門西東面,此就太牢之中,取以緻饩。
雲“朝服無束帛,亦略之”者,決上賓與上介皮弁有束帛,故以為略之也。
雲“士介西面拜迎”者,以其士介為主人,故西面。
每上賓與上介米禾皆視死牢,具有刍薪米禾,此士直有生饩,無死牢
至于階,讓,大夫先升一等。
(讓不言三,不成三也。
凡升者,主人讓于客三。
敵者則客三辭,主人乃許升,亦道賓之義也。
使者尊,主人三讓,則許升矣。
今使者三讓,則是主人四讓也。
公雖尊,亦三讓乃許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
古文曰三讓。
) [疏]“至于”至“一等”。
○注“讓不”至“三讓”。
○釋曰:雲“讓不言三,不成三也。
凡升者,主人讓于客三。
敵者則客三辭,主人乃許升”者,是三讓三辭成也。
今賓三讓,大夫即升,無三辭,則不成三也。
雲“使者尊,主人三讓,則許升矣”者,即此經主人讓大夫先升是也。
雲“今使者三讓,則是主人四讓也”者,經雖言讓,大夫先升,大夫之讓不明,故鄭君兩言之,但使尊終先升。
若主人三讓,使人亦三讓,主人又一讓,則主人四讓,使者乃升,故鄭複言此也。
案《周禮·司儀》雲“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大夫郊勞,“三讓,登聽命”,又雲“緻饔饩如勞之禮”,即得行三讓之禮。
此中“古文雲三讓”,與彼合。
鄭不從者,《周禮》統心,舉其大率而雲三讓,此《儀禮》據屈曲行事。
觀此經直雲讓,大夫先升,是主人或三讓,大夫無三讓,故不從古文也。
雲“公雖尊,亦三讓乃許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者,此據公為主人,亦有三讓,故上行聘時,雲“至于階,三讓,公升二等賓升”,亦是公先讓先升,故成三讓。
是以《聘義》雲“三讓而後升”,公尊,必三讓者,不下賓客,主人之義故也。
賓從,升堂,北面聽命。
(北面于階上也。
) 大夫東面緻命。
賓降,階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
(大夫以束帛同緻饔饩也,賓殊拜之,敬也,重君之禮也。
) [疏]注“大夫”至“禮也”。
○釋曰:“大夫以束帛同緻饔饩五牢”,及陳豆壺車米之等,今賓拜饔三牢,及庭實又别拜饩二牢,及門外米禾殊拜之者,敬主君以重禮故也。
大夫辭,升成拜。
(尊賓。
)受币堂中西,北面。
(趨主君命也。
堂中西,中央之西。
)大夫降,出。
賓降,授老币,出迎大夫。
(老,家臣也。
賓出迎,欲擯之。
) 大夫禮辭,許。
入,揖讓如初。
賓升一等,大夫從,升堂。
(賓先升,敵也,皆北面。
) [疏]“大夫”至“升堂”。
○注“賓先”至“北面”。
○釋曰:前大夫奉君命歸饔饩,故先升一等,今賓私傧使者,無君命,體敵,故賓先升在館,如主人之儀故也。
知皆北面者,以其體敵,又下始雲“賓奉币西面,大夫東面”,明此北面可知。
庭實設,馬乘。
(乘,四馬也。
)賓降堂,受老束錦,大夫止。
(止不降,使之馀尊。
) [疏]注“止不”至“馀尊”。
○釋曰:凡賓主體敵之法,主人降,賓亦降。
今賓降,使者不降者,使之馀尊,雖合降而不降。
賓奉币西面,大夫東面。
賓緻币。
(不言緻命,非君命也。
) 大夫對,北面當楣,再拜稽首。
(稽首,尊君客也。
緻對,有辭也。
) [疏]注“稽首”至“辭也”。
○釋曰:賓主既行敵體之禮,當行頓首,今大夫稽首,于賓為拜君之拜,尊君客故也。
緻者,賓緻币當有辭,對者,大夫對亦當有辭,所以無辭者,文不具故也。
受币于楹?,南面,退,東面俟。
(賓北面授,尊君之使。
) [疏]“受币”至“面俟”。
○注“賓北”至“之使”。
○釋曰:北賓傧使者,是體敵之義。
經雲“受币于楹?南面”,知賓不南面并授,而雲賓北面授者,凡敵體授之義,授由其右,受由其左。
今尊君之使,是以大夫南面,賓北面,故知賓北面授币。
賓再拜稽首送币。
大夫降,執左馬以出。
(出廟門,從者亦訝受之。
) [疏]注“出廟”至“受之”。
○釋曰:言“亦”者,上賓受禮時,受币馬,雲賓降,“執左馬以出,上介受賓币,從者訝受馬”,此亦從者訝受馬,故雲亦也。
賓送于外門外,再拜。
明日,賓拜于朝,拜饔與饩,皆再拜稽首。
(拜謝主君之恩惠于大門外。
《周禮》曰:凡賓客之治令,訝聽之。
此拜亦皮弁服。
) [疏]“賓送”至“稽首”。
○注“拜謝”至“弁服”。
○釋曰:知拜謝在大門外者,以其直言賓拜于朝,無入門之文,故知在大門外。
若然,諸侯外朝在大門外明矣。
引《周禮》者,《秋官·掌訝職》雲:賓客“至于國,賓入館,次于舍門外,待事于客。
及将币,為前驅,至于朝,诏其位”。
凡賓客之治令訝訝治之。
引之者,欲見賓客發館至朝來往,皆掌訝前驅為之導。
知“此拜亦皮弁”者,以其受時皮弁,故知此拜亦皮弁也。
故《公食大夫》雲:“若不親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緻之。
賓朝服以受,明日賓朝服以拜賜于朝。
”彼朝服受,還朝服拜,則知此皮弁受,亦皮弁拜可知。
上介,饔饩三牢,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饪鼎七,無鮮魚、鮮臘也。
賓、介皆異館。
) [疏]“上介”至“鼎三”。
○釋曰:自此盡“兩馬束錦”,論主君使下大夫歸饔饩于上介之事。
○注“饪鼎”至“異館”。
○釋曰:雲“饪鼎七,無鮮魚、鮮臘也”者,對上賓九鼎,有鮮魚、鮮臘也。
雲“賓、介皆異館”者,案下記雲:“卿館于大夫,大夫館于士,士館于工商。
”彼雲卿,即此賓,一也。
彼雲大夫,即此上介也。
彼雲士,即此衆介也。
故知賓、介各異館。
必異館者,所陳饔饩厚,無所容故也。
腥一牢,在東,鼎七;堂上之馔六。
(六者,賓西夾之數。
) 西夾亦如之。
?及甕,如上賓。
(凡所不貶者,尊介也。
言如上賓者,明此賓客介也。
) [疏]“西夾”至“上賓”。
○注“凡所”至“介也”。
○釋曰:雲“如上賓者,明此賓客介也”者,案下雲“賓之公币、私币皆陳,上介公币陳”,是上介有與賓同者。
前經不言如上賓,獨此經言如上賓,以其此饔饩大禮,西夾?及甕如上賓,以其客此上介,如上賓之禮也。
饩一牢。
門外米、禾視死牢,牢十車,薪刍倍禾。
凡其實與陳,如上賓。
(凡,凡饪以下。
)下大夫韋弁,用束帛緻之。
上介韋弁以受,如賓禮。
(介不皮弁者,以其受大禮似賓,不敢純如賓也。
) 傧之兩馬束錦。
[疏]“傧之兩馬束錦”。
○釋曰:此下大夫使者受上介之傧禮,如卿使者受賓傧禮,當庭同,不言如上大夫者,省文也。
士介四人,皆饩大牢,米百?,設于門外。
(牢米不入門,略之也。
米設當門,亦十為列,北上。
牢在其南,西上。
) [疏]“士介”至“門外”。
○注“牢米”至“西上”。
○釋曰:自此至“無傧”,論使宰夫歸饩于衆介之事。
上文賓與上介米陳碑南,饩陳門内,此不入門,陳于門外者,鄭雲“略之也”。
雲“米設當門,亦十為列,北上”,彼亦當門。
此直雲“設于門外”,不雲東西,明當門北上,與賓同。
雲“牢在其南,西上”者,以此饩本設于庭,在門内,由士介賤,不得入門,且賓與上介門東有米三十車,薪六十車,門西禾三十車,刍六十車,皆統門為上。
此饩本非門外東西之物,制不在門外東西,宜當門陳之。
雲“牢在其南,西上”,知如此設之者,以其賓、上介饩在米南,門西,東上,明知此牢亦在米南而,西上為異耳。
宰夫朝服,牽牛以緻之。
(執纟引牽之,東面緻命,朝服無束帛,亦略之。
士介西面拜迎。
) [疏]“宰夫”至“緻之”。
○注“執纟引”至“拜迎”。
○釋曰:案下記雲“士館于工商”,則此緻者在工商之館,宰夫從外來,即為賓客,宜在門西東面,此就太牢之中,取以緻饩。
雲“朝服無束帛,亦略之”者,決上賓與上介皮弁有束帛,故以為略之也。
雲“士介西面拜迎”者,以其士介為主人,故西面。
每上賓與上介米禾皆視死牢,具有刍薪米禾,此士直有生饩,無死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