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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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拒蒯聩矣。
似若僖十年傳雲“君嘗訊臣矣,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彼注雲“上問下曰訊”。
言臣者,明君臣相與言,不可負是。
○注“不言”至“圍辄”。
○解雲:蒯聩去年入衛,今而圍者,止應圍衛,而言圍戚者,順上經文。
且辄上出奔不見于經,若言圍衛則恐去年蒯聩入于戚,今年圍衛者是圍辄矣,故言圍戚以辟之。
靈公逐蒯聩在定十四年,立辄蓋在上二年将薨之時也。
辄者曷為者也?蒯聩之子也。
然則曷為不立蒯聩而立辄?(據《春秋》有父死子繼。
)蒯聩為無道,(行不中善道。
○中,丁仲反。
)靈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則辄之義可以立乎?(辄之義不可以拒父,故但問可立與不。
)曰可。
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不以蒯聩命辭靈公命。
)以王父命辭父命,(辭,猶不從。
)是父之行乎子也。
(是靈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統之義。
) [疏]注“是靈”至“之義”。
○解雲:即莊元年注雲“念母則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絕文姜不為不孝,拒蒯聩不為不順,脅靈社不為不敬,蓋重本尊統,使尊行于裡,上行于下”是也。
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父見廢故,辭讓不立,是家私事)以王事辭家事,(聽靈公命立者,是王事公法也。
)是上之行乎下也。
(是王法行于諸侯,雖得正,非義之高者也,故“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将問之。
’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
’曰:‘怨乎?’‘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也。
’”主書者,善伯讨。
) [疏]注“是王法行于諸侯,雖得正,非義之高者也”。
○解雲:正以上傳雲“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命行乎子也”,彼注雲“是靈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統之義也”;傳又雲“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故知宜是王法行于諸侯矣,唯受靈公之命而拒蒯聩,而引王法行于諸侯者,正以靈公于蒯聩,若似天子于諸侯,故取以況之。
○注“故冉有曰”至“伯讨”。
○解雲:此《論語》文也。
冉有所以疑之者,正以辄之立也,雖得公義,失于父子之恩矣。
雲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者,正以辄之拒父,非義之高不敢正言,故問古賢以測之。
雲子曰古之賢人也者,言古之賢士,且有仁行。
若作“仁”字如此解之,若作“人”字不勞解也。
雲曰怨乎者,謂谏而不用,死于首陽,然則怨周王乎?雲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者,言其兄弟相讓而來,正以求為仁道,卒得成讓,仁道遂成,不欲汲汲乎求仁,有何孜孜而怨周王乎?雲出曰夫子不為也者,正以伯夷、叔齊兄弟讓國,夫子以為賢,而知辄與蒯聩父子争國者,夫子不助明矣。
雲主書者,善伯讨者,一則見辄之得正,二則見曼姑可距,但主書善其伯讨,故曰主書者,善伯讨。
夏,四月,甲午,地震。
(此象季氏專政,蒯聩犯父命,是後蔡大夫專相放,盜殺蔡侯申,辟伯晉而京師楚,黃池之會,吳大為主。
) [疏]注“是後”至“相放”。
○解雲:即下文“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是也。
○注“盜殺蔡侯申者”。
○解雲:在四年。
雲辟伯晉而京師楚者,即下四年夏,“晉人執戎曼子赤歸于楚”,傳雲“辟伯晉而京師楚”是也。
雲黃池之會,吳大為主者,即下十三年夏,“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傳雲“吳何以稱子?吳主會也。
吳在是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是也。
五月,辛卯,柏宮僖宮災。
此皆毀廟也,其言災何?(據禮,親過高祖,則毀其廟。
) [疏]注“據禮”至“其廟”。
解雲:出《禮記·祭法》文。
複立也。
曷為不言其複立?(據立武宮言立。
○複立,扶又反,下及注同。
) [疏]注“據立武宮”者。
○解雲:在成六年二月,所以不據定元年“立炀宮者”,蓋從始據之,或科取一文亦何傷。
《春秋》見者不複見也。
(謂内所改作也,哀自立之,善惡獨在哀,故得省文。
○見者,賢遍反,下同。
) [疏]注“謂内”至“省文”。
○解雲:《春秋》逸義,諸是内所改作者,但遂其重處一過見之而已,故馀輕處不複見之。
所以然者,正以哀自立之,還于哀世災之,善惡獨在于哀,故得省文矣;似若襄三十一年“公薨于楚宮”,不言作楚宮者,正以襄自作之,還複襄自薨之,善惡獨在于襄,故得省文之類,雲雲之說,在襄三十一年。
何以不言及?(據雉門及兩觀。
○觀,工喚反。
) [疏]注“據雉門及兩觀”。
○解雲:即定二年“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是也。
敵也。
(親過高祖,親疏?等。
)何以書?(上已問此皆毀廟,其言災何?故不複連柏宮僖宮。
) [疏]“何以書”。
○注“上巳”至“僖宮”。
○解雲:正以隐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赙”,傳雲“其稱武氏子何?父卒,子未命也。
何以不稱使?當喪未君也。
武氏子來求赙何以書”,據彼注雲“不但言何以書者,嫌主覆問上所以說二事,不問求赙”。
然則今此上文亦有二事之嫌,主《春秋》見者不複見也,何以不言及敵也?何以書而不複為嫌者,正以上傳已雲“此皆毀廟也,其言災何?複立也”。
分疏巳訖,是以不複言柏宮僖宮災何以書矣。
記災也。
(災不宜立。
) [疏]注“災不宜立”。
○解雲:謂其宮不宜立,若曰以其不宜立,故災之然。
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開陽。
(○開陽,《左氏》作“啟陽”。
開者,為漢景帝諱也。
) 宋樂髡帥師伐曹。
(○髡,苦昆反。
) 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
(稱人者,惡大夫驕蹇,作威相放,當誅,故貶。
○惡,烏路反。
) [疏]注“稱人”至“故貶”。
○解雲:知是大夫者,正以《春秋》之例,君殺大夫稱國,即僖七年“鄭殺其大夫申侯”之屬是;大夫自相殺稱人,即文九年“晉人殺其大夫先都”之屬是;則知稱國以放者,君自放之,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丁衛”是也,則稱人以放,乃是大夫自相放,即此文是矣。
而言作威者,即《洪範》雲“唯辟作威”是也,今此大夫作威,故貶之。
言當誅者,謂于王法當誅也。
言故貶之者,正以大夫之貴,平常之時合稱名氏,故稱人為貶之。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哀公着治大平之終,小國卒葬,極于哀公者,皆卒日葬月。
○治,直吏反。
大,音泰。
) [疏]注“哀公”至“葬月”。
○解雲:即此“癸卯,秦伯卒”,明年三月“葬秦惠公”是也。
案昭元年“夏,秦伯之弟針出奔晉”,傳曰“秦無大夫,此何以書?仕諸晉也。
曷為仕諸晉?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謂之出奔也”,何氏雲“時秦侵伐自廣大,故曰千乘”。
然則秦伯是西方之伯,國至千乘,此注謂之小國者,正以辟陋在夷,罕與諸夏交接,至于《春秋》,大夫名氏不見于經,是以比之小國,其實非小者也。
舊說雲地之張翕,彼此異時,蹙辟之數,不可同日而語。
昭元年之時,自以千乘為大國,至此還小,亦何傷也?而有疑焉!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婁。
四年,春,王三月,庚戌,盜殺蔡侯申。
弑君賤者窮諸人,此其稱盜以弑何?(據宋人弑其君處臼稱人。
○盜殺,音弑,下同。
) [疏]“弑君”至“弑何”。
○解雲: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處臼”之下,傳雲“大夫弑君稱名氏,賤者窮諸人”。
然則師彼解爾,故此弟子據而難之。
賤乎賤者也。
(賤于稱人者。
) [疏]“賤乎賤者也”。
○解雲:彼注雲“賤者謂士也。
士正自當稱人”。
然則今此非士,故言賤乎賤者也。
賤乎賤者孰謂?(據無主名。
)謂罪人也。
(罪人者,未加刑也。
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禍,故以為人君深戒,不言其君者,方當刑放之,與刑人義同。
○近,附近之近。
) [疏]注“罪人”至“刑也”。
○解雲:若其刑訖,當有刑稱,即襄二十九年夏,“阍弑吳于馀祭”是也。
今此言盜,又謂之罪人,故知未加刑也。
雲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禍,故以為人君深戒者,卒诂為終也。
○注“不言”至“義同”。
○解雲:即襄二十九年阍弑其君下,注雲“不言其君者,公家不畜,士庶不友,放之遠地,欲去聽所之,故不系國,故不言其君也”。
然則此處之盜,仍未加刑,而亦不言其君者,正以方當刑放之,故與刑人義同也。
蔡公孫辰出奔吳。
葬秦惠公。
宋人執小邾婁子。
夏,蔡殺其大夫公孫歸姓、公孫霍。
晉人執戎曼子赤歸于楚。
赤者何?(欲以為戎曼子名,則晉人執曹伯言畀宋人,不言名歸。
欲言微者,則不當書,故以不知問也。
○曼,音蠻。
畀宋,必利反,下同。
) [疏]“晉人”至“子赤”。
○解雲:《左氏》作“戎蠻子”也。
○注“則晉”至“名歸”。
似若僖十年傳雲“君嘗訊臣矣,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彼注雲“上問下曰訊”。
言臣者,明君臣相與言,不可負是。
○注“不言”至“圍辄”。
○解雲:蒯聩去年入衛,今而圍者,止應圍衛,而言圍戚者,順上經文。
且辄上出奔不見于經,若言圍衛則恐去年蒯聩入于戚,今年圍衛者是圍辄矣,故言圍戚以辟之。
靈公逐蒯聩在定十四年,立辄蓋在上二年将薨之時也。
辄者曷為者也?蒯聩之子也。
然則曷為不立蒯聩而立辄?(據《春秋》有父死子繼。
)蒯聩為無道,(行不中善道。
○中,丁仲反。
)靈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則辄之義可以立乎?(辄之義不可以拒父,故但問可立與不。
)曰可。
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不以蒯聩命辭靈公命。
)以王父命辭父命,(辭,猶不從。
)是父之行乎子也。
(是靈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統之義。
) [疏]注“是靈”至“之義”。
○解雲:即莊元年注雲“念母則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絕文姜不為不孝,拒蒯聩不為不順,脅靈社不為不敬,蓋重本尊統,使尊行于裡,上行于下”是也。
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父見廢故,辭讓不立,是家私事)以王事辭家事,(聽靈公命立者,是王事公法也。
)是上之行乎下也。
(是王法行于諸侯,雖得正,非義之高者也,故“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将問之。
’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
’曰:‘怨乎?’‘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也。
’”主書者,善伯讨。
) [疏]注“是王法行于諸侯,雖得正,非義之高者也”。
○解雲:正以上傳雲“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命行乎子也”,彼注雲“是靈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統之義也”;傳又雲“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故知宜是王法行于諸侯矣,唯受靈公之命而拒蒯聩,而引王法行于諸侯者,正以靈公于蒯聩,若似天子于諸侯,故取以況之。
○注“故冉有曰”至“伯讨”。
○解雲:此《論語》文也。
冉有所以疑之者,正以辄之立也,雖得公義,失于父子之恩矣。
雲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者,正以辄之拒父,非義之高不敢正言,故問古賢以測之。
雲子曰古之賢人也者,言古之賢士,且有仁行。
若作“仁”字如此解之,若作“人”字不勞解也。
雲曰怨乎者,謂谏而不用,死于首陽,然則怨周王乎?雲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者,言其兄弟相讓而來,正以求為仁道,卒得成讓,仁道遂成,不欲汲汲乎求仁,有何孜孜而怨周王乎?雲出曰夫子不為也者,正以伯夷、叔齊兄弟讓國,夫子以為賢,而知辄與蒯聩父子争國者,夫子不助明矣。
雲主書者,善伯讨者,一則見辄之得正,二則見曼姑可距,但主書善其伯讨,故曰主書者,善伯讨。
夏,四月,甲午,地震。
(此象季氏專政,蒯聩犯父命,是後蔡大夫專相放,盜殺蔡侯申,辟伯晉而京師楚,黃池之會,吳大為主。
) [疏]注“是後”至“相放”。
○解雲:即下文“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是也。
○注“盜殺蔡侯申者”。
○解雲:在四年。
雲辟伯晉而京師楚者,即下四年夏,“晉人執戎曼子赤歸于楚”,傳雲“辟伯晉而京師楚”是也。
雲黃池之會,吳大為主者,即下十三年夏,“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傳雲“吳何以稱子?吳主會也。
吳在是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是也。
五月,辛卯,柏宮僖宮災。
此皆毀廟也,其言災何?(據禮,親過高祖,則毀其廟。
) [疏]注“據禮”至“其廟”。
解雲:出《禮記·祭法》文。
複立也。
曷為不言其複立?(據立武宮言立。
○複立,扶又反,下及注同。
) [疏]注“據立武宮”者。
○解雲:在成六年二月,所以不據定元年“立炀宮者”,蓋從始據之,或科取一文亦何傷。
《春秋》見者不複見也。
(謂内所改作也,哀自立之,善惡獨在哀,故得省文。
○見者,賢遍反,下同。
) [疏]注“謂内”至“省文”。
○解雲:《春秋》逸義,諸是内所改作者,但遂其重處一過見之而已,故馀輕處不複見之。
所以然者,正以哀自立之,還于哀世災之,善惡獨在于哀,故得省文矣;似若襄三十一年“公薨于楚宮”,不言作楚宮者,正以襄自作之,還複襄自薨之,善惡獨在于襄,故得省文之類,雲雲之說,在襄三十一年。
何以不言及?(據雉門及兩觀。
○觀,工喚反。
) [疏]注“據雉門及兩觀”。
○解雲:即定二年“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是也。
敵也。
(親過高祖,親疏?等。
)何以書?(上已問此皆毀廟,其言災何?故不複連柏宮僖宮。
) [疏]“何以書”。
○注“上巳”至“僖宮”。
○解雲:正以隐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赙”,傳雲“其稱武氏子何?父卒,子未命也。
何以不稱使?當喪未君也。
武氏子來求赙何以書”,據彼注雲“不但言何以書者,嫌主覆問上所以說二事,不問求赙”。
然則今此上文亦有二事之嫌,主《春秋》見者不複見也,何以不言及敵也?何以書而不複為嫌者,正以上傳已雲“此皆毀廟也,其言災何?複立也”。
分疏巳訖,是以不複言柏宮僖宮災何以書矣。
記災也。
(災不宜立。
) [疏]注“災不宜立”。
○解雲:謂其宮不宜立,若曰以其不宜立,故災之然。
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開陽。
(○開陽,《左氏》作“啟陽”。
開者,為漢景帝諱也。
) 宋樂髡帥師伐曹。
(○髡,苦昆反。
) 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
(稱人者,惡大夫驕蹇,作威相放,當誅,故貶。
○惡,烏路反。
) [疏]注“稱人”至“故貶”。
○解雲:知是大夫者,正以《春秋》之例,君殺大夫稱國,即僖七年“鄭殺其大夫申侯”之屬是;大夫自相殺稱人,即文九年“晉人殺其大夫先都”之屬是;則知稱國以放者,君自放之,即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丁衛”是也,則稱人以放,乃是大夫自相放,即此文是矣。
而言作威者,即《洪範》雲“唯辟作威”是也,今此大夫作威,故貶之。
言當誅者,謂于王法當誅也。
言故貶之者,正以大夫之貴,平常之時合稱名氏,故稱人為貶之。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哀公着治大平之終,小國卒葬,極于哀公者,皆卒日葬月。
○治,直吏反。
大,音泰。
) [疏]注“哀公”至“葬月”。
○解雲:即此“癸卯,秦伯卒”,明年三月“葬秦惠公”是也。
案昭元年“夏,秦伯之弟針出奔晉”,傳曰“秦無大夫,此何以書?仕諸晉也。
曷為仕諸晉?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謂之出奔也”,何氏雲“時秦侵伐自廣大,故曰千乘”。
然則秦伯是西方之伯,國至千乘,此注謂之小國者,正以辟陋在夷,罕與諸夏交接,至于《春秋》,大夫名氏不見于經,是以比之小國,其實非小者也。
舊說雲地之張翕,彼此異時,蹙辟之數,不可同日而語。
昭元年之時,自以千乘為大國,至此還小,亦何傷也?而有疑焉!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婁。
四年,春,王三月,庚戌,盜殺蔡侯申。
弑君賤者窮諸人,此其稱盜以弑何?(據宋人弑其君處臼稱人。
○盜殺,音弑,下同。
) [疏]“弑君”至“弑何”。
○解雲: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處臼”之下,傳雲“大夫弑君稱名氏,賤者窮諸人”。
然則師彼解爾,故此弟子據而難之。
賤乎賤者也。
(賤于稱人者。
) [疏]“賤乎賤者也”。
○解雲:彼注雲“賤者謂士也。
士正自當稱人”。
然則今此非士,故言賤乎賤者也。
賤乎賤者孰謂?(據無主名。
)謂罪人也。
(罪人者,未加刑也。
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禍,故以為人君深戒,不言其君者,方當刑放之,與刑人義同。
○近,附近之近。
) [疏]注“罪人”至“刑也”。
○解雲:若其刑訖,當有刑稱,即襄二十九年夏,“阍弑吳于馀祭”是也。
今此言盜,又謂之罪人,故知未加刑也。
雲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禍,故以為人君深戒者,卒诂為終也。
○注“不言”至“義同”。
○解雲:即襄二十九年阍弑其君下,注雲“不言其君者,公家不畜,士庶不友,放之遠地,欲去聽所之,故不系國,故不言其君也”。
然則此處之盜,仍未加刑,而亦不言其君者,正以方當刑放之,故與刑人義同也。
蔡公孫辰出奔吳。
葬秦惠公。
宋人執小邾婁子。
夏,蔡殺其大夫公孫歸姓、公孫霍。
晉人執戎曼子赤歸于楚。
赤者何?(欲以為戎曼子名,則晉人執曹伯言畀宋人,不言名歸。
欲言微者,則不當書,故以不知問也。
○曼,音蠻。
畀宋,必利反,下同。
) [疏]“晉人”至“子赤”。
○解雲:《左氏》作“戎蠻子”也。
○注“則晉”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