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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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曰“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作《甘誓》”,其經曰:“大戰于甘,乃召六卿”者,何氏以為啟非至德之主,是以親征有扈,非《春秋》所美,豈害其義也?雲諸侯不親征叛邑者,正以諸侯于天子,亦宜以國為家,猶如天子之有天下也,而不能全服,親自征之,故為非禮,而為《春秋》所刺也。
十有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瑕。
(○垂瑕,如字,又音加,二傳作“垂葭”。
)。
夏,築蛇淵囿。
大?于比蒲。
(○大?,所求反,本又作“?”。
比,音毗。
) [疏]“夏築淵囿”。
○解雲:成十八年秋,“築鹿囿”,傳雲“何以書?譏。
何譏爾?有囿矣,又為也”。
彼注雲“刺奢泰妨民”也。
然則彼有成說,故此處不複解之。
○“大?于比蒲”。
○解雲:桓六年注雲“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是也。
所以書者,即昭八年“秋,?于紅”之下,傳雲“?者何,簡車徒也。
何以書?蓋以罕書也”,但彼巳解訖,故此處不複論之。
衛公孟?區帥師伐曹。
秋,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
冬,晉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晉趙鞅歸于晉。
此叛也,其言歸何?(據叛與出入惡同。
) [疏]注“據叛”至“惡同”。
○解雲:桓十五年傳例雲“複歸者,出惡,歸無惡;複入者,出無惡,入有惡。
入者,出入有惡;歸者,出入無惡”。
然則書叛者,出入惡同,不宜書歸,作出入無惡之文,故難之。
以地正國也。
(軍以井田立數,故言以地。
) [疏]注“軍以”至“以地”。
○解雲:假令天子六軍,方伯二軍之屬,皆以井田多少計出其數,故曰軍以井田立數也。
今趙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側之惡人,故雲以地正國也。
其以地正國奈何?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
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
(無君命者,操兵鄉國,故初謂之叛,後知其意欲逐君側之惡人,故錄其釋兵,書歸赦之,君子誅意不誅事。
晉陽之甲者,趙簡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
○操,七曹反。
鄉,許亮反。
) [疏]注“君子”至“誅事”。
○解雲:君子之人,探端知緒,但誅其意,若輕而難原;不誅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趙鞅意實非逆,但以持兵鄉國為罪,是以《春秋》書歸以舍之,故曰誅意不誅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衛公叔戍來奔。
晉趙陽出奔宋。
(○晉趙陽,《左氏》作“衛趙陽”。
) [疏]“晉趙陽出奔宋”。
○解雲:《?梁》與此同,《左氏》作“衛趙陽”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子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爿倉>歸。
(不别以歸何國者,明楚、陳以滅人為重,頓子以不死位為重。
○公子佗人,大河反,二傳作“公孫佗人”。
<爿倉>,七良反,二傳作“?”。
别,彼列反。
) [疏]“以頓子<爿倉>歸”。
○解雲:《左氏》、《?梁》皆作“頓子?”字,賈氏不注,文不備。
○注“不别”至“之重”。
○解雲:正以上四年“滅沈,以沈子嘉歸”,六年“以許男斯歸”之屬,其上文皆直一國大夫而巳,是以其經宜言以歸,不假分别。
今此經上載二國,其下直言以歸而巳,似非詳備之義,是以解之。
雲明楚、陳以滅人為重者,正以二國之卿,擅相滅獲,其過巳深,假言歸楚,不足輕陳之罪;假言歸陳,不足減楚之惡,故曰明楚、陳以滅人為重。
雲頓子以不死位為重者,諸侯之禮,當合死位,頓子不死,其過巳深,何假書言歸于某乎?故雲頓子以不死位為重也。
夏,衛北宮結來奔。
五月,于越敗吳于醉李。
(月者,為下卒出。
○醉李,本又作“隽”,音同。
為,于僞反。
) [疏]注“月者,為下卒出”。
○解雲:隐六年有注雲“戰例時,偏戰日,詐戰月。
不日者,鄭詐之”。
然則諸侯之例,詐戰者月,今此兩夷相敗,文宜略于諸夏,而經書月,故知為下卒文出矣。
吳子光卒。
公會齊侯、衛侯于堅。
(○堅,如字,本又作“?”,音牽,《左氏》作“牽”。
)公至自會。
秋,齊侯、宋公會于洮。
(○洮,他切反。
) 天王使石尚來歸?。
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市轸反。
) [疏]“石尚者何”。
○解雲:欲言大夫,單名無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見,故執不知問。
○注“天子”至“氏通”。
○解雲:傳直雲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錄,下士略稱人。
今此經書其名氏,故知之。
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傳雲“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傳雲“宰者何?官也。
?亘者何?名也。
曷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傳雲“王人者何?微者也。
曷為序乎諸侯之上?先王命也”。
然則以此三處之傳言之,則知單名繼官,不以名氏通;單稱王人雲者,不以名見,故隐元年注雲“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錄,下士略稱人”是也。
?者何?俎實也。
(實俎肉也。
) [疏]“?者何”。
○解雲:欲言天子賜之祭肉,不見魯侯助祭之文;欲言?非祭肉,不應遠來歸之,故執不知問。
○“俎實也”者。
○解雲:謂以肉填實于俎上,故注雲實俎肉也,德言實俎之肉也。
腥曰?,熟曰燔。
(禮,諸侯朝天子,助祭于宗廟,然後受俎實。
時魯不助祭而歸之,故書以譏之。
○燔,本亦作“?番”,又作“纟番”,音煩。
) [疏]注“禮諸侯”至“譏之”。
○解雲:正以魯無朝聘天子之處,而書歸?以譏之,則知助祭于宗廟者,有受俎實之禮矣。
《論語》雲“祭于公,不宿肉”者,義亦通于此。
宗伯以??番之禮,親兄弟之國,似不通于異姓者,何氏所不取。
衛世子蒯聩出奔宋。
(主書者,子雖見逐,無去父之義。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 [疏]注“主書”至“之義”。
○解雲:父子天倫,無相去之義,子若大為惡逆,人倫之所不容,乃可竄之深宮,阍人固守;若小小無道,當安處之,随宜罪譴,令其克改,甯有逐之佗國,為宗廟羞?且子之事父,雖其見逐,止可起敬起孝,号泣而谏之,谏若不入,悅則複谏,自不避殺,如舜與宜咎之徒,甯有去父之義乎?今大子以小小無道,衛侯惡而逐之;父無殺巳之意,大子怼而去之,論其二三,上下俱失:衛侯逐子,非為父之道;大子去父,失為子之義。
今主書此經者,一則譏衛侯之無恩,一則甚大子之不孝,故曰子雖見逐,無去父之義。
若其父大為無道,如獻公、幽王之類,若不回避,必當殺己,如此之時,甯得陷父于惡?是以申生不去,失至孝之名;宜咎奔申,無刺譏之典,但衛侯爾時無殺子之意,是以蒯聩出奔,書氏譏之耳。
衛公孟?區出奔鄭。
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
大?于比蒲。
(譏亟也。
○亟,去冀反。
) [疏]“宋公”至“來奔”。
解雲:上十年“出奔陳”,十一年春“自陳入于蕭,以叛”,至此乃“自蕭來奔”矣。
○注“譏亟也”。
○解雲:大?之禮,五年一為,若數于此,則書而譏亟也;若緩于此,則書而譏罕,上十三年夏巳“大?于比蒲”,今始一年,複行此禮,故曰譏亟也。
邾婁子來會公。
(書者,非邾婁子會人于都也。
如入人都,當?朝禮。
古者諸侯将朝天子,必先會間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講禮義,正文章,習事天子之儀,尊京師,重法度,恐過誤。
言公者,不受于廟。
○間隙,音閑;下去逆反。
) [疏]注“書者”至“于廟”。
○解雲:《曲禮》下篇雲“諸侯相見于隙地曰會”,今乃會人于都,故書而非之。
雲如入人都,當?朝禮者,即桓六年注雲“諸侯相過,至竟必假塗,入都必朝,所以崇禮讓,絕慢易,戒不虞也”,是其義也。
雲古者諸侯将朝天子,必先會于間隙之地者,出《曲禮》也。
雲考德行,一刑法者,謂考校其德行,齊一其刑法也。
雲講禮義者,謂習其禮儀也。
雲言公者,不受于廟者,隐七年夏,“齊侯使其弟年來聘”之下,注雲“不言聘公者,禮,聘受之于廟,孝子謙不敢以巳當之,歸美于先君,且重賓也”;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之下,注雲“不言朝公者,禮,朝受之于大廟,與聘同義”;莊二十三年夏,“公及齊侯遇于?”,“蕭叔朝公”,傳雲“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彼注雲“時公受朝于外,故言朝公,惡公不受于廟”。
然則受朝之禮,禮當在廟,孝子歸美于先君,不敢以巳當之;若不于廟,則言公,即“蕭叔朝公”是也。
今此會禮不在廟,魯侯受之于外,故言來會公矣。
言公者,不受于朝也。
城莒父及霄。
(去冬者,是歲蓋孔子由大司寇攝相事,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飾,男女異路,道無拾遺,齊懼北面事魯,饋女樂以間之。
定公聽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
當坐淫,故貶之。
歸女樂不書者,本以淫受之,故深諱其本,文三日不朝,孔子行。
魯人皆知孔子所以去。
附嫌近害,雖可書猶不書。
或說無冬者,坐受女樂,令聖人去。
冬,陰臣之象也。
○父,音甫。
去,起呂反。
相,息亮反。
粥羔,羊六反。
間,間廁之間。
近,附近之近。
) [疏]注“去冬”至“不書”。
○解雲:隐六年傳雲“《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今此無冬,四時不具,故須解之。
雲是歲蓋孔子由大司寇攝相事者,即《家語·始誅》編雲“孔子為魯大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是也。
魯之司寇雲大者,蓋以無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也。
魯有司空卿,孔子為司空不言大者,是其一隅也。
若以《家語》言之,即定九年始為邑宰,十年為司空,十一年為大司寇,從大司寇攝行相事之時,年月不明,故此注雲蓋也。
雲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飾,男女異路,道無拾遺者,皆是《家語·相魯》篇文也。
言不飾者,舊說雲魯前之時,粥羔豚者,皆以彩物飾之,自孔子為相,此事乃正,故曰粥羔豚者不飾也。
雲齊懼北面事魯,饋女樂以間之,定公聽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者,出《孔子世家》。
案彼雲“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雲雲,“齊人聞而懼曰:‘孔子為政必霸,霸則吾地近焉,我之為先并矣,盍緻地焉?’犁鋤曰:‘請先嘗沮之,沮之而不可,則緻地,庸遲乎?于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樂,文馬
十有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瑕。
(○垂瑕,如字,又音加,二傳作“垂葭”。
)。
夏,築蛇淵囿。
大?于比蒲。
(○大?,所求反,本又作“?”。
比,音毗。
) [疏]“夏築淵囿”。
○解雲:成十八年秋,“築鹿囿”,傳雲“何以書?譏。
何譏爾?有囿矣,又為也”。
彼注雲“刺奢泰妨民”也。
然則彼有成說,故此處不複解之。
○“大?于比蒲”。
○解雲:桓六年注雲“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是也。
所以書者,即昭八年“秋,?于紅”之下,傳雲“?者何,簡車徒也。
何以書?蓋以罕書也”,但彼巳解訖,故此處不複論之。
衛公孟?區帥師伐曹。
秋,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
冬,晉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晉趙鞅歸于晉。
此叛也,其言歸何?(據叛與出入惡同。
) [疏]注“據叛”至“惡同”。
○解雲:桓十五年傳例雲“複歸者,出惡,歸無惡;複入者,出無惡,入有惡。
入者,出入有惡;歸者,出入無惡”。
然則書叛者,出入惡同,不宜書歸,作出入無惡之文,故難之。
以地正國也。
(軍以井田立數,故言以地。
) [疏]注“軍以”至“以地”。
○解雲:假令天子六軍,方伯二軍之屬,皆以井田多少計出其數,故曰軍以井田立數也。
今趙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側之惡人,故雲以地正國也。
其以地正國奈何?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
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
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
(無君命者,操兵鄉國,故初謂之叛,後知其意欲逐君側之惡人,故錄其釋兵,書歸赦之,君子誅意不誅事。
晉陽之甲者,趙簡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
○操,七曹反。
鄉,許亮反。
) [疏]注“君子”至“誅事”。
○解雲:君子之人,探端知緒,但誅其意,若輕而難原;不誅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趙鞅意實非逆,但以持兵鄉國為罪,是以《春秋》書歸以舍之,故曰誅意不誅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衛公叔戍來奔。
晉趙陽出奔宋。
(○晉趙陽,《左氏》作“衛趙陽”。
) [疏]“晉趙陽出奔宋”。
○解雲:《?梁》與此同,《左氏》作“衛趙陽”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子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爿倉>歸。
(不别以歸何國者,明楚、陳以滅人為重,頓子以不死位為重。
○公子佗人,大河反,二傳作“公孫佗人”。
<爿倉>,七良反,二傳作“?”。
别,彼列反。
) [疏]“以頓子<爿倉>歸”。
○解雲:《左氏》、《?梁》皆作“頓子?”字,賈氏不注,文不備。
○注“不别”至“之重”。
○解雲:正以上四年“滅沈,以沈子嘉歸”,六年“以許男斯歸”之屬,其上文皆直一國大夫而巳,是以其經宜言以歸,不假分别。
今此經上載二國,其下直言以歸而巳,似非詳備之義,是以解之。
雲明楚、陳以滅人為重者,正以二國之卿,擅相滅獲,其過巳深,假言歸楚,不足輕陳之罪;假言歸陳,不足減楚之惡,故曰明楚、陳以滅人為重。
雲頓子以不死位為重者,諸侯之禮,當合死位,頓子不死,其過巳深,何假書言歸于某乎?故雲頓子以不死位為重也。
夏,衛北宮結來奔。
五月,于越敗吳于醉李。
(月者,為下卒出。
○醉李,本又作“隽”,音同。
為,于僞反。
) [疏]注“月者,為下卒出”。
○解雲:隐六年有注雲“戰例時,偏戰日,詐戰月。
不日者,鄭詐之”。
然則諸侯之例,詐戰者月,今此兩夷相敗,文宜略于諸夏,而經書月,故知為下卒文出矣。
吳子光卒。
公會齊侯、衛侯于堅。
(○堅,如字,本又作“?”,音牽,《左氏》作“牽”。
)公至自會。
秋,齊侯、宋公會于洮。
(○洮,他切反。
) 天王使石尚來歸?。
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市轸反。
) [疏]“石尚者何”。
○解雲:欲言大夫,單名無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見,故執不知問。
○注“天子”至“氏通”。
○解雲:傳直雲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錄,下士略稱人。
今此經書其名氏,故知之。
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傳雲“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傳雲“宰者何?官也。
?亘者何?名也。
曷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傳雲“王人者何?微者也。
曷為序乎諸侯之上?先王命也”。
然則以此三處之傳言之,則知單名繼官,不以名氏通;單稱王人雲者,不以名見,故隐元年注雲“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錄,下士略稱人”是也。
?者何?俎實也。
(實俎肉也。
) [疏]“?者何”。
○解雲:欲言天子賜之祭肉,不見魯侯助祭之文;欲言?非祭肉,不應遠來歸之,故執不知問。
○“俎實也”者。
○解雲:謂以肉填實于俎上,故注雲實俎肉也,德言實俎之肉也。
腥曰?,熟曰燔。
(禮,諸侯朝天子,助祭于宗廟,然後受俎實。
時魯不助祭而歸之,故書以譏之。
○燔,本亦作“?番”,又作“纟番”,音煩。
) [疏]注“禮諸侯”至“譏之”。
○解雲:正以魯無朝聘天子之處,而書歸?以譏之,則知助祭于宗廟者,有受俎實之禮矣。
《論語》雲“祭于公,不宿肉”者,義亦通于此。
宗伯以??番之禮,親兄弟之國,似不通于異姓者,何氏所不取。
衛世子蒯聩出奔宋。
(主書者,子雖見逐,無去父之義。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 [疏]注“主書”至“之義”。
○解雲:父子天倫,無相去之義,子若大為惡逆,人倫之所不容,乃可竄之深宮,阍人固守;若小小無道,當安處之,随宜罪譴,令其克改,甯有逐之佗國,為宗廟羞?且子之事父,雖其見逐,止可起敬起孝,号泣而谏之,谏若不入,悅則複谏,自不避殺,如舜與宜咎之徒,甯有去父之義乎?今大子以小小無道,衛侯惡而逐之;父無殺巳之意,大子怼而去之,論其二三,上下俱失:衛侯逐子,非為父之道;大子去父,失為子之義。
今主書此經者,一則譏衛侯之無恩,一則甚大子之不孝,故曰子雖見逐,無去父之義。
若其父大為無道,如獻公、幽王之類,若不回避,必當殺己,如此之時,甯得陷父于惡?是以申生不去,失至孝之名;宜咎奔申,無刺譏之典,但衛侯爾時無殺子之意,是以蒯聩出奔,書氏譏之耳。
衛公孟?區出奔鄭。
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
大?于比蒲。
(譏亟也。
○亟,去冀反。
) [疏]“宋公”至“來奔”。
解雲:上十年“出奔陳”,十一年春“自陳入于蕭,以叛”,至此乃“自蕭來奔”矣。
○注“譏亟也”。
○解雲:大?之禮,五年一為,若數于此,則書而譏亟也;若緩于此,則書而譏罕,上十三年夏巳“大?于比蒲”,今始一年,複行此禮,故曰譏亟也。
邾婁子來會公。
(書者,非邾婁子會人于都也。
如入人都,當?朝禮。
古者諸侯将朝天子,必先會間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講禮義,正文章,習事天子之儀,尊京師,重法度,恐過誤。
言公者,不受于廟。
○間隙,音閑;下去逆反。
) [疏]注“書者”至“于廟”。
○解雲:《曲禮》下篇雲“諸侯相見于隙地曰會”,今乃會人于都,故書而非之。
雲如入人都,當?朝禮者,即桓六年注雲“諸侯相過,至竟必假塗,入都必朝,所以崇禮讓,絕慢易,戒不虞也”,是其義也。
雲古者諸侯将朝天子,必先會于間隙之地者,出《曲禮》也。
雲考德行,一刑法者,謂考校其德行,齊一其刑法也。
雲講禮義者,謂習其禮儀也。
雲言公者,不受于廟者,隐七年夏,“齊侯使其弟年來聘”之下,注雲“不言聘公者,禮,聘受之于廟,孝子謙不敢以巳當之,歸美于先君,且重賓也”;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之下,注雲“不言朝公者,禮,朝受之于大廟,與聘同義”;莊二十三年夏,“公及齊侯遇于?”,“蕭叔朝公”,傳雲“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彼注雲“時公受朝于外,故言朝公,惡公不受于廟”。
然則受朝之禮,禮當在廟,孝子歸美于先君,不敢以巳當之;若不于廟,則言公,即“蕭叔朝公”是也。
今此會禮不在廟,魯侯受之于外,故言來會公矣。
言公者,不受于朝也。
城莒父及霄。
(去冬者,是歲蓋孔子由大司寇攝相事,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飾,男女異路,道無拾遺,齊懼北面事魯,饋女樂以間之。
定公聽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
當坐淫,故貶之。
歸女樂不書者,本以淫受之,故深諱其本,文三日不朝,孔子行。
魯人皆知孔子所以去。
附嫌近害,雖可書猶不書。
或說無冬者,坐受女樂,令聖人去。
冬,陰臣之象也。
○父,音甫。
去,起呂反。
相,息亮反。
粥羔,羊六反。
間,間廁之間。
近,附近之近。
) [疏]注“去冬”至“不書”。
○解雲:隐六年傳雲“《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今此無冬,四時不具,故須解之。
雲是歲蓋孔子由大司寇攝相事者,即《家語·始誅》編雲“孔子為魯大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是也。
魯之司寇雲大者,蓋以無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也。
魯有司空卿,孔子為司空不言大者,是其一隅也。
若以《家語》言之,即定九年始為邑宰,十年為司空,十一年為大司寇,從大司寇攝行相事之時,年月不明,故此注雲蓋也。
雲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飾,男女異路,道無拾遺者,皆是《家語·相魯》篇文也。
言不飾者,舊說雲魯前之時,粥羔豚者,皆以彩物飾之,自孔子為相,此事乃正,故曰粥羔豚者不飾也。
雲齊懼北面事魯,饋女樂以間之,定公聽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者,出《孔子世家》。
案彼雲“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雲雲,“齊人聞而懼曰:‘孔子為政必霸,霸則吾地近焉,我之為先并矣,盍緻地焉?’犁鋤曰:‘請先嘗沮之,沮之而不可,則緻地,庸遲乎?于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樂,文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