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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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楚子、陳侯、随侯、許男圍蔡。
(随,微國。
稱侯者,本爵俱侯,土地見侵削,故微爾。
許男者,戍也。
前許男斯見滅以歸,今戍複見者,自複。
斯不死位,自複無惡文者,從滅以歸可知。
○複見,扶又反;下賢遍反。
) [疏]注“随微國”至“自複”。
○解雲:正以入《春秋》以來不稱爵,大夫名氏不得見經,故知其微。
隐五年傳雲“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此微國而稱侯,故須解之也。
言本爵俱侯者,謂其初封之時,與齊、晉之屬俱稱侯,故曰本爵俱侯也;今為小國者,但以土地見侵削故也,知非得褒乃得稱侯,如滕侯、薛侯之類。
而雲本爵為侯者,正以滕、薛入桓篇之後,或稱滕子,或稱薛伯,故知隐篇稱侯,由朝新王得褒明矣。
今此随侯一無善行可褒,二無稱伯、子之處,故知本爵為侯也。
雲許男者,戍也,正以下十三年“夏,許男戍卒”,故知之。
雲前許男斯見滅者,即定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遊速帥師滅許男斯歸”是也;昭十三年秋,“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吳歸于陳”,為楚所歸,皆書之;戍歸不書,故知自複也。
○注“斯不”至“可知”。
○解雲:諸侯之禮,固當死位,斯不死位,其國合絕。
今而自複,不為惡文以見之者,正以定六年之時,書滅以歸,其惡已着,是以此處不勞見之。
鼷鼠食郊牛。
(災不敬故。
)改蔔牛。
夏,四月,辛巳,郊。
秋,齊侯、衛侯伐晉。
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
(邾婁子新來奔喪,伐之不諱者,期外恩殺惡輕,明當與根牟有差。
○殺,所戒反。
) [疏]注“邾婁”至“有差”。
○解雲:邾婁子來奔喪,在十五年夏也。
既來奔喪,于魯有恩而魯伐之,為惡明矣。
内之有惡而不諱者,既在期外,恩殺惡輕故也。
奔喪于去年之夏,伐在今年冬,故曰期外矣。
宣九年秋取根牟,傳曰“曷為不系乎邾婁,諱亟也”,注雲“亟,疾也。
屬有小君之喪,邾婁子來加禮,未期而取其邑,故諱不系邾婁也”。
然則彼以加禮未期,其恩猶重,伐之取邑,其惡深矣,是以諱之。
今乃期外,恩殺惡輕,由是不諱,故曰當與根牟有差。
二年,春,王二月,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取氵郭東田及沂西田。
(氵郭、沂,皆水名。
邾婁子來奔喪,取其地不諱者,義與上同。
○郭,火虢反,徐音郭。
沂,魚依反。
) [疏]“取氵郭東田及沂西田”。
○解雲:《公羊》之義,言田者,田多邑少故也。
而《?梁傳》雲“取氵郭東田,氵郭東未盡也;及沂西田,沂西未盡也”,範氏雲“以其言東西,則知其未盡也”,與此别。
《左氏》以“氵郭東”、“沂西”為邑名。
癸巳,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及邾婁子盟于句繹。
(所以再出大夫名氏者,季孫斯不與盟。
○句繹,古侯反;下音亦。
與,音預。
) [疏]注“所以”至“與盟”。
○解雲:正以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傳雲“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何氏雲“卒竟但舉名,省文”。
然則今此伐邾婁,及邾婁子盟于句繹之經,亦是一事,而再舉大夫名氏者,正由季孫斯不與盟故也。
若此注内直雲所以再出大夫名者,無氏字,即決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以下“于平丘。
八月,甲戍,同盟于平丘”,據彼注雲“不言劉子及諸侯者,間無異事可知矣”。
今此二經亦間無異事,而再出大夫之名,故解之也。
此注“氏”字,或有或無,故如此解。
季孫斯所以不與盟者,服氏雲“季孫斯尊卿,與仲孫氏伐敵,服而使二子盟”也者,即其義矣。
而《?梁傳》雲“三人伐而二人盟何?各盟其得”。
範氏雲:“季孫斯不得田,故不盟”,與何氏不合。
夏,四月,丙子,衛侯元卒。
滕子來朝。
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聩于戚。
戚者何?衛之邑也。
曷為不言入于衛?(據弗克納未入國文,言納于邾婁,納者入辭,故傳言曷為不言入于衛。
) [疏]“戚者何”。
○解雲:欲言其國,經典未有;欲言其邑,文無所系,故執不知問。
○注“據弗”至“于衛”。
○解雲:《公羊》之意,以為戚與帝丘道塗非遠,但大同小異而已。
今言于戚者,實是入于衛都,是以傳雲“曷為不言入于衛”矣。
言據弗克納未入國文,言納于邾婁,納者入辭者,即文十四年秋,“晉人納接?于邾婁,弗克納”,當爾之時,接?實不入國,故曰不克納;未入國之辭,故曰未入國文。
言納于邾婁,與納頓子于頓文同,是其已入國之辭,故曰納于邾婁,納者入辭也。
今此上言納衛世子蒯聩,下無不克納之文,則是入國之辭矣。
而言于戚,不言于衛,是以據而難之,故注者疊之曰“故傳言曷為不言入于衛”。
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
(明父得有子而廢之,子不得有父之所有,故奪其國文,正其義也。
不貶蒯聩者,下曼姑圍戚無惡文,嫌曼姑可為辄誅其父,故明不得也。
不去國見挈者,不言入于衛,不可醇無國文。
辄出奔不書者,不責拒父也。
主書者,與頓子同。
○為,于僞反。
去,起呂反。
見挈,賢遍反;下去結反。
) [疏]注“不貶”至“子同”。
解雲:正以犯父之命,理宜貶之,不謂更有經文可決也。
然則文十四年?缺納不正,貶之稱人,今趙鞅亦是納不當得位之人,而不貶者,正以納父罪不至貶也,彼傳雲“此晉?缺也,其稱人何?貶。
曷為貶?不與大夫專廢置君也”,是其譏之義矣。
雲故明不得也者,正蒯聩無惡文,則知曼姑不得誅之明矣。
雲不去國見挈者雲雲,正以文十四年“晉人納接?”,注雲“接?不系邾婁者,見挈于?缺也”,今此不見挈者,不可醇無國文故也。
雲“辄出奔不書雲雲,知辄出奔者,正以蒯聩之入故也。
諸侯之禮,禮當死位,若其出奔者,皆書而責之。
今不書者,正欲不責辄之拒父故也。
雲主書者,與頓子同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彼注雲“納頓子書者,前出奔當絕,還入為盜國當誅,書楚納之,與之同罪也。
主書者,從楚納之”。
然則定十四年秋,“蒯聩出奔宋”之時,子無去父之義,巳當合絕;今還入為盜國,複當合誅,晉納之與同罪。
主書者,從晉納,故曰與頓子同義。
然則蒯聩犯父之命,其惡明矣,但晉為霸主,法度所在,而納逆命之子,奪巳立之侯,故去主書者,從晉納矣。
秋,八月,甲戌,晉趙鞅帥師,及鄭軒達帥師,戰于栗,鄭師敗缋。
(○栗,一本作“秩”,二傳作“鐵”。
) [疏]“及鄭軒達戰于鐵”者。
解雲:諸家之經,軒達之下皆有“帥師”,唯服引經者無,與諸家異。
于鐵者,三家同,有作“栗”字者,誤也。
今定本作“栗”字。
冬,十月,葬衛靈公。
十有一月,蔡遷于州來。
(畏楚也。
州來,吳所滅。
) [疏]注“畏楚也”。
○解雲:正以上文為楚所圍,今遷而近吳,故知然也。
雲州來,吳所滅者,即昭十三年冬,“吳滅州來”是也。
蔡殺其大夫公子驷。
(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
稱公子者,惡失親也。
○惡,烏路反。
) [疏]注“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者。
○解雲:僖七年傳文。
彼注雲“諸侯國為體,以大夫為股肱,士民為肌膚,故以國體錄”是也。
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據晉趙鞅以地正國,加叛文。
今此無加文,故問之。
) [疏]“齊國”至“圍戚”。
○解雲:《公羊》之義,辄巳出奔,曼姑禀誰之命而得圍戚者,下傳雲“曼姑受命于靈公而立辄”,蒯聩奪辄,是以《春秋》與得圍之矣。
○注“據晉”至“問之”。
○解雲:定十三年“秋,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冬,“晉趙鞅歸于晉”,傳雲“此叛也,其言歸何?以地正國也。
其以地正國奈何?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
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彼注雲“無君命者,操兵鄉國,故初謂之叛,後知其意欲逐君側之惡人,故錄其釋兵,書歸而赦之”是也。
然則趙鞅操兵鄉國加叛文,曼姑亦操兵鄉國,而使國夏首兵,不加叛文,是以弟子據而問之。
雲齊國夏曷為與曼姑首兵而圍戚乎? 伯讨也。
(方伯所當讨,故使國夏首兵。
)此其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辄。
(靈公者,蒯聩之父。
)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
(曼姑無惡文者,起曼姑得拒之。
曼姑臣也,距之者,上為靈公命,下為辄故,義不可以子誅父,故但得拒之而巳。
傳所以曼姑解伯讨者,推曼姑得距之,則國夏得讨之明矣。
不言圍衛者,順上文辟圍辄。
○上為,于僞反,下“為辄”、“為衛”、“不為”同。
) [疏]注“曼姑臣也”。
○解雲:注言臣也者,欲道曼姑者,乃是靈公之臣也,受命于靈公,當立辄,甯得違之乎?
楚子、陳侯、随侯、許男圍蔡。
(随,微國。
稱侯者,本爵俱侯,土地見侵削,故微爾。
許男者,戍也。
前許男斯見滅以歸,今戍複見者,自複。
斯不死位,自複無惡文者,從滅以歸可知。
○複見,扶又反;下賢遍反。
) [疏]注“随微國”至“自複”。
○解雲:正以入《春秋》以來不稱爵,大夫名氏不得見經,故知其微。
隐五年傳雲“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此微國而稱侯,故須解之也。
言本爵俱侯者,謂其初封之時,與齊、晉之屬俱稱侯,故曰本爵俱侯也;今為小國者,但以土地見侵削故也,知非得褒乃得稱侯,如滕侯、薛侯之類。
而雲本爵為侯者,正以滕、薛入桓篇之後,或稱滕子,或稱薛伯,故知隐篇稱侯,由朝新王得褒明矣。
今此随侯一無善行可褒,二無稱伯、子之處,故知本爵為侯也。
雲許男者,戍也,正以下十三年“夏,許男戍卒”,故知之。
雲前許男斯見滅者,即定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遊速帥師滅許男斯歸”是也;昭十三年秋,“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吳歸于陳”,為楚所歸,皆書之;戍歸不書,故知自複也。
○注“斯不”至“可知”。
○解雲:諸侯之禮,固當死位,斯不死位,其國合絕。
今而自複,不為惡文以見之者,正以定六年之時,書滅以歸,其惡已着,是以此處不勞見之。
鼷鼠食郊牛。
(災不敬故。
)改蔔牛。
夏,四月,辛巳,郊。
秋,齊侯、衛侯伐晉。
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
(邾婁子新來奔喪,伐之不諱者,期外恩殺惡輕,明當與根牟有差。
○殺,所戒反。
) [疏]注“邾婁”至“有差”。
○解雲:邾婁子來奔喪,在十五年夏也。
既來奔喪,于魯有恩而魯伐之,為惡明矣。
内之有惡而不諱者,既在期外,恩殺惡輕故也。
奔喪于去年之夏,伐在今年冬,故曰期外矣。
宣九年秋取根牟,傳曰“曷為不系乎邾婁,諱亟也”,注雲“亟,疾也。
屬有小君之喪,邾婁子來加禮,未期而取其邑,故諱不系邾婁也”。
然則彼以加禮未期,其恩猶重,伐之取邑,其惡深矣,是以諱之。
今乃期外,恩殺惡輕,由是不諱,故曰當與根牟有差。
二年,春,王二月,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取氵郭東田及沂西田。
(氵郭、沂,皆水名。
邾婁子來奔喪,取其地不諱者,義與上同。
○郭,火虢反,徐音郭。
沂,魚依反。
) [疏]“取氵郭東田及沂西田”。
○解雲:《公羊》之義,言田者,田多邑少故也。
而《?梁傳》雲“取氵郭東田,氵郭東未盡也;及沂西田,沂西未盡也”,範氏雲“以其言東西,則知其未盡也”,與此别。
《左氏》以“氵郭東”、“沂西”為邑名。
癸巳,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及邾婁子盟于句繹。
(所以再出大夫名氏者,季孫斯不與盟。
○句繹,古侯反;下音亦。
與,音預。
) [疏]注“所以”至“與盟”。
○解雲:正以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傳雲“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何氏雲“卒竟但舉名,省文”。
然則今此伐邾婁,及邾婁子盟于句繹之經,亦是一事,而再舉大夫名氏者,正由季孫斯不與盟故也。
若此注内直雲所以再出大夫名者,無氏字,即決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以下“于平丘。
八月,甲戍,同盟于平丘”,據彼注雲“不言劉子及諸侯者,間無異事可知矣”。
今此二經亦間無異事,而再出大夫之名,故解之也。
此注“氏”字,或有或無,故如此解。
季孫斯所以不與盟者,服氏雲“季孫斯尊卿,與仲孫氏伐敵,服而使二子盟”也者,即其義矣。
而《?梁傳》雲“三人伐而二人盟何?各盟其得”。
範氏雲:“季孫斯不得田,故不盟”,與何氏不合。
夏,四月,丙子,衛侯元卒。
滕子來朝。
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聩于戚。
戚者何?衛之邑也。
曷為不言入于衛?(據弗克納未入國文,言納于邾婁,納者入辭,故傳言曷為不言入于衛。
) [疏]“戚者何”。
○解雲:欲言其國,經典未有;欲言其邑,文無所系,故執不知問。
○注“據弗”至“于衛”。
○解雲:《公羊》之意,以為戚與帝丘道塗非遠,但大同小異而已。
今言于戚者,實是入于衛都,是以傳雲“曷為不言入于衛”矣。
言據弗克納未入國文,言納于邾婁,納者入辭者,即文十四年秋,“晉人納接?于邾婁,弗克納”,當爾之時,接?實不入國,故曰不克納;未入國之辭,故曰未入國文。
言納于邾婁,與納頓子于頓文同,是其已入國之辭,故曰納于邾婁,納者入辭也。
今此上言納衛世子蒯聩,下無不克納之文,則是入國之辭矣。
而言于戚,不言于衛,是以據而難之,故注者疊之曰“故傳言曷為不言入于衛”。
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
(明父得有子而廢之,子不得有父之所有,故奪其國文,正其義也。
不貶蒯聩者,下曼姑圍戚無惡文,嫌曼姑可為辄誅其父,故明不得也。
不去國見挈者,不言入于衛,不可醇無國文。
辄出奔不書者,不責拒父也。
主書者,與頓子同。
○為,于僞反。
去,起呂反。
見挈,賢遍反;下去結反。
) [疏]注“不貶”至“子同”。
解雲:正以犯父之命,理宜貶之,不謂更有經文可決也。
然則文十四年?缺納不正,貶之稱人,今趙鞅亦是納不當得位之人,而不貶者,正以納父罪不至貶也,彼傳雲“此晉?缺也,其稱人何?貶。
曷為貶?不與大夫專廢置君也”,是其譏之義矣。
雲故明不得也者,正蒯聩無惡文,則知曼姑不得誅之明矣。
雲不去國見挈者雲雲,正以文十四年“晉人納接?”,注雲“接?不系邾婁者,見挈于?缺也”,今此不見挈者,不可醇無國文故也。
雲“辄出奔不書雲雲,知辄出奔者,正以蒯聩之入故也。
諸侯之禮,禮當死位,若其出奔者,皆書而責之。
今不書者,正欲不責辄之拒父故也。
雲主書者,與頓子同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彼注雲“納頓子書者,前出奔當絕,還入為盜國當誅,書楚納之,與之同罪也。
主書者,從楚納之”。
然則定十四年秋,“蒯聩出奔宋”之時,子無去父之義,巳當合絕;今還入為盜國,複當合誅,晉納之與同罪。
主書者,從晉納,故曰與頓子同義。
然則蒯聩犯父之命,其惡明矣,但晉為霸主,法度所在,而納逆命之子,奪巳立之侯,故去主書者,從晉納矣。
秋,八月,甲戌,晉趙鞅帥師,及鄭軒達帥師,戰于栗,鄭師敗缋。
(○栗,一本作“秩”,二傳作“鐵”。
) [疏]“及鄭軒達戰于鐵”者。
解雲:諸家之經,軒達之下皆有“帥師”,唯服引經者無,與諸家異。
于鐵者,三家同,有作“栗”字者,誤也。
今定本作“栗”字。
冬,十月,葬衛靈公。
十有一月,蔡遷于州來。
(畏楚也。
州來,吳所滅。
) [疏]注“畏楚也”。
○解雲:正以上文為楚所圍,今遷而近吳,故知然也。
雲州來,吳所滅者,即昭十三年冬,“吳滅州來”是也。
蔡殺其大夫公子驷。
(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
稱公子者,惡失親也。
○惡,烏路反。
) [疏]注“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者。
○解雲:僖七年傳文。
彼注雲“諸侯國為體,以大夫為股肱,士民為肌膚,故以國體錄”是也。
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據晉趙鞅以地正國,加叛文。
今此無加文,故問之。
) [疏]“齊國”至“圍戚”。
○解雲:《公羊》之義,辄巳出奔,曼姑禀誰之命而得圍戚者,下傳雲“曼姑受命于靈公而立辄”,蒯聩奪辄,是以《春秋》與得圍之矣。
○注“據晉”至“問之”。
○解雲:定十三年“秋,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冬,“晉趙鞅歸于晉”,傳雲“此叛也,其言歸何?以地正國也。
其以地正國奈何?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
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彼注雲“無君命者,操兵鄉國,故初謂之叛,後知其意欲逐君側之惡人,故錄其釋兵,書歸而赦之”是也。
然則趙鞅操兵鄉國加叛文,曼姑亦操兵鄉國,而使國夏首兵,不加叛文,是以弟子據而問之。
雲齊國夏曷為與曼姑首兵而圍戚乎? 伯讨也。
(方伯所當讨,故使國夏首兵。
)此其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辄。
(靈公者,蒯聩之父。
)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
(曼姑無惡文者,起曼姑得拒之。
曼姑臣也,距之者,上為靈公命,下為辄故,義不可以子誅父,故但得拒之而巳。
傳所以曼姑解伯讨者,推曼姑得距之,則國夏得讨之明矣。
不言圍衛者,順上文辟圍辄。
○上為,于僞反,下“為辄”、“為衛”、“不為”同。
) [疏]注“曼姑臣也”。
○解雲:注言臣也者,欲道曼姑者,乃是靈公之臣也,受命于靈公,當立辄,甯得違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