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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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解雲:言人之所以愛樂乎其為君者,貴慕其自專故也。
然則此公乃有為而言,非王道也。
君如欲立之,則臣請立之。
”(陳乞欲拒言不可,恐景公殺陽生。
)陽生謂陳乞曰:“吾聞子蓋将不欲立我也。
”陳乞曰:“夫千乘之主,将廢正而立不正,必殺正者。
(晉世子申生是也。
○乘,繩證反。
) [疏]注“晉世子申生是也”。
○解雲:即僖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是也。
吾不立子者,所以生子者也,走矣!”(教陽生走。
)與之玉節而走之。
(節,信也。
析玉與陽生,留其半,為後當迎之,合以為信,防稱矯也。
奔不書者,未命為嗣。
○析,思曆反。
為後,于僞反,下“乞為”同。
矯,居兆反。
) [疏]注“節信”至“為嗣”。
○解雲:言與之為斷玉之信而令之走也。
雲奔不書者,未命為嗣者,案定十四年秋,“衛世子蒯聩出奔宋”,書見于經,故知陽生出奔不書者,未命為嗣故也。
然則公子陽生,但是母貴宜立,實非世子,而上傳雲“廢正而立不正,必殺正者”,雖非夫人所生,但秩次宜立,謂之廢正亦何傷?而舊雲陽生實是正世子,但未命為嗣,故出入不兩書;若命為嗣,即是大國之君,出入合兩書也者,非。
景公死而舍立,陳乞使人迎陽生于諸其家。
(于諸,置也,齊人語也。
)除景公之喪,(期而小祥,服期者除。
○期而,音基,下同。
) [疏]注“期而”至“者除”。
解雲:期而小祥者,《士虞記》文。
言服期者除者,謂從服之徒矣。
若其正服,臣為君斬衰三年,甯得期而除乎?案景公之卒,在去年九月,至今七月,其實未期,而言服期者除者,蓋陽生之入,實亦九月,但事不宜月,故直時,是以傳雲除景公之喪也。
若然,案隐四年冬十二月,“衛人立晉”,彼注雲“月者,大國篡例月,小國時,立、納、入皆為篡”。
然則大國之篡,例合書月,齊為大國,而言事不宜月者,正以陽生之篡,陳乞為之,故陽生之人欲移惡于陳乞故也,似若莊九年夏,“齊小白入于齊”,何氏雲“不月者,移惡于魯也”之類也。
然則大國之篡,所以月者,以其禍大故也。
既移惡于陳乞,是以不月,正得述事之宜矣。
諸大夫皆在朝,陳乞曰:“常之母,(常,陳乞子。
重難言其妻,故雲爾。
○難,乃旦反。
) [疏]注“常”至“雲爾”。
○解雲:正以妻者已之私,故難言之,似若今人謂妻為兒母之類是也。
有魚菽之祭,(齊俗婦人首祭事。
言魚豆者,示薄陋無所有。
) [疏]注“齊俗”至“祭事”。
○解雲:主婦設祭,禮則有之,何言齊俗者?正以主婦設祭之時,助設而已,其實男子為首,即君牽牲,夫人奠酒;君親獻,夫人薦豆之類是也。
若其齊俗,則令使婦人為首,故此傳雲“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即其文是矣。
○注“言魚”至“所有”。
○解雲:定元年“冬,十月,?霜殺菽”,彼注雲“菽,大豆”。
然則彼已訓解,故此何氏直以豆言之。
若依正禮,水陸佥陳,而止言魚與豆者,示薄陋無所有故也。
願諸大夫之化我也。
”(言欲以薄陋馀福共宴飲。
) [疏]“原諸”至“我也”。
○解雲:桓六年傳雲“曷為謂之實來?慢之也。
曷為慢之?化我也?”彼注雲“行過無禮謂之化,齊人語也。
諸侯相過,至竟必假塗,入都必朝,所以崇禮讓,絕慢易。
今州公過魯都不朝魯,是慢之為惡,故書實來”,見其義也。
然則彼以州公過魯而無禮,故傳謂之化我也。
今此陳乞亦以魚菽之薄物,枉屈諸大夫之貴重,亦是無禮相過之義,故謂之化我也。
諸大夫皆曰:“諾。
”于是皆之陳乞之家坐。
陳乞曰:“吾有所為甲,(甲,铠。
○铠,苦代反。
) [疏]“吾有所為甲”。
○解雲:猶言我有所作得若幹甲也。
請以示焉”。
諸大夫皆曰:“諾。
”于是使力士舉巨囊而至于中ニ,(巨囊,大囊。
中央曰中ニ。
○囊,乃郎反,又音?。
ニ,力又反。
) [疏]注“中央曰中ニ”。
○解雲:案《月令》“中央土”雲“其祀中ニ”,鄭注雲“中ニ,猶中室也”。
“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ニ雲”。
庾蔚雲“複,地上累土,穴則穿地也。
複穴皆開其上取明,故雨ニ之,是以因名中室為中ニ也。
”故此傳雲中ニ,注雲中央,謂室之中央也。
諸大夫見之,皆色然而駭,(色然,驚駭貌。
○色然,如字,本又作“?危”,居委反,驚駭貌;又或作“危”。
)開之則闖然,(闖,出頭貌。
○闖,醜鸩反,又醜甚反,一音醜今反,見貌。
《字林》雲“馬出門貌,醜衽反。
”)公子陽生也。
陳乞曰:“此君也已。
”諸大夫不得已,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爾。
(時舍未能得衆,而陽生今正當立,諸大夫又見力士,知陳乞有備,故不得已,遂君之。
○逡,七旬反。
)自是往弑舍。
(陽生先詐緻諸大夫,立于陳乞家,然後往弑舍,故先書當國,起其事也。
乞為陽生弑舍,不舉陽生弑者,谖成于乞也。
不日者,與卓子同。
) [疏]注“故先書當國,起其事也”者。
謂書陽生入齊,乃在弑舍之前,所以起其先入後弑也。
雲乞為陽生弑舍,不舉陽生弑者,谖成于乞也者,正以舉重略輕,《春秋》之常事,今而不書者,谖成于乞故也。
○注“不日”至“子同”。
○解雲:僖十年“春,王正月”,“晉裡克弑其君卓子”,何氏雲“不日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
然則今此陳乞弑舍,所以不日者,亦是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故曰與卓子同。
若然,鄉解雲陽生之入,實在九月,但事不宜月,故不書月。
然則陳乞之事,宜雲不月而雲不日者,正以卓子之弑實書月,若言不月,則與卓子同,文不可設,故雲不日也。
案陳乞弑舍,實不書日,謂之不日亦何傷?然則陳乞弑舍之事,與裡克弑卓子相類,而不月者,正以文承陽生入于齊之下。
陽生之事既不宜月,是以陳乞之事不得月也。
若然,案僖九年“冬,晉裡克弑其君之子奚齊”,注“不月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
然則此亦不月,何氏不雲不月者,與奚齊同義者,正以奚齊未逾年之君,與舍不類,甯得同之乎? 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
宋向巢帥師伐曹。
七年,春,宋皇瑗帥師侵鄭。
(○瑗,于眷反。
) 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夏公會吳于曾阝。
(○曾阝,似陵反。
) 秋,公伐邾婁。
八月,已酉,入邾婁,以邾婁子益來。
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據當舉入為重。
) [疏]“入不”至“伐何”。
○解雲:莊十年傳例雲“?角者曰侵,精者曰伐,戰不言伐,圍不言戰,入不言圍,滅不言入,書其重者也”。
然則傳例雲戰不言伐,入不言圍,此雲入不言伐者,正以此經舉伐言入,亦違舉重之例,是以據經以釋之。
傳例雲者,序用兵之次第,輕重備言,不足怪也。
内辭也,若使他人然。
(諱獲諸侯,故不舉重而兩書,使若魯公伐而去,他人入之以來者,醇順他人來文。
) [疏]注“諱獲”至“來文”。
○解雲:若其不諱,宜舉重雲公入邾婁,今不舉重而伐入兩書,故知諱獲諸侯也。
雲使若魯公伐而去,佗人入之以來者,以來是詣魯之常文,故何氏言來者常文,不為早晚施是也。
今始若不諱,宜雲以邾婁子益至自某,而經言來,故如此解。
雲醇順佗人來文者,以上諱獲諸侯,故不舉重,使若魯人伐而去,佗人自入之;今文言來,作外來詣魯之常文,故曰醇順佗人來文也。
邾婁子益何以名?(據以隗子歸不名。
○隗,五罪反。
) [疏]注“據以”至“不名”。
○解雲: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滅隗,以隗子歸”是也。
絕之。
曷為絕之?(據俱以歸。
)獲也。
曷為不言其獲?(據獲晉侯言獲。
) [疏]注“據獲晉侯言獲”。
○解雲:即僖十五年冬“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晉侯”是也。
内大惡諱也。
(故名以起之也。
日者,惡魯侮奪邾婁無已,複入獲之。
入不緻者,得意可知例。
○惡魯,烏路反。
複,扶又反。
) [疏]注“故名以起之”。
○解雲:擅獲諸侯乃為大惡,是以諱之,不言其獲,既不言獲,故雲言其名以起其見獲也。
所以能起之者,諸侯之禮當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見獲,書其名,起其絕也。
案隐二年無駭“入極”之下,傳雲“此滅也,其言入何?内大惡諱也”;昭四年“取曾阝”之下,傳雲“滅之則其言取之何?内大惡諱也”,今此又言“内大惡諱也”,重發傳者,正以往前二處入取文異,今此上經雖亦言入,但書名之由,事須備釋,是以又言。
○注“日者”至“獲之”。
○解雲:隐二年注雲“入例時,傷害多則月”,此書日,故須解之。
言惡魯侮奪邾婁無已,即上六年“城葭”之下,注雲“魯數圍取邾婁邑,邾婁未曾加非于魯,而侮奪之不知足”,今複入其國,獲其君,故書日以惡内也。
○注“入不”至“知例”。
○解雲:言人之所以愛樂乎其為君者,貴慕其自專故也。
然則此公乃有為而言,非王道也。
君如欲立之,則臣請立之。
”(陳乞欲拒言不可,恐景公殺陽生。
)陽生謂陳乞曰:“吾聞子蓋将不欲立我也。
”陳乞曰:“夫千乘之主,将廢正而立不正,必殺正者。
(晉世子申生是也。
○乘,繩證反。
) [疏]注“晉世子申生是也”。
○解雲:即僖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是也。
吾不立子者,所以生子者也,走矣!”(教陽生走。
)與之玉節而走之。
(節,信也。
析玉與陽生,留其半,為後當迎之,合以為信,防稱矯也。
奔不書者,未命為嗣。
○析,思曆反。
為後,于僞反,下“乞為”同。
矯,居兆反。
) [疏]注“節信”至“為嗣”。
○解雲:言與之為斷玉之信而令之走也。
雲奔不書者,未命為嗣者,案定十四年秋,“衛世子蒯聩出奔宋”,書見于經,故知陽生出奔不書者,未命為嗣故也。
然則公子陽生,但是母貴宜立,實非世子,而上傳雲“廢正而立不正,必殺正者”,雖非夫人所生,但秩次宜立,謂之廢正亦何傷?而舊雲陽生實是正世子,但未命為嗣,故出入不兩書;若命為嗣,即是大國之君,出入合兩書也者,非。
景公死而舍立,陳乞使人迎陽生于諸其家。
(于諸,置也,齊人語也。
)除景公之喪,(期而小祥,服期者除。
○期而,音基,下同。
) [疏]注“期而”至“者除”。
解雲:期而小祥者,《士虞記》文。
言服期者除者,謂從服之徒矣。
若其正服,臣為君斬衰三年,甯得期而除乎?案景公之卒,在去年九月,至今七月,其實未期,而言服期者除者,蓋陽生之入,實亦九月,但事不宜月,故直時,是以傳雲除景公之喪也。
若然,案隐四年冬十二月,“衛人立晉”,彼注雲“月者,大國篡例月,小國時,立、納、入皆為篡”。
然則大國之篡,例合書月,齊為大國,而言事不宜月者,正以陽生之篡,陳乞為之,故陽生之人欲移惡于陳乞故也,似若莊九年夏,“齊小白入于齊”,何氏雲“不月者,移惡于魯也”之類也。
然則大國之篡,所以月者,以其禍大故也。
既移惡于陳乞,是以不月,正得述事之宜矣。
諸大夫皆在朝,陳乞曰:“常之母,(常,陳乞子。
重難言其妻,故雲爾。
○難,乃旦反。
) [疏]注“常”至“雲爾”。
○解雲:正以妻者已之私,故難言之,似若今人謂妻為兒母之類是也。
有魚菽之祭,(齊俗婦人首祭事。
言魚豆者,示薄陋無所有。
) [疏]注“齊俗”至“祭事”。
○解雲:主婦設祭,禮則有之,何言齊俗者?正以主婦設祭之時,助設而已,其實男子為首,即君牽牲,夫人奠酒;君親獻,夫人薦豆之類是也。
若其齊俗,則令使婦人為首,故此傳雲“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即其文是矣。
○注“言魚”至“所有”。
○解雲:定元年“冬,十月,?霜殺菽”,彼注雲“菽,大豆”。
然則彼已訓解,故此何氏直以豆言之。
若依正禮,水陸佥陳,而止言魚與豆者,示薄陋無所有故也。
願諸大夫之化我也。
”(言欲以薄陋馀福共宴飲。
) [疏]“原諸”至“我也”。
○解雲:桓六年傳雲“曷為謂之實來?慢之也。
曷為慢之?化我也?”彼注雲“行過無禮謂之化,齊人語也。
諸侯相過,至竟必假塗,入都必朝,所以崇禮讓,絕慢易。
今州公過魯都不朝魯,是慢之為惡,故書實來”,見其義也。
然則彼以州公過魯而無禮,故傳謂之化我也。
今此陳乞亦以魚菽之薄物,枉屈諸大夫之貴重,亦是無禮相過之義,故謂之化我也。
諸大夫皆曰:“諾。
”于是皆之陳乞之家坐。
陳乞曰:“吾有所為甲,(甲,铠。
○铠,苦代反。
) [疏]“吾有所為甲”。
○解雲:猶言我有所作得若幹甲也。
請以示焉”。
諸大夫皆曰:“諾。
”于是使力士舉巨囊而至于中ニ,(巨囊,大囊。
中央曰中ニ。
○囊,乃郎反,又音?。
ニ,力又反。
) [疏]注“中央曰中ニ”。
○解雲:案《月令》“中央土”雲“其祀中ニ”,鄭注雲“中ニ,猶中室也”。
“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ニ雲”。
庾蔚雲“複,地上累土,穴則穿地也。
複穴皆開其上取明,故雨ニ之,是以因名中室為中ニ也。
”故此傳雲中ニ,注雲中央,謂室之中央也。
諸大夫見之,皆色然而駭,(色然,驚駭貌。
○色然,如字,本又作“?危”,居委反,驚駭貌;又或作“危”。
)開之則闖然,(闖,出頭貌。
○闖,醜鸩反,又醜甚反,一音醜今反,見貌。
《字林》雲“馬出門貌,醜衽反。
”)公子陽生也。
陳乞曰:“此君也已。
”諸大夫不得已,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爾。
(時舍未能得衆,而陽生今正當立,諸大夫又見力士,知陳乞有備,故不得已,遂君之。
○逡,七旬反。
)自是往弑舍。
(陽生先詐緻諸大夫,立于陳乞家,然後往弑舍,故先書當國,起其事也。
乞為陽生弑舍,不舉陽生弑者,谖成于乞也。
不日者,與卓子同。
) [疏]注“故先書當國,起其事也”者。
謂書陽生入齊,乃在弑舍之前,所以起其先入後弑也。
雲乞為陽生弑舍,不舉陽生弑者,谖成于乞也者,正以舉重略輕,《春秋》之常事,今而不書者,谖成于乞故也。
○注“不日”至“子同”。
○解雲:僖十年“春,王正月”,“晉裡克弑其君卓子”,何氏雲“不日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
然則今此陳乞弑舍,所以不日者,亦是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故曰與卓子同。
若然,鄉解雲陽生之入,實在九月,但事不宜月,故不書月。
然則陳乞之事,宜雲不月而雲不日者,正以卓子之弑實書月,若言不月,則與卓子同,文不可設,故雲不日也。
案陳乞弑舍,實不書日,謂之不日亦何傷?然則陳乞弑舍之事,與裡克弑卓子相類,而不月者,正以文承陽生入于齊之下。
陽生之事既不宜月,是以陳乞之事不得月也。
若然,案僖九年“冬,晉裡克弑其君之子奚齊”,注“不月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
然則此亦不月,何氏不雲不月者,與奚齊同義者,正以奚齊未逾年之君,與舍不類,甯得同之乎? 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
宋向巢帥師伐曹。
七年,春,宋皇瑗帥師侵鄭。
(○瑗,于眷反。
) 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夏公會吳于曾阝。
(○曾阝,似陵反。
) 秋,公伐邾婁。
八月,已酉,入邾婁,以邾婁子益來。
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據當舉入為重。
) [疏]“入不”至“伐何”。
○解雲:莊十年傳例雲“?角者曰侵,精者曰伐,戰不言伐,圍不言戰,入不言圍,滅不言入,書其重者也”。
然則傳例雲戰不言伐,入不言圍,此雲入不言伐者,正以此經舉伐言入,亦違舉重之例,是以據經以釋之。
傳例雲者,序用兵之次第,輕重備言,不足怪也。
内辭也,若使他人然。
(諱獲諸侯,故不舉重而兩書,使若魯公伐而去,他人入之以來者,醇順他人來文。
) [疏]注“諱獲”至“來文”。
○解雲:若其不諱,宜舉重雲公入邾婁,今不舉重而伐入兩書,故知諱獲諸侯也。
雲使若魯公伐而去,佗人入之以來者,以來是詣魯之常文,故何氏言來者常文,不為早晚施是也。
今始若不諱,宜雲以邾婁子益至自某,而經言來,故如此解。
雲醇順佗人來文者,以上諱獲諸侯,故不舉重,使若魯人伐而去,佗人自入之;今文言來,作外來詣魯之常文,故曰醇順佗人來文也。
邾婁子益何以名?(據以隗子歸不名。
○隗,五罪反。
) [疏]注“據以”至“不名”。
○解雲: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滅隗,以隗子歸”是也。
絕之。
曷為絕之?(據俱以歸。
)獲也。
曷為不言其獲?(據獲晉侯言獲。
) [疏]注“據獲晉侯言獲”。
○解雲:即僖十五年冬“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晉侯”是也。
内大惡諱也。
(故名以起之也。
日者,惡魯侮奪邾婁無已,複入獲之。
入不緻者,得意可知例。
○惡魯,烏路反。
複,扶又反。
) [疏]注“故名以起之”。
○解雲:擅獲諸侯乃為大惡,是以諱之,不言其獲,既不言獲,故雲言其名以起其見獲也。
所以能起之者,諸侯之禮當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見獲,書其名,起其絕也。
案隐二年無駭“入極”之下,傳雲“此滅也,其言入何?内大惡諱也”;昭四年“取曾阝”之下,傳雲“滅之則其言取之何?内大惡諱也”,今此又言“内大惡諱也”,重發傳者,正以往前二處入取文異,今此上經雖亦言入,但書名之由,事須備釋,是以又言。
○注“日者”至“獲之”。
○解雲:隐二年注雲“入例時,傷害多則月”,此書日,故須解之。
言惡魯侮奪邾婁無已,即上六年“城葭”之下,注雲“魯數圍取邾婁邑,邾婁未曾加非于魯,而侮奪之不知足”,今複入其國,獲其君,故書日以惡内也。
○注“入不”至“知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