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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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文》:何以定公為昭公子,與《左氏》異。
) 元年,春,王。
定何以無正月?(據莊公雖不書即位,猶書正月。
) [疏]注“據莊”至“正月”。
○解雲:即莊元年經雲“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孫于齊”是也。
案莊公之經,上有正月,下有三月。
今定公亦下有三月,而上無正月,故據之。
若然,案隐公之經亦雲“元年,春,王正月”,下雲“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于昧”,亦是上有正月,下有三月,而不據之者,正以隐公所承,不薨于外,且欲讓桓,位非已有,與定公不類,甯得據之?其闵、僖之屬,雖承弑君之後,其所承者,皆在位見弑,元年之下複無三月之文,與定不同,故不據之。
然則桓公戕于齊,昭公卒于外,亦是不類而得據之者,正以昭公失道,為臣所逐,終死于外,恥與桓同,故據之耳。
正月者,正即位也。
(本有有正月者,正諸侯之即位。
) [疏]注“本有”至“即位”。
○解雲:案隐元年傳雲“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何氏雲“統者,始也,總系之辭。
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莫不二系于正月,故雲政教之始”。
以此言之,似書正月者,為大一統也。
而言本有正月者,正諸侯即位者,兼二義故也。
何氏雲自公侯以下皆系正月,即是正月者,正諸侯即位之義。
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
(雖書即位于六月,實當如莊公有正月。
今無正月者,昭公出奔,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故諱為微辭,使若即位在正月後,故不書正月。
) [疏]“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
○解雲:謂定公行即位之禮在正月之後也。
○注“雖書”至“正月”。
○解雲:依經及傳,正以定公即位在正月之後,故無正月,何氏更言“昭公出奔,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者,正以書正月,大一統也,明不但一即位而巳。
且諸侯之法,禮當死位,而昭公不君,棄位出奔,終卒于外,為辱實甚,論其罪惡,君臣共有,故知魯國之當絕矣,是以何氏消量作如此注。
故諱為微辭者,謂經與傳直作無即位,故無正月之義。
其定公當絕之文沒而不見,故謂微辭爾。
即位何以後?(據正月正即位。
)昭公在外,(昭公喪在外。
)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
為未可知?(據巳稱元年。
) [疏]“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者。
○解雲:謂昭公之喪在外,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不謂據定公之身也。
其實定公先在于内,是以上文巳稱元年矣。
但以君喪未入,未得正行即位禮,是以即位在正月之後,而《左氏》以為喪及壞ㄨ,公子宋乃先入者,何氏所不取之。
○注“據巳稱元年”。
○解雲:謂巳稱元年春,似行即位之禮訖,何言昭公之喪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而即位後乎? 在季氏也。
(今季氏迎昭公喪而事之,定公得即位;不迎而事之,則不得即位。
) [疏]“在季氏也”。
○解雲:定公是時雖以先君之喪未入,未行即位之禮,其實為君之道巳成,是以上文得稱“元年,春”矣。
但猶微弱,不敢逆其父喪,故雲在季氏也。
定、哀多微辭。
(微辭,即下傳所言者是也。
定公有王無正月,不務公室,喪失國寶;哀公有黃池之會,獲麟,故總言多。
) [疏]“定哀多微辭”。
○解雲:定、哀二君,微辭有五,故謂之多,不謂馀處更有所對。
若然,昭與定、哀同是太平之世,所以特言定、哀者,昭公之篇無微辭之事,甯可︹言之乎?○注“微辭”至“是也”。
○解雲:謂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巳之有罪焉爾也。
○注“定公”至“正月”。
○解雲:得為微辭者,實為昭公出奔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故無正月。
如似即位在正月之後,是以無正月然,故得謂之微辭。
○注“不務公室”。
○解雲:下二年“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傳雲“其言新作之何??大也”,注雲“天災之,當減損如諸侯制,而複?大,僭天子之禮,故言新作以見?大也”;“?舊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注雲“務,猶勉也。
不務公室,亦可施于久不?,亦可施于不務如公室之禮,微辭也”。
然則書其“新作雉門及兩觀”者,主譏其僭天子之禮,可施于久不?治而錄之,傳雲“不務公室”,亦得助成微辭之義也。
○“喪失國寶”。
○解雲:下八年冬“盜竊寶玉大弓”,傳雲“寶者何?璋判白”,注雲“不言璋言玉者,起?、璧、琮、璜、璋五玉盡亡之。
傳特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尤重”也。
“書大弓者,使若都以國寶書,微辭也”。
謂之寶者,世世寶用之辭也。
然則特書大弓者,欲通謂之寶,寶即大弓,是可以世世傳保而珠玉之,故謂之寶玉也。
○注“哀公”至“言多”。
○解雲:黃池之會者,即哀十三年夏,“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傳雲“吳何以稱子?吳主會也。
吳主會,則曷為先言晉侯,不與夷狄之主中國也。
其言及吳子何?會兩伯之辭也。
不與夷狄之主中國,則曷為以會兩伯之辭言之?重吳也。
曷為重吳?吳在是,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彼注雲“以晉大國,尚猶汲汲于吳,則知諸侯莫敢不至也。
不書諸侯者,為微辭,使若天下盡會之,而魯侯蒙俗會之者惡愈”是也。
其獲麟者,即哀十四年“春,西狩獲麟”是也,實為聖漢将興之瑞,周家當滅之象。
今經直言獲麟,不論此事,若以麟來,周王更欲中興之兆,得謂之微辭矣。
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讀謂經,傳謂訓诂,主人謂定公。
言主人者,能為主人皆當為微辭,非獨定公。
)則未知已之有罪焉爾。
(此假設而言之,主人謂定、哀也。
設使定、哀習其經而讀之,問其傳解诂,則不知已之有罪。
于是此孔子畏時君,上以諱尊隆恩,下以辟害容身,慎之至也。
) [疏]“主人”至“焉爾”。
○解雲:主人習其讀,謂習其經而讀之也。
雲而問其傳者,謂問其夫子口授之傳解诂之義矣。
雲則未知已之有罪焉爾者,焉爾猶于是,讀其微辭,意指難明,雖問解诂,亦未知已之有罪乎《春秋》。
假令讀定元年經,而問其傳之解诂雲“定何以無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
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則無以知其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之義;假令讀定公二年經雲“新作雉門及兩觀”,而問其傳之解诂雲“?書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正以久不?理,不以公室為急務,故書之,無以知其僭天子是也。
○注“此假設而言”至“于是”。
○解雲:當爾之時未有《春秋》。
故知主人習其經而讀之者,假設而言之也。
既未有《春秋》,而︹言主人,故雲此假設而言之。
雲主人謂定、哀者,正以上言“定、哀多微辭”,下文即言“主人習其讀”,故知此主人者,宜指定、哀言之也。
○注“此孔子”至“之至也”。
○解雲:此時君者,還指定、哀也。
孔子作《春秋》當哀公之世,定沒未幾,臣子猶存,故亦畏之,為之諱惡恩隆于定、哀,故曰上以諱尊隆恩也;若不回避其害,則身無所容,故曰下以辟害容身也。
尊君卑已,故生上下之文耳。
其傳未行,口授弟子,而作微辭以辟其害,亦是謹慎之甚,故此曰慎之至也。
三月,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
仲幾之罪何?(據言于京師,成伯讨辭,知有罪。
○幾,本或作“譏”。
) [疏]“仲幾之罪何”。
○解雲:上言晉人似非伯讨言于京師,是伯讨之文,與奪未明,故難之。
不蓑城也。
(若今以草衣城是也。
禮,諸侯為天子治城,各有分丈尺,宋仲幾不治所主。
○不蓑,素戈反,一或作“蓑”,一或音初危反。
衣,于既反。
為天,于僞反,下“善為”同。
) [疏]“不蓑城也”。
○解雲:謂不以蓑苫城也。
《公羊》之義,以為昭三十二年“城成周”者,既是城訖,故于此處責其不蓑而巳,不似《左氏》方始欲城耳。
○注“蓑若今以草衣城是也”。
衣,讀如衣輕裘之衣。
○注“禮諸”至“主者”。
○解雲:正以宋人不治所主者,晉人執而歸之于京師,得為伯讨之文,故知禮有分丈尺之法,不謂更存禮文。
其言于京師何?(據城言成周,執不地。
) [疏]注“據城言成周”。
○解雲:即昭三十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以下,“城成周”是也。
○注“執不地”。
○解雲:謂《春秋》上下,大夫見執,例不舉地,即下六年“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祈黎”;七年秋,“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之屬是也。
若然,成十六年“九月,晉人執季孫行父,舍之于招丘”,彼傳自有解;“執未可言舍之者,此其言舍之何?仁之也。
曰在招丘,忄希矣”,注雲“忄希,悲也。
仁之者,若曰在招丘可悲矣。
闵錄之辭”;“執未有言仁之者,此其言仁之何?代公執也”是也。
伯讨也。
(大夫不得專執,執無稱名氏,見伯讨例,故地以京師,明以天子事執之,得伯讨之義。
○見,賢遍反。
) [疏]注“大夫”至“之義”。
○解雲:下傳雲“大夫之義,不得專執也”,故雲大夫不得專執。
若諸侯執人,即僖四年傳雲“稱侯而執者,伯讨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
若其大夫不得專執,故其執人之時,無稱名氏,見伯讨例,雖無其例,其執之有理,甯得不作其文,是故地以京師,明以天子事執之,見其得伯讨之義也。
伯讨則其稱人何?(據城稱名氏,諸侯伯執不稱人也。
複發此難者,弟子未解,嫌大夫稱人相執,與諸侯同例。
○複發,扶又反,下皆同。
難,乃旦反。
解,音蟹。
) [疏]注“據城稱名氏”雲雲。
○解雲:即昭三十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以下,“城成周”是也。
○注“諸侯伯執不稱人也”。
○解雲:即僖四年傳雲“稱侯而執者,伯讨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是也。
若欲指經言之,即成十五年春,“晉侯執曹伯歸之于京師”是也。
貶。
(故稱人爾,不以非伯讨故。
)曷為貶?(據晉侯伯執稱人,以他罪舉。
) [疏]注“據晉”至“罪舉”。
○解雲:即僖三十八年冬,“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傳雲“歸之于者,罪巳定矣”,“此晉侯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衛之禍,文公為之也。
文公為之柰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使其兄弟相疑,放
) 元年,春,王。
定何以無正月?(據莊公雖不書即位,猶書正月。
) [疏]注“據莊”至“正月”。
○解雲:即莊元年經雲“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孫于齊”是也。
案莊公之經,上有正月,下有三月。
今定公亦下有三月,而上無正月,故據之。
若然,案隐公之經亦雲“元年,春,王正月”,下雲“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于昧”,亦是上有正月,下有三月,而不據之者,正以隐公所承,不薨于外,且欲讓桓,位非已有,與定公不類,甯得據之?其闵、僖之屬,雖承弑君之後,其所承者,皆在位見弑,元年之下複無三月之文,與定不同,故不據之。
然則桓公戕于齊,昭公卒于外,亦是不類而得據之者,正以昭公失道,為臣所逐,終死于外,恥與桓同,故據之耳。
正月者,正即位也。
(本有有正月者,正諸侯之即位。
) [疏]注“本有”至“即位”。
○解雲:案隐元年傳雲“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何氏雲“統者,始也,總系之辭。
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莫不二系于正月,故雲政教之始”。
以此言之,似書正月者,為大一統也。
而言本有正月者,正諸侯即位者,兼二義故也。
何氏雲自公侯以下皆系正月,即是正月者,正諸侯即位之義。
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
(雖書即位于六月,實當如莊公有正月。
今無正月者,昭公出奔,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故諱為微辭,使若即位在正月後,故不書正月。
) [疏]“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
○解雲:謂定公行即位之禮在正月之後也。
○注“雖書”至“正月”。
○解雲:依經及傳,正以定公即位在正月之後,故無正月,何氏更言“昭公出奔,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者,正以書正月,大一統也,明不但一即位而巳。
且諸侯之法,禮當死位,而昭公不君,棄位出奔,終卒于外,為辱實甚,論其罪惡,君臣共有,故知魯國之當絕矣,是以何氏消量作如此注。
故諱為微辭者,謂經與傳直作無即位,故無正月之義。
其定公當絕之文沒而不見,故謂微辭爾。
即位何以後?(據正月正即位。
)昭公在外,(昭公喪在外。
)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
為未可知?(據巳稱元年。
) [疏]“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者。
○解雲:謂昭公之喪在外,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不謂據定公之身也。
其實定公先在于内,是以上文巳稱元年矣。
但以君喪未入,未得正行即位禮,是以即位在正月之後,而《左氏》以為喪及壞ㄨ,公子宋乃先入者,何氏所不取之。
○注“據巳稱元年”。
○解雲:謂巳稱元年春,似行即位之禮訖,何言昭公之喪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而即位後乎? 在季氏也。
(今季氏迎昭公喪而事之,定公得即位;不迎而事之,則不得即位。
) [疏]“在季氏也”。
○解雲:定公是時雖以先君之喪未入,未行即位之禮,其實為君之道巳成,是以上文得稱“元年,春”矣。
但猶微弱,不敢逆其父喪,故雲在季氏也。
定、哀多微辭。
(微辭,即下傳所言者是也。
定公有王無正月,不務公室,喪失國寶;哀公有黃池之會,獲麟,故總言多。
) [疏]“定哀多微辭”。
○解雲:定、哀二君,微辭有五,故謂之多,不謂馀處更有所對。
若然,昭與定、哀同是太平之世,所以特言定、哀者,昭公之篇無微辭之事,甯可︹言之乎?○注“微辭”至“是也”。
○解雲:謂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巳之有罪焉爾也。
○注“定公”至“正月”。
○解雲:得為微辭者,實為昭公出奔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故無正月。
如似即位在正月之後,是以無正月然,故得謂之微辭。
○注“不務公室”。
○解雲:下二年“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傳雲“其言新作之何??大也”,注雲“天災之,當減損如諸侯制,而複?大,僭天子之禮,故言新作以見?大也”;“?舊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注雲“務,猶勉也。
不務公室,亦可施于久不?,亦可施于不務如公室之禮,微辭也”。
然則書其“新作雉門及兩觀”者,主譏其僭天子之禮,可施于久不?治而錄之,傳雲“不務公室”,亦得助成微辭之義也。
○“喪失國寶”。
○解雲:下八年冬“盜竊寶玉大弓”,傳雲“寶者何?璋判白”,注雲“不言璋言玉者,起?、璧、琮、璜、璋五玉盡亡之。
傳特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尤重”也。
“書大弓者,使若都以國寶書,微辭也”。
謂之寶者,世世寶用之辭也。
然則特書大弓者,欲通謂之寶,寶即大弓,是可以世世傳保而珠玉之,故謂之寶玉也。
○注“哀公”至“言多”。
○解雲:黃池之會者,即哀十三年夏,“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傳雲“吳何以稱子?吳主會也。
吳主會,則曷為先言晉侯,不與夷狄之主中國也。
其言及吳子何?會兩伯之辭也。
不與夷狄之主中國,則曷為以會兩伯之辭言之?重吳也。
曷為重吳?吳在是,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彼注雲“以晉大國,尚猶汲汲于吳,則知諸侯莫敢不至也。
不書諸侯者,為微辭,使若天下盡會之,而魯侯蒙俗會之者惡愈”是也。
其獲麟者,即哀十四年“春,西狩獲麟”是也,實為聖漢将興之瑞,周家當滅之象。
今經直言獲麟,不論此事,若以麟來,周王更欲中興之兆,得謂之微辭矣。
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讀謂經,傳謂訓诂,主人謂定公。
言主人者,能為主人皆當為微辭,非獨定公。
)則未知已之有罪焉爾。
(此假設而言之,主人謂定、哀也。
設使定、哀習其經而讀之,問其傳解诂,則不知已之有罪。
于是此孔子畏時君,上以諱尊隆恩,下以辟害容身,慎之至也。
) [疏]“主人”至“焉爾”。
○解雲:主人習其讀,謂習其經而讀之也。
雲而問其傳者,謂問其夫子口授之傳解诂之義矣。
雲則未知已之有罪焉爾者,焉爾猶于是,讀其微辭,意指難明,雖問解诂,亦未知已之有罪乎《春秋》。
假令讀定元年經,而問其傳之解诂雲“定何以無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
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則無以知其國當絕,定公不得繼體奉正之義;假令讀定公二年經雲“新作雉門及兩觀”,而問其傳之解诂雲“?書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正以久不?理,不以公室為急務,故書之,無以知其僭天子是也。
○注“此假設而言”至“于是”。
○解雲:當爾之時未有《春秋》。
故知主人習其經而讀之者,假設而言之也。
既未有《春秋》,而︹言主人,故雲此假設而言之。
雲主人謂定、哀者,正以上言“定、哀多微辭”,下文即言“主人習其讀”,故知此主人者,宜指定、哀言之也。
○注“此孔子”至“之至也”。
○解雲:此時君者,還指定、哀也。
孔子作《春秋》當哀公之世,定沒未幾,臣子猶存,故亦畏之,為之諱惡恩隆于定、哀,故曰上以諱尊隆恩也;若不回避其害,則身無所容,故曰下以辟害容身也。
尊君卑已,故生上下之文耳。
其傳未行,口授弟子,而作微辭以辟其害,亦是謹慎之甚,故此曰慎之至也。
三月,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
仲幾之罪何?(據言于京師,成伯讨辭,知有罪。
○幾,本或作“譏”。
) [疏]“仲幾之罪何”。
○解雲:上言晉人似非伯讨言于京師,是伯讨之文,與奪未明,故難之。
不蓑城也。
(若今以草衣城是也。
禮,諸侯為天子治城,各有分丈尺,宋仲幾不治所主。
○不蓑,素戈反,一或作“蓑”,一或音初危反。
衣,于既反。
為天,于僞反,下“善為”同。
) [疏]“不蓑城也”。
○解雲:謂不以蓑苫城也。
《公羊》之義,以為昭三十二年“城成周”者,既是城訖,故于此處責其不蓑而巳,不似《左氏》方始欲城耳。
○注“蓑若今以草衣城是也”。
衣,讀如衣輕裘之衣。
○注“禮諸”至“主者”。
○解雲:正以宋人不治所主者,晉人執而歸之于京師,得為伯讨之文,故知禮有分丈尺之法,不謂更存禮文。
其言于京師何?(據城言成周,執不地。
) [疏]注“據城言成周”。
○解雲:即昭三十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以下,“城成周”是也。
○注“執不地”。
○解雲:謂《春秋》上下,大夫見執,例不舉地,即下六年“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祈黎”;七年秋,“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之屬是也。
若然,成十六年“九月,晉人執季孫行父,舍之于招丘”,彼傳自有解;“執未可言舍之者,此其言舍之何?仁之也。
曰在招丘,忄希矣”,注雲“忄希,悲也。
仁之者,若曰在招丘可悲矣。
闵錄之辭”;“執未有言仁之者,此其言仁之何?代公執也”是也。
伯讨也。
(大夫不得專執,執無稱名氏,見伯讨例,故地以京師,明以天子事執之,得伯讨之義。
○見,賢遍反。
) [疏]注“大夫”至“之義”。
○解雲:下傳雲“大夫之義,不得專執也”,故雲大夫不得專執。
若諸侯執人,即僖四年傳雲“稱侯而執者,伯讨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
若其大夫不得專執,故其執人之時,無稱名氏,見伯讨例,雖無其例,其執之有理,甯得不作其文,是故地以京師,明以天子事執之,見其得伯讨之義也。
伯讨則其稱人何?(據城稱名氏,諸侯伯執不稱人也。
複發此難者,弟子未解,嫌大夫稱人相執,與諸侯同例。
○複發,扶又反,下皆同。
難,乃旦反。
解,音蟹。
) [疏]注“據城稱名氏”雲雲。
○解雲:即昭三十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以下,“城成周”是也。
○注“諸侯伯執不稱人也”。
○解雲:即僖四年傳雲“稱侯而執者,伯讨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是也。
若欲指經言之,即成十五年春,“晉侯執曹伯歸之于京師”是也。
貶。
(故稱人爾,不以非伯讨故。
)曷為貶?(據晉侯伯執稱人,以他罪舉。
) [疏]注“據晉”至“罪舉”。
○解雲:即僖三十八年冬,“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傳雲“歸之于者,罪巳定矣”,“此晉侯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衛之禍,文公為之也。
文公為之柰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使其兄弟相疑,放