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鄉飲酒禮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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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子,繼大王後亦居岐陽,至文王始居于豐,故兼言王季也。

    雲“躬行《召南》之教,以興王業”者,大王得??鳴于岐,又實始翦商,王季又纂我祖考,是其以興王業也。

    雲“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者,文王徙居豐,得赤雀之命,故雲以受命也。

    鄭注《鄉射》雲:“昔大王、王季、文王始居岐山之陽。

    ”彼兼言文王者,欲見文王未受命以前,亦得《召南》之化。

    知者,案《羔羊》詩序雲:“召南之國,化文王之政。

    ”《В有梅》序雲:“召南之國,被文王之化。

    ”此不兼言文王者,據文王徙豐,受命之後,專行《周南》之教,是《周南》十一篇唯言文王之化,不言大王、王季也。

    《大雅》雲“刑于寡妻”者,是《大雅·思齊》之詩也。

    引之者,證文王施化,自近及遠,自微至着之意。

    雲“其始一國耳”者,謂大王自豳遷于岐山,周原?無々,過百裡之地。

    言此者,欲見徙居于豐以後,二分天下,以此故國分與二公,故雲文王作邑于豐,以故地為卿士之采地,乃分為二國也。

    雲“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者,此二公身為三公,下兼卿士,即上采地一也。

    雲此者,欲見采地得稱周召之意。

    雲“于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者,欲見周、召皆稱南之意也。

    雲“是以其詩有仁賢之風者,屬之《召南》焉”者,謂文王未受命以前也。

    雲“有聖人之風者,屬之《周南》焉”者,謂受命以後也。

    故《詩》序雲:“《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

    《鵲巢》、《驺虞》之德,諸侯之風也。

    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

    ”必将《二南》系此二公者,天子不風,文王受命稱王,故系于二公也。

    雲“夫婦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者,欲見合樂之時,作此六篇之意也。

    雲“故國君與其臣下及四方之賓燕,用之合樂也”者,此據《燕禮》而言之也。

    雲“鄉樂者,風也”者,亦據《燕禮》而言,故《燕禮》記雲“遂合鄉樂”者,據此《鄉飲酒》、《鄉大夫》所作也。

    雲“《小雅》為諸侯之樂”者,則升歌《鹿鳴》之等是也。

    雲“《大雅》、《頌》為天子之樂”者,《肆夏》、《繁遏》、《渠》之等是也。

    雲“《鄉飲酒》升歌《小雅》,禮盛者可以進取也”者,據此《鄉飲酒》為飨禮,升歌《鹿鳴》,進取諸侯之樂,飨禮盛,可以進取也。

    雲“《燕》合鄉樂,禮輕者可以逮下也”者,逮,及也,以《燕禮》輕,故言可以逮下也。

    鄭君據《儀禮》上下而言,其實飨、燕同樂,知者,穆叔如晉,晉侯飨之,歌《鹿鳴》之三,是與《燕禮》同樂也。

    若然,《小雅》雲鄉或進取,燕可以逮下者,飨亦逮下也。

    雲“《春秋傳》曰”者,襄公四年《左氏傳》文。

    彼雲:“穆叔如晉,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

    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

    歌《鹿鳴》之三,三拜。

    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細,敢問何禮也?穆叔對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與聞。

    《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臣不敢及。

    《鹿鳴》,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引之者,證《肆夏》、《繁遏》、《渠》是《頌》,謂天子之樂歌。

    案《锺師》杜子春注引呂叔玉雲:“《肆夏》,時邁也。

    《繁遏》,執競也。

    《渠》,思文也。

    ”鄭君不從,以為《詩》篇名《頌》之族類也,此歌之大者載在樂章,樂崩亦從而亡之,是以《頌》不能具是也。

    雲“然則諸侯相與燕,升歌《大雅》,合《小雅》。

    天子與次國、小國之君燕亦如之,與大國之君燕,升歌《頌》,合《大雅》”者,此約穆叔雲《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肆夏》、《繁遏》、《渠》則《頌》也。

    元侯,大國之君也。

    凡合樂者,遏取卑者一節,故歌《頌》,合《大雅》也。

    若元侯自相享,亦依此。

    案《詩譜》雲:“天子、諸侯燕群臣及聘問之賓,皆歌《鹿鳴》,合鄉樂。

    ”鄭雲:諸侯相燕,天子與國君燕,與大國之君燕。

    《國語》及襄公四年公言飨見之者,亦欲飨同也。

    向來所言,皆據升歌合樂有此尊卑之差,若納賓之樂,天子與五等諸侯同用《肆夏》,是以《燕禮》納賓用《肆夏》。

    《禮記·郊特牲》雲:“大夫之奏《肆夏》,由趙文子始也。

    ”是大夫不得用之,其諸侯以上同用之也。

    雲“其笙?之篇未聞”者,案《鄉飲酒禮》笙?之樂前與升歌同在《小雅》,則知元侯及國君相飨燕,笙?亦同升歌矣。

    而雲未聞知,謂如《由庚》、《由儀》之等篇名未聞。

     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樂正告于賓,乃降。

    (樂正降者,以正歌備,無事也。

    降立西階東,北面。

    ) [疏]“工告”至“乃降”。

    ○注“樂正”至“北面”。

    ○釋曰:鄭知“降立西階東,北面”者,以其堂上時在西階之東,北面,知降堂下亦然。

    在笙磬之西,亦得監堂下之樂,故知位在此也。

    此《鄉飲酒》及《鄉射》大夫禮卑,無大師,故工告樂備。

    國君禮備,有大師告樂備。

    《大射》不告樂備者,是禮主于射,略于樂故也。

     主人降席自南方,(不由北方,由便。

    ) [疏]“主人降席自南方”。

    ○注“不由北方由便”。

    ○釋曰:自此至“退立于觯南”,論立司正之事。

    雲“不從北方,由便”者,主人之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是其常而言。

    不從北方由便者,解禮,故所以升由下,降由上者,是由便也。

     側降。

    (賓、介不從。

    ) [疏]“側降”。

    ○注“賓介不從”。

    ○釋曰:側者,特也。

    賓、介不從,故言側。

    上來主人降,賓、介皆從降,此獨不從者,以其方燕,禮殺故也。

     作相為司正。

    司正禮辭,許諾。

    主人拜,司正答拜。

    (作,使也。

    禮樂之正既成,将留賓,為有解惰,立司正以監之。

    拜,拜其許。

    ) [疏]“作相為司正”。

    ○注“作使至其許”。

    ○釋曰:上經雲一相迎子門外,今将燕使為司正,監察賓主之事,故使相為司正也。

    雲“禮樂之正既成”者,謂主人與賓行獻酢之禮,是禮成也。

    升歌笙?,合樂三終,是樂成也。

    故鄭總言禮樂之正既成也。

     主人升,複席。

    司正洗觯,升自西階,阼階上北面受命于主人。

    主人曰:“請安于賓。

    ”司正告于賓,賓禮辭,許。

    (為賓欲去,留之,告賓于西階。

    ) [疏]“主人”至“辭許”。

    ○注“為賓”至“西階”。

    ○釋曰:此司正升西階,?阼階上,案《鄉射》雲司正“升自西階,由楹内?阼階上,北面”,彼此同。

    此不言由楹内者,省文也。

    雲“告賓于西階”者,《鄉射》雲司正西階上,故知也。

     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拜。

    司正立于楹?以相拜,皆揖,複席。

    (再拜,拜賓許也。

    司正既以賓許告主人,遂立楹?以相拜。

    賓、主人既拜,揖就席。

    ) [疏]“司正”至“複席”。

    ○注“再拜”至“就席”。

    ○釋曰:凡相拜者,當在賓主拜前。

    今相見,雲在賓拜下者,以經雲“司正告于主人”,因即拜賓,賓即答拜,文理切,不得先言相拜,故退之在下,其實相時在賓主拜前,是以《鄉射》雲:“司正告于主人,遂立楹?以相拜,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再拜。

    ”是其相拜在前也。

    雲“主、賓既拜,揖就席”者,以《鄉射》賓主拜訖,即揖就席故也,知此亦然也。

     司正實觯,降自西階,階?北面坐奠觯,退共,少立。

    (階?北面,東西節也。

    其南北當中庭。

    共,拱手也。

    少立,自正,慎其位也。

    己帥而正,孰敢不正。

    《燕禮》曰:“右還北面。

    ”) [疏]“司正”至“少立”。

    ○注“階?”至“北面”。

    ○釋曰:雲“階?北面,東西節也”者,階?謂兩階之?,東西等是東西節也。

    雲“其南北當中庭”者,案《鄉射》雲:“司正實觯,降自西階中庭,北面坐奠觯。

    ”此經雖不言中庭,宜與彼同,故雲中庭也。

    雲“己帥而正,孰敢不正”者,此是《論語》孔子語季康子之言也。

    彼言子帥,指季康子為子;此言己帥,指司正為己,欲見司正退也。

    雲“共,拱手也。

    少立,自正,慎其位也”者,欲見令賓主亦皆正,慎其位也。

    雲“《燕禮》曰:右還北面”者,《燕禮》司正降自西階,又還北面,取不背其君。

    此亦降自西階,亦右還北面,取不背大夫也,故引以為證也。

     坐取觯,不祭,遂飲,卒觯興,坐奠觯,遂拜,執觯興,盥洗,北面坐奠觯于其所,退立于觯南。

    (洗觯奠之,示?敬。

    立于其南以察衆。

    ) [疏]“坐取”至“觯南”。

    ○注“洗觯”至“察衆”。

    ○釋曰:執觯興洗北面者,案《鄉射》、《大射禮》皆直雲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不雲盥,此俗本有盥者,誤。

    又此文及《鄉射》奠空觯,皆位南,北面奠之。

    《燕禮》、《大射》皆南面奠之者,以國君禮盛、儀多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