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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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善諸侯能翕然俱有疾楚之心,會同最盛,故褒與信辭。
○浩油,戶老反,又古老反;下音由,一音羊又反,二傳作“臯鼬”。
數,所主反。
楚複,扶又反,下“而複”、“複讨”同。
翕,許及反。
) [疏]注“再言”至“錄之”。
解雲:正以僖五年夏,“公及齊侯”以下“會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戴”;九年“夏,公會宰周公”以下“于葵丘”,“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之屬,皆不再言公。
今此再言公,故于此解之。
言昭公數如晉,不見答者,即昭十二年夏,”公如晉,至河乃複”;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乃複”;十五年“冬,公如晉”;十六年“夏,公至自晉”;二十一年冬,“公如晉,至河乃複”;二十三年“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複”之屬,是數如晉之文也。
竟不見晉人來聘之經,故雲不見答也。
卒為季氏所逐者,即二十五年“九月,已亥,公孫于齊”是也。
甯知再言公為喜錄之者,正以文承祥錄義兵之下而再言公,故知其喜,似若僖四年夏,“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傳雲“曷為再言盟?喜服楚也”之類,注雲“孔子曰‘書之重,辭之複,嗚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義亦通于此。
杞伯戊卒于會。
(不日,與盟同日。
○戊,音茂,又音恤,二傳作“成”。
) [疏]注“不日,與盟同日”。
○解雲:考諸古本,日亦有作“月”者,若作“日”字,宜雲所見之世,小國之卒例合書日,即上言“三月,辛卯,邾婁子穿卒”之屬是也。
今不日者,正以與盟同日,文不可施故也,何者?若言五月甲子,公及諸侯盟于浩油,杞伯戊卒于會,則嫌上會非信辭;若言五月公及諸侯盟于浩油,甲子杞伯戊卒于會,則嫌與盟别日,是以進退不得日也。
若作“月”字,宜雲所見之世,則例書日,若有内行失,亦但月之,即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何氏雲“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入所見之世,責小國詳,始錄内行也。
諸侯内行小失,不可勝書,故于終略責之,見其義”是也。
然則今杞伯亦有内小失,宜合書月而不書月,正以與盟同月故也。
六月,葬陳惠公。
許遷于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會。
(月者,為下“劉卷卒”。
月者,重錄恩。
○卷,音權。
) [疏]注“月者”至“卷卒”。
○解雲:正以《春秋》之義,緻公例時,則桓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屬是也。
若其有危,乃合書月,即下八年“三月,公至自侵齊”之屬是也。
今此上會有義兵之錄,上盟有信辭之美,又再言公為喜文,則知公于時無危明矣。
既無危事而有七月,故知其月為下事爾。
若然,案桓公十六年“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何氏雲“緻者,善桓公能疾惡同類,比與諸侯行義伐鄭。
緻例時,此月者,善其比與善行義,故以緻複加月也”。
似月為善者,正以桓是篡賊,動作有危,而能疾篡脫危而至,故緻之。
何氏彼注必言此者,欲對桓元年垂會之注雲“不緻之者,為下去王,?足以起無王未足以見無王罪之深淺,故複奪臣子辭,成誅文也”。
以此言之,則桓十六年注雲“以緻複加月”,仍是危文,但善其比與義,故能脫危而至,與此仍不妨矣。
○注“月者,重錄恩”。
○解雲:大夫之卒,宜又降于微國之君,但合書時而巳,而書月者,正以新奉王命,主會于召陵,于魯有恩,故重而錄之,故雲月者,重錄恩也。
劉卷卒。
劉卷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我主之也。
(劉卷,即上會劉子。
我主之者,因上王魯文王之,張義也。
卒者,明主會者,當有恩禮也。
言劉卷者,主起以大夫卒之,屈于天子也。
不日者,此尹氏以天子喪為主重也,此卷主會輕,故不日。
) [疏]“劉卷者何”。
○解雲:欲言諸侯,未有劉國;欲言大夫,大夫不卒,故執不知問。
○注“劉卷”至“義也”。
○解雲:正以召陵之經,劉子為首,今而書卒,故知一人也。
若不然,大夫之卒,例則不書,劉卷何事獨得錄見也。
今而錄見,明有恩于魯,傳曰:“我主之”,亦其一隅矣。
劉子者,天子之大夫,奉天子之命,緻諸侯于召陵,召陵之經序之于上,此言主之,主會明矣。
此傳宜雲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主我也。
而雲我主之者,正以《春秋》王魯,因魯之文,故言我主之,不言主我也。
言張義者,欲張魯君為王之義。
○注“卒者”至“禮也”。
○解雲:若主會有恩禮者,即違例書卒,案僖九年“公會宰周公”,成十六年、十七年之時,數有公會單子、尹子之文,而皆不卒。
言卒等有恩,當論遠近,蓋在主會之年卒者,恩而錄之。
若期外者,當從恩殺略之,是以尹子、單子之徒不見卒文。
若奔喪主我使來會葬之屬,其恩差重,三年之外方始略之,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傳雲“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為諸侯之主也”。
彼注雲“時天王崩,魯隐往奔喪,尹氏主傧贊諸侯,與隐交接而卒,恩隆于王者,則加禮錄之”,“明當有恩禮”;又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傅雲“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彼注雲“王子虎,即叔服也,新為王者使來會葬,在葬後三年中卒,君子恩隆于親親,則加報之,故卒,明當有恩禮也”是。
○注“言劉”至“天子”。
○解雲:襄十五年“劉夏”之下,傳雲“劉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劉者何?邑也。
其稱劉何?以邑氏也”,彼注雲“諸侯入為天子大夫,不得氏國稱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稱子”,“不稱劉子而名者,禮,逆王後當使三公,故貶去大夫,明非禮也”。
然則今此劉卷,乃是圻外諸侯,入為天子大夫,所以不言劉子卷卒,從諸侯之例,而言劉卷,其但字者,正欲起大夫卒之,屈于天子故也。
○注“不日”至“不日”。
○解雲:文三年“王子虎”之下,何氏雲“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
然則尹氏之主諸侯,由其在期内,故日之。
今此劉卷之主諸侯,亦在期内而不日者,正以尹氏之主諸侯,乃是天王崩,傧贊隐公,其恩重矣。
劉卷之主諸侯,乃在召陵之會,故不書日,見其輕矣,知雲不日者,比尹氏以天子喪為主重也。
言劉卷卒所以不書日者,若比尹氏之時,尹氏以天子喪為主重,故書日,劉卷但為會主,其恩輕,故不日矣。
葬杞悼公。
楚人圍蔡。
(囊瓦稱人者,楚為無道,拘蔡昭公數年,而複怒蔡歸有言伐之,故貶,明罪重于圍。
) [疏]注“囊瓦”至“于圍”。
○解雲:正以下傳雲“為是興師,使囊瓦将而伐蔡”,故知此文楚人者,是囊瓦矣。
言拘蔡昭公數年,而複怒蔡歸有言伐之者,皆下傳文。
雲故貶,明罪重于圍者,謂由是之故貶之稱人,明其罪重,異于凡圍矣。
其幾常之圍,罪不至貶,即哀元年“楚子”以下“圍蔡”之屬是也。
晉士鞅、衛孔圄帥師伐鮮虞。
(○圄,魚呂反,《左氏》作“圉”。
“虞”,本或作“吳”,音虞。
) 葬劉文公。
外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錄我主也。
(其實以主我恩錄之,故雲爾,舉采者,禮,諸侯入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師,天子使大夫為治其國,有功而卒者,當益封其子。
時劉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國而以采地書葬起其事,因恩以廣義也。
稱公者,明本諸侯也。
○舉采,七代反,下“采地”同。
) [疏]注“舉采”至“侯也”。
○解雲:知劉卷本是諸侯者,正以其葬稱公故也。
知天子使大夫為治其國者,正以此人身在王朝,明其本國須有治之者。
雲有功而卒者,當益封其子者,正以父子并得之,故謂之益。
雲不以故國者,經傳無文,不知其故國是何。
雲因恩以廣義也者,謂因有主會之恩,遂舉采稱公,以廣見其本是諸侯之義也。
雲稱公者,明本諸侯也者,正以天子大夫,本無稱公之義。
今言葬劉文公,乃與葬晉文公之屬相似故也。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伯莒,楚師敗績。
吳何以稱子?(據滅徐稱國。
○伯莒,《左氏》作“柏舉”。
) [疏]注“據滅徐稱國”。
○解雲:即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吳滅徐。
徐子章禹奔楚”是也。
夷狄也,而憂中國。
(言子,起憂中國,言以明為蔡故也,與桓十四年同。
) [疏]注“言以”至“年同”。
○解雲: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齊人”以下“伐鄭”,傳雲“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雲“以已從人曰行,言四國行宋意也”是也。
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乎楚,挾弓而去楚,(挾弓者,懷格意也。
禮,天子雕弓。
諸侯彤弓,大夫嬰弓,士盧弓。
○挾弓,音協,又子協反。
雕,下遼反。
彤,大冬反。
嬰弓,于耕反,見《司馬法》。
盧,力吳反。
) [疏]注“挾弓”至“意也”。
○解雲:格,猶拒也。
言所以挾弓者,謂若君使人追之時,巳即懷拒之意,故曰挾弓者,懷格意也。
若似今人謂不順之處為格化之類也。
或雲格,來也,言所以挾弓者,懷欲到來複雠之意。
○注“禮天子”至“盧弓”。
○解雲:古禮無文也。
以幹阖廬。
(不待禮見曰幹。
欲因阖廬以複雠。
○禮見,賢遍反,下“不見”同。
)阖廬曰:“士之甚,(言其以賢士之甚。
)勇之甚!”将為之興師而複雠于楚。
伍子胥複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必須因事者,其義可得;因公?私,而以匹夫興師讨諸侯,則不免于亂。
○将為,于僞反,下“不為也”、“不為匹”、“為是”,注“為子胥”同。
)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
虧君之義,複父之雠,臣不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歸之。
于其歸焉,用事乎河,(時北如晉請伐楚,因祭河。
○囊,乃郎反。
郢,以其反,又以政反。
) [疏]“為是拘昭公于南郢”。
○解雲:蓋以楚于諸夏差而近南,故謂之南郢。
若宣十二年傳雲“南郢之與鄭,相去數千裡”,何氏雲“南郢,楚都”之類是也。
○注“時北”至“祭河”。
解雲:正以河非楚、蔡之間也。
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
”楚人聞之,怒。
(見侵後聞蔡有此言而怒。
) [疏]注“見侵”至“而怒”。
○解雲:正以上文“楚人圍蔡”,在侵楚之後故也。
而伐
○浩油,戶老反,又古老反;下音由,一音羊又反,二傳作“臯鼬”。
數,所主反。
楚複,扶又反,下“而複”、“複讨”同。
翕,許及反。
) [疏]注“再言”至“錄之”。
解雲:正以僖五年夏,“公及齊侯”以下“會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戴”;九年“夏,公會宰周公”以下“于葵丘”,“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之屬,皆不再言公。
今此再言公,故于此解之。
言昭公數如晉,不見答者,即昭十二年夏,”公如晉,至河乃複”;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乃複”;十五年“冬,公如晉”;十六年“夏,公至自晉”;二十一年冬,“公如晉,至河乃複”;二十三年“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複”之屬,是數如晉之文也。
竟不見晉人來聘之經,故雲不見答也。
卒為季氏所逐者,即二十五年“九月,已亥,公孫于齊”是也。
甯知再言公為喜錄之者,正以文承祥錄義兵之下而再言公,故知其喜,似若僖四年夏,“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傳雲“曷為再言盟?喜服楚也”之類,注雲“孔子曰‘書之重,辭之複,嗚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義亦通于此。
杞伯戊卒于會。
(不日,與盟同日。
○戊,音茂,又音恤,二傳作“成”。
) [疏]注“不日,與盟同日”。
○解雲:考諸古本,日亦有作“月”者,若作“日”字,宜雲所見之世,小國之卒例合書日,即上言“三月,辛卯,邾婁子穿卒”之屬是也。
今不日者,正以與盟同日,文不可施故也,何者?若言五月甲子,公及諸侯盟于浩油,杞伯戊卒于會,則嫌上會非信辭;若言五月公及諸侯盟于浩油,甲子杞伯戊卒于會,則嫌與盟别日,是以進退不得日也。
若作“月”字,宜雲所見之世,則例書日,若有内行失,亦但月之,即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何氏雲“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入所見之世,責小國詳,始錄内行也。
諸侯内行小失,不可勝書,故于終略責之,見其義”是也。
然則今杞伯亦有内小失,宜合書月而不書月,正以與盟同月故也。
六月,葬陳惠公。
許遷于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會。
(月者,為下“劉卷卒”。
月者,重錄恩。
○卷,音權。
) [疏]注“月者”至“卷卒”。
○解雲:正以《春秋》之義,緻公例時,則桓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屬是也。
若其有危,乃合書月,即下八年“三月,公至自侵齊”之屬是也。
今此上會有義兵之錄,上盟有信辭之美,又再言公為喜文,則知公于時無危明矣。
既無危事而有七月,故知其月為下事爾。
若然,案桓公十六年“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何氏雲“緻者,善桓公能疾惡同類,比與諸侯行義伐鄭。
緻例時,此月者,善其比與善行義,故以緻複加月也”。
似月為善者,正以桓是篡賊,動作有危,而能疾篡脫危而至,故緻之。
何氏彼注必言此者,欲對桓元年垂會之注雲“不緻之者,為下去王,?足以起無王未足以見無王罪之深淺,故複奪臣子辭,成誅文也”。
以此言之,則桓十六年注雲“以緻複加月”,仍是危文,但善其比與義,故能脫危而至,與此仍不妨矣。
○注“月者,重錄恩”。
○解雲:大夫之卒,宜又降于微國之君,但合書時而巳,而書月者,正以新奉王命,主會于召陵,于魯有恩,故重而錄之,故雲月者,重錄恩也。
劉卷卒。
劉卷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我主之也。
(劉卷,即上會劉子。
我主之者,因上王魯文王之,張義也。
卒者,明主會者,當有恩禮也。
言劉卷者,主起以大夫卒之,屈于天子也。
不日者,此尹氏以天子喪為主重也,此卷主會輕,故不日。
) [疏]“劉卷者何”。
○解雲:欲言諸侯,未有劉國;欲言大夫,大夫不卒,故執不知問。
○注“劉卷”至“義也”。
○解雲:正以召陵之經,劉子為首,今而書卒,故知一人也。
若不然,大夫之卒,例則不書,劉卷何事獨得錄見也。
今而錄見,明有恩于魯,傳曰:“我主之”,亦其一隅矣。
劉子者,天子之大夫,奉天子之命,緻諸侯于召陵,召陵之經序之于上,此言主之,主會明矣。
此傳宜雲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主我也。
而雲我主之者,正以《春秋》王魯,因魯之文,故言我主之,不言主我也。
言張義者,欲張魯君為王之義。
○注“卒者”至“禮也”。
○解雲:若主會有恩禮者,即違例書卒,案僖九年“公會宰周公”,成十六年、十七年之時,數有公會單子、尹子之文,而皆不卒。
言卒等有恩,當論遠近,蓋在主會之年卒者,恩而錄之。
若期外者,當從恩殺略之,是以尹子、單子之徒不見卒文。
若奔喪主我使來會葬之屬,其恩差重,三年之外方始略之,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傳雲“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為諸侯之主也”。
彼注雲“時天王崩,魯隐往奔喪,尹氏主傧贊諸侯,與隐交接而卒,恩隆于王者,則加禮錄之”,“明當有恩禮”;又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傅雲“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彼注雲“王子虎,即叔服也,新為王者使來會葬,在葬後三年中卒,君子恩隆于親親,則加報之,故卒,明當有恩禮也”是。
○注“言劉”至“天子”。
○解雲:襄十五年“劉夏”之下,傳雲“劉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劉者何?邑也。
其稱劉何?以邑氏也”,彼注雲“諸侯入為天子大夫,不得氏國稱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稱子”,“不稱劉子而名者,禮,逆王後當使三公,故貶去大夫,明非禮也”。
然則今此劉卷,乃是圻外諸侯,入為天子大夫,所以不言劉子卷卒,從諸侯之例,而言劉卷,其但字者,正欲起大夫卒之,屈于天子故也。
○注“不日”至“不日”。
○解雲:文三年“王子虎”之下,何氏雲“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
然則尹氏之主諸侯,由其在期内,故日之。
今此劉卷之主諸侯,亦在期内而不日者,正以尹氏之主諸侯,乃是天王崩,傧贊隐公,其恩重矣。
劉卷之主諸侯,乃在召陵之會,故不書日,見其輕矣,知雲不日者,比尹氏以天子喪為主重也。
言劉卷卒所以不書日者,若比尹氏之時,尹氏以天子喪為主重,故書日,劉卷但為會主,其恩輕,故不日矣。
葬杞悼公。
楚人圍蔡。
(囊瓦稱人者,楚為無道,拘蔡昭公數年,而複怒蔡歸有言伐之,故貶,明罪重于圍。
) [疏]注“囊瓦”至“于圍”。
○解雲:正以下傳雲“為是興師,使囊瓦将而伐蔡”,故知此文楚人者,是囊瓦矣。
言拘蔡昭公數年,而複怒蔡歸有言伐之者,皆下傳文。
雲故貶,明罪重于圍者,謂由是之故貶之稱人,明其罪重,異于凡圍矣。
其幾常之圍,罪不至貶,即哀元年“楚子”以下“圍蔡”之屬是也。
晉士鞅、衛孔圄帥師伐鮮虞。
(○圄,魚呂反,《左氏》作“圉”。
“虞”,本或作“吳”,音虞。
) 葬劉文公。
外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錄我主也。
(其實以主我恩錄之,故雲爾,舉采者,禮,諸侯入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師,天子使大夫為治其國,有功而卒者,當益封其子。
時劉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國而以采地書葬起其事,因恩以廣義也。
稱公者,明本諸侯也。
○舉采,七代反,下“采地”同。
) [疏]注“舉采”至“侯也”。
○解雲:知劉卷本是諸侯者,正以其葬稱公故也。
知天子使大夫為治其國者,正以此人身在王朝,明其本國須有治之者。
雲有功而卒者,當益封其子者,正以父子并得之,故謂之益。
雲不以故國者,經傳無文,不知其故國是何。
雲因恩以廣義也者,謂因有主會之恩,遂舉采稱公,以廣見其本是諸侯之義也。
雲稱公者,明本諸侯也者,正以天子大夫,本無稱公之義。
今言葬劉文公,乃與葬晉文公之屬相似故也。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伯莒,楚師敗績。
吳何以稱子?(據滅徐稱國。
○伯莒,《左氏》作“柏舉”。
) [疏]注“據滅徐稱國”。
○解雲:即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吳滅徐。
徐子章禹奔楚”是也。
夷狄也,而憂中國。
(言子,起憂中國,言以明為蔡故也,與桓十四年同。
) [疏]注“言以”至“年同”。
○解雲: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齊人”以下“伐鄭”,傳雲“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雲“以已從人曰行,言四國行宋意也”是也。
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乎楚,挾弓而去楚,(挾弓者,懷格意也。
禮,天子雕弓。
諸侯彤弓,大夫嬰弓,士盧弓。
○挾弓,音協,又子協反。
雕,下遼反。
彤,大冬反。
嬰弓,于耕反,見《司馬法》。
盧,力吳反。
) [疏]注“挾弓”至“意也”。
○解雲:格,猶拒也。
言所以挾弓者,謂若君使人追之時,巳即懷拒之意,故曰挾弓者,懷格意也。
若似今人謂不順之處為格化之類也。
或雲格,來也,言所以挾弓者,懷欲到來複雠之意。
○注“禮天子”至“盧弓”。
○解雲:古禮無文也。
以幹阖廬。
(不待禮見曰幹。
欲因阖廬以複雠。
○禮見,賢遍反,下“不見”同。
)阖廬曰:“士之甚,(言其以賢士之甚。
)勇之甚!”将為之興師而複雠于楚。
伍子胥複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必須因事者,其義可得;因公?私,而以匹夫興師讨諸侯,則不免于亂。
○将為,于僞反,下“不為也”、“不為匹”、“為是”,注“為子胥”同。
)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
虧君之義,複父之雠,臣不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歸之。
于其歸焉,用事乎河,(時北如晉請伐楚,因祭河。
○囊,乃郎反。
郢,以其反,又以政反。
) [疏]“為是拘昭公于南郢”。
○解雲:蓋以楚于諸夏差而近南,故謂之南郢。
若宣十二年傳雲“南郢之與鄭,相去數千裡”,何氏雲“南郢,楚都”之類是也。
○注“時北”至“祭河”。
解雲:正以河非楚、蔡之間也。
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
”楚人聞之,怒。
(見侵後聞蔡有此言而怒。
) [疏]注“見侵”至“而怒”。
○解雲:正以上文“楚人圍蔡”,在侵楚之後故也。
而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