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士昏禮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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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東面答拜。
(賓,婿。
) [疏]“主人”至“答拜”。
○釋曰:此言男至女氏之大門外,女父出迎之事也。
主人揖入,賓執雁從。
至于廟門,揖入。
三揖,至于階,三讓。
主人升,西面。
賓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
婦從,降自西階。
主人不降送。
(賓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為授女耳。
主人不降送,禮不參。
) [疏]“主人”至“降送”。
○釋曰:此言女父迎賓婿入廟門,升堂,父迎出大門之事也。
雲“賓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者,此時當在房外當楣北面,知在房戶者,見隐二年“紀履纟俞來逆女”,《公羊傳》曰:“譏始不親迎也。
”何休雲:“夏後氏逆于庭,殷人逆于堂,周人逆于戶。
”後代漸文,迎于房者,親親之義也。
○注“賓升”至“不參”。
○釋曰:雲“賓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為授女耳”者,案納采阼階上拜,至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轉相如皆拜,獨于此主人不答,明主為授女耳。
雲“主人不降送,禮不參”者,禮賓主宜各一人,今婦既從,主人不送者,以其禮不參也。
婿禦婦車,授綏,姆辭不受。
(婿,禦者,親而下之。
綏,所以引升車者。
仆人之禮,必授人綏。
) [疏]“婿禦”至“不受”。
○注“婿禦”至“人綏”。
○釋曰:雲“仆人之禮,必授人綏”者,《曲禮》文。
今婿禦車,即仆人禮,仆人合授綏,姆辭不受,謙也。
婦乘以幾,姆加景,乃驅。
禦者代。
(乘以幾者,尚安舒也。
景之制蓋如明衣,加之以為行道禦塵,令衣鮮明也。
景亦明也。
驅,行也。
行車輪三周,禦者乃代婿。
今文景作憬。
) [疏]“婦乘”至“者代”。
○注“乘以”至“作憬”。
○釋曰:雲“乘以幾”者,謂登車時也。
幾,所以安體,謂若屍乘以幾之類。
以重其初昏,與屍同也。
雲“景之制蓋如明衣”者,案《既夕禮》:“明衣裳用布,袂屬幅,長下膝。
”鄭注雲:“長下膝,又有裳于蔽下體深也。
”此景之制無正文,故雲蓋如明衣,直雲制如明衣。
此嫁時尚飾,不用布。
案《詩》雲:“衣錦?衣,裳錦?裳。
”鄭雲:“?,衤單也。
蓋以衤單?為之中衣,裳用錦而上加衤單?焉。
為其文之大着也。
庶人之妻嫁服也。
士妻纟才衣?衤冉。
”彼以庶人用衤單?,連引士妻纟才衣,則此士妻衣上亦用衤單?。
《碩人》是國君夫人,亦衣錦?衣,則尊卑同用衤單?。
庶人卑,得與國君夫人同用錦為衣大着。
此士妻不用錦,不為文大着,故雲“行道禦風塵”也。
婿乘其車先,俟于門外。
(婿車在大門外,乘之先者,道之也。
男率女,女從男,夫婦剛柔之義,自此始也。
俟,待也。
門外,婿家大門外。
) [疏]“婿乘”至“門外”。
○注“婿車”至“門外”。
○釋曰:雲“婿車在大門外”者,謂在婦家大門外。
知者,以其婿于此始言乘其車,故知也。
雲“男率女,女從男,夫婦剛柔之義,自此始也”者,并《郊特牲》文。
雲“門外,婿家大門外”者,命士已上,父子異宮,故解為婿家大門外。
若不命之士,父子同宮,則大門父之大門外也。
婦至,主人揖婦以入。
及寝門,揖入,升自西階。
媵布席于奧。
夫入于室,即席。
婦尊西,南面,媵、禦沃盥交。
(升自西階,道婦入也。
媵,送也,謂女從者也。
禦,當為訝。
訝,迎也,謂婿從者也。
媵沃婿盥于南洗,禦沃婦盥于北洗。
夫婦始接,情有廉恥,媵、禦交道其志。
) [疏]“婦至”至“盥交”。
○釋曰:此明夫導于婦入門升階,及對席,媵、禦沃盥之儀。
雲“主人揖婦以入”者,此則《詩》雲“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是也。
雲“夫入于室,即席”者,謂婿也。
婦在尊西,未設席。
婿既為主,東面須設馔,訖,乃設對席。
揖即對席為前後至之便故也。
○注“升自”至“其志”。
○釋曰:雲“升自西階,道婦入也”者,以尋常客客,主人在東,賓在西。
今主人與妻俱升西階,故雲道婦入也。
雲“媵,送也,謂女從者也”,即侄娣也。
雲“禦,當為訝。
訝,迎也,謂婿從者也”者,以其與婦人為盥,非男子之事,謂夫家之賤者也。
知“媵沃婿盥于南洗,禦沃婦盥于北洗”者,以其有南北二洗。
又雲“媵禦沃盥交”,明知夫婦與媵禦南北交相沃盥也。
贊者徹尊幂。
舉者盥,出,除幂,舉鼎入,陳于阼階南,西面,北上。
匕俎從設。
(執匕者,執俎者,從鼎而入,設之。
匕,所以别出牲體也。
俎,所以載也。
) [疏]“贊者”至“從設”。
○注“執匕”至“載也”。
○釋曰:案《特牲》、《少牢》、《公食》與《有司徹》,及此《昏禮》等,執匕俎舉鼎各别人者,此吉禮尚威儀故也。
《士喪禮》舉鼎,右人以右手執匕,左人以左手執俎,舉鼎人兼執匕俎者,喪禮略也。
雲“從設”者,以從男之事,故從吉祭法也。
《公食》執匕俎之人,入加匕于鼎,陳俎于鼎南,其匕與載,皆舉鼎者為之。
《特牲》注雲:“右人也,尊者于事指使可也。
”則右人于鼎北,南面匕肉出之。
左人于鼎西俎南,北面承取肉,載于俎。
《士虞》右人載者,喪祭少變,故在西方,長者在左也。
今《昏禮》鬼神陰陽當與《特牲禮》同,亦右人匕,左人載,遂執俎而立,以侍設也。
雲“匕,所以别出牲體也”者,凡牲有體,别謂肩、臂、?、肫、胳、脊、脅之等于鼎,以次别匕出之載者,依其體别,以次載之于俎,故雲别出牲體也。
北面載,執而俟。
(執俎而立,俟豆先設。
) [疏]“北面載執而俟”。
○注“執俎”至“先設”。
○釋曰:知俟豆先設者,下文菹醢後乃雲“俎入,設于豆東”,故知也。
匕者逆退,複位于門東,北面,西上。
(執匕者事畢逆退,由便。
至此乃着其位,略賤也。
) [疏]“匕者”至“西上”。
○注“執匕”至“賤也”。
○釋曰:雲“至此乃着其位,略賤也”者,案《士冠》未行事,陳主人位訖,即言兄弟及擯者之位,于此初陳鼎門外時,不見執匕者位,至此乃着其位,故言略賤也。
贊者設醬于席前,菹醢在其北。
俎入,設于豆東,魚次。
臘特于俎北。
(豆東,菹醢之東。
) [疏]注“豆東菹醢之東”。
○釋曰:醬與菹醢俱在豆,知不在醬東者,下文醬東有黍稷,故知在菹醢東也。
贊設黍于醬東,稷在其東,設氵音于醬南。
(馔要方也。
) [疏]“贊設”至“醬南”。
○注“馔要方也”。
○釋曰:豆東,兩俎醬東,黍稷是其要方也。
設對醬于東,(對醬,婦醬也,設之當特俎。
) [疏]“設對醬于東”。
○注“對醬”至“特俎”。
○釋曰:婿東面設醬,在南為右,婦西面,則醬在北為右,皆以右手取之為便,故知設之當特俎東也。
菹醢在其南,北上。
設黍于臘北,其西稷。
設氵音于醬北。
禦布對席,贊啟會,?于敦南,對敦于北。
(啟,發也。
今文啟作開,古文?為?。
) [疏]“菹醢”至“于北”。
○釋曰:“菹醢在其南,北上”者,謂菹在醬南,其南有菹有醢。
若婿醢在菹北,從南向北陳為南上。
此從北向南陳,亦醢在菹南,為北上也。
雲“氵音”,即上文大羹氵音。
在爨者,羹宜熱,醢食乃将入,是以《公食大夫》雲“大羹氵音不和,實于镫,由門入,公設之于醬西”是也。
又生人食,《公食大夫》是也。
《特牲》、《士虞》等為神設,皆為敬屍,屍亦不食也。
《鄉飲酒》、《鄉射》、《燕禮》、《大射》不設者,氵音非飲食之具,故無也。
《少牢》無氵音者,文不備。
《有司徹》有氵音者,賓屍禮亵,故有之,與《少牢》禮異也。
雲“設氵音于醬北”者,案上設婿氵音于醬南,在醬黍之南,特俎出于馔北,此設婦氵音于醬北,在特俎東,馔内則不得要方,上注雲:“要方者,據大判而言耳。
”雲“啟會,?于敦南,對敦于北”者,取婿東面以南為右,婦西面以北為右,
(賓,婿。
) [疏]“主人”至“答拜”。
○釋曰:此言男至女氏之大門外,女父出迎之事也。
主人揖入,賓執雁從。
至于廟門,揖入。
三揖,至于階,三讓。
主人升,西面。
賓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
婦從,降自西階。
主人不降送。
(賓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為授女耳。
主人不降送,禮不參。
) [疏]“主人”至“降送”。
○釋曰:此言女父迎賓婿入廟門,升堂,父迎出大門之事也。
雲“賓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者,此時當在房外當楣北面,知在房戶者,見隐二年“紀履纟俞來逆女”,《公羊傳》曰:“譏始不親迎也。
”何休雲:“夏後氏逆于庭,殷人逆于堂,周人逆于戶。
”後代漸文,迎于房者,親親之義也。
○注“賓升”至“不參”。
○釋曰:雲“賓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為授女耳”者,案納采阼階上拜,至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轉相如皆拜,獨于此主人不答,明主為授女耳。
雲“主人不降送,禮不參”者,禮賓主宜各一人,今婦既從,主人不送者,以其禮不參也。
婿禦婦車,授綏,姆辭不受。
(婿,禦者,親而下之。
綏,所以引升車者。
仆人之禮,必授人綏。
) [疏]“婿禦”至“不受”。
○注“婿禦”至“人綏”。
○釋曰:雲“仆人之禮,必授人綏”者,《曲禮》文。
今婿禦車,即仆人禮,仆人合授綏,姆辭不受,謙也。
婦乘以幾,姆加景,乃驅。
禦者代。
(乘以幾者,尚安舒也。
景之制蓋如明衣,加之以為行道禦塵,令衣鮮明也。
景亦明也。
驅,行也。
行車輪三周,禦者乃代婿。
今文景作憬。
) [疏]“婦乘”至“者代”。
○注“乘以”至“作憬”。
○釋曰:雲“乘以幾”者,謂登車時也。
幾,所以安體,謂若屍乘以幾之類。
以重其初昏,與屍同也。
雲“景之制蓋如明衣”者,案《既夕禮》:“明衣裳用布,袂屬幅,長下膝。
”鄭注雲:“長下膝,又有裳于蔽下體深也。
”此景之制無正文,故雲蓋如明衣,直雲制如明衣。
此嫁時尚飾,不用布。
案《詩》雲:“衣錦?衣,裳錦?裳。
”鄭雲:“?,衤單也。
蓋以衤單?為之中衣,裳用錦而上加衤單?焉。
為其文之大着也。
庶人之妻嫁服也。
士妻纟才衣?衤冉。
”彼以庶人用衤單?,連引士妻纟才衣,則此士妻衣上亦用衤單?。
《碩人》是國君夫人,亦衣錦?衣,則尊卑同用衤單?。
庶人卑,得與國君夫人同用錦為衣大着。
此士妻不用錦,不為文大着,故雲“行道禦風塵”也。
婿乘其車先,俟于門外。
(婿車在大門外,乘之先者,道之也。
男率女,女從男,夫婦剛柔之義,自此始也。
俟,待也。
門外,婿家大門外。
) [疏]“婿乘”至“門外”。
○注“婿車”至“門外”。
○釋曰:雲“婿車在大門外”者,謂在婦家大門外。
知者,以其婿于此始言乘其車,故知也。
雲“男率女,女從男,夫婦剛柔之義,自此始也”者,并《郊特牲》文。
雲“門外,婿家大門外”者,命士已上,父子異宮,故解為婿家大門外。
若不命之士,父子同宮,則大門父之大門外也。
婦至,主人揖婦以入。
及寝門,揖入,升自西階。
媵布席于奧。
夫入于室,即席。
婦尊西,南面,媵、禦沃盥交。
(升自西階,道婦入也。
媵,送也,謂女從者也。
禦,當為訝。
訝,迎也,謂婿從者也。
媵沃婿盥于南洗,禦沃婦盥于北洗。
夫婦始接,情有廉恥,媵、禦交道其志。
) [疏]“婦至”至“盥交”。
○釋曰:此明夫導于婦入門升階,及對席,媵、禦沃盥之儀。
雲“主人揖婦以入”者,此則《詩》雲“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是也。
雲“夫入于室,即席”者,謂婿也。
婦在尊西,未設席。
婿既為主,東面須設馔,訖,乃設對席。
揖即對席為前後至之便故也。
○注“升自”至“其志”。
○釋曰:雲“升自西階,道婦入也”者,以尋常客客,主人在東,賓在西。
今主人與妻俱升西階,故雲道婦入也。
雲“媵,送也,謂女從者也”,即侄娣也。
雲“禦,當為訝。
訝,迎也,謂婿從者也”者,以其與婦人為盥,非男子之事,謂夫家之賤者也。
知“媵沃婿盥于南洗,禦沃婦盥于北洗”者,以其有南北二洗。
又雲“媵禦沃盥交”,明知夫婦與媵禦南北交相沃盥也。
贊者徹尊幂。
舉者盥,出,除幂,舉鼎入,陳于阼階南,西面,北上。
匕俎從設。
(執匕者,執俎者,從鼎而入,設之。
匕,所以别出牲體也。
俎,所以載也。
) [疏]“贊者”至“從設”。
○注“執匕”至“載也”。
○釋曰:案《特牲》、《少牢》、《公食》與《有司徹》,及此《昏禮》等,執匕俎舉鼎各别人者,此吉禮尚威儀故也。
《士喪禮》舉鼎,右人以右手執匕,左人以左手執俎,舉鼎人兼執匕俎者,喪禮略也。
雲“從設”者,以從男之事,故從吉祭法也。
《公食》執匕俎之人,入加匕于鼎,陳俎于鼎南,其匕與載,皆舉鼎者為之。
《特牲》注雲:“右人也,尊者于事指使可也。
”則右人于鼎北,南面匕肉出之。
左人于鼎西俎南,北面承取肉,載于俎。
《士虞》右人載者,喪祭少變,故在西方,長者在左也。
今《昏禮》鬼神陰陽當與《特牲禮》同,亦右人匕,左人載,遂執俎而立,以侍設也。
雲“匕,所以别出牲體也”者,凡牲有體,别謂肩、臂、?、肫、胳、脊、脅之等于鼎,以次别匕出之載者,依其體别,以次載之于俎,故雲别出牲體也。
北面載,執而俟。
(執俎而立,俟豆先設。
) [疏]“北面載執而俟”。
○注“執俎”至“先設”。
○釋曰:知俟豆先設者,下文菹醢後乃雲“俎入,設于豆東”,故知也。
匕者逆退,複位于門東,北面,西上。
(執匕者事畢逆退,由便。
至此乃着其位,略賤也。
) [疏]“匕者”至“西上”。
○注“執匕”至“賤也”。
○釋曰:雲“至此乃着其位,略賤也”者,案《士冠》未行事,陳主人位訖,即言兄弟及擯者之位,于此初陳鼎門外時,不見執匕者位,至此乃着其位,故言略賤也。
贊者設醬于席前,菹醢在其北。
俎入,設于豆東,魚次。
臘特于俎北。
(豆東,菹醢之東。
) [疏]注“豆東菹醢之東”。
○釋曰:醬與菹醢俱在豆,知不在醬東者,下文醬東有黍稷,故知在菹醢東也。
贊設黍于醬東,稷在其東,設氵音于醬南。
(馔要方也。
) [疏]“贊設”至“醬南”。
○注“馔要方也”。
○釋曰:豆東,兩俎醬東,黍稷是其要方也。
設對醬于東,(對醬,婦醬也,設之當特俎。
) [疏]“設對醬于東”。
○注“對醬”至“特俎”。
○釋曰:婿東面設醬,在南為右,婦西面,則醬在北為右,皆以右手取之為便,故知設之當特俎東也。
菹醢在其南,北上。
設黍于臘北,其西稷。
設氵音于醬北。
禦布對席,贊啟會,?于敦南,對敦于北。
(啟,發也。
今文啟作開,古文?為?。
) [疏]“菹醢”至“于北”。
○釋曰:“菹醢在其南,北上”者,謂菹在醬南,其南有菹有醢。
若婿醢在菹北,從南向北陳為南上。
此從北向南陳,亦醢在菹南,為北上也。
雲“氵音”,即上文大羹氵音。
在爨者,羹宜熱,醢食乃将入,是以《公食大夫》雲“大羹氵音不和,實于镫,由門入,公設之于醬西”是也。
又生人食,《公食大夫》是也。
《特牲》、《士虞》等為神設,皆為敬屍,屍亦不食也。
《鄉飲酒》、《鄉射》、《燕禮》、《大射》不設者,氵音非飲食之具,故無也。
《少牢》無氵音者,文不備。
《有司徹》有氵音者,賓屍禮亵,故有之,與《少牢》禮異也。
雲“設氵音于醬北”者,案上設婿氵音于醬南,在醬黍之南,特俎出于馔北,此設婦氵音于醬北,在特俎東,馔内則不得要方,上注雲:“要方者,據大判而言耳。
”雲“啟會,?于敦南,對敦于北”者,取婿東面以南為右,婦西面以北為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