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盡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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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自未明,故作此言也,乃後詳審,方知為薪采者所獲,于是煥然而寤,是以泣之亦何傷乎? 反袂拭面,涕沾袍。

    (袍,衣前襟也。

    夫子素案圖錄,知庶姓劉季當代周,見薪采者獲麟,知為其出,何者?麟者,木精。

    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故麟為薪采者所執。

    西狩獲之者,從東方王于西也,東卯西金象也;言獲者,兵戈文也:言漢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

    不地者,天下異也。

    又先是?衆?冬踴,彗金精掃旦置新之象。

    夫子知其将有六國争︹,從橫相滅之敗,秦項驅除,積骨流血之虐,然後劉氏乃帝,深闵民之離害甚久,故豫泣也。

    ○袂,彌世反,衣袖也。

    涕,他禮反。

    袍,步刀反,又步報反,衣前襟也。

    襟,音金。

    王于,于況反。

    下“火王”、“而王”、“之王”同。

    從橫,子容反。

    驅除,并如字,又上丘具反;下直據反。

    ) [疏]“反袂拭目”。

    ○解雲:目亦有作“面”字者。

    雲涕沾袍者,袍亦有作“衿”字者,以衣前襟言之,袍似得之。

    ○注“夫子”至“代周”。

    ○解雲:蓋見《中候》雲:卯金刀帝出,複堯之常,是其案圖錄,從亭長之任而為天子,故謂之庶姓矣。

    ○注“何者”至“之意”。

    ○解雲:《春秋說》雲“麟生于火,遊于中土,軒轅大角之獸”。

    然則麟為土畜而言木精者,正以《公羊說》雲“麟者,木精,一角赤目,為火候”。

    既為火候,是木之子,謂之木精亦何傷?舊雲木生火,火生土,麟為土畜,亦受氣于祖,性合人仁,故為木精也。

    庶人采薪,本供庖爨,意欲燃之,故曰采薪,庶人燃火之意也。

    木雖生火,火複燒木,即漢以火德承周之後而能滅之,故曰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也。

    雲故麟為薪采者所執,其若不然,麟為異物,體形不小,薪采隻夫,甯能輕獲之乎?○注“西狩”至“天下”。

    ○解雲:言西狩獲之者,即是從東方而王于西方之象,卯在東方,金在西方,故曰東卯西金象也。

    言獲者,兵戈之文,是其有刀之義也,故曰言姓卯金刀,以兵得天下,言劉季起于豐沛之間,提三尺之劍而入秦宮,是其卯金刀從東王于西,以兵得天下之事也。

    ○注“不地”至“異也”。

    ○解雲:所以不言西狩于某獲麟者,正以譏見于魯,乃為周王将亡之異,是以不舉小地之名,亦得為王魯之義,故曰不地者,天下異也。

    雲又先是螽?冬踴者,即上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十三年冬“十有一月,螽”是也。

    雲彗金精歸旦置新之象者,即上十三年“冬,十有二月,有星孛于東方”,傳雲“孛者何?彗星也”者是;孛從西方鄉東,故曰金精;彗者,埽除之象,鄉晨而見,故曰埽旦也。

    然則螽?冬踴者,乃是天不能殺,地不能理,故為六國争強,天下大亂之象也。

    金精埽旦,乃是秦項驅除,劉氏乃帝之義,故何氏雲焉。

    ○注“夫子”至“之敗”。

    ○解雲:六國者,即燕、齊、楚、韓、魏、趙也。

    當爾之時,齊據東蕃,燕、楚強于南北,韓、魏、趙居于晉洛之間,各自保險,疊相征伐,故曰六國争強也。

    《戰國策》雲“秦橫有周,故謂之橫;燕、楚南北而遠,故謂之從。

    蘇秦在東而相六國,謂之合從;張儀在西而相秦以成,謂之連橫”,故彼下文“從成則楚王,橫成則秦帝。

    蘇公居趙,秦兵不敢東伐;張儀在秦,楚兵絕于西”是也。

    蘇公既死,張儀以橫滅從,是從橫相滅之敗也。

    ○“秦項驅除”。

    ○解雲:始皇據秦,藉滅周之資而殄六國,項羽因胡亥之虐而籠括天下,皆非受命之帝,但為劉氏驅其狐?,除其?狼而已,故曰秦項驅除。

    ○注“積骨”至“泣也”。

    ○解雲:虐亦有作“害”者。

    爾時天下土崩,英雄鵲起,秦項之君,視人如芥,ゾ函之處,積骨成山;平原之地,血流如海,故曰積骨流血之虐也。

    自此以後,高祖乃興,故曰然後劉氏乃帝。

     顔淵死,子曰:“噫!(噫,咄嗟貌。

    ○噫,于其反。

    咄,丁忽反。

    ) [疏]注“噫,咄嗟貌”。

    ○解雲:咄嗟,猶歎息,即裡語曰咄嗟之間也。

    《弟子傳》雲“顔淵少孔子三十歲,三十二而卒。

    ”以此言之,則顔淵之生,昭十九年矣;及其卒時,當哀三年,而至此乃言之者,傳家追言之。

    亦何傷? 天喪予!”(予,我。

    ○喪,息浪反。

    予,羊汝反,我也。

    ) [疏]“天喪予”。

    ○解雲:聖人之道,當須輔佐而成,是以《家語》及《殷傳》雲“自予得回也,門人加親也”,今而遭命,故曰天喪予;而《論語》雲“非助我者”,謂非師徒弟子共相發起之義,蓋欲顯聰敏,非是不助也。

     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祝,斷也。

    天生顔淵、子路,為夫子輔佐,皆死者,天将亡夫子之證。

    ○斷,丁管反。

    ) [疏]“子路死”至“祝予”。

    ○解雲:若依《左氏》,則獲麟之後,當哀十五年,衛大子蒯聩入國之時,子路乃死,衛人醢之。

    孔子聞之,為之覆醢。

    今已言死者,公羊子于後言之,未足為妨也。

    “自予得由也,惡言不至于耳”,是其為輔佐之義也。

    注“祝,斷也”者。

    言天祝惡已之道德,亦是斷絕之義也。

    ○注“天生”至“之證”。

    ○解雲:若欲以理言之,則四科十人,遊、夏之徒,皆為夫子之輔佐,故《孝經說》雲“《春秋》屬商,《孝經》屬參”是也。

    今特言二人者,以其先卒故也。

    良輔之内,二人先死,亦非?助之義,故曰将亡夫子之證。

     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

    ”(加姓者,重終也。

    麟者,大平之符,聖人之類,時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沒之徵,故雲爾。

    ) [疏]“西狩”至“窮矣”。

    ○解雲:麟之來也,應于三義:一為周亡之徵,即上傳雲“何以書?記異也”是也;二為漢興之瑞,即上傳雲“孰為來哉!孰為來哉”,雖在指斥,意在于漢也;三則見孔子将沒之徵,故此孔子曰“吾道窮矣”是也。

    ○注“加姓”至“雲爾”。

    ○解雲:正以上文再發子曰,皆不加姓故也。

    雲麟者,大平之符,聖人之類者,以皆有聖帝明王,然後乃見,故謂之類也。

    注又雲時得麟而死者,即《孔叢子》雲“麟出而死,言道窮矣”是也。

     《春秋》何以始乎隐?(據得麟乃作。

    ) [疏]注“據得麟乃作”。

    ○解雲:正以《演孔圖》雲“獲麟而作《春秋》,九月書成”是也。

    而《揆命》篇雲“孔子年七十歲,知圖書,作《春秋》”者,何氏以為年七十歲者,大判言之,不妨爾時七十二矣,猶如蔔世三十,蔔年七百之類也。

     祖之所逮聞也。

    (?記高祖以來事,可及問聞知者,猶曰我但記先人所聞,辟制作之害。

    ) [疏]“祖之所逮聞也”。

    ○解雲:何氏以為公取十二,則天之數,故隐元年“益師卒”之下,注雲“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數備足”是也。

    今此傳雲“祖之所逮聞”者,謂兼有天數之義,亦?問聞而知,亦取制服三等之義,故隐元年注雲“所以三世者,禮,為父母斬衰三年,為祖父母期,為曾祖高祖父母齊衰三月”是也。

    ○注“?記”至“之害”。

    ○解雲:假?雲道,我記高祖以來事者,謂因已問父得聞昭、定、哀之事,因父問祖得聞文、宣、成、襄之事,因祖問高祖得聞隐、桓、莊、闵、僖之事,故曰?記高祖以來事,可及問聞知者。

    以此言之,則無制作之義,故曰我但記先人所聞,辟制作之害也。

     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所以複發傳者,益師以臣見恩,此以君見恩,嫌義異:于所見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辭也;所聞之世,恩王父少殺,故立炀宮不日,武宮日是也;所傳聞之世,恩高祖曾祖又殺,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傳,直專反,注“傳聞”同。

    複,扶又反。

    臣見,賢遍反,下“欲見”同。

    少殺,所戒反,下同。

    般,音班。

    ) [疏]注“所以複發”至“義異”。

    ○解雲:隐元年“冬,十有二月”,“公子益師卒”,傳雲“何以不日?遠也。

    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然則彼已有傳,今複發之者,正以益師之卒所以不日者,以其恩遠,孔子所不見,欲道當時之君無恩于其臣,是以大夫之卒,不問有罪與不,例皆不日以見之,是以須發三代異辭之言。

    今此西狩獲麟當所見之世,已與父時之事,欲道當時之臣有恩于其君,故為微辭,不忍正言其惡,是以複須發傳,道其三代異辭之意。

    然則言益師以臣見恩者,言益師之經,以臣之故見君恩之薄厚也。

    雲此以君見恩者,今此獲麟之經以君之故,見臣恩之厚薄,其義實異,故重發。

    案桓二年“成宋亂”之下,傳雲“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