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聘禮第八
關燈
小
中
大
“辭玉”。
○注“擯者”至“尊讓”。
○釋曰:知擯是上擯者,案上相禮者皆上擯,故知此亦據上擯。
雲“圭,贽之重”者,《大宗伯》雲“以玉作六瑞”,君之所執;又雲“以禽作六贽”,臣之所執;總而言之皆是贽。
故《左氏傳》雲男贽不過玉帛、禽鳥,但君之所執,為贽之重者也。
雲“辭之,亦所以緻尊讓”也,緻尊讓,《鄉飲酒義》文。
彼為賓主三辭三讓,是緻尊讓。
此辭玉,亦是緻尊讓之事,故引之為證也。
案文公十二年《左氏傳》雲:秦伯使西乞術來聘,襄仲辭玉,賓對曰:“不腆敝器,不足辭也。
”彼主人無三辭者,文不具,亦當三辭也。
納賓,賓入門左。
(公事自?西。
) [疏]“納賓賓入門左”。
○注“公事自?西”。
○釋曰:案《玉藻》雲:“公事自?西。
”注雲:“聘享也。
”又雲:“私事自?東。
”注雲:“觌面也。
”故鄭引之以證此入門左是聘享。
賓入自?西,入門左也。
介皆入門左,北面,西上。
(随賓入也。
介無事,止于此。
今文無門。
) [疏]“介皆”至“西上”。
○注“随賓”至“無門”。
○釋曰:案《司儀》雲: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及将币,“每門止一相,及廟,唯君相入”,注雲:“唯君相入,客臣也。
相不入矣。
”此介皆入,不同者,彼雲每門止一相,鄭雲絕行在後耳,非是全不入廟。
又雲唯君相入者,謂前相君禮須入,故言之;臣相不前相禮,故不言入;其實皆入,與此同也。
三揖,(君與賓也。
入門将曲,揖;既曲北面,又揖;當碑揖。
) [疏]“三揖”。
○注“君與”至“碑揖”。
○釋曰:前雲公揖入,立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
賓後獨入,得雲“入門将曲,揖”者,謂公先在庭南面,賓既入門,至碑曲,揖,賓既曲北面,賓又揖,主君揖,主君二者,皆向賓揖之,再揖訖,亦主君東面向堂塗,北行當碑,乃得賓主相向而揖,是以得君行一,臣行二,非謂賓入門時,主君更向内ニ,相近而揖。
若然,何得雲君行一,臣行二也。
至于階,三讓。
(讓,升。
) 公升二等,(先賓升二等,亦欲君行一,臣行二。
) [疏]“公升二等”。
○注“升賓”至“行二”。
○釋曰:諸侯階有七等,公升二等,在上仍有五等,而得雲君行一,臣行二者,但君行少,臣行多,大判而言,非謂即君行一,臣行二。
此文出《齊語》晏子辭。
賓升,西楹西,東面。
(與主君相鄉。
) 擯者退中庭。
(鄉公所立處,退者以公宜親受賓命,不用擯相也。
) [疏]“擯者退中庭”。
○注“鄉公”至“相也”。
○釋曰:上文公揖入,立于中庭,今公與賓升堂,雲“擯者退中庭”,此文與君立中庭同,故雲“鄉公所立處”。
賓緻命。
(緻其君之命也。
) 公左還,北鄉。
(當拜。
) [疏]“公左還北鄉”。
○注“當拜”。
○釋曰:言“左還北鄉”者,公升受賓緻命時西鄉,以左手鄉外,回身北面乃拜,故雲“當拜”。
擯者進。
(進阼階西,釋辭于賓,相公拜也。
) [疏]“擯者進”。
○注“進阼”至“拜也”。
○釋曰:知“阼階西”者,以其擯者在中庭公立處,直言“進”,則進至阼階西,不得更向阼階前,亦不可更進西階,故知“進阼階西,釋辭于賓”,複得“相公拜”也。
公當楣再拜。
(拜贶也。
贶,惠賜也。
楣謂之梁。
) [疏]“公當楣再拜”。
○注“拜贶”至“賜也”。
○釋曰:拜贶之言,文出《聘義》。
彼雲“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是也。
賓三退,負序。
(三退,三逡遁也。
不言辟者,以執圭将進授之。
) [疏]“賓三退負序”。
○注“三退”至“授之”。
○釋曰:案上文賓入門,“公再拜,賓辟,不答拜”。
又下文雲賓訝受幾于筵前,“公一拜送,賓以幾辟”,皆言辟,此不言辟,故決之也。
案《司儀》雲: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及将币,“客登拜,客三辟,授币”,注雲:“客三辟,三退,負序也”者,彼諸公之臣相聘之禮,與侯伯之卿聘于鄰國之禮少異故也。
公側襲,受玉于中堂與東楹之?。
(側猶獨也。
言獨,見其尊賓也。
他日公有事,必有贊為之者。
凡襲于隐者,公序坫之?可知也。
中堂,南北之中也。
入堂深,尊賓事也。
東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
) [疏]“公側”至“之?”。
○注“側猶”至“行二”。
○釋曰:雲“他日公有事,必有贊為之”者,案《大射》雲公卒射,小臣正贊襲,是其贊為之也。
雲“幾襲于隐”者,案《士喪禮》:小斂,主人袒于戶内,襲于序東。
喪禮遽于事,尚襲于序東,況吉事乎?明知襲于隐者也。
雲“公序坫之?可也”者,《士喪》襲于序東,謂于堂東地上,此則公在堂上。
堂東南角為坫,鄭以意斟酌隐處無過于序東坫北可也。
無正文,故雲可也。
雲“中堂,南北之中也。
入堂深,尊賓事也”者,凡廟之室堂皆五架,棟南北皆有兩架,棟北一架,下有壁,開戶棟南一架,謂之楣。
則楣北有二架,楣南有一架。
今于當楣北面拜訖,乃更前北侵半架,于南北之中乃受玉,故雲南北之中,乃入堂深,尊賓事故也。
雲“東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者,兩楹之?為賓主處中,今乃于東楹之?,更侵東半?,故雲君行一臣行二也。
擯者退,負東塾而立。
(反其等位,無事。
)賓降,介逆出。
(逆出,由便。
)賓出。
(聘事畢。
) 公側授宰玉。
(使藏之,授于序端。
) [疏]“公側授宰玉”。
○注“使藏”至“序端”。
○釋曰:鄭知“授于序端”者,凡公授受皆于序端,是以下文“公升側受幾于序端”,故知此亦授于序端也。
裼,降立。
(裼者,免上衣,見裼衣。
凡當盛禮者,以充美為敬。
非盛禮者,以見美為敬。
禮尚相變也。
《玉藻》曰:“裘之裼也,見美也。
”又曰:“は裘青<豸幹>α,絞衣以裼之。
”《論語》曰:“素衣,は裘。
”皮弁時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
裘者為溫,表之,為其亵也。
寒暑之服,冬則裘,夏則葛。
凡衤?裼者左,降立,俟享也。
亦于中庭。
古文裼皆作賜。
) [疏]“裼降立”。
○注“裼者”至“作賜”。
○釋曰:雲“裼者,免上衣,見裼衣”者,案《玉藻》雲:“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注雲:“君衣狐白毛之裘,則以素錦為衣覆之使可裼也。
袒而有衣曰裼,必覆之者,裘亵也。
《詩》雲:‘衣錦?衣,裳錦?裳。
’然則錦衣複有上衣明矣。
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與?凡裼衣象裘色也。
”若然,凡服四時不同,假令冬有裘,亻親身?衫,又有襦?,襦?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
若夏則以??,??之上則有中衣,中衣之上複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
若春秋二時,則衣袷褶,袷褶之上加以中衣,中衣之上加以上服也。
言見裼衣者,謂袒衿前,上服見裼衣也。
故《玉藻》雲:“裘之裼也,見美也。
”襲者掩之,故《玉藻》雲“襲充美”是也。
雲“凡當盛禮者,以充美為敬。
非盛禮者,以見美為敬。
禮尚相變也”者,《玉藻》雲“執龜玉襲”,是禮之盛者,充美為敬。
《玉藻》又雲:“君在則裼,盡飾也。
”是非盛禮者,以見美為敬。
據此二者,是禮尚有相變也。
引《玉藻》者,證禮不盛者,以裼見美也。
又曰“は裘青<豸幹>α,絞衣以裼之”,引《論語》“素衣は裘”,又雲“皮弁時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鄭并引二文者,欲見諸侯與其臣視朔與行聘禮,皆服は裘,但君則は裘還用はα,臣則不敢純如君,は裘則青<豸幹>α裼衣,君臣亦有異時。
若在國視朔,君臣同素衣為裼,故《鄉黨》雲“素衣は裘”,彼一篇是孔子行事。
鄭兼見君臣視朔之服,是其君臣同用素裼可知。
若聘禮,亦君臣同用は裘,但主君則用素衣為裼,使臣則用絞衣為裼,是以鄭總雲皮弁時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
言“或素衣”者,在國則君臣同素衣,聘時主君亦素衣,唯臣用絞衣為裼也。
依《雜記》雲“朝服十五升布”,皮弁亦天子朝服,與諸侯朝服同用十五升布,亦同素積以為裳,白舄,臣用白屦也。
雲“裘者為溫,表之,為亵”者,案《月令》雲孟冬天子始裘。
是裘為溫。
雲“表之”者,則裼衣是也。
裼衣象裘色,複與上服色同也。
雲“凡衤?裼者左”者,吉兇皆袒左是也,是以《士喪禮》主人左袒,《檀弓》雲吳季劄“左袒右還其封”,《大射》亦左袒。
若受刑,則袒右,故《觐禮》侯氏袒右受刑是也。
知降立俟享也者,下文賓行享是也。
○注“擯者”至“尊讓”。
○釋曰:知擯是上擯者,案上相禮者皆上擯,故知此亦據上擯。
雲“圭,贽之重”者,《大宗伯》雲“以玉作六瑞”,君之所執;又雲“以禽作六贽”,臣之所執;總而言之皆是贽。
故《左氏傳》雲男贽不過玉帛、禽鳥,但君之所執,為贽之重者也。
雲“辭之,亦所以緻尊讓”也,緻尊讓,《鄉飲酒義》文。
彼為賓主三辭三讓,是緻尊讓。
此辭玉,亦是緻尊讓之事,故引之為證也。
案文公十二年《左氏傳》雲:秦伯使西乞術來聘,襄仲辭玉,賓對曰:“不腆敝器,不足辭也。
”彼主人無三辭者,文不具,亦當三辭也。
納賓,賓入門左。
(公事自?西。
) [疏]“納賓賓入門左”。
○注“公事自?西”。
○釋曰:案《玉藻》雲:“公事自?西。
”注雲:“聘享也。
”又雲:“私事自?東。
”注雲:“觌面也。
”故鄭引之以證此入門左是聘享。
賓入自?西,入門左也。
介皆入門左,北面,西上。
(随賓入也。
介無事,止于此。
今文無門。
) [疏]“介皆”至“西上”。
○注“随賓”至“無門”。
○釋曰:案《司儀》雲: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及将币,“每門止一相,及廟,唯君相入”,注雲:“唯君相入,客臣也。
相不入矣。
”此介皆入,不同者,彼雲每門止一相,鄭雲絕行在後耳,非是全不入廟。
又雲唯君相入者,謂前相君禮須入,故言之;臣相不前相禮,故不言入;其實皆入,與此同也。
三揖,(君與賓也。
入門将曲,揖;既曲北面,又揖;當碑揖。
) [疏]“三揖”。
○注“君與”至“碑揖”。
○釋曰:前雲公揖入,立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
賓後獨入,得雲“入門将曲,揖”者,謂公先在庭南面,賓既入門,至碑曲,揖,賓既曲北面,賓又揖,主君揖,主君二者,皆向賓揖之,再揖訖,亦主君東面向堂塗,北行當碑,乃得賓主相向而揖,是以得君行一,臣行二,非謂賓入門時,主君更向内ニ,相近而揖。
若然,何得雲君行一,臣行二也。
至于階,三讓。
(讓,升。
) 公升二等,(先賓升二等,亦欲君行一,臣行二。
) [疏]“公升二等”。
○注“升賓”至“行二”。
○釋曰:諸侯階有七等,公升二等,在上仍有五等,而得雲君行一,臣行二者,但君行少,臣行多,大判而言,非謂即君行一,臣行二。
此文出《齊語》晏子辭。
賓升,西楹西,東面。
(與主君相鄉。
) 擯者退中庭。
(鄉公所立處,退者以公宜親受賓命,不用擯相也。
) [疏]“擯者退中庭”。
○注“鄉公”至“相也”。
○釋曰:上文公揖入,立于中庭,今公與賓升堂,雲“擯者退中庭”,此文與君立中庭同,故雲“鄉公所立處”。
賓緻命。
(緻其君之命也。
) 公左還,北鄉。
(當拜。
) [疏]“公左還北鄉”。
○注“當拜”。
○釋曰:言“左還北鄉”者,公升受賓緻命時西鄉,以左手鄉外,回身北面乃拜,故雲“當拜”。
擯者進。
(進阼階西,釋辭于賓,相公拜也。
) [疏]“擯者進”。
○注“進阼”至“拜也”。
○釋曰:知“阼階西”者,以其擯者在中庭公立處,直言“進”,則進至阼階西,不得更向阼階前,亦不可更進西階,故知“進阼階西,釋辭于賓”,複得“相公拜”也。
公當楣再拜。
(拜贶也。
贶,惠賜也。
楣謂之梁。
) [疏]“公當楣再拜”。
○注“拜贶”至“賜也”。
○釋曰:拜贶之言,文出《聘義》。
彼雲“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是也。
賓三退,負序。
(三退,三逡遁也。
不言辟者,以執圭将進授之。
) [疏]“賓三退負序”。
○注“三退”至“授之”。
○釋曰:案上文賓入門,“公再拜,賓辟,不答拜”。
又下文雲賓訝受幾于筵前,“公一拜送,賓以幾辟”,皆言辟,此不言辟,故決之也。
案《司儀》雲: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及将币,“客登拜,客三辟,授币”,注雲:“客三辟,三退,負序也”者,彼諸公之臣相聘之禮,與侯伯之卿聘于鄰國之禮少異故也。
公側襲,受玉于中堂與東楹之?。
(側猶獨也。
言獨,見其尊賓也。
他日公有事,必有贊為之者。
凡襲于隐者,公序坫之?可知也。
中堂,南北之中也。
入堂深,尊賓事也。
東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
) [疏]“公側”至“之?”。
○注“側猶”至“行二”。
○釋曰:雲“他日公有事,必有贊為之”者,案《大射》雲公卒射,小臣正贊襲,是其贊為之也。
雲“幾襲于隐”者,案《士喪禮》:小斂,主人袒于戶内,襲于序東。
喪禮遽于事,尚襲于序東,況吉事乎?明知襲于隐者也。
雲“公序坫之?可也”者,《士喪》襲于序東,謂于堂東地上,此則公在堂上。
堂東南角為坫,鄭以意斟酌隐處無過于序東坫北可也。
無正文,故雲可也。
雲“中堂,南北之中也。
入堂深,尊賓事也”者,凡廟之室堂皆五架,棟南北皆有兩架,棟北一架,下有壁,開戶棟南一架,謂之楣。
則楣北有二架,楣南有一架。
今于當楣北面拜訖,乃更前北侵半架,于南北之中乃受玉,故雲南北之中,乃入堂深,尊賓事故也。
雲“東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者,兩楹之?為賓主處中,今乃于東楹之?,更侵東半?,故雲君行一臣行二也。
擯者退,負東塾而立。
(反其等位,無事。
)賓降,介逆出。
(逆出,由便。
)賓出。
(聘事畢。
) 公側授宰玉。
(使藏之,授于序端。
) [疏]“公側授宰玉”。
○注“使藏”至“序端”。
○釋曰:鄭知“授于序端”者,凡公授受皆于序端,是以下文“公升側受幾于序端”,故知此亦授于序端也。
裼,降立。
(裼者,免上衣,見裼衣。
凡當盛禮者,以充美為敬。
非盛禮者,以見美為敬。
禮尚相變也。
《玉藻》曰:“裘之裼也,見美也。
”又曰:“は裘青<豸幹>α,絞衣以裼之。
”《論語》曰:“素衣,は裘。
”皮弁時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
裘者為溫,表之,為其亵也。
寒暑之服,冬則裘,夏則葛。
凡衤?裼者左,降立,俟享也。
亦于中庭。
古文裼皆作賜。
) [疏]“裼降立”。
○注“裼者”至“作賜”。
○釋曰:雲“裼者,免上衣,見裼衣”者,案《玉藻》雲:“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注雲:“君衣狐白毛之裘,則以素錦為衣覆之使可裼也。
袒而有衣曰裼,必覆之者,裘亵也。
《詩》雲:‘衣錦?衣,裳錦?裳。
’然則錦衣複有上衣明矣。
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與?凡裼衣象裘色也。
”若然,凡服四時不同,假令冬有裘,亻親身?衫,又有襦?,襦?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
若夏則以??,??之上則有中衣,中衣之上複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
若春秋二時,則衣袷褶,袷褶之上加以中衣,中衣之上加以上服也。
言見裼衣者,謂袒衿前,上服見裼衣也。
故《玉藻》雲:“裘之裼也,見美也。
”襲者掩之,故《玉藻》雲“襲充美”是也。
雲“凡當盛禮者,以充美為敬。
非盛禮者,以見美為敬。
禮尚相變也”者,《玉藻》雲“執龜玉襲”,是禮之盛者,充美為敬。
《玉藻》又雲:“君在則裼,盡飾也。
”是非盛禮者,以見美為敬。
據此二者,是禮尚有相變也。
引《玉藻》者,證禮不盛者,以裼見美也。
又曰“は裘青<豸幹>α,絞衣以裼之”,引《論語》“素衣は裘”,又雲“皮弁時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鄭并引二文者,欲見諸侯與其臣視朔與行聘禮,皆服は裘,但君則は裘還用はα,臣則不敢純如君,は裘則青<豸幹>α裼衣,君臣亦有異時。
若在國視朔,君臣同素衣為裼,故《鄉黨》雲“素衣は裘”,彼一篇是孔子行事。
鄭兼見君臣視朔之服,是其君臣同用素裼可知。
若聘禮,亦君臣同用は裘,但主君則用素衣為裼,使臣則用絞衣為裼,是以鄭總雲皮弁時或素衣其裘同可知也。
言“或素衣”者,在國則君臣同素衣,聘時主君亦素衣,唯臣用絞衣為裼也。
依《雜記》雲“朝服十五升布”,皮弁亦天子朝服,與諸侯朝服同用十五升布,亦同素積以為裳,白舄,臣用白屦也。
雲“裘者為溫,表之,為亵”者,案《月令》雲孟冬天子始裘。
是裘為溫。
雲“表之”者,則裼衣是也。
裼衣象裘色,複與上服色同也。
雲“凡衤?裼者左”者,吉兇皆袒左是也,是以《士喪禮》主人左袒,《檀弓》雲吳季劄“左袒右還其封”,《大射》亦左袒。
若受刑,則袒右,故《觐禮》侯氏袒右受刑是也。
知降立俟享也者,下文賓行享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