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士相見禮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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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言”至“傳言”。
○注“凡言”至“為綏”。
○釋曰:此據臣與君言之法也。
雲“凡言”,謂己為君言事也者,謂臣有圖,為君言也。
《禮記·少儀》雲:“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
”是臣有事将入見君,須量己所言,亦當量君安坐,乃可得入,而後傳出己言,向君道之。
雲“妥,安坐也”者,《爾雅·釋诂》文。
與君言,言使臣。
與大人言,言事君。
與老者言,言使弟子。
與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
與衆言,言忠信慈祥。
與居官者言,言忠信。
(博陳燕見言語之儀也。
言使臣者,使臣之禮也。
大人,卿大夫也。
言事君者,臣事君以忠也。
祥,善也。
居官,謂士以下。
) [疏]“與君”至“忠信”。
○釋曰:上文據與君言,此文則總說尊卑言語之别。
雲“與君言,言使臣。
與大人言,言事君”者,但君臣相對,有事即言,不必與君言恒言使臣,與臣言恒言事君。
今唯言使臣、事君者,下供上命,禮法當然,故君以使臣為主,臣以事君為正,無妨更言。
馀事已下,皆随事為主可也。
雲“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者,謂七十緻仕之人,依《書》傳:大夫緻仕為父師,士緻仕為少師,教鄉間子弟。
雷次宗雲:學生事師,雖無服,有父兄之恩,故稱弟子也。
雲“與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者,幼既與老者相對,此幼即弟子之類,孝弟事父兄之名,是人行之本,故雲言孝弟于父兄。
“與衆言,言忠信慈祥”者,此文承老幼之下,亦非朝廷之臣,但是鄉闾長幼共聚之處,使之行忠信慈善之事也。
雲“與居官者言,言忠信”者,此與在朝之士,言以忠信為主也。
○注“博陳”至“以下”。
○釋曰:雲“博陳燕見言語之儀也”者,據已上博陳與君燕見舉動言語,知此博陳也。
雲“言使臣者,使臣之禮也”者,并事君以忠,并是《論語》孔子對定公之文。
雲“大人,卿大夫也”者,此雲“言事君”,明非天子諸侯,又非士,是卿大夫可知。
又案下文雲“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并是臣視君之法,則大人據君也。
又《禮運》雲:“大人世及以為禮。
”鄭解為諸侯者,以彼上文雲“天下為家”,以據天子,明下雲大人是諸侯可知。
《易·革卦》雲“君子豹變”據諸侯,則大人虎變是天子可知。
又案《論語》雲“狎大人”,注為天子諸侯為政教者,彼據小人不在朝廷,故以大人為天子諸侯政教解之。
鄭皆望文為義,故解大人不同。
雲“居官,謂士以下”者,以上大夫雲事君,已據居官,卿大夫其居官之内,唯有二十七士并府史胥徒,故雲士以下也。
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毋改。
衆皆若是。
(始視面,謂觀其顔色可傳言未也。
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為敬也。
卒視面,察其納己言否也。
毋改,謂傳言見答應之?,當正容體以待之,毋自變動,為嫌解惰不虛心也。
衆,謂諸卿大夫同在此者。
皆若是,其視之儀無異也。
古文毋作無,今文衆為終。
) [疏]“凡與”至“若是”。
○注“始視”至“為終”。
○釋曰:雲“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為敬”者,案《曲禮》:“天子視不上于袷。
”袷,交領也。
“不下于帶”,上于袷則敖,下于帶則憂。
視大夫得視面。
此視君得視面者,彼據尋常視君法,此據與君言時,故不同也。
雲“且為敬”者,此言抱即面相袷,不視袷是敬君之常禮,故雲且為敬也。
雲“為嫌解惰不虛心也”者,《禮記》雲“虛中以治之”,鄭注雲:“虛中,言不兼念馀事。
”是虛心之意也。
雲“衆,謂諸卿大夫同在此”者,言于君視之高下如此,其卿大夫視君之儀與言者無異也。
雲“古文毋作無”,不從者,《說文》雲毋蓋亦禁辭,故不從有無之無也。
雲“今文衆為終”,不從者,以上已有卒,卒為終,故從古為衆也。
若父,則遊目,毋上于面,毋下于帶。
(子于父,王孝不主敬,所視廣也,因觀安否何如也。
今文父為甫,古文毋作無。
) [疏]“若父”至“于帶”。
○注“子于”至“作無”。
○釋曰:案《曲禮》大夫之臣視大夫得視面不得遊目,士之臣視士得旁遊目。
今子視父,應與視君同,不上于袷。
與士大夫同者,以子于父主孝不主敬,所視廣者,因視安否何如也。
若不言,立則視足,坐則視膝。
(不言則伺其行起而已。
) [疏]“若不”至“視膝”。
○注“不言”至“而已”。
○釋曰:已上皆據臣子與君父言語之時,此據不言之時,鄭言“伺其行起”者,行解經立,行由立始,故以行解立。
是以《論語》雲“立不中門”,鄭雲“立行不當枨?之中央”,是亦以行解立,一也。
又以起解坐,以其起由坐始故也。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問日之早晏,以食具告。
改居,則請退可也。
(君子,謂卿大夫及國中賢者也。
志倦則欠,體倦則伸,問日晏,近于久也。
具猶辯也。
改居,謂自變動也。
古文伸作信,早作蚤。
) [疏]“凡侍”至“可也”。
○注“君子”至“作蚤”。
○釋曰:此陳侍坐于君子之法。
鄭雲君子卿大夫者,禮之通例,大夫得稱君子,亦得稱貴人,而士賤,不得也。
知“及國中賢者”者,《鄉射禮》雲:“征唯所欲,以告于鄉先生君子,可也。
”鄭雲:“鄉先生,鄉大夫緻仕者。
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
”則《曲禮》雲“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是也。
雲“志倦則欠,體倦則伸”,鄭注《曲禮》亦然。
雲“古文伸作信,早作蚤”者,此二字古通用,故《大宗伯》雲“侯執身圭”,為信字。
《詩》雲:“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
”為蚤字既通用,疊古文者,據字體非直,從今為正,亦得通用之義也。
夜侍坐,問夜,膳葷,請退可也。
(問夜,問其時數也。
膳葷,謂食之。
葷,辛物,蔥薤之屬,食之以止卧。
古文葷作薰。
) [疏]“夜侍”至“可也”。
○注“問夜”至“作薰”。
○釋曰:雲“問夜,問其時數也”者,謂若锺鼓漏刻之數也。
雲“古文葷作薰”者,《玉藻》雲“膳于君,有葷桃?”,作此葷。
鄭注《論語》作?,義亦通。
若作薰,則《春秋》“一薰一莸”,薰,香草也,非葷辛之字,故疊古文不從也。
若君賜之食,則君祭先飯,遍嘗膳,飲而俟。
君命之食,然後食。
(君祭先飯,食其祭食,臣先飯,示為君嘗食也。
此謂君與之禮食。
膳,謂進庶羞,既嘗庶羞,則飲,俟君之遍嘗也。
今雲?占嘗膳。
) [疏]“若君”至“後食”。
○注“君祭”至“嘗膳”。
○釋曰:此經及下經論臣侍君坐得賜食之法。
鄭雲“先飯,示為君嘗食也”者,凡君将食,必有膳宰進食,則膳宰嘗君前之食,備火齊不得,下文是也。
今此文謂膳宰不在,則侍食者自嘗自己前食,既不嘗君前食,則不正嘗食,故雲示為君嘗食也。
雲“此謂君與之禮食”者,謂君與臣小小禮食法,仍非正禮食,正禮食則《公食大夫》是也。
彼君前無食,此君臣俱有食,故知小小禮食。
此即《玉藻》雲:“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
”彼雲客之,則此注禮食亦不得祭,故一也。
但此文不雲客之命之祭然後祭,文不具也。
若臣嘗食,不得雲禮食,亦不得祭,故鄭注《玉藻》雲“侍食則正不祭”是也。
若有将食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
(将食猶進食,謂膳宰也。
膳宰進食,則臣不嘗食。
《周禮·膳夫》:“品嘗食,王乃食。
”) [疏]“若有”至“後食”。
○注“将食”至“乃食”。
○
○注“凡言”至“為綏”。
○釋曰:此據臣與君言之法也。
雲“凡言”,謂己為君言事也者,謂臣有圖,為君言也。
《禮記·少儀》雲:“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
”是臣有事将入見君,須量己所言,亦當量君安坐,乃可得入,而後傳出己言,向君道之。
雲“妥,安坐也”者,《爾雅·釋诂》文。
與君言,言使臣。
與大人言,言事君。
與老者言,言使弟子。
與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
與衆言,言忠信慈祥。
與居官者言,言忠信。
(博陳燕見言語之儀也。
言使臣者,使臣之禮也。
大人,卿大夫也。
言事君者,臣事君以忠也。
祥,善也。
居官,謂士以下。
) [疏]“與君”至“忠信”。
○釋曰:上文據與君言,此文則總說尊卑言語之别。
雲“與君言,言使臣。
與大人言,言事君”者,但君臣相對,有事即言,不必與君言恒言使臣,與臣言恒言事君。
今唯言使臣、事君者,下供上命,禮法當然,故君以使臣為主,臣以事君為正,無妨更言。
馀事已下,皆随事為主可也。
雲“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者,謂七十緻仕之人,依《書》傳:大夫緻仕為父師,士緻仕為少師,教鄉間子弟。
雷次宗雲:學生事師,雖無服,有父兄之恩,故稱弟子也。
雲“與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者,幼既與老者相對,此幼即弟子之類,孝弟事父兄之名,是人行之本,故雲言孝弟于父兄。
“與衆言,言忠信慈祥”者,此文承老幼之下,亦非朝廷之臣,但是鄉闾長幼共聚之處,使之行忠信慈善之事也。
雲“與居官者言,言忠信”者,此與在朝之士,言以忠信為主也。
○注“博陳”至“以下”。
○釋曰:雲“博陳燕見言語之儀也”者,據已上博陳與君燕見舉動言語,知此博陳也。
雲“言使臣者,使臣之禮也”者,并事君以忠,并是《論語》孔子對定公之文。
雲“大人,卿大夫也”者,此雲“言事君”,明非天子諸侯,又非士,是卿大夫可知。
又案下文雲“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并是臣視君之法,則大人據君也。
又《禮運》雲:“大人世及以為禮。
”鄭解為諸侯者,以彼上文雲“天下為家”,以據天子,明下雲大人是諸侯可知。
《易·革卦》雲“君子豹變”據諸侯,則大人虎變是天子可知。
又案《論語》雲“狎大人”,注為天子諸侯為政教者,彼據小人不在朝廷,故以大人為天子諸侯政教解之。
鄭皆望文為義,故解大人不同。
雲“居官,謂士以下”者,以上大夫雲事君,已據居官,卿大夫其居官之内,唯有二十七士并府史胥徒,故雲士以下也。
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毋改。
衆皆若是。
(始視面,謂觀其顔色可傳言未也。
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為敬也。
卒視面,察其納己言否也。
毋改,謂傳言見答應之?,當正容體以待之,毋自變動,為嫌解惰不虛心也。
衆,謂諸卿大夫同在此者。
皆若是,其視之儀無異也。
古文毋作無,今文衆為終。
) [疏]“凡與”至“若是”。
○注“始視”至“為終”。
○釋曰:雲“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為敬”者,案《曲禮》:“天子視不上于袷。
”袷,交領也。
“不下于帶”,上于袷則敖,下于帶則憂。
視大夫得視面。
此視君得視面者,彼據尋常視君法,此據與君言時,故不同也。
雲“且為敬”者,此言抱即面相袷,不視袷是敬君之常禮,故雲且為敬也。
雲“為嫌解惰不虛心也”者,《禮記》雲“虛中以治之”,鄭注雲:“虛中,言不兼念馀事。
”是虛心之意也。
雲“衆,謂諸卿大夫同在此”者,言于君視之高下如此,其卿大夫視君之儀與言者無異也。
雲“古文毋作無”,不從者,《說文》雲毋蓋亦禁辭,故不從有無之無也。
雲“今文衆為終”,不從者,以上已有卒,卒為終,故從古為衆也。
若父,則遊目,毋上于面,毋下于帶。
(子于父,王孝不主敬,所視廣也,因觀安否何如也。
今文父為甫,古文毋作無。
) [疏]“若父”至“于帶”。
○注“子于”至“作無”。
○釋曰:案《曲禮》大夫之臣視大夫得視面不得遊目,士之臣視士得旁遊目。
今子視父,應與視君同,不上于袷。
與士大夫同者,以子于父主孝不主敬,所視廣者,因視安否何如也。
若不言,立則視足,坐則視膝。
(不言則伺其行起而已。
) [疏]“若不”至“視膝”。
○注“不言”至“而已”。
○釋曰:已上皆據臣子與君父言語之時,此據不言之時,鄭言“伺其行起”者,行解經立,行由立始,故以行解立。
是以《論語》雲“立不中門”,鄭雲“立行不當枨?之中央”,是亦以行解立,一也。
又以起解坐,以其起由坐始故也。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問日之早晏,以食具告。
改居,則請退可也。
(君子,謂卿大夫及國中賢者也。
志倦則欠,體倦則伸,問日晏,近于久也。
具猶辯也。
改居,謂自變動也。
古文伸作信,早作蚤。
) [疏]“凡侍”至“可也”。
○注“君子”至“作蚤”。
○釋曰:此陳侍坐于君子之法。
鄭雲君子卿大夫者,禮之通例,大夫得稱君子,亦得稱貴人,而士賤,不得也。
知“及國中賢者”者,《鄉射禮》雲:“征唯所欲,以告于鄉先生君子,可也。
”鄭雲:“鄉先生,鄉大夫緻仕者。
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
”則《曲禮》雲“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是也。
雲“志倦則欠,體倦則伸”,鄭注《曲禮》亦然。
雲“古文伸作信,早作蚤”者,此二字古通用,故《大宗伯》雲“侯執身圭”,為信字。
《詩》雲:“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
”為蚤字既通用,疊古文者,據字體非直,從今為正,亦得通用之義也。
夜侍坐,問夜,膳葷,請退可也。
(問夜,問其時數也。
膳葷,謂食之。
葷,辛物,蔥薤之屬,食之以止卧。
古文葷作薰。
) [疏]“夜侍”至“可也”。
○注“問夜”至“作薰”。
○釋曰:雲“問夜,問其時數也”者,謂若锺鼓漏刻之數也。
雲“古文葷作薰”者,《玉藻》雲“膳于君,有葷桃?”,作此葷。
鄭注《論語》作?,義亦通。
若作薰,則《春秋》“一薰一莸”,薰,香草也,非葷辛之字,故疊古文不從也。
若君賜之食,則君祭先飯,遍嘗膳,飲而俟。
君命之食,然後食。
(君祭先飯,食其祭食,臣先飯,示為君嘗食也。
此謂君與之禮食。
膳,謂進庶羞,既嘗庶羞,則飲,俟君之遍嘗也。
今雲?占嘗膳。
) [疏]“若君”至“後食”。
○注“君祭”至“嘗膳”。
○釋曰:此經及下經論臣侍君坐得賜食之法。
鄭雲“先飯,示為君嘗食也”者,凡君将食,必有膳宰進食,則膳宰嘗君前之食,備火齊不得,下文是也。
今此文謂膳宰不在,則侍食者自嘗自己前食,既不嘗君前食,則不正嘗食,故雲示為君嘗食也。
雲“此謂君與之禮食”者,謂君與臣小小禮食法,仍非正禮食,正禮食則《公食大夫》是也。
彼君前無食,此君臣俱有食,故知小小禮食。
此即《玉藻》雲:“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
”彼雲客之,則此注禮食亦不得祭,故一也。
但此文不雲客之命之祭然後祭,文不具也。
若臣嘗食,不得雲禮食,亦不得祭,故鄭注《玉藻》雲“侍食則正不祭”是也。
若有将食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
(将食猶進食,謂膳宰也。
膳宰進食,則臣不嘗食。
《周禮·膳夫》:“品嘗食,王乃食。
”) [疏]“若有”至“後食”。
○注“将食”至“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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