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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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魯,魯猶合得之,明其不從齊來,齊人不當坐取邑,故不言來。
此言來者,入齊巳久,絕于魯,不應複得之,故言來,從外來常文也。
言魯不應複得者,止以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之故也。
言與齊人來歸衛寶同者,即莊六年“冬,齊人來歸衛寶”是也。
○注“夫子”至“之驗”。
解雲:知夫子雖欲不受者,正以四邑屬齊,年歲淹久,巳絕于魯,魯不應得,頰谷之會,讨殺侏儒,威劫齊侯,方始歸之,雖日獲田,君子不貴,故知孔子之意不欲受也。
若然,莊十三年曹子手劍而劫桓公,是以齊人歸我汶陽之田,何氏雲“劫桓公取汶陽田不書者,諱行詐劫人也”。
然則此亦威劫齊侯而得田邑,與彼不異,而書不諱者,正以曹子本意行劫以求汶陽之田,君子恥其所為,故不書也。
今在頰谷之會,孔子相儀,正欲兩君揖讓行盟會之禮,阻齊為不道,熒惑魯侯而欲執之,孔子誅之,手足異處,齊侯内懼,歸其四邑以謝焉,于其本情,實非劫詐,書而不諱,不亦宜乎?言此違之驗者,欲對上傳雲“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文也。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後阝。
(○後阝,音後。
) 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
宋樂世心出奔曹。
宋公子池出奔陳。
(○池,《左氏》作“地”。
) [疏]“帥師圍費”者。
○解雲:《左氏》、《?梁》此費字皆為“後阝”,但《公羊》正本作“費”字,與二家異;賈氏不雲《公羊》曰費者,蓋文不備,或所見異也。
“宋樂世心”者,世字亦作“洩”字者,故賈氏言焉,《左氏》、《?梁》作“大”字。
冬,齊侯、衛侯、鄭遊?會于鞍。
(○于鞍,《左氏》作“安甫”)。
“會于鞍”者。
○解雲:《左氏》、《?梁》作“安甫”;賈氏不雲《公羊》曰鞍者,亦是文不備。
《?梁》經甫亦有作“浦”字者。
叔孫州仇如齊。
齊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區出奔陳。
(複出宋者,惡仲佗悉欲帥國人去,故舉國言之,公子池、樂世心、石?區從之皆是也。
辰言暨者,明仲佗強與俱出也。
三大夫出不月者,舉國,危亦見矣。
○暨,其器反。
佗,大多反。
?區,古侯反。
惡,烏路反。
強,其丈反。
見,賢遍反。
) [疏]注“複出宋”至“出也”。
○解雲:如此注者,正決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不重言宋向甯也。
雲公子池、樂世心、石?區從之皆是也者,下十一年經文也。
雲辰言暨者,明仲佗強與俱出也者,正以隐元年傳雲“暨,猶暨暨也。
及,我欲之。
暨,不得巳也”。
然則弟辰是時事不獲已而從去,故曰明仲佗強與俱出也。
知非辰強之者,正以莊三十二年公子牙,昭元年招之屬,以其有罪,皆去弟以貶之,今不去弟,故知仲佗強之矣。
○注“三大”至“見矣”。
解雲:《春秋》之例,外大夫出奔悉書時,即襄三十一年“秋,晉栾盈出奔楚”,二十八年“冬,齊慶封來奔”之屬是也。
其衆出奔者,于國尢危,故書月,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何氏雲“月者,危三大大同時出奔,将為國家患,明當防之”是也。
然則彼以三大夫同出奔,是以書月以見危;此亦三大夫同出,不月者,正以舉國,見其欲率國人去,其危亦見矣,是以不勞書月以見危也。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區、公子池自陳入于蕭,以叛。
(不複言宋仲佗者,本舉國巳明矣。
辰言及者,後汲汲,當坐重。
○複,扶又反。
) [疏]注“本舉”至“坐重”。
○解雲:謂奔時舉言宋仲佗,是其欲率國人去巳明矣,是以此經不複言宋也。
雲辰言及者,後汲汲,當坐重者,正以隐元年傳雲“及,猶汲汲,及我欲之”,故知辰言及者,是其汲汲也。
而言後汲汲者,欲言初出之時,事不獲巳,未及汲也。
言當重者,惡其母弟之親而汲汲于叛,故當合坐,重于疏者。
夏,四月。
秋,宋樂世心自曹入于蕭。
(不言叛者,從叛臣,叛可知。
) [疏]注“不言”至“可知”。
○解雲:決上經“自陳入于蕭,以叛”文也。
冬,及鄭平。
叔還如鄭莅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不日月者,子無道,當廢之而以為後,未至三年,失衆見弑,危社稷宗廟,禍端在定,故略之。
○見殺,音弑。
)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雲:今責日月者,正以所見之世,小國之卒例書日月,即昭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卒”之屬是也。
今不具日月,故解之。
言子未三年失衆見弑者,即下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是也。
《春秋》之例,稱國以弑者,失衆見弑之辭”,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傳雲“稱國以弑者,衆弑君之辭”,何氏雲“一人弑君,國中人人盡喜,故舉國以明失衆,當坐絕也。
例皆時者,略之也”,故此作注雲“未至三年,失衆見弑”也。
雲禍端在定,定字亦有作“在是”字者,今解從定也。
夏,葬薛襄公。
叔孫州仇帥師堕後阝。
(○堕,許規反,下同。
)衛公孟?區帥師伐曹。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堕費。
曷為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據城費。
) [疏]注“據城費”。
○解雲:即襄七年“城費”是也。
然則彼時城費,今乃堕之,似于義反,故以為難。
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
于是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
(後阝,叔孫氏所食邑。
費,季氏所食邑。
二大夫宰吏數叛,患之,以問孔子,孔子曰:“陪臣執國命,采長數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
季氏說其言而堕之。
故君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書者,善定公任大聖,複古制,弱臣勢也。
不書去甲者,舉堕城為重。
○吏數,所角反。
采長,七伐反;下丁丈反。
說,音悅。
厭,于豔反。
去,起呂反。
) [疏]“孔子行”至“三月不違”。
○解雲:案上十年齊人來歸邑之下,傳雲“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以此言之,三月之外,違之明矣,故上有注雲“定公貪而受之”,此違之驗。
然則三月之後,必似違之,今此傳文複言之者,蓋不違有二,何者?案如《家語》定十年之時,孔子從邑宰為司空,十一年又從司空為司寇。
然則為司空之時,能别五土之宜,鹹得其所,為季孫所重,是以三月不違也,齊人遂懼,來歸四邑矣;及作司寇之時,攝行相事,設法而用之,國無奸民,在朝七日,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于兩觀之下,屍諸朝三日,政化大行,季孫重之,複不違三月,是以此傳文言其事矣。
○“家不”至“之城”。
○解雲:同之《左氏》,則邑無百雉之城者,亦據侯伯大都巳言之,若與之異,則魯凡邑皆然也。
○注“二大夫宰吏數叛,患之”者。
○解雲:即上十年夏,“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後阝”,“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之屬是也。
後阝、費二邑,相因言之,故謂之數耳。
○注“以問”至“堕之”。
○解雲:《春秋說》及《史記》皆有此言。
雲故君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者,《論語》文也。
雲不書去甲者,舉堕城為重者,正以傳雲“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明其并從二事,而特舉堕城,不書去家之甲者,舉重故也。
必知去甲亦合書者,正以成元年“三月,作丘甲”,書之于經,明知去甲亦合書矣。
雉者何?五闆而堵,(八尺曰闆,堵凡四十尺。
○堵,丁古反。
) [疏]“雉者何”。
○解雲:正以傳言“邑無百雉之城”,經典未有其事,須知雉之度數,故執不知問。
○注“八尺曰闆”者。
解雲:《韓詩外傳》文。
五堵而雉,(二百尺。
)百雉而城。
(二萬尺,凡周十一裡三十三步二尺,公侯之制也。
禮,天子千雉,蓋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諸侯軒城。
軒城者,缺南面以受過也。
) [疏]注“二萬”至“制也”。
○解雲:公侯方百雉,《春秋說》文也。
古者六尺為步,三百步為裡,計一裡有千八百尺,十裡即有萬八千尺,更以一裡三十三步二尺,為二千尺,通前為二萬尺也,故雲二萬尺,凡周十一裡三十二步二尺也。
雲禮,天子千雉者,《春秋說》文也。
雲蓋受百雉之城十者,謂公侯于天子,十取一之義,似若《孟子》與《司馬法》雲“天子囿方百裡公侯十裡,是十取一之文也。
雲“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說》文。
○注“天子”至“過也”。
○解雲:天子周城,諸侯軒城者,《春秋說》文。
雲缺其南面,以受過也者,正以諸侯軒縣阙南方,則雉軒城亦宜然。
案舊古城無如此者,蓋但孔子設法如是,後代之人不能盡用故也。
或者但不設射垣以備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過,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
(不能事事信用孔子,聖澤廢。
) [疏]注“不能”至“澤廢”。
○解雲:并謂三月之後違之。
冬,十月,癸亥,公會晉侯盟于黃。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是後薛弑其君比,晉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射,食亦反,又食夜反。
朝歌,如字。
) [疏]注“是後”至“以叛”。
○解雲:在十三年冬。
雲晉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者,亦在十三年冬。
案晉荀寅、士吉射叛,在弑比之前,而後言之者,正以弑君之變重,故先取以應之。
公至自黃。
十有二月,公圍成。
公至自圍成。
(成,仲孫氏邑。
圍成月又緻者,天子不親征下土,諸侯不親征叛邑。
公親圍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國為家,甚危,若從他國來,故危錄之。
) [疏]注“圍城”至“錄之”。
○解雲:《春秋》義圍例書時,即宣十二年春,“楚子圍鄭”之文是,今此書月,故解之。
莊二十七年注雲“凡公出在外緻,在内不緻”,今此在内而緻,故須解之。
雲天子不親征下土者,即《公羊說》雲一國叛,王自征之,君四國皆叛,安得四王而征也者?是其義也。
若然,桓五年“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傳雲“其言從王伐鄭何?從王正也”,彼注雲“美其得正義也,故以從王征伐錄之”。
然則天子不親征下土而美之者,直是美諸侯之得正,猶自不言桓王伐鄭之善,故彼注又雲“蓋起時天子微弱,諸侯背叛,莫肯從王者征伐,以善三國之君,獨能尊天子死節。
稱人者,剌王者也。
天下之君,海内之主,當秉綱撮要,而親自用兵,故見其微弱,僅能從微者,不能從諸侯,猶莒稱人則從不疑也”是。
《書
此言來者,入齊巳久,絕于魯,不應複得之,故言來,從外來常文也。
言魯不應複得者,止以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之故也。
言與齊人來歸衛寶同者,即莊六年“冬,齊人來歸衛寶”是也。
○注“夫子”至“之驗”。
解雲:知夫子雖欲不受者,正以四邑屬齊,年歲淹久,巳絕于魯,魯不應得,頰谷之會,讨殺侏儒,威劫齊侯,方始歸之,雖日獲田,君子不貴,故知孔子之意不欲受也。
若然,莊十三年曹子手劍而劫桓公,是以齊人歸我汶陽之田,何氏雲“劫桓公取汶陽田不書者,諱行詐劫人也”。
然則此亦威劫齊侯而得田邑,與彼不異,而書不諱者,正以曹子本意行劫以求汶陽之田,君子恥其所為,故不書也。
今在頰谷之會,孔子相儀,正欲兩君揖讓行盟會之禮,阻齊為不道,熒惑魯侯而欲執之,孔子誅之,手足異處,齊侯内懼,歸其四邑以謝焉,于其本情,實非劫詐,書而不諱,不亦宜乎?言此違之驗者,欲對上傳雲“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文也。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後阝。
(○後阝,音後。
) 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
宋樂世心出奔曹。
宋公子池出奔陳。
(○池,《左氏》作“地”。
) [疏]“帥師圍費”者。
○解雲:《左氏》、《?梁》此費字皆為“後阝”,但《公羊》正本作“費”字,與二家異;賈氏不雲《公羊》曰費者,蓋文不備,或所見異也。
“宋樂世心”者,世字亦作“洩”字者,故賈氏言焉,《左氏》、《?梁》作“大”字。
冬,齊侯、衛侯、鄭遊?會于鞍。
(○于鞍,《左氏》作“安甫”)。
“會于鞍”者。
○解雲:《左氏》、《?梁》作“安甫”;賈氏不雲《公羊》曰鞍者,亦是文不備。
《?梁》經甫亦有作“浦”字者。
叔孫州仇如齊。
齊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區出奔陳。
(複出宋者,惡仲佗悉欲帥國人去,故舉國言之,公子池、樂世心、石?區從之皆是也。
辰言暨者,明仲佗強與俱出也。
三大夫出不月者,舉國,危亦見矣。
○暨,其器反。
佗,大多反。
?區,古侯反。
惡,烏路反。
強,其丈反。
見,賢遍反。
) [疏]注“複出宋”至“出也”。
○解雲:如此注者,正決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不重言宋向甯也。
雲公子池、樂世心、石?區從之皆是也者,下十一年經文也。
雲辰言暨者,明仲佗強與俱出也者,正以隐元年傳雲“暨,猶暨暨也。
及,我欲之。
暨,不得巳也”。
然則弟辰是時事不獲已而從去,故曰明仲佗強與俱出也。
知非辰強之者,正以莊三十二年公子牙,昭元年招之屬,以其有罪,皆去弟以貶之,今不去弟,故知仲佗強之矣。
○注“三大”至“見矣”。
解雲:《春秋》之例,外大夫出奔悉書時,即襄三十一年“秋,晉栾盈出奔楚”,二十八年“冬,齊慶封來奔”之屬是也。
其衆出奔者,于國尢危,故書月,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何氏雲“月者,危三大大同時出奔,将為國家患,明當防之”是也。
然則彼以三大夫同出奔,是以書月以見危;此亦三大夫同出,不月者,正以舉國,見其欲率國人去,其危亦見矣,是以不勞書月以見危也。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區、公子池自陳入于蕭,以叛。
(不複言宋仲佗者,本舉國巳明矣。
辰言及者,後汲汲,當坐重。
○複,扶又反。
) [疏]注“本舉”至“坐重”。
○解雲:謂奔時舉言宋仲佗,是其欲率國人去巳明矣,是以此經不複言宋也。
雲辰言及者,後汲汲,當坐重者,正以隐元年傳雲“及,猶汲汲,及我欲之”,故知辰言及者,是其汲汲也。
而言後汲汲者,欲言初出之時,事不獲巳,未及汲也。
言當重者,惡其母弟之親而汲汲于叛,故當合坐,重于疏者。
夏,四月。
秋,宋樂世心自曹入于蕭。
(不言叛者,從叛臣,叛可知。
) [疏]注“不言”至“可知”。
○解雲:決上經“自陳入于蕭,以叛”文也。
冬,及鄭平。
叔還如鄭莅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不日月者,子無道,當廢之而以為後,未至三年,失衆見弑,危社稷宗廟,禍端在定,故略之。
○見殺,音弑。
)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雲:今責日月者,正以所見之世,小國之卒例書日月,即昭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卒”之屬是也。
今不具日月,故解之。
言子未三年失衆見弑者,即下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是也。
《春秋》之例,稱國以弑者,失衆見弑之辭”,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傳雲“稱國以弑者,衆弑君之辭”,何氏雲“一人弑君,國中人人盡喜,故舉國以明失衆,當坐絕也。
例皆時者,略之也”,故此作注雲“未至三年,失衆見弑”也。
雲禍端在定,定字亦有作“在是”字者,今解從定也。
夏,葬薛襄公。
叔孫州仇帥師堕後阝。
(○堕,許規反,下同。
)衛公孟?區帥師伐曹。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堕費。
曷為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據城費。
) [疏]注“據城費”。
○解雲:即襄七年“城費”是也。
然則彼時城費,今乃堕之,似于義反,故以為難。
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
于是帥師堕後阝,帥師堕費。
(後阝,叔孫氏所食邑。
費,季氏所食邑。
二大夫宰吏數叛,患之,以問孔子,孔子曰:“陪臣執國命,采長數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
季氏說其言而堕之。
故君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書者,善定公任大聖,複古制,弱臣勢也。
不書去甲者,舉堕城為重。
○吏數,所角反。
采長,七伐反;下丁丈反。
說,音悅。
厭,于豔反。
去,起呂反。
) [疏]“孔子行”至“三月不違”。
○解雲:案上十年齊人來歸邑之下,傳雲“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以此言之,三月之外,違之明矣,故上有注雲“定公貪而受之”,此違之驗。
然則三月之後,必似違之,今此傳文複言之者,蓋不違有二,何者?案如《家語》定十年之時,孔子從邑宰為司空,十一年又從司空為司寇。
然則為司空之時,能别五土之宜,鹹得其所,為季孫所重,是以三月不違也,齊人遂懼,來歸四邑矣;及作司寇之時,攝行相事,設法而用之,國無奸民,在朝七日,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于兩觀之下,屍諸朝三日,政化大行,季孫重之,複不違三月,是以此傳文言其事矣。
○“家不”至“之城”。
○解雲:同之《左氏》,則邑無百雉之城者,亦據侯伯大都巳言之,若與之異,則魯凡邑皆然也。
○注“二大夫宰吏數叛,患之”者。
○解雲:即上十年夏,“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後阝”,“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之屬是也。
後阝、費二邑,相因言之,故謂之數耳。
○注“以問”至“堕之”。
○解雲:《春秋說》及《史記》皆有此言。
雲故君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者,《論語》文也。
雲不書去甲者,舉堕城為重者,正以傳雲“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明其并從二事,而特舉堕城,不書去家之甲者,舉重故也。
必知去甲亦合書者,正以成元年“三月,作丘甲”,書之于經,明知去甲亦合書矣。
雉者何?五闆而堵,(八尺曰闆,堵凡四十尺。
○堵,丁古反。
) [疏]“雉者何”。
○解雲:正以傳言“邑無百雉之城”,經典未有其事,須知雉之度數,故執不知問。
○注“八尺曰闆”者。
解雲:《韓詩外傳》文。
五堵而雉,(二百尺。
)百雉而城。
(二萬尺,凡周十一裡三十三步二尺,公侯之制也。
禮,天子千雉,蓋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諸侯軒城。
軒城者,缺南面以受過也。
) [疏]注“二萬”至“制也”。
○解雲:公侯方百雉,《春秋說》文也。
古者六尺為步,三百步為裡,計一裡有千八百尺,十裡即有萬八千尺,更以一裡三十三步二尺,為二千尺,通前為二萬尺也,故雲二萬尺,凡周十一裡三十二步二尺也。
雲禮,天子千雉者,《春秋說》文也。
雲蓋受百雉之城十者,謂公侯于天子,十取一之義,似若《孟子》與《司馬法》雲“天子囿方百裡公侯十裡,是十取一之文也。
雲“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說》文。
○注“天子”至“過也”。
○解雲:天子周城,諸侯軒城者,《春秋說》文。
雲缺其南面,以受過也者,正以諸侯軒縣阙南方,則雉軒城亦宜然。
案舊古城無如此者,蓋但孔子設法如是,後代之人不能盡用故也。
或者但不設射垣以備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過,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
(不能事事信用孔子,聖澤廢。
) [疏]注“不能”至“澤廢”。
○解雲:并謂三月之後違之。
冬,十月,癸亥,公會晉侯盟于黃。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是後薛弑其君比,晉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射,食亦反,又食夜反。
朝歌,如字。
) [疏]注“是後”至“以叛”。
○解雲:在十三年冬。
雲晉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者,亦在十三年冬。
案晉荀寅、士吉射叛,在弑比之前,而後言之者,正以弑君之變重,故先取以應之。
公至自黃。
十有二月,公圍成。
公至自圍成。
(成,仲孫氏邑。
圍成月又緻者,天子不親征下土,諸侯不親征叛邑。
公親圍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國為家,甚危,若從他國來,故危錄之。
) [疏]注“圍城”至“錄之”。
○解雲:《春秋》義圍例書時,即宣十二年春,“楚子圍鄭”之文是,今此書月,故解之。
莊二十七年注雲“凡公出在外緻,在内不緻”,今此在内而緻,故須解之。
雲天子不親征下土者,即《公羊說》雲一國叛,王自征之,君四國皆叛,安得四王而征也者?是其義也。
若然,桓五年“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傳雲“其言從王伐鄭何?從王正也”,彼注雲“美其得正義也,故以從王征伐錄之”。
然則天子不親征下土而美之者,直是美諸侯之得正,猶自不言桓王伐鄭之善,故彼注又雲“蓋起時天子微弱,諸侯背叛,莫肯從王者征伐,以善三國之君,獨能尊天子死節。
稱人者,剌王者也。
天下之君,海内之主,當秉綱撮要,而親自用兵,故見其微弱,僅能從微者,不能從諸侯,猶莒稱人則從不疑也”是。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